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调研报告(模板20篇)

时间:2023-12-01 09:32:36 作者:雨中梧

调研报告是对特定问题或情况进行详尽调查、分析和整理的一种专业性文书,能够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请大家先阅读以下关于消费者需求调研的报告,为后续的讨论做好准备。

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部分社区、街巷、工地、市场、城中村和公共场所,实地察看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等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亮丽的市容环境,创造和谐的城市生活”,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城管委制定的《梅列、xx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委办〔20xx〕16号),对两区政府及市直14个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予以明确,20xx年又对两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明委办〔20xx〕32号),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将下放到两区政府的职责和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两区政府在创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的开展。如把市区的城监、环卫等工作重心下移,下放给两区实行属地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等问题。

(二)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今年来,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工地、交通秩序、违法建设、五小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如市政府成立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东新六路11处违法建设;梅列、三元两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整治乱占道行为、流动摊点、背街小巷脏乱差死角,改善了市区环境卫生面貌;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管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违法停车、占道修车洗车卖车等现象;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力度,今年来限期整改659家,取缔无证经营44家;市住建局上半年组织了4次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切实整治部分施工现场杂乱、尘土飞扬、垃圾乱弃问题,同时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社区基础设施和街巷道路铺装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开放式小区路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做到街巷道路100%铺设。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投资1647万元,实施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华昌中学片区、东安片区等污水干管和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防止城市内涝,保障雨季交通顺畅。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封闭运输,减少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添置两台中型机扫车,分别配备给梅列、三元两区,缓解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提高保洁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长效管理,推进宜居建设。继续加强市容督查考评,完善城管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实施市区夜景美化工程,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市政设施维护和社会单位夜景维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市政府制定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岩小区、东安社区和省安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市区纳入回收的餐饮单位700多家,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约占餐厨垃圾总量的60%。今年7月,国家三部委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办实行领导带班检查市容制度和周一交班制度,每周组织三次市容、夜景检查,其中一次安排在节假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解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

我市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

(一)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市为主导、两区为主体、市城管委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究其原因: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相互协调配合,造成被动管理;二是市与区的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三是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不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装修垃圾乱倒未得到有效根治。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城市开发项目如原体育馆和青少年宫改造工程,由于文明施工意识欠缺和赶工期,存在建设工地管理不规范,午间、夜间施工,弃土运输车辆沿街洒漏的现象,造成噪声扰民、建设工地和部分路段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这些城市管理“顽症”的存在,既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也给城市品质提升带来很大影响。违法建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xx区、预拆迁地段、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仍较突出,市区多个“城中村”乱搭盖现象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调研中了解到,高岩社区个别楼幢顶层存在违章搭盖,群众向xx区相关部门投诉,但未见处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部分已建公厕管理不到位,存在水电设施不全、晚上9点多不对外开放的现象。农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如三元复康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道路十分拥堵。部分已建的停车场由于擅自改作它用,加剧了停车场地紧缺状况。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563辆,而仅有各类停车场135个、停车泊位约6450个,大中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仅有富兴堡兄弟物流1处,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调研还了解到,江滨路拓宽改造通车后,由于未按设计方案设置隔离设施,交通事故一度频发,通车以来至8月底发生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人,受伤147人,交通设施亟需完善。

(四)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市民意见较大。在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中,一些五小行业被要求临时停业,文明督导员劝导群众“克服一段时间”,这些做法凸显出有关部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也给群众造成“政府应付检查”的误解。比如目前街巷保洁具体由社区负责,由于保洁经费缺乏、保洁力量不足等原因,不少背街小巷日常得不到有效保洁,在创城检查时搞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此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工程战役、落实长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扎实推进“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建设。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明确两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赋予市城管局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作用。二是推行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议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交通、卫生、质监、交警、城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机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三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确立城市管理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制度,改变目前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要建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建公厕的选址定点、建设规模、工艺设备论证制度,并实行“以奖代拨”的经费鼓励政策。要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营运方式的研究,规范农贸市场功能,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场外占道经营行为。

1、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从既考虑城市环境美观,又考虑群众生活方便出发,在严禁主干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选择适当地段,通过采取定点、定位、定时的办法,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2、加快推进老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实施老小区居住环境、公建配套的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老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加强已整治小区的管理,通过引进物业,落实措施,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今后凡新建商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规划部门一定要严把审批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对已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地,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清理,限期整改,逐步恢复停车使用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业主提供服务。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市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卫生成城创建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综合整治进行监督。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风尚。

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

按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4月初,宋国胜局长带领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同志,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到联系单位和城管执法一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一、二、三、四和机动大队共五个直属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执法人员编制119名,其中,2001年组建城建监察支队时公开招录90人,20xx年成立城管执法局时从市政、园林部门划转28人。为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20xx年,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城管协管员。城管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超过95%,30名城管协管员都是退伍军人。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集训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组织纪律、队列训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每周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有关法制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信访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业务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每月组织直属各大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案卷检查。每周五召开业务例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通报督察考评情况。特别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考评制度。

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调查权、审查权、决定权三权分离。编印局《规章制度汇编》,发放全体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定期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城管执法特邀监督员。认真、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政务公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子触摸屏,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等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实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加强督查考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联合督察组,制定督察考评细则,对城管执法和市容管理实行全天候督察,编发《督察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并按项扣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作风教育月”、“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队伍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城管部门的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省法制办表彰,全体城管执法队员都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至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我们还存在认识上不到位、能力上不适应、作风上不扎实、体制上不完善等问题和差距,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不扎实。少数同志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遇到问题和矛盾绕道走,工作被动应付,办事效率低下。二是创新意识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面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三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的干部视野不开阔,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上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对科学发展观一知半解,不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有的缺乏争先创优的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平庸自满,裹足不前。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管理对象法制观念淡薄。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城管法制意识不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甚至抗法,阻碍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

少数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利益时,就不断举报,要求严管,但是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又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欺侮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执法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等,不仅给执法人员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而且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城管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中,而且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只有禁止性条款,却没有强制性规定或处罚种类单一,强制执法权限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的人身遭受伤害,给执法人员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了执法工作的被动。四是日常教育培训不够。

城管工作突发性、反复性强,需要执法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实施持续性的监管,这就使得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受到限制,不能开展系统性的教育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也不能集中研讨解决办法。五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中,个别人员原则性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领悟水准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总之,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决不能忽视,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找差距、析原因、订措施、建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管理严、服务好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扎实做好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建环资工委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为副主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议事规则和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乡管理的新格局。

(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粗线条、低层次、低水平徘徊向注重细节、塑造精品转变。市委办、市政办先后印发《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智慧城管推进有力。成立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城区地理数据普查面积120平方公里,普查城市管理部件49.7万个,划分巡查责任网格56个。该中心包括“五车”管理平台系统、12319城建服务热线、城管随手拍、视频监控上报、环保非现场检查平台等子系统,已经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健全、外延丰富的城市处置终端平台。将市区8864路视频监控接入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城市管理问题视频采集,案件量目前已达65万件/年,整改率97%以上。

(四)城市管理效果明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运,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体化作业。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雨污分流、污水污泥处置、地表水厂、供水管网等项目建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面店外经营、私搭乱挂等问题有所遏制,道路交通更加通畅、秩序有所好转,绿化景观更加丰富、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亳州市获得全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虽然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比,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市管理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面广,20xx年4月,市委办、市政办印发了《关于成立亳州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但自成立之后,城乡管理委员会没有召开过联席会议,布置城市管理工作。有的组成部门不知道自身承担什么样的城市管理职责。城市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指导、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参与城市管理的部门较多,联合执法过程复杂。由于权责不清,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漏洞,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城市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前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调研,在沟通调研花戏楼景区周边环境治理有关事宜时,和城管、文旅体、区政府、花戏楼街道、景区管委会、文旅公司等分别联系,都没有找到对接的部门。

(二)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前瞻。因为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部分规划缺少统筹考虑,对项目规划定位把握不准,存在项目规划不合理情况,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比如,在前期管线路网建设时,没有做到规划施工建设“三同时”,导致后期管线路网项目建设中破坏公共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新区一些道路,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导致人车混行、人车争道。没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人行天桥等方面的规划建设,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通拥堵。车辆急剧增加与停车场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老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严重不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建市时间短、财力紧张,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比如供水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老旧,爆管频发,雨污分流管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的室内市场、停车场等,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

(四)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法治和秩序意识淡薄,破坏公物等事件时有发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严重,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小区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牛皮癣小广告遍布大街小巷、楼梯门洞,绿化带随意开口、损绿毁绿情况频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抢道行驶、随意停车、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逆行普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乱排乱放现象仍然存在,餐饮业聚集路段油污遍地,市民反映一些饭店、浴池夜间私接雨水管网偷排污水。

(五)法规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放水情况。20xx年施行的《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损害城市绿地及设施的、擅自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等七类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到目前为止只移交公安一起。20xx年8月,市城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禁止占道摆设宴席的通告》,要求在管理区域内,一律不得占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小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摆设宴席。对占用道路摆设宴席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也没有执行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发挥城乡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拓展数字化管理区域,加强对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城管电子执法系统的运用,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权责一致,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在规划制订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又要考虑如何将规划与交通、文化、产业等元素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规划标准,适当超前,要有国际视野,在没有论证充分的情况下,要放缓脚步,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空间。要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严格依照规划既定原则来推进项目建设,对已经决策的规划项目不轻易改变,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城市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规范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

(三)加快建设步伐,提升承载能力。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文明交通。统筹各类市政管线,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突出功能需求,开展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鼓励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厕所、绿地等,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

(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公共秩序意识,让文明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文明。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抓住《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到城市管理和监督中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城市管理本土人才,引进城市管理高层次人才。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加大对占道经营、交通违法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的关系,刚性执法秉公义,柔性服务暖民心。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份,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为做好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带领考察组,赴杭州、厦门两市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自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勇带领城建环资委员会和工作室,结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区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宁波、大连等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到市城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市、区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市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城市管理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公开电话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征求了机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城市管理的问题线索,对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实地察看和现场录像。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圣珍带领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到市南、市北、崂山三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10月18日,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初审意见。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提出的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中心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容环境秩序有了较大改观,主要街道市容环境状况持续向好,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交通拥堵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相比、与我市在全国的综合发展水平相比、与我市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奋斗目标和全国文明城市地位相比,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市容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老旧城区市容环境问题集中。随着近几年新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与之相比,老旧城区差距日益明显。市政基础设施老旧、破败、老居民区缺少正规的物业管理,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烂尾楼、污水冒溢、占道经营、乱停车等问题突出,市民意见大。

