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报废管理制度(优质13篇)

时间:2023-12-16 21:42:02 作者:灵魂曲

规章制度的执行应该注重人性化管理,既要保证纪律性,又要兼顾员工的合理需求和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样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报废仪器设备工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利用设备资源,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学校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等。

第三条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为仪器设备报废和废旧物资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报废的统一管理和废旧物资的处置。

第四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仪器设备报废及废旧物资处置。

第六条在用仪器设备凡符合下列任一条款,可申请报废。

(一)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以下各类仪器设备超过规定年限且故障多发,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的,可申请报废。

1.计算机及各类电子仪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2.普通仪器仪表及各类电器设备,使用年限7年以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

4.机械类设备,使用年限20年以上。

其他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可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二)从使用效能上划分。

1.经技术鉴定,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2.经技术鉴定,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仪器设备原值50%上的仪器设备。

3.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又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4.按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5.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

(三)贵重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

1.超过仪器设备折旧年限,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设备或经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实验精度和工艺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淘汰的。

4.因长期频繁使用,性能差、精度低、实验数据不准确、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的。

5.设备物资已损坏,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四)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根据使用效能情况附上相关证明,提交学校审批。

第七条对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各使用单位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资产鉴定,填写资产鉴定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一)符合贵重仪器设备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首先到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论证报告》表格,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对报废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签署具体处理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署处理意见后,报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批。

(二)对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报废,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还需组织相关的仪器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专家小组的处理意见。

(三)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签署意见后,送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对拟报废的车辆,使用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条对拟报废的气体钢瓶,使用单位需向资产与后勤管理部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对拟报废的特殊设备(如污染严重或带有放射性),必须向国家指定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三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仓储管理及利用。

第十四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和竞拍卖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鉴定,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二)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技术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财务部派员监督。

(三)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组织、在财务部监督下,以拍卖或协议竞价等方式进行处置。拍卖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

(四)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资产与后勤管理部以公开(邀请)招标方式报告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五)单批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报请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估价并协同财务部通过公开(邀请)招标方式处置。

(六)废旧物资处置竞价须提交批复,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安排专人与买受人办理处置协议或合同签订手续。

(七)废旧物资出售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向买受人发出交款通知书,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款后,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凭证(回执单);经资产与后勤管理部核对无误后,与买受人进行货物交接。

(八)废旧物资售出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办理专用出门条手续后方可运出,其他部门办理的出门条一律无效。

第十七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如需对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应由需用部门根据需用量,报校领导批准后,优先供应,剩余部分再进行对外公开处置。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恪尽职守,如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行为,按本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学校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

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凡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各车间方可申请设备、设施报废

3・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3・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3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3・4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5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6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4・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应由各车间向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设备部组织厂内相关人员、公司设备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现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4・2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零件应由车间填写《澳泰公司废旧部件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废。

4・3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5・1设备、设施经报废后,设备资产的帐、卡及其他随机资料应随《澳泰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注销。

5・2设备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车间应做好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5・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财务部、公司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6・2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负责处理报废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制定报废方案,明确责任机构、职责,过程执行明细,安全措施及报废后的上报、注销工作,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设施管理制度

为物业设备设施的控制提供控制准则,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项目执行部所属工程部设备责任人,负责按《工程部工作手册》中有关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的规定,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

3.2工程部经理负责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4.程序。

4.1设备包括:。

4.1.1电视接收系统;。

4.1.2给排水设备及管网系统;。

4.1.3通讯系统;。

4.1.4供配电设备及网络系统;。

4.1.5电梯;。

4.1.6建筑物避雷装置;。

4.1.7消防设备系统;。

4.1.8治安监控设备;。

4.1.9锅炉及采暖系统。

4.2大厦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2.1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认真执行。

4.2.2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都应具有专业资格和充分的培训。

4.2.3各种设备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操作者和维护者应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维修情况。

4.2.4重要设备应由工程部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4.2.4.1设备台帐及状况登记;。

