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内容(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2 19:38:37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小编精心挑选的规章制度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幼儿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幼儿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幼儿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4、幼儿请假必须履行正式手续,否则做旷课论处。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5、幼儿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幼儿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同意后编入相应的班级。

6、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幼儿,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7、小幼儿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一律不准退学。

8、幼儿违反《小幼儿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学校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幼儿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9、小学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评价幼儿。要做好学习困难幼儿的辅导工作,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教师考勤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幼儿园进行正常教学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幼儿园需要制定完善的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这有利于幼儿园未来的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一

1、本园教职工实行签到、签离制度,保育员、值日教师必须在7:30前签到,其他教职工必须在8:00前签到。下午5:00后签离,值班教师必须等到最后一个幼儿离园后才能签离。

2、每月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迟到、早退、旷工)发放全勤奖50元。

3、病假、事假必须出具申请书或病假相关手续,经园领导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

4、事假一天扣50元,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迟到5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旷工一节课扣20元。病假不扣钱(要有正规手续)。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部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幼儿园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4、事先不知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三、教职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园领导批准,按相应的方法处理。

1、鼓励教职工利用不带班和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看病,善于根据医院上班时间和幼儿园上班时间差看病。教职工每月看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

2、教职工的子女在幼儿园至高中上学期间,每学期有一次家长会时间。

四、教职工事假、病假、旷工相关规定。

1、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离园,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来电来函向领导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事后补假。

2、事假一天扣10元,学期中有病事假者,学期全勤奖50元不得。

3、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向园领导请假擅自离园满30分钟以上的作旷工处理,无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作旷工论处(有非常原因的另作处理)。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考核奖,旷工满2天以上(含2天)扣除本学期考核奖。

4、病假需医生证明,领导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扣5元(根据病情,酌情扣分)。病假累计二周及以上,扣当月考核奖。

5、迟到、早退五分钟至一刻钟,每月累计3次不扣分,3次以上每次扣5元。

五、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产假期间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有婴儿者,哺乳期十个月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丧假:直系亲属,本市3天,外地7天。祖父母、外父母为1天。考核不作事假处理。

节育假:已采取节育措施上环流产者,按规定时间休息,(当月考核奖适当处理),无措施流产者作病假处理。

幼儿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三

一、考勤规定

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上下班须签名或者打卡。

2、准时参加幼儿园及各部门、年级班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

3、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提前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病假还要外加市级以上医院医生病休建议签条。同时还要提前向本班、组长及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安排好工作,把因个人请假给幼儿园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园领导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园办备案。

5.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全园性加班,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准时参加。

二、处罚规定

参照我园教师月工资发放细则执行。

三、说明

1.病、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缺勤。三个迟到早退计为一天缺勤。

2.法定假期,如: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按出勤计算,超假按缺勤计算。

3.本制度由园办负责解释。
 

民办幼儿园后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

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

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

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

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

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

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

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

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

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

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

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

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

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

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

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

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

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

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

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教案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

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

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

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

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保证无污迹及臭味。

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

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

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

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

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

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

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民办幼儿园后勤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大夫、保教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二、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三、根据季节变化及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幼儿食谱。

四、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五、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

六、保健医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幼儿营养素的供给量。

七、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好每餐饭。

卫生保健制度。

一、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健康卡片。

1、严格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消毒。

2、按时为幼儿接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100%。

3、每年幼儿全面查体一次,身高、体重、半年一次,并将查体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反馈给家长。

4、积极做好幼儿沙眼、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

二、室内卫生每日保持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味,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定期检查,每周全园大扫除一次,幼儿床、桌、炊具、大中大小型玩具彻底清洁消毒。

三、幼儿的口杯、毛巾等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冼手,饭后漱口。

四、园工作人员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五、幼儿被褥要定期拆洗、晾晒,每周剪指早一次,保持幼儿自身整洁干净。

六、调剂幼儿伙食花样,搞好饮食卫生。做好营养评价。

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消毒。

八、定期向幼儿和家长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体格锻炼制度。

一、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日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

四、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以特殊照顾。

一、体弱儿管理范围:

