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总20篇)

时间:2023-12-04 10:41:12 作者:雅蕊

在完成一个月的工作后,写一份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表现的一种客观评估。以下是一些月工作总结的写作要点和技巧,希望能提升大家的写作水平。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民政”,自3月起,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采取三项举措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制定“双公示”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双公示”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区民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6项)。

二是收集信息,准确填报。安排专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机关等内容进行逐项填报,确保信息格式统一、内容准确,无遗漏、不重样。各项公示信息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报送。

三是结合清单,做好公示。积极与区政府网站相关负责人沟通对接,做好本年度前两个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有关工作。今后每月将定期通过区政府网站对新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简化办事环节,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涉及各类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行政执法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工作目标。

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四、主要任务。

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做好本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

本部门政府信息。同时还要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五、公开内容。

按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我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内、对外两个方面: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2、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领导及工作职责和分工、权限。

(1)办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2)本单位和各科室的职责、权限及科室负责人;。

3、行政执法事项。

(1)行政执法的内容、对象和主要权限;。

(2)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法律依据和具体案件的执行结果;。

4、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其操作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窗口主要权限。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办内各种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

2、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3、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4、办内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等的计划及完成情况;。

5、职工晋升工资、干部的提拔任用和个人评先评优等;。

6、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为应当内部公开的其他事项。

六、基本形式。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服务、管理对象知情、便于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公开:

(一)在本办设立政务公示栏。将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办事部门和责任人、办事程序、投诉途径在公示栏内公布,方便单位、群众到机关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二)会议公开:对一些向社会公开意义不大的项目,可利用会议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如每年的经费预算情况、正常的支出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以及系统内新情况、新动态等。

(四)加强形象宣传。结合工作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五)张榜公布:主要用于对内公开,如对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一些与职工利益关系较大的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作经费列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务信息。对本办行政审批工作要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按照县政府办《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金政办秘〔20xx〕32号)、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重点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xx]1号)文件精神,关庙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发力,领导有力。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有日常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将办公场所设在党政办,将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出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工作意见,落实具体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规范发力,增加透明。围绕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将全乡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推进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编制了乡镇行为职权目录,明确了行使职权;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促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办事公开,对象内信用社、邮政局等单位加强了监督;推进了村级政务公开,加强设置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六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示力度,完善关庙先锋在线的工作水平;集中宣传了中办和皖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出台了方案和措施,并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制度公开政务。

(三)是为民中心,提升服务。统一、规范为民服务中心标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代理员。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兼任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分别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点,村值班干部任代理员。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做到按“集中办公、乡村联动、代理服务、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

(四)速度发力,提高效率。认真抓好受理、办理和回复三个环节,做到能够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限时办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目录公开信息共七大类。截止目前,金寨县关庙乡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多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也没有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范围发力,增强功能。信息公开网和为民服务中心的进驻单位齐全,服务功能增强。按照“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要求,调整了进驻服务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社保所、林业站、广播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等单位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合作医疗以及涉农补贴等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村级“三资”代理纳入了服务中心管理。

(六)作风发力,加强民主。通过政务公开,各部门增加了压力,工作增大了透明度。全乡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加强了自身的约束,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群众明白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条件,理解多了,政策执行落实好了,真正给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同时,政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增强了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xx年,截至目前,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xx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财政预算决算等5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关庙乡先锋在线网站公开信息。

3、在乡政府所在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来自社会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标准,落实经费,升级硬件和软件,增设便民设施、增加服务内容、优化服务平台,增强服务能力。

2、推进自治区级示范点建设。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年自治区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名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建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五一中路社区政务服务中心3个自治区级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3、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年完成40%的行政村建成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完善真、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整合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把行政服务、社会服务、社区服务、法律服务等群众普遍需要办理的事项统一纳入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建立健全村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领办服务机制,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就地办事,务求实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审批力度,拓展政务服务领域。

1、强化“三集中”。严格执行部门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审批、协调、督办和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清理部门向窗口书面审批授权情况,梳理审批流程,从制度上和实际审批工作中体现窗口的审批权限,切实解决“名进实不进”,审批速度慢、现场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2、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编制、修订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并向社会作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开承诺,探索行政审批行为标准化的新模式,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改善投资软环境。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内部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3、完善审批“绿色通道”。通过联合审批、预约审批、代办审批、服务上门等方式,建立项目落地快速审批机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项目审批服务。

4、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人才队伍。严格选派及培养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城区、镇中心、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加强文化建设,探索以人管理为主的办法。

5、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严格按照《区党委办公厅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范畴,建立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着力推进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时编制、更新各部门的职权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督渠道等。

