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鉴定中心(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6 15:30:32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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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鉴定中心

我中心实训基地评估小组一行赴河南,对河南工程学院开展了实地考察工作。受到了各院校领导和基地负责同志的热烈欢迎。

在那里,评估组成员们认真听取了学校的汇报,汇报中强调了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重视和支持,着重对多年来在职鉴工作方面的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做了阐述。评估小组随后在考察了基础实验室、大型仪器室、仿真车间(装置)等实验配备后指出,实训基地的规模不够大,且辐射面不够广泛,这是学校在未来发展中应着重需要改进的。最后举行了挂牌仪式,有我中心代表与河南工程学院的领导同志共同揭牌,此项工作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尝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第十八条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第三章公平就业。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四章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第三十九条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家职业鉴定中心

傅玮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全省鉴定工作去年一年的显著成效予了以充分肯定,他指出2015年全省鉴定工作呈现出“三新”特点:鉴定人员队伍建设,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得到了有力发展。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设,全省鉴定总量达到92万,比上一年增长28%,其中,新增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达11万人,同比增长72%。鉴定机构建设破,各地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流程,切实提高了服务效能。同时,傅厅也对我省鉴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方面要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做好鉴定工作新课题,要应对市场新的人力资源需求加大新的职业开发力度,扶优汰劣,“腾笼换鸟”,调整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以适应转型需要。要适应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鉴定工作新使命。为全面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做好鉴定服务工作,建立职业培训结业与技能鉴定同步实施制度。要以当前鉴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契机,规划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方向,迎接新挑战。傅厅指出2015年是我省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攻艰之年,我们必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扶优助强、建章立制、固本强基”为重点方向,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大发展。

会议期间,厅领导还对全省2015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金牌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牌,部分先进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各级鉴定中心主任在1月5日的工作座谈会上就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过程化鉴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与讨论。会议收效明显。 (省鉴定中心 )

傅玮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全省鉴定工作去年一年的显著成效予了以充分肯定,他指出2015年全省鉴定工作呈现出“三新”特点:鉴定人员队伍建设,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得到了有力发展。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设,全省鉴定总量达到92万,比上一年增长28%,其中,新增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达11万人,同比增长72%。鉴定机构建设破,各地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流程,切实提高了服务效能。同时,傅厅也对我省鉴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方面要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做好鉴定工作新课题,要应对市场新的人力资源需求加大新的职业开发力度,扶优汰劣,“腾笼换鸟”,调整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以适应转型需要。要适应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鉴定工作新使命。为全面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做好鉴定服务工作,建立职业培训结业与技能鉴定同步实施制度。要以当前鉴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契机,规划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方向,迎接新挑战。傅厅指出2015年是我省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攻艰之年,我们必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扶优助强、建章立制、固本强基”为重点方向,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大发展。

会议期间,厅领导还对全省2015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金牌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牌,部分先进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各级鉴定中心主任在1月5日的工作座谈会上就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过程化鉴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与讨论。会议收效明显。 (省鉴定中心 )

广州职业鉴定中心

各系(院):

一、各类考证的主要面向专业、计划考试日期、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收费标准等信息详见“2010~2015学年第2学期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安排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由报考学生本人填写集体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前,学生需登陆教务处网页的教学管理系统核对身份证号,如发现教学系统上的身份证号有误,必须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于各类考证项目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公室(1201)更正。

2、个别考证项目除填报我院的集体报名表外,须考生另行登陆指定网址完成网上报名或填写指定的报名表格,请根据附件1中该考证项目的备注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3、报名费的收取主要以打饭卡的.形式进行,由各系(院)代收。需交资料随集体报名表和报名费一并交到各系(院)办公室,由各系(院)收齐后统一交到鉴定中心。若上级鉴定机构有新的收费或资料补充要求,将以上级的要求为准。

4、各系、院可根据报名截止日期自行安排报名交费的具体时间,但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资料交到教务处余森老师处。逾期不再补报。