1、贫血、血色素低于11克者。

2、佝偻病活动期。

3、先天性心脏病。

4、体重不增、体重在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上。

5、特殊残疾及特殊疾病。

6、反复感染(呼吸道或消化道疾病),半年内发作四次以上者。

7、严重食欲低下,与同龄比较,饭量小于三分之二以上者。

8、重症多汗,睡眠枕湿。

二、对每个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对管理情况做必要记录。

三、向家长了解体弱儿情况,共同分析,制定管理措施。

四、对体弱儿进行定期检查和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或康复情况。

五、体弱儿管理由保健大夫及各班老师共同负责。

卫生消毒制度。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每天清洗一次,并及时彻底消毒。

二、食堂所用炊具,餐后认真清洗,每天煮沸消毒一次,每次20分钟。

三、儿童所用餐具,每餐清洗后消毒并烘干。

〖1〗〖2〗〖3〗〖4〗〖5〗〖6〗。

四、幼儿卧室、地面、墙壁等周围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

五、厕所用3%的来苏水定期喷洒、消毒。

六、幼儿所用被褥每周日光曝晒一次,每两周被褥、床单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一次。

七、幼儿及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所在班立即彻底消毒(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消毒方法)。

疾病预防制度。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按年龄和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全程足量,记录完整。凡有禁忌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各种办法来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减轻病情。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卫生检查制度。

一、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员,分片包干,并随时灭蝇。

二、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三、被褥摆放要整洁卫生、被褥要勤洗勤晒,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定期开窗通风换气。

四、教室要做到窗明、地净、光线充足、桌椅每周用消毒水擦洗三遍,做到不留油渍污迹。

五、幼儿做到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幼儿饭前饭后用流水洗手,并经常保持手脸干净,服装整洁,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一次。

七、幼儿园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健康查体制度。

一、幼儿入园体检查制度。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其中包括胸透、肝功能检查,健康合格才方可入园。

二、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件(合格证)方可就职。

三、定期体检制度。

1、一岁以上的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填好幼儿健康卡。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待病愈,持医疗单位的卫生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每学期开学前,为全体幼儿进行肝功检查,发现有肝功能异常及病毒携带,不得入园。

四、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幼儿离园1个月以上或从外地返回时,要经医务室检查,询问后确定回班或检疫。

隔理制度。

一、班上发生传染病,及时召开班务会,研究隔离措施。

二、班上的用具、玩具立即消毒,每天早上用消毒水消毒桌面、脸盆、玩具柜。

三、老师穿隔离衣,吃饭单独一桌。

四、幼儿不串班,出入走一个门。

五、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

六、幼儿被褥每周晒1次,毛巾每天消毒。

七、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幼儿身体锻炼。

八、家长可以给幼儿带糖果,加强营养。

一、培养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的好习惯。

二、天天洗手绢,每天洗脚,女孩要洗屁股。

三、每周剪甲1次,每2周剪脚指甲1次。

四、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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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六、教会幼儿正确使用手绢,有鼻涕用手绢擦,不用衣袖抹。

七、不吃手,不咬指甲,不往嘴甲放脏东西,睡觉不咬被角。

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要求做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至12小时半。

食堂卫生制度。

按“五四”规定及集体食堂八项要求搞好食堂卫生。

一、炊事员个人卫生要求。

做到“八不”、“四勤”、“一不净”。

“八不”:1、不洗手不操作;2、不留长发、长指甲;3、不用拿过饭票或其它东西的手抓熟食;4、不穿工作服上厕所;5、不乱用乱放炊具;6、不用别人的碗筷就餐;7、不在操作间吸烟、打扑克、玩麻将;8、不随地吐痰。

“四勤”即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服。

“一干净”:工作服干净。

二、操作间卫生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堂卫生制度进行操作。

1、上班穿工作服,用肥皂或其它去污消毒剂洗手;

2、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即:生熟菜刀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每餐前消毒必须在20分钟以上,发生传染病延长10分钟;

4、不做腐烂变质食品和蔬菜,购买的熟食必须加热或消毒;

5、凉拌菜要消毒,不得让幼儿吃变味的剩饭,剩菜和点心。

6、菜板、面板、炊事机械和炊具用品要清理,擦洗干净,摆放整齐,有遮盖。

一、炊事机械和维修工具要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二、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可靠,机件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三、机械用后要清理擦洗干净,便于下次使用。

四、机械摆放位置合理,整齐一致,便于工作。

王斐19:39:30。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以免发生意外。

二、值班人员精神集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消查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

四、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

五、不让幼儿单独到食堂、水房、茶炉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六、随时。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幼儿,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幼儿对待。

