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制度培训通知(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8 21:03:20 作者:ZS文王

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种方式,它起到了维护组织纪律和规则的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有关规章制度的案例和实践经验,供大家参考。通过学习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规章制度,确保自身的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能为社会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安全的规章制度培训

医院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管理要和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内紧外松的管理原则。

一、医院安全管理检查内容:

1.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2.接待会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8.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9.有无火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10、各个部门值班情况,有无脱岗现象。

11、各部领导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是否认真整改。

1、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结合服务工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每月由行政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医院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3、行政部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予以支持和合作。医院安全保卫负责人每日详细填写《安全工作检查日记》。

4、重要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由医院行政部组织全面检查。

5、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医院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予以协作。

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行政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7、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行政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三、医院钥匙管理规定。

1、医院所有钥匙统一由行政部办理登记配给并办理更换手续;。

2、医院任何场所之钥匙(财务室及金仓库除外),行政部留存一套备用。

3、行政部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钥匙发出、更换日期、使用地点、数量、领取者姓名、所属部门及领取原因等分项进行登记,并由登记人、领取人同时签字。

4、凡属行政部配发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须报废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并将钥匙一起报行政部注销。

四、医院消防管理规定。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1、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来院顾客做好手术或治疗前诊断,对各类手术或治疗手段的禁忌症要科学识别,禁止违规。

2、对顾客的术前检查或化验要严谨规范,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检验报告,严防漏查、误查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认真做好"三查七对",随时检查医疗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无菌性和药品、试剂等管理的规范性,认真做好各种治疗记录。

4、医生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病历、书写医嘱,准确交待相关注意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留守值班等工作,谨防差错事故发生。

5、护理治疗人员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患者有特殊要求时,须及时请教经治医生,不能擅作主张。

6、认真做好顾客术前术后的照像及手术(治疗)协议等客户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客户资料齐全。

7、男医生需在隐蔽区域为女患者做身体检查时,必须要在一名女护士在场时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严重违规,记过一次。

8、医生不得私自给患者实施手术同意书约定范围之外的其它手术,否则视为严重违规,记过一次,若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由责任人负担相应的经济、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版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

1.2提高本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

3.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职能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3.2制造部级安全培训由各生产制造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3.3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生产制造部按实际情况进行,由班组长或工段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

3.4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3.5综合职能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6生产管理部、各生产制造部负责电工操作工的.管理。

3.7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1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职及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4.1.2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及职能、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工段长、安全技术干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考核,外请有关安全专家上课。

4.1.3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

4.1.4综合职能部负有管理职责按规定做好教育内容和考核情况记录和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4.2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4.2.1新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生产制造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在试用期内,经二次安全培训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

4.2.2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综合职能部负责,并按规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签字的安全培训记录和台帐。

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

通过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意识,确保员工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xx物业xx项目部。

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授课,记录备案。

4.1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每个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通过“安全月”(6月)等多种活动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深入到员工的意识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4.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通过班后会对员工进行宣贯,班组日常作业前召开安全会,一般作业由兼职安全员或班长主持召开,重要作业由安全员主持召开,安排布置检修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4.3月度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进行。

5.1员工安全教育。

5.1.1项目部经理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活动、教育培训计划,由项目部安全员按计划培训并形成记录。

5.1.2公司管理人员每年按计划必须接受一至二次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形式为外培或内培(以内培为主),培训时间为全年一次或上下半年各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国家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较大风险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必须要有签到表、相关培训资料及记录。

5.1.3项目部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危险源清单和较大风险的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和预案、安全事故案例等,并做好培训记录。

5.2新进员工工三级培训。

5.2.2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概况介绍、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从业人员安全权利和义务。

5.2.3部门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有关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5.2.4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班组的交接班制度和劳动保护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危险源清单和较大风险的危险源清单控制措施及预案、班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的特点、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5.3违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5.3.1对违章指挥人员和违章作业员工进行现场教育、纠正并严肃考核。

5.3.2对屡次违章指挥人员和违章作业员工进行停工教育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经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

5.3.3对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的员工在复工前由项目部安全员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准许复工。

5.4特种作业员工教育培训。

5.4.1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规程培训,合格后进行操作作业,教育培训记录存档。

5.4.2凡进入公司场所从事电工、焊工作业等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进行复审验证。

