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文本(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1 11:02:25 作者:笔舞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这些范本来编写自己的合同协议。

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乙方:

鉴于:

1、乙方合法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3、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担保。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合同:第一条质押标的。

目标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拥有上述买卖中在建电站的所有权及经营收益权。质押标的包括股权、股权项下各项权能、以及股权项下的增值、孳息、收益等。甲方有权收取出质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孳息,用于清偿买卖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及相关费用。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甲方依据买卖、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为甲方的利益,乙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该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i)不违反对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规定;(ii)不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其他组织性文件的规定;(iii)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承诺、合同或合同的规定;(iv)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判决、裁决、裁定或其他政府机构的决定。

(3)乙方已经就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取得了其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或其他必要的授权、批准或同意。

(4)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可能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强制执行、破产等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事件或状况。

(5)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6)乙方对出质股权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权益和利益,出质股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权利负担。

(7)乙方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及适用于出质股权的法律中无禁止或限制出质股权转让的任何规定。

(8)没有任何针对出质股权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且在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

(9)出质股权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有这样(10)乙方保证,如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全部义务,则甲方有权处置该股权。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提供新的担保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在一个星期内以现金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双方同意,对其中一方或其代表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合同及各方签署的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方面的信息及/或本合同所含信息予以保密。

2、如买卖合同,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该条款其它内容的有效性。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甲方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及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所有权利放弃均应书面做出。

4、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双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甲方通讯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通讯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前述变更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7、对于本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8、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年___字第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签约地点: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c公司之25%的股份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c公司之25%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打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c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c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租赁方)某贸易公司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始,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3、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严重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6、甲方特别承诺

6.1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6.2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6.3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6.4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出质人(借款人):李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权人(债权人)赵___(以下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四川省__县__镇__路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质押股权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实际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附详细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2、质押股权金额为甲方实际出资所对应的部分股权,双方约定为9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股权质押合同应当作相应变更,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行使债权。

第三条款项交付:

按照双方约定的银行开户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具体开户银行及其银行账号等信息详见附注信息。

第四条出质人保证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须经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附表决文书原则,表决过程应当由质押权人在场当面签字捺印)。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保证没有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没有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

第五条办理登记

甲方持有的___有限公司、___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实际出资资产对应的份额股权应当与乙方一起共同申请办理股权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2、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3、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4、出质人不得私自处分双方确定的质押权利。

5、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通过各种媒体发布3次以上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

第八条、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评估、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税费以及乙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隐瞒质押股权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隐名股东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权属不清晰以及存在权利限制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事项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微信或者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约定通知的送达地址为: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文本,该变更后的补充合同将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导致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签字并且捺印之日起成立,并在法律法规及其政策规定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登记备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捺印):

质权人(签字捺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主张权利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万元(占持股比例 %)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2)以上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系指质押物股权自身价值及其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偿还的担保。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罚息、赔偿金、违约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等。

(1)乙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六条 乙方依法处置甲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在清偿甲方全部债务后的所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综合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双方对《借款合同》续期,则甲方同意本质押合同继续有效,仍对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向甲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向乙方发送至:

通讯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办理公证手续。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由乙方向公证机关提供欠款证明,公证机关依据乙方申请,在出具《执行证书》之前,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或电话向甲方信函核实或电话(传真)核实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和质押担保的事实,甲方应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公证机构的核实内容给予书面实质回应,否则视为对乙方的主张无异议,甲方负有对质押担保责任已履行的证明责任。

若公证强制执行未能立案须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则甲乙双方同意选择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且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登记机关壹份,交公证机关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股权质押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_________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_________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权质押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出借人(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借款期限自2014年4月日至2015年月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

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

记入甲方设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权证书移交给乙方管理。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贰。

仟万。

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

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

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

付逾期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

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

约金。

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七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

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

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

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

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

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

负担。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

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

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

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

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

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

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

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

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

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

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

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

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

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

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

保证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

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

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

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

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

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

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股权质押协议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2.质押股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3.质押股权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整。

5.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小写)。质押股权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质押率为__________%,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五条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于______日内将股份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需对此提供足够的协助。

第六条质押股权凭证移交与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时,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股权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股权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押股权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押股权。

4.因不可抗力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股权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登记、公证、等质押费用和质押股权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2.质押期间,质押股权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3.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押股权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4.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押股权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押股权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甲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质押股权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股权,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8.因质押股权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押股权,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押股权。

5.乙方对质押股权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质权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乙方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乙方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十一条质押股权凭证的返还。

1.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押股权。

2.甲方应及时收回质押股权。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押股权,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

(1)本质押股权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押股权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乙方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甲方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本质押股权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押股权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8)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押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工商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主合同债务人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乙方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隐瞒质押股权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押股权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3.发生质押股权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押股权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十七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的,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二十三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七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股权质押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协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第四条加速到期。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其他事项。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质押合同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委托书

质权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

出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为按本合同(也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应的典当款(当金)。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

质押担保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期限以当票为准)。双方以当票作为交付款凭据,典当具体金额、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及续当凭证上予以确认,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期限以《续当凭证》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内继续有效。

甲方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和利息,综合服务费在典当时预扣,月费率按_______计算;月利率按_______计算。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乙方同意以出质给甲方。

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3、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

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9、出质人承诺股权所在公司除银行征信系统可查的负债外无其他任何债务。

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

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

2、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质权人占管。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甲方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权利: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甲方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1、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应当及时返还出质人的权利凭证。

2、乙方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1、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息、费,并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罚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

3、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甲方有权聘请律师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综合费为止。乙方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律师费用的最低限额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的3%(百分之三)。

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的约定可重复计算。

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双方签署的当票(当票编号: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续当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凡因履行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补充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将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需要对质押权利进行公证、登记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证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质押登记,则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出质共有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协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质人将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以作为对_________的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主债权。

1、主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2、债权人:____________。

3、债务人:____________。

4、债权种类:____________。

5、债权数额:____________。

6、债权期限:____________。

1、质物:____________。

2、担保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权的行驶。

如主债权无法如期得到清偿,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驶其质权:

(1)由质权人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由质权人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广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时,质权人有权以评估价的______%将质押股权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方式,随时行使质权人的权利。

第五条出质人承诺。

出质人向质权人做出如下承诺:

1、出资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他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他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权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内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物权或任何其它类似权利。

3、除非质权人实现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1)转让或以其他非方式处置或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权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

4、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押股权做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权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权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权的价值,或则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权的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合理的时间内查阅。

8、处置人有义务促使其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股东会决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工商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提交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工商部门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主债权人实现后返还给出质人。

第七条协议生效与质权设立。

1、本协议经质权人与出质人签署后生效;

2、自本次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质权设立。

1、满足下列条件之日5日内,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工商局办理质权注销登记,质权人自工商注销登记完成之日丧失质权: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3)质权人书面放弃质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2、本协议独立存在,不因主债权对应的主合同的失效而失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签署并报工商办理变更登记。

4、本协议一式三份,出质人、质权人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提交工商部门一份。

股权质押协议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万元(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有关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

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6.一旦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资料提供给出质人并允许出质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7.质权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还清乙方本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本协议及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有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公司登记机关获得签发给出质人的有关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_________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的终止:(1)在丙方如约进行还款和支付利息完毕时;(2)当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3)当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时。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损害,不得影响受损害方在本协议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不得视为受损害方同意其违约行为,亦不构成受损害方放弃对违约方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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