5、幼儿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幼儿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幼儿档案。

幼儿园幼儿膳食管理制度内容

一、炊事员上岗前必须坚持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应洗手,入厕脱工作服, 便后肥皂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换衣,炒菜及分菜、饭要戴 口罩,不得随地吐痰,操作时不能吸烟,不能用嘴直接尝炒勺内的饭菜,注意个人 和食品卫生。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每天做好对炊具、食品的消毒和防蝇、防腐工作, 做到:食具一餐一消毒,厨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每天小扫除,周 六大扫除,灶台、工作台、桌子等经常洗刷,应备双刀、双板,生熟食品严格分开, 洗碗、洗菜池不能混用,并用流水作业,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切实做好食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进出仓的登记使用手续,杜绝贪污、 浪费现象,分清教工和幼儿的伙食帐,定期公布帐目,严禁任何人私自吃拿幼儿食 品,违者重罚,做到:有计划采购,并保证价廉物美,不给幼儿吃腐败变质或隔天 饭菜,水果洗净消毒或削皮后再吃,取熟食应用筷子或夹子,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 传染病的发生。

四、冰箱应保持清洁,除食物外,不存放私人的其它食品,冰箱内应分类存放 食物,并有保鲜措施,防止污染和变质。

五、每周五上午由保健医生和伙委会成员共同制订下周食谱,并向家长公布, 每天必须按时供应饭菜,并做到冬季有防冷设施,保证幼儿吃到热饭、热菜、热汤、 热点心,夏季供给温凉饭菜和凉开水,严格执行食谱,如有特殊原因,改变食谱需 经医生同意,同时应做到:每周主副食不重样,式样不重复,不断变化花色品种, 并注意甜咸搭配,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保证幼儿既吃好又吃饱。

六、想方设法,千方百计,降低成本,节约水、电和燃料,提高伙食质量,全 心全意为幼儿、教职工服务,建立饮食意见簿,由食堂人员每周到各班征求意见一 次并有记录,以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七、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团结协作,每天根据大、中、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足 够供应饭菜,避免浪费和不足,餐具及其它用品应分配准确,尽量避免差错。

八、厨房工作人员应不断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 配制食品,做到菜要先洗后切,细切细作,并严禁做有刺激性的食品和放浓烈调味 品,确保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_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是每个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幼儿的重要范本。下面是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

年度工作计划。

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

教案。

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保证无污迹及臭味。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松河彝族乡中心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的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内容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幼儿园财产管理的内容

1、幼儿园应设置支票领用本,记录支票使用情况,防止支票丢失、遗忘或被冒领。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领用转帐支票时,要有领导人签字批示,支票领用本上设置领用日期、用途、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支票金额、销号日期.

4、督促支票领用人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完善报销手续,返回财务报销并销号。

5、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帐户及本票,不等巧立名目、套取现金。

6、填错或过期等原因而作废的支票,应剪下作废支票的号码粘贴在支票领用本上,以便备查。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 学校领导、幼儿园负责人和幼儿教师都必须有安全意识,把幼儿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制定幼儿安全教育的制度与措施,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

2、 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幼儿园房、设备、环境、教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危房,教育幼儿不到危险的场所玩耍。

3、 建立幼儿花名册、家长花名册,做好家园联系及幼儿入园、离园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儿点名工作,对缺課的幼儿要马上跟踪、查询、查明缺課原因,并做好记录。

4、 严格执行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保教责任制度,做好路队护导、护送工作,防止幼儿跌伤、走失、溺水、车祸。特别是强台风、地震 、大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做好一切安全保护工作。

5、 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烫伤以及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教育幼儿不单独到河塘、厕所边玩,不登高、爬树,不戏耍猫、狗。

6、 教育幼儿不打架,不互掷砖块、泥沙,不长时间在日光下玩耍。

7、 要求幼儿教师尽职尽责,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夏季要做好幼儿的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8、 幼儿园必须做好 食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严禁使用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保持门道畅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9、 与家长签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协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排除一切隐患,搞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幼儿保育和教育质量。

幼儿园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内容

1、注意仓库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幼儿园后勤工作制度。

2、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帐,记上价目。常需物品一旦库存不够,及时告知总务主任,由总务主任负责采购。

4、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货物安全。

5、临时外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6、根据不同财物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大类目,再由此进行细分。

