银行普惠金融实施方案(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7 00:13:28 作者:碧墨

实施方案的成功需要领导者的正确决策和团队成员的积极努力。如果你正在制定一个实施方案,以下是一些范例和案例可以提供一些启发和思路。

银行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日,银监会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群体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普惠金融事业部。

《实施方案》明确了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总体目标,通过建立适应普惠金融服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构建科学的治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脱贫攻坚等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体现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性、便利性和优惠性,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防止脱实向虚。

《实施方案》涵盖了总体要求、组织架构、经营机制、监督管理、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等六方面内容,明确了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基本原则,即商业化运作、条线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差异化发展、分步骤实施、配套政策支持。《实施方案》重点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等机制。通过逐步建立完善事业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

为确保相关工作措施有效落地,《实施方案》还就组织实施和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将于2017年内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

辽宁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精选】

2016。

2020。

年)的通知》(国发〔。

2015。

74。

2015。

43。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6。

7

号)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以《规划》为指引,立足辽宁实际,着力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全省金融服务均衡发展,围绕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

完善机制与加快发展并举。

着力建立健全与市场充分对接、充满活力、符合省情的普惠金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扶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普惠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行。

正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普惠金融领域,按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机会平等与服务共享兼顾。

以着力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目的,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协调发展与统筹推进同步。

发挥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机构的作用,注重调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形成我省普惠金融发展的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

进一步总结小微金融监管工作经验教训,健全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监管体系,提高普惠金融监管有效性。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适度降低成本,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2020。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惠及特殊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方式手段、工具产品更加适用于特殊群体,普惠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金融资源分布更加均衡,金融环境更加稳定,显著提升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满意度。

1.

发挥政策性机构的作用。

鼓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等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三农”贷款成本。鼓励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市分行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

2.

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专营机构。

支持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支持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邮储银行大连分行建立“三农”事业部。推动省农信社改革,提升、整合服务“三农”能力。(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国内外保险机构在辽宁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3.

鼓励金融机构网点下沉。

积极引导国有大型银行恢复或增设县域分支机构;积极引导股份制银行向县域延伸机构;积极引导邮储银行合理布局自营网点和代理点;积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村镇银行坚持小微市场定位,向县域或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地区和产业集聚区延伸网点和服务,增设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提高小微金融机构覆盖率;对县域及县以下地区、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银行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适度放宽准入政策。(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

4.

规范发展新型金融机构。

鼓励专注普惠金融发展的机构发起设立

5

10。

亿元规模的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推动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核心、以再担保业务为纽带的全省再担保体系,探索建立银担风险共担可持续合作的商业模式。(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

5.

规范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鼓励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发挥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探索市场化融资新渠道,努力成为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新源泉。(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6.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出台对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互联网金融业务,借助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创新信息收集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获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试点。(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1.

扎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

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用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农信社对县域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农信社)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含林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农委)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原则,向“三农”客户倾斜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通过农业产业链贷款“链条式”服务模式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督促各银行机构加强信贷基础工作,用足不良贷款拨备和核销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供销合作社合作,创新“三农”服务体系,培育金融助农能力;(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农委、省供销社)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鼓励产品和服务升级,实现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在完善推广农业基础设施、森林保险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机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业务;积极研发指数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新产品;以易灾地区全覆盖为重点,稳妥推进农房保险,发挥防损减灾作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民政厅、省农委)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展服务“三农”的深度与广度;探索建立银担风险共担的可持续合作的商业模式,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承保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银担合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方式转变。(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

2.

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不断促进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利用好各级政府增信措施,积极开展与商业增信机构合作,做好信贷风险分散和缓释;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创新灵活抵押的担保方式。(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支持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信贷计划,按年度推进;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方式腾挪信贷资源用于小微企业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渠道,推广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型终端;结合辖内经济发展和产业特点,不断探索推广小额循环贷、易速贷等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的新模式。(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鼓励小微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新三板、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和大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丰富融资方式;引导小微企业运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推进供应链融资以及网贷、众筹等融资手段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企业服务局)积极探索保险与银行等机构金融合作模式,加快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的实践应用。(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企业服务局)优化私募基金发展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发展。(责任单位: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鼓励并支持设立面向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创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推进融资顾问服务工作,组建融资顾问团队面向小微企业提供理财、信贷、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信用培植等专业服务。(责任单位:省企业服务局、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持续推进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行业立足当地开展小微特色服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占比。(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鼓励有条件的市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省企业服务局、省政府金融办)尝试、推广包括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技术专利权、不动产质(抵)押权、设备财产使用权纳入质抵押范围,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

3.