4.2.4.2设备使用说明书;。

4.2.4.3设备运行记录;。

4.2.4.4维修、保养记录。

4.3设备的购置、更新、报废。

4.3.1设备的购置和更新。

4.3.1.1新增和更新设备应由工程部经理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编制新增和更新设备计划,报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1.2工程部应提出新增更新设备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包括:新增或更新设备理由、设备名称、使用部门、安装位置、设备型号、性能、用途、参考生产厂家和品牌、所需资金等。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备案。

5.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设施管理制度

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2适用范围。

对公司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2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综(1997、669号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

3职责。

3.1物资、机械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3.2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3.3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

3.4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布置。

4程序。

4.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

1、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2、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带不够长的高处悬空作业;。

3、活动支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4、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

5、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

6、手扶水平安全绳,用于施工人员水平行走;。

7、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孔洞盖板用于现场孔洞的临时遮盖;临时防护栏杆用于孔洞、楼梯口、电梯口等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的临时遮拦;爬梯主要用于施工人员的临时上下。

4.1.2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

1、安全隔离电源;。

2、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

3、漏电保护器;。

4、低压配电盘;。

5、便携式配电盘。

4.1.3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设施:。

1、安全围栏;。

2、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

3、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

4、安全标志;。

5、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

6、施工电梯;。

7、集中广式照明设施;。

8、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

9、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

4.2策划。

项目部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本项目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文件。

4.3采购。

4.3.1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

4.3.2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

1、安全自锁器;。

2、速差自控器;。

3、漏电保护器;。

4、施工电梯;。

5、低压配电盘;。

6、便携式配电盘;。

7、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

4.4制作。

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电综(1997、6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员负责编制图样,安全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门负责批准,项目部组织制作。

4.5布置。

4.5.1按项目部策划结果和每项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

4.5.2消防设施布置见《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卫部门负责实施。

4.5.3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全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4.6监督检查。

4.6.1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4.6.2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

4.7报废与移出。

4.7.1经试验或修理后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

4.7.2项目(工程、结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项目部使用。

5记录。

--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表式由安全部门提供,施工单位填写申请,安全设施复原后送安全部门保存。

--安全设施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形成并保存。

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设备设施安装、验收、报废、拆除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检维修设备设施等。

1、车间及其他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负责提供设备设施的购买、报废需求;

2、生产部负责对需求进行审核,并负责对新设备的购买及报废设备的处理;

3、生产部、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

4、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拆除过程的安全监管;

5、生产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原始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

1、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安装、验收

1.1新增设备设施的申请

车间及设备设施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新增设备,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评估后,确定需增加相应设备、设施,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经公司同意后,由采购部进行设备设施的采购。

1.2新增设备设施的安装

新设备进单位后,由车间(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供应商共同开箱、安装调试,并保证施工安装的质量。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1.3新增设备设施的验收

1.3.1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生产部、生产部共同验证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

1.3.2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处理。重新进行调试后方能移交使用部门。

1.3.3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交生产部归档管理。

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拆除

2.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申请单位填写《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申请表》:

2.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2.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腐蚀过甚,绝缘老化,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2.1.4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2.1.5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

2.2.1生产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将鉴定与评估意见与设备设施报废申请一并上报,按本单位相关程序审批签字。

2.2.2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2.2.3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在相应的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

2.3旧设备设施的拆除

2.3.1旧设备设施批准报废后,首先由生产部、生产部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车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2.3.2凡拆除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用水和空气置换,直至清洗干净,经安全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拆除。

2.3.3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及清洗产生的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以免产生环境污染。

2.3.4旧设备设施使用部门与接收单位要填移交清单。

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题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自行改装制造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

公司生产部、技术部要向生产车间提供各种材质的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设备的报废标准依据,车间具体将按照依据执行。

2.设备的报废与管理

为加强设备管理,稳定车间生产,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车间要对进入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统计,对于无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报废处理。