7、每学期期末对出借物品进行回收,仔细核对,发现无法回收的.物品要求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验收、领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记。凡办公需要的用品,应及时供应,做好记录,注意节约。

1、注意伙食库房不阴暗不潮湿,光线明亮,通风良好,保持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伙食库房有专人保管,物品出入库有登记帐目,并有发货人和领货人及两人以上的签字,库房随时锁门。

3、伙食库房内的食品和用品要分不同货架存放,物品要有标签,食品要加盖,防止潮湿、霉变、挥发。所有物品均要记录采购时间、保质日期。

4、食堂要配备冰箱或冰柜,可以放在伙食库房内,如放在库房外,则必须上锁。

5、伙食库房内的粮食要放入专用储具,防鼠、防潮。库房要安装纱门纱窗,定时开窗通风,并用消毒灯每周进行一次消毒。

6、非伙食库房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库房人员可每年轮换,做到定期盘点、核算,如发现物品丢失或帐目有错时,要仔细查找原因,做到帐、物相符。

7、注意伙食库房的清洁卫生,每日小扫,每周大扫,使库房无霉味,食品不变质,不虫蛀。

8、对采购来的物品,由管库人员或保健老师,或总务主任验收、过称、过数后入库。物品须有正规发票,特殊物品没有发票,须两人以上人员一起采购、签字,并由园领导审核签字后入库。

9、管库人员有责任提醒采购员有计划采买,使物品不积压、不浪费、不重复,价廉物美,勤俭办园。

10、伙食库房不得为炊事人员私人储放东西,不得作更衣室、休息间。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用好国家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事务组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4、由于财产保管人员还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了避免零星的领用物品造成其他各组的失误,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二、四上午集中领物,管理制度《幼儿园后勤工作制度》。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事务处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事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六)赔偿制度

1、故意损害公物,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通报批评或扣除奖金等处罚。

2、对失责或保管不当原因造成的损失,原则上按故意损坏论处。

3、对违反借用制度、擅自将财产借给他人或因超过借用期不归还而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4、借用物品用以私人用途而造成的损坏或损失,则应全额赔偿。

5、因使用不慎而造成损失或损坏的,按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6、对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七)财产报损制度

1、对由于年久失修,自然老化等原因,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物品,由使用者列出清单,写明理由,经总务处核实后,准予报废。贵重物品的报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2、报废审核每3年进行一次。

3、未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不得随意处理。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早7:00下午幼儿园全部离园,杜绝幼儿独自一人离开幼儿园。

2、教职工亲朋好友来访,以半小时为宜,其他人一律不准入园。

3、做好来人登记与通知工作,进入带好来园访客证,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外来员放入。

4、关注教师上下班时间,每月底将统计结果报总务主任处。

5、做好园所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教工车辆及外来车辆不得入内。

6、管理好园内的报纸、信件,做好收发工作,报纸不得外流。

7、供应好幼儿与教师的饮用水,夏季每天6点之前烧开并凉好幼儿饮用水,冬季每天7点半左右准备好各班饮用水。

8、教师饮用水由门卫准备,各办公室下班前将热水瓶交门卫,第二天各办公室人员自取,主任室、园长室开水由门卫取送。

9、拒绝与本园无关的人员来园提自来水、冲开水。

10、每天7点前打开所有教室的门窗,确保幼儿园财产安全,幼儿与教师离园后关好门窗。

11、每晚18:00开始打开紫外线消毒灯,一小时以后关闭,做好记录。开灯前进行校园巡视,确保无人后开启,严禁室内有人开紫外线灯。

12、认真做好幼儿园四周的巡查,保证幼儿园人身与财产安全。每晚十点打开报警系统。

1、认真执行《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规定》,建立食堂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堂管理,完善“进库、出库、验收、盘点”4个环节的管理。

2、专款专用,教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3、建立财务汇报制度

(1)每月10日前,食堂会计必须结算上月伙食账,并将结算报表上报园长。

(2)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幼儿伙食费使用情况。

(3)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一学期幼儿膳食费盈亏情况。

1、幼儿园每学期进行两次消防知识讲座,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及防范能力。

2、每半年对学校所有的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每个灭火器落实到责任人,做到专人保管,急时即用。