(二)空气环境阶段性污染明显。通过前几年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大规模工业燃煤污染已得到深度治理。道路扬尘、冬季使用散煤、路边烧烤等问题已成为目前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工地、裸露场地、运输过程中的渣土撒漏等,产生扬尘。部分区域冬季散煤采暖导致的季节性污染明显,据调查,20xx年冬季,城区燃煤采暖户数仍有近七万户,燃用散煤十余万吨,主要分布在市南市北的老城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的城乡结合部。违规露天烧烤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三)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36万辆,且增长势头不减,现有停车泊位远远不能满足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需求。同时,存在个别停车场不按规划建设、已建成停车场挪作他用、现有停车场因信息不对称和价格机制不合理等因素导致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老旧城区、医院和学校周边等区域更为突出。城市交通智能管理水平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

(四)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烂尾楼较多。有的违法建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乱搭乱建前拆后建,尤其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圈占公共场地,楼顶违章搭建,院内毁绿种菜,甚至饲养家禽。有些背街小巷占用道路私设地桩、地锁、地障。近几年棚改力度加大,但烂尾楼明显增多,既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五)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根治。全市主要黑臭水体大都集中在老旧城区,虽然李村河、海泊河、昌乐河、楼山河等流域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一些无名沟渠,至今未得到根治。河道保洁不到位、违法倾倒垃圾、雨污混排、洗车污水乱排等,导致黑臭水体经常出现反复,群众反应强烈。

(六)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问题突出。有的占路市场由于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有的还阻塞了交通。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在部分区域已经成为常态化,去年尽管全市清理规范这些行为近10万次,仍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七)卫生死角治理力度不够。因责任不清导致没人管的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解决,垃圾处置不及时,垃圾箱及其周边脏乱差。

(八)路牌不规范、门头牌匾广告设置杂乱。路牌没有中英文对照,缺少国际化,有的设置位置不合理、不规范,起不到导向作用。门头牌匾广告设施位置、大小、色彩、内容、材质等缺少规范。

(九)各类杆桩亭体占道现象严重。彩票亭、报摊、早餐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杆,石桩石柱、地桩地锁,配线箱等等占用人行道、盲道,给行人带来不便,影响了市容市貌。

(十)窗口场所秩序较乱。旅游景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前海一线,小商小贩拉客强卖,出租车不守交通规则随意乱停、强行拉客,小游艇无序揽客,非法营运车辆抢客等乱象破坏了青岛形象。

(十一)部分市政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部分污水管网工程,无法纳入正规的养护管理范畴,工程投资效益无法有效发挥,一定程度影响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整体形象。

(十二)垃圾、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小涧西生活垃圾园区综合处置能力不足,给当地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导致污泥出现二次污染的隐患。

(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城市管理缺少系统性设计。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力度不够。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围绕产业布局、经济发展考虑的多,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等问题缺乏全面科学的论证,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考虑的不充分。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问题,城市发展与老城区改造的`关系问题,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等问题,矛盾逐渐显现。

二是规划、建设、管理衔接不够。“规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新区开发建设、旧城改造项目在规划编制或建设环节未能充分考虑后续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洗车场、公共绿地及生活垃圾中转站(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公共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够、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考核作用发挥不明显。城市管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形象,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比重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管理方式粗放,突击性多,不能实现常态长效。尽管城管部门对区(市)、街道实施了量化考核和登报公示,但由于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问责追责机制未建立,其发挥的作用也逐渐弱化。

(二)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职责界线尚不清晰。

一是部门职责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特别是职责有交叉时,便会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如,户外广告的设置、集贸市场的管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以及河道、海岸线的环境治理等事项,均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多层次交叉。再如,受历史遗留问题、接收主体职能变化、政府职能部门合并、管理体制衔接不畅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及部门之间、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之间存在责任边界不清问题,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职能调整还没有彻底到位。尤其在街道办事处一级,经费、人员编制及权限不能及时到位,尤其是专业性要求相对高的岗位,人才较少,导致城管执法效率降低。

三是执法缺少技术、管理等支持。有的事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但相关执法力量和技术人员、机构、设备等技术管理支持没能及时跟进,或者相关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达不到相关要求,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城市管理方式滞后。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工作重心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目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

一是人性化服务欠缺。人性化的制度设计还不健全,交通拥堵、拉链马路、工地噪音等问题,造成群众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政府形象,亟待系统治理。疏导性的管理方法研究还不够,在矛盾最为尖锐的乱搭乱建、占路市场、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露天烧烤、停车乱等市容秩序管控方面,局限于“劝”、“撵”、“扣”、“罚”的执法管理,只能奏效一时,没有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缺乏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治本之策。

二是智慧化程度不高。在各类工地、水环境、空气环境、广告招牌、占道停车、渣土撒漏等监管方面,在噪声、油烟、污水排放及空气质量监测与防控方面,在停车泊位等资源共享方面,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智能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够,信息技术运用领域还需拓宽、深度还需加强。

三是社会化参与不够。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够强,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有待拓展。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围绕宜居幸福创新型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定位,通盘谋划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运用考核评比、奖罚等激励手段,调动区市、街道、社区积极性,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城市“人性化、法治化、智慧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着力塑造环境卫生洁净、市政设施完好、城市立面清爽、市容秩序规范的城市管理品质,向全省第一、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的目标迈进。

(一)推动管控管制向主动服务转变,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思想,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培育城市管理体系中的多元主体,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前端规划建设环节的基础设施源头配套,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市场冒市、游商浮贩等诸多管理难题,有效避免停车难、停车乱、乱搭乱建、杆桩亭体杂乱等市容秩序乱象。

(二)推动传统方式治理向现代法治转变,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立法立规,重点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立法,健全支撑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法规政策体系,在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司法衔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务必采取高压态势,严抓严管,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固守的要严防死守。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的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城市现象、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经验型管理方式向智能管理转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延伸覆盖区域,扩大应用领域,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四)推动简单粗放向科学精细转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布局,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建立城市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系统推进产业发展与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协调发展,形成“规、建、管”并举、相互衔接的城市管理体系。要结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推进,编制与之配套的全市城市管理系列标准和规范,明晰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内容的行业标准,对路牌、门头牌匾广告设置等严格规范。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职责下沉,深化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对卫生死角等脏乱差问题责任到区市、街道,直至到具体人。

(五)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权属不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状况,系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和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理顺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明晰层级职责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尚未移交工程设施的移交工作。健全市、区两级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得角色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城市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主观认识上的误区,在城市管理的工作实际中,容易把地位同等重要的两对矛盾误认为是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具有内涵与形式的关系,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程序法是实体法贯彻的保证,两者相互适应,缺一不可,有什么样性质的实体法,必能有与其相适应的同样性质的程序法规,两者是“姐妹篇”关系,马克思曾精辟地论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就像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和影响,广大城管队员程序法制观念淡薄,一方面,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现有执法程序规定比较零乱,缺乏严密统一的程序规定,另一方面现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不完善,有些规定不够严谨,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立案不规范,违规调查取证、执行不当等现象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城管队员的办案质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城管队伍文明执法的形象。由此可见,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的认识是不妥当的,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马克思主义认为,过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程序,结果是一定阶段事物发展变化的最后状态。过程是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结果实现的必由之路;“欲速则不达”,“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砍柴不误磨刀工”等等,都是对过程与结果关系的精辟概括,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更多地是注重执法效果,而忽视执法过程与技巧的使用,同样是一个违章行为,采用的手段不同,效果也迥异,比如,治理一个刚入市不规范的西瓜摊点,有多种手段:一种手段是直接将违章瓜摊捣毁,工作总结另一手段是将违章瓜摊扣押,还有一种手段是先进行政策攻心,进行宣传教育,然后劝导其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对于没有搬运工具的,可以义务帮其搬运西瓜至指定地点,上述三种不同的执法手段塑造的执法形象迥异,第一种手段有简单粗暴执法之嫌,第二种手段对初入市的瓜农不够人性化,第三种手段体现了人性化执法,是大势所趋的,容易被大众接受,引发的冲突也较少,上述三种手段由此产生不同的结果也是自然而然的。由此可见,重执法效果,轻执法过程(技巧)的认识是十分错误的,对执法实践是十分有害的。

团队建设与作风建设是一对孪生“兄弟”,相辅相成,只要有团队,就存在作风建设,团队建设非常重要,这点毋庸置疑,但作风建设也不可丢,这点却很容易忽视,因为忽视作风建设,全国城管部门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粗暴执法问题已有多次,引发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如湖北“天门事件”、近期的重庆“渝中事件”等等。从理论上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芸芸众生,性格不同,作风各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优良的作风可以使整个团队战斗力增强,不良的作风对团队建设是十分有害的,在执法实践中,城管部门往往只注重团队建设而忽视作风建设,忽视作风建设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醉酒执法、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酒后驾车、集体等等,这些问题在城管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且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教训是深刻的,加强城管队伍作风建设已是迫在眉睫,并且作风建设和城市管理一样,范文参考网需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能紧一阵松一阵,“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效果不会长久,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才会有所好转,城管队伍的战斗力才能有所增强。

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可以理解为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理论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学习理论是为了更好的知道实践,实践丰富理论,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不通过学习培训,不学习理论,理论水平不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实践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正如我们城市管理行业需要办期刊、开交流会一样,通过理论探讨与交流,可以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可以知道彼此之间的差距,便以改进工作,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先进的城市管理上也存在缺憾,再落后的城市管理上也有优点,通过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可以使执法工作汲取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使执法工作更加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由此可见,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城市管理工作。

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6月3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与部分人大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4个市辖区分管领导一道,视察了市垃圾处理厂、马场湖垃圾中转站、渣土管理现场和市综合执法支队。市行政执法局在座谈会上作了专题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市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容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大城管的领导运行机制。建立了市长牵头、市四大班子统领、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大城管运行机制。全市6个区、65个部门、33个街道(乡镇)、社区、6个企业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实现了从上到下,全员参与的格局。

