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三毛紫衣读后感范文(22篇)

时间:2023-11-09 14:47:33 作者:雨中梧 精选三毛紫衣读后感范文(22篇)

精选范文是对经典文学作品中精华部分的梳理与提炼,能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作品。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三毛》读后感

初一时有一同班的女生,相貌平平,微胖,行为举止多出人所料,但文笔甚好。美术课上老师让大家讲述自己的理想并在画纸上呈现出来,她说她想成为像三毛一样的“流浪写手”。当时我还没有读过三毛的文章,只是知道有那样一个人——会写文章,梳长长的辫子,穿洗得褪色的牛仔裤,喜欢到处搬家,有些怪诞。所以当我听说这个女生的理想就是成为三毛一样的流浪写手,我的第一反应便是——她也是那种怪诞的人。

然而,就在几个月后的一天,毫无征兆地,放学后归来,我发现书桌上静躺着五本包装精美、明显是同一系列的书。近看,果真就是《三毛文集》。大概是好奇心的驱使,我连问都没有问一声就急不可待地撕开了塑料薄膜,翻开了书页。我看她写自己的名字,写自己的父母,写自己的学校,写自己的朋友;写自己怎么逃学、怎么出国、怎么结婚、怎么旅行……我觉得自从我翻开了那书页,三毛的文字、思想、情感就一直伴随着我,印在我的内心深处,好像我早就一直捧着她的书在阅读着。

初二的时候开始看三毛的文章,听人说,是不早也不晚、十分合适的年纪。

三毛的一生似乎被某种因素所禁锢,抑郁症从幼年伴随她到离世。从她的文字中,我觉得她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但从她朋友的评价中,我却觉得她是个看不清自己生活的人。

她少年时期充满着矛盾。她说自己是个“逆子”“问题孩子”,她因为演话剧有了自己的“初恋”,她突然辍学待在家里养心病,她固执地去掉自己名字里的“懋”字,她巡游各国以继续自己的学业……她写自己的过去时我仿佛看到了那样一个不羁的少女,时而驻足,时而疾走,没有人能了解她,她也不想让人了解。

而当她终于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荷西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充满希望的曙光。他们在撒哈拉的婚礼和朋友,他们在加那利群岛的那个温暖的家,他们一起去过的小岛,一起为钱挣扎的日子,一起度过的春夏。秋冬……他们似乎就要像童话里的男女主角一样一直生活下去了。可是,那个工作的时候会突然穿着潜水衣回家看三毛的荷西,那个会和三毛一起分食一颗樱桃的荷西,那个会和三毛吵架却总能劝住三毛的荷西,终于在一天潜下海后就再也没能上来。我记得三毛说,她握着丈夫的手,一夜不合眼地看着她深爱着也深爱着她的离去的人。每次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场景时,我都会忍不住叹息。

那段美好的生活是她生活中不灭的印记,不毁的风景,无时无刻不带她去感受那些伤痛。因此,我不想谈论她的死亡,我固执地认为,那是个像孩子一样的人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而我,作为一个时隔40年的读者,就这样静静地观看着她一笔笔地勾勒出出现在她生命中的一道道风景,心情也随着笔触的移动而起伏。她是个绝妙的画家,总能将她生命里最具美感的片段呈现在人们面前。那个坚定决心独自留洋的身影,那个跟朋友在荒山上露宿的身影,那个在撒哈拉的一隅陪着小小新娘的身影,那个在黑夜里独自哭泣的身影……她就一点点地随着一行行文字出现在我的眼前。她友善地微笑着,伸出手来,却告诉我世上每个人者b是属于自己的。

她的一生短暂却活得精彩。相信她的所有读者都会记得这样一个独特的女子,也会记得她笔下的风景——充满伤痛的迤逦。

初二时看三毛,正是不早不迟的年纪。那个年纪,对生命的细微处开始敏感起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对陌生的世界、对未来怀着一种“蓝田日暖玉生烟,沧海月明珠有泪”般的向往。这时,三毛的作品就带着她去流浪,去经历人世最初的单纯、美好与颠簸、迷惘。记着你的风景,走好我的生命之旅,这也许是三毛的意义与价值所在。

《三毛》读后感

一口气读完十八册的《三毛作品集》,对三毛和她的作品有了比较粗浅的了解。掩卷沉思,感慨良多,在此略谈一二,与各位对三毛有兴趣的同好交流。

一,三毛的成名三毛自己多次自称,她不是一个好学生。她只上到初二就休学了,在家歇了六年,靠私人关系到大学做旁听生。没有毕业就休学出国留学,留学三年转了三个国家,平均一个国家一年,一年的时间分别学一下这三个国家的基础语言也就差不多了。虽然在《三毛一生大事记》里面有留学回国后“在大学教德文和哲学”的文字,我想,在大学教初级德文比较可信,教哲学则比较可疑。否则,三年前的旁听生,休学出国转三年后就能回大学教哲学,岂不成为那个大学的笑柄?然后不久,她远嫁国外做家庭主妇。三毛能成为风行一时的知名作家,除了她自己的努力外,功劳最大的当属台湾《联合报》。

