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中学校纪律管理制度(热门18篇)

时间:2023-12-22 16:41:57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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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集会、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一条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3月25日起执行。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一、督促、带领本组成员尽到岗位职责,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按时讨论制订本组学期计划,写出学期总结。

三、带领本组成员认真参加教导处组织的教研、竞赛活动,完成本组任务,并对本组成员进行考绩。

四、带领本组成员认真组织自己的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统一本组科任老师与班主任的步调,同心协力,使本组各班建立良好的班风。

五、每周按时组织本组成员集体备课,研究教材教法解决疑问,统一教时和教学内容以及主要作业练习项目等。

六、每月组织本组成员座谈讨论本组在教学中的优点和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七、如实向学校或教导处汇报本组教育教学情况,参加各项活动,完成有关任务情况,执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八、负责保管学校配发本组办公室的财产公物,如有损害丢失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必要时负责赔偿或接受罚款。下班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

九、负责写好本组工作、活动及考试记录。建立本人工作日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务处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办事程序或规定:

按《兴华中学请假制度》执行。

私事一般不调课(请事假例外),若需要填写申请,交教务处审批。公事需凭上级部门的通知,于调课的前报教务处,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员下达调课通知给有关老师和相关班级、班主任,调课所涉及的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调。特殊情况下由教务处授权给级组长。

私事程序:教师申请——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相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公事程序: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有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遇特殊情况(如竞赛辅导、参赛等)需个别学生、个别班级及至全校停课时,老师(级组长)须报教务处(教务处报校长批准),经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老师和班级等。

程序:教师——教务处主任——校长——教务处——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教务处若安排教师代上因公事或生病教师的课,则发代课通知给代课教师。课程表规定的自习课或临时的自习课,若科任老师要求上,则须先填写代课登记表,注明代课原因,交教务处审批、备案。

程序:教务处审批——教务员安排——发代课通知给代课老师——上课。

教务员按课程安排原则进行排课,有特殊情况需照顾的教师,在排课原则许可下可以提前向教务员提出,课表制订后,不再做个人需求的调整。

学生转学(转进和转出,休学和退学)均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名,然后交班主任、级组长签字,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最后报校长审批,当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按规定由教务员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并通知班主任。对此班主任要加强责任心,防止学生流失,若有流失班主任应负一定责任。

教师查阅教务处的存档资料需经教务员同意,并由教务员帮助查阅资料,资料一般不外借,若需要,填写借条,应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复印后及时归还。

入学插班考试每学期进行,参加插班考试学生,应提前到教务处报名,并提供户口、住房和学籍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教务处组织教师阅卷、评定成绩,教务处主任将成绩上报校长最后确定录取名单。学生录取后,由教务处、年级组长分配班级,到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考试,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由备课组组织编写,收齐后交教务处印刷。教务处负责编排监考、组织考试、阅卷和统分工作。试卷一律密封装订。考试时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签名领卷。监考期间须遵守监考纪律,严格监考。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指定时间、地点组织老师集中阅卷。试卷由备课组长领出,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采取各年级自批和流水阅卷。阅卷老师负责统分登分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统计,备课组长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成绩上交教务处,统分后的试卷返给任课老师进行质量分析。成绩上交后原则上不改分,出现问题由备课组长负责。

程序:教师填写借条——电教室借出——老师(不超过两周)归还——电教室注销借条。

1、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以及体育、美术、健康、音乐教师外出进修学习活动先通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向校长建议是否派教师参加。

2、体育、美术、音乐、健康评选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由科级提名,集体讨论推选出候选人报教务处和校长审核再向上级部门推荐。

3、体育、美术、音乐、健康凡需购置器材,申请活动经费、比赛经费等,均先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教务处核实,根据需要向校长提出建议。由校长批示后与总务处共同购置,按照学校借还制度使用或开支。

4、年级小型体育竞赛活动经费,必须由年级组长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核实报校长审批。

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1、教研室由系教学副主任分管领导并共同对系主任负责。

2、教研室原则上设立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分管相关工作。

3、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其他教师负责一些具体专项工作,如实验室管理、实践教学、科研管理、资料管理等(以上工作作为系、教研室管理工作量)。

二、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1、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各种实验、实习环节;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2、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3、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和改革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或推广通用试题库和cai课件。

4、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种学术性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5、开展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同时,应经常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担任通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教研室可适当安排集体讨论重点课程内容问题,集思广益,提高讲课质量。