三、特别说明:单个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将无法在校内设立考常

请各系(院)切实做好2010~2015学年第2学期职业资格考证报名组织工作。

职业鉴定中心

第一条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条为确保我院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368)。

第五条学院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八条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定位于应用型技术高校,立足培养有思想、有修养的'高技能人才,不仅重视专业技术的教学,也要重视人格素养、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学习习惯的培养,帮助学生通过各种学习活动提升学习力,让学生因学习力的强势而出类拔萃。

学校规划占地500亩,一期用地200亩,已建成教学用地及辅助用房31498平方米,生活用房1919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743平方米,二期控规教学用地300亩。现有专职教师人数72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47.2%以上,大学本科学历教师52.8%;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6.1%;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与专业必修课程配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达到3人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业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教师超过每专业2人的标准。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368)。

第五条学院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八条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定位于应用型技术高校,立足培养有思想、有修养的高技能人才,不仅重视专业技术的教学,也要重视人格素养、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的培养,更重视学习习惯的培养,帮助学生通过各种学习活动提升学习力,让学生因学习力的强势而出类拔萃。

学校规划占地500亩,一期用地200亩,已建成教学用地及辅助用房31498平方米,生活用房19194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3743平方米,二期控规教学用地300亩。现有专职教师人数72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47.2%以上,大学本科学历教师52.8%;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6.1%;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与专业必修课程配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达到3人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业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教师超过每专业2人的标准。

目前学院内建有实训大楼、教学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和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等。

云南职业鉴定中心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统考机构:

为加强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准,充分保障广大参加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维护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严肃性和公正性,我们制定了此规程,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

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的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管理,及时纠正阅卷评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失误,保障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维护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使用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的鉴定和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阅卷评分单位的鉴定职业除外)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成绩的查分服务。

第三条 统一鉴定考核成绩查分受理的范围

(一)试卷中的考试题目、评分表中的评分细目是否漏评;

(三)分数登录是否存在差错。

(四)所谓查分并不是指成绩公布后仍未得知分数的查询,而是对已公布分数个人有疑问的查证。

第四条 统一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的申请与受理

(一)对鉴定考核成绩有异议的鉴定对象,自成绩公布之日(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起20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报考的职业技能申报机构填写《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附件1)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者不得查询他人分数,只能凭所需证件查询自己的分数。

(二)培训鉴定机构审核鉴定对象的查分申请后,在《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附表1)上签署意见,于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当面送交的方式上报查分机构(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五条 统一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的承办步骤

(一)查分机构收到鉴定对象查分申请后,将组织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分情况与结果。非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直接查看试卷。

(二)查分结果与原公布成绩确有出入的,由省鉴定中心确认,获得批复后查分机构将尽快办理成绩更正等相关手续。

(三)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定机构阅卷的,由查分机构向省技能鉴定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且递交附表1,然后省中心将申请查分信息按职业(工种)与等级分类汇总后转呈部鉴定中心进行核查。

第六条 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情况的回复

(一)查分机构10个工作日内把查分结果予以答复,答复方式为将《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结果通知单》(附件2)以传真方式或当面转交方式通知有关培训鉴定机构。

(二)培训鉴定机构得到答复后,应在收到《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结果通知单》(附件2)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查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阅卷的成绩,查分结果于部鉴定中心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由查分机构将《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结果通知单》(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通知有关培训鉴定机构。

第七条 市(县、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培训申报机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中心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服务规程。

第八条 对于公布查询结果后仍然怀质疑态度者不受理复议,培训申报机构也不得再次提出查询要求。省鉴定中心可以满足查分者提出的重新评审的要求,由省中心指定评审员重新评审,并只能在下一次全国统考后,由省鉴定中心安排重新评审。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表:1、《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

2、《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结果通知单》

表1:

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申请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申请时间