《联合报》是台湾的两大报之一,三毛的成名系列散文《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在该报副刊上首次发表,然后逐渐流传开的。这个系列散文出现的年代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正赶上台湾经济腾飞和走向世界,人们没有时间坐下来看长篇大论,同时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所以富有异域风情的撒哈拉故事适时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正如某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仅仅“撒哈拉”这三个字就足以吸引读者的眼球。

紧接着西撒哈拉脱离西班牙的殖民地统治引起那里的局势动荡又成了世界瞩目的焦点,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今天有一位作家在报上为我们连续推出“伊拉克的故事”或“阿富汗的故事”,将会产生怎样的效果。

当然,仅仅靠时事热点掀起的读者热情是不能长久的,正当读者对撒哈拉故事中的三毛和荷西产生兴趣的时候,荷西意外逝世。这个意外立刻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联合报》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好的炒作机会,三毛热由此掀起新高潮。《联合报》的具体步骤是出钱让三毛周游中南美洲各国写游记,还派一位摄像记者为她的游记提供图像资料。周游结束后,紧接着就安排三毛做环台湾岛的演讲,这已经与演员“做秀”非常相似了。演讲的后面是在报刊上开设专栏,回答读者提问,这样就更加拉近了三毛与读者的距离。与这些相配合的还有写歌词,教学,拍电影等。三毛想不出名也不行了。

二,三毛的作品三毛的作品很有意思,作品集虽然多达十八册,但除了一册是电影剧本外,其余均为散文。而且三毛自己也多次强调她“只会用第一人称写作,不会用第三人称写别人的故事”,她说她写的故事都是她亲身经历或亲身感受的东西。在这十八册作品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撒哈拉的故事》和《哭泣的骆驼》这两本,我甚至认为,她的所有作品,都没有能够超越她的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的水平。

的习作,就连三毛自己对它也评价不高。在三毛成名以后,她感受到了成名后的写作压力,原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休闲式写作,如今成了她的精神负担。正如她自己在作品中所说的那样,她长时间地冥思苦想,却写不出一个字来,甚至有十个月的时间,基本上停止了写作。当然在那样的环境下,她还是写出了比较好的文章,那就是散文集《哭泣的骆驼》,可以看成是《撒哈拉的故事》续集,这本文集也几乎榨干了她关于撒哈拉的最后生活积累。

随着她和荷西离开西撒哈拉,荷西先是失业,然后又在1979年意外去世,这样的打击使三毛的创作环境和心态都受到了重创,从那以后,可以说,她一直没有从这种打击中恢复过来。1981年回到台湾以后,她被传媒和盛名所驱使,几乎失去了自己,她所做的一切,几乎都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她去演讲,她回答读者的来信等,她已经从一个作家蜕变成一个社会工作者,或者说一个布道者。从某种角度来看,1991年三毛的自杀,可以看成是一个布道者最完美的结局。

当撒哈拉一旦离三毛而去,她的文章中只能出现一些“回忆”,“答读者来信”,甚至“收藏物介绍”之类的内容。当三毛的文章内容回到了普通老百姓熟悉的生活中来之后,三毛的光环也就自然暗淡了。

《三毛》读后感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书会上,偶然间看到有书商在卖三毛的作品。高中时候来自同学的感染让我对三毛有一种迷之喜爱,所以看到书商有三毛的作品,毫不犹豫的上前买了向往已久的《我的宝贝》、《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把三毛的《我的宝贝》也当成我的宝贝收藏和保护起来。

《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念旧的人,总是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小东西,学不会断舍离。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所以我们总需要点什么来怀念一下以往的时光和回忆。

我眼中的三毛不是守财奴,是内心无比富有的大富翁。

这个富有的三毛,也不是那样的吝啬,她会把自己收集到的宝贝分享给朋友和亲人,送给能体现自己收藏的宝贝价值的人,哪怕这件东西承载着满满的回忆。她说到:那三尺高的古老水漏、半人高的非洲鼓、百年前的铁箱、石磨、整套的瓷器杯盘,还有许许多多的书画、石头、罗盘、牛犁,以及苦心收集来的老钟、老椅子和老家具跑到另外一个又一个家庭去的时候,我看见了对方收到这些礼物时的欣喜,也看清楚了那些东西的缘分,在那一刻,对我,已经结束。不,我没有悲伤,我很明白这一切的秩序——它们的来和去,都不只是偶然。

三毛的这些感慨不就是生活的真谛么?

