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龙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模板13篇)

时间:2023-12-15 09:20:38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知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用于向特定的群体传达信息或安排活动。看看这些通知范文,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通知的写作规范和特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式实施,首次考试专业为91个,开考中医专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入护士技术资格考试,到考试专业已达108个,今年与去年考试科目一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分四个半天进行。每科满分100分,均为选择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和橡皮。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也可获得专业资格证书。

据悉,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要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要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一)本专业知识。

1、熟练掌握普通心电图仪的结构和基本工作原理。

2、熟练掌握心电向量图的基本原理和心电图的相互关系。

3、熟练掌握动态心电图基本原理和临床意义。

4、掌握负荷心电图的基本原理和临床意义。

5、掌握临床心内和食道电生理检查的基本原理和临床意义。

6、掌握心律失常的电生理基础。

7、了解常用起搏器的工作原理。

8、了解多导心电生理仪工作原理。

9、了解射频消融的基本原理。

(二)相关专业知识。

1、掌握心脏电生理现象知识和原理。

2、熟悉心脏的生理、解剖、病理解剖、病理生理的相关知识。

3、熟悉内科系统常见疾病的基本临床表现和对心电图的可能影响。

4、了解患者心理和熟悉检查室的'患者隐私保护。

二、专业实践能力。

1、熟练掌握常规心电图的描记、分析和诊断。

2、熟练辨别心电图的伪差、干扰和失真。

3、熟练掌握动态心电图描记、分析和诊断。

4、掌握常用心脏起搏器的起搏心电图诊断和分析。

5、掌握平板运动、踏车试验的适应症、结果判断和分析。

6、了解如何进行平板与踏车试验。

7、了解如何进行心内和食道电生理检查。

三、学科新进展。

2、了解相近学科近年的新发展,包括心血管内科、心脏外科、超声心动图、抗心律失常药物等的进展。

附:本专业范围。

常规心电图。

动态心电图。

负荷心电图。

心电生理检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以下简称《考试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市人事局、卫生局要严格按照《考试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2007年度的报名工作。从2007年起,我省参加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考点于报名前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考点、报名点的报名具体起始时间、网上报名的网址、网上报名后确认的具体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特别要明确考生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月30日及考点、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和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三、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083(含)之间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人机对话考试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四、全省不再制定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有效的合格分数线。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律通过参加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五、省内为符合省人事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1995]2号)和《关于实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辽人[]198号)规定的人员组织的考试截止到。2007年度全省考试时间确定为7—8月,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组织选派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回国参加省内组织的考试者,待援外结束回国后,在一年内参加“双四”考试合格者,其取得资格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计起。如考试不合格,以后再参加“双四”考试,考试合格年度每晚一年,其资格取得时间从符合“双四”条件时间顺延一年。凡由组织派出的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援外的其他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比照此政策执行。六、各市人事局、卫生局要加强对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在报名期间务必选派责任心强、掌握考试政策、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承担报名咨询、资来自医学教育网格审核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并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在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环节上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所应具备的报名条件审查报考资格。各考点要本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查报名资格,并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和经办人姓名。对不按报名条件审查资格,使不具备报名条件人员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凡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六、考试报名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各考点务必严格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时间(附后)做好各个阶段报名相关信息的上传和接收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以往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和27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

5月26日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相关专业知识。

5月27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专业实践能力。

(三)成绩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462号和卫人发[]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1),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相应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一、a1型题:(每一道考试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炎型(b型)患者不同于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气肿型(a型),因为前者有()。

