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读书心得全文完整(优秀15篇)

时间:2023-12-04 17:39:09 作者:碧墨

写读书心得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和目的,体会到作品背后的深层含义。接下来是一些读书心得范文的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所读书籍。

白鹿原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白鹿原》所揭示的不仅仅是白鹿原上的人的冥冥造化,更是对当时国家的命运的一种揣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白鹿原读书心得最新,希望大家喜欢!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陈忠实在这部四十多万字的小说开篇引用了巴尔扎克的这句话,而在读完《白鹿原》后,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此话的贴切,黄土塬上的一段历史,借这部小说充分展现。

起篇的情节是神奇甚至有些荒诞的,配角冷先生借独特诡异的治病方法、男一号白嘉轩借连娶七房女人的壮举、关键人物朱先生借游学南方的奇趣经历、故事主场景白鹿原借有关白鹿的神妙传说闪亮登场,抓人,一下子将我拉进小说。

接着,作者着力描绘的便是原上人们的生活,家庭的纷争、家族的争斗、改朝换代的动荡一一上演,人物众多,事件繁杂,各种人物的性格特征逐渐明晰,看这一段,我感觉是在观赏一幅渐渐展开的塬上风情画卷,但,作者的用意绝非如此简单,在一个个故事的推进中,他已经将小说中的人物按信仰、按人生观进行了自然的划分,同样出生在那片黄土塬上的人们,开始渐行渐远。

清廷倒台、军阀混战、民国建立、国共合作、合作破裂、两党相争、抗日卫国、解放、_,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将小说情节逐级推向高潮,故事的重点似乎也从老一代逐渐转移到新一代的已经走出白鹿原的青年身上,他们或国或共、或由共变国、或由国变共、甚至由土匪变国又变共,起伏跌宕,好不热闹,其间有情爱、有亲情、有义气、有传奇、有历险、有机缘、有命运,有的东西太多,太重,重的让我渐渐觉得托不动这32k的印本。

到了最后,这些走出黄土塬的人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回到了原上,或发达、或落魄、或存活、或死亡。白嘉轩老了独眼了、鹿子霖疯了死掉了,大剧落幕,戛然。

读完感觉这就是一部中国农村的近代史。白鹿原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统治势力的更替,农村社会由治到乱的一个过程。本来在旧封建的儒家礼教的统治下,一切似乎井然有序,但在一切太平的表相下又潜藏着各种矛盾冲突。田小娥作为妾(中华文化独有的家庭身份)倍受来自家庭的歧视和大老婆(妻)的欺辱。黑娃虽然作为忠实的长工鹿三的儿子得到东家的特殊照顾,可以和东家的儿子孝文孝武等一起去家族祠堂里读书等,但他体会到的却是各种生而不平等,东家孩子眼里很平常的零食冰糖,在他却是觉得自己没有权力享用之物。

人在欲望和道德之间苦苦挣扎,如果守住了道德或者不被人发现突破了道德底线的行径,你就是正人或君子。否则你就是千夫所指,甚或有性命之忧。这种严苛的生活、劳动准则,造就了中国绵延几千年文明的成果。中国人从出生就处在克服种种欲望的人生修炼之路上了,"存天理,灭人欲",正是中华文化的精要。在这种近乎严苛的修炼人生,构成了中国人的信仰和终极追求,不显山不露水,似乎与宗教无关,实际上中国人自觉地采用了揉合了佛道种种宗教与儒家生活哲学后的宋明理学,从求神佛不如求诸于内的改变,使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获得了从宗教束缚中的解放,走向了以生活规则为主要內容的自我约束一一一自我信仰的道路。在这条路上,社会眼光之下而不是神佛的审视,人们是充满着希望,克服着生理上心理上种种痛苦的折磨走完人生的。这就是《白鹿原》里的故事。

看长篇小说看到最后,我总会很急躁,很想快点终结阅读这本书的进程。读到后头,书前头的许多内容我其实已经不太记得,只是把书里主要的冲突化为图片和情景剧储存在记忆深处。

白灵是迷人的,她是兆海心中永远的女神和心灵深处的支柱,然而一切仿佛是注定的,年少时他们信仰相反,成熟后他们交换了信仰,仍是相反,大概这就是生活有趣的地方。很多时候你以为现在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相濡以沫的人,你付出全部心血,甚至遍体鳞伤,最后现实生活告诉你,你俩不适合彼此,有意思。

田小娥的命运,牵扯着鹿三、鹿兆谦、鹿子霖的命运;仙草和白赵氏临死也没有实现自己的心愿;白孝文是一个让人忍不住大声唾骂、很不能用世上最残酷的刑罚处死的人;鹿兆鹏胆大聪敏,有谋略有才干,他真正算得上是鹿家门里的状元,白灵看上他,眼光真好。

朱先生,白嘉轩,冷先生,真正的老一辈,但各有各自老的方向。

朱白氏大概是那个年代女性的代表人物,她的典型事例是为丈夫朱先生剃头和举行葬礼的所作所为,意想不到的冷静和大局观。朱先生观目识人,真牛!

纵观如今的生活,离书中的环境和情形相距甚远,可书中人物却跟从未与世界脱节似的,那么清晰鲜活,好像某个邻居、某个同事、某个家人甚至某个自己。

人哪……人哪……太难逃离世界……。

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之称的白鹿村为背景,细腻地反映出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其中有一段小说的主人公白嘉轩作为族长制定乡约族规的章节,细细品味,觉得这是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惊心动魄的统治争斗,也是法治的启蒙阶段。

乡约的第一条:德业相劝。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修其家;能事文兄;能教子弟;能御童仆;能敬长上;能睦亲邻;能择交友;能守廉洁;能广施惠-----凡有一善为众者,籍以为善行。

乡约的第二条:一曰酗酒斗讼;二曰行止逾违;三曰行不恭逊;四曰言不忠信;五曰造谣诋毁;六曰营私太甚。以上之过,每犯毕书于籍,三犯行罚。

乡约的第三条;礼俗相交,白鹿村村民照《乡约》做人行事,真成礼仪之帮了,全文用纸抄出来贴在墙上,凡16岁以上男人齐集学堂一字一句诵读,处罚包括跪、罚款、罚粮以及鞭抽板打,不再发生斗殴打架,村人个个和颜可鞠、文质彬彬。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村,在历尽统治阶级愚昧落后的熏陶下,能制定这样一个乡约族规,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由于中国农民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在闹交农事件的前后一年多时间,乡约的条文松弛了,村里又出现了赌窝。

推翻封建社会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建国70年来,我们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国,在社区制定文明条例、七不规范,都是约束我们言行举止的规矩。今年7月1日就要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对上海市民几十年来传统扔垃圾的颠覆和考验,我们要坚决执行的打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硬仗。

这本书中过多的渲染了封建宗族制度的权威,作者对女性人物的塑造描写和命运的安排传达出对女性的轻视,让作为二十世纪、具有独立意识的我看了觉得没法理解和认同。书中命运最好的女性就是朱先生的妻子朱三娘了,我想这大约也是作者心目中最完美的女性形象吧?不过她也只是封建社会主义男权制度下的一个附属品而已,本人并没有什么建树。

书中我最喜欢的三个角色,一个是朱先生,一个是百灵,还有一个是黑娃。这三个人物个性都非常鲜明,朱先生博学多才、德高望重,但是太过神化了。百灵聪明伶俐,敢于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时代是比较超前的了,然而木秀于林,终归还是吃亏在不谙世事、太过天真。黑娃算是个真豪杰,敢爱敢恨,可惜的是耿直终究敌不过虚伪和奸诈。至于书中其他主角,鹿兆鹏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男,对婚姻和家庭极度不负责任,所以我对他的形象大打折扣。主角白嘉轩我觉得太过自以为是,他自以为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其实终究也不过是小家子气的格局有些不识时务,所以经不起时代洪流的冲击,注定在那个大时代下是个被抛弃的落伍者。

虽然我看完这本小说觉得并不是特别欣赏,(抱歉我看书一向不注重什么奖项和评论,只重视自己最真实的感觉,我的原则是读书自由而无用,写作随心而不功利),不过我觉得这本小说的可取之处还是有两点:一是文中的故事都并非作者亲身经历,作者仅凭对文献资料的查阅,通过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精心塑造并将他们的故事串联在一起,就勾画出一幅恢宏的时代画卷,这种能力令人赞叹。二是作为集体记忆,书中描述了从清末民初到新中国成立近50年的历史,记录了那个时代人民真实的生活状态,丰富了民族和国家记忆,值得推崇。

我觉得这本小说的不足之处在于,故事主要人物结局让人扼腕叹息,导致结局以低潮收尾,让人不太满意。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相对来说,我还是更欣赏这种境界吧。

年平凡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平凡的世界》足足有三大本,我花了很久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感觉十分震撼。

说实话,这本书论文学性,也许没有另一些书籍那么浓烈,但是这本书胜在能给人一生带来极大的影响。而《平凡的世界》的作者路遥做到了。

其中,我最欣赏的人物是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他们的人生经历了太多,悲欢离合和各种苦他们都尝受过。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早就对生活不再憧憬了。但是他俩没有悲观,沉浸在负面情绪里无法自拔,反而是更加坚强的面对人生。

而小说的结尾,田晓霞因为在抗洪采访中为了解救民众而牺牲了,秀莲也患肺癌而永远离开了孙少平。孙少平却没有抑郁,孙少安也没有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好工作。

这本书,实在让我震撼,如果我是孙少平或孙少安,又岂能如此坚强?我做不到。但读罢此书,我又怎可以轻易放弃。我吃过的苦甚至不及他们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但我一直以来都在回避困难,不肯去尝试。

这本小说是路遥最为著名的书,没有之一。这本书不堆砌,更没有那些华丽的辞藻,它很真实,就是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人民的真实写照,往往在那个年代,人们更为淳朴,自然,尽管科技不发达,思想也相对落后,但人们不会想如今这样,为人处世不坦诚。

当然,也有反面案例——王满银。他好吃懒做,尽管他心地不坏,但却不懂劳动,更不会承担起一个丈夫与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过还好,他后来幡然醒悟,生活也步入正轨。

最后,说说田二。他是一个傻老头儿,经常说,世事要变了。巧了,“_”在田二死后被粉碎了。田二无疑是个悲情角色,但是,这句话,他说出来,才有意思。真的所有人欠他一个道歉。平凡的世界,的确,世界很平凡。评语:子们的评析语言虽然带着一份份浓浓的稚气,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他们心灵深处的那一份对生命感触后产生的悸动,这份感触虽然那么浅,那么淡,但它就像云雾中透出的光亮,暖暖地照映在我的身上,令我产生一种作为人民教师的自豪感。感谢我的学生!感谢文学的力量!感谢《平凡的世界》!

