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优秀20篇)

时间:2023-11-17 09:05:20 作者:念青松 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优秀20篇)

无论多么艰难,只要你坚信自己,就一定能够成功,加油!这是一篇鼓舞人心的加油稿,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支持和鼓励。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1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车辆的清洗:

4.5.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1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20xx年4月2日。

车辆管理制度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加油流程:

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95105988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燃油消耗管理和燃油领用程序,减少燃油浪费、损耗及流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单位、科部室对燃油申报限额消耗计划、燃油领用和实际消耗情况统计作出相关规定。

3、主管部门。

生产运行部、供应部、xx车间。

4、部门职责。

4.1生产运行部负责审核燃油月度限额消耗计划申报表、生产用油补加领用计划及ic卡变动申请。

4.2供应部负责燃油的采购管理。

4.3xx车间负责油库管理、燃油发放,ic卡信息录入、发放、充值、信息变更及回收,每月通报燃油消耗统计情况等。

5、实施内容。

5.1各单位、科部室每月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填报燃油采购计划,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5.2ic卡充值及其管理。

5.2.1用油单位(科部室)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月度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和行政领导审核后报生产运行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ic卡充值依据。

5.2.2用油单位(科部室)ic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xx车间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燃油流失或对生产造成影响。

5.2.3当月ic卡上金额不足需要补充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填写增加充值申请并说明情况,生产用油由生产运行部主任审批,其他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2.4因生产工艺、产量或使用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月度充值金额的,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交xx车间修改。

5.2.5当持卡人、用油设备(车型)或设备编号(车牌号)等ic卡信息发生变化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后交xx车间办理信息变更。

5.3燃油领用。

5.3.1全公司各单位(科部室)必须持卡到油库加油,无卡不得加油。

5.3.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油罐车的加油管理,应认真核对加油车辆(设备)和加油量,不得超出限额用油;xx车间应做好各车辆(设备)用油统计台账,超出限额停止供油。

5.3.2各单位(部室)零星用油由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注明用油项目、用途、数量等信息,超出限额的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4用油情况统计与公示。

5.4.1用油单位必须保持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完好,发现损坏或失准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起码止码记录,不得随意调整其读数。

5.4.2用油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燃油计量和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的28号统一读取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计数,并统计好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于次月5日前做好统计表交生产运行部,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xx车间10日之前把数据在局域网上公示。

5.4.3车辆外出加油应据实统计,并在统计表中如实登记。

5.4.4生产运行部对统计表复核后交xx车间,xx车间应及时安排在局域网上予以公示,并对消耗异常的车辆(设备)采用红色予以标记。

5.4.5各单位、部室应加强行车和油耗的管理,对用油单耗异常的车辆(设备)应认真分析原因,对车辆(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对违规情况报矿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管理流程。

6.1生产运行部牵头,供应部、保卫部、xx车间等单位和部门配合做好燃油管理工作。

6.2生产车辆(设备)燃油限额消耗计划由生产运行部审核,xx车间负责变更。

6.3其他超过限额计划的用油、零星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xx车间负责变更。

6.4xx车间每月按照批准的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进行充值,油库加油一律凭卡加油。

7、考核。

7.1在燃油领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换岗等政纪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违反矿相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2各单位应如实填写车辆的里程数、设备及发动机工作小时数,如实报告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在局域网上进行通报并处罚1000元/台。

8、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运行部,修改权属公司。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车辆管理制度

一、接待人员拿到客户钥匙后,应第一时间对该车进行检查,核对车主的贵重物品及随车工具等,进行造册登记。

二、登记好的车辆资料,如客户在场的需要客户签字认可。客户不在场的要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做好相关认可手续。

三、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调度室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进入车间维修的车辆,调度室必须将派工单交与维修班组。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做好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对下道进行交接,直到最后完工,钥匙返回接待人员。