6、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定向和培养培训工作。

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的要求,确定教师的教学方向、教学课程和科研方向,认真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有计划地控制教师的增减,提高工作效率。

1、例会制度。

教研室原则上要求每两周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每周一次),布置落实院系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和分工本教研室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教研室活动要主题明确,解决实际问题,且注意问题的连贯性。

2、值日和工作记录制度。

教研室对各位教师要安排轮流值日,排出轮流值日表,落实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要建立值日记录本,同时做好值日的工作交接。

教研室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各项设施和资料和桌面要摆放整齐。室内电脑和相关电器要做到及时关闭,教研室钥匙不准交给其他人员。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教务科是学校教学指挥管理中心,常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是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保证,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基础。抓好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能有效的凝聚整体合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扎扎实实,持之以恒的促进学校的发展。严格教学常规管理,既优化了学校的育人环境,又包含教师良好素质的培养和形成,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素质教育才能全面实施。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发挥自己的职能,制定细则,执行制度,执行计划,明确责任,统一进度,研究教材,评教评学,开展活动,掌握信息,组织考核,使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1)教务科要及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督促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对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检查落实。

(2)各学科备课组要有详实教学进度表,教务科随机检查教学进度。

(3)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

(1)教师教案前要有教学进度表。

(2)教师备课教案要有一周的余量。新学期开学提前备好两周的课。

(3)教务科、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4)每次检查评选优秀教案25%左右。

(1)教师集体备课组活动有详细记录。

(2)教师备课电子稿期末交教务科存档。

(1)教师听课笔记中必须要有听课评语。并及时在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

(2)教务科组织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听课笔记定期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1)认真作好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2)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教学会议及活动记录。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要有(周)计划。

(3)实验后要有实验记录。

(4)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

(5)计算机室、电教室、语音室使用记录。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册及学生素质教育手册。

(2)学籍管理员每年及时做好毕业学生升学统计表。(毕业学生总数、毕业升学率、升入一本、二本、三本人数、其它升学情况)。

(3)学籍管理员每期要清理好学生转入、转出情况记录及转学证明存根。

初中学校干部管理制度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1、在校长及主管副校长的带领下,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处内全面工作,主管教务处、打字油印室、实验室、电教微机室的工作。

2、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法规、教学计划,努力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制定全校教学计划、教学常规要求,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并定期检查督促,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常规的实施。

3、初步拟定各学科教研员名单,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组织领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

4、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特长和教学水平,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每学期、学年初结合年级五人小组提出教师聘任意见,经办公会及教师评聘小组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公布。

5、深入课堂坚持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月考、期考前后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6、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期末做出工作报告。

7、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定期组织教学汇报课、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拟定以老带新方案并组织拜师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摸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8、与教研员一起研究排课,不断提高排课的科学性,编制校历、全校总课表、班级课表、第二课堂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

9、督促年级主任开展工作,具体组织管理各年级期末考试,指导命题选题、督促阅卷,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管理,组织好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工作,严格考风考纪。

10、编制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计划、搞好仪器、图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订购学生、教师的教学用书,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开辟第二课堂,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丰富学生知识。

12、指导高三毕业班工作,提出奋斗目标和指导复习计划,制定奖励办法,报校长审批,了解复习进展情况。

13、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举办学科知识竞赛及考试活动,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档案。

14、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反馈信息,改进工作。

15、对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归档,负责教学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统计及呈报工作。

16、执行有关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办公会决议。

17、负责起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文件,上报和下发。

18、教务处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分工履行主任职责相应部分,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初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由教导处、总务处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总务处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地、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所阀。

13、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4、对因无视防炎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远程教育演播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安富镇杨市小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六: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九: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教师或保卫负责人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

5、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8、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家属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煤气,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

13、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4、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15、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初中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备课组长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年级备课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本年级学科的教学质量。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学科教材和教法,贯彻执行教研组计划。

2、组织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进度计划、教研专题、进修计划、报教研组并组织实施。

3、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和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拟定出本年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备课组教师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同时进行集体备课。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共同研究:

(1)单元、章、节、课时的目的和要求;

(2)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作业或练习;

(4)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组织指导教师听课、轮听课、观摩课等活动。

5、做好学科期中、期末的复习、出题、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6、组织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认真落实本组教科研课题,以教学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8、备课组要积极探索活动课的教法、学法与考法,逐步建立并稳定本学科有特色的活动课。

