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机管理制度规范(优质15篇)

时间:2023-11-27 12:06:17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不断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发展的变化。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每个范例都经过实践验证,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2。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考勤机管理制度

一、考勤机是对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要求本人亲自签到,严格杜绝代签现象。

二、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分为早上签到和午间签到,要遵守工作时间,上班按时考勤。

三、考勤机上班时间是提前设定好的,提前半小时可以正常签到(半小时之前签到漏卡无效),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签到失效,视为旷工半日。

四、因公外出开会,要将会议通知并备注上开会人员及时间交办公室备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签到,要提前由科长向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半天假期由科长向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因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公休等情况,需将领导签字后的假条交到办公室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视为旷工。

五、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六、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找办公室考勤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照价赔偿。

七、考勤机由当日晚上值班人员(男班)负责看管,当日负责看管的人员要尽职尽责,如出现丢失,损坏等人为破坏的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维修赔偿。(每天早上8:00为交接班时间,考勤机钥匙随值班钥匙传递,当天接班人员从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交班为止,是考勤机的全权责任人。)。

八、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考勤管理员负责一星期一汇总,一个月一公布。

一、签到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用力按采集头上;不要快速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二、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但不能手上沾着水就按采集头,以免指纹机受潮损坏。

三、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避免对指纹机造成损坏。按指纹前可在干净的毛巾上擦拭干净。

四、部分人员因指纹浅或其它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可以用密码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寝室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行政部

2011年11月7日

一、 工地搭设或安排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二、 工地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三、 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四、 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五、 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六、 宿舍无人时管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七、 工地和生活区、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从楼上向下倒水。

八、 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往楼下扔烟头,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用100w以上灯泡或“小太阳”烘衣、取暖,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门卫制度

一、 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二、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 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留宿工地,外出职工不得迟于

23:00归队。

四、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发现

偷盗应将人和物扣留。

五、 负责做好门卫区域的环卫工作。

六、 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七、 公务人员进出工地面带微笑敬注目礼。

1、坚决服从生管老师和寝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寝铃后,保持安静,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仪表端庄、举止文雅,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日用品,不乱抛脏物、果皮等,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

5、宿舍要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生管老师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防火、防盗、防爆。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点油灯:不准用电炉、煤炉;不准乱接电线、增加灯泡。

7、要尊重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强行拿别人的东西,也不得敲诈他人的钱财。

8、爱护公物,个人东西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严防物品丢失、被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9、未经请假,不准在外留宿。

10、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做到快、静、齐,一切行动听指挥。

考勤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考勤机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1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表和考勤机相辅的考勤管理模式,以考勤表为主,考勤机记录作为标准。考勤表由各部门主管进行填写登记。

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

二: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00—19:00。车间加班时间为19:45~23:45。时间以公司考勤机时间为标准。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2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处理,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处理。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或未经允许超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外勤采购、出纳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比较特殊,可不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但仍需进行打卡考勤。

5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段、在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各罚款50元/次。

加班事项:加班时间内按申请表规定时间段打卡,未打卡的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员工非正常时间下班或临时出厂,需向车间主任报告。

因特殊情况漏打卡,应及时到主管处说明情况,由主管及时在书面考勤表中批注。

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海轴厂部。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20xx年8月1号。

规范材料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仓库原材料出/入库、标识、现场等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管理职能原材料仓库由采购部负责监督和指导,仓管员负责仓库具体事务管理。指定人员协导仓库数据库管理工作。

3、仓库电脑数据库管理仓管员每天将出、入库数据输入电脑,在合适时机盘点核实库存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月底拷贝复制当月整个月份库存数据,并将复制文件名称改为下月份库存数据”,同时将“月底结存数”作为“次月期初数”。

4、原材料入库a、原材料入库分为二类,一类是采购;一类是外协。b、任何入库物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c、入库物资一律由仓管员开《入库单》,由仓管员或采购部人员负责签字。d、对于急要采购或外协物资,到库后仓管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使用部门。e、物资入库后及时调整电脑数据库资料。f、对于来不及检验入库物质,仓管员指导入库人员将物资拉到“待处理区”。g、未入库物资临时堆放在“待处理区物资”,没办理入出库手续不得领用。

5、原材料出库a、为了提高原材料领用效率,使仓管工作更好服务于生产,原材料领料最多是装配车间,按目前操作规则:由仓管员根据“装配任务单”代装配工配料;其他车间由于领用原材料比较零星,由领料人根据仓管员指示自己领取。b、原材料出库后,仓管员应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库信息。

6、装配多配或领多,定期清退a、领料时,对于标准件或整袋原材料,尽可能散领,不整袋领。以免仓库对物资库存数量监控不准;b、对于多配或多领物资,仓管员每个周末定期到装配车间各装配岗位做好清退工作,平时顺便上去时也可清退部份,尽可能避免多余物资堆在车间现象。