5.5复工、转岗安全教育培训。

5.5.1复工员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一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5.2转岗员工进行岗位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6.1培训通知发到每个员工,不能参加培训的由上报请假人员名单,并后续补充培训,其他无故不参加培训活动的,一次罚款50元。

6.3在培训中通讯工具不允许响,若响或接打一次罚款20元。

6.4在培训中不允许乱走动否则罚款20元。

6.5在培训中趴着打瞌睡、私下开小会影响培训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课件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切实加强“四个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巩固提高年”要求,突出“反违章”这条主线,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生产一线广大干部员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强化遵章守纪和安全责任意识,深化“反违章”工作管理,推动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推进集团公司“四个安全”的“大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以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目标,为集团公司做强、做大、做好,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和构建“和谐华电”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杜绝违章,健康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反违章专题月”活动。

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动摇安全生产基础、引发事故的首要因素。因此,集团公司决定在安全月期间开展“反违章专题月”活动,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将安全月作为深入反违章的“启动月”、“号召月”和“深化月”。

1、组织机构。

公司系统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反违章工作。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各分支机构、发电企业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保证反违章工作的长期开展。

2、工作内容。

1建立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反违章工作要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以下统称“分支机构”、直属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反违章工作经验,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无违章创建无违章企业、无违章车间、无违章班组和个人”为载体,把工作重心放在员工、班组、施工现场,把“反违章”工作作为推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杜绝事故、尤其是人身事故发生的主要手段,积极建立违章下岗培训机制和违章积分管理,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反违章工作目标体系和评估体系,不断推进实施。

2落实反违章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四个层面的“对照检查”。一是领导层重点对照检查:是否熟悉有关反违章的规程制度和要求,是否结合实际进行工作布置和落实,是否亲自研究并解决反违章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局性的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在查禁违章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二是管理层重点对照检查:是否掌握反违章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反违章的规定,是否制订、完善了有关的规程制度,并付诸实施,是否组织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控制、设备运行分析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工作,是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是否落实了反违章的各项措施。三是执行层重点对照检查:是否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是否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是否熟知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是否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是否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是否保证了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四是安监部门重点对照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反违章工作,反违章工作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有效开展;各项处罚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四个凡事”,违章档案是否建立,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充分发挥反违章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是否取得实效。

3注重文化引导,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

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一是集中组织、分批开展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公司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现代安全管理知识等,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管理水平和反违章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安监部门负责人、安监人员培训,学习安全规程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法等,提高安全监察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开展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汇总各类违章典型案例,针对规程制度的要求,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正面引导,树立“反违章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技能”的观点,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反违章专业技能,深刻认识“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四是大力营造“关爱生命、保证安全、促进和谐”的氛围,唱响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主旋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员工平安,创建安全和谐型企业。

4完善反违章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要对针对行业特点,以防触电、防高空伤害、防机械伤害等为重点,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员保安全。一是加强反作业性违章工作,确保工作安全。推行检修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检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严格“两票三制”,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规范运行操作、检修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努力杜绝保护自动装置的误动、拒动和人员“三误”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反管理性、指挥性、装置性违章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技术监督,严格调度纪录,切实落实各项反措要求,推进技术改造,加强水电厂大坝的安全管理。结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梳理,确保规程、制度、标准的符合性和严谨性。三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反违章工作。集团公司已全面部署了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分支机构、项目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把好工程验收调试关,做好生产运行和基建的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零缺陷”、“零装置性违章”移交。加强对外发承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预控措施,开展施工机械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对各类人员尤其是对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与监督,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施工质量,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各分支机构、发电企业要落实资金和人力,合理安排计划,全面、及时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和装置性违章的消除、控制工作。

5强化反违章专项安全监督,坚持“谁违章、谁下岗”原则,树立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反违章斗争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反违章常规监督、专项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安全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三铁”反“三违”,落实有措施,执行有实效,杜绝发生各类人员责任事故。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逐步养成安全作业习惯,提高标准化作业意识和能力。对于严重违章,无论是否造成事故,都要坚决进行下岗培训,强化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统筹抓好安全月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6部委《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安全月和“反违章专题月”活动。要围绕集团公司“四个安全”、“三大责任”以及“安全一票否决”等重要内容,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和群众安全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等各类活动。要加强汛情信息管理和科学调度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和大坝安全工作。各分支机构、发电企业要借鉴集团公司定点企业开展的水、火电综合演练经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四、工作要求。