9、抓好本年级活动课和研究性学习课教学,有针对性地培养学有余力、学有特长的学生,并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真正实现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初中班级纪律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依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等有关规定,遵循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穿奇装异服。在校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

2、不说粗话、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见到老师及来宾主动问好。言谈举止文明大方。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严禁无理取闹,滋事斗殴。不准向其它年级学生或其它村庄学生借钱,不准欺负女同学。

5、专心学习,勤奋读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防碍教学的活动。

6、不准旷课、迟到和早退。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导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者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

7、尊重老师,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8、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地方涂抹刻画。不损坏教室、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9、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不在教室走廊、宿舍追逐打闹、踢球、打球。

10、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1、放学时,不能随意乱跑和乱挤,在教师的管理下按顺序离校。

12、严禁私自下河(水库)游泳。严禁攀越栏杆、围墙等危险建筑物。

13、严禁私自打开教学楼内的电表箱和消防箱,不得损坏楼道内的各种标志。

14、在校就餐时,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教师的要求就餐。不得拥挤、乱窜。

15、其它方面不得违反《学生一日常规》所规定的内容。

凡违反《中学生守则》,违反《学生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处分方式。

1、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

3、警告。

4、记过。

5、留校察看。

6、勒令退学。

(二)处分相关规定:

1、无故旷课超过3天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5天的给予勒令退学;。

2、攀爬校门、学校外围的围墙和栏杆者,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处分;。

3、凡无理取闹、滋事斗殴者,一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

4、凡在学校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私自下河游泳者,一经发现则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物,首先要包赔损失,还要给予记过处分。

6、顶撞教师,扰乱上课正常秩序者,给予记过处分。

7、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报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8、每学期凡是受过通报批评和警告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a级。

9、每学期凡是受过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不能评为b级和a级。

初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xx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全体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书育人地自觉性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役使学生。

10、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与桥南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系,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2、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初中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乡(镇)领导和水电部门来局联系、汇报工作、办理公务的人员;外省、市、县来我局联系考察与水电工作有关需接待的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横向联系需接待的人员。

1、接待工作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

2、市级以上领导、县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值班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县直各部办委局、乡镇、重点项目及横向联系工作所需接待,由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接待。所有接待实行值班领导一支笔审签,总量包干,节约归公,超支不补,分年度接待费控制指标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3、对上级及县以下来客实行分类接待、按标准接待;所有接待一律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上级检查组大型接待或会议接待)当时不能结算的,事后由具体接待人员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1、上级来客接待为:省部级每桌800元,厅局级每桌700元,县处级每桌600元,接待用酒一般安排饮用本地酒、自备酒水,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分配分摊;专家、技术人员的接待相应处理。

2、县及县以下来客,来客数量和1-2名参陪人员满一桌的按400元/桌的标准安排;来客在3人以下的,办公室可根据来客的数量按每人每餐50元或200元/桌的标准(含酒水)安排。

3、局安排会议,按每人每天80元(即早餐15元,中餐30元,晚餐35元)的标准安排。

4、凡需要向来客或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赠送礼品的,必须事前请示局长或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值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统一集中采购,不得擅自安排礼品支出,非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外签字拿礼品,否则不能核销入账。

1、审批程序。来客需要接待的,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具体接待活动。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值班领导一支笔核销。各股室负责人每月到财务室结算一次,财务室原则上只对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办理接待费结算业务。对于不在城区确需接待的,由带队领导安排,随行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费用由带队领导签字后,再按机关接待核销程序处理。

2、陪客人员。一般情况下,应请分管领导出席,安排1-2人归口接待;上级领导和特殊客人需要主要领导和全体领导出面接待的,办公室主任或值班领导统筹安排。

3、所有接待一律实行现金结算,特殊情况,也应由经办人出面结算,财务股对外只结算用于会议、上级来客的定点招待费用。

4、财务股建立接待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公示。

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以(校长室、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组成的四级教研网络。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在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长期和近期教研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1、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自培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2、根据形式发展,制定学校教科研课题,并逐级落实。

3、发动全校师生员工从本校、本职工作出发,学习教育理论,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4、组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开展老中青结对子活动,并负责督促检查。

5、负责全校的教研流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研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校、县、市级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选编学校的教科研论文集。及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和教研工作交流。及时安排和及时总结本校教研工作情况。奖罚分明。

6、加强业务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身作则,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全校师生形成实事求是、崇尚学术、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校本教研风气。

初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xx市第七十七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学校一切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学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后勤安排电工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总务处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学校团委,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初中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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