四、班组接车后应对车内物品负责到底,及时关好车门,离开车辆或车辆过夜必须锁好车门。过夜车辆钥匙应交厂区负责人保管。

五、接待人员对完工车辆要进行物品验收,确保物品无损后,收交车钥匙,并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进行交车。

六、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接待人员如发现维修车辆证件不全或不合法时,应拒绝登记修理,并向厂区负责人汇报。

七、如接待事故车辆,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八、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谁造成谁负责。因交接手续不清,接收人负全责。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用车辆费用开支规范管理,减少浪费,堵塞漏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实施办法: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凭加油卡加油。由综合办与中国石油前柳塔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充值、管理等业务。

2、榆林地区内,司机持《加油卡》加油到中国石油前柳塔加油站加油。加油时需填写实际加油时间、数量、里程表里程。

3、榆林地区内,禁止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请驾驶员出车前注意检查车箱油量,确保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4、离开榆林地区出差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需由同行人员在加油登记单及发票中签字确认,司机填写相关内容后领导审批报销。

5、司机每月上交一次加油登记表。综合办根据加油登记表核算本月耗油及百公里耗油并与加油卡使用明细进行核对。

三、处罚细则:

1、综合办核对中,加油登记表中填写内容与加油卡使用明细及地区外报销油款不一致时,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由司机承担不一致油款。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对非指定车辆加油或套取现金,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3、禁止使用加油卡购买便利店商品,如经查证罚款200元每次。

4、司机如果遗失加油卡请12小时内通知综合办办理挂失,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办。

加油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危货车辆。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证件。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野蛮行车,不开英雄车,因个人行为违章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出车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检查接地线、灭火器、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驾驶员要认真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输和保养。车辆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在便利和显眼的固定位置,不准随便向他人转借,并且要经常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6.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前,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承运表随车携带一趟一填(接卸人必须签字)。当日安排的运输任务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以保证景区观光车不断油,若不及时报告,造成任何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8.油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80公里/小时以内,国道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6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下陡坡及慢长坡不得空挡滑行。遇有雨、雪路况时,车速必须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车辆在公路上强行超车、飙车、占道逆行等,临时停车或遇有故障时,在高速公路应将车停在停车带,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一般国道应靠右停放,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9.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提前减速。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10.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早退,不迟到,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

11.在对观光车实施加油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抽烟、打接电话和做出其他威胁安全的行为。

1.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他地方修理的,修理费自理。

2.对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选择具备有危货维修资质的企业对车辆进行修理。对需要动电、气、氧焊修理的车辆进行修焊前要做好清洗准备工作。罐体进行蒸汽吹扫时间不少于12小时。清洗完毕的车辆必须进行焊前检查,是否达到修焊的条件。切断车辆电源打开罐盖,并使用换气装置对罐体内挥发的油气进行排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修理过程中不得中断排放。认真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危险隐患。(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危险明火、上空有无高压线路等)对车辆罐体进行修焊过程中,必须有安检人员或监修人员在场监护。私自对车辆其它部位进行电、气、氧焊修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3.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填写报修单,注明修理项目,报经办公室,并得到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项目,一次填清,原则上不允许增加维修项目或增加维修费用。送修理厂维修车辆,驾驶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修车质量。车辆小修由驾驶员负责,但事前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停车修理。

1.负责景区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油罐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在出发前往景区进行加油时,司机应主动登记,并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5.车辆加油过程中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6.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等;。

7.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8.车辆停靠时严禁堵塞景区或公司消防通道;。

9.在加油过程中,驾驶员不能离开现场,防止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1.油罐车所必须在所规定的加油站定点加油,各油罐车司机在开展工作需加油时,必需填表(油罐车加油管控表)申请后由公司领导或车辆管理员签字生效方可加油。

2.油罐车驾驶员根据申请表上所批加油数量加油。不得多加,少加,或者更改单据数量。

3.(油罐车加油管控表)一式两份办公室及油罐车驾驶员各持一份。

1.驾驶员必须做好油罐车的日常保养,并定期检查油罐车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油罐车使用效率。

