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赔偿合同范文(14篇)

时间:2023-12-22 08:34:53 作者:ZS文王

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规定了合同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合同协议的签订可以有效规范合作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我觉得我们应该签订一个合同协议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

出租方(下称甲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深圳市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_________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租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_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搬迁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入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深圳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

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字_______号《拆迁许可证》。双方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协商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等级为_________,房屋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

红线内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产权部分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业仓储类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内部设施及装璜情况。

营业性用房系沿[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

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元。

3.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___元。

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4.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设施拆迁补偿费:

煤气_______________元。

独立电表_______________元。

电话_______________元。

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_元。

独立水表_______________元。

电热_______________元。

5.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房屋产权调换。

1.拆迁人提供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2.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拆迁人提供给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登记备案。

3.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二条第、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4.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

1.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确定。

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2.被拆迁人过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被拆迁人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拆迁人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款规定进行安置。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拆迁人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按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被拆迁人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第四条被拆迁人家庭的全部成员_________等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作为被拆迁人代表人,授权他在。

合同。

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各项费用,一律由被拆迁人代表人_________领取。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拆迁人自行实施拆迁的,必须具有拆迁承办人的资格;委托拆迁承办人实施拆迁的,拆迁入和拆迁承办人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3.拆迁人应当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补偿结果,接受监督。

4.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被拆迁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搬迁。

6.被拆迁人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拆迁人应当按有关规定付给搬迁补助费。

7.被拆迁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8.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的,或者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9.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10.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六条逾期安置违约责任。

拆迁人应在本协议第三条第款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被拆迁人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拆迁人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迁人,按下列约定处理:

1.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被拆迁人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拆迁人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向被拆迁人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第七条拆迁人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二条第款和附件二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_元。

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1.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2.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差价;。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拆迁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被拆迁人。

第八条拆迁人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拆迁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拆迁人按日向被拆迁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迁人:_____________被拆迁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房屋违约赔偿合同优选

根据《_合同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层,共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月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___________元整。水电费用由_________交纳,最后以表数结算。租金按___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下次交款时提前_______________天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取暖费由甲方支付,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4、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一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超过交款日__________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__________个月租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政府拆迁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__________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_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入住时:水表号____________;电表号____________;煤气表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赔偿起诉状

范本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____省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____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____省____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39;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所租赁房屋位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村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清半年或________年租金,每逾期____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年。

房屋赔偿协议合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_《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证。

第十一条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_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许可证,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十八条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证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出租单位证明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性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证书或者公告资质(格)证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_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赔偿房屋合同

各个地区、各个拆迁办的协议都是不同的,一般是预先设置好的,所以不好找到一个规范的范文的给你一个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供你参考。这样你在签房屋拆迁协议时可以对照着看看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苏州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已由苏州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制定,并经*苏省第九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2002年8月26日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p^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

第十一条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机关公*,并办理*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对拆迁*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被拆迁房屋货*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批准。市**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v^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认定。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房屋租赁许可*,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p^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条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二)非住宅房屋:货*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或者出租单位*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p^第三十四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颁发之日为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书或者公告资质(格)*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另行制定,向市^v^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房屋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村四组村民雷孝文,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渠县千佛乡中心学校,法人代表李奎,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修建学校公路堆土方,将甲方砖混结构一楼一底房屋底层两间损坏,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底层两间受损的款项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此款当场付清,房屋产权不变。

二、甲方若要求乙方将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恢复原状。乙方须无条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复甲方宅基地原状,所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给甲方。乙方仍须无条件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xxx中心学校。

法人代表:

见证人:

20xx年9月18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

补拆迁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按照甲乙双方20__年月日签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

一、补偿款。

1.甲方先将“祥瑞家园”4号楼一层东边数第四个门(78平方米)南北通透的住宅楼回迁登记给乙方,作为回迁补偿款抵押楼(因甲方当时现金紧张)。甲方在20__年10月31日前把二十万现金交给乙方,甲方将此楼收回。其他两套回迁补偿楼不变。逾期甲方未履行约定,抵押楼所有权归属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另在20__年4月26日之前将叁拾万元现金作为补偿款交予乙方,同时乙方搬家,将现有实际使用的房屋及土地面积一并交由甲方接管。