但愿孩子们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不是每一场人生都需要轰轰烈烈,平凡的生活照样可以与众不同。平凡的生活如酒,只要肯下功夫,稳稳淀,慢慢酿,自然能酿出美味的“百末旨”。

左宗棠传记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在国家内忧外患的日子里,左宗棠诞生在一个清苦的书香人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秀才,平日教几个学生,有些束脩收入。也有几十亩田,是那种[耕读门第"的人家。正常的年月,生活还能维持,一遇天灾人祸,就要艰难度日了。

他二十一岁中举,后来连续三试不中,使他对科举更加不感兴趣。于是,他开始了潜心研究经世致用之学。家族已经败落,只得入赘妻子周诒端的家里,以授徒为生,边授课边钻研经济、____、____事、外交、历史等,度过了几十个春秋,直到不惑之年已过。在师长、朋友的推荐下,凭借自己的精通韬略,足智多谋,进入官场。在他的后半生里,仕途春风得意,事业也达到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光辉顶点。

左宗棠适应历史潮流,以国家重臣衔令西征,不挟种族的偏。

见,并排斥抑回扬汉的陋习,公开扬言:[只分良莠、不分汉回"。对那太平乱、捻乱、回乱采取[当剿则剿、可抚则抚",毫不存有偏见。每收复一处国土,就为那里的百姓抢修,因战争而受损的房屋、道路,赠送____粮,拿养廉银救济贫民,实实在在的为民办事。他的____队纪律严明,不惊扰百姓,掠夺民财。他在____营里和战士们吃住一起,共度二十几年的____涯生活。

在进____新疆时,由于清朝官场的黑暗、____中饱私囊、国库空虚、____费紧缺,左宗棠领着____队,啃着红薯、抬着棺材到西北边疆去抗敌。在他的精心谋划,呕心沥血,克服种种困难,击败了侵略者,将新疆收复,为国家、民族立正汗马功劳。

在收复新疆过程中,左宗棠对各族同胞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很快得到广大回人、满人、蒙古人,特别是得到广大维吾尔人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使外国侵略者安集延人--阿古柏很快受到孤立了。

左宗棠能高瞻远瞩,在收复新疆之后胸怀____国内形势,一方面,立即加以苦心经营,他组织人力、物力,调动各方面积极____。而在另一方面,他又开辟河渠,提倡种棉织布、育蚕缫丝,以机器织呢、引进洋务。

同时,左宗棠又在西北地区开发资源,设书院、办义学,用自己的养廉银刊印书籍、提倡科学、发扬文化、提高____素质。他真是为官一任,造福四方。

总之他以年近古稀的高龄,在列强环伺,国力削弱的情况下,

能够挽狂澜于即倒,西出玉门关,收复新疆,建功异域边陲,他那种爱国的情____和那力排众议、一往无前的战斗精神,赢得了同时代和后世的钦敬。

设想不管任何朝代,有一两个像左宗棠这样的清官,那时,国家的千千万万____不会,在夏季酷热天气无处避暑,吃了上顿愁下顿,在冬季的刺骨寒风中受冷冻。

常言:做人学曾国藩,做官学李鸿章,做事学左宗棠。读完三人传记后,深以为然。

左宗棠出生于湖南湘阴一个秀才家庭,年青时即中举,但就此止步,三次会试落第。但他却有真才实学,常以“今亮”自居,曾自撰联:“身无半亩,心忧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

正因为左的才华,才可以举人出身,却赢得了许多高人的慧眼。首先是两江总督陶澍,一付对联引见(春殿语从容,廿载家山印心石在;大江流日夜,八州子弟翘首公归),两人结为忘年之交,进而结为儿女亲家,本站这是左腾达的关键起步。第二个是胡林翼,此人是陶澍女婿,曾国藩至友,后来官至湖北巡抚,这是左腾达的鼎力推手。第三个是林则徐,林路过湖南,专门邀请左相聚,并赠新疆军事、地理、文史等方面的资料。第四个是郭嵩焘,此人为左邻居,在危难时候挺身相助(左得罪于总兵樊燮,郭请潘祖荫上奏咸丰:“天下不可一日无湖南,湖南不可一日无左宗棠。”)第五人是曾国藩,虽然两人性情不一,屡有交恶(如联:“季子敢言高,任不在朝,隐不在山,与吾意见常相左!”“藩臣当卫国,进不能战,退不能守,问君经济有何曾?”,但曾出以公心,对左尤有提携之恩。

左军功无数,在战太平天国、灭________军之乱、平________________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旷世奇功在于收复新疆。19世纪中叶,英、俄两国争夺中亚,威胁我国西部边陲。1865年,阿古柏在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持下,率兵侵入我国新疆南部地区。1871年,________________乘机出兵占领伊犁地区。左力排李鸿章等人异议(“海防”与“塞防”之争),抬棺西征,进驻肃州(今甘肃酒泉),步步为营,稳打稳所,先平________________,再灭阿古柏,再逐沙俄,为中国保住了1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

故梁启超说左是”五百年来第一伟人“。

曾国藩说左是”当今天下第一”。

左宗棠才华横溢,年轻的时候却命途多舛,没能顺利考取功名,但是即使在那个年代,依然名声远播,不断有人来请他出山,直到四十多岁,太平天国为害一方,才不得不作为张亮基的师爷,开始走向仕途。短短几年,平定太平天国、收复新疆、镇压回民起义、捻军、越南战争,可谓是战功累累,创立福州船政局、兰州制造局,甘肃织呢局等新兴企业,在新疆开荒种地,在南京治水,可谓是政绩累累。从一介平民,变成了朝廷重臣,拥有二等恪靖侯、东阁大学士、太子太保、军机大臣、两江总督等多个头衔。这一生,贡献实在太多,在晚清混乱的年代,对内平定战乱,对外抵住侵略,在军事、农业、水利、工业等多个方面都做出重要贡献。难怪梁启超评论他为:五百年来第一伟人。

左宗棠这一生,除了自身奋斗以外,也多亏了贵人相助,贺熙龄、林则徐、郭嵩焘、张亮基、骆秉章、胡雪岩等多个高官富商都曾经帮过他,当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实在太优秀。

左宗棠最大的缺点就是为人太过于直接,自己恃才傲物,不太适合从政,更不适合在战乱的时候从政,虽然得罪了无数人,但是好在有一身的才华和功绩为他做护身符,多次逢凶化吉,也是难得,换做别人,十个脑袋都不够砍。

“左公柳”。晚年却因为清政府的软弱,跟侵略者求和,气血攻心而死。一生清廉,死后仅留下两千两白银,不像李鸿章,留下四千万两,李鸿章啊,真是对你没啥好印象了。等我看完你的传记再来评价评价你!

左宗棠,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来丧子,人生中最痛苦的三件事,全让他赶上了。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他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可敬可佩!

读过徐志频的左宗棠:帝国最后的鹰派,总是感觉少一些东西。也许是由于作者太过动感情,过分褒奖让传记的严肃性降低了几分,也许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涉及到平定回民动乱的历史过程。而这本左宗棠更加严格,认真的给我呈现了一个左宗棠的形象。

他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他不拘一格、直言不讳的性格造成了他军事上面的成功。他的视野要比同时代任何人都要开阔,他最早意识到海军、海防的重要性。战场是他的用武之地,可他不是战场的毁灭者,他是和平的'建设者,每攻占一城,他都会抚慰民心、重新建设,他尽最大的努力让人们重新回到土地上,开发、建设、和平的生活在土地上,他努力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并将它建设的更好。作为一名将军,他却有识人之能,他总是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并了解他们的才能,让他们的才能在战场上发挥到最大。同时一直坚守着儒家的教育,忠君爱国的思想根深蒂固的根植于他的内心。

引用曾国藩对他的评价“此时西陲之任,倘左君一旦舍去,无论我不能为之继,即起胡文忠于九泉亦不能为之继之。君谓之朝端无两,我以为天下第一耳!”

左宗棠具有真正伟大的灵魂。他是一个伟大的将军,一个伟大的管理者,也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在国外知之者甚少,在他自己的国家里也未享有应得的声望。倘若他的同胞能仔细研究他的生平与公祭,就能够获益匪浅。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对国人在悠久历史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而自豪。它dui古代圣贤怀有敬畏之心,且一直遵循圣贤之道。他为自己的国家呕心沥血,毫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的力量和才智。他怀有坚定的信念,深信国人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为多灾多难的祖国找出一条新的出路。

本书是我所见第一本由西方学者撰写的左宗棠传记,与国内传记有所不同。值得一读。

本书共计17章节,行文习惯与我国略有不同,各个章节在时间上有所交叉。大体还是按时间脉络进行,从左宗棠的青少年到平定太平天国起义、再到平定回乱、收复新疆。

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西方学者看待我国历史。

人物。

的视角,会相对客观。仅以左宗棠为例,1885年去世后,大清帝国都在怀念他的功绩。而辛亥革命后,作为大清的伟人,又成了新朝的罪人。尤其是对于太平天国运动性质的判断,一百多年来反复更迭,差异极大。这种情况下,左宗棠的历史形象就更多变了。

看待历史,我们是很难挣脱立场的。就平定回乱而言,对于大清,对于绝大多数大清子民,以及我们这些后人,左宗棠是做出巨大贡献的,稳固河山,居功甚伟。如果这个观点去问现在中亚东干族人(被驱逐的陕甘回民后裔),恐怕就是刽子手了。这并非是非对错造成的,只是立场不同。

关于左宗棠,在不同书评中,我写很多了。不同的传记,都有不同,甚至有矛盾的地方,就需要多加斟酌了。

中西方在表达上有不同,结合起来,各有优劣。

例如文中出现的。

“于是太平天国建都在南京——“。

学习。

和娱乐之城”。当太平军占领南京时,它的人口超过了50万。”

下,看外国的历史传记,就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湖南巡抚接到一道北京来的命令,通知他:在籍侍郎曾国藩赋闲在家,皇帝指示他协助招募和组织湖南的志愿者从军。1853年初,曾国藩着手招募和组织一支志愿军,这支部队就是后来享誉全国的“湘军”。

这里所谓的协助招募和组织湖南的志愿者从军,读起来都有点费劲,翻译成中文语境,就是团练乡勇。在熟悉历史的情况下,我们很容易理解,团练是什么,做什么。外国文学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是比中国文学要准确。许多我们认为很好理解的事情,是建立在认知基础上的。读过历史的人,知道团练是什么,那你问一个不读历史的人,团练是啥?如果按本文行为的习惯,协助招募组织志愿者从军,不能说完全准确,但是易于认知理解。

读了不少左宗棠的传记,晚清的史料。评价历史人物,不容易。民族英雄这四个字,这年头真是不好拿来使用了。前些日子,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百折不回的英雄白彦虎》。作为陕西回乱的首领,一路逃窜至中亚,居然被称之为民族英雄。

历史人物都成历史了,可惜城头变幻大王旗,这些人的身影时而高大,时而卑微。心中,总得有自己一杆秤才好。

年平凡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平凡的世界》是我在寒假里读完的。我原本以为那个高原上只有令人绝望的黄土,却没想到会有一个渺小的双水村屹立其上。

整篇故事以主角孙少平的出场展开。作者通过他的成长,逐渐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恢宏的世界。

主角孙少平的确是平凡的,他们一家与众多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人们一样,不断地与饥饿和贫穷作斗争,只为了生存下去,这是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也是无法理解的,他们把生的希望放在那块田地上,但这件事情却还要天来决定。收成的好与不好只能听天由命,他们早已习惯了上天的无情,而不是像我们一样,看到可怜的收成后。就大哭一场,然后自暴自弃。这些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平凡人,只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让自己的家庭生活的好一点,离贫穷远一点。