a.缺乏粘液样痰液。

b.动脉二氧化碳分压降低或正常。

c.肺余气量增加。

d.吸气时气道阻力增加。

e.最大呼气流量减少。

正确答案:d。

2、在肺心功能代偿期,提示有右心室肥厚的体征是()。

a.三尖瓣区可出现收缩期杂音或剑突下心脏搏动增强。

b.听诊时心音遥远。

c.颈静脉充盈。

d.胸痛、气促。

e.心悸、胸闷。

正确答案:a。

3、某男,62岁。因骨关节疼痛2月就诊。x线胸片检查发现右上肺2.5cm×3.0cm大小肿块,疑似周围型肺癌,结核球不能除外。为求确诊,进一步检查应选择()。

a.ct扫描。

b.支气管动脉造影。

c.磁共振显像。

d.肺癌标志物检测。

e.经支气管或经皮肺活检。

正确答案:e。

4、某女,68岁,患慢性肺源性心脏病6年,其心电图表现下列哪项不正确()。

a.应有右心肥大的心电图改变。

b.没有肺型p波。

c.v1~v3导联可出现qs波。

d.肢导低电压可有可无。

e.可见间歇性右束支传导阻滞。

正确答案:b。

5、溶栓治疗的适应症是()。

a.近期伴有颅内出血的病人。

b.大面积的肺血栓栓塞症。

c.馒性血栓性栓塞肺动脉高压。

d.2个月内有缺血性脑卒中的病人。

e.非大面积的肺血栓栓塞症。

正确答案:b。

6、某男,18岁。阵发性晨间咳嗽、憋气1周就诊。检查两肺偶闻哮鸣音。追询病史患者4月前曾有上呼吸道感染。为确定诊断,下列哪项检查最有价值()。

a.胸部x线摄片。

b.常规肺功能测定。

c.过敏原皮肤敏感试验。

d.支气管高反应性测定。

e.运动肺功能测定。

正确答案:d。

7、肺泡动脉氧差在下列哪种情况增加最少()。

a.大叶性肺炎。

b.肺水肿。

c.巴比妥类药物过量。

d.病毒性肺炎。

e.心源性休克。

正确答案:c。

二、a3/a4型题:以下提供若干个案例,每个案例下设若干道考题。请根据答案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考题下面的a、b、c、d、e五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某男性患者,26岁。1周前无诱因而起发热,体温39.8℃,呈弛张热型伴右侧胸痛。自服退热药等热度不退,但胸痛改善。住院检查拟诊右侧渗出性胸膜炎、结核性可能。

8、关于结核病激素应用的指征是()。

a.纤维空洞性肺结核。

b.浸润性肺结核。

c.空洞性肺结核。

d.结核性浆膜炎及粟粒性肺结核。

e.原发性肺结核。

正确答案:d。

8、结核病应用激素的先决条件应是()。

a.具有细菌学诊断资料。

b.具有病理学诊断资料。

c.早期有严重毒性症状、有足够有效抗结核药物保护。

d.患者体质衰弱。

e.患者无溃疡病史。

正确答案:c。

9、结核病应用激素的方法应选择()。

a.常规剂量(如泼尼松30mg/d)、3~4周。

b.大剂量、短疗程。

c.小剂量、全疗程。

d.冲击量、继以长程维持量。

e.中等量以上、长程(3~4月)。

正确答案:a。

某男性患者,50岁,发作性喘憋7年,严重发作持续2天,伴尿少、痰黏。体检:呼吸困难,烦躁不安、发绀,心率128次/分钟,双肺呼吸音减弱,少许哮鸣音。

10、该病人最可能的诊断是()。

a.肺心病。

b.慢性支气管炎。

c.支气管扩张症。

d.支气管哮喘。

e.自发性气胸。

正确答案:d。

11、错误的治疗是()。

a.静滴葡萄糖生理盐水。

b.静滴氨茶碱。

c.静滴糖皮质激素。

d.抗生素预防感染。

e.应用镇静剂(如苯***等)。

正确答案:e。

某女性,28岁,午后发热,咳嗽咳痰,痰中带血,食欲下降,乏力两个月,有肺结核接触史。体检:肩胛区有湿罗音,血沉:60mm/1小时,x线胸片:双上肺斑点状阴影,痰分枝杆菌阳性。

12、最可能的诊断是什么()。

a.肺癌。

b.支气管扩张。

c.非典型肺炎。

d.肺脓肿。

e.浸润性肺结核。

正确答案:e。

13、初治涂阳肺结核,强化期和巩固期一般各需要多长时间()。

a.强化期3个月,巩固期1个月。

b.强化期2个月,巩固期4个月。

c.强化期6个月,巩固期4个月。

d.强化期12个月,巩固期6个月。

e.强化期12个月,巩固期10个月。

正确答案:b。

14、初治涂阳肺结核,强化期用药首选()。

a.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b.卡那霉素、链霉素、异烟肼。

c.异烟肼、乙胺丁醇、丙硫异烟胺。

d.链霉素、乙胺丁醇。

e.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钠。

正确答案:a。

e.强化期12个月,巩固期10个月。

正确答案:b。

14、初治涂阳肺结核,强化期用药首选()。

a.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

b.卡那霉素、链霉素、异烟肼。

c.异烟肼、乙胺丁醇、丙硫异烟胺。

d.链霉素、乙胺丁醇。

e.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钠。

正确答案:a。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青海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驻湛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3157号)的精神,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小组办公室核发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年5月29、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符合年检条件的会计证。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12月底止。

