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精选17篇)

时间:2023-12-13 18:53:06 作者:琉璃

租房可以有效地减少人们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在一些房价较高的城市里。租房不易,以下是一些租房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房东应定期做好对房屋的防火、防盗、用电等等的安全检查。严禁乙方违反规定私自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与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契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房主也应该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2、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乙方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出租方xxx以下简称甲方xxx:

地址:联系人:

承租方xxx以下简称乙方xxx:

地址: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乙方租用房屋xxx以下简称出租房xxx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处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经营项目:

三、出租房消防设施名称:数量:

四、甲方责任:

1.及时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出租房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对出租房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责任:

1.对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出租房内使用、经营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如需经消防部门验收的,开业前,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相应的证书,方可开业或使用。

3.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及各项防火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明显。

4.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检查、维修、更换,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同时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xxx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xxx。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禁止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严禁出租房“三合一”xxx即住宿、生产、经营一体xxx。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警方报告。

8.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违约责任。

1.若违反本协议书发生火灾事故或引发火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若乙方管理不严,违反消防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它条款。

1.一旦发生火情,双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化的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霍城县文化馆对本单位辖区内对外出租店面房消防工作的管理,明确各自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分发挥对消防工作的积极能动性,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与承租人签定本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店面房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学习和掌握消防法律知识,消防常识,保证公众的消防安全。

二、主动配合公众消防机构定期对承租房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经营活动中,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和火灾隐患事故的发生,房屋承租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对承租人给予警告或停业整顿,管理不利或因其它原因造成本店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照价赔偿事故的损失,造成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责任人: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治安责任保证书。

一、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二、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三、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四、不准将出租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不准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时,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八、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房主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一、不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担人。

二、承租人是外来暂时人员的,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办理了暂住证后,方得租住房屋。

三、主动向租住的暂住人口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派出所对承租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人登记,并报辖区派出所备案;承租人变动的,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四、发现暂住人口违法犯罪或者形迹可疑的人员、可疑的物品以及私自变更租住人员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包庇、窝藏罪犯,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贸的,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七、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各项保证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贸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云南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触犯刑律的,承担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为规范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个人或单位应当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1、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危险和违章建筑进行出租。出租人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出租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十人以上的,要指定治安管理负责人并到流动人口服务部备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承租人进行暂住登记并申报。应登记承租人(含同住建人员,下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地址、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登记时应复印承租人的身份证件,承租人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3日内向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申报。对没有本市(县)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申报的同时可免费申领居住证。

3、及时将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依法纳税。房屋出租人应当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手续,核发《房屋租赁证》。核发《房屋租赁证》应悬挂在出租房屋内显眼处。房屋租赁合同变终止的,应及时到房产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

4、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非法犯罪活动。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行政企事业等内保单位院落的公、私房屋和门店出租,由本单位承担上述责任,监督房主及时落实登记备案责任和缴纳税费。

6、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责任人予以处罚。

派出所(签章):出租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派出所: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家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作为房屋承租人特向公安机关作以下治安责任保证:

一、遵守承租房屋登记备案的规定,承租房屋如停止租赁的,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二、遵守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做到生产、居住、经营安全。不断改进承租房屋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依法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将房屋转租他人。

四、经常向来店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治安安全责任。

五、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可疑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隐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一、承租人治安责任:

1、自觉遵纪守法,不准利用出租屋(门面)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的检查。

2、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入住时,在24小时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和三张免冠小一寸相片,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暂住登记,自觉申领《暂住证》。《暂住证》期满或者变更暂住地时,在期满前7日内或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

3、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当天内报告屋主进行登记。不得在租住房内留宿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

4、租赁的房屋(门面)不准用于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5、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检举并报告公安机关。

二、承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并在租住屋(门面)内发生各类案件、治安事故,本人愿意接受管理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xxx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xxx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出租人或治安责任人(签章):xxx承租人(签章):xxx。

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出租房消防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责任书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日期: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各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市消防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责任条款:

1、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商户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商铺防火责任人(商铺负责人)应对本商铺消防安全负责,并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和维护消防管理规定。

3、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每35m宜至少配置1只2kg的灭火器),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4、商铺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同时也应按政府规定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选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小区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违者将依照《成都市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6、商铺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物品。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

7、商铺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工、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应报消防部门审核。

8、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按规定定期检修。

9、商铺必须在开业时安置好有效消防器材,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检查。

10、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及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对商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权责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予于处罚。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商户、管理处各执一份。

商户:保利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甲方有权在乙方租赁的房屋期间每季度和乙方约定时间进行房屋对房屋用电用气用水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双方的财产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房消防责任书

户主:

租客: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社区与房东(户主)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社区:房东(户主):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本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昌吉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经营负责人所租赁商铺:楼号,面积:平米。

一、凡在商场内租赁商铺设置专厅的经营者,为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商铺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商场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2、纠正商铺经营区域内顾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3、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标志、消防系统报警按钮、开关等;。

4、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使用商场内报警设施报警;。

5、严禁在疏散走道、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6、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加热设备及超负荷电器;。

8、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9、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职责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职责,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职责书。

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

二、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务必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的应取得相关安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安全出口;不在营业时光内对防火门上锁。

四、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确保顾客、员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五、自觉理解并服从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六、本职责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职责书从20____年____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有效。

八、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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