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协议(通用13篇)

时间:2023-12-05 16:19:02 作者:ZS文王

转让不仅可以用于物品或资产,还可以涉及到知识、技能、经验等非物质层面。以下是针对转让的相关事项总结,供大家参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原始股东,甲方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本协议。

1.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并已完成全部出资,现甲方将前述股权以总计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对上述价款表示同意并认可。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分期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列表如下: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支付全部款项的%,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支付全部款项的%,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付清余款。

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第二条甲方声明。

1.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资本的出资义务。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3.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双方同意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权利义务的变更。

1.甲乙双方均明确知晓《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中对股东权利义务的特殊约定,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公司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受或承担,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3.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股权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作为。

乙方迟延支付任意一期股权价款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

2.若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3.本协议生效后,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被要求承担公司股东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甲方违反声明,甲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若乙方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此外乙方应承担为继续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调档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

4.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5.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生效条件及手续。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正式生效。

2.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各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事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中止期间。

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且各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后,若合同未被双方解除,合同双方应在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

委托人: 。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公司单称时为“一方”,合称时为“双方”。鉴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年月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万,经营期限为年。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目标公司:原公司法人承诺,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均与受让方无关,若产生转让目标公司前的债权债务及发生的任何责任问题,必须由本人承担。

2.受让方:受让方权债务均与转让前的目标公司无关。

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价款(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第三条付款安排。

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原公司法人将证件准备齐全做公司年检手续,年检正常后法人变更我受让方后,截止交易成功,受让方一次性付给原公司法人元人民币价款(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或原法人无法配合受让方做公司报检手续以及必须移交的一切事务,此协议为作废协议,无需付转让款。

3.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费用。

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标的公司),产生相关的年检费用及手续费用均由受让方承当。

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六条效力。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也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3.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持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第二章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第四条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天内支付。

第四章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甲方保证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

第五章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解决。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的________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甲方持有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万股国有法人股____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____%。

2.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

3.目标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的xx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其在________证券交易所代码为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________公司非流通股股权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数量。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________公司万股,占总股本____%的非流通股及与之相应的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前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肢转让价格为____元/股,合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与时间:第一期,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以现金支付50%的股权转让价款,计____万元;第二期,其余款项在乙方办理完股权过户;____天内一次性以现金支付:

第四条在本协议签署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另行签订针对此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质押协议》,在乙方支付首期____%转让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同意向乙方指定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自质押登记起至股权过户手续完成止。

第五条履行本协议以及办理股东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应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的各半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签署并且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之日起至股权过户期间。本协议项下股权的收益权归乙方享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署并且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之日起至股权过产期间,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乙方行使,视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的如下陈述与保证为乙方履行义务的先决条件:甲方为上述转让股份的惟一合法拥有者,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完成过户期间该转让股权无任权利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利限制。如发生任何针对甲方所转让股权的权利要求或争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赔偿均由甲方负责。

九、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文之日起3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十、甲方的义务。

10.1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签署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依法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10.2根据《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及时依法自行或提交目标公司董事会披露本次合同股份转让的内容。

10.3本合同规定的由甲方履行的其它义务。

十一、乙方的义务。

11.1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签署为完成本次合同股份转让所必须的各项文件。

11.2根据《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及时依法披露本次合同股份转让的内容。

11.3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履行的其它义务。

十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2.1各方已经依法获得全部必要的权限或授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各方公司章程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亦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12.2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各方保证已经具备其为履行本合同承诺事项所必须具备的各项约定或法定的'条件。

12.3各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自己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12.4在支付完合同股份转让款以前,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5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12.6各方保证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意思真实,其承诺真实、可靠,是基于对自身条件和能力的合理和充分判断基础上作出的,其保证、承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全部事项不存在任何积极或消极的隐瞒或者是疏漏的情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理行与乙方共同办理将该转让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义务,则构成违约。甲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按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文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三)若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若本协议书无法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的,则甲方应在该等情况确认后的日内,将已经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返还给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司法部门的强制性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第十一条、凡因本协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起诉方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逐级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预留备案、报批等之用。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山东省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于20__年10月20日经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500.00万元,实缴出资500.00万元)。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所持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前述股权。

2、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按照第2种方式支付。

2.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2.2、乙方将前述股权转让款分次支付给甲方,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万元)于20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万元)于20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笔..........;余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万元)在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后日内支付。

3、甲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为。

第三条股权交割及股权变更登记。

1、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固定资产产权证原件、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图、收款凭据等全部手续原件、动产及资产清单、移交给乙方。日后若因财产和执照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应积极、无偿配合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乙方积极予以配合。

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3、因办理股权转让及法人变更的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由甲方承担。股权转让变更前目标公司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陈述和保证。

1.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实缴出资500.00万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效力和乙方利益的瑕疵。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1.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方式)处置该股权。

1.3、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致使乙方被卷入任何诉讼与仲裁程序,导致乙方对外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的,甲方应当自发生前述费用起个工作日内赔偿给乙方。

