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汇总17篇)

时间:2023-12-06 16:03:59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批判性思维和文学素养,提高我们的思辨和表达能力。下面是一些经过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对大家写好读后感有所帮助。

猫读后感参考

感触一:一本好书。将众人对生命的期冀—活过一百万次(也就是我们希望的来生吧),以拟人化的手法细腻地展现出来,从猫死过一百万次-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对生命的眷恋-猫再没有起死回生过,让每读一遍,就会在内心有更多的感悟,让人百看不倦、爱不释手。

感触二:众猫的百般殷勤,野猫不为所动。这是我们人都很难做到的,但是,这只猫却做到了,因为它活过一百万次,所以,它更明白自己对生活的追求,它根本不为这些物质和谄媚所诱惑,它只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生活。

感触三:当白猫死去的时候,野猫张大嘴巴痛苦欲绝的表情。书中猫死过很多次,每次都有人为它难过,为它哭,但是,猫的表情很淡然,乃至到最后的麻木,但是,图中最后猫那大哭的神情,让我们从画面看到了从猫的外表到内心都是很痛楚的,爱的深、伤的也深,画面中,野猫那痛苦欲绝的.表情,让读者看到,也会感动很痛苦。猫这一次生活过的很是轰轰烈烈。

感触四:老了与白猫的相依相伴不离不弃。当白猫变成老奶奶时候,野猫对白猫的相依相守,对白猫的温柔,和那嗓子眼儿发出来的“咕噜咕噜”声,让我们想起黄涛写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来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感触五:野猫对精神生活的不懈追求。按理说,猫在一百万次的复活中,有些时候是被当做演出或者作案的工具,死法不太好,但是,在与老太太的生活里,猫基本上就是过着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享受着主人的呵护,这一次,猫是老死的,按理说,猫这次应该满足了,但是,猫并不喜欢。在猫的不满足中,猫终于做回了自己,找到自己的真爱,与白猫相爱育子,并领略到生命所赋予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以至于不再选择复活。

感触六:进一步解读了生命的意义。猫做过各种各样人的猫,也就是我们人所喜欢的,对生活的假设,如果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我会……,猫活过一百万次,只有这一次是它最珍惜的,因为有了这一次,它懂得了珍惜;因为这一次,它希望生命更长久;也因为这一次,它再也不想起死回生过。因为这是它生命中最刻骨铭心的一次。在这次生命的旅途中,猫不但学会了爱自己,也学会了爱他人,爱白猫和小猫胜过了爱自己,也只有真正自爱的人才更有力量去爱别人,这就是一种爱的升华的超越。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进一步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祝福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像白猫与野猫般生活的甜蜜、幸福、有质量、有意义!

放风筝的人的读后感参考范文

x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

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故事。乌云压头而至,我坐在幽暗处,闭着眼,带着淡淡的伤怀,回忆起文章的内容:多么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

处处受到本地人的欺负,异样的目光,加之战火的侵袭,让原本亲和的世界失去了本应快乐的儿时天地。大人的情感愁楚给了他们,在坏小孩面前,阿米尔产生了畏惧,然而,善良可爱的哈桑却时时都在保护着阿米尔,不让阿米尔受到任何伤害,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阿米尔是他主人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友之约。然而,哈桑被打,被欺骗,被误解都因阿米尔的心境过于懦弱所制。最后,哈桑选择了离开,阿米尔的内心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十几年后,阿米尔用行动弥补了多年前的过错,挽回了自己儿时的懦弱之行。”文章里的风筝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哈桑在给阿米尔捡风筝时受到欺辱,而阿米尔却看之不理。事后,他们都在无声的躲避什么?”

漆黑的夜空下,月光倾斜,我倚窗望影凝思:“每个人的心境都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试着用心的去感受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对于自己的朋友,如果你进一步去感受他的心境,你就会发现,你与他的心境是有相通之处的,就因为这一点,它才时不时的会触动你的情感线,让彼此的心境都明白彼此的意思。哈桑就是明白了阿米尔的心境才离开的。但我们要明白,不真挚的友谊好似你的影子,当你处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地跟着你,但你一旦走到阴暗处时,它立刻就会离开你。我和她,感情是真挚的吗?借着月光,我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那一页。