6、凡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报考,即使考试及格,人事局也不发资格证书。

四、报考时间和办法。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20日—12月5日进行报名(周六、日照常报名),市区(包括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麻章区、东海岛试验区)中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统一设在赤坎区康顺路48号一楼湛江市会计服务大厅;市区报考初级的地点分别设在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二楼考务组和霞山区人民西五路4号四楼湛江市会计学会。各县(市)报考初级、中级的考生可直接到当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书或符合年检条件的会计证、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小一寸2张,大一寸1张。

对于跨考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应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原考区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应做备查登记,新考区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建立当地新的档案,但转来的考生档案号不变。

各县(市)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五、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六、考场设置。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湛江市市区高考定点学校,各县(市)不设置考场。

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桂平市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11月10日起,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预报名,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月30日。二、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将本人近期照片的电子版本导入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考生身份证号,其中港澳地区考生申报时,在证件类型中选择“军官证”,香港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港”形式如:港+考生证件号,澳门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澳”形式如:澳+考生证件号。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历史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可查看上年度成绩单),以便合并成绩。三、报名点设置及现场确认安排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我市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生监督所、香洲区卫生局、斗门区卫生局、金湾区卫生局。我市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生局报名点确认报名,珠海港区到金湾区卫生局报名,市直卫生单位、万山海洋开发区、高新区以及由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生监督所报名。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申报资格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其中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由单位人事干部签署“已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下一级别资格证书、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者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江西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局,卫生局,市直属卫生事业单位: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154号),现就我市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1、中专或大专毕业,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报考士级资格。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满五年、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满二年、本科毕业或硕士学位受聘满一年,均可报考师级资格。3、中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七年、大专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六年、本科毕业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四年,硕士学位取得师级资格受聘满二年,均可报考中级资格。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可报考中级资格。4、报考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5、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报考初级资格。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7、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8、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45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9、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受行政处分在处分期内;伪造学历或其他相关证件;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不满2年。1、月10日开始报名,11月30日截止。2、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今年报名采用“先由考生自己在网上报名,然后再提交有关资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本文附件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3、我市共设12个报名点,分别是市直报名点和11个县区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设在汉中市医学考试中心,11个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管)卫生事业单位中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单位集体来市直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料,确认报名信息;其余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到所在县区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料,确认报名信息,然后由所在县区集体来市卫生局复审。4、全市所有报考中级资格者的资料由市人事局职改办负责复审,复审通过后交市卫生局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初级资格者的资料由市卫生局负责复审。5、各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料的时间是12月1日至20日。来市人事局职改办、市卫生局复审的时间安排见本文附件3.复审时需携带报考者全部资料。6、各报名点要特别提醒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使用原来的档案号。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需提交下列资料:(1)本人身份证明;(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巴中市卫生局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6〕254号。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和27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462号和卫人发[]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0号)文件规定。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来自医学教育网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7、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有条件的考生在网上预申报时可直接采集照片。不能采集照片的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进行现场拍照。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1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江西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正式实施,首次考试专业为91个,2002年开考中医专业,200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入护士技术资格考试,到2005年考试专业已达108个,今年与去年考试科目一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分四个半天进行。每科满分100分,均为选择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和橡皮。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考试,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也可获得专业资格证书。

据悉,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要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要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医类考试大纲正在免费发放,考生近期内可与报名点联系领取。(记者邵会莲)。

江西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卫生局: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6]第163号),为保证全省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20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财政局,省(中)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财会考[]17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级别和科目如下: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2、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二)我省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10月28至11月18日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报名,在哈的中、省直单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高新技术开发区38号楼a栋)。哈尔滨铁路系统考生,按属地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报名。

(三)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黑人发[2004]124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仍按财政部、人事部财会[2000]11号文件执行。

三、考试科目衔接。

(一)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办理: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也可选择调整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也可选择调整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四、考试大纲。

(一)全国会计考办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二)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度中级会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94号)文件规定,2005年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基础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26元,经济法26元,中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会计实务(一)26元,中级会计实务(二)26元。各地上缴费用为每人每科2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将上缴费用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号:21977958092001。

2005年度是考试政策调整后的第一年,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做好考试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领导,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考务工作的日程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确保2005年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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