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简章(优质17篇)

时间:2024-01-18 17:01:03 作者: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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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2.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510006。

网址:zj./e_mail:zhaosb@。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引导语: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

(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

(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017年3月10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7日,复试。

2017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xxxx

苏州大学招生简章,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同时健全工作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严格规范命题和测试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申诉,及时妥善处置自主招生信访问题(申诉电话:0512-67507343)。

4、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5、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大学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ningbouniversity),简称宁大,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浙江省、国家海洋局和宁波市共建的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宁波大学招生章程,欢迎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四条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其中“三位一体”招生、师范类专业仅限同类招生专业类别转专业。中外合作项目不得转出,在招生计划数内可申请转入。

第十七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各类招生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大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大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条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邮编:315211。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7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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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招生简章,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文科。

10。

语文、历史。

享受优录政策2。

社会学院。

历史学(师范)。

文科。

5

语文、历史。

享受优录政策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哲学。

文科。

10。

语文、政治。

享受优录政策1。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教育学院。

教育学(师范)。

文理兼招。

15。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教育技术学(师范)。

理科。

应用心理学。

理科。

东吴商学院。

市场营销。

文理兼招。

10。

数学、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商务。

理科。

王健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招。

1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3。

知识产权。

文理兼招。

外国语学院。

英语(师范)。

文理兼招。

20。

语文、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3。

俄语(五年制)。

文理兼招。

日语。

文理兼招。

朝鲜语。

文理兼招。

金螳螂建筑学院。

建筑学(五年制)。

理科。

2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3。

需有一定美术基础。

城乡规划(五年制)。

理科。

风景园林。

理科。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理科。

10。

语文、数学。

享受优录政策1。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物理学。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物理学(师范)。

理科。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理科。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科。

25。

数学、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化学类。

理科。

材料类。

理科。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纳米材料与技术。

理科。

10。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英语基础较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理科。

1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通信工程。

理科。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信息工程。

理科。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2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3。

工业工程。

理科。

机械类。

理科。

沙钢钢铁学院。

冶金工程。

理科。

15。

数学、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金属材料工程。

理科。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轻化工程。

理科。

15。

数学、英语。

享受优录政策1。

纺织类。

理科。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理科。

10。

数学、物理。

享受优录政策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理科。

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放射医学(五年制)。

理科。

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2。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五年制)。

理科。

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生物信息学。

理科。

20。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科。

生物科学类。

理科。

医学部药学院。

生物制药。

理科。

15。

物理、化学。

享受优录政策1。

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药学。

理科。

中药学。

理科。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各学院(部)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

西南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为做好xxxx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省级招办确定的xxxx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要求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

4.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阅读与表达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可提供以下高中阶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均要求第一作者):出版的著作;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专利证书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中的`部分专业(类)作为自主招生专业(类),专业目录见附件1-3,最终专业(类)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学校xxxx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00名。

(一)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报名时间:xxxx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xxxx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一)测试安排。

5月20-31日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二)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xxxx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一)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xx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一)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西南大学招生简章

(一)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报名时间:20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长安大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

20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50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00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我校业务要求(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与报考学术型硕士业务要求相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只限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

六、奖学金。

我校自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一等奖学金为9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20%,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三等奖学金为3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七、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

1.2012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一录取。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

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1.广东(广州大学)考点划线将按广东生源和非广东生源分开划线;其它按考点分开划线。

2.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不分初试和复试,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合格证名单。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学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邮寄合格证给学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3.取得我校艺术校考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我校。

大学招生简章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大学招生简章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15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3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7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a。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5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四)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第三天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大学招生简章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对于纳入资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都可以获得助研的资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获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大学招生简章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由于中德学院对外语有特别要求,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4)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1.各省生源分别在指定考点报名、考试,不得跨考点报名、考试。

2.美术类术科校考总分为300分,每科150分——素描(2.5小时)、色彩(2.5小时)。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动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江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试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月4日-7日。

50。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美术学院(桂林市)。

2017年2月12日-13日。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市)。

2017年2月14日-15日。

湖南。

报名地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考试地点:待定。

2017年1月4日-10日。

(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模特)。

1.各省生源分别在指定考点报名、考试,不得跨考点报名、考试。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模特)。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市)。

2017年2月14日-15日。

20。

广东。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广州市)。

2017年3月2日-3日。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

1.各省生源统一在广州大学报名、考试。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

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江西、重庆、吉林、辽宁、甘肃、湖南、安徽、福建。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广州市)。

2017年3月2日-3日。

60。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广东。

30。

(四)广播电视编导。

1.各省生源分别在指定考点报名、考试,不得跨考点报名、考试。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江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试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17年2月4日-7日。

80。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音乐学院(桂林市)。

2017年2月11日-12日。

甘肃。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市)。

2017年2月14日-15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长沙市)。

2017年2月12日-13日。

广东、海南、湖北、重庆、吉林、辽宁、安徽、福建。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广州市)。

2017年3月2日-3日。

(五)舞蹈编导。

1.各省生源统一在广州大学报名、考试。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舞蹈编导。

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江西、重庆、吉林、辽宁、甘肃、湖南、安徽、福建。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广州市)。

2017年3月2日-3日。

50。

(六)音乐学(社会音乐)。

1.各省生源统一在广州大学报名、考试。

3.招生专业、招生区域、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等。

招生专业。

招生区域。

报名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音乐学(社会音乐)。

广东、广西、海南、湖北、江西、重庆、吉林、辽宁、甘肃、湖南、安徽、福建。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广州市)。

2017年3月2日-3日。

50。

大学招生简章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由于我校院系调整,原设计创意学院、传播与艺术学院现合并为设计与艺术学院,一级学科设计学(130500)中的方向01-06,涵盖原050404设计艺术学,请联系原设计创意学院;方向07-09,涵盖原050401艺术学,请联系原传播与艺术学院。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编:92。

e-mail:yzb@。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广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我校共有42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根据上线情况可以调整。我校接收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推免生,推免生均为公费研究生),有意者请访问广州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test),查看有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报考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阅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中《关于做好200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2)已在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得市级以上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时间:2007.10.8c10.31日每天8:00―23:00(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有变化,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全日制、农村教育硕士推免生)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外语类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

六、复试、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复试、调剂、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七、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八、说明: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专业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到当地书店或有关出版社联系购买,我校不出售参考书。

更多招生简章信息请查看:2008年各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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