着力改善弱势群体金融服务。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发放,加大对创业就业对象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商业性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适当提高助学贷款额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教育厅)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开发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产品,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发上门办理、预约办理金融产品及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就业创业定制产品,增加金融服务供给。(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农委、省残联)鼓励养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和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计划;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探索制定针对失独老人和独生子女家庭的保险保障计划;推动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拓展企业年金、大病保险业务;鼓励保险移动展业,提高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加大保险帮困扶贫力度,完善农房保险政府补贴制度,推动政府出资为农村易灾地区困难群体统一购买农房保险。(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省政府金融办)金融机构无偿为困难群众代发城乡低保金和临时救助金;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加广泛和稳定的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4.

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指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贫困地区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定价机制建设,促进贫困地区贷款利率处于合理水平,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等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的“四单”原则,研究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引导鼓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大连市分行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投入。(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

1.

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金融设施建设。

切实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灵活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完善电子支付手段,弥补农村地区物理网点不足问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高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付服务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支付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打造“信息社

+

pos。

机、自动柜员机等各类金融机具,通过便民金融服务点、金融电子化机具、电子渠道等方式延伸服务,满足农村及边远山区小额现金调剂、账户余额和交易明细查询、自助缴费、存折补登等需求;金融机构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开发和投入。(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探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电信资费等方式支持偏远、交通不便、困难地区发展支付服务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财政厅)。

2.

探索建立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

依法积极培育从事小微企业和农民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各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县(市、区)建立农户信息数据库,以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中小微企业、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汇集政府部门政策信息、金融机构产品与服务信息、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信息等,形成数据库与网络相结合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稳步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推进引导有接入意愿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完备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依法切实保护小微企业和农户权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发展改革委、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1.

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明确金融机构义务与职责,发挥金融知识普及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与各类教育、救助基金会合作,探索创建各类普惠金融主体示范区,面向农村贫困地区,以农民群众、农村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增长致富本领、提升金融服务获取能力。(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

2.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

有明确法定责任的监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推进制度建设;监管部门具备执法权限的要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角度丰富服务内容,改善特殊消费群体金融服务权益;没有监管和执法职能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实际搞好社会宣传,提升金融消费者自身防范、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加强投融资宣传教育,对金融领域各类犯罪活动特别是非法集资要保持高度警惕;金融机构要发挥网点多的优势开展广泛宣传,帮助公众增强辨识能力,树立“投资有风险、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观念,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选择合法机构投资自身风险能承受的金融产品;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防范、监测和预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探索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金融机构要承担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要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要充分尊重并自觉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积极化解保险纠纷,推动诉讼、仲裁与调解机制有效对接,加快建立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执行和解对接机制,鼓励探索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交流制度,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消费投诉工作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投诉化解效率。(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行业协会要按照自律、维权、服务的宗旨,发挥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及时汇集行业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并提供服务。(责任单位:辽宁省银行业协会、辽宁省证券业协会、辽宁省保险业协会、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辽宁省融资担保业协会、辽宁省典当行业协会)

3.

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

积极防范处置金融风险,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以《辽宁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为抓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普惠金融的稳健发展。(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商务厅、省市县三级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1.

积极发挥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

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继续开展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奖励金融支农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依托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服务创业创新企业;(责任单位:省企业服务局)努力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诉求,激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积极推动《辽宁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责任单位:省林业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

2.

积极利用和完善货币信贷政策。

积极引导新增、盘活的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3.

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普惠金融监管差异化的技术和制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责任单位: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加强统筹,适时对接全国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相关运行机制。(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

4.