品三毛的书,不仅仅是看她的宝贝多宝贝,还看了如何学会收集和舍弃生活中的宝贝。

《三毛》读后感

有段时间特别迷恋三毛的文章,那带着哀伤和沉痛的文字,总是能够直击中我的心灵。每次看三毛的文章总是有各式各样的读后感。而我最喜欢的,是他在《雨季不再来》中的一段,能引发我无限思考的读后感的句子。

她说,有时候,多么希望能有一双谁知的眼睛能够看穿我,能够明白了解我的一切,包括所有的斑斓和荒芜,那双眼眸能够穿透我最为本质的灵魂,直抵我心里深处那个真实的自己。这句话给我读后感觉,是能够和我内心深处产生强烈共鸣的。

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着,每天都带着各式各样不同的面具,每天在用微笑和坚强伪装着自己,即使是很累和伤心,也要装成打不死的元气少女。多么怀念年少的时候,想哭想笑想疯想闹的.日子。多么希望,在长大之后,能有一个能够看穿我身上的保护壳,看到我内心真正的悲伤的人,然后可以跟我说,没有关系,想哭就哭吧。那或许就是高山流水,知己难求的落寞之感吧。

如果知己难找,那双能看透我本质灵魂的双眼只是一个理想的东西,那么我只能去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做自己的解铃人。当我悲伤或者感到落寞的时候,当我想要大声哭泣的时候,只能找一张纸一支笔,悄悄的文字记录来排解自己的负能量,或是找一个小瓶子,里面装满水,吐诉着自己的不快,然后倒掉。自己的伤痛只能像猫受伤一样自己去舔,自己的灵魂只能由自己去抚慰。

《三毛》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张乐平写的《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的主人公三毛,出生在解放前,是一个孤儿。他整天吃不饱,穿不暖,睡在大街上,也不能上学,到处流浪,好几次快要饿死在街头。为了生活,他来到上海,给人打工,受尽别人的欺侮,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苦难的生活并没有让三毛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让他更乐于助人,不向困难低头。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与三毛的差距。我生长在优越的环境中,有爸爸疼、妈妈爱,吃得好,穿得暖,每天开开心心去上学,还经常出去游玩,从不为生活担忧。但我不珍惜眼前这美好的生活:不听爸爸妈妈的话,有时还浪费粮食,不合自己口味的饭菜不愿吃,经常耍小聪明。

记得一个周末,爸爸从电脑上给我打印了两套试卷,让我自己在家做。他要加班,叮嘱我认真做完,他回来检查。爸爸前脚走,我后脚就出去玩了,把爸爸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快到中午了,我忽然想起试卷还没做,自作聪明地找好朋友替我做,最后让爸爸看出了破绽,狠狠批评了我。

我还想到自己平时遇到困难就躲着走,做习题碰到稍难点的就不愿动脑,或者找家长帮忙或者问同学要答案,再次遇到这种题还是不会。我缺乏的是三毛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三毛流浪记》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许多不足,我要向三毛学习,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毛》读后感

当我初次接触到漫画家张乐平创作的漫画《三毛流浪记》时,我心中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仔细阅读下《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籍,并深刻体会在解放前夕的上海,广大贫苦百姓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痛苦生活。

三毛是个孤儿,他以乞讨为生,风餐露宿,只能以残羹剩饭充饥。如果哪天运气不好,连剩饭也吃不上,只能任凭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他虽然多数时间都是饥肠辘辘,但捡到钱包却主动归还失主;他虽然也需要钱,但却不愿参与盗窃集团沦为扒手;他虽然也向往温饱的生活,但还是拒绝贵妇人的好心收养,并最终重回流浪儿的队伍。

我一边看着《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一边抽泣着,我为三毛的侥幸逃脱而纠心,为三毛的悲惨命运而痛心,也被三毛的高尚品质而折服。再想想我自己,勃勃生机的春天,当我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时,三毛却只能在校园门口张望着,眼睛里充满着对知识的渴望;骄阳似火的夏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在避暑游玩时,三毛却在烈日下卖报纸、捡烟蒂,满大街跑得大汗淋漓;落叶纷飞的秋天,当我品尝着美味的大闸蟹时,三毛却只能吃着口袋里的面包屑;寒风凛冽的冬天,当我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时,三毛却穿着破烂的单衣,赤着脚在寒风中发抖……最重要的是三毛没有父母的爱,没有幸福的家,也没有安定的.生活环境,只能到处流浪、乞讨,艰难的维持生存。

所以,我更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像三毛一样勇敢的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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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明白: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能使你快快长大;书籍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让你打开知识的大门;书籍是人们不断进步的阶梯,让你不知疲倦。

这本书主要写的三毛流浪在旧上海,尝遍了酸甜苦辣,但初心不改,还是保持一颗善良的心。

读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庆幸自己没有生在旧中国,不会像三毛一样过着流浪的生活。但读书让我更清醒的认识到,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就会发现每个早晨都是迷人的,都会有清丽景色在窗前闪现,都会有朦胧的憧憬在眼前旋转、升腾,这个世界永远充满着美好和希望!