阿米尔因为儿时的不勇敢,在哈桑受欺负时抛弃了他,之后又故意让他爸爸误解他。单纯的哈桑就像单纯的我们,误解了友谊的真谛。我和她之间也是如此吗?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包括被黑暗笼罩的月之友。拿起我与她共同拥有的笔,依光写下:“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时间长了,这种友情也会如咖啡一样浓厚了。就像阿米尔与哈桑,他们的友情就是源于心底的最深处的结果。”好想告诉你,其实我的默默关心是。。。

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

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的幸福和快乐,朋友是歌,唱出一辈子的温馨。

猫读后感参考

这是一只很了不起的猫,虎皮猫,他活了一百万次。

他曾经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他,打仗时也带着他。猫不小心被箭给射死了,国王很伤心连仗都不打了,哭了老半天,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曾经是魔术师的猫。魔术师很喜欢他,每次都表演把猫劈成两半再复活的魔术,但有一次失手了,猫死了。魔术师哭得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他还曾经是小偷的猫,小女孩的猫,以及其他人的猫。这些主人都很喜欢这只猫,当猫死时,他们都很伤心,但猫一点也不伤心。

后来猫不想成为别人的猫了,他决定做自己的猫,于是他变成了一只野猫。很多母猫都想成为他的妻子,要知道这可是一只了不起的猫呢。她们带了很多的礼物,鱼啊,老鼠啊,但猫太爱自己了,他一点都看不上这些猫。“我可活了一百万次呢!”

看起来猫会永远这样骄傲的活下去,但转折出现了,他看见了一只白猫,很优雅,很安静,于是他冲上去说:“我活了一百万次了。”他还翻了两个筋斗,“我曾是魔术师的猫。”但那只白猫一点都不理睬他。最后他说:“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白猫说:“可以啊。”

就这样他们两个生活在一起,有了很多的小猫。白猫渐渐的老去,猫对她也越来越温柔。有一天早晨,白猫再也没有醒来,猫很伤心,拼命的哭啊哭啊,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死了,这一次,他没有复活。

对于这只猫而言,以前的一百万次也不如这一次,这一次别人爱他,他也爱别人,拥有了完整的一生,真真正正的活了一次。在这只猫看来,他终于活了一次。那么这次死了还有什么遗憾呢?没有遗憾又为什么要复活呢?我们认为猫活了一百万零一次,但猫可能认为他只活了一次呢,以前只是过了一百万秒啊。

在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庸人,拥有的是庸俗的人生,每天都是庸碌的过日子。如果把白天看作活着,睡觉当作死去,那也可看成是活了几千次了。但突然有一天因为某种原因,你竭尽全力去为某一个目标奋斗,你会不会觉得特别的充实,以前的日子都像这只猫一样是白活了呢。

放风筝的人的读后感参考范文

x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

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故事。乌云压头而至,我坐在幽暗处,闭着眼,带着淡淡的伤怀,回忆起文章的内容:多么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

处处受到本地人的欺负,异样的目光,加之战火的侵袭,让原本亲和的世界失去了本应快乐的儿时天地。大人的情感愁楚给了他们,在坏小孩面前,阿米尔产生了畏惧,然而,善良可爱的哈桑却时时都在保护着阿米尔,不让阿米尔受到任何伤害,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阿米尔是他主人的儿子,而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份真挚的友之约。然而,哈桑被打,被欺骗,被误解都因阿米尔的心境过于懦弱所制。最后,哈桑选择了离开,阿米尔的内心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十几年后,阿米尔用行动弥补了多年前的过错,挽回了自己儿时的懦弱之行。”文章里的风筝是他们之间友谊的见证,哈桑在给阿米尔捡风筝时受到欺辱,而阿米尔却看之不理。事后,他们都在无声的躲避什么?”

漆黑的夜空下,月光倾斜,我倚窗望影凝思:“每个人的心境都是不同的,如果我们试着用心的去感受他们的心,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对于自己的朋友,如果你进一步去感受他的心境,你就会发现,你与他的心境是有相通之处的,就因为这一点,它才时不时的会触动你的情感线,让彼此的心境都明白彼此的意思。哈桑就是明白了阿米尔的心境才离开的。但我们要明白,不真挚的友谊好似你的影子,当你处在阳光下时,它会紧紧地跟着你,但你一旦走到阴暗处时,它立刻就会离开你。我和她,感情是真挚的吗?借着月光,我打开自己的日记本,翻开那一页。