这平凡的一家人,虽不富裕,但却幸福,他们每个人的形象都让人铭记。少平对命运的不折不挠,少安为了家庭的不懈努力,玉厚老人为了家人和睦相处的坚持……这些人都是平常朴实的农民,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理想,也许这些理想并不远大,但正因如此,他们才构成了这黄土高原上的平凡。

孙少平在故事中从自卑变成了自信,从消极转变为积极,他能不断地追求精神上的突破,是值得肯定的。他在困境之中能战胜自我,并且重塑自我,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时,我们在遇到困难险阻时,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自我的肯定,才能冲破自我的桎梏,然后,给自我以重塑。人在贫穷之中,会被消磨掉恒心与毅力,会变得自卑和懦弱,只有不断的去拼搏,不断地与命运斗争,才不会因此沉沦下去,从而不断的提升自我。孙少平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仅正视了平凡,而且也选择了平凡。

文章名为《平凡的世界》,“平凡”这个定义也许是最让人捉摸不清的。与清晨为伴,以朝露为友的农民,可以说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是这令人绝望的黄土地上最质朴的存在,他们每天早出晚归,为了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着,也许这就是一种平凡。但更有可能的是这只是一种磨难与艰辛,是一种命运的磨砺,只有仔细品味,才能领略。也正是这样平凡的一生造就了孙少平不断追求自我突破的精神,也造就了孙少平这样一个平凡的人。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用现代人的口吻来说:这是一部神作。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也无法超越的神作。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原本不存在于文学术语中的词汇是自这样的一部神作之后才尘埃落定。拉丁美洲和西班牙语也因为这样的一部神作而更加具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神秘美感。

对于常年居住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的亚洲人或者欧洲人来说,去思考那样一片广袤土地上的寥寥人群过着怎样的日子是不太实际的探究。但《百年孤独》却给予我们一个入口,从那些奇幻莫测的巫术,印第安文化,神迹,古老习俗的藤蔓枝桠间领略一下南美人的风情和生活哲学,去了解一个存活百年的莫须有的世家在时间轮回中无法跨越的命中注定。

阅读的每一个瞬间都感到心中有风吹拂草呼啸而过的响声,足以遮蔽双耳,让你沉入到那个不大不小的马孔多镇。在几代人不断重合略有改动的姓名里努力了解他们爱憎分明的一生。这个家族里,连绵不断地是爱情的殇,出生的痛,疾病的阴影,仇恨的延续,悲惨宿命,鬼魂的萦绕以及死亡的哀鸣。

这个家族的背后是国家的动荡,政局的不安,人民的血和统治者的冷漠无情。而将家与国编织为一体的是无数的假说和臆想,是那些难以解释的神秘现象和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手卷。

故事开头那一段影响无数后人的未来过去现在的时间描述无疑已经深入人心,但结尾那冰冷而又安静的表述让读者领悟到时间终将摧毁记忆的悲哀也是那般淋漓。

读完全作我们竟然无法去憎恨或者敬爱某一个角色,因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他们之间的隔阂,就好像在博物馆里看那些被陈列的文物或者千年的古尸,你不会无动于衷,可是你无法切身懂得他们身上故事。

每一代的奥雷里亚诺都能看见鬼魂和制作小金鱼,乌尔苏拉挺过了那么多世纪也记得那坛埋在地下的陌生人的金子,姑姑和侄子总是纠缠不清,丽贝卡到死都不愿意走出那间屋子而阿妈兰妲手缠黑纱终生未嫁,何塞们去远航引来现代文明的侵略,那场被政府抹灭痕迹的屠杀终于没有任何的目击者和传诵者。

每一个人物的登场都显得突兀的自然,每一个事件的结束又是迅疾的缓慢。虽然他们的感情在书页中浩气磅礴,可他们的命运如河流经过,绵柔无声,转瞬即逝。

这样一种矛盾的张力让我看不清也记不清故事的所有细节,但能闭着眼闻到那股甜腥味,能感受蝎子爬过屋顶,蚂蚁溜进饭堂,游泳池里浸泡着牲畜的肉,长长的落地窗被晚风一再吹起。

这个家族的孤独也是人类的孤独,因为不管如何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最后不过是一堆灰烬,轻易地遗失掉。没有人可以懊恼或者挽救这种遗失。你无法与时间抗衡,你更无法与自身的记忆抗衡。

一百年的孤独,是无法的圆,周而复始,生生灭灭。

还是不要有那么一卷羊皮吧。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并不是一种固定的形态,它在不同人物身上有着不同的具体表征。

先从第一代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起吧,他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天才的孤独”,他是百年小镇马孔多的创建者,有着极强的想象力、好奇心以及求知欲。

他用家中仅有的骡子和山羊与不知从哪里来的吉普赛人换了磁石打算用于挖掘黄金,最终得到的却只有一副十五世纪锈迹斑斑的盔甲;他看到吉普赛人带来的凸透镜,想着用凸透镜的聚光原理发明一种强大的武器,甚至不惜以身试险,导致皮肤灼伤溃烂;用简单的航海仪器最终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这换来的只是妻子的狂躁暴怒,村里人也都认为布恩迪亚已经彻底疯了;后又用梅尔吉亚德斯留给他的炼金炉将家中全部金币与铜屑、铅石熔在一起,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锅恶臭的浓浆。

他始终没有知音,随着钻研的深入,他近乎痴狂,渐渐走进了自我营造的象牙塔,自说自话。最后被家人捆绑在一刻栗子树下,直至带着孤独而死,留下的是他的炼金室以及等待--的羊皮卷。

所以他的孤独,是天才对平庸的孤独,是平庸之人无法理解的天才般的孤独。天才许多的思想是深邃的、理念是超前的,像梵高,在当时几乎没有人理解自己,他们默默承受着属于自己的孤独,时间终会证明他们是对的。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第二代的奥雷连诺·布恩迪亚上校一辈子苦陷不被人理解的“权力的孤独”以及“理想幻灭的孤独”中。

《百年孤独》一书最开端就写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上校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为了“蓝色”与“白色”政治之争发动32场战争却无一成功;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却均幸免于难;他官至革命军总司令,成为最令政府恐惧的人物,愈加冷酷无情,残暴独裁。

最后他发现,他发动的战争未曾改变任何东西,世界依然跟战争前一样糟糕,甚至更糟糕,这让他恐惧,让他虚无。

身已迟暮,面对政府的不满仍欲筹措钱财、征集军队再发动新的战争,这换来的只是自己17个儿子的一夜间死亡的噩耗,他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气力与这个世界相抗,把自己锁在布恩迪亚的炼金屋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做着小金鱼,铸好,融掉,再铸好,再融掉,在无止境的重复中获得心灵的片刻宁静。

因为“他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

我们一生中也要经历各种各样的孤独,这种孤独往往只有自己才能深刻感知到。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这是一个极度孤独的故事。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它不单是一个家族传奇,也揭示了一个大陆的百年历史。从最初吉普赛人用一块钻石样的大冰块打破了他们的蒙昧,到老布恩迪亚意识到地球是圆的,到乌苏娜学会糖制小动物,到奥雷良诺学会制作小金鱼等首饰,到皮埃特罗·克列斯比为布恩迪亚家族引进的第一台自动钢琴,到尼康诺神父在当地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到奥雷连诺参加国内两党战争从此成为争议的人物,到香蕉园的建立,到铁路的通车,甚至到中国瓷器的远渡重洋,到后来的镇压工人起义,到最后一切的消亡,都不是孤立的,是与整个外部世界紧密相关的,它的名字虽叫百年孤独,但这块土地其实并不孤独,就像一位作家曾说的那样:其主要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以我的简单平淡、没有读过很多历史书籍、也不是一个喜欢政治的人,所以我能想到的比起那些深刻的书评者们一定是很肤浅。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喜欢,只是为了要重读智慧。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百年孤独》,印象最大的不是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而是近一百年来布恩迪亚家族里那一种流传已久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虽然在最后的那场飓风中消散了,可是,这种孤独感不是因也不会因为墨尔基阿德斯的预言或许是诅咒而消散,这种孤独感是发自内心的。

家族里的每个人在成熟之前都像乌苏拉说的那样很乖,可在胡子长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种变革,我认为大概是他们自己的生命到了与自己的孩提时代告别的时候就突然迷惘了。这种迷惘,来源于自己与环境与生命的关系。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没有了方向,在建立马贡多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率领着他的朋友们去寻找外面的世界,布恩迪亚上校发动的那三十二场不成气候的战争其实是为了一种高傲,奥雷良诺第二先前的花天酒地难道不是一种空虚吗,主心骨乌苏拉,谁能说他的内心不也是孤独的吗?每个人的孤独,导致最后的心理畸形,也就演变成了命运的畸形。忽然想到了余华的《活着》,福贵的家里最后那么多人都死了,可福贵却活着,磨难使得他的内心里必然有一种活着的态度,使得他即使在那么多亲人离去之后都不孤独。

小金鱼。不会让我们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其实每个人都有书中的那些人孤独的趋势,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可要不要那样的活着,像布恩迪亚家族的那些人无病而老死?答案肯定是不要的,我们的生活是现实的,有时候想得太多,会导致这种孤独的迷惘。孤独让自己把自己锁起来,自己把自己锁起来又增加了孤独感,乌苏拉不会明白,他想把自己的子孙培养成教皇的想法的关键不在于看住他,而是在于教育那种温暖,家庭的温暖,生活的美好向往,自己的人生仍是空白,可以在这张白卷上写下辉煌。这样,孤独不会持续一百年。

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上写道:这本书映射了一个大陆人民的贫穷与富足。不可否认,《百年孤独》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社会角度上来看,它的确可以称之为“拉美的圣经”,但于我而言,它只是一本“孤独”的书,仅此而已。

书中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孤独而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似乎的确如此,我们赤裸地来到这个世界,精神混沌,唯一能感知的或许只有自我和孤独,等到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归于黄土,唯一能知道的未来或许只有孤独。

小说中布恩迪亚尔族的每一个奥香里亚诺和阿尔卡蒂奥的存在好像都是为了印证这一点。他们都继承了布恩迪亚家族奇特的吸引力以及莫名的孤独,或疯狂、或执着、或暴力、或独裁。他们凭借着这股吸引力获得异性以及一切的物质和享受,仿佛这些都是武器——抵抗孤独的武器。

他们或翻越荒岭,建立新乡;或发动32场内战,屡战屡败;或欢饮达旦,暴饮暴食……但最终都失败作文/了。他们终于深陷孤独的泥沼,一切都与梅尔加德斯的预言一般无二——“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故事的最后,马孔多这个蜃景般的乌托邦,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而“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陆上第二次出现了”。

我想,马孔多早已被迷惘所笼罩,被欲望所吞噬,才会降下《圣经》中所提起的飓风,而这一次的根源,或许还在于“孤独”二字吧!人们寻求着各种方法企图消灭孤独,却最终在欲望之中迷失了自我,直至“长着猪尾巴的怪物”诞生,一切也都成了过眼云烟。

诚然,我在自以为最孤独的时候,读了这本“孤独的书”。正如马尔克斯所说,“很多人选择了向虚拟现实的魅力屈服,寄情于自我幻想,这纵然不切实际,却更能给人安慰”,但安慰终究只是安慰,孤独仍需面对,而我们能做的,不是因为它斗争,而是学会与它相处。曾听过一句话:“人生总有些黑夜只能独自通过,如果实在没有热闹,不必悲伤,无须盲目,一个人也要灿烂地穿行。”