2.油罐车发生设施设备或油料被盗或丢失,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3.因驾驶不慎,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酌情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1.公司油罐车管理工作人员对车载终端设备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维护、管理。

2.车辆驾驶员对车载终端设备要爱护,不得私自动用车载终端设备,若驾驶员私自动用设备发生的设备损坏,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驾驶员故意损坏车载终端和有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购置、维护、安装费用外,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车载报警装置除紧急求救外,不得随意启动。

5.驾驶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道路、气候等异常情况,必要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

1.故意损坏车载终端设备或故意断电或者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造成无法实施监控作业和正常监控的按公司《惩戒制度》惩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

2.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除承担违规处罚意外,还要按照公司《惩戒制度》接受公司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予以待岗处理处理,并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多次(三次以上)违反交通法规的公司将实行开除处理。

3.车载终端发出超速报警后据不采取措施的处罚___元。

4.不按规定线路或随意改变路线行驶的处罚___元。

5.在确定的交通事故黑点、危险路段或者严格限速路段超速行驶的处罚___元。

6.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严禁私自带人(安排的工作人员除外),私带他人的处罚___元。

7.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处罚___元。

8.对多次违反处罚条例的,根据公司《惩戒制度》惩戒金额进行加倍处罚。具体扣惩金额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第一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二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三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四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五次、第六次……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加油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处所有公务用车车辆加油卡由办事处财务负责统一充值管理,严禁公卡私用。

二、驾驶员需加油时到办事处财务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

三、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3000元。驾驶员应每次在加油小票上签字并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每月末报财会核对。

四、财会人员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如何高效使用车辆、经费控制、制度制定依据。

五、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1.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车辆管理制度

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3、公司车辆维护按本单位的《车辆各级维护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4、客运车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20xx)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公司修理厂负责实施。

5、客运车辆的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6、公司修理厂作为本单位车辆回场停放和日常维修的工作场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厂的车辆应返回单位规定的其他场所统一停放。

7、公司报废车辆不能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8、客运班车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确保车队有效运行,确保驾驶员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提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为车队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定如下制度。

适用于车队范围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如下:

(1)根据车队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拟制车辆的购置申请及方案。

(2)负责车队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包括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3)负责车队全部车辆的维修管理,选择修理厂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并负责业务的洽谈、帐目核对及结算。

(4)负责办理车队车辆的年审及其它相关手续。

(5)负责车辆保险、理赔、事故处理。

(6)负责车队油库管理、车队车辆的加油工作。

(7)负责建立车辆档案,按月统计车队车辆行驶里程(包括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并上报公司领导。

(1)车辆由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管理,车队根据驾驶员全年工作表现,从驾驶员拉运情况、安全行车、维修费用、工作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驾驶员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进出煤矿、煤场、站台等,均要遵守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禁止插队,如不排队和扰乱相关秩序,锁卡3天或罚款500元。

(3)车辆按站台计划拉运,不能私自窜矿,如有窜矿,每次罚款300元或月底不予结算运费。

(4)拉运车辆在冬季或道路结冰时,下八公里大坡禁止洒水,以防事故发生,如发现有洒水情况,对拉运车辆进行锁卡和罚款500元。

(5)按照煤矿、煤场、站台等规定的标准吨位拉运,如超载情况被相关部门或单位发现,车队不予协调解决。

(6)执行运输的车辆在通过站台附近的桥梁时应排队限速10迈通过,禁止在桥梁或桥梁附近停车,禁止鸣喇叭,如发现上述情况,对车辆锁卡或罚款500元。

(8)按规定速度范围内行驶,不能超速行驶,如超速行驶,按站台相关管理规定每超速1迈罚款100元。

(9)驾驶员按车队要求准时到煤矿、煤场拉运,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从严处理。

(10)有计划的车辆的必须把该计划及时完成、车辆必须尽快到指定的地方装车,如有不从或故意拖延的车辆锁卡5天,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从严处理。