(二)初步转变了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各区成立了市容管理机构,实行区领导定期检查市容,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排班上路巡查,执法队员坚守岗位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坚持半月推进、每月点评工作方式,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三)初步理顺了市容管理程序和职责。将行政处罚权、管理权、监督权分离。在市容管理过程中,细化了市容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管理的目标和各自的职责,调动了市容管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如渣土管理所原先以堵为主,工作量大,成效不明显。近期按处罚、管理、监督分离的原则,一是制定渣土车运行的时间、路段及相关标准,先后下发各相关企业,做到管理有标准有规则;二是加大处罚,实行车辆扣分制,做到处罚标准明确;三是对处罚和管理者实施监督,实行考核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后,对规范运输渣土企业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市容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日常管理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22项加强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初步建立了以市容局为主,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环卫方面:围绕“提高管理标准,提高卫生质量”的目标,制定了《全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试行)》,加快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全面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在广告审批方面:以“先拆后建、原则不批、统筹兼顾、规划先行”为原则,建立了分级审批体制,实施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过渡期间主要道路进行资源型整体招拍挂办法。在依法办案方面: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加大案件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违章行为人坚持依法处罚。

(五)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改观。近年来,市容局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骑路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容的问题进行了不间断的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形象有了明显变化。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了阶段性突出问题,初步解决了影响市容的部分顽症。将垃圾清运和公厕管理权下放到各区,促使市容管理及时有效。先后购买了一批环卫清扫车辆和设备,提高了垃圾中转处理和中转运输的能力,我市的清洁保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超前规划,加大了垃圾填埋厂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被国家住建部评为最高级一级。

当前,随着城区的拓展和群众的新要求,市容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影响市容管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脏、乱、差”的问题时有投诉。据调研,当前市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要道路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包括个体小吃店占道营业、水果店出门经营,市外市和店外店较多;二是乱挂乱晒现象较多,主要是临街店铺(尤其是美容店、浴池)在人行道、绿化带乱挂乱晒;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影响交通;四是城市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尤其是有的已建成的规划小区违建普遍;五是乱堆乱倒的现象较多。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群众文明观念淡薄。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一方面下岗职工较多,另一方面,外来人员较多,少部分群众生活习惯难以改变,自律意识不强,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二是原有规划建设不完善,硬件先天不足。如有的小区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位置,但群众生活又实有需求,禁而不止;有的营业和居住合一,导致功能混杂。虽然开展了集中人力、物力实施整治,但未能彻底解决;三是市容管理水平仍处探索阶段,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对城市市容管理的部分。

规章制度。

滞后,我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有的已不能适xx市发展的需要;管理方法和手段不多,经验性的成份较多;管理的效应上重当前、轻长远,长效性、巩固性的措施不到位,治理顽症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面积得到很大拓展,皖北中心城市的优势逐步凸显。为此,市容管理应有更高要求,更高目标。

(一)新时期的市容管理要以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创新思路为要求,以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国家级卫生城市为目标,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积极创新市容管理体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市容管理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颁布的《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市应尽快出台市容和环境管理实施细则,以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不能适应当前实际的市容管理相关规定要尽快修订,使其臻于完善,以适xx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职能,做到事权相宜。对能够发挥各区人员和综合力量调配优势的管理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如街头游园、公厕、市场等,凡涉及全市性的、跨区域性的,由市直管,如龙子湖、天河等;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减少多头执法、多部门管理的问题。对市容局的建管一体,宜改为建管分离;同时涉及市容管理的相关职能应予集中,如物业小区的违建处罚权宜归至一体。

(四)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数字城管对实现市容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化将起到质的飞跃作用。建议加快数字化城管全覆盖的深化工作和实施力度。一是可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减少人为因素,解决城区逐步扩大而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是可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问题能力;四是可准确记录评价各有关部门的实绩。

(五)加大阶段性工作的实施力度。结合我市近期市容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围绕占道经营、店外店、市外市的问题,开展农贸市场、饮食群的专项整治;二是围绕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开展交通秩序和二手车市场的专项整治;三是围绕部分路段渣土抛洒影响市容的问题,集中开展渣土管理的专项整治;四是围绕小区乱搭乱建,群众时有投诉的问题,开展小区违建的专项整治;五是围绕夏季瓜果集中上市,垃圾乱倒乱扔的问题,提高垃圾的收集和中转效率,解决阶段性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基础,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和市容管理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对涉及的市容相关管理的规定、标准、投诉电话,要加以公示、公开,让群众知晓哪些是倡导的,哪些是违法禁止的;二是要加强处罚力度,对有影响的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强化管理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将城市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范围,将各职能部门和各区职责履行效能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对市容管理从业人员要加大奖罚力度,提高办事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市容管理队伍水平。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监督。

工作计划。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部分社区、街巷、工地、市场、城中村和公共场所实地察看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等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亮丽的市容环境,创造和谐的城市生活”,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019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城管委制定的《梅列、xx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委办〔2019〕16号),对两区政府及市直14个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予以明确,2019年又对两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明委办〔2019〕32号),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将下放到两区政府的职责和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两区政府在创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的开展。如把市区的城监、环卫等工作重心下移,下放给两区实行属地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等问题。

(二)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今年来,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工地、交通秩序、违法建设、五小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如市政府成立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东新六路11处违法建设;梅列、三元两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整治乱占道行为、流动摊点、背街小巷脏乱差死角,改善了市区环境卫生面貌;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管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违法停车、占道修车洗车卖车等现象;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力度,今年来限期整改659家,取缔无证经营44家;市住建局上半年组织了4次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切实整治部分施工现场杂乱、尘土飞扬、垃圾乱弃问题,同时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社区基础设施和街巷道路铺装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开放式小区路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做到街巷道路100%铺设。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投资1647万元,实施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华昌中学片区、东安片区等污水干管和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防止城市内涝,保障雨季交通顺畅。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封闭运输,减少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添置两台中型机扫车,分别配备给梅列、三元两区,缓解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提高保洁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长效管理,推进宜居建设。继续加强市容督查考评,完善城管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实施市区夜景美化工程,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市政设施维护和社会单位夜景维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市政府制定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岩小区、东安社区和省安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市区纳入回收的餐饮单位700多家,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约占餐厨垃圾总量的60%。今年7月,国家三部委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办实行领导带班检查市容制度和周一交班制度,每周组织三次市容、夜景检查,其中一次安排在节假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解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

我市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

(一)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市为主导、两区为主体、市城管委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究其原因: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相互协调配合,造成被动管理;二是市与区的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三是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不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装修垃圾乱倒未得到有效根治。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城市开发项目如原体育馆和青少年宫改造工程,由于文明施工意识欠缺和赶工期,存在建设工地管理不规范,午间、夜间施工,弃土运输车辆沿街洒漏的现象,造成噪声扰民、建设工地和部分路段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这些城市管理“顽症”的存在,既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也给城市品质提升带来很大影响。违法建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xx区、预拆迁地段、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仍较突出,市区多个“城中村”乱搭盖现象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调研中了解到,高岩社区个别楼幢顶层存在违章搭盖,群众向xx区相关部门投诉,但未见处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部分已建公厕管理不到位,存在水电设施不全、晚上9点多不对外开放的现象。农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如三元复康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道路十分拥堵。部分已建的停车场由于擅自改作它用,加剧了停车场地紧缺状况。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563辆,而仅有各类停车场135个、停车泊位约6450个,大中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仅有富兴堡兄弟物流1处,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调研还了解到,江滨路拓宽改造通车后,由于未按设计方案设置隔离设施,交通事故一度频发,通车以来至8月底发生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人,受伤147人,交通设施亟需完善。

(四)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市民意见较大。在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中,一些五小行业被要求临时停业,文明督导员劝导群众“克服一段时间”,这些做法凸显出有关部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也给群众造成“政府应付检查”的误解。比如目前街巷保洁具体由社区负责,由于保洁经费缺乏、保洁力量不足等原因,不少背街小巷日常得不到有效保洁,在创城检查时搞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此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工程战役、落实长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扎实推进“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建设。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明确两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赋予市城管局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作用。二是推行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议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交通、卫生、质监、交警、城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机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三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确立城市管理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制度,改变目前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要建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建公厕的选址定点、建设规模、工艺设备论证制度,并实行“以奖代拨”的经费鼓励政策。要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营运方式的研究,规范农贸市场功能,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场外占道经营行为。

1、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从既考虑城市环境美观,又考虑群众生活方便出发,在严禁主干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选择适当地段,通过采取定点、定位、定时的办法,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2、加快推进老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实施老小区居住环境、公建配套的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老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加强已整治小区的管理,通过引进物业,落实措施,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今后凡新建商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规划部门一定要严把审批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对已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地,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清理,限期整改,逐步恢复停车使用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业主提供服务。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市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卫生成城创建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综合整治进行监督。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风尚。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中旬起,我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我们分别召集市政府办及城管、城建、房管等9个相关部门,真州镇社区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等不同层面代表,进行专题座谈,全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市“多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12345公共服务中心参加座谈。期间,发放近1700份调查问卷,同步在政府论坛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发布征集询问问题公告,共计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专题询问拟提问问题376条,并会同相关部门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化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市容市貌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成2条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2个示范社区。强化防违控违工作,每年依法拆除各类违建3万多平方米。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开展主次干道两侧破损违规广告专项整治。加快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增设违停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环卫设施装备水平得到提升。推广机械化洗扫联动作业,新增各类环卫机械化洗扫车辆50多部,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86%以上,处于扬州领先位次。实施“公厕革命”,设置第三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全市每年新改建各类公厕10座。提高垃圾收处转运能力,新建、改造城区垃圾中转站5座。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成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大件垃圾拆解破碎中心。

——城市管理特色工作成效明显。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整治,推进熟食摊点、洗车点、机动车修理点等入室经营,较好解决了亭棚占道影响交通通行和市容市貌问题。建成并升级改造渣建综合管理平台,有效改观了工地扬尘和渣土污染现象,工作经验被省住建厅作为典范推广至全国。积极推进智能公交站台建设,实现公交轨迹实时查询,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出行效率。

从调研情况来看,虽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城市发展需求以及群众普遍期望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不顺。长期以来,我市城市管理缺乏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虽然20xx年就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但自20xx年以来,从未组织召开过工作协调会,或研究过重大事项,委员会很多成员工作岗位变动,却未及时更新调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步伐相对落后,早在20xx年省政府法制办就批准城管部门行政执法“7+1”职能,但实际工作中行政处罚权还未有效整合。

二是部门职责不清。城市管理涉及到10多个职能部门,目前还存在部门间权责不清、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常常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比如,户外广告、集贸市场、停车秩序、烧烤油烟等管理事项,多个部门负有不同环节监管职责,但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部分“顽疾”长期难以解决。特别是本应履行管理职能的城管部门,却承担了街景整治、公交站台、环卫设施等相当部分城市建设工作,建管不分难免带来工作偏颇。

