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爱玛读后感范文(20篇)

时间:2023-12-22 19:38:48 作者:文轩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的情感回应和个人体验的表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我和人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观点。

名著读后感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应对自我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捍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明白,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我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当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我的身段,去诉说自我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当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我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一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能够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完美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能够是自我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必须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趣味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向这么循环。

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向跟着太阳一向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我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我工作次数。明白自我的本分,明白自我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我一生的旅途中,以往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那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代替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齐,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样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必须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当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一样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期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完美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爱玛读后感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名著读后感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唤!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老人,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眺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片鲨鱼带。老人虽凭借丰富的经验,但最终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人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老人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势。他也有技巧、有信心。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续与鲨鱼周旋,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虽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过,他并没有被打败。他犹如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我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能够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应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期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期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述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此刻老人的梦中,一向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样去应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名著读后感

《海蒂》这本书是讲一个叫:海蒂的小姑娘成长的故事,《海蒂》读后感。

海蒂出生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从小就失去父母,由阿姨带到五岁。后来阿姨为了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山上的爷爷那儿。海蒂的爷爷是一位外表严厉而内心情感非常丰富的人,因为不愿听到人们对他的流言飞语,他就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在高山牧场上。从此,纯洁质朴、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就每天与小羊倌彼得一起去山上放羊,还与彼得的妈妈、奶奶相识。后来,阿姨又把海蒂带到一个叫"赛赛曼先生"家与体弱多病的克拉拉作伴。后来因为海蒂太想家了,就回到爷爷身边,读后感《《海蒂》读后感》。而且还使心情压抑、性格古怪的爷爷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使克拉拉战胜了疾病,重新站起来;使双目失明的彼得的奶奶心中充满阳光。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现在生活的幸福、美好。

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海蒂纯洁善良,只有善良才可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友谊,得到别人的尊重。

海蒂还有许多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一起学习海蒂的美好品质,创造出一个真的小海蒂。

名著爱玛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文档为doc格式。

名著爱玛读后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名著读后感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提起来谁都能讲上几个段子,但真正要读懂《三国演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本人虽爱《三国演义》,尽管看完原著,又看了几次电视剧,但仍是一知半解,很难读懂罗贯中先生之真谛,也只能是从几段故事中受到一些肤浅的启迪和错略的领悟罢了。

一是做人要谦虚谨慎,取得一点成绩决不可漂漂然。正像毛泽东主席讲的那样,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说明知识和才能的重要性。诸葛亮只不过是比别人多懂了一些天文和地理知识。假设当时要有现在的天气预报,曹操怎么会如此上当,当时人们对天气的识别只能靠经验和推测。三是聘用和使用人才要有良好的政策作保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人才就是市场,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生产力。四是团结就是力量,在机关团结出干部,在商界团结出效益,在战场团结就是力量,就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和困难。古人为了抵御强敌都能做到孙刘联合。五是重义气,讲感情,当然不是拉山头搞帮派。刘备当时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能够夺得三分天下,除其它因素外,"人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义气和感情"帮助刘备的到了人心。因此作者说,得民心者的天下。六是深感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先生把所有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七是《三国演义》属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尤其是拍成电视连续后,更让人有流连忘返,韵味无穷,编排得当,紧张刺激,给人一种深陷其中之感。

读一遍《三国演义》原著,便有一次收获,看一遍电视剧便有一次体会,本人只能愚钝的告诉各位同仁,《三国演义》好书,其情节妙哉,令我爱不释手。

滚滚长江水,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该书艺术地为人们描绘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画卷。从东汉末年宦官之祸到黄巾军起义失败,直到魏蜀吴三国鼎立,终于西晋灭吴,统一中国,共约90年的烽火岁月,大体上分为军阀混战、封建兼并、三国鼎立、西晋统一四个阶段。

《三国演义》之所以流芳百世,千古传诵,主要有赖于精彩惨烈的战争场面描写和对主要历史人物的个性刻画和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分析。例如:官渡之战,此战发生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局势之前,曹操不仅兵力少,且南面有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与他为敌处于不利位置。但曹操客观地分析了局势(公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威少,兵多而化分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决定以自己所能集中的近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元200年,袁、曹两军在官渡作战。在这场战斗中,曹操善于捕捉战机,能够跟据战场姿态的发展灵活地变换战术,以正兵抵挡袁军的进攻,以奇兵袭击袁军的屯粮库(乌巢),烧毁了袁军的全部粮草,使袁军军心动摇,内部分裂,最后击败了袁军,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其间各人性格展现的淋淋尽致,战场画面的描述也可圈可点,不失为精典。