阿米尔因为儿时的不勇敢,在哈桑受欺负时抛弃了他,之后又故意让他爸爸误解他。单纯的哈桑就像单纯的我们,误解了友谊的真谛。我和她之间也是如此吗?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包括被黑暗笼罩的月之友。拿起我与她共同拥有的笔,依光写下:“真正的友情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时间长了,这种友情也会如咖啡一样浓厚了。就像阿米尔与哈桑,他们的友情就是源于心底的最深处的结果。”好想告诉你,其实我的默默关心是。。。

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

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的幸福和快乐,朋友是歌,唱出一辈子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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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读后感参考

“我从不肯妄弃了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没错,它是冰心奶奶写的一首诗--《纸船》。

《纸船》是冰心奶奶在1923年8月27日在太平洋舟上写的。

冰心奶奶写了《繁星》,这本书由164首小诗组成;《春水》也是冰心奶奶写的,它是《繁星》的姊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纸船》就是《春水》中的其中一首小诗。

她最赞颂的是母爱。她在春水里这样写道:

母亲啊!天上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冰心奶奶让我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价的,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简爱的读后感参考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为财富和爱情出卖了自己的人格,一个人哪怕再穷再苦,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尊严。

读完《简·爱》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分。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著作。女主人公因父母离世而被舅舅收养。但在舅舅家,她总是挨打受骂,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和表兄打了一架,结果被关进“红房子”,后来被送到了洛伍德学校。在那里,她度过了八年时光。在这期间,她认识了善良的谭波儿小姐和可怜的海伦·彭斯。然而,海伦离世,谭波儿小姐的离去,使她感到“保持平静的理由早以不复存在”,便毅然登广告求职,去了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在那里,她认识了可爱的阿黛尔,为人亲切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还有罗切斯特先生。他们相识,相爱,直道结婚时出现了意外,简出走了。简流落到了沼泽山庄,做了一名教师。令她惊喜的是,里费斯一家竟然是她姑妈家的孩子。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他要求简嫁给他,并且与他一起去印度传教。简拒绝了,并决定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与罗切斯特结了婚,过上了她想过的生活。

文中的简·爱是一个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生活的人。简·爱说过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渺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从这一段话完全可以看出简·爱是一个反对压迫,追求光明平等的人。

《简爱》告诉了人们对于命运的安排,不要屈从,而是不屈不挠,敢于反抗;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的感情,勇敢追求真爱。

我始终把它放在我的枕边,时时刻刻激励着我每天都要成长。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做女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而是写出来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命运抗争的故事。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容貌不出众,但也许正是这样的灵魂卑微,才写出了这样震惊全世界的小说《简爱》。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她自幼丧失父母,唯一爱她的舅舅领养她又早逝。她过着流离失所、任人驱使的生活,饱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生活。为逃避严酷现实,她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酷爱的书和大自然上。书丰富了他内心的感情世界,陶冶了他的性情;苦难又磨练了他的意志。这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

在这个社会没有所谓的自由恋爱,纵使卑微,简爱依旧保持了一科出淤泥而不染的心。她积极向上,身为一个旧社会女性,依旧保持了应有的自尊。

简爱与男主角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罗切斯特时,他很清楚的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代沟:罗切斯特出身豪门,十分富有,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

简爱虽然外表不美丽,但心地善良。他聪明好学,自尊自爱。尽管社会地位卑微,但决不自甘堕落。而当今的社会,人们都选择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尊严去哪里了?这种爱情,犹如一杯清水,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灵。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的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负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也许,这便是他至今仍是全国各地读者最爱阅读小说之一。

繁星在空中闪烁着,繁星在我心中闪耀着;春水在河中流淌着,春水在我心中荡漾着……不知从何时起,我爱上了这本以母爱、童真和自然作为主旋律的书——《繁星春水》。

接下来我将带大家品读一二。“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它们的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赞颂了。”多美的诗句啊!脑海中不禁呈现除了那样宁静的场景——繁星在深蓝的太空中闪烁着,好似在无声的对语和赞颂。短短的几句话,勾勒出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画面。“闪烁”、“深蓝”、“沉默”、“微光”、“深深的”,这些词,用得是多么地恰到好处,很好的体现了自然风光,但是我们的这位“世纪老人”——冰心奶奶却从未称自己为诗人,由此可见冰心奶奶的谦卑。“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从感叹号中,我读到的是肯定,是对童真的向往与歌咏,也是对真善美的崇尚。冰心奶奶在孩子身上看到的是纯朴的天性与真挚的感情。在冰心奶奶的眼中,孩子代表了“爱”的真诚。