三是常态长效不够。现阶段,城市管理方式总体上较为粗放,对于“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没有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和问责追责办法,一些卫生死角、管理盲区以及不文明行为,主要还是依赖于各类创建迎查前的突击式、运动式整治,虽能一时见效,但难以持久,过后又死灰复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2、城市规划控制及管理力度尚需加大。

一是规划缺失较为严重。囿于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专项规划,涉及到地下管网、绿地系统、商业网点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等多个方面,而我市仅完成城镇燃气、环境卫生等少数几部,加上城市总规、控规仍处在修编阶段,现有专项规划成果也未能充分体现。比如,暴雨季节反映突出的城市下水道堵塞、雨水漫道现象,就跟缺少城市排水与防涝专项规划直接相关。再如,废品回收、建筑材料、烧烤摊点没有划行归市的专业市场规划,导致城市管理“顽疾”不除。

二是街景整治的规划意识不强。在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实施方案时,多方论证、反复研究还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工作的被动。比如,在临街临水低矮危旧房屋改造过程中,政府统一对国庆南路大市口以南的街西店面进行了外立面仿古改造,可建成刚一年,就进行了棚改征拆。再比如,开展解放东路南侧棚户区征拆时,由政府补贴资金同步实施了北侧临街住户房屋改造,既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又没有起到改善城市形象目的,同时给后续征拆工作带来了难度,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三是防违控违的力度不够。我市20xx年起启动了社会化防违控违工作,并提出了“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目标要求,但实际成效不够明显,城管部门今年以来接到的市民投诉中,有一半左右集中在违建问题上。究其原因,客观上,危旧房屋维修和翻建缺少疏导机制,“原址、原貌、原面积、原高度”建设要求群众很难接受。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滋生违建,如华侨新村、桑园小区、黎明小区等。道路新改建后临街临路“破墙开店”蔚然成风,住宅楼底层或车库等居住用房被擅自改成经营性用房,如,五龙街、润霖商贸城周边区域。新小区顶楼的退层平台、底层的庭院空地等设计,留下违建空间。征拆中违法建设带来的利益,也滋生了跟风违建现象。主观上,市级层面对防违控违重视程度还不够,对违建的打击处置不快不严,强制拆违力度不大,部门联动机制仍未建立,单凭城管部门一己之力执法困难重重。

3、城市部分顽疾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市场经营秩序方面,由于我市商业设施缺乏合理规划和布局,以“破墙开店”“上住下商”模式居多,餐饮、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修理等店面基本与住宅相邻,由此带来了油烟、噪声等系列生活污染问题。以餐饮油烟调查为例,中源商贸城、解放东路、五龙街、学军路等4条餐饮集聚街区,共有餐饮单位127家,仅学军路开发较晚的部分区域设置了公共烟道,目前也只有16家餐饮单位油烟接入公共烟道排放,其余基本是沿街横向或向上排放、或排入下水道,油烟扰民投诉不断。占道经营问题也较为突出,游商浮贩晚间沿街经营已成常态,部分商户集中地段门前出摊现象频发,如,五龙街一商户长期占用半幅马路和消防通道维修电动车。市容环境秩序方面,垃圾处理问题亟需引起重视,调研中了解到,我市环卫垃圾中转站只转运生活垃圾,部分镇村无法处置建筑垃圾,328国道、353省道及部分工业园区空旷地时有偷倒现象发生。小区物业管理力度亟待加强,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种植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加强犬类管理的群众呼声很大,市区养狗数量逐年增多,犬只随地便溺、狗吠扰民、恶狗伤人等问题频发。交通运行秩序方面,近年来,市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但仍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据统计,目前城区汽车保有量4.6万辆左右,公共区域停车位仅在5000个左右。部分临街商铺长期私占路边公共停车位,加上小区内存在一些“僵尸车”,又降低了停车周转率。比如,市政府南广场就有收费停车场,且泊位常有空余,但由于解放东路两侧公共停车位不收费,导致非机动车道长时间被占用停车,北城河路等路段也同样存在人行道违规停车现象。调研中也反映,大庆路、工农路等主干道中间无隔离,两边开口较多,严重影响行车速度和安全。解放东路等道路拓宽工程进展缓慢,部分道口红绿灯设置不够科学,都影响到了群众出行。

4、城市管理模式不够与时俱进。

一是智慧化程度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更多还是依靠人力投入,信息技术辅助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在违法建设、乱倾乱倒、噪声油烟、占道经营等防控方面,仍然以执法队员日间巡查为主,很难做到全时段、全方位监管。外出学习了解到,桐庐、常熟“非现场执法”模式就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城管执法人员通过监控视频电子抓拍、现场拍摄等手段固定违法现场的事实和证据,并通过“城管+公安”“城管+工商”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户一档的商户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即使违法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也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社会化参与度不高。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加强城市管理应依靠公众广泛参与的达49.64%。但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相关部门也没有能够为公众参与创设渠道,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都有待拓展。调研中,常熟广泛发动“百姓城管”志愿者参与垃圾清理、文明宣传等城市管理工作,在册志愿者已达5800人,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三是人财物保障力度尚需加大。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管理任务日渐增多和繁重,人员数量、专业能力、执法装备等“短板”问题逐步凸显。调研中了解到,由于现阶段各条线工作纷纷下沉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有限,加上缺乏财力支撑,容易出现管理“空档”与“死角”。城管部门也反映,有些事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管部门,但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支持没能及时跟进,特别是对照市容环境执法人员按城市人口万分之三至五配备的要求,我市执法人员配比不足。加上部分编外协管人员法律素养不高,影响到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以及执法成效。同时,靠“创收”弥补人头经费和执法经费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

城市管理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及外地经验,我委提出如下建议:

1、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各自为阵向高效协同转变。城市管理涉及面广、任务重、矛盾多,建议市政府以本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综合执法改革进程,将散落在多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着力构建“大城管”管理格局。要建立科学的协调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尽快更新成员、明确章程,加强重大、疑难事项统筹研究和协调调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联动推进、联合执法等相关机制,加强城市管理跨部门协作,共同处理存在职能交叉的城市管理问题。要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下决心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权属不清、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状况,从市级层面系统梳理管理事项,出台“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运行流程。按照“建管分离”的思路,调整城管部门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职责,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要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首问负责、定期通报、监督考评等机制,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城市管理责任者”的良好氛围。

2、创新城市管理方法手段,推动简单粗放向科学精细转变。城市管理模式决定城市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主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以“服务外包”推进市场化运作。针对当前城市管理由政府统一包揽、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探索和借鉴外地推行市容秩序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将市容市貌、城市秩序等辅助管理工作进行外包,公开竞选专业市政服务公司或保安公司,制定服务质量验收标准和经费支付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的目标考核,以市场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成效。以“平台整合”推进智慧化管理。智慧化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建议参照浙江桐庐打造“智慧治理信息中心”做法,进一步整合数字化城管、公安城市监控、交通信息管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通过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丰富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手段,建立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以“诚信体系”推进多元化参与。城市管理离不开公众积极参与。常熟市以经信委牵头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等各种失信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采取“诚信积分”制度分类管理,根据诚信、失信等级,通过银行贷款、就医、入学一系列限制或优惠政策进行联动奖惩,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同时,搭建“百姓城管”志愿服务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攒诚信积分、修复失信行为。建议市政府从中汲取经验,探索以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营造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

3、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疾”,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城市管理千头万绪,要分清工作轻重缓急,从经营扰民、违章建筑、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环境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按照一个问题制定一套解决办法的思路,切实提高治理实效。全方位整治经营扰民问题。针对废品收购、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修理、建筑材料交易点等散落无序经营现象,在中心城区周边统筹布局专业市场,通过“划行归市”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占道、噪声扰民、乱排乱倒、安全隐患等问题。特别是对有关职能交叉的事项,市政府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主管或牵头单位,从而提升执法效率。要着力解决群众投诉较多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以解放路、中源路、学军路、五龙街等餐饮业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统筹规划公共烟道,督促餐饮企业按要求接入。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餐饮企业审批前置条件。下大力气解决违章建筑问题。调研中了解到,浙江省通过“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无违建县(市、区)创建”等抓手,将防违控违上升到省级重点工作层面,形成了“运动式、突击化”的高压态势,以湖州吴兴区为例,出台了分类处置意见、责任清单、问责追究等多项规范性文件,20xx年以来累计拆除违建1151.8万平方米。建议市政府充分借鉴浙江经验,构建老违建分类分批整治、新增违建“露头就打”的管控态势,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不给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服务,不给有违建的房屋办理相关证照、产权登记等,并在征拆过程中对违建处置“一刀切”,决不让违法者多得利益。突出源头管控,严格新建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从小区样板房私搭乱改专项检查抓起,不给违建留有空间。坚持分类施策,对没有划入棚改范围但又亟需改造的合理诉求工程,经城管委研究后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翻建。联动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围绕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工程,进一步增设停车位。扩展部分道路夜间停车位,推进限时停车。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生活小区内的“僵尸车”,参照扬州近期公安联合城管、房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的做法,加快解决这些车辆挤占停车资源、妨碍市容市貌的问题。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合理的收费管理办法,提高公共停车位周转率及收费停车位使用率。坚持“以严治乱”,加强交警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平台共享,加大违停处罚力度,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4、加强城市管理综合保障,推动管控管制向主动服务转变。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科学划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做好人财物、责权利的整合。要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多城同创”活动,改变搞突击、一阵风式的创建局面,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研究制定一套完备、具体、严密、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工作需要、群众需求,及时做好相关管理制度的“废、改、立”。比如,借鉴湖州吴兴区做法,制定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责任制清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违建认定及处置主体。参照浙江省高院为“三改一拆”工作专门出台司法保障意见这一做法,探索对违建强拆、违停处罚等执法行为,从制度层面给予法律保障的新路子。在市级层面搭建便于城市管理的诚信体系平台,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犬类管理,依据省和扬州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尽快制定契合我市实际的管理办法。要加强人员保障。加快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每年在编人员招录数量,及时补充辅助执法人员,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对城市管理各行业的工作量、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建立完善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城市管理中涉及的罚没收入、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执法装备更新及队伍建设等相关经费,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xx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部分社区、街巷、工地、市场、城中村和公共场所,实地察看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等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亮丽的市容环境,创造和谐的城市生活”,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城管委制定的《梅列、xx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委办〔20xx〕16号),对两区政府及市直14个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予以明确,20xx年又对两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明委办〔20xx〕32号),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将下放到两区政府的职责和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两区政府在创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的开展。如把市区的城监、环卫等工作重心下移,下放给两区实行属地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等问题。