《三毛》读后感

小时候觉得三毛就是《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没有去深究,就是这样以为以为了20几年。从小就知道三毛,那是很小,看电视,电视里的三毛一直流浪,是个很可怜的人,那是的我很小吧,大概不到十岁,时间模糊了我的记忆。原来三毛本名陈平出生在重庆的浙江人,又生活在台湾。原来三毛的真的源自于《三毛流浪记》,张乐平也是他父亲。

三毛是一个幸福的人,有至死不渝的爱人,双足流浪那么多个国家,欧洲非洲,大陆台湾恢复通信以来,也回国探亲,是丰富的一生,哪里都能寻到她的足迹。

荷西,三毛,他们的爱情,连在一起的名字。

滚滚红尘,太多突然而至,更应该好好对待身旁人,让自己不留遗憾。

如果真的有灵魂,有来世,我们也不过是背着一副皮囊依附在肉体上,被肉体捆绑,解脱后,灵魂自由了,在这一世也圆满了,至于活成什么样由后人评说。在下一世又借着另一副皮囊活着,生生世世,循环不歇,谁又记得前世的种种呢。不求来世做今世人,只求今生做“好”人。

《三毛》读后感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我今天终于读完了注音版的《三毛流浪记全集》,我被三毛的'故事深深打动了。三毛是个可怜的孤儿,他没有家,也没有最亲的爸爸和妈妈,他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想起三毛的悲惨经历,我心里就很难过。

三毛常常受人欺负,吃了很多苦头。虽然三毛这么可怜,但是他很有尊严,他很坚强、善良、勇敢、乐观,愿意帮助别人,从不向困难低头。他帮别人擦皮鞋、卖报纸,拿到真的钱去买吃的,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三毛身上,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我希望三毛能像我们现在这样,穿上漂亮的衣服,快快乐乐地去上学,每天高高兴兴,和爸爸妈妈一起过上幸福生活,不再担心被坏人欺负,那该多好啊!

从电视和大人那里,我听说非洲还有很多像三毛一样的孩子,他们还在挨饿。其他地方也有在地震中失去了爸爸妈妈的孤儿。我希望他们都能得到帮助,能高高兴兴地过上“六一”儿童节,不要再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到处流浪。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三毛一样开朗乐观、正直勇敢,珍惜时间和粮食,让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

《三毛》读后感

兴致冲冲地读完刚入手的这一本书。读三毛的文字,内心永远都是那么地欢喜。陆陆续续买了她的全套。太喜欢她的文字了。

她和荷西的爱情和婚姻生活,每次读来总是会心一笑。真的很真实,很特别。所以,每次读到荷西去世之后三毛的文字,心里面总是一紧。在读者的我看来,有多少的意难平。如果荷西没有去世,会不会有更多的世界画卷在我们眼前铺开。真的好可惜。

这个手稿的影印部分,看完总是有莫名的感动。一字一字写出来的字,赏心悦目。

永远都不会有撒哈拉之心了。

读完别人的文字,看完别人的生活片段,似乎更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爱情和人生。何其幸运,在分开之后还能重逢,还能一起走下去。

手上有的两本《撒哈拉的故事》,一本是别人送的,一本是自己买的。是全套里面最爱的一本了。虽然只通读过一次,但是,当时读的时候的感受,一直在心里面。让人心旷神怡,让人震撼不已。

《三毛》读后感

《胆小鬼》是三毛专门为《幼狮少年》的读者写的一篇散文。文长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时候偷钱的故事。

文章中,作者用生动的笔触,对人物进行入木三分的刻画。详实细致的心理描写,活灵活现的神态描写,细腻的动作描写,也是本文的闪光点。尤其是在第一段的叙述中,为读者留下了悬念;而最后一段,又给予人以意犹未尽的感觉。

四段中,作者举了一个事例:一朋友投前后独自一人去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时才回家,却得到最轻的处罚。这件事充分说明了我们童年时的顽皮。而父母的爱也同样蕴含于其中。

十六段中,作者运用了动作描写,把人物的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从“涨红”“挣扎”“喊”这几处细节描写中,我体会到文中的“我”非常的紧张和害怕,这也从侧面看出了我的性格:胆小。

二十二段中,从“哭了一会儿”到“松了一口气”,我深切地感受到:刚开始“我”极为紧张和害怕,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但后来发觉是工人玉珍在给我洗澡,这才松了一口气。