”开展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把反违章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务求实效。

2、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机制、措施,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3、各分支机构和直管电厂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3日前,将本单位“反违章专题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处。

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摘要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4.1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布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的筹备、召开程序。

3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主持公司级会议。

3.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级会议后勤及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并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3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并对所属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控制程序。

4.1会议分类。

a.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政府部门及安监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b.车间级安全会议:车间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车间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4.2会议内容。

a.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总结会议前的安全检查,汇总隐患情况,做出隐患整理安排;总结本公司近期安全动态;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车间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公司级安全工作会议内容;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本部门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会议要求。

a.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及时布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会议有内容、有决议、有记录。

b.结合安全生产的形势与特点,对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产问题,应随时召开专业会议。

c.生产车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落实生产作业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到会议有内容、有决议、有记录。

d.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e.综合办公室要定期检查车间安委会和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并在会议记录上予以签字。

员工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没空0.5分,共30分)。

1、手工电弧焊时向焊缝渗合金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焊芯)和(药皮)过渡。

2、焊接低合金结构钢时,在焊接接头纹有(冷裂纹)、(热裂纹)、再热裂纹,其中尤以(冷裂纹)最为常见。

3、焊缝按断续情况不同可以分为(定位焊缝)、(连续焊缝)和(断续焊缝)。

4、当焊条直径相同时,由于不惜滚撒个焊条的电阻率比低碳钢(大),产生的电阻热(大),所以长度比碳钢焊条(短)。

5、焊接过程中,焊接区内充满大量气体,他sam主要来自(焊接材料)、(空气)焊丝和母材表面上的杂质和高温蒸发产生的气体。

6、焊接按结合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对接焊缝)、(角焊缝)和(塞焊缝)。

7、溶滴过渡是的飞溅会影响电弧燃烧的(稳定性),焊接不锈钢时还会降低母材金属的(抗腐蚀性)。

8、熔化极电弧焊时,焊条(或焊丝)具有两个作用:一方面作为(电弧的一个极);另一方面(向溶池提供填充金属)。

9、熔化极电弧焊时,熔化焊条(或焊丝)的热量有(电阻热)、(电弧热)和(化学热)。

10、焊条长度不能制造过长的原因是焊条长度增加时,焊条末端的通电时间(增加),电阻热(加大),药皮容易发红而变质。

11、减少焊接残余应力的措施不正确的是先焊(收缩较小焊缝)12、奥氏体不锈钢中主要的合金元素是(铬)和(镍),他们在所起的作用分别是保证钢的耐腐性和改善钢的(组织和性能)、有较好的工艺性能和力学性能。

13、根据焊接过程中金属索处地不同状态,焊接方法可分为(熔焊)(压焊)和(钎焊)三类。

14、手工电焊电弧的引燃方法有(直击法)和(划擦法)两种。15、短弧是指电弧长度小于(焊条直径)的电弧。

16、焊接时对塑性、韧性和抗裂性要求较高的焊缝,应选用(碱性)焊条。

17、同一种焊芯的焊条、其直径越大,则焊条越(长),这是因为直径越大,电阻越(小),相应电阻热也越小,故可以(增加)焊条长度。

18、焊接电流主要影响焊缝的(溶深)。

19、电弧电压主要影响焊缝的(溶宽)。

20、焊工用护目玻璃的号越大,则色泽越(深)。

21、预防和减少焊接缺陷的可能性的检验时(焊前检验)。

22、硫和磷都是有害杂质,它能使焊缝金属的(力学性嫩)降低。

23、手工电弧焊时,电弧产生的热量仅有一部分用来熔化(焊条),大部分热量用来熔化(母材)、(药皮),另外还有相当部分的热量消耗在(辐射)、飞溅和母材传热上。

24、不锈钢中最危险的一种破坏形式是(晶间腐蚀)。

25、(焊接工艺参数)是指焊接时为保证焊接质量,而选定的诸物理量地总称。

26、为了减少焊接变形,应选择(x型坡口).27、在装配图中,(零件所有尺寸)是不需要标注的。

28、卷板机上轴辊数目最多的是(四根)。

29、ocr18ni9属于(奥氏体)不锈钢。

30、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有(对接)接头、t型接头、角接接头、(搭接)接头。