(二)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今年来,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工地、交通秩序、违法建设、五小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如市政府成立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东新六路11处违法建设;梅列、三元两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整治乱占道行为、流动摊点、背街小巷脏乱差死角,改善了市区环境卫生面貌;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管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违法停车、占道修车洗车卖车等现象;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力度,今年来限期整改659家,取缔无证经营44家;市住建局上半年组织了4次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切实整治部分施工现场杂乱、尘土飞扬、垃圾乱弃问题,同时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社区基础设施和街巷道路铺装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开放式小区路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做到街巷道路100%铺设。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投资1647万元,实施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华昌中学片区、东安片区等污水干管和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防止城市内涝,保障雨季交通顺畅。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封闭运输,减少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添置两台中型机扫车,分别配备给梅列、三元两区,缓解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提高保洁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长效管理,推进宜居建设。继续加强市容督查考评,完善城管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实施市区夜景美化工程,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市政设施维护和社会单位夜景维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市政府制定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岩小区、东安社区和省安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市区纳入回收的餐饮单位700多家,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约占餐厨垃圾总量的60%。今年7月,国家三部委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办实行领导带班检查市容制度和周一交班制度,每周组织三次市容、夜景检查,其中一次安排在节假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解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

我市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

(一)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市为主导、两区为主体、市城管委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究其原因: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相互协调配合,造成被动管理;二是市与区的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三是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不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装修垃圾乱倒未得到有效根治。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城市开发项目如原体育馆和青少年宫改造工程,由于文明施工意识欠缺和赶工期,存在建设工地管理不规范,午间、夜间施工,弃土运输车辆沿街洒漏的现象,造成噪声扰民、建设工地和部分路段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这些城市管理“顽症”的存在,既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也给城市品质提升带来很大影响。违法建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xx区、预拆迁地段、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仍较突出,市区多个“城中村”乱搭盖现象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调研中了解到,高岩社区个别楼幢顶层存在违章搭盖,群众向xx区相关部门投诉,但未见处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部分已建公厕管理不到位,存在水电设施不全、晚上9点多不对外开放的现象。农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如三元复康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道路十分拥堵。部分已建的停车场由于擅自改作它用,加剧了停车场地紧缺状况。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563辆,而仅有各类停车场135个、停车泊位约6450个,大中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仅有富兴堡兄弟物流1处,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调研还了解到,江滨路拓宽改造通车后,由于未按设计方案设置隔离设施,交通事故一度频发,通车以来至8月底发生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人,受伤147人,交通设施亟需完善。

(四)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市民意见较大。在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中,一些五小行业被要求临时停业,文明督导员劝导群众“克服一段时间”,这些做法凸显出有关部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也给群众造成“政府应付检查”的误解。比如目前街巷保洁具体由社区负责,由于保洁经费缺乏、保洁力量不足等原因,不少背街小巷日常得不到有效保洁,在创城检查时搞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此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工程战役、落实长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扎实推进“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建设。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明确两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赋予市城管局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作用。二是推行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议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交通、卫生、质监、交警、城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机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三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确立城市管理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制度,改变目前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要建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建公厕的选址定点、建设规模、工艺设备论证制度,并实行“以奖代拨”的经费鼓励政策。要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营运方式的研究,规范农贸市场功能,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场外占道经营行为。

(三)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瓶颈问题

1、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从既考虑城市环境美观,又考虑群众生活方便出发,在严禁主干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选择适当地段,通过采取定点、定位、定时的办法,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2、加快推进老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实施老小区居住环境、公建配套的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老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加强已整治小区的管理,通过引进物业,落实措施,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今后凡新建商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规划部门一定要严把审批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对已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地,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清理,限期整改,逐步恢复停车使用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业主提供服务。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市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卫生成城创建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综合整治进行监督。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风尚。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提升东营市城市管理水平,近期东营市编办会同市城市管理局考察学习了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和省内部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从2005年开始推行“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试点的三批共50个城市已全部通过住建部验收。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会议,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要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3年实现地级城市数字城管的全省覆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沿海设区城市在2011年前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12个城市开展了数字城管建设工作。东营市《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数字化城管系统,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目前,东营市实施数字城管已具备成熟的基础条件。一是技术已比较成熟,特别是我市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全市互联网应用、3g通讯技术、视频监督、数据传输等应用广泛普及,为建设“数字化城管”提供了充分条件。二是2008年市园林处开发建设了数字园林项目,2009、2010年,东营市开发区、东营区相继开始建设“数字化城管”并已投入使用,为中心城区建设“数字化城管”积累了经验。三是机构改革后,我市的城市管理体制为数字化城管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为数字城管建设奠定了基础。

杭州市作为建设部数字化城管第一批试点城市,从2005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城管的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了体制顺畅、制度规范、运行高效的“杭州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分开的“两个轴心”的代表。常州市作为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2007年7月正式启动数字化城市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创造了具有常州特色的地级市新模式,成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合二为一的“一个轴心”的代表。目前,两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均通过国家住建部验收。深层次分析两市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措施效果,共同之处有四点:

(一)加强领导,保证城管工作组织有力。杭州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近期拟与同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处置中心为城管办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34人,内设5个处,由行政执法局信息中心和城管办信息中心合并组建而成;常州市专门成立了城管委(虚设机构),市长为主任,26个部门、县区为成员,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监督指挥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其中监督指挥中心设置了监督受理、指挥协调、综合考评等3个职能科室。

(二)以严格考核为手段,提升城管工作权威性。杭州市通过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招聘400名监督员,将市直38个部门单位和15个县市区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每月在《杭州日报》排名公示,并形成市委、市政府专报,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常州市招聘平台管理员30人,监督考评员50人,将26个部门和区纳入考评范围,天天打分、月月考评、季度考评,在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中占1分,通过“问责制”来提升城管水平。

(三)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杭州市从2004年开始,围绕“四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要求,先后修订、制定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环境作业规范》等一系列城市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做到有章理事、有法管事;常州市从2006年以来,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各类长效管理措施、规定20多件,为城市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以整合资源为途径,实现城市管理的联动高效。两地均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在数字城管系统建设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作效率。12319热线被整体并入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并与12345、110等应急服务热线无缝连接,实现数字化城管与市民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互动。

东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拟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移动通信、无线传输、高速网络、三维地图、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等先进技术,整合“建设事业12319”、“市政111”、“城管执法111”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起完整高效闭合的,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市管理部件与事件问题进行科学化处理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推行万米单元网格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建立起“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形成高位监督、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市直有关单位、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司其责、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于“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

(一)实施内容。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为依据,初步确定五大部件(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和四大类事件(市容环境、广告牌匾、施工管理、街面秩序)为主要管理内容,随着系统完善,逐步扩大覆盖面,提升数字化城管的广度和深度。一期工程首先对东城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管理,对东营区、东营经济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内容实行监督管理,预留向非城市管理部门、各县区扩展接口。二期工程逐渐扩大到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

(二)总体架构。构建“三个系统、六套程序、两项制度、十个子系统”。

三个系统:一是监督指挥系统。在市级设立一个监督中心,在东营区、开发区设立指挥中心。二是信息采集系统。参照杭州、烟台等地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招标采集公司,订立合同,建立考核办法,由采集公司负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三是处置办理系统。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扎实做好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建环资工委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为副主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议事规则和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乡管理的新格局。

(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粗线条、低层次、低水平徘徊向注重细节、塑造精品转变。市委办、市政办先后印发《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智慧城管推进有力。成立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城区地理数据普查面积xxx平方公里,普查城市管理部件xx.x万个,划分巡查责任网格xx个。该中心包括“五车”管理平台系统、xxxxx城建服务热线、城管随手拍、视频监控上报、环保非现场检查平台等子系统,已经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健全、外延丰富的城市处置终端平台。将市区xxxx路视频监控接入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城市管理问题视频采集,案件量目前已达xx万件/年,整改率xx%以上。

(四)城市管理效果明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运,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体化作业。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雨污分流、污水污泥处置、地表水厂、供水管网等项目建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面店外经营、私搭乱挂等问题有所遏制,道路交通更加通畅、秩序有所好转,绿化景观更加丰富、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xx市获得全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比,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市管理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面广,市委办、市政办印发了《关于成立xx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但自成立之后,城乡管理委员会没有召开过联席会议,布置城市管理工作。有的组成部门不知道自身承担什么样的城市管理职责。城市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指导、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参与城市管理的部门较多,联合执法过程复杂。由于权责不清,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漏洞,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城市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前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调研,在沟通调研xx景区周边环境治理有关事宜时,和城管、文旅体、区政府、xx街道、景区管委会、文旅公司等分别联系,都没有找到对接的部门。

(二)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前瞻。因为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部分规划缺少统筹考虑,对项目规划定位把握不准,存在项目规划不合理情况,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比如,在前期管线路网建设时,没有做到规划施工建设“三同时”,导致后期管线路网项目建设中破坏公共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新区一些道路,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导致人车混行、人车争道。没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人行天桥等方面的规划建设,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通拥堵。车辆急剧增加与停车场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老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严重不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建市时间短、财力紧张,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比如供水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老旧,爆管频发,雨污分流管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的室内市场、停车场等,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

(四)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法治和秩序意识淡薄,破坏公物等事件时有发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严重,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小区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牛皮癣小广告遍布大街小巷、楼梯门洞,绿化带随意开口、损绿毁绿情况频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抢道行驶、随意停车、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逆行普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乱排乱放现象仍然存在,餐饮业聚集路段油污遍地,市民反映一些饭店、浴池夜间私接雨水管网偷排污水。

(五)法规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放水情况。xx年施行的《xx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损害城市绿地及设施的、擅自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等七类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到目前为止只移交公安一起。市城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禁止占道摆设宴席的通告》,要求在管理区域内,一律不得占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小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摆设宴席。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占用道路摆设宴席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x万元以下的罚款,也没有执行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发挥城乡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拓展数字化管理区域,加强对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城管电子执法系统的运用,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权责一致,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在规划制订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又要考虑如何将规划与交通、文化、产业等元素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规划标准,适当超前,要有国际视野,在没有论证充分的情况下,要放缓脚步,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空间。要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严格依照规划既定原则来推进项目建设,对已经决策的规划项目不轻易改变,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城市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规范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

(三)加快建设步伐,提升承载能力。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文明交通。统筹各类市政管线,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突出功能需求,开展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鼓励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厕所、绿地等,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