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唯一的出口。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当我合上《百年孤独》的最后一页,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凄凉。“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当梅尔基亚德斯精准的预言变成现实,布恩迪亚家族也就此画上了句号。从兴盛到化为尘土,不过也就短短百年。几代人的努力挣扎,也摆脱不了落没的命运。

读整部作品的感觉对我而言,就象每晚听一个白胡须长者坐在神灯前,娓娓讲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昏黄的灯光,让人的心有种别样的安静。不管从美人儿蕾梅黛丝如天使般的升天,屋内已逝鬼魂的游荡还是奥雷里亚诺上校发动的战争,阿玛兰妲感情生活的波折,魔幻和现实始终交错在一起,不至于跌宕起伏,但却环环相扣,如行云流水般,没有一丝突兀和荒诞,却让人清醒。

其实,布恩迪亚家族所走过的历程,恰恰是和孤独斗争的过程。他们中有的怀抱着热切的理想,勇于尝试新鲜的事物;有的勤奋刻苦,孜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有的热情奔放,在感情上忠于自己的内心……不管是对学术的钻研,为理想的奋斗,还是纵情享乐,他们始终对生活富有着激情,但现实却没有让他们如愿,马孔多的保守、落后、灾难,一再地打击他们,使他们不得不在一次又一次梦想破灭之后,最终变得失望、苦闷,饱尝孤独的滋味。就象书中多次提及的死亡预言一样,命运之神早已将结局写在羊皮卷书上,谁也无法改变。

这又使我想起一篇文章,文章中写道,当婴儿从母亲温暖的子宫脱落的那一刻,就意味着人生来是孤独的,是独立的个体,他会有自己的轨迹。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害怕孤独,所以人们总是迫切地想要融入到社会当中,我们学习如何与人交往,学习遵守社会准则,归根到底就是想被别人所认同,这样自己的心就不再孤独。其实真正到人之将死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感慨,自己怎么样来还是怎么样去,一如既往地孤独。再辉煌的过往也会象马孔多的飓风一样,把一切都吹散,什么也没有留下。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也都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部羊皮书,许多事不必强求,该来则来,该舍即舍,虽然听起来有一点无为,但又何尝不是洞彻以后的理性呢。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傅雷家书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该书由于是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书,是写在纸上的家常话,因此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傅雷家书读书心得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之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

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其中,母亲的温柔体贴,父亲的严肃慈爱,都与生活环环相扣。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却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都说家风,家教贯穿一生,每个家庭的独特家风家教都创造了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父母亲的一言一语都在影响着自己。所有人的身上都影影淡淡的存在父母的影子。那是家风的传承啊!优秀的父母,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父爱总是无耻,伟大而又无私。

楼市迈曾这样评价《傅雷家书》:这是一部很好的艺术学徒修养的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父爱的苦心造纸,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傅雷家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傅雷以朋友的身份真诚地与儿子交流。我清晰地记得,那是傅雷在指出自己的儿子傅聪说话太直,为人处世不够圆润,说了一句这些矛盾我自己也常犯,但愿你能共勉之。傅雷与儿子进行交流对话,处于平等地位,没有居高临下的口气。从这句话中还可以看出,傅雷结合自身的感受,分析问题,更能使儿子接受建议。由此可见,傅雷在教育方面有独特的见解。

所以我认为傅雷作为父亲,他与自己的孩子相处,不能只独特教育孩子的方法,能让人虚心接受。

父爱,伟大而又无私。

父爱,热烈而又深沉。

父爱,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在儿子长大成人,留学海外之后,仍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进行悉心指导,这就是《傅雷家书》。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足以说明一个严厉尽责的父亲对儿子深厚的爱,这也许就是父爱的伟大。父亲的严厉并不代表他不慈爱,在出国留学的过程中,傅聪遇到很多挫折,但他正是因为有一个伟大的父亲,从而使他变的坚强,勇敢的战胜困难,因而获得理想的成绩。

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只是父亲不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爱罢了,父亲对孩子的爱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怪只怪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爱的眼睛。

进入初中,我接触到《傅雷家书》后,我对爸爸的爱又有深一层的理解,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教给他许多做人处世的方法,确立正确人生,引导他走向成功,我更加珍惜父爱,后悔当初埋怨爸爸。其实,并不是爸爸不爱我,而是我没有发现,因为爸爸不会表达他的爱,但他在生活中对我所做的事都体现出他对我的爱,有哪个父亲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呢?他打了我就是让我记住:要用一颗宽容之心宽容他人,容纳他人,“多在自己身上找缺点”。世界上最宽广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心灵,不要因生活的小事而斤斤计较,这样的人生是枯燥乏味的。

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就是自己的父母,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风度翩翩的少年,父母在我们身上花了无数心血,倾注了多少情与爱,交给我们多少为人处事的方法,帮助我们确立人生目标。

可怜天下父母心,檫亮你那颗明亮的眼睛去发现爱,不要失去后才后悔,既然拥有就应该好好珍惜。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父母鼓励、关心、爱的结果,所以,我们更要孝敬父母,有这美好的一切就好好珍惜,努力来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

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傅雷家书》,我被他给深深吸引到了。

这本书是傅雷夫妇与长子傅聪在其留学波兰期间的往来家信。在这本书中,底下会有插叙当时的情况和背景来更好的辅助你来阅读,还会有一些插图,傅雷先生的英文也会有翻译,可以说是很细腻了。在此书中内容简单又有趣,还给我普及了许多在音乐和成长上的知识。在他们来往的信中最醒目的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思念。文章好似在讲述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感情上的挫折,对音乐的困惑,傅雷先生的大病,对音乐的理解等等都使人感受其深。在其中,我觉得傅雷先生十分博学,他懂很多东西,也懂得把这些东西传给傅聪。例如会英文,懂音乐,有出国经验,人生的道理,而他也是一名的文学翻译家,他对傅聪不要求多才多艺,只希望他全心全意投入在音乐之中,希望在音乐上能有所深造,要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心投入的。傅雷夫妇不仅关注傅聪的音乐,更是关注他的人格,信中时时刻刻都会有父亲和母亲对他的警钟。在此书中后半部分基本为母亲写,因为父亲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但心中所挂还是傅聪。

《傅雷家书》写的都是看似日常的家常话,却是字中有真情,文中有真理,不仅在文学、艺术、哲学方面帮助傅聪答疑解惑,也帮助傅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实体现了家书中“父亲如山,母亲如水”的形象,表达了中国传统家庭“严父慈母”的主题。

合上书本,情景在脑海中浮现,傅雷夫妇的那种思念,回味无穷。

初见这本书,老实说,我是有几分嫌弃的,因为书的封面并不好看。但是在细细读完之后,便对这本书有了改观。

若是以写信的方式与家人交流生活、学习的近况,一封信可以写多长?可以写几封?傅雷一家对这样的问题有了很好的解答。因为《傅雷家书》全书皆是傅雷、妻子与儿子傅聪十余年中来往的书信。有时一封信放到书中足足有五页那么多。书信可都是手写的,十余年的书信足以出书,可见书信的长度与价值。

书信内容大多是傅雷对儿子学术与性格上的指导意见、对儿子生活及身体健康的关心、情感方面的指引,也偶有父母对儿子的感情的表达。但所有书信都表现出的共同点,就是傅雷夫妇对儿子显而易见的爱意。不论是在音乐方面的指导,性格上的建议,还是在处理感情时的提议,都可以感受到傅雷对儿子的关心与期望。傅雷对儿子说过的话,我们的父母又何尝没有对我们说过呢?父母是否曾经告诉我们自己性格中的缺点?是否曾经站在自己身边注视着自己正在完成的作业?是否曾经唠唠叨叨地对自己说要考上好的大学?而当时的傅雷,也仅是一名希望孩子成才、悉心培育孩子的普通的父亲而已。

傅聪亦没有辜负父亲对他的期望。书信中,傅雷写下的喜悦,大多是因为傅聪在国外时取得的进步、成就。而这一切,自然有傅雷的功劳。傅雷与傅聪,父子二人以书信交流的气氛之和谐,大概是每个家庭都向往的、的家庭氛围。

若我们也能够像傅聪一般,能认真地听一听父母平日唠叨的内容,反思、改正自身的不足,相信我们也一定能在未来有所成就。

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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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是一个个围城拼接而成的,长久不动的人会缺失太多,长久奔波的人会身心俱疲。只有那些善于找到城与城之间穿行的节奏的人,才会拥有无限美好的人生。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名著《围城》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城》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西游记朱紫国降妖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西游记》是我国古典文学的一座丰碑,与《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并称我国“四大名著”。

书中所描述的各路神佛,魑魅魍魉,惟妙惟肖,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瑰丽绚烂的神魔世界。

从我第一次接触《西游记》,由一本充满幽默风趣的连环画,到如今只有注解的著作,我对其所描述的故事和表达的思想有了一定的认识,不再如儿童时期单纯的喜爱看猴王脚踏凌霄,大闹天宫了。

鲁迅先生曾评价过“什麽皆有情,精魅亦同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西游记》中,九九八十一难,每个故事中风趣,幽默的故事并不只是“故事”,它反映了现实社会即作者所处时代的扭曲与缺失。

《西游记》所描述的是一个扭曲的病态的社会,对于现实社会,借用当代作家余华的话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去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一开始我是被父母逼着看,到后来我一有空就主动翻阅,它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中的“大脑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大战红孩儿”等精彩动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结吸引了我;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的阅读和父母的讲解,我还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只盯着别人的缺点看”,人无完人,要宽容别人的缺点,发挥别人的优点,通过团队合作最后才能取到“真经”。

“西天取经”四人组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们特点鲜明,各有所长:唐僧理想信念异常坚定、认准目标绝不放弃;孙悟空火眼金睛,降妖除魔本领;猪八戒性情开朗,憨态可掬;沙僧忠厚诚实,任劳任怨,遵守纪律。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他们各自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比如,唐僧顽固认死理,不分青红皂白,常常“错怪悟空”,还把他气回花果山;孙悟空脾气特别急躁,好斗暴力,一下子就“三打白骨精”,遇事总想“一棒子就解决”;猪八戒取经意志最不坚定,一遇困难就退缩,经常将“分家当散伙,回高老庄”挂在嘴边;沙僧总是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半点意见,“我听师傅的,我听大师兄的”是口头禅。

师徒四人走到一起,恰恰组成了一个非常包容而又有活力的团队,师傅把方向,大师兄冲锋开路,二师兄牵好白龙马,沙师弟埋头挑担。虽然各有缺点,但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点,取长补短,才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