从这个短小的诗中,同样可以看出冰心先生对孩子的挚爱。“为这段送百万圣灵不觉的炮声,严静的夜里,凄然的将捉在手里的灯蛾放到窗外去了。”这里,我们读到的有一份凄凉与悲怆,但我们也同样读到了冰心奶奶悲天怜人的伟大情怀。她一声信奉的“爱的哲学”,得到了体现。合上书本,我不免有了一种被净化的感觉。这本诗集告诉我了母爱的伟大,自然的和谐与童真的纯朴。我的心灵彻彻底底地被《繁星·春水》所折服。

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习,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简爱》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放风筝的人的读后感参考范文

2018年11月26日,今天终于把这本《追风筝的人》看完了,前后加起来可能用了一周的时间,算是比较快的看完一本书,可能也是因为比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闲的时间去阅读。

这本书里人物构造很简单,全书加起来可能也就几十来人,时间短也比较紧凑,从作者的五六岁到四十出头。平凡的故事,简单的语言,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正本书以作者自序的方式书写,整个故事前半部分是记录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时光,后半部分是回忆童年玩伴的记录。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隐若现的贯穿整个故事,从作者小时候对哈桑的喜爱到对哈桑的嫉妒到对哈桑的愧疚再到对哈桑的怀念,故事最后作者把对哈桑的种种感情全部化成爱给了哈桑的儿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书中的作者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爷,他的爸爸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妈妈生他时难产而死去了,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但是父亲似乎把母亲的离世怪在了他的头上,对他总变现出爱理不理,而他却一心想讨好父亲,想从父亲那里得到跟多的爱,这让他的童年很疲惫,相反,他们家仆人的儿子哈桑却总能事事得到父亲的认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父亲对哈桑的疼爱让他觉得远远超过了自己,于是他对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绊脚石。作者和哈桑总是被几个比他们大的小孩欺负,有一回因为哈桑保护作者而惹恼了那几个小孩,而那几个小孩一直在寻找报复机会,刚好在风筝比赛那天,哈桑因为追赶掉落的风筝而被那几个小孩堵住,并对他进行了性侵,作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并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哈桑对此并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贼心虚,内心的愧疚使他远离哈桑,甚至编造谎言来诋毁哈桑,以至于哈桑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作者家。

哈桑离开以后,作者过上了几天心平气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因为俄国的侵略,让作者的家园战火连连,作者和父亲不得不放弃所有,背井离乡逃离自己的故乡,几经周折来到美国生活,在美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作者和父亲为了生计吃了不少苦头,总算日子平稳一些时父亲却因病离世,在父亲去世前在作者的请求下父亲帮作者向同乡一个将军的女儿提了亲,并且成了亲,不就父亲就去世了。

父亲去世后没多久,作者收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父亲朋友的来信,心中说这位叔叔已经病入膏肓,想要见作者组最后一面,于是作者只身前往叔叔所在的地方,达到以后叔叔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从小的玩伴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这让作者很吃惊同时也给作者带来深深的懊悔。叔叔说自己已经找到哈桑,并且同哈桑一家人住在作者老家的老房子里,最后却因为种族问题哈桑和他的老婆丧命与此,而叔叔希望作者能去解救哈桑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作者自己的亲侄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作者最终踏上了自己最讨厌的故乡,去解救哈桑的儿子,几番艰难斗争后顺利救下侄子,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带着侄子回到了美国,作者的妻子很欢迎小侄子的到来,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但是小侄子因为受过的一些伤害,不愿去接近任何人,对作者一家人更是冷若冰霜,但作者没有放弃,一直热情以待,最后在一场风筝比赛中两人的关系才缓和下来,小侄子也才露出一点微笑。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但是我们也基本能猜出小侄子冰释前嫌,一家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猫读后感参考

但最后,都因为主人的疏忽,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死了。有水手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掉进了海里。有皇帝这个主人时: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在一次战争时,被敌军的箭射死了。当他有马戏团长这个主人时,由于在一次绳索表演时,它摔了下来,摔死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它都死了。