(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公共秩序意识,让文明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文明。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抓住《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到城市管理和监督中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城市管理本土人才,引进城市管理高层次人才。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加大对占道经营、交通违法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的关系,刚性执法秉公义,柔性服务暖民心。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规划区总体情况。县城规划区面积8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7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2.1万人,建有主要街道22条,总长度60.9千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绿地专项规划、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已批准实施,公共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水系专项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即将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广告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等尚未列入编制日程。

(二)交通秩序情况。全县机动车保有量68437辆,其中轿车17000余辆(县城内轿车13000余辆),沿街共有停车场6处、停车位200余个,小区内停车位1300个,占用榆山路人行道划定停车位150个,尚有1万个车位空缺,车辆只能停放在道路辅道。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县城区共有地下密闭式垃圾箱61个,流动垃圾筒86个,果皮箱31个,公厕13处,垃圾处理场1处、渣土处置场3处、路灯5000余盏,县城保洁面积15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5万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县城内共有建成小区、家属院40余个,住户1.7万户,小区附属农贸市场(摊点群)2个,超市14个,远不能满足小区住户的生活需要。

(四)沿街商户情况。县城区内注册企业910家,个体工商户3047户,其中批发零售业1812户,住宿餐饮629户,加工制造442户,煤炭批发零售22户,洗车点33户,理发洗浴水暖安装等居民服务业1019家。沿街广告牌匾近4000块,其中每年经住建委审批的仅20余件,审批率0.5%。

(五)流动摊点总体情况。经常性占道经营484处,其中店外摆放216处,店外加工71处,流动摊点197处。按路段分,严管路段(府前街、榆山路、翠屏街、五岭路)237处,其他路段247处。

(一)城管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榆山、锦水街道办事处和所辖村(居)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出现“条有权、难办事,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两个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执法中队,但由于城管执法局与办事处之间无管辖和领导关系,加之一些配套措施不到位,办事处和村(居)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城管执法局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易造成城管执法工作脱节。

二是单纯执法与管理脱节。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城管执法局只单纯行使处罚权,由于没有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导致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缺乏联动机制。城管执法没有暂扣或吊销证照的权力,没有有效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效能,造成城管工作效率低,行政执法成本过高,甚至暴力抗法事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停车场建设滞后,行车难、停车更难的状况日益凸显。

二是专业市场缺乏。瓜菜点、洗车点、售煤点、加工点、废品回收点、建材销售点、汽车修理点、夜间大排档随处可见。

三是临街商住房面积过小,部分经营业户侵占道路增加营业面积。

(三)居民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差。目前城区流动餐饮摊点达390多个,占道经营商贩中90%是城中村农民及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难度。部分建筑运输业户不封闭作业,碎石、渣土沿路抛撒。部分沿街商铺店主侵占人行道乱堆乱放。

二是居民城市意识淡薄。乱吐乱扔、乱涂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经常发生,城市“牛皮癣”随处可见。

三是群众“赶集”风俗浓重。每逢集日,部分路段严重受堵。赶集过后,垃圾满地严重影响城市环境。

四是部分群众交通意识淡薄,随意调头、随意停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四)城管队伍仍需加强。

一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队伍形象。

二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

三是一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35名,人均管理面积近2.5平方公里,行使着市容、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等11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人员少、区域大、任务重。

(一)创新体制,构建“大城管”。

一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城管执法分局,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其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参照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与城管执法密切相关的道路挖掘、建筑垃圾处置、广告牌匾设置等行政审批权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

二是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建议出台《平阴县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健全城管执法考核体系。修改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建设专业市场。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通盘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因势利导,在原聚集地附近建设专业市场。如在百货大楼附近的背街小巷内设立小吃一条街,由政府(办事处)制作统一样式的餐车,纳入办事处日常管理,多次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与居民生活关系不太密切的专业市场,如建材、家具、烧烤可以适当远离县城中心。探索建设社区小型农贸市场,消除占道经营。同时,在黄河市场、财源街市场等市场的改造升级上做文章、挖潜力,转变当前粗放式的管理方式,积极引导和吸纳商户、居民进入市场交易,形成规模经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增加政府补贴、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市场化融资,社会化参与,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

(三)疏堵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一是加强对城区规划的综合考量,根据城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制定或完善城区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建议新天地商务中心要规划建设大型停车场,在环秀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还可考虑在合适位置建设立体停车场。

二是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设计地上和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部门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规划许可证后不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三是加强对现有停车场的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空停车场或空地的机关单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使有限的空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统一样式,提升牌匾形象。

按照依法合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一制作、政府补贴、逐步规范的原则,重点规范五岭路、翠屏街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牌匾。

一是标准化。取缔移动式落地灯箱,沿街商业门头一户一匾,同一或相邻建筑户外广告上下边缘高度一致,整栋建筑广告达到“高、平、齐”。

二是亮点化。每条街道确定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的主题颜色,新设置广告牌匾统一采用铝塑板或集成版等高档材质,并在固定位置添加“玫瑰之乡”、“阿胶之乡”图标,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三是规范化。牌匾内容只是企业注册名称,不能附带经营内容、商品图片、形象代言人及电话等内容,使用的文字、商标、拼音、外文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比例适中。

四是秩序化。临街建(构)筑物墙体及玻璃门窗内外均不得张贴经营性文字或图案。定期组织执法干警清理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乱挂条幅和乱写、乱画、乱贴的小广告,条件允许时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聘请专业清洗“牛皮癣”企业,对城区乱贴乱画现象进行清理。

(五)全面宣传,开展社会动员。

以提高广大市民整体素质为重点,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全力开展百姓城管、法律咨询、城管微博、城管义工等社会动员活动,抓好城区街道、村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利用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营造浓厚的“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城市管理工作。

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

工作计划。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xx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城管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部分社区、街巷、工地、市场、城中村和公共场所实地察看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方面的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民生工程战役等活动为载体,强化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城市管理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亮丽的市容环境,创造和谐的城市生活”,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明显提高。

(一)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城管委制定的《梅列、xx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委办〔20xx〕16号),对两区政府及市直14个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予以明确,20xx年又对两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部分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明委办〔20xx〕32号),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同时,将下放到两区政府的职责和经费及时调整到位,充分发挥两区政府在创城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城市管理和创城工作的开展。如把市区的城监、环卫等工作重心下移,下放给两区实行属地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等问题。

(二)强化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今年来,围绕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市容和环境卫生、建设工地、交通秩序、违法建设、五小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等六项专项整治。如市政府成立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东新六路11处违法建设;梅列、三元两区对辖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居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整治乱占道行为、流动摊点、背街小巷脏乱差死角,改善了市区环境卫生面貌;市交警支队、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管理,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违法停车、占道修车洗车卖车等现象;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加大对五小行业的检查力度,今年来限期整改659家,取缔无证经营44家;市住建局上半年组织了4次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切实整治部分施工现场杂乱、尘土飞扬、垃圾乱弃问题,同时抓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将社区基础设施和街巷道路铺装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开放式小区路灯不明、黄土露天、道路破损、水沟不通等问题,做到街巷道路100%铺设。改造城区排水系统,投资1647万元,实施富兴路文笔花园至环岛段、新市南路富兴路环岛至东霞、华昌中学片区、东安片区等污水干管和管网改造工程,完成3.6公里污水管网铺设,防止城市内涝,保障雨季交通顺畅。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3座封闭式垃圾中转站,实行垃圾封闭运输,减少垃圾运输二次污染;添置两台中型机扫车,分别配备给梅列、三元两区,缓解环卫设施落后的问题,提高保洁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长效管理,推进宜居建设。继续加强市容督查考评,完善城管联动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实施市区夜景美化工程,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市政设施维护和社会单位夜景维修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高了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建设,市政府制定了《xx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岩小区、东安社区和省安小区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目前市区纳入回收的餐饮单位700多家,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约占餐厨垃圾总量的60%。今年7月,国家三部委把三明确定为全国3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加强日常监管,市城管办实行领导带班检查市容制度和周一交班制度,每周组织三次市容、夜景检查,其中一次安排在节假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解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提高了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

我市的城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城、卫生城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差距。

(一)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近年来市、区两级虽然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市为主导、两区为主体、市城管委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但城市管理线长面广,涉及部门众多,由于职能交叉,城市管理宏观调控困难,仍然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分工协作、主动作为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究其原因:一是执法机构过多,行政处罚权分散,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相互协调配合,造成被动管理;二是市与区的城管责权不清,关系不顺;三是有关城管方面的法规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和力度受限制。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未将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综合执法名不符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旧欠缺。

(二)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突破不够。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夜市大排档和临时市场脏乱差、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等仍然存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卫生死角多,乱停放车辆、城市“牛皮癣”和装修垃圾乱倒未得到有效根治。调研中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城市开发项目如原体育馆和青少年宫改造工程,由于文明施工意识欠缺和赶工期,存在建设工地管理不规范,午间、夜间施工,弃土运输车辆沿街洒漏的现象,造成噪声扰民、建设工地和部分路段尘土飞扬,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这些城市管理“顽症”的存在,既影响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也给城市品质提升带来很大影响。违法建筑尚未得到有效遏制,xx区、预拆迁地段、城郊结合部违法建设仍较突出,市区多个“城中村”乱搭盖现象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品位和环境的痼疾。调研中了解到,高岩社区个别楼幢顶层存在违章搭盖,群众向xx区相关部门投诉,但未见处理。

(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市多年来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环卫、市政、园林等管护经费安排不足且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我市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破损陈旧较严重等问题,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公共设施数量不足、布局不够合理,新的住宅小区开发未配套建设环卫设施。部分已建公厕管理不到位,存在水电设施不全、晚上9点多不对外开放的现象。农贸市场建设滞后、集贸市场少,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公共停车场严重不足,一些路段大部分用于停车,马路停车现象十分普遍,影响了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顺畅,如三元复康路两侧都停满了车辆,道路十分拥堵。部分已建的停车场由于擅自改作它用,加剧了停车场地紧缺状况。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563辆,而仅有各类停车场135个、停车泊位约6450个,大中型车辆社会停车场仅有富兴堡兄弟物流1处,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此次调研还了解到,江滨路拓宽改造通车后,由于未按设计方案设置隔离设施,交通事故一度频发,通车以来至8月底发生交通事故490起,死亡9人,受伤147人,交通设施亟需完善。