继续优化行政服务环境。

营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环境,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发展普惠金融,聚集金融资源向重点服务对象倾斜;(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简化手续优化保险服务,全面实施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责任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办理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企业服务局、省老龄办、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残联、省农信社、省国税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参加,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我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普惠金融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普惠金融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工作开展。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要按照《规划》要求,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力量对我省普惠金融阶段性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本行业职责,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着力完善有利于我省普惠金融发展的机制体制,营造良好环境,按照各自分工结合年度工作抓紧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省政府金融办报送本部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需要上级部门支持和跨部门协调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及机构要科学设置普惠金融发展指标及考核权重,实施动态检查和评估,定期通报普惠金融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措施纳入评价内容和监管评级。各市政府要对支持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群体获取金融服务及出台的措施设立相应指标,开展定期考核。

银行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获得政策红利。《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中的诸多政策进一步支持了商业银行。例如提升对小微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促进尽职免责真正落地;对达标的商业银行在存款准备金政策方面给予一定激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将有利于商业银行得到政策红利,促进可持续发展。

改善客户结构。长期以来,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偏向单一。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去产能、去杠杆”在大中型企业中尤为明显,影响了银行个人及对公业务;“金融降杠杆”和“金融回归本源”等政策的落地,也影响着银行同业业务。同时,商业银行在大中型企业融资方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相比之下,普惠金融业务客群多样、发展前景广阔,可有效改善商业银行的客户结构。

担当社会责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而首要目标和重要方向就是服务小微企业。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之一就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实体。事实上,目前尤其是疫情之下的商业银行已经赢得了较多社会赞誉。

二、加快普惠金融发展的路径探讨。

解决愿贷问题——深挖普惠金融的金融价值。在当前金融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应充分地认识到,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不失为新的战略选择,能有效突破发展瓶颈、实现利润增长。

建立普惠金融评价体系。考核分支机构时,要从客户基础建设、普惠贷款新增、贷款风险防控、客户利润贡献、当地市场份额提升等多维度设计考核指标,提升考核权重;评价客户经理绩效时,要体现差异化、长效化原则,引导客户经理长期持续发展普惠金融业务。通过重构评价体系,提高全行发展普惠金融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有效结合。

创建普惠金融场景环境。提升普惠金融拓展的效率,必须改变传统的扫街扫楼式、东敲西打式获客模式,围绕“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批量化拓展普惠群体,借助大数据,将金融服务嵌入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

解决会贷问题——普惠金融的创新能力要提升。创新再造业务流程。普惠金融业务流程长期以来痛点较多,客户经理手头案件多、审批流程繁、产出效益低,诸多因素造成普惠金融发展乏力。针对普惠业务特点,使信贷报告表单化、客户信息自动化,依托线上渠道分流线下工作,使信贷流程无纸化运营。创新定制信贷产品。近年来,银行小微专属产品和线上产品相继推出,在基本同质化的情况下,银行要居安思危,不断开发和创新符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闭门造车只会逐渐丢失市场份额。

解决敢贷问题——普惠金融的风控体系要完善。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银企信息不对称、业务成本高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障碍,银行要借助数据、模型、系统,建立“数据化、自动化、共享化”服务体系,从贷前的方案制定、贷中的风险预警、贷后的风险化解建立起智能化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客户经理首先要履职到位,但在遭遇不可控因素导致风险损失时,银行要对客户经理实行尽职免责,减轻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提振基层发展普惠金融的信心。

三、结论。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金融机构,应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积极抓住发展机遇,升级转型。商业银行也应按照可持续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原则,秉持“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加快普惠金融健康稳健发展。

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xx年是本人到街道工作的关键一年,是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基础之年。一年来本人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踏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政治上本人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十分注重个人政治理论学习,以身作则。能顾全大局,廉洁奉公,保持宽广的胸襟。能坚持过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参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工作水平和理论修养。

工作中能勤奋好学,在紧张的工作中参加省石化学院的财会专业知识学习,使自己进一步熟悉经济工作,提升工作能力。能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高度重视党员及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后组织了“两个务必”、“两个率先”、“十六大”精神等专题学习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组建了园区党支部;积极创新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建有了较大的变化,争创社区堡垒党支部工作的经验在全区进行了交流,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考核验收中,以全区最高分获得通过;高度重视纪检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信访接待工作,地区大小信访不断的局面有了较大的好转;切实抓好劳动保障工作,积极引办了市职介中心xx分部,为我街道区域内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再就业搭建平台,就业再就业工作获得了市、区好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开办了《新xx简讯》,加强上下沟通,对内对外宣传有了历史性突破,今年市级媒体80余篇,有力宣传了街道的形象;全力以赴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大力探索新时期人民武装工作,在全区率先进行了街道人武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得到省、市军分区首长的.肯定;高度重视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多场广场文艺演出,在各社区组建了特色文化队伍,积极向上争取体育文化设施,改变xx地区长期以来缺少体育文化设施的现状,使街道每个社区都有了专门的文化健身活动场所;注意搞好地区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各类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均得到了上级的好评;认真组织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人大代表活动有声有色,区人大予以充分肯定;关心街道职工切身利益,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了依照公务员管理进编竞岗工作。