1.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推进公共财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红十字会、民政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社保、教育、安居等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尤其是物价、环保、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民政、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捐赠等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2.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探索网络问政,充分利用官方微博、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规范查阅场所工作制度,更新改善办公设备和政府信息查阅设备,及时将各单位送交的主动公开文件分送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整理上架,方便公民查阅。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公文类和非公文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不定密不公开公文的处理机制。加强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做好数据采集和评分工作,以绩效考评任务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四、大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区行政审批标准目录库建设要求,规范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实现行政审批无差异化、政务服务均等化和办理流程标准化;配合上级对各部门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的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解决“二次录入”问题。

(二)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应用工作。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录入、更新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时效性。完成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的部署应用。将涉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农合资金、补贴资金发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纳入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统一监管,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要统一在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办理。

(三)强化“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坚持技术和管理并重,切实做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数据的推送和备份工作,逐步实现数据实时备份。

五、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内部和参加市培训,加强指导和沟通,努力提高政务办工作人员、窗口人员、城区各相关单位“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服务两公开”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将“一服务两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城区--年绩效考评范畴,科学确定考评内容,细化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以绩效考评工作推动城区--年度“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全系统干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三农”宗旨,不断创新经营体制,着力实施“新网工程”,着力引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加强社有企业资产经营和管理,着力促进系统和谐稳定,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全系统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8年,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2亿元,2012年实现2.4亿元,2018年元-8月实现2.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2%、9.1%和6.8%,利税总额分别实现180万元、210万元和185万元,也保持了同比增长态势。

2018年,我社被省人社厅、省供销总社授予“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2月,我市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县(市)”称号;2012年,我社被省供销总社确定为“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试点社”;近三年来,我社在宜昌市供销社系统综合目标考核中连续位居前列。

一、常抓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市供销社机关党委所属支部7个,现有党员147名,其中:机关党支部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5个。在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中,市社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着重选好配强社属企业的党政班子,健全工作机构。把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和思想活跃的年轻同志选拔进党政班子,形成梯级结构、配置合理的社属企业党政班子。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市社每年落实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万余元,规范“一栏、一网、三室”(一栏即户外宣传栏,一网即“枝江供销社合作网”,三室即党员活动室、荣誉室、资料档案室)的建设,做到“八有”,即:有专人管理、有专项资料、有专项经费、有学习园地、有办公桌椅、有电教设备、有规章制度、有党员示范岗。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制定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18项党务工作制度全部上墙,确立公布“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活动方式、活动主题和目标要求,确保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纪律考勤、安全卫生管理等16项行管制度,形成社务工作制度体系。

二、常抓思想政治学习,推进系统效能建设。

我社领导班子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作为搞好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常抓不懈,形成经常性学习机制。

1、推进学习教育制度落实。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所属企业党支部结合经营业务的实际、岗位技术的要求,有的放矢地加强技能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

2、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提高能力素质,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市社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购置书柜、桌椅、图书600多册(套),每周五机关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3、推进系统效能建设。按照《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枝办发[2018]18号)要求,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核心,全力开展效能考核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效能考核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二是结合机关实际开展“四查四看”。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强化考评效果。对各科室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岗位,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一岗双责”,并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四是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责任白皮书》,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供销社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常抓法纪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近年来,我社领导班子始终把教育放在廉政建设的首位,既坚持集中性教育活动,又坚持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市社党组主要负责人集中给党员上辅导课,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二是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利用市社机关图书室,组织鼓励大家多看一些廉政勤政书籍,从中受到启示。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系本系统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组织党员干部到看守所现场观看,给党员干部经常提个醒,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开展学教活动。经常将各级党委、纪委各项廉政规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让党纪国法在党员干部心目中学有印迹。

2、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企业。近三年来,市社领导班子根据系统实际情况,重点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处置活动的监督;加强社有企业守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涉及企业职工利益突出问题解决的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等。按照监督四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着力抓好租赁企业合同结账兑现,对部分企业长期租赁社有资产拖欠租金的问题,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强制清收,保护公有资产不流失。对社有资产的处置,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处置程序,严格公开招投标,杜绝违规或暗箱操作。

3、坚持完善各项制度。近三年来,为确保规范化运作,科学化管理,我们认真修订和健全了40项制度,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审批制、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制度落实力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机关管理、旅差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确保廉洁行政,依法行政。在落实“十个全覆盖”工作中,构建了防腐工作机制,有效进行防控工作。在建立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重在落实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制度上的问题,坚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强化党组集体领导,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不糊涂,保持清醒头脑,保持廉洁从政品质。