7、原材料质量及不合格品处理摆放管理a、考虑到公司检验人手配置问题,仓管员应兼顾入库物资抽检工作,特别是关注电镀质量,托运原材料在运输途中有无碰坏问题。发现问题马上反馈相关领导,并做好不合格品返工及退货手续。b、检查不合格品原材料,检验员或其他岗位人员发现退给仓管员,由仓管员在帐务上做退货记录,并指定堆放处,适时退给供应商。

8、仓管员中途有事离岗、请假及临时顶岗管理a、为了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仓管员根据经验在领料高峰期,尽量不要离开仓库,以便领料人或外协单位找不到。b、如果仓管员临时请假,采购部应安排好人员临时替代其工作。

9、盘库每月底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实、帐卡、帐帐”相符。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报表。

10、安全库存及采购申请仓管员每天监控库存物资数量情况,当库存数量低于设定“安全库存数量”时,应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申报,,特别做好采购及外协进度监控,供货周期长原材料更要早早申购。

11、仓库现场7s管理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反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12、仓管员自我时间调配管理a、如当天仓库进出物流遇忙时候,一般情况物流部会主动来帮助和支持,如果没及时到,自己也可向其打招呼寻求帮助(正在装柜或装车除外),同时也可向电工刘师傅寻求帮忙,或向董助寻求支持。b、平时稍有点时间空时候,帮装配车间粘踏脚板、装按钮等;帮沙发车间上电镀扶手等。实在感觉累了,适当休息调节下。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两周来,应学校号召和班级需要,本班开展了“规范行为,整顿纪律”的活动,本次活动制定了班级具体的纪律管理加扣分制度来规范班级同学的日常行为,本制度由班主任和班级干部共同制订,通过全班学生讨论同意后开始实施。本班的.个人量化考核加扣分制度如下:

1、迟到、无故早退—2分。

2、因事、病假不假未到校者—5分。

3、上学时或放学后,在路上玩耍、逗留、洗澡、进网吧游戏厅等不按时回家者—10分,并请家长到校共同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家长写《保证书》负责接送。

4、各种校内、外集合、活动迟到—2分,缺勤—4分。

5、一月全勤、无迟到、早退者+2分。

1、预备铃响后,若还发现迟到、吵闹、走动,还未准备好上课用具者—2分。

2、上课做无关于课堂之事或因纪律被教师点名批评—2分。

3、作业迟交—1分(限期时间内),不交者扣—2分。

4、考试作弊—10分。

5、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2分。

6、期中、期末考试,考入前10名者+5分;第10名5名者+3分。另:前三名再各+5分;单科第一名者+3分。

7、期中、期末考试,自身差量比较每进步1名+1分。

1、逃做值日一次—5分。

2、值日迟到、早走、不服从组长、卫生委员的分配—2分。

3、若班级大扫除扣分,则打扫的同学—3分。

4、在教室内乱扔果皮纸屑等物,影响课间保洁者—2分。

1、两操不规范者—1分,逃操—3分。

2、未戴红领巾或少先队干部标志者—1分。

3、在教室内、走廊上或楼梯间游戏者—4分。

4、仪表不合格者—2分。

规范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办公室关于。。。。。。'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相关责任科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批准。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按各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科室或单位负责起草,人事秘书科统一审查把关。

第九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成功经验。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一条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科室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审查、修改的参考。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人事秘书科审查后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人事秘书科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人员,列席有关文件审议的办公会议。

报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规(草案);

(二)审查意见;

(三)起草说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会签后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

送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表;

(二)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文本;

(四)制定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本。

第十四条市政府法制办机构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局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经审查准予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机构通知本局后,由主任签署,以本办文件的形式发布与施行,并自发布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上登载规范性文件全文。具体工作由人事秘书科负责。

规范人事管理制度

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指导监督各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 人事档案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3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确保材料保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级干部和各分支机构经理室成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 各分支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机构经理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5 同级组织部门有权查阅本级人事档案。

6 各单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本人档案由同级组织部门与人力资源部交叉管理,其它人员不得代管。

二.人事档案的内容:

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的情况材料的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的基本情况。

三.员工档案的保密规定

1. 公司人事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四.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

7 一级档案为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

五.人事档案分类:

第一类:履历和自传材料;

第二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三类:学历和评聘材料;

第四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五类:政治面貌材料;

第六类:奖惩资料;

第八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六. 般文档管理

1.人力资源部文件:

a 人力资源本部正式形成发出的文件、传真、通知等,除保密薪资文件外,均应保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归档,年终按内容类型、依成文时间编号装订成册。

b 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台帐、报告,以及搜集到的业务资料等,由各处归口管理,各经办人保存。年终根据内容价值酌情归档。

c 薪资福利类保密文件由薪酬福利处自行建档保存。

9 公司文件:

2.外部文件:

包括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的发文,社会公开资讯等,应作为公开业务资料共享。

七.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机构内员工的人事档案。

2.人力资源部一般情况在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开出" 调函" ,交员工或其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接到调入档案时当场拆封核查,如有缺漏或疑点,应将档案密封交员工本人退回原单位补齐或作出书面解释。