由于本人分管条线较多,今年各项工作总体还处于打基础阶段,取得的一些成绩与区委关心指导和街道党工委的有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中,本人将更加努力进取,争先创优,努力使各项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一)响应国家号召,开展普惠金融实践,银行能够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政策红利不仅表现在银行能得到国家在普惠金融政策上的支持,也能够获得其他方面更大的政策扶持,使银行在逐渐市场化的金融竞争中,取得更好的筹码,有更强的实力迎接挑战,表现卓越。

(四)积极实践普惠金融,将能使银行开辟一块蓝海市场,迅速获得巨额银行存款。把业务延伸到其他银行服务能力较弱的地方,迅速打造本行的竞争优势,带来的必然是巨额存款的归集。

二、核心思想。

银行与xx支付合作,使用存量银行卡和发行具有银行账户和电子钱包模块的银行卡(另有实名制银行预付卡方案),持卡人在银行便民服务点,通过xx支付布放的专业pos机进行刷卡消费、充值、取现、挂失等操作,实现小额消费(10000元以下)。

三、准备工作。

(一)争取政策。银行应根据国家政策,向政府争取发展普惠金融工程的支持,进一步降低成本。

(二)签订合作协议。银行与xx支付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其中,银行对xx支付开放支付接口。

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总结

普惠金融一词来源于英文:inclusivefinancialsystem。是联合国系统率先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内涵:一是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乡村银行总裁尤纳斯教授说:信贷权是人权。就是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获得金融服务机会的权利。只有每个人拥有金融服务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建立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二是为让每个人获得金融服务机会,就要在金融体系进行创新,包括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和产品创新。三是开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由于大企业和富人已经拥有了金融服务的机会,建立普惠金融体系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低端客户甚至是贫困人口提供机会,这就是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为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为此,首先要在法律和监管政策方面提供适当的空间。其次,要允许新建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人民银行于2006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普惠金融这个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的决议。

—1—务半径延伸、金融宣传内容丰富三个方面。

(一)金融惠及能力提升。一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各银行机构结合xx县域经济实际情况,先后开发出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妇女小额创业贷款、巴山贷、惠农贷等信贷产品,截止2015年5月,全县小额信贷余额超过7亿元。小额信贷获得率也大幅度增长,拒统计,截止2015年1季度,县域农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获得率在95%以上,连续三个季度实现增长,体现了小额信贷资源“普及惠顾”的特征。二是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各银行机构针对辖区银行信贷需求实际,开发有针对性的新的产品,使得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度不断吻合。三是信贷环境不断改善。在做好信贷投放的同时,xx各金融机构纷纷加强内部管理考核,简化信贷审批和办理流程,提升信贷办理服务。同时,加强信贷人员的监督,防止出现“寻租”、搭售行为,努力体现信贷公平。

(三)金融宣传内容丰富,金融接受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农村金融教育为品牌打造。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活动。志愿者深入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向社会公众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支付结算、银行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保险等与群众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金融知识。开展部门联合培训。积极协调农业、扶贫、就业部门在开展培训同时安排志愿者开展金融教育培训,主要参加了组织部门、县委党校开展的乡村干部培训、扶贫部门组织的农民扶贫培训、劳动部门组织的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妇联组织的妇女家政服务与创业培训和农业部门组织的农技人员技术培训等,累计参加培训近50期、培训人员100000人次。辖区居民和企业的金融知识水平得到极大改善。

三、xx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支持能力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信贷投放和需求上存在矛盾。一方面,xx经济发展需要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但银行机构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小额信贷产品的功能还没有完全体现。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特征,小额信贷是满足信贷普惠的重要衡量依据。但从全县情况看,虽然各银行机构推出了多种小额信贷产品,但实际发放的小额信贷数额还不能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和三农对信贷资金的需要,惠及的人员比例,小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

(二)金融服务能力尚显不足。

市中心支行“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完整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八个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讲话精神,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力金融服务和调研活动,探索“普惠金融”和“低碳经济”发展新路子,科学分析判断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结合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特征,深刻把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从辖区实际和中央银行职能出发,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引导信贷投向、密切政银企合作关系,在履职实践中推动辖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90%。