《胆小鬼》这篇文章,描述了一个许多人共同的体验,在三毛的笔下,如同演电影一般,一幕幕真实上演。故事虽然平平淡淡的过去,却在读者的心中留下了永恒的记忆。

《三毛传》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毛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看完这部三毛的传记后,我心里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被那个用生命生活的女人深深地震撼了。说实话,我看三毛作品很少,《沙哈拉的故事》没翻几页,《稻草人手记》买了没翻过,《雨季不在来》没怎么看,所以对于她的作品的细品我是完全没有概念的。但是,在我平常看的各种杂书中,偶尔会看到她的那些经典篇目,我常常被吸引着。

三毛是一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得卑微敏感,同时也活得高调随性。她的小学时段是非常卑微敏感的,一个严重自闭的孩子,她活在别人的世界之外,紧紧地把自己局限在自己的卧室,她有一个别人没有办法进入的空间,而她在这个空间里却自得其乐,这从她处女作《惑》中可以体会一二。她的高调随性主要在她留学时期和与荷西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中最能体现。在留学时,她是东方小美人,高调的情感生活弥补了她在国内的情伤。和荷西一起的日子,他们在沙漠,在小岛,过着自己理想的生活,闲适,随性而又充满风趣,可谓是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满生活。

三毛是一个用生命写作的女人,其实在看完传记之后,突然感到之前读的她的很多文章其实都是自传。她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写进作品里面,真实而又不作怍。写她心中的迷茫与苦闷,写她生活的艰辛与幸福,写她对生命对人生的感悟,写她旅途的趣闻,写着关于她和她身边的一切,把生活展现在我们的面前。在她的经典作品里我们会感受到三毛对生活的一种执着于无奈。我有时候在想:这样的女子在生活里必然不会过得太幸福,因为她把生活看得太重了。就像指间沙,抓得越紧,反倒流得越快。

三毛还是个情绪化的女人。童年因为不忍老师的侮辱患上严重地自闭症,这虽说是三毛生命中劫难的开始,但是也从侧面反应出三毛的自我调控能力是很差的,她太情绪了,以至于太受人左右。再者,三毛在大学期间与梁的爱情无疾而终,三毛是要付一定的责任的。三毛的情绪化导致她严重缺乏安全感,所以在梁毕业前夕才会一再强迫梁对他们的未来做出承诺,而这份感情也在一再的纠葛争执中破碎。还有就是在荷西去世后的三毛,那时候的她我想应该是肝肠寸断的,但是她寻死未遂后竟回台生活三年。这三年对于情绪化的,丧夫的三毛来说应该是极其漫长的`。在《沙哈拉的故事》中。三毛多次提到她与荷西的幸福生活,所以幸福的破灭对于充满浪漫情怀的三毛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她的爱情无处安放。情绪化的三毛开始把注意力投入到文学创作以及环游大陆上来,企图减轻她感情上的痛苦和失落。然而当情绪化深入骨髓之后,被逼无奈的三毛最终选择在医院结束自己的一生。其实这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活着是一种痛,那死亡便是最好的解脱。

三毛的一生其实蛮戏剧化的,充满了文艺的悲剧色彩也弥漫着浓浓的文艺的浪漫情怀。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一个女人有了爱他的父母,拥护她的挚友,一段幸福的婚姻,几段起伏的生命插曲,再加上一点点的功成名就,三毛的一生,其实也不是那么悲剧。

三毛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向冶嘉乐借了一本在一角书屋借的《三毛流浪记》,我拿回来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里面的'内容真是丰富,有真实的,有想象的,真实的有三毛最后还是一个流浪儿,想象的有很多,比如三毛在中间成了吴子福的儿子,而且还演过魔术呢!看完了,我真佩服他,他身上的品质可真多,有临危不惧,比如,他在后面去医院看爸爸的时候,遇到了坏人,他要杀掉三毛和三毛的爸爸,三毛面临这样的危险,他冷静沉着,利用机智巧妙地把坏人赶跑了,但在逃跑之际,把三毛给掐晕了,后来又活了。还有聪明机智,比如他在澡堂发现了杀手老四,他和小秃子把杀手老四给骗下了仓库,当他下来时,就一棍子把杀手老四给打晕了,总之而言,他有很多品质,我下定决心要学习三毛的正直善良、见义勇为、富有爱心等品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良材。

三毛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书中的小男陔叫三毛,我觉得三毛很可怜,四处流浪,连冬天都没有衣服穿,赤着脚在街上走。

有一天三毛看见一个小男陔在河岸摘花,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看见了,奋不顾身地纵身跳下河去救小男陔,三毛把小男孩推了上来,小男陔的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情,连忙把三毛带回了家,爸爸告诉妈妈是三毛救了他们的儿子,妈妈听了说三毛好样的',就收留了他。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三毛是舍已为人的小男陔,帮肋别人才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三毛读后感