但是,猫最希望的是————当一只野猫,并且,和一只漂亮的猫结婚。最后,他真的当了一只野猫,找到了一只漂亮的白猫来当他的妻子,还生了一群可爱的小猫。过了好久好久,那只漂亮的白猫老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也老了,因为这是他第一万次生命了。慢慢的,那只漂亮的白猫死了,活了一万次的猫伤心欲绝,抱着她哭了五天五夜,最后,忽然他醒悟了过来,他想:我不是有了一群可爱的小猫吗?并且它们也健康长大了。

爸爸觉得这本书很有道理,又介绍给我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自暴自弃,不能只想到你身边那些伤心的事,要想想那些你身边那些美妙的事情,就可以醒悟过来。

这只活了一万次的猫虽然活了四千九百九十九次,但都没有理解生活的真谛,最后一次生命,他了解,并深刻的理解了————生活,并不是只有财富才能让你快乐,只有你获得幸福时,你不去找它,快乐也会来到你身边,那些拥有金山银山的人,永远不会得到,并拥有幸福。

我们要向那只死了一万次的猫学习,要学习他的有理想,去奋斗的精神。只要努力去奋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成功。

狼与人的读后感参考

读完本书突然发现我计划写的故事已经不符合一个好故事的标准了,于是正在写的故事被迫停了笔。这也是读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及时叫停,免得笔下平庸,平庸就是死亡,浅薄就是误导,不够标准的文章就是浪费时间和生命。

站在作者的角度,换位思考。我知道,他思考这个故事很久了。一个由童年追风筝开始寻找的故事。作者内心深处最渴望表达的东西十分清楚:这个主题对表现时代是否有深远的意义?是否把握了时代脉搏?是否将以往的生活经历与故事中的想象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然后,他把和主题相关的想象力充分发挥至最大,尽全力让故事跌宕起伏,波澜壮阔。这本书的最精彩之处在于想象力和真实生活之间看不出痕迹,这是作者高水平的体现。

在书里,想象力构成了故事的精彩和骨架,生活阅历填补了故事的血肉和细节。想象力和生活阅历各占了一半。而想象力来源于他深刻的思想,作者本人的'职业是个医生,头脑冷静逻辑思维缜密,故事的发展合情合理,很多人误以为是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早年在阿富汗的生活阅历让他的大脑筛出了精彩的场景,对话,人物观察,书中一一被派上用场。

追风筝的人成为近年来国际文坛上杀出的一匹黑马。作者向全世界的人讲诉阿富汗不为人知的历史,那里发生了些什么,我们不曾在电视上广播里看到或者听到的故事。

在好莱坞编剧圈子里,影响深远的当属“英雄之旅理论”,书中提到了一个好作品的十二个组成部分。

普通的世界。

冒险的召唤。

对冒险的拒绝或抵触。

与智者相遇。

穿越第一个极限。

测试,盟友,敌人。

接近深层的洞穴。

严峻的考验。

得到嘉奖。

回去的路。

复活。

满载而归。

追风筝的人把这些内容发挥到了极致。一直拽着你跌宕起伏,特别是他踏上回乡之路,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过程,被关起来,挨打,到签证的不顺利,以至于索拉博在洗浴时割腕自杀,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又是那么精彩纷呈。

每次,他遇到的困难都是巨大的,但是最后都克服了,书中的几个精彩之处读得你泪流满面。作者运用第一人称,使故事不露声色,真实可信,尤其是油罐车里的逃亡描写让人过目难忘。

长篇将是文学的最终归宿。长篇的好处在于可以囊括发生的战乱。阿富汗,因为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因为拥有石油,因为是一个伊斯兰国家,因此而多灾多难饱经风霜。作者的初心是“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他实现了这个毕生的愿望,达到了他的目标。

灿烂千阳》《群山回唱》和《追风筝的人》成为他最畅销的三本书。也成为一个出版史上的奇迹。他的书在全世界畅销,位居畅销书排行榜高达一年之久。

《红楼梦》读后感参考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教师读后感参考

读书笔记是大家平时在读书时把自己的读书心得,内容鉴赏,探讨主题,评论人物,评品语言或者读后感记下来,也可以摘抄下你感兴趣的精美语句,语段,词语。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摘抄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这学期,我就是把班级的工作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方面。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首先就是从培养学生管自己能力开始的。《班主任大全》一书中就指出: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由于家长的溺爱,这些“小太阳”们在家庭中失去了培养独立性的机会,他们更多的依赖成人的帮助和照料。对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利用晨会、班会、队会等,向学生正面宣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让学生从认识上加深对独立性的理解。第二方面,在班级中安排“人人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第三方面,联系学生的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培养学生在家的自我管理。