以上,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的外币兑换服务。

atm。

设备覆盖率要达到。

90%。

xx。

市现金供应,优化流通货币券别结构,提高票面整洁度。六是强化征信宣传与服务。开发“。

xx。

市征信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村镇银行申请加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村镇银行防范信贷风险能力;在全市经济十强乡镇建立征信宣传点;组织霍山县申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建立青年农民信用示范户工作等。七是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按照“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

总体方案,开展业务竞赛活动。举办。

xx。

1

)出台《。

xx。

2

(

支付行号。

)

3

)出台《。

xx。

市金融业服务公约》。全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向客户公开承诺服务质量与效率,不断提升金融业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树立良好的金融职业形象。

“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月”活动是中心支行党委第二季度安排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在基础工作保质保量和零差错的前提下,树立全行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服从党委工作部署,保证足够的精力投入活动月的各项活动中中心支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赵永红同志任组长,王小兵、江涛、刘芳、许朝晖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对外履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由办公室、

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外汇管理科、会计财务科、国库科、货币金银科、营业室等职能部门牵头进行。整个活动将展示金融系统特别是基层央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承办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相关部门活动要有方案和时间表,以保证活动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活动是检验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全行性工作的有机整体,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明确活动目的,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制定好各项具体活动的实施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活动,真心实意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并及时总结上报,每项具体活动开展后都要进行小结,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6

月初进行全面总结。

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路径分析

村镇银行为履行把村镇银行打造成为具有“农”字特色、机制灵活、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精品银行的承诺,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地处农村乡镇、直面农民的优势,抓住国家服务“三农”、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的机遇,不遗余力服务“三农”。一年来,全行总资产5868万元,各项存款3804万元,各项贷款4150万元,账面利润85万元,贷款收息率和到期贷款收回率均达到100%,圆满实现了存贷双增、质量提升、保本微利、安全经营的目标。

一是找准定位,全力打造“村镇银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形象。为践行“贴近农民需求,贴身服务农民”、“立足城乡,面向市场,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创建伊始,除采用传统的宣传单、报纸、电视等宣传模式外,该行员工还利用休息时间走村串户,深入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种养加大户,宣传村镇银行贴心为农民服务,是农民自己银行的服务宗旨,并通过举办银农、银企联谊会,积极参加当地人行组织的产品推介会等形式,让广大客户了解和认同村镇银行。

二是积极创新,全力探索服务“三农”新途径。针对农户担保方式单一、抵押物缺失的现状,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加强与村委会和农户联动,通过村委会了解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借力控制信贷风险。对没有有效资产可抵押的农户,采取“三高”(高职、高薪、高知)人员担保的方式放贷,“三高”人员可担保贷款5万元。是养殖大市,对于要发展生产,又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农户,该行与武汉通威担保公司合作发放担保贷款。同时,该行还创新开办动产抵押、林权抵押和农机具抵押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三是贴心服务,全力打造“农民满意的银行”。在服务上突出灵活、优质、高效,积极向当地农户、村委会、镇直部门、中小企业等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金融业务。在服务时间上突出“活”字,坚持节假日不休,延长营业时间,上门办理业务,为及时满足农户需求,有时还晚上开办业务。在服务效率上体现“快”字,处处为农户着想,在风险可控和操作合规的前提下,只要是能一次操作完成的业务,决不让农户跑第二次。由于制度适应性强、管理链条短、审批环节少,办贷时间大大缩短,5天之内甚至最快1天就可将贷款发放到农户手中,深受广大农户好评。在金融产品上突出“新”字,针对农村、农民和涉农小企业,开发出方便、灵活的金融产品,形成自身独有特色,不断拓宽“三农”服务领域。

一年来,采取自助反复可循环贷款方式,向107户涉农小企业和农户发放贷款2100万元;采取村委会推荐,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方式,向13户农户发放贷款60万元;采取在职公务员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多户联保等多种方式,向78户农户发放贷款580万元,满足农户生产小额资金需求。为做实服务,该行还在全辖同业率先免费推出“短信通”业务,客户首次到村镇银行咨询或办理业务时,记下客户的服务需求和联系方式,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客户什么时间前来办理业务比较方便,并提醒客户办理所需业务应准备哪些要件,需要经过什么程序,有效避免了客户由于业务不熟悉造成的不必要的往返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客户。目前,该行的客户既有当地农户、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种植专业户、养殖专业户、运输专业户、个体工商户,还有一批涉农中小企业,成为农户放心满意的“农民自己的银行”。一年来,该行服务涉农企业58家,乡镇居民和农户等客户近1160户,一大批农户通过贷款支持实现了增产增收。

