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合同(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1 21:15:59 作者:书香墨 车辆加油合同(专业14篇)

加油稿是一种自我调节和自我激励的方法,通过写作,我们可以平衡内心的情绪,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接下来是一些给予激励和支持的加油稿范文,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力量和动力。

车队车辆指定加油合同

甲方:

乙方:

1、加油站为甲方车队为乙方,经双方代表协商意见统一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4、在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供油数量和质量,如果甲方出现油品质量问题,数量短缺,开假票,等行为,导致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结算方式:

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甲方应提供所有有效票据来进行对账双方对账无误后甲方开好增值税票乙方给予结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公司车辆加油合同精选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1、租金总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xxx)。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3、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税收。

1、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队车辆指定加油合同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伺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卜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非营业用车辆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保险事故后犷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___%,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负次要责任的免赔______%。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_____%。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______%。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______%;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

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_____%;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______%;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______%。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一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__________%。

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一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______%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注:_________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xx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一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公司车辆加油合同精选

托修方:(以下称甲方)承修方:(以下称乙方)依据《_合同法》、《_质量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汽车维修作业行业标准》,进一步分清和规范甲乙双方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就车辆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双方约定如下,并做为甲乙双方《车辆维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件之一,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权力和义务。

有义务教育本单位员工进入乙方辖区时,接受乙方安全教育和管理,并遵守乙方各项管理制度。

有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按照乙方要求,将维修车辆停放在乙方指定地点,并交接清车辆附件和随车物品,并配合乙方维修人员做好车辆维修的辅助性工作。

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过失,造成事故、事件发生的经济损失。

2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必须在经营许可证范围内,接收甲方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事其它项目或车型的维修。

有权对甲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违章人员处罚,对甲方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负责。

负责对甲方车辆设备看护和保管至维修检验合格交甲方人员。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所承修部位和未承修部位的设备性能的稳定和安全,交甲方经维修检验合格车辆的义务。

3车辆维修安全责任。

甲方将车辆送乙方维修,乙方接收车辆,根据甲方报修的项目和内容,保证按行业修理标准进行维修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和作业流程,规范操作,确保所维修的部位、项目无安全隐患和维修质量问题。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至车辆竣工经乙方检验人员检验合格,交甲方相关人员,期间车辆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管理。

甲方车辆在乙方修理期间,乙方维修人员移动车辆、修焊作业、上路试车等,造成车辆擦挂、碰挂、撞击、挤压、火灾、爆炸、交通事故,以及作业人员摔伤、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车辆在乙方修理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擅自将车辆驶离乙方维修现场,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乙方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艺和作业流程,引发机械、交通、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甲方维修车辆在乙方待修区或厂区停放时,发生车辆擦挂、碰挂、撞击、挤压、火灾、爆炸或其它事故、事件,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派员外出施救甲方车辆,期间的施救人员和施救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管理,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

4车辆验收、车辆附属设施和随车工具清点。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乙方负责对维修车辆的外表、车内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车辆状况、维修项目清楚,若发生安全事件、纠纷,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和恢复其技术性能。

甲方车辆交乙方维修,乙方负责对甲方车辆附属设施、随车工具,当面清点、验收,并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被盗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按原价赔偿并恢复其技术性能。

维修质量和更换配件的安全性。

乙方因修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扭紧、润滑、清洁不到位等),以及修理过程中损毁其它部位原有的安全性能,车辆在质保期内造*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其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及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使用劣质配件和材料,导致甲方车辆发生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全面经济损失。

6违约责任。

车辆在质保期和维修期内,出现维修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事故、

事件发生,乙方须免费给予维修,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因车辆维修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机械和交通事故、事件发生的,因事故、事件造成甲方人员、车辆及第三方损失的,事故、事件经国家权威部门技术鉴定,不属甲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第三方的经济损失。

7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安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进行解决。

8其它事项。

本安全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安全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安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生效与否,不影响本安全合同的效力。

本安全合同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车辆加油合同精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互相的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宏立城,花果园。

2、工程地址: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

3、工程量:300万m3。

4、工程承包内容:单运,甲方装车。

5、运输里程及单价:起点:棚户区项目,单价后附明细表,其他区域按明细表公里数价格计划。

6、施工期限:十六个月。

第二条工程计量方式。

每次结算的工程量以车量方单据的数据(按实际测量为准,车箱装土石高度的基础上不得超过30公分)。

第三条结算方式。

运输款每天上午9点—10点收票,下午16点—18点现金结帐(周六、周日不定)。

1、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食宿、停车等问题,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2、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效运输证件及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处理运输沿途的交通、路政、环卫、城管、交警及社会地霸阻碍等问题。

