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汇总5篇)

时间:2023-09-29 01:08:58 作者:飞雪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篇一

“李某某,党员群众,2021年1月31日,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陈某某,县某单位公职人员,2021年2月24日21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为狠刹酒驾醉驾歪风,独山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典型警示教育案例作用,做深做足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突出用好警示教育案例,通过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其现身说法、通报查处案例等,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过程中,讲深讲透法与纪,提高党员干部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时刻绷紧思想之弦。

同时教育关口前移,切实打好警示教育“预防针”,该县纪委监委在节假日、关键节点前夕,重申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以下发通报、组织学习、廉洁提醒等方式,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健康生活,自觉杜绝酒后驾驶,从源头减少酒驾醉驾行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专项监督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纠治“四风”有机结合,整体布局。把开展酒驾醉驾安全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内容,推动教育常态化,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酒驾醉驾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坚决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规大吃大喝行为,对酒驾醉驾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以案示警,形成震慑。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20件,其中,立案10件,审结并给予党纪处分6人。

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篇二

,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我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学习了近期县纪委关于对县农机局违规接待、有关人员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例通报后,我对县农机局违规接待,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被县纠风办查处,令我对酒驾瞩目惊心,也对农机局班子违规接待案例甚为痛惜。体会两点:

1、县纪委三令五申,党员干部禁止工作日饮酒,县农机局置之不理,主要领导不加干涉,任其发展,酒后开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追究农机局领导主体责任是必然的。

2、党员干部,无视法令,置若罔闻,酒后驾驶,置法令于不顾,本人受到开除党籍的处理,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果不堪回首。

民间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深厚的酒文化,并以敬酒为礼。这是古代文明。当今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今天,酒文化也在发展变化。其实有些驾车者也并非不知酒后驾车的危险,在酒桌上开始也不想喝,往往是经不住劝,然后就渐渐状态,把和他人的安全抛于脑后。侥幸心理依然,有些人还心存怨念:又醉酒,有必要这么严吗,汽车文明缺失,我国的汽车洪流来势汹汹,但汽车文明却滞后,关爱社会、文明开车、礼让行人的道德规范尚未完全形成。从酒后肇事教训来看,人饮酒后驾车,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反应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也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功能障碍,无法判断距离、速度。驾驶员在饮酒的情况下,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延长。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事故的行为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饮酒驾车,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严重的。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对视野边沿的危险隐患难以管控。所以,酒驾的危害是无情的,酒驾入刑是必然的,人人都不酒驾,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篇三

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体现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严管厚爱”,狠刹酒驾醉驾歪风,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理念,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发生,近期,区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

专项以案促改开展为期一个月,从9月下旬开始至10下旬结束,分警示教育、剖析整改、长治长效三个环节。通过组织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件、分组(党小组)讨论、对照剖析查摆,把整治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提醒,实施长效化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宣传教育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绝等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执行,确保整改到位。

为确保专项以案促改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精心筛选近年来发生在区内的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件,涉及科级干部、普通党员、一般同志、农村党员干部及区属企业工人,并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摒弃侥幸心理,提高自身免疫力。同时,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党风室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适当增加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频次,深挖酒后驾车现象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突出问题;各案件承办部门对分办的酒驾醉驾线索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提升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篇四

针对近期酒驾醉驾增多的情况,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尖扎县司法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各乡镇政府深入辖区9个乡镇、1个办事处及行政执法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酒驾醉驾”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司法所联合交警大队、当地乡镇政府分别在县街心广场、辖区乡镇主要街道、村委会广场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并结合身边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危害,酒驾醉驾要负的法律责任等。告诫群众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3条,摆放展板20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6人次。

开展“法律进机关”反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在马克唐镇、康杨镇、尖扎滩乡、措周乡、多加办事处等地,各司法所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各乡镇政府机关,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反面典型,深刻剖析酒驾醉驾的危害,宣传酒后、醉酒驾车可能受到的政务处分,警示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警钟长鸣,坚决杜绝酒后、醉酒驾车,防患于未然,共计320余名公职人员接受警示教育。

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督查活动。县司法局深入马克唐镇政府、康杨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案卷、提问题等方式,检查了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特别是近期国家安全、反酒驾醉驾等普法宣传活动的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酒驾醉驾普法宣传活动。

公职人员酒驾以案促改心得体会篇五

“酒驾醉驾的危害真是太大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天宣讲会上播放的教育片令人警醒,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我以后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11月19日,商城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酒驾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一位与会同志感慨地说。

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问题屡禁不止、禁而不绝的顽瘴痼疾,今年10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筛选了5起县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全县各乡镇(处)、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以案促改。

通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三会一课”、主题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该县纪委监委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进行“党性体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震慑一方、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开展“以案促改村村行”活动,把警示教育覆盖到村委大院、田间地头、案发地点,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警示教育活动,实现以案促警、以案促教、以案促治的效果,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现场感、代入感,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由县交警大队、县法院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人员组成酒驾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纪法宣讲团,在全县各单位巡回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纪法宣讲活动。宣讲内容围绕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严重后果,县交警大队重点宣讲酒驾醉驾造成的生命财产惨痛损失,县法院详细解读公职人员酒驾的法律后果,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党员干部因酒驾被查处后的经济账、纪法账、亲情账。截至目前,该县已开展党员干部酒驾专项警示教育大会300多场,组织宣讲活动28场,受教育2.8万人。

“要坚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开展专项以案促改,防病变、治未病,引导公权力人员自觉涵养遵纪守法意识,争做文明‘驶’者,不当交通‘醉’人,带头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助力‘平安商城’建设。”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功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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