她打沙漠归来,转身,一世风华便在时光的墨色里盛开耀目如初的花儿。

如若有一天,打红尘的某个街巷走过的你,遇到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过肩的柔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她深邃的眼眸流淌着,一股决然淡漠的味道,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

携一抹月光,走进沙漠深处,寻匿沙漠前世的记忆。有那样一个人,愿意用他的一生陪她来流浪,陪她一起面对尘世风沙,却又让她用一生来忘记,那个男子叫荷西。

他们曾用六年时间错过,又用七年时间来拥有。

你是锦瑟,我为流年。

记忆如花种,在时间流水的滋润下,开出了迷人的花,穿越历史的水墨画,一幕幕又清晰浮现:窗外,琥珀色的夕阳被黑暗一点点撕开了缺口。马德里的夜空,像被洗过一样干净,澄澈。当三毛走进荷西的房间,被震撼了—— “我抬头一看, 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发了黄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发的我正印在百叶窗透过来的一道道的光纹下。看了那一张张照片,我沉默了很久……”六年后,荷西真的长大了,他告诉三毛,这世上他此生唯一执着的事就是对三毛永不变心的爱。只是,三毛终究不肯那么快,许诺明天给那个爱她到骨子里的西班牙男孩。她暂时还不想结婚,因为她内心深处还藏着她前世的乡愁,那就是去与西班牙有一水之隔的撒哈拉沙漠住上一年半载,甚至更久。而荷西的理想却是可以远航到希腊的爱琴海,此生除了三毛,唯有大海,让荷西眷恋不舍。

撒哈拉沙漠与爱琴海,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景,却有着相同的境界。他们竟都是这般相似, 热爱自由,不愿和尘世轻易妥协,喜欢去追寻远古的文明。荷西情愿割舍掉古希腊海的风情来守护他的爱情,这就是荷西,一个甘愿为了爱情去沙漠承受风沙苦楚的男人。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给了三毛灵感与安宁。

“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在沙漠结婚好吗?我在沙漠等你。”摩挲着荷西的来信,我想那时三毛的眼眸中一定有泪光在闪烁。荷西,那个默默收拾行囊的男子,先去了沙漠,急于安定的他,只为了等三毛到来时,可以好好照顾她。三个月,迟来的三毛打量着忍受着沙漠生活的荷西,头发和胡子都布满了黄沙,嘴唇干裂,双手粗糙。那是荷西默默无悔的执着与付出,愿意从十八岁起就为她守护,为她痴心不改。

他们曾用六年时间错过,又用七年时间来拥有,后来,再用一生时间来等待和守候。

你为锦瑟,我为流年。在掩埋着的时光里,我们最终用永远去守护心底的那个人,生生世世。

三毛读后感

《三毛》这本书,大家一定读过吧,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孩,古灵精通,在那时,那种环境,他竟有这样强的生活意识,小小的他,饱受霜,经历了平常人所未经过的生活。

在《三毛寻亲记》中,三毛他找到了妈妈,而他妈妈却因生活的困难,在舞厅嫌钱,没法带三毛,她只好把三毛抛弃,之后三毛踏上了流浪生活,又滨写了一本《三毛流浪记》,表达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和当时地位等级,而显示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三毛在这里被人压迫到当小偷,可是他小小的心灵里存着善良,他把钱偷来,看到别人是用这钱救命,又把钱还给了人家,之后,自己反遭坏人的一顿毒打。这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所腐败,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恶化。

迫不得不已三毛,有一天,走在大街上,听到喇叭里招人丛军,三毛以为到那里有饭吃,有衣服穿,但参军了,而又开始了一部《三毛从军记》,进述了三毛因个小,而被司令调到家里,名义上军人,实际上,也就给司令当佣人,这也表示当时的`地位等级的待遇,官大、权大,他就是凶,他可以欺压百姓,司令有一个儿子,是吃的好,穿的好,一天到晚玩,还挑三捡四,与三毛成了一个对比,也说明了,当时,不的身份地位,可以开表一个人的全部,看他就不能在社会立足。

而如今,也与过去说了再见,三毛的生活,一路所经历的事,也让这个小小的身影不时在脑海中浮现,由它们故事情节搞笑,意义也很深刻,让我觉得: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也更要认真学习,以后,为国家做社会,不要让人再像三毛一样的生活。

三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三毛流浪记》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浙江省海盐县的张乐平写的,张乐平是杰出漫画家、中国儿童连环漫画的开创者。三毛流浪记是以多漫画、少文字的形式来写的。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吧!

三毛流浪记的主人公是三毛,整本书写的就是三毛在外面流浪的整个过程。他把垃圾车当床睡、给人家当过黄包车夫、给人家擦过皮鞋最终被警察看见收缴了他用来维持生计的工具箱和藤椅……可最后都失败了。在看看我们先在,有吃的`有穿的还不认真学习。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要好好学习。要懂得珍惜!