四是强化内控,全力防控风险。在大力拓展业务的同时,该行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股权结构、管理体制等优势,结合乡镇实际,借鉴农行服务“三农”的成熟做法,健全完善了存款、贷款和风险管理等制度体系,积极探索构建适应“三农”特点的风险防范体系。在对客户采用简易评级授信的基础上,总结出“一看二摸三查四访五网”的“五字调查法”,实地查看客户基本情况,全方位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现状,掌握客户诚信记录,访问客户周边人群,了解客户有无不良嗜好,调查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从而有效保证了贷款质量。

一年来,湖北农银村镇银行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简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全心全意服务“三农”,不但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也得到了包括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中央和省、市级20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该行服务“三农”、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成功做法。湖北农银村镇银行成立一年来的成功试点,为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为村镇银行如何更好地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提供了可贵的借鉴。

下一步,农银村镇银行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充分利用村镇银行的政策和机制优势,不断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和创新力度,争取在三年时间内,把村镇银行打造成全国村镇银行的品牌和样板,成为全国村镇银行经营管理和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社会,回馈股东。

马鞍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16。

21。

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

2016。

4

号)精神,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

“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规范我市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整治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保护支持合法合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我市互联网金融风险集中领域,集中力量对。

p2p。

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和跨界金融业务、股权众筹以及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整治,同时兼顾互联网金融各种业态和各项业务,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3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做好风险评估,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整治,不搞例外。

4

2015。

221。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的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分工和本方案要求,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5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1

p2p。

网络借贷平台要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

2

.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3

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应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4

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等性质的业务。

1

.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从事依托互联网开展的相应业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2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方式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本质属性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3

.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种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应综合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等全流程信息,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通过实质判定业务本质属性、监管职责和应遵循的行为规则与监管要求。

4

.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一致的监管规定,切实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1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回归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宗旨。

2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3

pos。

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要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宣传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不得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不得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

p2p。

”“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要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采取整治措施。

加强全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对我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整治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对客户资金的保护工作。

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明显不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不得以显性或隐性方式,通过自有资金补贴、交叉补贴或使用其他客户资金向客户提供高回报金融产品。高度关注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或实际收益水平显著高于项目回报率或行业水平的相关情况。对难以评估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请安徽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认定。

由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应当对机构自身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业务进行清理排查,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跨界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市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和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有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派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开发园区)比照市里成立相应机构,组织落实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辖区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同时切实承担起本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负责配合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与市政府金融办共同牵头开展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市银监局负责与市政府金融办共同牵头开展。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协助做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金融管理部门与市工商局共同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提供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方案明确的相关字样的企业注册信息,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对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整治措施。

市住建委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市工商局共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的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市委宣传部、市网宣办负责互联网金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市信访局负责信访人相关信访诉求事项的接待受理工作。

市维稳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承担互联网金融各分领域整治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源头维稳要求,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

2016。

7

25。

2016。

7

25。

日前报送各自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员名单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推进。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于。

2016。

7

25。

p2p。

2016。

7

31。

日前全部完成。

2016。

11。

10。

日前完成。

2016。

11。

20。

日前完成。

2016。

12。

月中旬完成。

银行普惠金融讲座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行业的深化改革,银行普惠金融成为了国家金融工作的重要部分。为了进一步了解普惠金融的意义和作用,我参加了一场关于银行普惠金融的讲座。通过此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银行普惠金融对于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于此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银行普惠金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讲座中,讲师提到了普惠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普惠金融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机制和产品,向中小微企业、农户、低收入群体等不同层次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这不仅有利于解决贴近生活的经济问题,也能够支持创业创新和就业增长。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于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银行普惠金融可以提高民生福祉。通过讲座,我了解到银行普惠金融不仅仅是为了经济的发展,更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通过普惠金融,人们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例如贷款、保险、支付等。这些服务能够满足人们的刚性需求和个性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安全感。