文档为doc格式。

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年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x年以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与县政府、市环保局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办公、业务处理和联网审批能力还需继续加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电子政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使电子政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三是网上办事服务要努力充实,拓展服务项目;四是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仍处于尝试阶段,办公自动化应用程度有待提高。五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传、公开。六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组织学习县政府、市环保局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发展”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年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发布和网络日常的维护工作,有力地确保了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重视网站平台建设。作为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我局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融合了“突出宣传”和“优化服务”两大理念,共包括首页、机构概况、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科室业务、部门咨询、热点专题、在线办事8个大栏目,24个子栏目。三是建立和完善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上网工作程序,信息报送、公文传递、文件资料保存等均有领导审批,经办人员署名签字,整个操作运转过程均符合计算机安全保密规程。对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建立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情况监督机制。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目标管理考核,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五是印发《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年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xx县环境保护局建立了“xx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网站始终坚持向公众及时提供全面翔实的xx环保资讯,通报环保政务信息、环保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以及服务承诺、环保知识和常识、建设项目公告等内容,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按照《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x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环发[201x]27号)》、《保山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环发[201x]28号)、《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环发[201x]92号)要求,我局认真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了门户网站建设力度,现将我局201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5.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依据和联系方式;。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7.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8.与人口、企业、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9.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处理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政府机关领导成员的履历、职责、变更情况;。

3.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六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八条政务信息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

(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

(三)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九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市政府公报公开,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其他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第十条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可以逐步编制本机关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十一条各政府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务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必须描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查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机关拒绝公开政务信息,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

第十四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分处理的,政府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不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拒绝提供。

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属于本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情形,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政府机关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第十五条公开权利人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应当在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办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政府机关有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有关政府机关及时予以更改。受理的政府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相对人。

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无偿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信息打印、复制的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府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会同监察机关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政府机关违反本办法的,由政务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将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第二十五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各政府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府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机关的实施细则。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区政府有关会议的重要精神,为建立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政府新形象,,我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江高为主线,以建设省级中心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重点在规范、督查和公开上下功夫,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镇今年政(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一直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0月后为××)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10月后为××)、副镇长××、纪委书记××、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和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经济办、农办、计生办、规划建设办、政工办、财政所、监察室、武装部、总工会、妇联、残联、党政办、教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外管中心、劳动保障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镇政务公开办(设在镇党政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同时,镇领导班子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并重点抓好五个重点环节:

一是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及时公示;。

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公示;。

三是建立镇、村的分级公示体系;。

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

五是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听证。公示体系的逐步完善较好地促进了有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及村的政(村)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我镇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一是向人大代表公开。镇政府始终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8件。并组织人大代表听取了镇政府1-9月经济运行情况汇报、肖耀新副镇长履职报告和社会事务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通过上述活动,较好地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代表发挥作用有了平台,有了载体;使代表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创新发展。

二是抓事权公开。我镇及时、主动、有效地向区、镇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公开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公示、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于今年年初在镇政府大院门口新建一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开最新信息。

三是抓财权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等内容。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招待费实行报告制度等。二是公开政府采购。我镇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居委需财政资金采购的物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一律由党政办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统一购买。三是公开财务。村级财务实行了村帐镇管,并在各村的财务公开栏内全部实行了公开。

四是抓人事权公开。我镇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等措施,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我镇提拔任用了一名干部,两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任用过程中完善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把年轻、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放在了重要的工作岗位上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大了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

五是抓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我镇切实做好抗震救灾、村级换届选举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公开力度。在今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我镇社会各届人士捐赠的救灾款项均在镇机关的宣传栏中进行了张贴;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充分利用广播、宣传专栏、标语、横额和致选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宣传,使换届选举的精神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并当众宣布选举结果。

六是抓网络建设。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我镇今年还着重抓好政府机关局域网和重建江高信息网的工作。镇政府投入近5万元购置了6台高性能的电脑,重新建立了××镇信息网,并开设“政务公开”、“中心镇规划”、“热点专题”“领导信箱”等栏目作为网上公开内容,使我镇的信息能及时地向人民群众发布。对机关大院的网络线路全部进行了测试,更换网线一批,使机关所有部门的电脑(保密电脑除外)均实现了联网。

二、村务公开方面。

为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工办、社会事务办、农办、监察室、计生办和司法所等精干力量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开展工作,从而形成村务公开工作的合力,并于8月28日召集了“××镇村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统一了村两委干部的思想。

在具体工作中,我镇从今年年初开始,按照《××镇村务公开机关干部驻村工作细则》的内容,要求各驻村干部指导各村居按照上级标准建成宣传栏、指导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此同时,“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督处各村进一步规范执行村民委员会“两组”制度和村民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要求他们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对村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间都进行了规范,要求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土地征收等重大事项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做好记录,按时公开,进一步落实村级会计代理制,要求各村严格落实社帐村管和农村财务收支程序。并按时将督促结果进行通报,起到了及时整改,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制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依法依章进行。