(四)长效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由于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举措不足,长效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时好一段,整治后老样子”,总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这样的怪圈中反复,市民意见较大。在创城、创卫迎检工作中,一些五小行业被要求临时停业,文明督导员劝导群众“克服一段时间”,这些做法凸显出有关部门存在搞突击的思想,也给群众造成“政府应付检查”的误解。比如目前街巷保洁具体由社区负责,由于保洁经费缺乏、保洁力量不足等原因,不少背街小巷日常得不到有效保洁,在创城检查时搞突击式、集中式整治。此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仍程度不同地存在,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打好城市建设战役和民生工程战役、落实长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基础,扎实推进“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建设。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在明确两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完善新组建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全面整合现有执法资源,赋予市城管局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作用。二是推行联合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行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议从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交通、卫生、质监、交警、城监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机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成效,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管理。三是创新管理办法。根据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切实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投入,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加快市区地下排水管网、市政道路贯通工程、农贸市场、停车场、环卫设施建设,有计划推进旧城区主次干道改造,不断完善园林设施,提高公园、道路绿化管护水平。通过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确立城市管理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制度,改变目前基础设施事后补课的被动局面。在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场馆、商业街区时,同步规划并优先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农贸市场等相关配套设施。要建立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建公厕的选址定点、建设规模、工艺设备论证制度,并实行“以奖代拨”的经费鼓励政策。要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营运方式的研究,规范农贸市场功能,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场外占道经营行为。

1、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流动摊点管理涉及弱势群体利益,关系社会民生,长期以来都是城管部门工作的难点,也倍受广大市民关注。建议城管部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从既考虑城市环境美观,又考虑群众生活方便出发,在严禁主干道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快市场建设的同时,选择适当地段,通过采取定点、定位、定时的办法,建设“小贩中心”或设立临时疏导点,实施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2、加快推进老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近年来,市政府组织实施老小区居住环境、公建配套的综合整治,较好解决了老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老小区整治改造力度,让更多老小区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加强已整治小区的管理,通过引进物业,落实措施,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要进一步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针对城中村乱搭乱建多、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存在隐患,妨碍城市管理、影响城市形象这一状况,把城中村改造列为城市建设重点,制定近期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环境的根本性转变。

3、大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要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行为,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停车场地建设和管理,今后凡新建商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规划部门一定要严把审批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对已挪作它用的停车场地,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加以清理,限期整改,逐步恢复停车使用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业主提供服务。

(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全体市民也义不容辞。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卫生成城创建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采取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的重要成果,使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市民教育,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综合整治进行监督。进一步实施好“门前三包”,落实好沿街单位门前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风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自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xx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xx于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xx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xx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民意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19,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xx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xx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三)暴力抗法问题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那么遇到暴力执法时,面对违法摊主砍来的菜刀、泼来的开水,执法队员当然指望不上公安机关的“远水”,又不能冒下岗的风险与之搏斗,除了坐以待毙和落荒而逃外别无选择。实际上,上述现状已经造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消极执法现象,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呼声日盛。三、对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按照国发[2002]17号文的精神,现在全国范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接踵而至的是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围绕上述几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还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实施程序、备案与监督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这给各地地方工作带来了困难。但针对目前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应该修改完善已出台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职能的程序等具体规范。尤其对现阶段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无法可依”的新问题更要有法律明文规定,总之,要全面考虑,详尽说明,务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xx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目前,我国有一半以上人口生活在城市。城市环境好不好,城市竞争力高不高,既要靠建设,更要靠管理。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开始转向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的阶段,既要加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还要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现有的城市执法体制和城市管理工作,一些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理念落后。一些地方城市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重建设、轻管理,重末端管控、轻源头治理。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国家和省级层面缺乏专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各市、县工作缺乏必要的督促和指导。一些地方城市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责边界不清。

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

四是管理方式简单。一些地方习惯于运动式管理,热衷于突击性整治,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

五是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过于依赖行政处罚手段,惠民便民服务不够,不能正确处理服务、管理、执法之间的关系。

六是执法方式简单。多数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身份编制不一,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选择性执法、暴力的执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根据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12月以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个部门,研究提出了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意见》。

(一)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意见》以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

(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从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公众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等角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三)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意见》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始终,通过强化为民意识,落实惠民措施,提供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顺应城市转型发展的大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理念转变,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意见》提出,到202019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匡定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明确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能力,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整合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城市。

五是创新治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网格管理,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全民城市文明意识,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六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范体系;加强财政保障,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体制;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执法协作。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综合考核制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推进信息公开,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整难度大,落实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有利于服务人民的原则,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坚持不懈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切实将《意见》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改革任务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既要亲自抓改革部署,又要亲自抓改革督办,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市、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三是抓好改革试点。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坚持试点先行,分类分层、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应当围绕如何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探索满足城市良性运行需要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为全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必须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经有关规定,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做好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宣传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改革举措,宣传近年来各地各方面在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要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宣传联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

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前景光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扎实做好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建环资工委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为副主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议事规则和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乡管理的新格局。

(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粗线条、低层次、低水平徘徊向注重细节、塑造精品转变。市委办、市政办先后印发《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智慧城管推进有力。成立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城区地理数据普查面积xxx平方公里,普查城市管理部件xx.x万个,划分巡查责任网格xx个。该中心包括“五车”管理平台系统、xxxxx城建服务热线、城管随手拍、视频监控上报、环保非现场检查平台等子系统,已经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健全、外延丰富的城市处置终端平台。将市区xxxx路视频监控接入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城市管理问题视频采集,案件量目前已达xx万件/年,整改率xx%以上。

(四)城市管理效果明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运,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体化作业。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雨污分流、污水污泥处置、地表水厂、供水管网等项目建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面店外经营、私搭乱挂等问题有所遏制,道路交通更加通畅、秩序有所好转,绿化景观更加丰富、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xx市获得全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比,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市管理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面广,市委办、市政办印发了《关于成立xx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但自成立之后,城乡管理委员会没有召开过联席会议,布置城市管理工作。有的组成部门不知道自身承担什么样的城市管理职责。城市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指导、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参与城市管理的部门较多,联合执法过程复杂。由于权责不清,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漏洞,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城市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前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调研,在沟通调研xx景区周边环境治理有关事宜时,和城管、文旅体、区政府、xx街道、景区管委会、文旅公司等分别联系,都没有找到对接的部门。

(二)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前瞻。因为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部分规划缺少统筹考虑,对项目规划定位把握不准,存在项目规划不合理情况,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比如,在前期管线路网建设时,没有做到规划施工建设“三同时”,导致后期管线路网项目建设中破坏公共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新区一些道路,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导致人车混行、人车争道。没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人行天桥等方面的规划建设,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通拥堵。车辆急剧增加与停车场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老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严重不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建市时间短、财力紧张,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比如供水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老旧,爆管频发,雨污分流管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的室内市场、停车场等,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

(四)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法治和秩序意识淡薄,破坏公物等事件时有发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严重,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小区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牛皮癣小广告遍布大街小巷、楼梯门洞,绿化带随意开口、损绿毁绿情况频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抢道行驶、随意停车、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逆行普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乱排乱放现象仍然存在,餐饮业聚集路段油污遍地,市民反映一些饭店、浴池夜间私接雨水管网偷排污水。

(五)法规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放水情况。xx年施行的《xx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损害城市绿地及设施的、擅自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等七类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到目前为止只移交公安一起。市城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禁止占道摆设宴席的通告》,要求在管理区域内,一律不得占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小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摆设宴席。对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占用道路摆设宴席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x万元以下的罚款,也没有执行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发挥城乡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拓展数字化管理区域,加强对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城管电子执法系统的运用,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权责一致,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在规划制订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又要考虑如何将规划与交通、文化、产业等元素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规划标准,适当超前,要有国际视野,在没有论证充分的情况下,要放缓脚步,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空间。要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严格依照规划既定原则来推进项目建设,对已经决策的规划项目不轻易改变,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城市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规范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

(三)加快建设步伐,提升承载能力。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文明交通。统筹各类市政管线,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突出功能需求,开展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鼓励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厕所、绿地等,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

(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公共秩序意识,让文明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文明。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抓住《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到城市管理和监督中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城市管理本土人才,引进城市管理高层次人才。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加大对占道经营、交通违法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的关系,刚性执法秉公义,柔性服务暖民心。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细胞,是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活动最为重要的平台,特别是在众多的“单位人”演变为“社会人”的今天,社区在化解基本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积极强化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必将是社会管理创新整体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近年来,__区结合自身特点,在加强社区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管理创新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一、__区社区基本情况。

__区现有城市社区53个,农村社区21个。共有社区工作人员2104人,其中民选社区工作人员352人,公益岗位人员1318人,“4050”基地人员434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总面积32096平方米,平均面积583.6平方米;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总面积1.61万平方米,平均面积达到700平方米,每个社区的室外活动场地均达到4000平方米以上。

社区组织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负责领导社区各项工作;二是由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社区重要事项;三是由社区居民选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处理社区日常工作。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居民诉求中心,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承接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下沉到社区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化为民服务;社区居民诉求中心受理承办居民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__区加强社区社会管理的主要做法。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与服务,__区从这一角度出发,积极搭建管理与服务的载体和平台,建立了完善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形成了居民意见有人听、问题有人管、诉求有人接的新机制,使管理与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惠及群众。

一是建立党组织服务民生大厦,全方位服务与民。为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__区投资5000余万元,建成了一个1万平方米集党务服务、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党组织服务民生大厦。大厦设有60多个服务窗口和部门,涵盖了党建综合、行政审批、民事办理、公共服务、社会动员、维稳调解、效能监察、教育培训等8大功能,以此作为全区社区社会管理的工作的中枢机构、服务民生工作的指导调解中心、强化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加强群众工作的坚实基地,为实现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居民“三服务”的工作目标提供平台保障。

二是建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畅通居民诉求渠道。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民生服务网络中心为平台,在各社区设立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及时接收、办理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在党组织服务民生大厦设立了民生服务网络中心,开通为民服务和诉求热线,随时了解居民的诉求。同时,还通过政府的网站、信访大厅、区长公开电话、局长接待日、读报读网活动,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变上访为下访,及时发现问题,全方位、无障碍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三是成立居民事务协调机构,解决居民矛盾纠纷。在每个街道建立了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在社区成立了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协调化解社区内的居民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干部大接访进社区,定期开展问题和隐患排查。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在社区配备了“百姓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20—40户设立了1名和谐促进员,开展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日常调处化解和社情民意的及时报告。