其次就是培养一支班干部队伍。利用管理班级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拔小干部,同时要精心培养小干部。第一,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对于学生自己选出来的班干部,要尊重他们的权利。每天的值日先由卫生委员负责评比,然后,由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他们参考。第二,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第三,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亦即“以点带面”。第四,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级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以即“以面带面”。同时也要注意及时召开班干部会议,针对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给他们工作方法,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指出他们的优缺点和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同时,还要求他们注意班干部成员之间的合作,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尽力在同学之间树立他们的威信,创造机会,锻炼和培养他们的能力。这样培养的方法,所有采取的措施,其目的不在于人人都能管人,而在于人人都能管自己,培养学生对自己、班级、家庭的责任意识。

确实,《班主任大全》一书,在班级管理这个方面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对班级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读后感参考

《爱的教育》是流传世界各国的一本儿童名着,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于1886年,书的原名是《houre》,翻译是“心”。它的英译本是《heart》,译意也是“心”。儿童文学翻译家叶君健在《爱的教育》代序中说:“心”这个字又可以作“感情”解释,在中外文都是如此。五四期间,《爱的教育》就被匡互生、朱光潜、丰子恺、陈望道、黎锦熙、茅盾、夏衍等知名学者作为当时“立达学园”学生们的重点读物,几乎人手一册。当时不少学校教师,也把这本书定为中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

《爱的教育》书中那些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卖炭人、父亲的老师、我的老师、铁匠的儿子、盲童等等,依然浮现在我眼前。《爱的教育》是以最朴实的语言,讲述着100个与孩子有关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等,歌颂了儿童应该具备的纯真感情。同时书中也表露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潜移默化地培养塑造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从《爱的教育》中,我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飘的读后感参考

这是一本我爱不释手的书,它古色古香,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是《飘》。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用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斯嘉丽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

战争前,他们都是上流社会的庄园主家的小姐和绅士,谈吐得当,举止优雅,文质彬彬。战争开始的时候,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有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斯嘉丽——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可是战争改变了一切,使本该参加舞会的男人成为了扛枪战斗的士兵,使本该在花园里享受阳光的女人成为了在田地里耕种的农妇。有些庄园主带着钱财乘船远去;有些庄园主精神崩溃;有些则乐观面对现实——斯嘉丽就是第三种人。

有人说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而我却对她十分钦佩。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不顾世人的眼光,毅然的向着目标前进,她开木材厂,开酒楼,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她斯嘉丽﹒奥哈拉办不到的。我钦佩她的勇敢,为了保护塔拉庄园,不管他人的看法,甚至不择手段,这是内心多么强大的人才能做到的呀!我更钦佩她的乐观,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故事结尾:瑞特离她而去,而她却无力去挽留,便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每个人都有软弱的一面,斯嘉丽,内心如此强大的人,她的精神支柱竟是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玫兰妮。玫兰妮是我另一个喜欢的人物。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和斯嘉丽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斯嘉丽,勇往直前,敢爱敢恨,有时自私自利;玫兰妮却事事为他人着想,宽容,善良。她相信她身边没有坏人,对任何人都是以礼相待的。但她又是勇敢的——当她看到斯佳丽为了保护庄园杀了一个“北方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她是坚强的,她是博爱的。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方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多少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方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童年读后感参考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很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很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平了很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大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是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人会这样坚强,高尔基能轻松过去的坎,我们或许费再大力气也过不去吧,凡事,还讲一个毅力。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了吧!

小王子读后感参考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地球后。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边城读后感参考

那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作文《边城》读后感。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的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读后感《作文《边城》读后感》。

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高中读后感参考

高中读后感的写作是一个难点,怎么才能把高中的读后感写好写透彻呢?又该如何把握好高中读后感的精髓呢?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高中读后感参考范文吧!