31、焊接时的安全电压是(36v0)。

32、当溶渣的碱度k(1.5)时为碱性渣。

33、酸性焊条住哟采用的脱氧剂有(锰铁)。

二、选择题(每题0.5分共10分)。

1、手工电弧焊时,由于冶金反应在溶滴和溶池内部将产生(a)气体,而一汽飞溅的现象。

acobn2ch2。

2、熔渣中同时具有脱硫、脱磷效果的成分是(c)。

acaf2btio2ccao。

3、低碳钢焊缝二次结晶后的组织是(b)。

a奥氏体加铁素体b铁素体加珠光体c渗碳体加奥氏体。

4、焊接时跟踪回火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a)度之间。

a900—1000b700—800c1200—1400。

5、焊前预热的主要目的是(c)。

a防止产生偏析b防止夹渣c减少淬硬倾向,防止产生裂纹。

6、焊后为消除焊接应力,应采用(c)热处理方法。

a肖氢处理b淬火c退火。

7、焊接电弧静特性曲线的形状类似(a0)。

au形b陡降c缓降。

8、提高弧焊电源的空载电压,则电弧的稳定性(a)。

a下降b不变c提高。

9、(a)坡口加工比较容易。

av形bu形c双u形。

10、焊条的直径及焊接的位置相同时,酸性焊条的焊接电流(b)。

a等于b大于c小于。

11、(b)弧焊电源最容易由自身磁场引起磁偏吹现象。

a交流b直流c脉冲d高频。

12、提高焊接电弧的稳定性,应(b)。

a提高电弧电压b增大焊接电流c提高焊接速度。

13、焊工用9号护目玻璃适用于(a)的焊接电流。

a100350=“”b=“”c=“”350。

14、手工电弧焊对焊接区所采用的保护方式是(c)保护。

a气b渣c气—渣联合。

15、(b)气体会严重危害焊工健康。aco2bhfcn2。

20、长期在高频电磁场下工作使人(b)a脱皮b头晕、疲乏c眼睛红肿。

员工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试题

选择题:把正确的答案写在括号里(每题1.5分,共75分).

1、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

a、生产主管b、安全主管c、车间主任d、厂长(经理)。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管生产必须管()。

a、安全b、效益c、生活d、进度。

4、消防工作应贯彻()的方针》。

a、安全生产,人人有责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5、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

a、查账目b、查制度c、查技术。

6、查事故隐患就是要查安全管理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a、人的不安全思想b、家属工作的配合c、物的不安全状态。

7、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来确保工作安全。

a、标上机器制造商品牌b、涂上警示颜色c、安装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

8、新员工操作机器设备前,应()。

a、进行培训与指导b、让其独立操作c、配备工具。、

9、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进行机器的维修工作。

a、没有安全员在场。b、机器在开动中。c、没有操作手册员工安全培训考试试题员工安全培训考试试题。

10、机器防护罩的主要作用是(。

)a、使机器较为美观。b、防止发生操作事故。c、防止机器受到损坏。

11、操作转动的机器设备时,不应佩戴()a、戒指b、手套c、手表。

12、金属切割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

a、中毒b、触电事故c、眼睛受伤事故。

13、机器停用时要关上电源,是为了(。

a、节省能源b、预防事故c、保养机器。

14、操作旋转机器时,不准戴手套的原因是()。

a、容易顺坏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c、手部出汗。

15、安全防护装置的目的是防止()。

a、工件丢失b、工人身体或手部受到伤害c、物件进去机器里面。

16、()有防止操作人员与机械的危险部分接触的作用。

a、固定式护照b、互锁式护照c、触摸式护照。

17、当操作砂轮机时必须使用()a、围裙b、放潮服c、护眼罩。

18、刚车切下来的切削温度高达()极易引起烫伤员工。

19、工人操作机械设备时,穿紧身适合工作服的目的是防止()。

a、着凉b、被机器转动部分缠绕c、被机器弄污。

2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a、劳动者b、用人单位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1、维修机器时,应先开关关上。然后()。

a、断开电源,并在显眼处挂上“停机维修”标志牌,方可工作。b、将机器护罩拆除,方便修理。c、即可进行维修工作。

22、被加工的工件超出机床机身的部分,必须()。

a、在地上画上黄线,警告行人b、装上防护罩c、定期检查及加油润滑。

23、进行机器加工时,要()。

a、不顾旁人,只顾快速完成工作b、和旁人聊天c、专心致志,遵守操作规程。

24、清理机械器具上的油污时应()。

a、用汽油洗刷b、用压缩空气喷c、用抹布擦净。

25、()不易用来制作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a、金属板b、木板c、金属网。

26、在冲压机械中,人体受伤部位最多的`是()a、手和手指b、脚c、眼睛。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a、醉酒导致伤亡的;b、自残或自杀的;c、患职业病的。