在我还未看《三国志》前,常为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沉吟良久,并为关公华容放曹、败走麦城而捶胸顿足,还对在彝陵火烧连营大败刘备的陆逊恨之入骨。先在回想,儿时美好的回忆被真实打碎,失望、后悔、伤心最后脸红。

名著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就有《意林》这本书。书中的小故事篇篇感人肺腑。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书中一个名叫《白雪雕像》的小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冬天,有一位父亲患上了气管炎,总也治不好。一咳嗽,房子都会跟着震动起来。十岁的儿子就无法专心地写作业了。所以,每当儿子写作业的时候,父亲就躲到外面去。期末复习时,儿子常常复习功课到深夜。一次,儿子见父亲站在窗外,周身皆白,已成了雪人。儿子呜咽起来冲出去与父亲相拥,成了一座雪白的雕像。

这位父亲多伟大呀,为了让儿子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宁愿自己在屋外忍受风吹雨打。看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不由被深深的触动了。

在我的学习历程中,爸爸妈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我的优异成绩背后,充满了爸爸妈妈的辛劳和汗水。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正面临着严峻的升学考试。为了考取一所理想的中学,妈妈特意为我报读了新概念英语的暑期班。

在这骄阳似火的暑假中,爸爸妈妈都不辞辛苦地顶着烈日接送我。我的妈妈是一名制药厂的质量检验员。每天,她都要踏着晨曦赶厂车去郊区的单位上班。可是,为了我的学习,妈妈每天早晨都要骑着电动车把我送到补习学校,然后再挤公车赶去单位上班。我的爸爸是一名长期上晚班的出租车司机,每天早晨七点才下班。眼睛里充满血丝的爸爸一回到家,往往是倒头就睡。可是,为了我的学习,爸爸只能睡四个小时左右,就得到补习学校接我放学。有好几次,放学后的我被老师留下来出黑板报,不管我耽误了多长的时间,爸爸总是耐心的等着我,从没有怨言。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家长休息室的椅子上睡着了。

母爱如水,绵延不绝;父爱如山,深厚博大。而我在青山绿水的环抱中,成为一棵健康成长的小树苗,快乐而又幸福地生活着,学习着。当我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我必将以身上的片片绿叶回报父母的爱。

细雨游丝轻若烟,不成点染感柔绵。沿途顾盼枝头看,已润苞肥柳色鲜。当门外如雾如丝,飘飘洒洒,我就知道春雨正在蒙蒙地下。不似夏雨那样轰轰烈烈,气势磅礴;不似秋雨那样阴阴柔柔,缠缠绵绵;不似冬雨那样斗志高昂,越下越狠。春雨是柔弱的,飘渺的,也是默默无闻的。

伴随者春天的脚步,点缀着细细春雨,闻着淡淡泥土的芳香,一起和燕子跳起春天的舞蹈,迈着春天的步伐。是春雨,让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是春雨,激起了一派绿色的热浪;是春雨,奏出了一支支生命的旋律;是春雨,展出了一幅崭新的天地!看,那远处沉浸在春雨中的一片粉色霞云,不正是妖娆女子桃花?虽不似牡丹雍容华贵,却也是极其的国色天香。在春雨的衬托下,隐隐约约,更让人忍不住想揭开它神秘的面纱。桃花羞红了脸,随睫毛微微眨动——那扑闪扑闪的蝶翼,多么美丽!瞧,身旁那一派白色飘渺的雾气,不正是青春女子梨花?虽不似水仙那样冰清玉洁,但也是秀丽之极,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春雨赐予她美的珍珠冠,让她的笑容,亦是更加灿烂!听,头顶莺歌燕舞,唱的是春之歌,舞的是雨之色,合出的是一派生机勃勃,虚幻飘渺,细雨蒙蒙,鸟语花香的春色图!

春天,四季的起点刚刚萌发;春雨,母亲的乳汁滋润万物。唤醒了一片睡眼惺忪的小草,唤醒了正结着晶莹剔透冰块的河流,唤醒了秋天那埋藏在地下的枯枝败叶抽出嫩芽,唤醒了姹紫嫣红,娇艳欲滴的花朵!

远处,有了春雨,山,更青了,水,更绿了,嫩芽,更可爱了,花朵,更娇艳了!春雨,是春天一道靓丽的风景;春雨,是春姑娘最甜最美带着关怀和呵护的笑容;春雨,是绿色的,万物复苏的使者春雨,是阴阴柔柔的女子,春雨,更是我心目中,一道永远无法抹灭的身影!

《爱玛》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书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这本书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书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爱玛》读后感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爱玛》读后感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后感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机会,认识然后任其发展。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忽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心,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她似乎越想越难受。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对比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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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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