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大全(20篇)

时间:2023-11-04 18:20:14 作者:紫薇儿

合同协议的签订可以为双方之间的经济交往提供明确的规则和约束。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和应用,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的典型范例。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xxx(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xxx(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xx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xxx为xx专业xxxx研究方向定向博/硕士xx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xxxx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xxx。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xxx。

签字:xxx。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乙方:________。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xx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乙方:

丙方: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二、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教授。

负责,乙方由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59269025,汇入银行:建行通汇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沈阳药科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沈阳市,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024-23903547)。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

九、丙方已完成研究计划需提前出站,或因课题进度等原因需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决定。

十、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

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十一、丙方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由乙方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十二、丙方完成研究计划,符合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离站前可申请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经乙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在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其余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同志(丙方)经_________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____________。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______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大学。

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培养造就科学研究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增强科研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企业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博士后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站期限。

甲、乙双方愿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工作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须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江苏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甲方责任。

1、为入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从事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由甲方负责经费的管理。需要在乙方进行的科研工作,经双方管理部门协商同意,签订双方科研合作协议。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和在站工作期间的必要福利开支。同时,每年度支付给乙方3万元,作为对博士后的管理、培养和指导费用。

3、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指派合作指导导师与乙方合作指导导师共同组成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与乙方共同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工作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为博士后在企业工作站期间提供住宿条件。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指定专家参与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开放实验室,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使用乙方精密、关键仪器时,按优惠标准适当收取费用,其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并为其提供住宿条件。

四、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如为甲方项目,原则上该科研成果归甲方。如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具体合作方式及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未经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露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五、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双方面定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经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回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4月20日20xx年4月20日。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xxx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培研究生(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年。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部分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罚。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间的横向交流与沟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研究生学院)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对委托方_______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____________(学生)进行联合培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联合培养起讫时间:年月至年月。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代委托方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安全及日常管理。

第二条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负责学生的科研指导,提供研究用仪器设备,受托方可指定有导师资格的人员为学生的第二导师,与学生及其导师共同协商确定合作课题及论文题目等。

第三条学生的培养活动必须以委托方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按委托方规定时间回学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各项培养环节。学生在受托方取得的成绩经受托方研究生学院盖章后,邮寄回委托方,委托方予以认可。

第四条学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署名单位委托方,学生用于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委托方。

第五条学生的学籍由委托方管理,委托方按在校生标准发给学生助学金,学生有权利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研究生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必须按规定缴足委托方需缴纳费用(含学费等)。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3份,委托方、受托方、学生三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三方及导师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受托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研究生(签字):

受托方具体单位公章委托方导师(签字):

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公章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研究生学院(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全面执行和做好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要求,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校与就建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并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在工程实践单位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北工业大学选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工程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和工程实践。

二、联合培养模式与研究方向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西北工业大学具体协商后,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工程实践单位的具体项目内容,选派相关专业及数量的研究生去实践单位。

三、西北工业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负责聘任工程实践单位具体有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二导师;

2.西北工业大学有权按照学校的规定全权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考查;

4.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以外的有关安全事宜。

3.工程实践单位导师每个月与西北工业大学导师至少沟通一次,交流研究生的工作进展;

5.工程实践单位负责免费提供相关的实习、实验场地与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支持;

7.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单位保密要求,可以与西北工业大学或者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书;

8.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工程实践单位具有优先选择权。

五、知识产权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的成果产权归工程实践单位所有;研究生本人具有发表论文的权利,并且研究生单位署名可是西北工业大学。如成果涉及到西北工业大学保密或关键技术,则成果产权应共同所有,或双方另存协议。

六、保密责任。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上述的保密信息不得提供、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知悉。

4.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失去效力,其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知对方解除;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后,因作为签署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其履行失去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及其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实践单位:(盖章)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西北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丙方:

为进一步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发展,为企业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本着依托项目、联合招收、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全国博管办《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丙方)在(甲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期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如遇需变更出站时间的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后招收与管理。

1.甲、乙双方负责联合对博士后进行招收工作,制定每年博士后联合招收计划、确定研究方向。并根据甲方的科研课题,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甲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博士后进站的开题、中期考评和出站考核的审核、指导工作,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进展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双导师制,由甲、乙双方分别确定合作导师并共同组成专家指导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联合指导。

4.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甲、乙双方不得单独批准其提前出站或延长在站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时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提前离站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不少于20个月),延长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5.博士后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单方为博士后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6.博士后不得擅自中途离站,但因故不适合开展科研工作,双方协商后有权终止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劝其退站。

7.博士后研究课题结束后,甲、乙双方应组织专家共同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鉴定,对考核合格者方能批准出站。

三、甲方责任。

1.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甲方负责管理。

2.为博士后提供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各类津贴、甲乙双方的行政管理费、专家指导费等有关费用。其中:联合招收培养一名博士后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万元(大写:)。甲方在博士后进站一个月内一次划拨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专家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受甲方邀请赴甲方检查合指导博士后工作,其差旅费用(含食宿)由甲方提供。

3.博士后科研课题主要在甲方完成,由甲方负责支付博士后的工资、安家费、福利补贴、社会保险、交通等费用。

4.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科研等条件。5.做好博士后在甲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与考评。

四、乙方责任。

1.配合甲方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在站的考评工作,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

2.为甲方博士后研究人员指派学术导师,与甲方的导师一起合作指导博士后研究工作。

3.做好博士后在乙方工作时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4.根据项目需要,博士后须在乙方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乙方应协助提供必要的工作、科研和生活等便利条件,所需研究经费由双方协商决定。

5.如博士后在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派博士后导师或专家组到甲方指导工作。

五、丙方责任。

1.丙方应该遵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市人社厅、西北大学及甲方关于博士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办法。

2.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的科研任务、工作任务和相关科研项目等工作。3.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博士后工作管理的考核办法。

六、知识产权归属及技术保密。

1.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成果归属,依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办理。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丙方在协议期满五年时间内,应该对成果和资料及其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予以高度保密,一但发生侵权、泄密现象,将承担法律责任。经甲方同意博士后可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除丙方署名外,均应注明双方单位。

如研究项目由甲、乙、丙三方合作完成或乙方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应另订协议。

2.博士后在甲方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属于甲方机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保密期间,甲、乙双方及博士后本人要遵守国家规定。若乙方或博士后本人泄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甲方视情况保留追究泄密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六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丙方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三年。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范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保证培养质量论文。

交叉培养研究生新闻传播论文。

简论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改革和创新能力培养论文。

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_____,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丙方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三年。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________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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