4、为了使车辆正常运输,甲方与当地交警和运管路政部门达成协议,乙方车辆在甲方指定的路线超载洒漏,若遇环卫、城管、交警部门罚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手续不齐、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乙方的车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第四条乙方责任及权益。

1、乙方进车前先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等证件给甲方报批运输证,办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2、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指定专人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接运输单据,办理运费结算。

3、乙方在装卸中车内的渣土石必须全部卸完,如车内出现积留余土石按余土石双倍扣除运费。

4、乙方有责任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做到安全、文明运输,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冒险施工安排。

5、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6、乙方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和工地范围内乱倒弃土石,如一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7、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的调遣。如不服从甲方有权扣留的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甲乙双方免责。

2、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或驾驶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则违约方须向受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以提升运输单价为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将扣留的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乙方,并追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天内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并保证250m3以上车辆)。

5、如违反乙方无法按时到达,则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具体为每车每日元。

6、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故造成乙方车辆无法正常运输,则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为每车每日元。

第六条本项目运距暂定公里,单价元/m3计价。运距有变更,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违禁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请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车辆加油合同精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原材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0#、-10#、-20#柴油。

二、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方式:供方以专用汽车运输方式为需方发运燃料。

四、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双方商定价格为当时间段真实市场价格(含运输费)。

五、结算方式:转账方式付款,先提供货物后支付账款,供方提供发票后付款。

六、交货地点:需方现场验收。

七、计量:采用电子计量。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应保证油品质好量足,如有计量短缺处以1000元罚款,并终止合同。

2、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油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如有因燃油质量引起的机械零部件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九、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对需方柴油的供货。

十、本合同所定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_合同法》为准。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用车辆费用开支规范管理,减少浪费,堵塞漏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实施办法: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凭加油卡加油。由综合办与中国石油前柳塔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充值、管理等业务。

2、榆林地区内,司机持《加油卡》加油到中国石油前柳塔加油站加油。加油时需填写实际加油时间、数量、里程表里程。

3、榆林地区内,禁止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请驾驶员出车前注意检查车箱油量,确保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4、离开榆林地区出差期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需由同行人员在加油登记单及发票中签字确认,司机填写相关内容后领导审批报销。

5、司机每月上交一次加油登记表。综合办根据加油登记表核算本月耗油及百公里耗油并与加油卡使用明细进行核对。

三、处罚细则:

1、综合办核对中,加油登记表中填写内容与加油卡使用明细及地区外报销油款不一致时,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由司机承担不一致油款。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对非指定车辆加油或套取现金,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3、禁止使用加油卡购买便利店商品,如经查证罚款200元每次。

4、司机如果遗失加油卡请12小时内通知综合办办理挂失,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办。

车辆合同

法定代表人:

驾驶员: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赣号车,营运证号车辆型号。

该车产权属于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经营,其中甲方占51%股份,乙方占49%股份。

甲方以车辆财产占股份,乙方以驾驶技能和劳动报酬占股份。

第二条、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甲方具有该车的所有权,危货运输调度权和经营使用权。

在经营中,负责货物配载,管理服务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在合作期内要负责车辆驾驶操控,保管好车辆,不能讲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必须按甲方调度线路运营。

3、车辆年度审验费、车船税、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收、营运证年审费用、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对乙方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和调配。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强行旅行车辆各项保养工作和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3、甲方有权利安排乙方承担社会救助义务。

4、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安全学习等各项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和机动车操作规程。

2、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3、禁止违法、违规驾驶和酒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4、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文明优质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不能满足车辆运输货源、货物配载、造成亏损。

车辆手续不健全,造成路检修查罚款。

2、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未能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造成运营效率,安全无保障。

不服从货物配载调度的。

3、违约方承担违约金3万元,守约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提出赔偿。

4、违约方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1、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续签合同,原合同解除。

2、不在续签合同的,要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告示。

3、因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拒的的因素使用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员: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合同

车主: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租用乙方的面包车(含司机)作为监理项目部上下班及加班接送人员专车,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具体协议如下:__________。

