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的协议书(精选20篇)

时间:2023-12-18 07:11:07 作者:梦幻泡

合同协议是双方就某项事宜遵守的约定,它具有法律效力并需要双方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合同协议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合同的内容与结构。

供电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20)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20年9月1日至20年5月1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20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供水供电协议书

自来水供水协议书供水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水源,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应做好各自供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自来水供给乙方日常使用。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300元电费,每月25号前交给甲方委托代收人。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经甲方多次催交,乙方仍未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收所欠电费。

三、甲方保证乙方长期的正常用水。如遇抢修、停电等其他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乙方。

四、引水材料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和安装,乙方应自觉爱护取设施、节约用水,不得私自接管道给他人使用。

五、在供水期间,甲乙方共同需承担供水井、压力罐、水泵等其他相关设备的维修费,甲乙方各承担维修费的50%。

六、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执行,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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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装饮用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一年。

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饮用水规格、价格:

1、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桶装水,净装水量不得低于18.9l。

3、桶装饮用水价格:

(1)山泉水:6.5元/桶;(2)矿泉水:8.5元/桶;(3)纯净水:5.5元/桶。

4、如因甲方原因需调整饮用水价格的,应另外签订附加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服务及要求:

1、甲方送水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场所内,应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以及环保要求。要爱护甲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甲方要照价赔偿。

2、乙方用水每满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迷你饮水机给乙方使用;每满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饮水机(冷热水功能)给乙方使用。饮水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甲方免费为乙方增加个周转桶供乙方使用,周转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用水需要,要求增加周转桶的,应按40元/桶的价格支付周转桶押金。

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电话通知,应在2小时内将饮用水送达乙方指定送水点。

5、甲方应定期对乙方饮水机进行免费保养和消毒,办公楼饮水机每半年应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车间饮水机每季度免费消毒清洗一次。

6、饮水机使用期三年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饮水机损坏,如当天无法完成维修的,应于次日免费提供备用饮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适当收取维修费用。

7、协议期内,甲方每半年免费赠送箱小瓶饮用水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饮水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甲方所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因卫生不达标导致乙方人员伤害的,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初10日前与甲方核对饮用水桶装数、周转桶数量及费用数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如协议终止,乙方应按收回周转桶数量将周转桶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按40元/桶进行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矿泉水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日期:

供水供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城市供水管理运营和使用中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我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向乙方供水,按水表计量向乙方收取水费,并对乙方供水设施提供有偿维修。

二、双方确认的水表是乙方用水和甲方、乙方收取水费的依据,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迁移、废除、开启等操作。乙方要求通水,应提前两日向甲方申请。乙方要求通水或者水表变更时,双方应共同按《乙方计量水表确认登录表》(见下表)上的内容对乙方水表进行确认。通水前,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甲方承担;通水后,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乙方承担。

三、水表产权属乙方所有,水表出现损坏、丢失、失准等问题由产权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四、甲乙双方对供水管线的管理维护责任以乙方水表前三通为界,自乙方水表前三通(包括三通)至乙方一侧的供水管线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五、乙方按照乙方核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依现行水价和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缴纳水费(每月1至15日交纳水费,每拖欠一天加收水费金0.5%的违约金)。乙方对水费有异议时,应于当月的22日前到甲方解决争议,逾期不交水费也不解决争议,甲方视乙方为故意欠费,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改变用水性质要及时向甲方申请,否则,甲方将按现行水价分类中价位最高的用水性质向乙方核收本期水费。

七、乙方终止用水或随房产交易转让甲方供水,要提前到甲方处办理清算水费和销户、过户等手续,否则,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出租该房屋,乙方负责协调、落实和督促租赁方向甲方缴纳水费事宜,租赁方拖欠水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未尽事宜服从黄骅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电企业营销管理。

补偿贸易供电合同。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对策。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供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工程生活用水、电的需要,经与甲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及电源节点,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二、安装水表及电表后,乙方不可私自换表,如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三、水、电接通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四、水、电付款方式:每月25日抄表一次,按读数在月底前付清水电费。

自来水价为:元吨、电费为: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安装、使用用电设施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确保安全用电、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

七、订立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承担全部应付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付押金。

如乙方在施工中用电用水有违规行为,甲方一旦查到,按已用读数双倍补偿并拒退押金,

八、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电协议书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转供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转供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转供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完成hh10kv11线新(改)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号:_dxbgfh11008___)。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发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8.3条所列的条件,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11供电局管辖电网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本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及其他事宜。

5.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地人员,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_____联系电话:___。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_联系电话:_____。

公司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_联系电话:_。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11供电局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措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级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的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拦、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指示牌;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围栏、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是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变电或线路)第______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级动火工作票,准备_____只_______型灭火器,分别放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

7.7其他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7.8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乙方将工程合同金额的5%(最低两万人民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交至甲方财务部,施工结束后经安全监察部确认无事故违章记录,全额返还乙方。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暂时停止直至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发生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事故、障碍、未遂或违章时,由发包方根据其性质按照有关规定扣取违约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期时,经甲、乙方协商同意可继续执行本安全协议,但应在备注栏注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并分别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供电企业营销管理。

补偿贸易供电合同。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对策。

物业园区供电的安全管理。

地铁牵引供电系统保护。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对策。

供电协议书

用电方:

供电方: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受电地点:星园临时市场。

2.受电电压: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1.4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委托转供方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被转供方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电传:邮编: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

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变电所出线的千伏线路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

1.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

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

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1.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7.。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转供方:(盖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被转供方:(签章)签约人:(签章)签约时间: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为确保租赁电井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通电。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违章操作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3、使用期间发生违章操作,人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使用机井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职责,承担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乙方须派专人到机井使用现场,监督使用。

2、乙方使用机井,对现场安全负有责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机井操作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

3、因工伤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尽力自行调处及时上报甲方,相关赔偿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障水质安全,严防水源污染。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供电方、用电方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

1.受电地点:____。

2.受电电压:_____伏特。

3.受电最大容量:地下总容量______;______地上总容量。

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进线侧开关上闸嘴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供电方与用电方签订本协议后,电箱(变压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供电方负责维护与保修。供电期间,若供电方出现不能给用电方正常供电,给用电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电度计量及电费。

1.收费标准:用电方按______元/度的单价给供电方交纳电费,用电方按实际所用的电度度数缴纳电费。

2.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3.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四、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按欠费部分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逾期5天即10日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人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1.星园临时市场开始筹建至星园临时市场撤场为止。

2.本协议书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人执三份,用电人执一份。

供电方: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的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__年9月1日至_____年5月1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甲乙双方自20xx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因用电方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计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供电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协议书用电安全协议书。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用电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供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转供电双方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_______。

2、用电电压:_______。

3、用电最大容量:_______。

1、经转供电双方协商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用户电表进线开关位置上。分界点电源一侧供电设施属转供电方,由转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一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转供电方、用电方各自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在6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转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转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单表计量。

2、收费标准:_______。

3、电费结算:用电量每月由转供电方、用电方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字认可,转供电方开具发票后用电方按期将电费转入供电方。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电费,否则转供电方将无条件断电。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清电费的,转供电方可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转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转供电方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及相关方追究赔偿责任。

3、用电方未经转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超负荷指标用电,转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本协议书生效后,转供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协议书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转供电双方各执一份。

转供电方:_______(公章)。

用电方: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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