第三,银行普惠金融需要整合各方资源。讲座中,讲师提到了银行普惠金融需要各方面的合作和资源整合。银行、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参与其中,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只有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才能够形成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四,银行普惠金融还需要加强监管。在讲座中,讲师特别强调了普惠金融的监管问题。虽然普惠金融为经济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存在着金融机构滥发贷款、高利贷等不合规的行为。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普惠金融的监管,确保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业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并积极参与到银行普惠金融中来。作为个体和社会的一员,我们对银行普惠金融有着共同的责任和利益。我们可以通过选择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投资普惠金融项目,支持和参与社会对普惠金融的推动。只有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才能够形成普惠金融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银行普惠金融讲座使我深刻认识到了普惠金融对于经济和社会的意义和作用。银行普惠金融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更是一种理念和思维方式。只有通过普惠金融,我们才能够实现经济的发展、民生的福祉和社会的和谐。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对待普惠金融,关注普惠金融,积极参与普惠金融,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与进步。

淮南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

2020。

年)的通知》(国发〔。

2015。

74。

2016。

47。

号)精神,经市政府第。

94。

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所有市场主体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加快转型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2

.基本原则。按照“机制健全、持续发展,机会平等、惠及民生,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创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先解决欠发达地区、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问题。

3

.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95%。

以上。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充分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4

.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机构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批发资金转贷合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农发行淮南市分行加大对农业开发、林业、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的贷款力度。支持邮储银行淮南市分行稳步发展涉农、小微企业信贷,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快县域空白网点布局,加快实现县域全覆盖,鼓励在有条件的乡镇增设具备信贷功能的分支机构。(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5

ipo。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资本重组等方式壮大资本实力。鼓励监管级别二级以上的农村商业银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在农业人口较多粮食主产区及小微企业集中的市辖区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村镇银行在乡镇布设网点。支持民营资本探索组建民营银行。(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

6

.推动徽商银行淮南分行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徽商银行淮南分行探索小微企业、“三农”信贷新模式,开展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扩大县域支行小微企业、“三农”信贷审批权。支持徽商银行淮南分行在有条件的乡镇加快设立分支机构,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惠农金融服务室,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徽商银行淮南分行等)。

7

.规范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支持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机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积极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注重建立风险损失吸收机制,加强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资本约束,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发展,持续向农村贫困人群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等)。

8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组织。积极争取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牌照,支持市内实力雄厚的企业或集团取得互联网支付等牌照。支持市内大型企业和集团联合国内优秀团队和个人发起运营互联网金融企业,争取实现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全覆盖。支持筹建淮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等)。

9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量身开发小额贷款产品。深入实施“税融通”业务,定期统计通报业务开展情况,实行批量操作,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争取投贷联动融资试点。探索对社会办医、社会养老的金融支持方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金融产品。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残联等)。

10。

.推进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进一步依法放宽抵质押登记限制。探索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抵质押登记平台。在凤台县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鼓励农业企业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积极在全市推广“守重企业信用增信融资”模式,开展信用增信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

11。

.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加大自助设备投放。支持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在线服务体系,探索通过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展保全、客户回访。(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等)。

12。

.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积极发展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力度。发挥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门槛低、变现快的优势,满足各类消费群体多层次的投资理财需求。(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等)。

13。

.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收费、合理定价,提高金融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定价协调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引导,抑制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充分发挥续贷过桥资金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下放县域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续贷成本。(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等)。

14。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强县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鼓励更多的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支持更多的企业到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国资委)、市农委、市科技局等)。

15。

.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引导调转促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启动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初创期、创新期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引进培育并购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强与省内股权投资及做市基金的对接、合作,为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及拟挂牌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做市和报价交易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等)。

16。

.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推进与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争取我市农产品纳入期货交易品种范围。争取设立小麦等大宗商品期货交割库。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探索利用期货市场服务现代农业的途径和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市粮食局等)。

17。

.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涉农企业、小微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涉农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发行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淮南银监分局、市农委等)。

18。

.有效发挥保险保障优势。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普惠保险产品。加大对主要粮食作物补充保险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广设施农业、农机具、农房、制种保险等产品,推广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目标价格、收入保险试点。鼓励扩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面,探索开展肉牛、羊、家禽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安全保险及相关产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用于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和贷款本金损失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淮南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完善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在县、乡、村设立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完善农业保险协办工作机制,加强乡村协保员管理,形成市、县、乡、村一体化保险服务网络。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合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生产管理、森林保护、动物保护、防灾防损、家庭经济安全等与农业保险、涉农保险相结合。(责任单位: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20。