1、本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2、雇佣费用为每日_____元,合同到期一次付清。

3、车辆每日行驶不超过_____公里,超过时另行计取费用。

4、乙方必须搞好车辆保险,每次出车应认真检查车辆并确保安全,甲方不负保养、维修等任何额外费用。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出车,在驾驶途中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

7、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8、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合同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为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

车况: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乙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甲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以月租金_________元。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乙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商业险,货车营运证,各类必要证件须齐全;若因证件被交警处罚、扣押车辆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超速、闯红灯等)行为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也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范围之内的责任损失,应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承包期内,若有重大事故及人员伤亡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处理解决。

(四)乙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甲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5以上者,甲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五)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或消极怠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二)乙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无故辞退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车辆加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燃油消耗管理和燃油领用程序,减少燃油浪费、损耗及流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单位、科部室对燃油申报限额消耗计划、燃油领用和实际消耗情况统计作出相关规定。

3、主管部门。

生产运行部、供应部、xx车间。

4、部门职责。

4.1生产运行部负责审核燃油月度限额消耗计划申报表、生产用油补加领用计划及ic卡变动申请。

4.2供应部负责燃油的采购管理。

4.3xx车间负责油库管理、燃油发放,ic卡信息录入、发放、充值、信息变更及回收,每月通报燃油消耗统计情况等。

5、实施内容。

5.1各单位、科部室每月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填报燃油采购计划,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5.2ic卡充值及其管理。

5.2.1用油单位(科部室)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月度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和行政领导审核后报生产运行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ic卡充值依据。

5.2.2用油单位(科部室)ic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xx车间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免燃油流失或对生产造成影响。

5.2.3当月ic卡上金额不足需要补充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填写增加充值申请并说明情况,生产用油由生产运行部主任审批,其他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2.4因生产工艺、产量或使用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月度充值金额的,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交xx车间修改。

5.2.5当持卡人、用油设备(车型)或设备编号(车牌号)等ic卡信息发生变化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复核后交xx车间办理信息变更。

5.3燃油领用。

5.3.1全公司各单位(科部室)必须持卡到油库加油,无卡不得加油。

5.3.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油罐车的加油管理,应认真核对加油车辆(设备)和加油量,不得超出限额用油;xx车间应做好各车辆(设备)用油统计台账,超出限额停止供油。

5.3.2各单位(部室)零星用油由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注明用油项目、用途、数量等信息,超出限额的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4用油情况统计与公示。

5.4.1用油单位必须保持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完好,发现损坏或失准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起码止码记录,不得随意调整其读数。

5.4.2用油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燃油计量和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的28号统一读取里程表(发动机计时表)计数,并统计好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于次月5日前做好统计表交生产运行部,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xx车间10日之前把数据在局域网上公示。

5.4.3车辆外出加油应据实统计,并在统计表中如实登记。

5.4.4生产运行部对统计表复核后交xx车间,xx车间应及时安排在局域网上予以公示,并对消耗异常的车辆(设备)采用红色予以标记。

5.4.5各单位、部室应加强行车和油耗的管理,对用油单耗异常的车辆(设备)应认真分析原因,对车辆(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并对违规情况报矿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管理流程。

6.1生产运行部牵头,供应部、保卫部、xx车间等单位和部门配合做好燃油管理工作。

6.2生产车辆(设备)燃油限额消耗计划由生产运行部审核,xx车间负责变更。

6.3其他超过限额计划的用油、零星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xx车间负责变更。

6.4xx车间每月按照批准的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进行充值,油库加油一律凭卡加油。

7、考核。

7.1在燃油领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进行批评、教育、换岗等政纪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违反矿相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2各单位应如实填写车辆的里程数、设备及发动机工作小时数,如实报告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在局域网上进行通报并处罚1000元/台。

8、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运行部,修改权属公司。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雇用代理人:职务: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698号。

乙方(车辆拥有者)姓名:年龄:

性别: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因项目需要,雇用乙方车辆,费用以天为计算单位,每天元人民币。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车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___次,扣除___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加油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处所有公务用车车辆加油卡由办事处财务负责统一充值管理,严禁公卡私用。

二、驾驶员需加油时到办事处财务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

三、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3000元。驾驶员应每次在加油小票上签字并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每月末报财会核对。

四、财会人员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如何高效使用车辆、经费控制、制度制定依据。

五、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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