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出具调入单位的调函后,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 档案材料转移单" 、" 干部介绍信" 、" 调出人员工资转移单" 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

4.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八.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2.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奖惩、考核、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4.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人力资源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理档案。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

5.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九.员工个人情况变更

1. 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个人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

2. 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课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课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十.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第一章 人事档案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http://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 人事档案管理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

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

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

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项目规范管理制度

保证管理处部门规章运行,加强部门规章的编制、更改和管理,确保部门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适用于xx物业管理处各类规章制度的管理和控制。

3.1所有部门规章制度由相应责任人负责编制,管理处部门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后执行。

3.2部门规章的编制、更改、审核和审批权限。

编制相关责任人。

更改管理处任一员工。

审核管理处相关业务负责人/部门经理。

审批管理处部门经理体系文件有规定则报相关职能部门。

4.1部门规章制度的版本控制。

4.1.1未经修改的部门规章制度的版本号为a/0,修改一次版本号升为a/1,当版本号从a/9升级时,则升为b/0,依次类推。当对部门规章制度全面修改时,即使修改次数未达到9次,版本也要全面升级。

4.1.2制度页数超过1页以上时,则文件修改时只更改修订页的版本号;但如制度某一页的版本号升至a/9,则该页再次修改升级时,制度全部页的版本号升为b/0。

4.1.3若制度更改后增加或减少页数,则各页均按照原最高版本号的页统一升级为相同的版本号。

4.1.4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规章制度的受控状态,管理处公章盖在制度的右上角。

4.2部门规章制度的`编制、更改。

4.2.1.1制度的编制和更改参照职能管理类体系文件gzwy4.2.3-z01《体系文件控制程序》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更改。

4.2.1.2页面设置。页眉2.5厘米,页脚2厘米,左右边距2.5厘米;正文文字为宋体小四,行距23磅。

4.2.1.3正文格式参照本文件:。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可省略)。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五、支持性文件(可省略)。

六、质量记录表格(可省略)。

4.2.2更改部门规章制度,须采用电子文档编辑,并启用电脑'修订'功能标注修改文字,然后按照程序报批,经部门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4.2.3部门规章制度经过审批后,最迟自文件标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执行。

4.3.1新增/更改部门规章制度获部门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部门经理负责将规章制度电子文档定稿发送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统一打印,送部门经理签章后存档和下发;同时资料管理员应更换资料室存储资料内的失效文件。

4.3.2管理处各业务块领用部门规章制度,资料管理员须在《文件领用登记表》上登记。相应规章制度更改或失效时,各业务块必须交回领用的失效文件。

4.3.3失效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4.4.1部门规章制度获部门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相关业务负责人必须在规章制度生效三日内组织培训。

4.5新增/更改部门规章制度与《管理处内部品质检查操作细则》不吻合的,由客服负责人及时修改《管理处内部品质检查操作细则》。

五、支持性文件。

gzwy4.2.3-z01《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六、质量记录表格。

《文件领用登记表》。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 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起至2015年9月13日止。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维护公司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物资、人员出入管理,厂区巡逻与值班管理,以及人员、生产、设备安全。

(一)公司内部员工。

1、员工进出大门应着厂服或出示胸卡,持卡人须与胸卡上登记之人相一致;

2、上班时间需出厂时,须填写《出门证》,并有部门经理签字,保安要严格核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保安应要求填写来访登记,并出示有效证件,如果是面试人员,保安将人员带至面试人员接待区;如是来访公司员工,保安应电话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处接待,或来访者自行联系;如果是比较重要的客户,保安负责将客户带至客户接待室;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来访者登记后保安对每位来访者发放临时出入证(访客证),出门时收回。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出门证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保安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外来物品。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保安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放行。

1、正常上下班时间保安放行公司内部车辆;

2、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门证。

4、保安值班员对外来车辆主动引导停放位置;

5、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保安值班员应报管理部,并要求其照价赔偿;

7、所有内、外部车辆出入厂区时,均需接受检查,车上物资均需凭《出门证》放行。

1、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视巡逻一次;

2、巡视范围:公司厂区;

4、下班后对厂区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1、值勤期间发现有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3、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保安室随时要保持有人,以保证人员、物资、车辆进出得到有效控制。

4、经管理部同意,保安有权让影响厂区安全及生产经营的任何人员、车辆离开厂区,严重时交由警察处理。

5、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2、上班时间有权拒绝未携带有效出门证的厂区人员上班期间随意进出;

3、保安有权拒绝推销员及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进入厂区,有权对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1、保安室及周边要保持干净,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得在保安室抽烟喝酒等。无关人员不得在保安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要做好违规违纪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管理部门上报;

4、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并有交接记录;

5、做好所有单据的存根,包括:出门证、快递收发底单、工作交接表等等。

1、未按以上规定实施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及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规定承担赔偿。

2、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公司考勤机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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