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2-09 07:12:21 作者:雅蕊

在编写活动方案时,需要详细列出活动的内容和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源和支持。下面是一些经典活动方案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和借鉴。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保护伞”未打掉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未查处的不放过,经济基础未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未执行不放过。

(二)要坚决做到“三个决不能”和“四个无”。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形势,决不能让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出现黑恶势力影响正在进行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社会秩序良好稳定的情况下,无持枪械聚众斗殴事件,无阻碍主要交通干道,扰乱重点人员场所秩序事件,无群众举报后仍未采取行动的现象,无因工作原因印发媒体负面报道的时间。

(三)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扫黑除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黑恶团伙底数进行全面摸排清楚,并做到发现一个打掉一个;提升我乡扫黑除恶的有效力度。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全面摸排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综治办、派出所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査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幕后涉黑涉恶线索。联系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大情报、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在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中排查线索;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排查移交重点行业、领域中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依法从严惩处。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1号),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派出所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范文

(一)要立足“打早打小”,强化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并非一朝夕之事,而是有一个积小恶为大恶的不断演变的过程。为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将扫黑除恶工作的关口前移,以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和区域为重点,采取公密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力争把本地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真正把黑恶势力的底数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成员搞清楚,把黑恶势力的罪行搞清楚,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搞清楚,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摸排责任,乡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群众说有,当地公安机关说无,上级打黑办、公安机关查证确系黑恶势力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要加强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把握黑恶势力成形、壮大的苗头和趋势,切实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思路,抓住时机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允许其发展成势、为害一方。

(二)要立足“依法办案”,强化证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表现形式多样,触犯罪名较多,打击处理过程中需要查证的犯罪事实和需要收集定罪的证据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因此,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强化调查取证工作,既不要纠缠于细枝末节,贻误战机,又要确保经查证的事实真实、清楚,收集固定下来的证据确凿、充分,为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提供前沿证据保障。

(三)要立足“专群结合”,强化宣传发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发挥党政机关的主力军作用,更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这次专项斗争中,要从黑恶势力团伙案件入手,从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入手,从人民群众感觉最不安全的地方入手,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宣传发动,广泛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四)要立足“除恶务尽”,深挖“保护伞”。黑恶势力有着严密的组织,其犯罪具有连续性、职业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查封黑恶势力的营业场所、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坚决摧毁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对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与纪检和检察机关沟通,加强配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幕后指挥者和保护伞。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砑究部署,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重点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黑恶线索发现移交和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规则,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乡党委将组织专门的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体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1、利用县电视台中都教育栏目、县教育网站开设扫黑除恶及校园欺凌专项斗争专栏、专版,深入宣传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全面、及时、深入反映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发布扫黑除恶、校园欺凌整治工作开展中的典型案例跟踪报道,刊登教育系统各学校有关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责任单位:局宣传科、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2、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全面及时宣传本校开展校园欺凌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办公室、局安监科)。

3、各学校要在主要位置,利用横幅或led电子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不少于两条;在校门口张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不少于1张;各学校设置宣传栏、黑板报不少于三期,开学后利用安全第一课讲述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举行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演讲、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的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教体办、城区及开发区学校管理办公室、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安监科)。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邮箱:,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驻乡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以及危害农村治安、软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要充分发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综治巡逻队员、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办要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维护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适时开展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全体居民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

3.坚持标本兼治。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会同派出所、金城市监所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会同乡综治办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建立健全对重点人群的日常管控、帮教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等要做好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与就业保障工作,把犯罪预防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笼络、教唆、利用;要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重点区域,健全滚动排查整洽机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完善公安派出所与特勤中队武装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1.加大监督力度。乡纪委要立足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要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要坚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抓早抓小,乡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间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加强执纪审查。乡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建立线索管理专门台账,加强督办督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要逐案筛查,循线深挖,不放过任何线索。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拓展“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千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2020年4月,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启动局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政法等相关部门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2020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配合公安政法部门坚决打击城管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严厉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全行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20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建设领域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城管领域黑恶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则,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洽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法院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要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要求,立足我院工作实际,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宣传优势,突出社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力促活动扎实有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行动,院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详实方案,有专人负责,有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坚持正确导向。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坚强决心,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要把握宣传基调,把好关把好度,准确开展舆论监督,做到工作推进一步,宣传就紧跟一步。