参加鉴定职业 级别

申请查询科目(勾选)理论技能综合外语

申请查分原因

培训鉴定机构意见(盖章)

表2:

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结果通知单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申请时间

参加鉴定职业 级别

回复查询科目(勾选)理论技能综合外语

查询结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广东职业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申报厨师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技能鉴定是面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各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建立了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劳动者一旦发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工作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在指导中心或鉴定站(所)的工作;考评人员如有上述行为者;吊销考评员资格证书。

违造成不良影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劳动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对乱收费的,没收其非法所得费用。没收的费用,专项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事业。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的,除宣布其所发证书无效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通过滥发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涂装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模型工、锯床工、

铸造、锻造、冲压、剪切、焊工、金属热处理、

维修工(摩托车、勘探机械、汽车发动机)、

修理工(摩托车调试、汽车、农机轮胎)、

维修工(用户通信终端、家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电梯安装)、

钳工(装配、工具、机修、模具、检修)、

检修工(锅炉本体、水轮机、汽轮机本体、电机、变压器、锅炉附属设备)、继电保护员、

维修电工、冷作钣金工、钣金工、烧结工、炉前工、轧钢工、热力司炉工、

安装工(锅炉设备、电气设备、变电设备)、变电检修工、电工、化工检修电工、

装配工(锅炉设备、电机)、锅炉操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

装饰装修工(镶贴、打胶、涂裱、金属)、抹灰工、

油漆工(建筑、装饰)、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管工、打桩工、

供水(生产工、供应工)、测量工、线路工、

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运输机、输送机等)、

驾驶员(起重机、推土、铲运机、挖掘机)、

驾驶员(汽车、起重型汽车、汽车运材)、

驾驶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

沼气生产工、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职业鉴定中心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1978年经当时的云南省革委会批准建校,1980年秋季正式招生,1998年被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2002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秋季开始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2007年11月在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良好”。学院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云南省财政厅领导和管理。在近30年的办学中,始终坚持坚持“立足煤炭、面向能源、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云南省和周边省份的.煤炭、电力、机械等行业输送了近8000名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培训技术职工近7000人、培训管理干部近3000人;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为煤炭、能源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涌现出了全国煤炭教育先进个人、云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云南煤炭系统劳动模范等众多优秀教职工,2007年被授予“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学院位于云南省主要产煤地曲靖市,占地150亩,建筑面积53790平方米,教学楼2幢,共有教室90间;实验楼1幢,实习工厂1座,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45个,其中采煤、通风安全、数字化测量、plc等实验实训室处于省内先进水平或独有。学院坚持“立足煤炭、面向能源、服务社会”的办学方向,以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中职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办学近30年来,开办了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等25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煤为主,覆盖电力、机械、计算机、经济、文管等领域的专业体系。2007年,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于被云南省教育厅遴选为云南省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煤矿安全实训基地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2008年学院的“煤矿安全实训基地”被财政部、教育部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该基地还被云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学院设有资源与环境工程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工商管理、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基础课教学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6个系(部)。面向云南、重庆、贵州、湖南、河北、宁夏等10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700人,各类在校生总规模达到9000余人。在教师队伍中,有全国煤炭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地矿类专业机械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煤炭高职高专自动化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各1人、地质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1人、通风安全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1人,国内高校访问学者1人。在省内外学术团中体担任理事及以上职务的教师25人。学院是教育部nit培训考试基地、信-息-产-业-部软件定点考试中心、劳动部计算机高新技术培训考试站、云南省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机构、云南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建有云南省第192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培训站,可开展矿井掘进工、井下采煤工、井下支护工、矿井通风工、矿山安全监测工、维修电工、维修钳工、工程测量工、汽车修理工等近20个工种初、中、高级工和技师的培训及鉴定工作。建有云南省后所煤矿、羊场煤矿等18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云南东源煤业集团、贵州盘江煤电集团等多家用人单位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每年在校内举办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会”,2006年至2008年,学院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80%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受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及家长肯定,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院响应中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号召,抓住曲靖市建设职业教育中心的机遇,正致力于新校区建设和创建省级示范性院校两大工程,相信在上级部门领导关心和友邻单位的支持下,通过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一定能加快学院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以师资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为重点,充分发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提升学院的办学规模、质量和知名度,把学院做大、做强、做优,落实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短期培训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方式,实现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云南煤炭持续、安全、稳定发展的助推器,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基地的目标。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从考点的设置到考核人数逐年增加,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9日结束,历时一周,共涉及33个职业(工种),22个监狱考点,5368人参加考核鉴定。这次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这次鉴定活动是政府的一次德政工程,是政府对服刑人员的关爱,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掌握一种技能,为他们刑满出狱,进入社会,就业生活提供了一个保障平台。