三毛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从书中知道,三毛是个孤儿,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过着很苦的日子,不像我们可以有爸爸有妈妈悉心照顾,还可以上学。所以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要珍惜生活,不让费一颗粮食,学会关心他人。

有一次,一群坏人来捉三毛和他的弟弟,弟弟不小心被石头拌倒了,很快就被捉住了,三毛看见了,就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坏人。弟弟得救了,三毛却受伤了。三毛不顾生命去救弟弟的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三毛虽然贫穷,但是他人穷志不短,他很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作斗争,连梦中都在用头把三个坏人扔到大江里去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而现在,我们就像生活在天堂,相比来说三毛生活在地狱。而我们却常不珍惜每一颗米饭,也不珍惜爸爸妈妈每一点关爱,还总是发小姐脾气。

看看流浪儿三毛,它的生活是那么悲惨!他这么小的年级都要靠打工养活自己,还有时候找不到工作。又总是被人欺负,还只有两家人收留过三毛,可是没几天出来两场事故就丢了两个家,从此又走红是哪个了流浪的.道路。

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关爱亲人,珍惜童年的快乐的时光。

三毛的读后感

三毛,就像是一部现代史。30年代,三毛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40年代,三毛从军、流浪,就有了大家最熟悉的《三毛从军记》和《三毛流浪记》。后来,三毛又迎来了新中国,那就是《三毛新生记》。

《三毛新生记》里,讲了三毛的快乐生活,他和无数个小朋友在一起,有衣服穿,有饭吃,就像一个现代的.快乐小孩。

在《三毛今昔》里,看看过去,又比比现在,让我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在《三毛学雷锋》里,三毛乐于助人,不怕苦、不怕累,不知疲倦地帮助他人。

《三毛旅游记》写了三毛的聪明机智,给老爷爷当拐杖,在大石像下躲雨……。

《三毛学法》写了三毛小小年纪,帮助别人抓住小偷,发现有人在做坏事给他讲道理……。

三毛真可爱,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小朋友们还不快去看看他!

三毛《紫衣》

那封信是我从邮差先生那儿用双手接过来的。

我们家没有信箱,一向从竹子编的篱笆洞里传递着信件。每当邮件来的日子,就会听见喊:“有信呀!”于是总有人会跑出去接的。那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当年,我的母亲才是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妇人。她来台湾的时候不过二十九岁。

怎么记得是我拿的信也很清楚:那天光复节,因为学校要小学生去游行,所以没有叫去补习。上午在街上喊口号、唱歌,出了一身汗便给回家了。至于光复节邮差先生为何仍得送信这回事,就不明白了。

总之,信交给母亲的时候,感觉到纸上写的必是一件不同凡响的大事。母亲看完了信很久很久之后,都望着窗外发呆。她脸上的那种神情十分遥远,好像不是平日那个洗衣、煮饭的妈妈了。在我念小学的时候,居住的是一所日本房子,小小的平房中住了十几口人。那时大伯父母还有四位堂兄加上我们二房的六个人都住在一起。记忆中的母亲是一个永远只可能在厨房才会找到的女人。小时候,我的母亲相当沉默,不是现在这样子的。她也很少笑。

到了晚上要休息的时候,我们小孩子照例打地铺睡在榻榻米上,听见母亲跟父亲说:“要开同学会,再过十天要出去一个下午。两个大的一起带去,宝宝和毛毛留在家,这次我一定要参加。”父亲没有说什么,母亲又说:“只去四五个钟头,毛毛找不到我会哭的,你带他好不好?”

毛毛是我的小弟,那时候他才两岁多。

于是才突然发现原来妈妈也有同学,那么她必然是上过学的罗!后来就问母亲,问念过什么书。说高中毕业就结了婚。看过《红楼梦》、《水浒传》、《七侠五义》、《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在学校母亲打蓝球校队,打的是后卫。听见母亲说这些话,看过我也正开始在看的书,禁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觉得这些事情从她口里讲出来那么不真实。生活中的母亲跟小说和蓝球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是大家庭里一个不太能说话的无用女子而已。在那个家里,大伯母比母亲权威多了。我真怕的人是大伯母。

母亲收到同学会举办的郊游活动通知单之后,好似快活了一些,平日话也多了,还翻出珍藏的有限几张照片给我们小孩子看,指着一群穿着短襟白上衣、黑褶裙子的中古女人装扮的同学群,说里面的一个就是十八岁时的她。

其中一张小照,三个女子坐在高高的水塔上,母亲的裙子被风卷起了一角,头发也往同一个方向飘扬着。看着那张泛黄的照片,又看见地上爬着在啃小鞋子的弟弟,我的心里升起一阵混乱和不明白,就跑掉了。