联想到我们可爱的班级,是由42位拥有不同性格和脾气的小伙伴组成,同学们有的学习成绩不太好,但体育方面很突出;有的不太遵守课堂纪律,但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千万不要对别人的优点视而不见,却抓住缺点和不足紧紧不放。我们更应该对别人的优点多多点赞,对别人的缺点多多包容,这样的话,我们的班级团队一定会越来越棒,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真的非常好看。每一个章节都有许多不同的惊险冒险,让人不由自主的一页一页看下去。虽然大家都认为悟空法力高强,是最厉害的,但我却有点不以为然。他法力高强是无庸置疑的,但我认为西天取经的旅途之所以会如此有惊无险的顺利,而非悟空一人的功劳。不管怎麽说,西游记真的很好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说得一点都不错,这不,今天,我又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这是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它是文学史上一部非常经典的文学作品,是中国古典神魔小说。书中讲述了唐朝法师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唐僧带着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路上他们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度过重重危机,最后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每一回故事情节都是极为精彩而又让人回味无穷,而我觉得最生动、最令我喜爱的一回是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一回呢?这还得从这一回的故事中说起:话说,三藏师徒别了镇元子,上路去了,早见一座高山。唐僧在马上见这高山峻岭,肚中又饥又渴,便叫悟空去化斋,悟空翻个筋斗云,飞去南山摘桃子了。悟空去时,惊动了山上那妖精,那妖精想吃唐僧肉,但见有八戒和沙僧在保护着三藏,那妖就摇身变做一个妇人来戏唐僧,被悟空摘桃回来,用火眼金睛识破,并遭悟空棒打,但妖精使出解尸法的手段,真身逃脱,八戒掇弄,三藏念紧箍咒惩罚悟空;妖精又变作老婆婆,悟空再打,妖精化作元神又逃,而悟空再次受紧箍咒折磨;妖精最后变成老公公,悟空经思想斗争,决心除妖,在众神的照底下,最终打死白骨精。唐僧深恨悟空不听教诲、肆意行凶,坚决将他赶走。悟空无奈,只好回了花果山。看完这一节,在回味故事的同时,我不禁深深地陷入了沉思:当今社会,又很多的人由于一时的疏忽而导致自己陷入了上当受骗的深渊。如:网上诈骗、广告诈骗或街道说骗等等。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可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呢?我想,除了他们没有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不懂得识别好坏,善恶不分,就会导致这种被骗结果外,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比如,有人贪小便宜,有人太过于轻信他人,也有人黑白不分。我喜欢这一回的原因不单是因为羡慕孙悟空神通广大,屡屡战胜对手,虽然多次重复呈示假象,欺骗对手以售其奸但最终还是邪不压正。更因为它教会了我在生活中像孙悟空,睁开一双“火眼金睛”,看清是非,识破假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而不能像肉眼凡胎的三藏和八戒那样,一次又一次的受骗上当。

是的,书中有许许多多、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们去领略,只有我们多读书,结合生活经验,一定会有很多的收获!

四大名著,众人皆知。可是,在四大名著中,我却比较偏爱《西游记》。书中那善良的唐僧、憨厚老实的沙僧、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忠心耿耿的白龙马深深地吸引着我。可我最想说说唐僧。

唐僧是和尚出身,本性善良,可他却不明白,正是因为他太善良了,才使善良蒙蔽了他的双眼。他每次被抓,何不是因为他的善良,才放松警惕,一次又一次地被妖怪抓去?而他那大弟子--孙悟空还不是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救回来?可是,他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就拿三打白骨精那次来说吧,孙悟空来说吧,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一次又一次地把白骨精化作的姑娘、老婆婆和老爷爷给打死了。可唐僧却责骂他,不相信那是妖怪变的,把他赶走了。最终,孙悟空在观音的帮忙下,回到了师傅身边。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对唐僧说:“唐僧啊唐僧,你虽然有有着三个徒弟的保护,你虽然很善良,但,你也应当明白孙悟空是为了你好,要相信他呀!还有,你也不应当放松警惕,随意相信妖怪!在现代,有多少小孩因为天真善良、轻信别人的话而被拐卖?我郑重向大家呼吁:要以唐僧的事例引以为鉴,千万别学他!”

《小妇人》读书心得字,小妇人读书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大全(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今天看了《小妇人》,最深的感受就是幸福就这么简单!

幸福是亲情、友情、健康、劳动、心灵的宁静。当它存在的时候,人们只觉得正常,但如果失去了,可能会发现它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平凡,伟大!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想读一读,躺在床上,拿在手里直到睡着……醒来的时候,书还在身边。这就是我想要的。这是我第一部这么喜欢看的书。之所以喜欢,是因为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成长过程。在书中,我可以忘记烦恼,像个孩子一样把一切都抛在脑后。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路易莎梅奥尔科特。这本书可以看做是一个家庭的传记,但不是关于成年人的挣扎,而是关于孩子的成长,以及他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韧,从渴望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这本书充满了活泼泼溅,天真无邪,纯洁,勇气和对年轻人未来的理想。他们真的很感人。

学习如何为孩子树立榜样。

起初,每个小女孩都有自己的虚荣心,但经过许多事件后,她们逐渐长大。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中楼阁和自己的小心愿。在他们看来,家是他们成长的地方,是神圣的避难所。他们会认真聆听母亲的教诲,用灵巧的双手和聪明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游戏,既有创意,又能美化心灵。

有人说四姐妹的成长似乎是首富的一首有趣的。

教育。

诗。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乏味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伟大的人类情感、友谊和爱情。似乎在四姐妹眼里,和亲人以及永远爱他们的人生活在一起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的确,在我看来,这也是我最大的幸福。

的带领下,逐渐告别了稚气和成熟。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为了一群可以肩负生活重担的“小女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在我心目中坚强而微笑,提醒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从他们身上,我觉得我应该学会坚强,学会懂得知足,珍惜我所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他们有多可贵。把每一次离别都当成一次告别,真心对待别人。就像这句话:“不要因为流星划过而哭泣,否则你会再次错过”。我们应该仔细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永远对未来充满希望,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独立、坚强、上进的人。成为真正的“小女人”。

年度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长袜子皮皮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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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

学习。

心得。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读书。

最近我看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小姑娘皮皮很乐观、坚强。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的爸爸曾经是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她的爸爸被卷进海里,失踪了。可皮皮坚信她的妈妈成了天使,爸爸去很远的地方做了黑人国王,总有一天会来接她去做黑人公主的。

皮皮没有上学,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她很独立,能够生活自理。她和一匹马,还有一只叫尼尔松的猴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皮皮力大超人而且勇敢,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吧鲨鱼抛到远处。皮皮友善、有爱心。她和周围的小朋友一起玩,跟他们交朋友。她还从商店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孩子们吃。

读了这本书,我从皮皮身上学到了善良、坚强、独立、不依赖别人。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书里描写了皮皮探险的过程,做事的过程……直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皮皮是一个女孩,但是他却力大无穷。她满脸雀斑,但是他非常喜欢自己。又细又长的大腿上穿着又大又长的袜子,一直是棕的、另一只是黑的。他穿着大大的鞋子,正好比他的鞋子大一倍,所以就叫她长袜子皮皮。皮皮出生在他爸爸的船上,当她哭得很厉害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敢靠近他。他爸爸被海上的风暴卷走失踪了,而皮皮的妈妈在生皮皮的时候就死了。皮皮相信爸爸已经成了黑人国王,而妈妈已经变成了天使在天上看他。后来他住进了维拉。维洛古拉,还有一只小猴子在陪伴着他,小猴子名叫尼尔松先生,它蓝裤黄袄,还带着一顶大草帽,是皮皮最要好的朋友。皮皮还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尼卡,另一个叫杜米。

这几个朋友都给他带来了快乐!皮皮捡过破烂,和人打过架、和警察叔叔玩过游戏、为自己过生日……皮皮是一个坚强勇敢又十分聪明的女孩子,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有趣,是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在94岁的高龄写成的。

这本书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第一面,不管怎样,都要把它展现出来。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

母亲。

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学生读书的心得感悟全文完整

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珍藏,它包罗万象,使一些读者不禁被它深深的吸引。经过这一个月的读书,我觉得我也深陷其中。

“铃铃……”下课铃一响,教室中便走了大部分人,有的上厕所,有的背书,还得去找宏哥问题。留在教室的同学除了一些作业没有做完正在写作业的,剩下的基本上都人手捧一本书,细细的翻阅。有的正襟危坐,有的目不转睛,还有的拿着荧光笔勾画。我也捧起了一本三体细细的阅读,读着读着,我自己仿佛成了王淼,带着“v领具”,在三体的世界中遨游,又仿佛成了叶成洁,打击着键盘,希望能让外星的生命再次听到地球的声音。还仿佛成了老史在接到汪淼信息后的惊讶,浮于言表。

时间总是过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十分钟,转瞬即逝,上课铃响了,同学们涌入了教室,我也只好收拾好书本,期待下一节课间的阅读。

一本书总是不能承受我的轮番轰炸,接着便是这个月的第二本,《解忧杂货铺》。在这本书中,我又仿佛成为了“月兔”,用圆圆的字体向多年后的翔太等人,诉说着自己的身世。又仿佛成了松冈克朗,在轻哼着未来经典的《重生》。还仿佛成了贵之,看自己的父亲浪矢,一字一顿地为人们解忧。

也许读书就是这样,珍惜时间,在一段时间中细细阅读,把自己带入书中,获得别样的感悟。

季羡林说过“如果读书也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人的智慧。人之所以能进步,靠的就是能读书的本领。”是呀,我觉得我的嗜好便是读书。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丰富了我的。

知识。

开阔了我的视野给予我人生的启迪。与书相伴的日子人生就会有大不同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书是我无穷的财富使我走向光明的未来更是我孤单的时候最好的朋友。

书,是我永远的朋友,也是我快乐的源泉,正是因为它,把我引向光明前途的道路!

年科技发展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科技发展读书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科技发展读书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科技发展读书心得(通用10篇)】,供你选择借鉴。

从古到今,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和发现,正是这些发明和发现,促进了科技发展,也改变着我们一点一滴的生活。今天通过和爸爸妈妈的聊天,使我对科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吃完饭,爸爸打开电视,我们看到电视屏幕上出现了一幅农民伯伯开着收割机,开心地收割麦子的画面。画面上,收割机收麦的速度非常快,这边收割麦穗,那边就出来麦粒。看到农民伯伯乐呵呵的样子,他一定在想:有了这么发达的科技,今年的庄稼指定又是大丰收呢!