二、通过培训鉴定,使他们“劳”有所成,对生活充满信心,从这个意义来讲,这次鉴定活动也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通过培训鉴定,他们获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掌握了技能,同时也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提供了人才支撑和保障。

全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动员暨考务工作会议12月3日上午在省监狱管理局召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百亮主任到会对这次鉴定活动作了缜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对所有考评人员提出了工作要求。

江西省职业鉴定中心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于一九九四年,隶属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设综合科、鉴定科、命题科和资料发行站。

中心主要职责:

3.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工作;。

5.负责培训、考核全省考评员;组织开展对有关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

7.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检评估工作;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

百分网机构设置。

综合科:

鉴定科:

命题科:

教材发行(书库):

中心网址:

中心电子邮箱:

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8楼。

书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2号。

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遵照《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在浙江省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

目前,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和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暂设工种项目包括:游泳、健美操、滑雪、保龄球、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冰、射击、射箭、潜水、漂流、滑翔散热气球、动力散跆拳道、柔道、摔跤、拳击、武术、击剑、马术、帆板、滑水、跳散网球、羽毛球、棒球、垒球、高尔夫球、自行车、围棋、象棋、健美、航海模型、足球、篮球、乒乓球、台球、健身教练、散打、空手道、体育舞蹈、国际象棋、拓展、山地户外等,下一部将根据市场和群众健身需求逐步调整和增加鉴定项目工种。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于一九九四年,隶属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设综合科、鉴定科、命题科和资料发行站。

近日,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在浙江省12个市52个统考点顺利开展,全省共有31938名考生参加31个职业的考试,其中全国统考职业12个计18944人;全省统考职业19个计12994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吴顺江厅长专门对统考工作安排作了指示,傅玮副厅长对考务工作进行多次指导,考试当天还对考试现场进行了督导。

根据5月4日吴顺江厅长在全厅正处以上干部大会上提出的'严守工作纪律的指示精神,为确保统考工作安全、平稳实施,鉴定中心着重在保障措施、责任落实、备考设置与应争预案等方面做了重点安排,整体工作严谨、有序。

一、保障措施双向道。

一是加大硬件投入,中心试卷保密室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保密室防盗门配备双锁控制。二是严密执行卷人不分,试卷存放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试卷运输由专车押送,确保运输全过程试卷安全。

二、责作落实专人制。

一方面成立统考领导工作小组,指导全省统考工作,考前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各考区落实考试管理“一把手”工程目标,各地局主要负责人挂帅,职业能力建设处长担任督导,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担任主考。5月17日召开的全省统考考务工作专题会议上,统考领导工作组对各考区的主要领导责任、试卷安全管理、考务工作等作出明确要求。

另一方面签订考务工作责任书。按“职责明确、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的要求,与各地、省属各考点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备考设置精细化。

按照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的要求,本次统考考点均设置了“考点办公室”、“问讯处”、“医疗室”,全面做到应急救助药品齐备、应急车辆就地待命、考场设备调试精准、考场安排服务到位等。同时,统考工作还加强了对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进一步明确监考人员职责任务,对部分考点的备考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落实。

四、应急预案合理化。

为保障统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今年,省中心还制定了“统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预测考试期间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对策,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的准备并督促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的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及检查监督省属考点的应对应急处置工作。

烟台市职业鉴定中心

昨天从烟台市职业鉴定中心获悉:今年又有四种职业鉴定登场: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据了解,这四个职业等级鉴定内容都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统一教材,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考试全部在ata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其中计算机操作员的鉴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三级、四级,五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则分为三级和四级.