.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导的融资担保行业体系,组建市担保集团,发展壮大市、县(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担保能力。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机制,建设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市融资担保公司等)。

21。

.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积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对接,推广“。

4321。

”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建立上下贯通的政银担业务合作体系。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率先规范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严禁向企业转嫁风险,增加企业负担。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化解担保机构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融资担保公司等)。

22。

pos。

机、自动柜员机等银行卡受理机具的布放,切实改善乡村银行卡受理环境。支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和网点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其他专业化支付清算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代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支付结算业务。支持农村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探索通过财政补贴、降低电信资费等方式,支持偏远、特困地区的支付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等)。

23。

.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在此基础上建设具有支付、国库、征信、现金服务、维权功能的惠农金融服务室。(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市财政局等)。

24。

.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信息归集系统,接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司法、工商、税务、环保、人社、住房、城乡建设、质监、农业、交通运输、公用事业、计划生育等部门利用现有信息化系统,依法采集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的政务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市、县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房地产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

25。

.建立健全普惠金融基本制度。持续完善“三农”金融政策,满足“三农”金融服务诉求。对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技术专利权、设备财产使用权和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不断加强确权、登记、颁证、流转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对各类新型机构的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市农委等)。

26。

.完善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普惠金融法律规范。制定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探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关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等)。

27。

.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责任。落实针对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最低标准和贫困、低收入人口金融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保障并改善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权益。完善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

28。

.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载体,多层面、广角度地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教育。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开展金融知识下基层、进农家、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等专项教育活动。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部分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等)。

29。

.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规范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和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宣传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对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义务,重点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市场经济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

30。

.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推动各金融机构担负起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要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逐步建成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

31。

.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充分运用优惠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在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等)。

32。

.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银行分支机构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实际不良率未超过上级行设置目标的,对于当年该分支机构经办小微企业贷款产生不良的从业人员,在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前提下,可认定为已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免除其合规责任。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成“三个不低于”、涉农信贷实现持续增长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立、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力度,创新核销方式,加快核销进度,用足用好核销政策。(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等)。

33。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对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34。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35。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残联、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制订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各有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增强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残联、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等)。

36。

.实施专项工程。围绕普惠金融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集合资源,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专项教育工程,大力推进移动金融工程、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程、大学生助学贷款工程、金融扶贫工程等专项工程,促进普惠金融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等)。

37。

.加强监测评估。开展涉农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及“两权”抵押贷款等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效果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普惠金融发展信息公开机制。(责任单位: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38。

.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金融办会同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工作,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的推进力度,按年度对本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淮南银监分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8

9

浅谈地方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困境与破解范文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村镇银行应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微小”的市场定位,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逐步加大对“三农”微小企业和城乡中低收入居民信贷的投放力度。在金融服务方面,不预设准入条件,让每一个进门的客户享受有尊严和体面、快捷的服务,这是“普惠金融”的基本要求。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困境,制约政策的落实。

1、营业费用大,造成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影响了“普惠金融”的覆盖面。

村镇银行营业费用总额及占比普遍偏高,原因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属于起步阶段,运行成本高,且营业场所基本为租赁,导致租赁成本偏高。此外,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村镇银行不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宣传费支出较大。较高的资金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实施“普惠金融”的覆盖面。

2、品牌形象及社会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培养。

村镇银行没有类似大银行的广泛社会基础和品牌知名度,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实施“普惠金融”的深度。

4、金融服务品种及支付手段单一,难以满足客户需求。目前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方面仅能开办基本的存贷款业务,支付手段仅能办理柜面存取款和汇款,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5、“普惠金融”面向的是一般客户群体,以现有的信贷准入标准衡量和监管要求,很难在更大范围实施这一政策。

“普惠金融”能否真正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导向的有效性。为此,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加大扶持力度,落实政策导向。

1、建议加大专项再贷款资金的扶持力度,在财政税务方面给予进一步优惠,切实降低村镇银行的筹资成本,进而降低“普惠金融”的准入门槛。只有以贴近普通百姓的资金价格,才能真正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否则,“普惠金融“很难真正贯彻实施。

2、建议政府部门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增加不良客户的违约成本,并协助银行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村镇银行实施普惠金融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减少后顾之忧。

3、适当放宽新型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建设的准入门槛和业务品种限制,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

4、大力支持和指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多元化支付手段。

5、尽快实施与“普惠金融”相适应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降低一般客户准入和监管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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