(11)驾驶员在拉运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直接和车队联系,严禁给站台调度室打电话,如有不服从,锁卡或去调度室值班3天或按车队负责人的要求打扫卫生。

(12)所有上路驾驶员必须穿夜光服,正确佩戴安全帽,随车自带灭火器和三角架,按相关单位的要求盖严篷布。在路上必须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

(13)确保手机、微信24小时开通,每个驾驶员必须加入到车队微信平台中,驾驶员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如不回复车队管理人员的一次罚款100元。

(14)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时,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车队管理人员。

(15)驾驶员必须按车队财务要求把路桥费单据如实交给车队,如不交或少交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16)驾驶员对待相关人员要有文明礼貌,要有和气,努力提高服务素质,为车队树立良好形象。

(17)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18)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19)“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20)每月月底对所有的驾驶员综合评定,有超速、违章、不服从管理、酒后驾车、打架滋事等予以处罚;对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包括在指定地点加油、维修、换轮胎等)、为车队树立正面形象的驾驶员给予奖励,每次奖励100-500元。

(21)如果司机借故不出车,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怂恿其他车辆集体停车的恶劣行为,车队管理人员直接汇报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处罚方式。

(22)车辆途中不准搭乘人员。

(23)驾驶员出车时,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证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证件必须齐全。

(1)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应实际预防为主,计划修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所有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换机油、换轮胎、日常维护等,如不到车队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换机油、换轮胎、日常维护等,公司财务在月底运费结算时每月多收取管理费20xx元。

(3)驾驶员按照车辆使用、保养手册,在车队指定保养地点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能最大限度满足全公司运输服务要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4)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统一支付,驾驶员在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在维修和保养单据上签字确认即可,月底在运费结算中扣除。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在车队指定加油点加油。绝不允许在其他加油点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先向公司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加油。

(6)月初根据行驶里程、拉运次数计算车队所有车辆油耗,统计上月车队所有车辆实际加油量,确定有车辆在其他加油点加油情况时,公司财务在月底运费结算时每月多收取管理费20xx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7)驾驶员在指定的加油点加油时,严禁鸣喇叭,严禁插队,加油点附近禁止抽烟,加油时发动机熄灭。

(8)所有车辆加油费由公司财务统一支付,驾驶员在加油票据上签字确认即可,月底在运费结算中扣除。

6.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每月进行一次或二次安全学习教育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在进行安全学习时,实行签到制,杜绝代签或不签。不来安全学习的驾驶员要用书面形式写好事由,说明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

(3)对学习内容要充实,结合实际,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吸取别人的教训,教育好自已。

(4)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6)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酒后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酒后驾车的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扣除当月所有运费。

7.交通事故处理。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公司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通知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由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书》确认事故责任,并将《事故责任书》交车队存档。

(3)驾驶人员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和办理理赔手续,并及时向车队通报理赔处理结果,由车队经理及车队队长决定维修处理方案。

(4)公司禁止驾驶员肇事逃逸、隐瞒不报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修理费、拖车费、停车费、赔偿金等先由当事人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按公司制度要求支付给当事人。

(6)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违法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7)故障车辆严禁上路,出现问题立即停车检修,排除故障才能上路,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事故或严重故障,驾驶员自负责任。

(8)随车手续保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的工具、灭火器、警示牌、备用轮胎等应确保其正常使用,如丢失则及时补办,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8.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解释。

准格尔旗广维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3月17日。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xx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分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故的发生,保障人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律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及其它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辆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第五章xx附则。

第二十八条xx各企业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xx本制度由股份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xx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的重点是防止车辆乱放及车辆丢失,根据xx农贸市场的地下停车场规划情况,在车辆管理上面将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了解业户车辆情况,实行便捷停放。

(2)实施停车专用车位制度。

(3)地下停车场设减速坡,限制车辆行使速度。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农贸市场内。

(5)根据停车区域情况科学设置足够的标识牌和停车设备、设施。

(6)做好车辆管理宣传工作,发动区内住户自觉遵守停放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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