28、热处理工艺包括加热、()和冷却三个过程。

a、加工b、保温c、设计。

29、机械设备在运转中,操作人员应()。

a、对机械进行加油清扫b、与旁人聊天c、严禁拆除安全装置。

31、使用砂轮机时()属于违章操作。

a、用钩子清除切屑b、戴手套操作c、安卸工件或夹具时,停机操作。

32、车间中各机械设备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小于()米。

a、0.5米b、0.7米c、1米。

33、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中,首先需要()。

a、安全带b、安全网c、合格的工作台。

34、如叉车上货物过高,阻碍司机视线时,应()。

a、倒行b、向前慢行c探头外望向前行。

35、电瓶车在厂区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公里员工安全培训考试试题知识竞赛。

a、10b、15c、20。

36、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b、领导考评c文化考试。

37、电焊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是()。

a、爆炸与火灾危险b、触电伤害c、以上两者都有。

38、电焊作业时,必须()。

a、佩戴装有适当滤光镜片的眼罩或面罩b、佩戴安全帽c、佩戴耳塞。

39、电焊作业时,为保证安全,应()。

a、二人同时操作b、把工件摆放在地c、保持地面干燥及电焊设备完好。

40、电焊作业的地点不应()。

a、缺少急救员b、多设合适的灭火器c、存放易燃物体。

41、气焊前点焊枪时,应用()a、点火枪b、火柴c、打火机。

42、在作业场所液化气浓度较高时,应佩戴()a、面罩b、口罩c、眼罩。

43、起重机起重吊物时,()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a、不得超过b、不必限制c、可超过。

44、装有漏电保护器,属于()。

a、绝对保安措施b、辅助保安措施c、基本保安措施。

45、手持电动工具在没有双重绝缘的情况下,应有()。

a、防爆保护装置b、接地保护装置c、负荷保护装置。

47、停电检修时,在开关上应悬挂()的标志牌。

a、“在此工作”b、“止步,高压危险”c、“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48、触电事故中,()是导致人身伤亡的主要原因。

a、人体接受电流遭到电击、b、烧伤c、电休克。

50、漏电保护器的作用是防止()。

a、电压波动b、触电事故c、电荷超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凡新招(聘)、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管理员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新工到达分配项目后,由安全员陪同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列。

(3)时间:两天。

(1)公司各部门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公司各部门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公司各部门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公司各部门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时间:一天。

(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2)教育内容:

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

(3)时间:半天。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员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备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部门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班组长教育。

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公司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

2、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

3、凡公司内各项目班组长,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班组教育应每二年进行一次。

4、公司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

5、教育内容:

班组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

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

6、教育时间:八小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

(2)电、气焊工。

(3)吊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5)压力容器操作工。

(6)剪、冲、压工。

(7)电梯工。

3、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4、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5、特种作业实习期限:

电工:二年。

电、气焊工:半年。

吊车工:半年。

厂内机动车辆:半年。

压力容器操作工:三个月。

剪、冲、压工:三个月。

耐压试验工:三个月。

电梯工:三个月。

6、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7、人力资源部应密切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

8、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

9、复训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

10、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变换工种教育。

1、公司内各单位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

2、变换工种人员自人力资源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安全生产管理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单位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

3、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

4、同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与复训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2、全员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安全技术知识;

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教育。

5、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公司管理层人员教育。

1、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2、公司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率要求100%,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管理岗位。

复工教育。

1、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

2、复工教育范围:

(1)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2)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3)病休半年以上人员;(4)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3、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

四新教育。

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

2、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

3、四新教育内容: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新订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新工人或转岗员工的上岗培训。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比起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了解作业场所的危害的人,出的事故要多一些。在上岗程序中,正式的安全卫生培训应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工作条件发生了变化和或者加大了风险的情况,有关人员也应当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培训在必要时,必须周期性地重复开展或者根据新情况的需要来进行。

