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差管理制度(模板12篇)

时间:2023-11-18 11:57:11 作者:HT书生 医院出差管理制度(模板12篇)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该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组织发展和变革的需要。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规章制度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为自己的组织建立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提供参考。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我司员工因公奉派出差,现对出差制度做出调整,即日起,请大家按照本制度规定实行。

出差报销流程:

除公务紧急的状况,出差人员应提前2-5天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

2,差旅机票。

《出差申请单》一旦核准,交由工程项目助理(lily),按照申请单上的日期订来回机票。若事先不确定回程日期,在出差期间确认日期后应第一时间告知lily订票。若因员工个人延误,导致行程变更,更改机票所发生的退票、改票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3,差旅预支。

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处填写预支单,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

4,差旅报销。

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申请报销明细表》。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报销,若个别没有发票的,以收据为准,并以相同金额的出差所在地的其他发票抵充。

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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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http://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http://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http://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http://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http://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http://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http://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http://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http://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http://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http://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http://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http://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http://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http://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http://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和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http://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两类:

(一)、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者;

(二)、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一),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三)、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六条所有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管理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

第七条当日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有员工在广州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报销;

(二)、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无特别原因,不得乘出租车;

(三)、杂费按照凭证报销;

(四)、招待费需提前申请由分管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八条远途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

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客户或接待方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包括巴士、地铁、摩的)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

住宿、用餐(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第九条公司员工远途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所有员工按《出差报销标准》报销费用(见附件二);

(二)、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花销,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核;

(六)、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座席,标准中不另行规定;

(七)、港澳地区、国外食宿标准另行审批;

第十条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照人/份购买航空意外伤害险。

第四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费用必须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出差人到财务部填写借支单,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出差返回后,应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外出差,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十六条参加广州市内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十八条涉及国外学习、考察、参观的出差计划、费用一律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管理部备案。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出差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报销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 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 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九条 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 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 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 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 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 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 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a类(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e类(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 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 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条 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 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三条 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二十五条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差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务必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个性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到达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员工出差以及回到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员工出差回到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状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1临时出差。

3.1.1.1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出差路线的选取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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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江苏圣行航空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圣安众合置业有限公司。

所有员工。

1、公司人员出差务必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资料,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总经理确认,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副总出差由董事长确认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务必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总经理签字,借款在1000元以上者,须由董事长签字,董事长不在,可由分管总经理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务必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经理同意,并及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能够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回到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回到;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状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资料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务必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务必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状况,务必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职责: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职责,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4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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