四是构建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根据街道社区的辖区居住人口状况、出租屋数量、社区管理工作难易程度等情况,确立了城市管理网格,将辖区以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大型商(市)场等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实行“一格三员”的管理模式。即每个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社区)、网格协管员(居民)、网格督导员(街道),把人、地、物、房、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社区服务的零距离、全覆盖、全天候。在网格化基础上,每个社区的服务中心实行“1+10”社区服务模式。即:在社区服务中心协调下,整合综治、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劳动保障、社保、医保、妇联、物管等十个部门,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使“社区化”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五是建立民情舆情收集反馈制度。网格管理“三员”负责民情舆论的收集、报送、反馈等工作,随时采集“8+x”信息,按时上传。“8”是指本格户籍人数、常住人数、流动人口、就业、社保、计生、教育、物业等8项固定信息,“x”是指群众诉求、安全隐患等特殊信息,街道、社区做到动态掌握、全面了解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实际情况,根据职责及时响应处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动态化水平。

六是构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行“传统+科技、民警+群众、执法+服务”的工作机制,建设街区防控网、社区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实行“网格化”治安巡防模式。结合天网工程,定期对治安混乱区域、场所和部位进行排查整治,并对新建住宅小区严格实行了“技防准入”制度。

七是实施社会化养老工程。__区在兴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助老行动,在社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娱乐室,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娱乐休闲场所,壮大志愿者队伍,发挥广大志愿者的作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对独居、空巢老年人开展“一天一敲门、关爱进家门”志愿活动,依托社区信息化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帮助、电子购物、医疗优惠等各项服务,确保老人安度晚年。

八是创新散旧弃楼物业管理模式。__区对无物业管理、楼栋相对集中、近3—5年内没有意向拆迁的、群众参与积极性较高的散旧楼宇,采取点、线、面的推进方式进行了模式探索。实行居民自治管理、政府引导后转交物业管理、弃管恢复管理的三种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以北安社区为例,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4个月以来,为居民解决供暖、供电、供水、燃气等生活问题127项,新的管理模式得到居民的认可和好评。

三、强化社区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区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不断向前推进,一些制约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持续改善的因素也日益凸显,成为阻碍社区发挥化解基本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的障碍。

(一)社区经费保障问题。

社区工作经费作为支撑社区开展工作的重要资源,是社区发挥管理服务功能的先决条件。按照现行的社区经费保障模式,其来源应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二是社区提供便民服务所得的服务收入,如兴办超市、早餐点等的收入;。

三是社区单位和成员的赞助和募捐等收入。在这三部分中唯一稳定的是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但也存在政府职能延伸而工作经费不同步保障的情况,而其他两方面的经费来源数量上寥寥无几,且很难形成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社区人员队伍管理问题。

随着社区工作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拓展,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日渐壮大,__区的社区工作人员从20_年以前的395人,增加到2104人。其中民选社区工作人员352人,公益岗位人员1318人(低保、劳动、妇联、残联、工会、治安、服务员),“4050”基地人员434人。除社区民选委员外,在公益岗位人员招聘和工资待遇等方面,均由劳动部门负责,导致了两大问题:一是民政用人不招人,对人员素质入口关没有决策权,劳动部门招人时,对于人员素质的要求与社区当前所需公益性岗位具体标准没能对号入座,有时是人招到了,却无法胜任指定岗位的工作;二是民政管人不管待遇,对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由劳动部门负责,社区在人员管理上,很难使用经济杠杆加以制约和控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管理缺少制约性,给社区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社区负担过重问题。

社区履行的管理和服务职责有十四类,分别是:

(1)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4)组织居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建设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5)扶持和发展社区服务业;。

(6)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

(7)协助维护社区治安;。

(8)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如:养老服务;。

(9)加强社区救助保障等社会事务的管理;。

(10)反映社情民意,评议和监督政府部门的政务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11)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普查、调查等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事关全局的临时性工作;。

(13)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各类工作职责细分后,工作任务总量达到300余项。此外,还承担了大量的迎检、考察、调研等任务,以及上级单位、部门交办的各项事务,造成社区负担较重。

四、进一步做好社区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为使社区社会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真正发挥社区在化解基本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综合考虑现存问题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社区经费保障,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一是建议省市区科学编制社区发展规划,将建设和发展社区的资金纳入预算,保证按时足额发放,避免挤占、挪用等状况的出现。二是在保障基本投入均衡的前提下,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围绕社区各项管理服务职能,科学设置奖项,引导社区开展管理服务活动。三是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向社区下派任务、交办事项的同时,必须将履行该项工作所需的经费及时拨付,以免挤占社区正常工作经费,造成社区正常运转受阻。四是建议鼓励社区开办便民服务项目,如超市、早餐点、托老、托幼等有偿服务,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兴办上述便民服务项目,并将利润(或利润分成)作为社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允许并鼓励社区吸收辖区内外的定向捐助,为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规范社区用人程序,强化相关人员管理。在社区公益岗位人员的招聘上,建议采取一体化模式,即无论任何单位或部门向社区派驻公益岗位工作人员,在最后确定招聘人选时都需要至少由民政、人社、派驻部门三家联合进行。各公益岗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派驻部门的指导,在日常管理上,由所在社区统一管理,接受街道社区考核,社区在人员去留上拥有最终决定权,实现人员管理上的条块有机结合。在执法大队、保洁大队等与社区密切相关的人员管理上,业务、财务上受派出部门管理,社区参与其考核,并根据其服务社区表现对进退留转提出建议。并将网格工作组组长、党组织联络员、网格管理员、治安员、经济服务员、环境监督员等网格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划归社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与本社区的公益岗位人员相同。这样,使社区的人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统一规范,更好地服务居民提供可靠的人员保障。

(三)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明确社区权责。针对目前社区工作负担沉重、行政性事物繁多的现象,建议适当给社区减负。把那些重复的、形式的、无效的、多余的“活”减去,以集中精力为社区居民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一是建议社区去行政化,逐步减少行政事务对社区工作的牵绊。二是规范对社区的考核。目前各级、各部门对社区的考核、检查、评比名目繁多、且口径多部统一,特别是对基础材料及薄册的考核,更是令社区应接不暇。因此建议将对政府各部门的考核不要落到社区,要直接由各部门承担。对社区的考核要进行合并统一,争取做到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一个考核实现基本工作全部覆盖;各项考核指标的设置上要紧紧围绕社区工作的实际;并且要做到重实际轻簿册。三是尽量避免将政府部门工作强加给社区。严禁各部门直接向街道、社区下派任务。确需向办事处、社区布置的工作任务或者新增考核评比内容的,应经主管区级领导审核批准,以政府名义统一下达。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能够有精力,腾出更多的时间来服务民生,为辖区百姓解决实实在在的事情。

(四)整合各项资源,形成管理服务合力。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并不意味着一切都需要从零开始,更多是一种资源整合,或者是发挥资源的潜在作用。从__市区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两项资源是可以为社区管理服务效率提升创造便利条件的。一是正在建设的天网工程。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不仅应作为打击犯罪、提供线索的有力武器,还应该发挥其在城市精细管理方面的作用,包括市容环境状况的快速巡查、群体性的事件的及时发现等。二是在各社区已经架设起来的内网资源。目前,全市各社区间的内网不仅网络速度较高、安全性较好,但该项资源在全市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建议将其作为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效率的技术手段迅速加以整合,用于信息上报、任务下达、视频会议、工作协调等方面,提高社区管理信息化水平。

文档为doc格式。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计划

(一)健全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街道社区具体落实,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发挥高位协调职能作用,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协调各成员部门、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健全层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__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根据201_年《市委工作要点》要求,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落实城市管理考核奖补资金制度。积极履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健全城市管理日常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市直职能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提请市政府批准成立“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督促各区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二级平台建设,尽快与市级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济宁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督促县级市201_年前、各县201_年前全面建成并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城市环境。

(一)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联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和偏远区域适当疏导”的要求,督导各区及分局清理取缔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马路市场、早点夜市、露天烧烤、市场外溢及各类店外经营。二是严查违法建设。实行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控制和制止群体性乱搭乱建。强化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对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三是持续开展市容整治。进一步深化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的整治,不断提高清理时效和质量。督促沿街经营业户搞好自律,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除脏乱差现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类市政及公用设施的全面修缮和更新;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监控,加大对商业促销和建筑施工单位噪音扰民行为的监控和处置;加强非机动车停车场监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积极探索自行车有序停放的试点模式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严查乱倒垃圾和车辆抛撒。联合公安、住建、交通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车辆抛撒、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渣土管理长效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动态执法监管机制,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源头治理和渣土运输公司化运作、清理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等工作,规范建筑渣土处置作业行为,全面提升城区渣土管理工作水平。五是提升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和亮化工程管理。深入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底子、清理违规、明晰产权、完善手续、依法管理。联合市规划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论证编制《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各主要道路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户外广告公开招标运作,构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局职能,出台有关指导城市亮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立足城管执法职能,督促沿街产权单位做好道路、广场、楼体及庭院亮化的设计、施工安装和开启运行,不断提升城市形象魅力。六是积极做好“三重项目”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节会、重大迎查等活动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提升标准、明确责任、确保效果,全力打造服务“三重”项目的优良环境。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载体活动。一是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迎接省转方式调结构观摩会、省运会、大气污染治理和“五城同创”要求,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强有力整治措施,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争取较短时间内使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及居民小区市容环境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二是实施市容环境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定位准确、整治持续、规范在先、执法必严”的原则,指导各区及分局确定示范路、示范广场、示范小区创建试点,对示范创建项目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灯光亮化、公共设施、“门前三包”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示范创建,彻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现象。通过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城市管理精品亮点工程,示范带动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城市管理执法个人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改进城市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过罚相当、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建立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中积极发挥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尊法、守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五)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一条需要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六个领域中,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以外领域的事项,原则上不得集中。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第八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评估,需要调整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按第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调整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应当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清单、职责边界,经法定程序确定后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划转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后,应当合理划分有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

有关部门应当继续行使原有的监督管理权。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协助和配合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专业化,使执法能力与执法事项专业要求相适应。

第十八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九条市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民族分布、管理任务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适当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执法人员,并应当逐步减少。

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器材、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应当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实行全额保障,并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应当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适当的行政执法手段,实施适当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相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核实当事人的身份等相关信息;。

(三)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四)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五)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六)查阅、调取、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等;。

(七)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财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并保存完整。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案件有效处置。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得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者妥善处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格式文书。

第三十九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当地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四十条各地应当建立城市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四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建议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行政许可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罚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领域,或者发现行政管理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实施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认定、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三条城市、县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依托本级人民政府划分的管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第四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辅助性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四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四十八条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截留、损毁和擅自处分查封、扣押物品的;。

(二)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继续行使已经交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镇、乡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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