从母亲要去碧潭参加同学会开始,那许多个夜晚补习回家,总看见她弯腰趴在榻榻米上不时哄着小弟,又用报纸比着我们的制服剪剪裁裁。有时叫姐姐和我到面前去站好,将那报纸比在身上看来看去。我问她,到底在做什么?母亲微笑着说——给你和姐姐裁新衣服呀!那好多天,母亲总是工作到很晚。对于新衣服这件事情,实在是兴奋的。小学以来,每天穿的就是制服,另外一件灰蓝条子的毛线背心是姐姐穿不了轮到我穿,我穿不了又轮大弟穿的东西,它在家里是那么的永恒不灭。直到后来长大了才知道向母亲讨,想留下背心做纪念。而当时,是深恶它的。

从来没有穿过新衣服,眼睁睁的巴望母亲不再裁报纸,拿真的布料出来给人看。当我,有一天深夜放学回来,发觉母亲居然在缝一件白色的衣裳时,我冲上去,拉住布料叫了起来:“怎么是白的?!怎么是一块白布?!”丢下书包瞪了不说话的人一眼,就哭了。灯下的母亲,做错了事情般的仍然低着头——她明明知道我要的是粉蓝色。

第二天放学回来,发觉白色的连衣裙已经缝好了,只是裙子上多了一圈紫色的荷叶边。

“这种配法是死——人——色!”我说。“妹妹,妈妈没有其他的布,真的!请你不要伤心,以后等妈妈有钱了,一定给你别的颜色衣服……。”母亲一面说一面拿起新衣要给我套上试试看,我将手去一挡,沉着脸说:“不要来烦!还有算术要做呢!”母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把衣服慢慢的搁在椅背上。

姐姐是温驯又孝顺的,她穿上与我一模一样的新衣,不断的拿一面小镜子照自己。我偷看那件衣服,实在也是不太难看,心里虽然比较泰然,可是不肯去试它。

姐姐告诉我,母亲的同学嫁的都是有钱人,那天去开同学会,我们小孩子会有冰淇淋吃。在那以前,吃过冰棒、仙草冰、爱玉冰,可是没有吃过真的冰淇淋。姐姐说,在大陆我们家每年夏日都吃那东西的。我总不能有记忆。

三毛《紫衣》

别以为晒衣服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只要亲身经历过,就会发现做再简单的事情也得讲究方法。

双休日在家,妈妈郑重其事地交给我一个任务,让我把刚洗完的衣服全部晒到外面。我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事,但感觉晒衣服太简单了,几分钟完全可以搞定。我先从洗衣间把装满湿衣服的篮子搬到阳台,衣服湿了,还真挺沉的。接着,我取下衣服架,三下五除二几分钟的时间就将所有的衣服挂上了晒衣架。“顺利完成任务,妈妈,过来验收吧!”我催促妈妈赶紧验收。

这时,爸爸先来了,一看我晒得歪歪扭扭的“杰作”,他大发雷霆:“简直就是‘垃圾’!”妈妈看了又好气又好笑,因为我晒的衣服东歪西扭,断胳膊少腿的,没领子没袖口的,一正一反的,还有的简直就像像稻草人,要么举着右臂,要么提着左腿。看着爸妈的表情,我却风趣地答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也!”老爸看我漫不经心的样子,和我玩真的了,很严肃地让我取下衣服,全部返工。我只好遵命,一肚子气话,只能对着衣服发泄,手中却得像对待出土文物那样细心。妈妈担心我仍然不能顺利完成任务,适时地提醒我:“晒衣服说起来简单,其实也要动脑筋的。你得先想想,上衣怎么晒,裤子怎么晒,如果留心些,刚刚取下干衣服的时候就应该观察前面妈妈是怎么晒的。”听妈妈这么说,我暗暗埋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些呢,太高估自己了,做事确实得先动脑筋。爸爸看我这副可怜样,走到面前手把手地教我。原来晒衣服一般要将衣服翻到反面,这样不让阳光直射衣服正面,保护衣服的色泽度。晒上衣要将两只袖子理顺,然后伸进衣服架的两侧,把前后左右拉直理顺,为了不被风刮落,最后还要扣上衣服的纽扣。裤子呢,可以先拉上拉链,扣上纽扣,然后用两边带夹子的衣服架对称地夹住裤腰部两侧,再拉平挂上去。袜子、背心等,可以直接夹到那个大大的圆圆的挂满小夹子的架子上,我给这个架子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作“大杂烩”。

终于大功告成了,看着整齐有序的劳动成果,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原来看似简单的小事,真正做起来不简单呢。

文档为doc格式。

三毛读后感

三毛是一个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都饿着肚子了。不仅这样,他还经常受人期凌,身上到处都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啊。

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啊!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我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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