4、经常检查幼儿园电路、电器,对于易诱发火灾的电路、电器要即时维修,防止因电器电路老化而引起的火灾。

5、不许任何人私自搭火接电,防止因超负荷用电而引起的火灾。

6、正确使用液化气,严禁在厕所倒液化气残液,严禁使用带有病灶的液化气器具。

幼儿园幼儿膳食管理制度内容

一、膳食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膳管会工作由园长挂帅,由保健员、班级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营养员代表、会计、家长代表组成。每月活动一次,研究膳食情况,总结上月伙食使用情况、营养分析结果、收支情况,提出下月伙食建议,吸收各方的意见,制定出下月每周带量食谱。,不断提高儿童膳食的质量。

二、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食费中水、电、煤的费用不超过膳食费的5%—8%,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三、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四、由区配菜中心负责配送幼儿的食品。需自行购置的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到定点处采购,并索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五、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隔墙离地。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六、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七、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并做记录,同时熟食留样48小时,留样量100克。食物验收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八、保健员每月一次进行电脑膳食营养调查。

九、每天按时开饭,保证儿童每次进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十、健全营养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操作制度、核算制度、卫生制度等。

幼儿园后勤保障管理制度内容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以免发生意外。

二、值班人员精神集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消查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

四、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

五、不让幼儿单独到食堂、水房、茶炉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六、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损坏及时修好。

七、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尤其是星期一入园时),如小刀、小钉、小球、小瓶等并注意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床上。

八、要仔细照顾好幼儿的衣、食、住、行,注意观察幼儿情绪,鼓励幼儿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时告诉老师。发现病情报告医务人员,不得擅自私自处理。

九、户外活动时检查幼儿鞋带是否松开,松开时及时系好。

十、对违犯安全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扣发奖金。

十一、各班剪刀、针、温度计、消毒物品应严格保管,口服药严禁幼儿自己服用。

十二、各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幼儿自我保护教育。

十三、每周一和周五下午,教师应严格检查门窗、水龙头、电闸是否关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报告。

十四、每月初对园内所有大型玩具进行检查维修,及早发现隐患,杜绝因玩玩具器械引起碰撞。

一、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时不许擅自离岗,幼儿一切活动必须在老师视线下进行。

二、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不许串岗,不许会客,不许脱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假。

三、幼儿服用药品必须把外用及口服药分开放,并核对姓名和剂量,以免误服中毒。

四、如发现活动场地不平,大型玩具有松散等现象,应及时修理,防止意外发生。

五、幼儿离园时一定要把幼儿交到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之后,仔细检查班内门窗是否关好,然后方可下班。

六、幼儿园车辆必须按国家颁发的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使用,严禁违章。

七、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照安全制度、规定、若有违犯者严肃处理。

一、加强治安管理,提高警惕,消除隐患,防火防盗。

二、建立治安领导小组,由园长,后勤人员,部分青年教师组成。

三、定期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保卫工作,平时、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节假日值班名单要报有关部门备案。值班要填写记录。

五、门卫不随便放人进入校园,有事要登记,幼儿家长来访要经过同意后方可入园。

六、对放贵重物品的储藏室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装置。

七、后勤(门卫)每天放学后要巡视全园,检查门窗,灯是否关闭。

八、财务室除配备保险柜外,不准大量现金过夜。

九、超过万元现金的领款要有两人一起领取,领款后中途不得随便停留他处。

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二、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做紧急处理。

三、认真如实填写安全事故登记表。

四、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一、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外来人员来园办事,必须出示身份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入内。

一、伙食帐必须日清、月清、帐物相符。坚持购物审查制度。采购的东西,必须有购货凭证,并经验收员签字方可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有报告经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搞好伙食管理,入园幼儿要登记清楚,防止漏交。

三、节余、亏损原因清楚,幼儿伙食盈亏不能超过2%。

四、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它与伙食无关的物品。

五、定时公开帐目,接受家长和职工的监督。

一、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会工作的规定,做好财会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记帐、清帐、报帐工作,经常清点库存现金,做到帐款相符。

三、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以及各项津贴等。

四、准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掌握伙食标准,经常和炊事员、采购员取得联系,坚持月底盘点,基本上做到收支平衡。

五、一切开支需领导同意签字,方可给予报销,否则无效。对不认真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六、及时和银行对帐,保持帐目相符。