车间要根据每台设备容器运行介质和工艺的不同,确认各个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

车间的物料性质决定了设备的选材必须正确、合理、使用,材质的不同直接决定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因选材不当造成设备寿命提前,生产成本增加。

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生产部。

车间内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总经理批准。

设备维修物资的报废要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交生产部审批,并经物管部确认,再进行报废处理。

施工单位将报废设备拆除后应尽快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车间生产现场。

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3.废旧物资的报废与管理

车间要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降低车间维修费用,不断修旧利废,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

车间管理人员要将废旧物资及时回收,根据物资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配件准确检查是否出保质期,如未出保质期及时收集退库,让外协人员跟厂家更换,出保质期的集中退库处理。

旧的钢衬四氟阀门、管件或纯四氟管件,如无损坏,科室数量多少,放车间仓库备用或退公司大仓库保存。

车间内安装维修拆除的玻璃管件,要将物料清洗干净再集中退库处理。

车间内常用到的pp管件,管道大于二十厘米的严禁当做废料处理,损坏的阀门要送维修车间统一维修,法兰、弯头、三通等配件确认无回收价值后再集中放置废料堆处理。

不锈钢、碳钢材料,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集中归类保管作为备用,腐蚀严重的碳钢材料放置废料堆,不锈钢退公司仓库保管,阀门送维修车间维修。

车间内的搪玻璃配件作为专用物资(如人孔盖等)不得随处放置,对于脱塘的配件要集中放置车间仓库内退厂家维修,完好的放置仓库备用。

车间转动设备的配件处理,遵循修废利旧的原则,要积极对一些有用的部件进行回收、组装,节约成本,无用的部分确认后再进行报废处理。

其他的专款专用物资,处理前要经过管理人员的确认,方可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车间严禁个人私自处理回收物资,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条件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对于可内部修复的物资(如阀门等)由生产部安排人员进行专门维修。

对于价格较贵内部无法维修的,填写申报《委外维修申请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外协人员联系维修。

车间内部委外维修的物资,优先归本车间使用,其他车间如需借用,必须与本车间管理人员协商同意才能使用。

车间要对更替或拆除维修后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鉴别鉴定,根据情况进行回收再利用。

车间内一些不重要的管道、阀门等,根据其介质的不同(如水),工艺条件需求(如常压、低压等),可适当选用一部分旧物资代替。鉴于车间同一种用途的物资种类比较繁多,要根据所用部位重要性的大小及物料工艺的要求,要用价格比较低的物资或旧物资来代替昂贵物资,节约降低成本。

车间维修人员要对一些旧的物资、配件等及时维修再利用,特别是一些转动设备配件价格昂贵,本着修旧利废的原则加强维修回收利用度,决不允许对由维修回收价值的设备、配件等进行私自处理。

设施管理制度

1、管路卸车时要堆放整齐,并用木板背紧,管与管之间用铁丝固定,防止管路流动伤人,卸车和连接管路不影响行车、行人和井下正常用风、用水,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2、各种管路、管件要放在不受水淋,干燥处,防止生锈,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3、抬运管路时,要集中注意力,时刻注意路面和支护情况,放下管路时,要先放下一头,再放下另一头,严禁同时往地下扔,让管路自由跌落,防止地上支垫物弹起管路伤人。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4、作业前现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有问题时及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倒链作业时,一定要把倒链吊挂牢稳,防止脱钩,起落管路时管下严禁站人,否则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5、连接管路时,登高作业要将梯子、高登放稳,在坡段施工时,必须专人监护扶梯,防止从上面掉下,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6、管路接好后,再认真检查所安装的.管路的平直度,三通数量,检查各三通水门及端头堵头阀门是否关闭好;试水、试风时应保持不漏水、不漏风4小时以上,违反一条考核责任人50分。

7、拆卸管路时,只能一根一根进行,严禁两根及两根以上管路同时拆卸,否则考核责任人30分。

8、作业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的旧螺丝、碎铁丝、旧垫等杂物,保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否则考核责任人20分。

9、听从队干委派,接受临时的任务,要积极的完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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