珍惜现在的生活呀!”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科技改变生活,科技使许多不可能变为可能。在以前,要去世界各地游玩是很困难的。可现在人们制造了高速列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今晚在上海,明天早晨可能就在香港的大街上了。人类利用宇宙飞船登上月球,使“嫦娥奔月”神话变为现实。著名哲学家罗素曾说过:“归根到底,是科学让我们这个时代不同于以往的时代!”总之,科技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科技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科技,使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科技,能极大地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今天通过和爸爸妈妈的谈话,让我深刻地明白了:科技改变生活!要很好地利用科技,发展科技!要从小就好好学习,养成爱科学、实践科学的好习惯,长大以后让科学造福全人类,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最近这几年,大家觉得天气一下子就变热了,原本凉爽的秋天现在几乎要到10月下旬才开始,8月份最热的天居然达到了40度以上。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人类自己惹的祸。

导致全球变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是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工业化大量使用矿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种温室气体。由于这些温室气体对来自太阳辐射的短波具有高度的透过性,而对地球反射出来的长波辐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也就是常说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

全球变暖将给地球和人类带来复杂的潜在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例如随着温度的升高,副极地地区也许将更适合人类居住;在适当的条件下,较高的二氧化碳浓度能够促进光合作用,从而使植物具有更高的固碳速率,导致植物生长的增加,即二氧化碳的增产效应,这是全球变暖的正面影响。但是与正面影响相比,全球变暖对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将更为巨大和深远。

主要危害有以下几条:

(1)低地被淹:(2)海岸被冲蚀(3)地表水和地下水盐分增加,影响城市供水(4)地下水位升高。全球变暖对人类有很大危害,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首先是人类要树立环保意识,在没有这种意识的前提下做什么都是无用的。

第一,根据全球气候变暖来看主要是臭氧层空洞所造成的,那么人类就应该减少使用破坏臭氧层的化学物品。

第二,就是多植树造林、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让自然的天平更加倾向大自然。

第三,减少使用污染环境的燃料,提倡使用绿色燃料,例如酒精汽油等。

一位农民为了致富改种了很大一片枣树林,天天精心护养,全家人都指望这片枣树给他们带来财富,终于盼到要收获的季节,可令人迷惑的是枣树的花谢了之后并未结果,反而变成光秃秃的枯枝,这让这户农民很是伤心,望着一片片败叶残枝,一家人都忍不住抹眼泪,却又无可奈何。

当时正逢科技下乡,很多专家都来帮助农民,传授科学技术,用科技发家致富。这位农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请专家去他家的枣园看看枣树的问题,一到枣园,就看见农民的家人正在向枣树喷农药,便上前问原因,他说枣树上的飞虫,要用农药杀虫。专家看看枣树,马上阻止说:现在正是枣树花期,不能喷农药的,那样会烧死花枝头,当然就不会结果了。农民依然半信半疑,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便抱着怀疑的态度按专家说的又培育了一年,出乎农民的意料,枣树当年就收获颇丰,从只有一千斤的总产量猛地蹿到了二十五万斤,让那农民又惊喜又佩服:原来科技发明了农药,使用农药也还要科技。

科学技术真的有那么神奇吗?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以前农民靠天吃饭,种植庄稼、树木全凭自己的经验,但病虫害还是经常让他们损失惨重。科技的进步让人们发明了农药,用来消灭病虫害,农民们有了保护庄稼的宝贝,发家致富可就快多了,但农药使用起来也需要科技的帮忙——使用不当便会造成类似的灾害,给农民带来了不幸的后果。由此看来,科学技术的确是发家致富的金钥匙。无数的事实证明,只有相信科学,掌握技术,致富方有保障。

科学技术实在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金秋十月,又一次迎来了祖国妈妈的生日,举国同庆,我们趁着这个假期来到了淮南。

淮南盛产煤矿,是一座名符其实的“煤都”。淮南煤矿资源的丰富程度,令人难以想象。听说最多的时候,淮南有四十多个火车站,大多都是用来运煤的,所以大马路上都是铁轨。后来很多小火车站被撤去,铁轨也变得少之又少,能见到它们也是一种幸运。

淮南这些历史悠久的老火车和老铁轨,见证了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也见证了祖国的蜕变,谢谢你们对祖国做出的贡献,我爱你们!

十一月是我校的科技活动月。在这个月中,同学们每人都做了一件精制的作品,参加学校举办的科技展览会。

星期五下午,展览会正式开幕了。一走进展览室,我就被那一件件小巧玲珑,形彩各异的展品吸引住了。

我先来到六年级展区,这里的展品各式各样,其中最引注目的是一个漂亮的“天鹅湖”。这时,只见讲解员把放在“天鹅”底部的磁铁来回移动,“天鹅”就慢慢地“游”起来,那可爱的姿态,吸引了许多同学。旁边的一个同学告诉我,天鹅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还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之呢!

按下去是五年级展区,摆在桌上的一件件小作品都非常有趣,特别是那个小机器人,眼睛一闪一闪的,非常逗人喜爱。一个同学介绍说:

“这个会动的机器人,只是一个少年儿童的科技制作,真的机器人不但会说话,而且还会帮助人们干好多事。比如说:做饭、买菜、洗衣服……我想:我长大了一定要做一个会开飞机的机器人,让它带我到月宫去搞科学实验。

下面就是我们四年级展区了,我看到自己的晴雨计也摆在桌上,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忽然,我看见在旁边摆着一架小钢琴,心想:科技作品都是自己做的,买架儿童钢琴摆上算什么。仔细一看,原来也是同学们自己做的。我便自言自语地说:

“做得可真好,把我都唬住了。”只见这小钢琴全身油亮油亮的,漆黑的琴键,用手一按就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后来,我们又参观了一、二、三年级的展品。这里的展览品有会飞的,会跑的,能下水的,这些小制作都非常有趣。

听老师说,以后还要举办这样的展览会,我真盼望下次科技展览会赶快到来。

转眼间,人类社会已经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惊叹的“多元”社会。它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让生活中处处充满了现代科技的气息,比如: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机、电子计步器、学习机等;就连小朋友的玩具都功能各异:可以一分为三的陀螺、可以手动加速的陀螺、用手抓住都不会停止旋转的爆旋悠悠球。

科技造福了全人类,也使我们的地球变得更加美丽!

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吃饭,外公望着我给他盛来的香甜可口的米饭,不禁感叹道:“现代科技多么发达呀!你们一定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生活。我们那时,每天能喝到一碗稀粥就满足了,吃树皮树叶的都有呢!现在的稻谷和各种蔬菜、瓜果都种在大棚里,不分春夏秋冬,随时随地都可以吃到营养价值高的食品。”

妈妈也很赞同外公的看法,连忙点头说:“是呀,我们小时候虽然比你外公那时生活条件要好些,但如果饿了,哪还有什么营养食品吃呀,冷干饭泡开水就是我们最喜欢的了。哪比得上现在喝的牛奶都经过了高温灭菌,包装也用的是无菌的。我们当时想喝都喝不着呢!”听了外公和妈妈的一番话后,我也学着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观察世界,体味生活。

那次,我去爸爸上班的地方――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参观。

一走进大厅,琳琅满目的商品让我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突然,非洲进口水果展销区吸引了我,也让很多人驻足留连。其中刺角瓜很有意思,外表长得像只金黄色的刺猬,可是果肉却异常细腻、鲜美。还有黄金果,又名五指茄,茄子形的身子下长着五个大“手指”,令我感到惊奇不已。

最让我难忘的是我精心挑选的袖珍南瓜――非洲太阳果。口感面甜,还可以在中间加入冰糖、蜂蜜炖来食用。真是吃到嘴中,甜在心里。擦一擦我那流口水的馋嘴,仿佛自己来到了非洲,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大发展!

同学们,我们在享受科技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要争做科技小能手,好好学习,善于发现和创造,将来为科技的进步,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历史的车轮正向前飞速的滚动着.先进的科技造就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

时代的发展,无数先哲为我们所留下的智慧、真理和人们不断的探索发现,创新,人类的步伐正大步地向前跨进!

汽车。

的发明无疑大大方便了我们的出行,带来许多便利.航空、轮渡、火车等等事业的日益壮大;农业上的惊人成就;家庭居室里的用品和机器不断人性化,还有许多发明都为我们的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电脑更是一项跨世纪的创造,我们生活离不开它,也越来越依赖它.电脑能轻而易举地帮我们完成操控许多东西,能够精准的计算出我们想要的数据,达到我们出于多方面的需求……人类无穷无尽求知的欲望,是带动着我们毫无畏惧地面向一切谜团.将视野放向那遥远不可知的宇宙,将心灵放在无尽的未知上.

上天赐予我们这一片家园,是要我们去守护他.科学技术的发展创造,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美好,同时要我们用自己的科技去保护自己的家园,让它变得辉煌灿烂,成为宇宙中一颗闪亮的明星!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使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

以前,人们想念远方的亲人、或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情,想要和远在他乡的亲人联系,一般都是写信,既费时又费力。如今,高科技的电子产品——电脑已不知不觉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只要用手轻轻一点鼠标,远在万里之遥的朋友就可以在瞬间收到你发去的电子邮件;或者还可以视频聊天,通过面对面的接触,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进了彼此的感情。

网络还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人们在网络世界尽情地遨游!舒舒服服地坐在电脑前,一边欣赏着美妙的音乐,一边悠闲地按动着鼠标,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回你所需要的物品。在淘宝网上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而且价格比实体店便宜,真是物美价廉!

以前,飘洋越海去国外,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如今,这个梦已成为现实。高科技的交通工具——飞机的出现,载着人们畅畅快快地周游世界!坐车、坐船需要几天几夜的路程,飞机几个小时就能轻松到达。坐飞机,不仅旅途舒适,而且还为人们节约了许多宝贵的时间,真是一举多得!

科技还使医疗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许多以前不能医治的疾病,现在大多都有了治疗的方法,减缓了病人的痛苦,挽救了大量生命垂危的病人。现在发达的医疗技术,使那些生活在黑暗世界的人重见光明,真是庆幸!

是科技,改变了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如此精彩!

一个周末,我在家中写作业,随着一阵轰隆隆的声音,门铃响了,我心想:“现在还是上午,不可能是父母,难道是小偷?不对,小偷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那到底是谁啊?”

我越想越可怕,最终,我鼓起了勇气朝门走去,我看了看猫眼,可门外却什么也没有,我开了门,却看见一个矮矮的头上长着触角,看起来傻傻的怪物。紧接着往下看,我看见了一个类似飞盘一样的东西。突然,它说话了:“你好,我来自火星。你们这儿的科技也太差劲了吧!在我们那儿,什么都有,想和别人联系只需要动动触角,发射无线光波就可以对话了。再看看你们,到现在还用手机,真是太低级了吧!”我吓了一大跳,今天我竟然见到外星人了。我被吓得目瞪口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后来,我发现,每个外星人手上都戴着个手环,“它”什么都能干,如果要清洁,直接开启清洁模式就可以了。在它们那,我们的老人机等于它们的“苹果10”。由此可见,我们的科技相当落后。外星人又说:“所以,我决定帮你们把科技发展起来!”我带领着他来到了实验室,科学家们一见这位从宇宙来的客人,立刻兴奋起来,他们议论纷纷:“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外星人啊!看来,地球科技将十分发达了!”他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通过外星人的帮助,他们决定把公路建筑成三层,第一层是小孩们走路的地方。从此,孩子们欢声笑语的声音将无处不在。第二层是汽车开的路。从此以后,人们将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每辆车子将永远保持一定距离,让人们永远平平安安。第三层是火车,动车和装货的车。所以,世界上的汽车永远也不会与装货的火车装在一起。

接着,他们又让贫穷的人们住上了高楼大厦,让贫穷的人们上得了学,改变他们的命运。

外星人走后,生活依旧按部就班的继续着。外星人走之前留了一句话:“要用自己的汗水提升以后的科技。”从此,地球的科技越来越发达!

踏着科技的步伐,带着欢快的脚步,迈进我们的校园。今天的校园好热闹,科技展板、“鸡蛋保护器”、纸飞机等等精彩活动谱写了一届诗一般美妙的“科技节”!