七、全心全意为孩子服务,各项开支随交随收,做到收费工作及时无差错。

八、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建议各项费用和收支情况以便采取更好的实施工作。

九、做好安全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一、幼儿出勤由主班教师上午负责划考勤表,月底及时报财务室。

二、幼儿连续1个月不出勤,必须到中心医院化验肝功,方可来园。

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早退,记录考勤。

二、当班时间认真工作,临时有急事须本人去办理的等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后方可离园。

三、无故矿职给以纪律处分。

四、上班时看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看后立即回园,及时填写临时看病登记卡。

五、病假延长须有医生手续。

六、事假须经园领导批准,事后补假无效。请事假必须是直系亲属有病,需要本人护理,料理,方可请假,非直系酌情。

七、到园外学习、开会、办事回园后立即报到并及时通知本班安排值班时间。

八、本人因病请假须返回工作的前一天向领导报道,消假,否则到岗也算旷工。

九、若有急事不能准时到岗,个人应与本班保教人员进行协调,然后向园领导汇报。原则上当天请晚班假不安排顶班人员。

一、凡是工作需要领导安排的工作属加班范畴,本职工作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量不属加班范畴。

二、每学期初的环境创设视为前勤统一加班,予以一定津贴。

三、园内大活动另有奖励制度。

一、所有微机专人负责,使用时需经保管人同意方可打开使用。

二、保管人不在不得开机。

三、若操作中出现疑难问题,不能擅自处理。

四、档案室的微机,教师不得擅自使用。

五、使用复印机,需有负责人亲自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六、复印张数超过10张需领导签字方能复印,复印时间需按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违反规定。

七、保管人有责任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出现的问题。

一、园产园具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应由后勤部门落实专人负责。

二、园产园具保管实行责任制。幼儿园应确定专职保管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建立园产园具分门别类登记入册。凡购进或上级下拨的固定财产(包括教学仪器,课桌椅,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电化教具等),都属园产园具,按类别登记入帐。落实每一物的使用地点和保管人员,责任到位。

三、建立园产园具的定期清查和赔偿制度。每学期结束,园产园具保管员要根据登记册对园产园具使用情况进行清点,对丢失或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如是使用者失职,根据情节确定赔偿金额;对确实需要报废的,应经园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四、提高园产园具使用效率。园产园具使用时要讲究科学,发现损伤及时维修,以延长使用期限,幼儿园有限的园产园具要合理安排,协调使用,管活管好,以提高周转率,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五、对教职工要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平时各班各室要有专人做好门窗,电灯,桌椅教具等各种园产的管理工作。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护园人员;幼儿园门卫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保卫工作。幼儿园应把爱护园产园具工作作为评定先进班级和集体的内容之一。

一、园所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公共财产,全体职工都要自觉爱护,并协助园所管好、用好,使园所成为精神文明的教育阵地。

二、教室、办公室、食堂及各部门的一切公物,都做到责任到班组、到人。

三、要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园所的照明、取暖、供水设备,做到人走灯灭,锁门关窗。

四、园所成立公物管理小组,对园所的公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末统一检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一、园内活动使用服装道具由班长向管理人员借用并

进行详细登记,用完后及时交还,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帐,对损坏丢失等现象追究其原因,并酌情处理。

二、外单位借用服装、道具须经园领导批准并登记,持批条到会计室交押金,方可向管理人员借用,并作详细登记。归还时核对验收签字后,前往会计室交纳租金,再到园领导处销帐。对损坏丢失等现象,照价赔偿。

三、服装、道具及乐器等不经园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私用。

一、美化幼儿园环境人人有责。

二、建立定点、包干责任到人的环境管理制度。

三、建立班级卫生包干区,每天打扫,保持包干区的清洁卫生。

四、后勤人员建立包干制度,定人、定时、定点打扫。

五、爱护幼儿园中的一草一木,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应自觉照价赔偿。

六、建立后勤人员天天巡视幼儿园环境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进入幼儿园必须做到八不:不骑车、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吃零食、不在墙上乱涂写、不破坏花木、不高声喊叫。

一、基建立项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二、图纸设计必须是经领导批准的。

三、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

四、工程项目如单包则对工程中的材料进出应有验收制度,如双包则对工程的质量及材料进行验收。

五、秉公办事,以质量第一为原则。

六、发现施工中的具体问题要集体研究、行家论证加以解决。

七、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八、基建经费预决算长时期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民办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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