(三)强化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深化活动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做到常态化、社会化宣传,要注重培育扫黑除恶文化,打造固定宣传阵地,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筛选宣传稿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尊敬的各位市民:

你们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专项斗争目标任务是: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是坚持“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20xx年,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得到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的决策部署,铁腕扫黑、强势除恶、重典治乱、除恶务尽,以更硬的手腕、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发展。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侦破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严厉整治行业(领域)乱象,誓保廉江平安稳定,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为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黑恶分子无所遁形,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诚意发出倡议,广大市民凡是掌握涉黑涉恶情形线索的,请积极向我们举报。特别是以下十类重点涉黑涉恶类型: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我们决心,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形成党政领导,全民参与,对“黑恶分子”人人喊打,“黑恶犯罪”人人举报的强大攻势,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形式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举报人权益。

举报联系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20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年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把导向,逗硬考核。为确保舆论导向,凡拟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须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发布。镇纪委、扫黑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和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组长:包对山 荆金奎。

 副组长:李亚光 乌兰哈达 巴图。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

 

(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头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办公室:5110019。

 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此,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恶势力主要表现形式: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菜霸行霸市霸;操纵经营“黄赌毒枪”黑恶势力;纠集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地痞流氓;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讨债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闹访,扰乱社会治理的黑恶势力。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某某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工作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某某部门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期间,下发文件2个,召开会议6次,深入研究、精心安排,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宣讲宣传,深入发动群众。组建7个工作队进村入户,采取会议、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线索摸排。从工程建设、扶贫、基层党建等重点领域入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了全面排查分析。设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举报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箱,加强举报保密工作,积极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对近五年来违纪、治安、刑事等案件及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立足主责主业,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深入村社、部门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查力度,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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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方案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群众的法纪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提升,依法维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4月30日)。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找准原因,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11月30日)。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自查分析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所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上报。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日—12月底)。分析总结宣传成果,建立健全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了确保发展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实施,经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地宣传法治教育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在全乡上下迅速掀起宣传工作热潮。丰富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主要是:一是与正当方式保障法权益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即》《行政复议法》、《劳动仲条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二是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入“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事例等。三是与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相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配合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安排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实效。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力争通过大力宣传,使全县环境明显改观,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有效文化旅游市场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步骤。

204月起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直推进到,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通过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文化旅游市场违法案件、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员,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文广新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

一是相关股室要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国家、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

二是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媒体宣传。

3.新媒体宣传。

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

广泛采取宣传展板、悬挂警示提示牌等多种方式,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旅游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建立媒体信息直报机制,广泛发动各类力量拓展线索来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环境。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

及时走访调查,从文化旅游市场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

对近年来涉及文化旅游市场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强化责任意识,精心部署和大力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管和巡查排查,准确研判、科学发现、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文化旅游市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确保全县文化旅游领域市场环境根本好转和安全有序。

专项排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尤其要重点排查歌舞娱乐、文化演出、游戏游艺、网吧、印刷复制、网络传播等重点领域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存在的各类涉黄赌毒、欺行霸市、违规违法经营等黑、恶、乱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加强“点穴式”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3.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扫黑除恶”工作网,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4.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用。

要强化公安、网信、工商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年“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过往“扫黄打非”领域各类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发现的“扫黄打非”线索要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局扫黑除恶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违法案件等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业务等,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

局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宣传部纪检组。局扫黑除恶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局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文化旅游市场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志们:

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全区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采用联动摸排、分级研判、深度经营等作战方式,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涉黑涉恶犯罪不仅仅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国家治乱兴衰,影响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增进群众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黑恶势力是国家的毒瘤、民族的祸根、人民的公敌。黑恶不除,人民不安,社会不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区“三个明星城市”先行区建设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请您和您的家人、亲友、同事与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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