我对课外书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所以,并不曾体会给课外书的美妙趣味。

因此,我不曾了解过《边城》这本书,也不知道沈从文是何许人也。

但是,也许,是因为同学的推荐下,也许,是因为老师的建议,又也许,是冥冥之中的不可抗力,我阅读了《边城》这本小说。

初读时,只觉得平淡无奇,并没有吸引眼球的情节,不过,我很快就被湘西人的朴实,茶峒的美景给迷醉了。

女主角翠翠,是一个无爹无娘无祖母的三无孤儿,唯独有一个撑渡船的祖父相依为命。

天真、善良、勤劳,对美好回忆充满向往,是翠翠的所有代名词。

在一席水中,在群山环绕间。

她撑着渡船,唱着小曲,时而还有几声大黄犬的轻吠,有雀翎婉转的吟唱,傩送在月下“走马路”、“唱情歌”,只为博翠翠一笑。

沉思静想,只觉得恬静、美好,书中有置身于世外的桃花源,便有了远离纷争的无忧无虑。

不仅如此,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最大的亮点,就是清淡、平凡。

翠翠的故事,没有像现在电视剧一样的狗血剧情,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动不动就生死大劫或秀恩爱,也没有所谓的三角恋四角恋,更没有我要拯救世界的伟大英雄形象。

《边城》写的是一种真实,更贴近了我们的生活,它让我们觉得故事就发生在我们的周围。

也许,翠翠的故事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它展现给我们的是,对爱情的追求,对亲情的执着,对生活的乐观,《边城》值得忙忙碌碌的我们去深思。

小说的结局,不是情人相拥而泣,从此幸福在一起的结局,而是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傩送是否会回来,又是否会娶翠翠,选择渡船还是价值不菲的磨坊,值得读者回味。

于是,在这种猜测结局的伴随中,无疑又增加了《边城》的价值。

所以,如果现在的电视剧和电影过于浮夸的话,那么《边城》就是能让人解放的一剂良药。

因为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平凡,是真实的,是客观的。

对我们而言,只有在平凡中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才能拥有人生的价值。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

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

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

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

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

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

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

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

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看完以后,最令我触动的是,害羞、腼腆的曾同学站在讲台上向十年未曾见过面的老同学诉说自己以往的经历遭遇,无疑她是勇敢的,也是痛苦的。

对于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算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过多提及,至少,以前的我是这样。

高中时期那会儿的事,我很少向别人提起,因为我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所经历的孤独,还记得,那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我不得不离开重庆,只身一人去湖北读书,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在当时只有15岁的我来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我却一路走过来了。

在放国庆、五一长假的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只有我一个人待在寝室,因为离家远,不方便回去,就只能一个人在宿舍待七天,看着宿舍里11张空空的床,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因为害怕,把宿舍的灯开着,却用被子狠狠的捂住自己,只为寻求一点安全感,第一年高中,我就这样挺过来了。

后来我妈不放心我,就让我在外面租一间房,那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学校附近的公告栏上面寻找租房消息,最后我找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那时候,一学期八百块钱,跟老板交完钱,就开始搬东西,我的那间房在八楼,我就一个人完成了整个“搬家”过程,来来回回大概有十几趟吧,因为一个人,干完了所以的事情,没有跟父母说实话,骗他们我是叫同学一起跟我搬的东西,无疑当时的我,心里是苦涩的,自己一个人过完了三年高中生活,太多的孤独藏在心里,不愿将它诉说出来。

可现在的我认为:孤独跟人数无关,一个人也好,一群人也罢,得不到心灵上的慰藉,才是最深沉的孤独。

书中最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一句话是,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没错,就是这样,当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就是多余的,既然自己融不到一群人之中,何必要去凑热闹,如今,孤独在我看来,不是一个人吃饭,逛街,看电影,而是一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你却发现你根本插不上嘴,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你的位置,你只能在一旁远远的观看,还配合他们扯动着嘴角,最后,你会讨厌这样的自己,慢慢的,你爱上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明白了,一个人也可以狂欢,直到天亮。

平时闲的时候就会看看一些青春励志的书籍,目前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翩翩的《永远热泪盈眶》,这本书看来很触动内心,一个个小故事,温暖我们每一个人,或许你有踩在刀刃上的勇气,但不要把你那颗本该柔软的心层层包裹。

读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之后,发现它能很真实的触动到我的内心,不用说太多,只是某一个词,某一句话就能触动我,我想其他和我一样观看了预览版后的同学都是这样吧!毕竟我们都是一样正经历着孤独,被孤独打败,到最后却也觉得光荣。

谢谢刘同,用文字温暖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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