二:差额结算。

新楼房回迁面积,由于拆迁人(甲方)原因造成的涨出多余面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不交纳任何费用。少于回迁面积3平方米之外的部分,甲方按市场价每平方米2倍的价格补偿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为了约束甲方按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祥瑞家园4号楼一单元1702室,面积54平方米的住宅楼做抵押。甲方如按时办理产权证,乙方无条件还抵押楼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办理产权证,抵押楼便归乙方所有。

四、费用。

1、所有回迁楼入住费以及当年物业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处领取入住钥匙时,不交任何费用。

2、在办理回迁所有楼房的《产权证》时,所需的'税、费伍仟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多出部分皆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乙方(被拆迁人):

房屋赔偿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___,建设地点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方米。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颁发的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i)。

(2)。

(3)。

(4)。

(5)。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

乙方应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

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元;转学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___地点,___房屋,___间,___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元;。

(2)面积差价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元。

第八条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

甲方:章xx(身份证号:)。

乙方:孟xx(身份证号:)。

调解方:横沟____镇政府信访办。

因乙方加层导致该房屋承重墙体多处斜裂缝,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镇政府信访办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受损的款项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甲方今后加盖防雨层时,其瓴xx在共墙上,乙方不得阻拦。

三、甲方房屋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甲乙双方不得为此事再起纠纷和扯皮,不得上访。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调解方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调解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

甲方:(拆迁入)

乙方:(被拆迁人)

经xx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甲方在范围内拆迁,进行项目建设,需要拆迁乙方的住宅房屋,依据《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房屋位于街(路)号栋层房间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经房屋拆迁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乙方房屋成新,评估单价元/平方米,计元;上年度砖混结构住宅房屋建筑成本元/平方米,价格调整系数,价格补贴元/平方米,计元,面积补贴平方米,计元,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总计元。

二、乙方自愿选择的拆迁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元货币补偿款。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街(路)号栋单元层朝向房间,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系期房的,附产权调换房屋的`设计平面图,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部门初始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所调换房屋价格元/平方米,计元,于年月日前向方支付产权调换差价款元。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于年月目前负责办理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涉及的契税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搬家补助费元。

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按照lo元/(平方米·月)标准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3个月,计元。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乙方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个月,甲方按照元/平方米·月标准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先预付个月,计元,其余部分在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按照实际过渡期限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交给甲方,并由甲方到有关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五、本合同订立后日内乙方应迁出,并将房屋交给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各项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本合同盯立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

七、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拆迁实施单位各一份,送拆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拆迁实施单位: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

甲方:黎塘县五千乡的李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黎塘县五千乡中心学校, 法人代表黄一鸣,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修建学校公路堆土方,将甲方砖混结构一楼一底房屋底层两间损坏,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底层两间受损的款项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此款当场付清,房屋产权不变。

二、 甲方若要求乙方将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恢复原状。乙方须无条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复甲方宅基地原状,所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给甲方。乙方仍须无条件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见证人:

20xx年9月18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修建学校公路堆土方,将甲方砖混结构一楼一底房屋底层两间损坏,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底层两间受损的款项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此款当场付清,房屋产权不变。

二、甲方若要求乙方将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恢复原状。乙方须无条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复甲方宅基地原状,所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给甲方。乙方仍须无条件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村四组村民雷孝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中心学校,法人代表李奎,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修建学校公路堆土方,将甲方砖混结构一楼一底房屋底层两间损坏,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底层两间受损的款项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此款当场付清,房屋产权不变。

二、甲方若要求乙方将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恢复原状。乙方须无条件清除所填土方,恢复甲方宅基地原状,所产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给甲方。乙方仍须无条件将甲方宅基地中所填土方彻底清除。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___中心学校。

法人代表:

见证人:

20__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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