1.4、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未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第三人以目标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活动,或与他人签订任何协议。

1.5、资产情况:目标公司拥有位于的土地宗【详见购地合同(签约编号)】、房产(别墅栋,会所栋,建设情况)%的所有权,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或目标公司不得以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方式)处置包含上述土地房产在内的目标公司所有资产(含动产及不动产)。

1.6、作为目标公司的唯一股东,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不存在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如有,评估股权和资产价值时充分考虑)。

1.7、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20__/3000万元;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乙方保证。

2.1乙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

2.2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3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2、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2.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2.4、由于政府政策原因,致使股权无法办理转让。

第六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国家机关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2、甲、乙双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违约方主张责任而产生的差旅费、取证费、公证费和律师费等等。

2、甲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一项义务、陈述和保证,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10/20/30%。因此导致乙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10/20/30%。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4、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未能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不成的,依法向齐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目标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__年5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__年5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名称:

注册地址:

乙方(受让方):

名称:

注册地址:

受让方拟向转让方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事宜达成本意向书:

2甲方转让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3.3甲乙双方在乙方支付定金后三日内,双方会同境外第三方银行签署股权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乙方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

3.4第二笔款项支付:乙方将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帐户后三日内,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申请,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当日,乙方应即授权境外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相当于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664万元的资金划转甲方。

3.7尾款的支付: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0个自然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10%的人民币4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可以展开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甲方应对乙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协助,尽职调查应在意向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论符合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前提条件,并且未发现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后,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5本意向书将包含通常适用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号成用地面积为的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

6甲方的陈述保证:股权变更完成后,乙方有权从尾款扣除相应款项,作为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赔偿。

7费用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的协议公证费用和工商部门收取的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8保密条款: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应为保密信息,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9排他性条款:除非乙方另行书面同意,在本意向书条款签署后的三个月内(“排他期”),甲方不得就目标公司股权的出售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目标公司不得就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或出租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及目标公司补偿乙方因本主要交易条款发生或与本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专业顾问支付的费用、尽职调查的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10效力条款: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11本意向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________。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________。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4第二笔款项支付:乙方将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帐户后三日内,甲方应即办理股权变更申请,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甲方完成外商投资管理部门的变更审批并取得投资人变更为乙方的目标公司的新的外商独资企业批准证书当日,乙方应即授权境外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相当于股权转让款的40%共计人民币664万元的资金划转甲方。

3.7尾款的支付: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0个自然日,乙方应即授权第三方银行将托管帐户中的股权转让款的10%的人民币4本。

意向书。

签署后,乙方可以展开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甲方应对乙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协助,尽职调查应在意向书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论符合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前提条件,并且未发现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后,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5本意向书将包含通常适用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号成用地面积为的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

6甲方的陈述保证:股权变更完成后,乙方有权从尾款扣除相应款项,作为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赔偿。

7费用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的协议公证费用和工商部门收取的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8保密条款: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应为保密信息,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9排他性条款:除非乙方另行书面同意,在本意向书条款签署后的三个月内(“排他期”),甲方不得就目标公司股权的出售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目标公司不得就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或出租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磋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信息或以任何方式讨论、接受或考虑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任何与此相关的方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及目标公司补偿乙方因本主要交易条款发生或与本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专业顾问支付的费用、尽职调查的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10效力条款: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

合同。

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11本意向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协议双方。

(转让方)甲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第二章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第四条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天内支付。

第四章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甲方保证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

第五章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解决。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转让方:

受让方: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

1·完全同意转让方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

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

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成立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份并于________________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的开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份数为)。其中,甲方为公司股东之一,出资元人民币占有该公司%股权(股份数为)。现经股东同意,甲方将其占有的公司%股权(股份数为)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比例、价格及款项支付:

1、甲方将其占有的公司%的股权(股份数为)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付清。

二、甲方保证对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

三、股东权利义务: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亏损。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订立后日内,甲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约定全面履。

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先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乙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在综合考虑xx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甲方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xx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万元至甲乙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__公司_______%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2、在将上述_______%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当日,甲乙双方办理_______公司及土地相关资料的交接(所办理交接的土地及_______公司相关的资料清单详见明细表)。甲方将上述_______%股权变更资料提交工商局后_______日内为_______公司债权债务公示期。

3、债权债务公示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剩余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至双方共管账户。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_______公司剩余_______%股权变更材料递交工商局,甲方完成剩余股权变更登记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解除监管并划转至甲方相应股东名下。

第三条交接、确认。

1、_______%股权转让手续递交工商登记部门之日,甲方应当将_______公司的现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资料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的资金共管账户收到乙方__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将_______公司原印章全部交由指定第三方封存,甲方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乙方_______后,由乙方重新制作新印章,公司原印章全部予以销毁。双方同意_______公司以原印章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债权均由甲方承担和持有,包括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未审计到的债权债务;_______公司以新印章对外签订文件所负的债务及所持的债权均由乙方承担和持有。

3、双方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乙方按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