(2)培训也可以彩自学的方式,还可以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3)新工人或转岗人员上岗培训的关键内容有:

组织新参加工作人员对单位全面的安全计划、安全政策进行学习和讨论。

培养安全哲学观点,安全哲学认为:安全和生产以及单位的其他活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发生事故是有原因的,是可以预防的;事故预防是管理者的主要责任之一。每一个员工对其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都有个人的责任。

地方、国家和单位的安全卫生规则或法规都要得到贯彻,破坏了规则及法规的人都可能受到某种形式的纪律处理。

部门主管及其他管理队伍的成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作用是,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行动和提出意见,并对工作中所出现的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提供咨询建议。

凡有必要时,穿戴个体防护用品不是个人的选择或决定,它是一种劳动条件。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论情况如何轻微,工人都应该寻求急救或者医疗处理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防火及紧急状态的处置方法。

劳动保护知识、享受的权益和义务,应得到佥福利。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该了解有关向工人及其代表进行安全与健康咨询的安排。

作业培训。

在技能培训中,应该包括对安全法规应用的解释,部门的规则及方法,在需要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场所情况下,要对其使用进行演示,要提供所有必需的安全文件、如开工允许文件、安全手册及化学品信息手册等。同时,也要讲述应急及撤离过程的实际应用。这种培训可以由主管来完成,但是它应该是按规范认真地计划和组织。

主管和经理培训。

对于各级主管和经理的培训,保证他们了解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和贯彻公司的安全政策是必要的。由于管理的关系而造成的灾难、事故和其他安全卫生问题,经过调查,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对安全系统无知,不知道自己工作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

(2)未能或者未能恰当地执行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3)未能检查和纠正不安全、不卫生的条件。

(4)未能适当地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5)未能通过参与讨论,提高安全卫生知识,动员工人并树立榜样。

光是靠管理者对职业安全卫生负责任并且检查是不够的,必须告诉他们具体的责任范围和如何完成这些责任。在培训主管、经理时,应包括的关键内容是:

单位的安全计划和政策;

单位的法律框架工作和责任;

应用到作业场所具体的法律、法规;

安全检查技术和要求;

事故的起因及后果;

基本事故的预防技术;

纪律程序及应用;

对可能出现在工作场所危害的控制,包括机械安全、防火、材料处理、与工业相关的特种设备的危害、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

动员雇员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的目标认同和行动的方法。

高层经理也应了解这些信息,国为这些信息使他们能更好地全面理解下级的任务,有更好的是非标准,而就安全卫生的预防问题作出更好的时效方面的决策。

特殊专业技术培训。

(1)急救培训。

事故预防被证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帮助事故中的伤员有明显的好处。参加急救培训的人员有更好的安全意识,而所发生的事故也少。

(2)驾驶培训。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对特殊车辆的驾驶培训的考核,有具体的要求。

(3)消防培训。

要进行全员包括新上岗人员的消防培训,听到火警警报时应如何行动。培训中应包括:

在火险情况下,从建筑物中撤离的计划,包括集合地点;

如何使用所提供的消防设施;

如何使用其他保护设备,包括消防水龙头和其他防护系统,知道消防门必须清除周围障碍;

知道如何报警;作业场所禁烟规则;

进行清扫,知道可燃液体处理规则;

作业场所的特殊消防要求。

应该强调:消防培训要进行实力和实况演练,以便在火险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4)再培训。

根据实践的效果或者时间间隔,甚至作业环境或引入了新的风险时,都要对在岗工人开展更培训。

教育培训机构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条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执业资格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相关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第十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消防类专业或者开设消防类课程,培养消防专业人才,并依法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第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四)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工作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一条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二)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应当对服务对象开展经常性的用火用电和火场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绿地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景区、公园绿地、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疏散路线、消防设施示意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导游人员、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向游客介绍景区消防安全常识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三)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十八条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一百万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培训、考试制度;

(四)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六)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四)项所指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以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配合对申请成立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的师资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定,并综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活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定期组织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估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业人员参加。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单位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的,上级部门应当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根据权限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建议有权部门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在协助审查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中疏于职守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单位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由公安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

员工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动力设备部负主要责任,生产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产部门负主要责任,动力设备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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