村务公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村民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益,关系到我镇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我镇农村“三个文明”的建设。我镇党政领导从工作开始之初就充分认识到了此项工作对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区××镇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镇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我镇村务公开工作重新进行了整体部署、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划。

(三)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了更好的落实村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我镇各村在今年两委换届选举之后都及时依法健全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此基础上,各村进一步发挥“两组”在村务公开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工作,使“两组”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发挥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同时,及时指导各村建立“社帐村管”工作,按要求落实财务电算化管理。

今年我镇政(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切实开展该项工作尝到了甜头,见到了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强化了监督制约,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政(村)务全面公开,把镇村干部的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欺骗上级和愚弄民众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通过政务公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群众通过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依法管理给予了理解与大力支持。

四是完善“社帐村管”工作,提升村账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全镇35个村都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了“社帐村管”制,建立健全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把审计关口向前移,有效地制止了各种不合理开支。

五是提高了民主意识,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使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激发了他们的民主意识,积极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村干部自觉把工作职责、目标计划、履职承诺向群众公开,既接受了群众的监督,又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是夯实了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公开,村务透明了,农民群众放心了,乡村干部也从繁杂的村务纠纷中脱身出来,投身到经济建设和为民服务中。现在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形成发展合力,经济增长步入了快车道。

四、存在的问题、不足。

过去一年,我镇在政(村)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

一是开展不够平衡。部分镇村干部对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上级的部署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被动应付,没有在进一步深化完善上做好文章。

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有的部门及村委会抓一阵,停一阵,进展不快。有待下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领导下下功夫。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其次,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镇村干部,尤其是村两委成员学习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加强对村务按时公开,重大村务及时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我镇统一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奖惩力度。把政(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民主评议镇村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与镇村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违者必究,努力把我镇政(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政务信息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乡成立了由冯光槐乡长任组长、贡媛媛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乡党委、政府抓好机关的政务财务公开;财政所抓好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负责日常检查与监督;宣传部门在搞好政务公开宣传的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组织、人事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奖惩结合起来,在全乡形成了一个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分工负责,多方监督制约,常抓不懈,政务公开顺利推行的新格局。

为确保政务公开的正常进行,乡党委、乡政府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财务管理和办事制度建设。建立了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接待工作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车辆电话使用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们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了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凡是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乡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镇政府和各站所、村(居)委会在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把政务公开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不断,行政效能,推动全体镇村(居)干部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使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村务公开,增加政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完善制度,规范公开。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镇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站所及村(居)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各村(居)的政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做到每季度检查政务村务公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村(居)、站所的内容之一。

政务信息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乡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站所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五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镇在原有的公开方式中不断探索,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公开,如秦东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秦东镇微信公众号等。二是以资料形式公开。如编发办事指南、会议通报、公开信等。三是以活动形式公开。如召开各种会议,座谈、设置举报箱等。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涉及行政许可的,应该人人遵守的,需要社会监督的,一律公开,并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一年来,我镇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业保险、农机补贴、扶贫政策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广播、会议、文件、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截止201x年12月20日,我镇共印制发放政策宣传彩页7000余份,印制发放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册。召开相关政策解读培训会5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80余条,很好的促进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同时,我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便民服务窗口解答群众疑问350余条,通过电话回应群众疑问180余条。

政务信息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

围绕相关政策和决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我乡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是政府规章、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二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三是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四是土地利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五是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六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七是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八是政府工作部门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九是公务员招考、录用,干部任免、调配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情况;十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等。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益民任组长,徐德良、任晓俐、杨晓明、王苹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金华市财政地税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金华财税网站和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解财税、政务公开、办事大厅、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我局还每月举办“网上局长接待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举办12次,接待人数2103人,共回答各类问题1847个。由于在政策宣传、利民便民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中的出色成绩,20,“金华财税网站”再次被省地税局评为优秀网站。二是充分利用财政办事大厅、税务办税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税法宣传月、“作风建设年”、“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等活动,通过召开市区纳税大户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轮滑环城税法宣传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金华电台开辟行风热线;在金华晚报开辟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在金华数字电视专门设立金华财税频道,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财税信息。五是进一步发挥12366语音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利用12366语音服务、手机短信服务,通过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政策速递等功能,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六是依托114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阳光政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整合信息,及时发布,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七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财税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环保局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加大推进力度,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方面争取新突破,努力从以下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局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严格考核。

二是进一步强化意见征集。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以改进,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公开内容除文字、表格公示外,多增加些图片形式,便于公民理解查询。

四是进一步公开重点领域。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重点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源监测及减排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投诉处理,执法监督,河长制工作和环保督察理等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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