着什么。“预备——”裁判叫到。三位同学连忙做好准备。“嘟——”哨子吹响了。三位同学撒手便仍。几秒后,三个鸡蛋保护器着地了。助手们便抱着三个鸡蛋保护器来到检查官面前。检察官拿起戴恺铖的保护器,三下五除二便拆掉了“外装”,结果一看——唉,鸡蛋液流出来了。戴恺铖——失败!接着便是拆靖靖的保护器了。打开了一层,接着拆,结果拆了四五层,依然没见到鸡蛋。这下可把我们给逗笑了。我问靖靖:“拜托,我说你都不累吗?”靖靖腼腆的笑了笑。终于看到鸡蛋了,原以为是百分百的成功,可出乎意料的是,鸡蛋碎了!包了那么多层,怎么还是碎了啊?!最后该拆銮娴的了。我们对銮娴报以百分百的成功希望,可是,还是失败了。我疑惑不解:“在前几天实验的时候,不还是好好的吗?怎么现在就……”我便去问銮娴。銮娴说:“一定是装进去的鸡蛋本身就是碎的!”这——真倒霉!我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给温曼和高翔。几分钟过后,到了检查的时候。怀着紧张的心情,看着检察官打开保护器——啊!鸡蛋好好的!再看林高翔的——碎了!我们班4碎1好,温曼,你太了不起了!

除了“鸡蛋保护器”,科学。

知识。

竞赛、纸飞机、科技展板也十分精彩!尤其是那科学知识竞赛,我们班夺得了第一的桂冠!

这“科技节”给我们带来久违的一笑!“科技节”——让我神采飞扬!

年论语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论语》是古代大名鼎鼎的儒家经典。在古代,这可是每个做学问的人都必读的一本书哦!这本书里编录了孔子和弟子的言行,还有一些关于孔子及其弟子的小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优秀论语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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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于丹论语心得》之前,我是怀着走形式应付的心情。没想到开卷有益,越看越想看,这本书仿佛有一种魔力引人入胜,所以我也就下决心要读好这本书。于是手捧该书,我都觉得自己好像高大了许多,仿佛自己变得有学问了。读后虽不能大彻大悟,但感触颇深,给人一种心灵的触动,心中顿生一份感悟。

感悟之一,比如:“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这是于丹给我们讲述《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一种遗憾,如果被放得很大很大,放大后的遗憾,将使你错过弥补遗憾的最好时机。承认现实的不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到的是一种审视、明辨的能力,是宽容、不为己堪的态度。选择一个朋友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而能够选择什么样的朋友,先要看自己配交什么样的朋友,自己站在一个什么样的人生坐标上,只有明确了自己的修养,才是交到好朋友的前提。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他是一个循循诱导的老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朋友,它是一个映射着我们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优秀论语读书心得篇2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

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父没,观其行;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

”等。即孔子说;

“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

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

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

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

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

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心得。

印象中,自己以前从没有完整地读过《论语》,所幸多少知道里面的一些传世名句。这次寒假,利用学校开展“同读一本书”的活动机会,我才能静下心来系统地读了一遍《论语》。语录体的《论语》文字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内容包罗万象。除了记载伦理、教育、政治、文学、哲学、艺术这些大的方面之外,还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中不乏闪烁智慧、蕴含精深思想的语句。所以,它不愧为儒家学派最重要的经典著作,至于“《论语》之在中国,犹如《圣经》之在西方”、“半部《论语》治天下”等相关赞誉,并非没有根据。

一个自强不息,处于乱世而不放弃追求,用自己的心血和生命来殉人生的理想的教育家、思想家。他的言行广阔地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因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得以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孔子思想和儒家学说与人类文化长河中的其他现象一样,虽历经沧桑,却总是生命之树常青,不断创造着人类文化的奇迹。所有的一切,皆得益于多才多艺的孔子扎根于民族文化又立足于个人所创造出来的大智慧。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政者,正也……啊,太多了,不胜枚举。于是乎,对孔子及其弟子又多了几份敬仰之情。

“在其位,谋其政”。身为教师,读《论语》过程中我最感兴趣、最为关注的,自然是孔子在教育方面的理论和实践。事实上,孔子在教育方面的成就也最为辉煌。从教育的视角来理解《论语》,我们就会领悟到孔子智慧中的个体价值,以及孔子尊重个体、弘扬主体,最大限度实现个体社会价值的良好愿望。

言语;

政事;

文学。而置德行于诸科之上。孔子认为要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就需要提高个体的修养,不断完善自我,以达“仁”的境界。从“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个关于仁的重要定义来看,孔子显然是把“学会做人”即德育放在基础或首要的地位来强调的。记得陶行知先生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他的这种教育理念,和孔子提出的“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前后相隔两千多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教育的首要目标,不断提高学生的修养与品德。把德育放在首位,这种教育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所以,我们也要牢记教育的使命,努力培养当今社会主义需要的人才,重视学生的品德教育。毕竟,智育不好出的是次品,而德育不好出的则是危险品。

孔子主张,教育对象“有教无类”。即不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华夏与狄夷都可以接受教育。在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末期和把狄夷看作非我族类的“豺狼”的时代,孔子能对教育对象有如此认识,并能在实践中始终以此作为办学方针,无疑需要极大的革命勇气与魄力,值得后人钦佩。由于孔子教学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故此,相传他门下的学生竟达三千人之多。

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也就是说对于中等才智以上的人,可以和他谈论高深的道理;

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孔子还重视诱导式的启发教育,不要求学生死读书,而贵在触类旁通,即所谓“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孔子特别强调“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即:不到他苦苦思索而想不通时,我不去启发他,不到他想讲而讲不明白时,我不去开导他。举一个道理而他不能类推出三个道理,我就不再教诲他了。孔子还强调在实行启发诱导的基础上,注意循序渐进,“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论语·子罕》这种使学生竭力钻研,“欲罢不能”的情状,正是对循循善诱启发教育的写照,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再来看看孔子的切磋讨论、教学相长。子贡请教孔子说:“穷而无诌,富而无骄,何如?”孔子说:“可也。未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也。”子贡于是说:“《诗经》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子说:“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学而》由此可见,孔子与他的弟子们在教学上是互相启发、取长补短的。孔子认为只有师生之间互相启发,才是最好的教学方法。反过来,颜回在孔子面前从来不提相反意思,孔子就批评说:“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孔子提倡“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认为求学者要有强烈的主体精神和求学要求。孔子还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论语·公冶长》,这是以强烈的求知进学精神启迪学生。

因材施教,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循循善诱、循序渐进,教学相长……凡此种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无不给我们带来启迪和思考,它们至今仍在我国甚至世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中发挥作用。可以说,孔子在政治上虽然没有达到他的目的,但在文化教育上却是成绩卓著的。正因为他将毕生精力贡献给了教育事业,所以他对后世的教育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教育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

读《论语》,老师们请多关注孔子作为“教师”形象出现的精彩言论。可以说,孔子是中国历史上教师的典范,他所体现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学精神,已成为中国教师的优良传统。他是一个“以德服人”的教育家,其教育思想对于社会和个体人生都具有无限的价值和意义。当然,孔子的教育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历史的属性,但辩证地、客观地分析评价其价值和内涵,发挥其合理的、普遍性的价值意义,对于现代教育的发展以及教学思路的开拓必将具有积极的意义。

读《论语别裁》“孔门文武事功的二子”和“盖棺成定论”这两章节,首先感觉其中有一个内在的联系,重于行。“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这里面,南先生解释说古人的文章,包括美好的言语、思想、行为、举动、待人、处世等表之于外的都叫做文章。这部分是入世的言行举止,为人处世,可见孔子在这方面讲的比较多,对学生们在这方面的教育也多。

那么,第二段“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重点也在“行”字,一方面这跟子路的性格为人有关,重然诺,说到的就要做到,另一方面,也跟孔门的教育有关,非常踏实,着重点就在生活的处处在在,落实在行为的点点滴滴。这一点从颜回的“不二过”也能窥见一斑。子路临命终时,端正从容。所学真真正正做到了,令人敬佩。

接下来一段提到了孔文子的谥号,我特意查了一下谥法的解释:谥者,行之迹也。是用来记录一个人(尤其是有影响力的权贵之人)一生的行为轨迹。一两个字基本上可以看出这个人一生中所走过的道路,留下的痕迹,是善,是恶,是有功,是有过?可见,中国文化谥法的精神在这里。

这让我想起来之前看的吕松涛先生回忆南先生的视频中,南先生不断的追问他“这一辈子到底要做什么事?”,那个片段直击心灵,让我无比感动,也带给我无限的力量。

这是我们每个人最终都会面临的生命的叩问!

在这个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东西,莫过于书本了。一本好书能改变人的一生,让一个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从忧伤走向快乐,从灰心失意走向奋发图强。《论语》便是人类文化遗产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在人类过去的2500多年中,世界人们读得最多最熟的书恐怕就是《论语》了。而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于丹教授《论语心得》以华贵而朴质面貌,展现于世人眼前。而这本书,也成为了我爱不释手的珍宝。

《论语》这部书,教给我们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做人的规矩、道理,这些办法通过于丹的白语化,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

和思想精华,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多年。《论语》的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溶化于人的内心,天、地、人就会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就变得无比强大。即使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中国人也常会说,天时、地利、人和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这是不是《论语》的思想精华对我们现代人的启发呢?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说更近了,也可说更远了,但无论如何,人际关系是每一个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论语》告诫我们,无论对朋友还是对领导,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掌握好亲疏的分寸。君子之道这一讲对我也感触颇深。孔夫子在。

教育。

他的弟子时,常以小人和君子之分来明辨是非。“君子”是孔夫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就是说君子胸怀平坦开阔,但是小人却经常忧愁恐惧。即便是今天,人们还是希望自己能做君子而不做小人。

交友之道,于丹教授告诉我们,《论语》中对交友有非常明确的标准,说人的朋友,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好朋友有三种,坏朋友也有三种。什么叫益友呢?叫友直,友谅,友多闻。直是直率坦率,谅是宽容原谅,多闻是博学多才,这三种是好朋友。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人的社会环境中朋友是相当重要的。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是我们最好的环境,你从他的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也就是说交什么样的朋友,你也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通过于丹教授的精彩讲解,自己感觉有很多收获。但是真正对论语的了解以及它与现代人的联系,还得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和不断感受真正的化为己有,寻找到活的真谛与快乐。

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中,没有寻章摘句,没有引经据典,没有从教条到教条、从书本到书本的搬家,一切都娓娓道来,将孔子从圣人的高位复原到脚踏实地的师长,将圣贤经典点化为隽永心语,不故作高深,不矫情卖弄,如同《论语》中孔子面对席前的子弟,循循善诱,建立心灵的智慧,传递着温柔的思想力量。于是,圣人不再遥远,经典不再尘封,现实也就少了几许迷茫。

的境界。”或许,正是因为有了这种高雅的境界,才使得她对《论语》有了如此的感悟,写出了这样一本影响无数人的好书。如同春雨一般,滋润人们的心灵,悄然无声。

易中天曾说:学习是谋生,读书是谋心。看来,人生在世,无需为谋生而一生学习,却需为谋心而终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倘若读书甚少,必将是终身的遗憾!

年读书心得,读书好处全文完整

我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从那时起,我就真正地爱上了读书。

什么书读了对我们有益,什么书读了对我们有害,我们都要做到心中清清楚楚,不要盲目地去追随,那些对我们成长有害的书籍,读过后就像心灵吸毒,会误导我们的人生观。我们中学生就应该读一些积极向上的书籍,例如说名人传记、科技方面、文学方面、哲理方面的书籍都是值得我们一看的。

同时,我们读书也是要讲究方法的,不能总是一目十行得为了读书而读书。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一定要笔不离手,当发现有好的写作方法时一定要虚心学习,争取可以把这种写作手法运用到自己的当中,读书要做笔记,积累素材。在读完一篇文章后,也可以简略地写一写自己的读后感,这样才能达到读书的效果。

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是有的。”我们读书也是一样的,要在恰当的时间内读书。如果有些同学在上课时间里读课外书,那么课听不好,书也读不好。我们应该在空闲的时间里读书,例如课活动和放假时间我们都可以读书来充实我们的生活。

我才不会在课上绞尽脑汁;

我的思想一点一点地变得纯洁。这都是读书的结果,并不是这些荣誉使我陶醉,而是我要感谢书,感谢这无形的老师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当我取得成功时,我想起了鲁迅的“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继续努力……这些都是书给予我的,在人生漫长而又曲折的路上,是书指引了我的前进的方向。

尽管初中的生活非常紧张,我仍然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它简直成了我精神的脊梁。没有书,我的生活会黯淡无光,我成长的脚步会又慢又沉。

用心灵去读书,用心灵领会书的美好色彩!我爱读书!书将伴我一生,它永远是我人生旅途中的良师益友。

书推动着中华民族不断前进,书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人,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这里,我号召全体同学一定要热爱读书,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要想成为一个有内涵的人、成功的人,就要好读书,读好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自从我喜欢读书之后,我的词汇量就越来越多了,语言表达就变得越来越顺畅了,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书给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色彩,它让我的生活更加有滋有味,并时时与我心灵共鸣。

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书城。因为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我可以尽情地品读,体会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是杂食动物,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什么书都喜欢看,不管是天文还是地理,漫画还是童话,只要是对我有益的书我都会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跟随着书指引,来到一个世外桃源,让我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书让我明白了中国历史文化,让我知道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用心良苦,让我看到了一群天真的孩子,还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我真的好开心!看来,人不能不读书,而且要用心去读,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呀。

这就是我读书的生活,有酸又有甜。我相信,书,将会像路灯一样,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指引我在绚丽璀璨的星空中摘下那一颗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人生需努力,人生需奋斗!人生正值年少,努力就好!看淡一切,看淡万物。因为总是要加油的,青春在此。何必不去搏击一番呢?也许成功真等待着我们,也许未来的我们的确很优秀!躺着读书,站着做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变的更加优秀,更加完美!拼搏一番,试着不为美好明天!

脚踏实地。

学生时代的我们,重要的只是学业罢了,重要的知识成绩罢了!因为没有好的成绩却成了别人眼里的差等生。没有了优异成绩却没有了好的教学。老师会对你有另一种看法。但虽然我们不是很优秀,但自己终究是自己,自己也绝不能让他人瞧不起!不是所有人都是天才。没有天才,只有不努力的笨蛋罢了!现在苦点累点都无所谓。因为我们还年轻。因为偶我们还能奋斗!不要将自己过早地放弃,因为一旦放弃了,将会失去所有!那将是无法去弥补的遗憾!我们将要展现不同的自己,将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脚踏实地,努力奋斗。相信,我们会有一番收获的。我们将会成就未来!

站着做人。

大千世界,繁华都市。在这个世界当中,只有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最独特。因为我们仅有一个,唯一的我们,其他人无法代替!在这个世界中,我们将会是平等的。不要因为其他人的高贵就堕落自己!我们都只是孩子,我们也会让人心疼。我们也需要被人呵护,我们同样是宝贝!也需要去被爱!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初的自己!在这世间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为我们是同样的!不用高手到他人的瞧不起。不是所有人都舍得花钱,并不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打扮自己!只是那些物质的追求真的对我们不重要!不想刻意的去伪装自己。只是没有那些习惯罢了!站着做人,体谅他人。低调做人,也许世界变得更好!

躺着读书,站着做人!详细未来的明天我们将会更好!坦然面对,乐观接受,相信,成熟后的我们努力优秀起来!

星期六吃过晚饭,爸爸对我们说:

“今天晚上咱们全家,举行一次读书比赛,看谁读得好。”“好!”我高兴地拍起巴掌,弟弟忙跑到书架去找书,姐姐搬来了凳子,妈妈放好桌子。

比赛开始了。爸爸第一个上阵,他打开书用低沉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读起来:

“星期天,天气晴朗……”爸爸的语调很平淡,与往日给我们讲数学题时那抑扬顿挫的声调相比,简直象是两个人,当爸爸读“蜂”字时一下走了调,读成三声,这下可把全家逗得笑个不停。爸爸很快纠正过来,认认真真地读完。

接着弟弟站起来,漫不经心地读了起来,脸上还流露出、一股傲慢的神气,我真想说他几句,在班上得个朗读比赛第二名有什么了不起的。可转念又想:

“骄兵必败,让事实教育他比争吵有利。”不出所料,弟弟读到“旭日”时,却读成“骄日”,我立即出击:

“什么日?读清楚!”弟弟的脸红了,刚才那股神气劲也没了,张了张嘴没出声,我又乘胜出击:

“骄日?太阳不会骄傲,你可能太骄傲了吧!”弟弟一个劲儿向我使眼色,象是在告饶。我不逼问了,弟弟连忙接着认真地读下去。

妈妈读完了,我还沉浸在这动人的故事当中

“评委会”经过激烈地争论,由我公布成绩,“第一界家庭读书比赛胜利结束,本评委公布成绩如下:第一名,妈妈。第二名,姐姐。第三名,本人。第四名,小弟。还有个第一名……”说着,我伸出小姆指,“是爸爸!”大家都笑了起来。爸爸等大家笑完之后说:

“这个第一我不要了,下次,我要这个。”他伸出了大姆指。

屋里又是一阵欢笑声。

读书。

心得。

读书。

的好处篇六。

曾和妈聊天时无意间提及,我倘若生在古代就好了。

妈问为何。我说,若是生在古代,我定不必去考取功名,而是携万卷书、品千杯茗隐居于山林中,远离尘世的喧嚣,一点儿人情世故也不必懂得。直至我雪染双鬓,垂垂老矣之时,都不曾卷入人们的纷争,平淡自足地度过自己的一生,与禽鸟为伴,与草木为伍,以百鸟为朋,最重要的是我能时刻与书待在一起,充分享受它带给我的幸福。

妈笑说我痴,讽我是个小书呆子。

我爽朗地笑了,说:“呵呵,我倒庆幸我是个书呆子,我喜欢这个称呼。”

我热忱地爱着诗文的玄妙,爱着辞赋的微妙,爱着语言文字的奇妙,在字里行间的墨香中穿梭,灵魂也随之升华。

的柔弱痴情,读至宝玉娶亲那回,眼睁睁地看着黛玉死去,我的心仿佛被掏去了一般,疼痛钻心,柔肠寸断;读《撒哈拉的故事》,我无数次被三毛诙谐生动的语言逗得捧腹大笑,她追求自由,开朗达观,给我的生活注入了不可缺少的快乐元素;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坚强、果敢、忠心、爱国,为人类的解放战争而竭尽全力地去斗争,震撼着我的心灵,荡涤着我的灵魂……不知不觉间,我与书中的人物融为一体,心灵相通。

或许是由于书呆子的秉性吧,对于文学的那份情谊,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在无数次人生的低谷中,我还能依着本性去读书、爱书、惜书、醉书,有一份特殊的思念让我茶饭不思,魂牵梦绕,醉心其中,使我放下对一切冗繁事物的苦思。书,带给我一份独一无二的幸福。

和书待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人生在世,有一册好书足矣!

水浒传读书心得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记。

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2水浒传读书心得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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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勇气读《水浒传》有感《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为施耐庵所著。这部书主要写了,在宋朝嘉佑年间,仁宗皇昏庸无能,天下的军民死伤无数,梁山英雄们起义成功的故事。

在水浒传内形形色色的。

人物。

之中,有又为人仗义,绰号‘呼保义’的宋江,有满腹经纶,人称‘智多星’的吴用,也有性格鲁莽,为人刚直,又称‘黑旋风’的李逵……但最令我佩服的是打虎将武松。

生活中,勇气必不可少,没有勇气我们会一蹶不振,所以勇气是缺一不可的。是《水浒传》这本书教会了我这么多,我要用自己的勇气来面对将来的种种困难!

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施耐庵的《水浒传》这部书。

《水浒传》写了一场包括各个阶层百姓在内的武装斗争,这场斗争的起因是乱自上作,大批英雄豪杰报国无门,聚集梁山,最后尽忠殉义。这本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他们先后与朝廷势不两立,和朝廷做抗争。他们不怕困难,不惧牺牲。特别在《梁山英雄舍命平叛乱》这一回,梁山英雄被招安,在路上,一百零八将只剩下三十六位了,因为在路上要捉方腊、徐宁、宣赞等人,发生了一次次的争斗,牺牲了很多的人。李俊、童威、童猛等人各奔东西,只剩下一部人又被奸细害死了。

又多次从水里进攻,来个趁其不备,消灭敌人。可是后来,他不愿意做官,就和童威、童猛去了他们刚结拜的兄弟费保处,从此逍遥自在。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那一百零八位英雄为了除掉朝庭败类,与他们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次故事不论胜利与失败都很精彩。吴用的超人智慧,宋江的领导才能,还有大家的英勇表现,让梁山这支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可是因为宋江的一次招安,让这支队伍变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那次招安,那他们就能除掉奸细,大获全胜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

暑假里,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未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他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的歌颂了农民革命斗争。他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劫害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臣,下至恶霸地主、差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们有空的时候也来看看吧!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着《水浒传》。这是一本描写梁山好汉人物形象,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热情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的书。

书中描绘了众多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机灵的鲁智深、勇猛的林冲、为民除害的武松……这一百零八位英雄为了除掉朝庭败类,与他们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这些战斗不论胜利或失败都很精彩。他们一个个都很厉害:吴用的超人智慧,宋江的领导才能,还有大家的英勇表现,让梁山这支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可是因为宋江的一次招安,让这支队伍变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那次招安,那他们就能除掉奸细,大获全胜了。

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李广。在《水浒传》里写到:李广说:“这支箭要射雁行内第三只大雁的头上,射不中时,众头领休要见笑。”李广搭上箭,拽满弓,看得仔细,望着天空一箭射去,果然正中雁行内第三只,坠落山坡下,真射在大雁的头上,众人无不佩服他高超的技艺。这高超的技艺不是凭空得来,没有持之以恒的练习就不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和封建社会的败。我深深地的被水浒英雄的精神所感动。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水浒传》这本书的故事引人入胜。大大小小的故事,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有机的联系,从而深深地吸引着读者。

一次轰轰烈烈的反抗运动。

最记得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背信弃义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小到对朋友仗义,大到对国家的大义,也就是要把国家建设的繁荣昌盛。这是我从李逵身上学到的东西。

忘不了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忘不了豹子头林冲雪夜被逼上梁山,也忘不了行者武松在战场上的潇洒英姿。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最后却起义失败,不免让我为他们感到心酸,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和一生,贡献给了全人民,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我们永不能忘并要发扬光大的。

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昌盛繁荣让中国真正的步入世界。

强国。

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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