新增四个职业鉴定的报名时间为考试当月的20日之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过时上报者将被取消本月的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需带二寸黑白/彩色免冠近照三张,根据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申报条件提供学历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并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考试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本月月末。咨询电话:6291672。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好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定于5月对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级班毕业生进行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1、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20夏季毕业生和年底毕业的学生。

2、在11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中,成绩不合格或因故缺考者。

二、鉴定方式和命题。

三、鉴定时间和地点。

理论考试时间:5月10日8:30―10:30。

技能考核时间:理论考试结束后顺延进行。

鉴定地点:具备条件的学校在本校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将安排在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基地)进行。

四、组织方式。

本次统一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方式,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试卷、统一颁证的原则进行。

市属技工学校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县市区属技工学校由属地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安排。

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组织报名及应知考试工作由市、县教育局职教室负责。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属地职业学校的应会考试工作,并会同教育局职教室共同做好应知考试的巡视、督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

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具体统一鉴定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准考证办理。

(三)考场安排。

各有关学校要统筹规划制定好本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安排工作。理论考试须按单人单桌,每考场30名考生、2名监考员设置理论考场,监考员由学校隶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育局职教室统一安排,实行交叉监考。操作考试按市鉴定中心下发的《操作技能考核材料准备通知单》要求,准备好材料和考位,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实际操作现场安排,操作考试每职业(工种)应设3-5名考评员,考评员由市、县鉴定中心按隶属关系派遣。市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应于4月27日前将《统一鉴定应知和应会考场安排表》(见附件5、6)报市鉴定中心;县市区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由县市区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县市区鉴定中心应于5月3日前将本县市区各考点的.《统一鉴定应知和应会考场安排表》(见附件5、6)报市鉴定中心。

(四)试卷取送。

2、鉴定结束后,理论试卷和技能操作评分表按规定密封,5月12日前须将考试完的理论、技能试卷送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命题科。

3、统一鉴定试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传输。

(五)证书核发。

理论试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批阅、评分,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者(两项均满60分为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鉴定不合格,未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予核发毕业证书。

(六)鉴定费用。

考生考核所需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74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综财[]52号)规定,报名时一并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县市区属学校上交县市区鉴定中心的考务费用,由学校与县市区鉴定中心协商交纳。未按时缴纳鉴定费的学校不能参加本次鉴定。

六、其他事宜。

1、数控专业的鉴定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劳社鉴[2005]142号文件规定的考试办法和收费标准执行。

2、参考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本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对确实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加盖招生部门公章的招生学籍大表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鉴定。

3、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和参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考中对发现不符合鉴定有关要求和准备不齐全的考点,将停考整顿,并予以通报。

4、各有关从事统考工作的考评员、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规则,恪尽职守,公正评判,切实保证鉴定质量。对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在统考期间,市鉴定中心将派巡考人员到各考点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涉及面广、任务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本地区或本校毕业生的宣传、组织、考务准备等工作,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技术鉴定中心

我中心实训基地评估小组一行赴河南,对河南工程学院开展了实地考察工作。受到了各院校领导和基地负责同志的热烈欢迎。

在那里,评估组成员们认真听取了学校的汇报,汇报中强调了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重视和支持,着重对多年来在职鉴工作方面的进展和取得的成绩做了阐述。评估小组随后在考察了基础实验室、大型仪器室、仿真车间(装置)等实验配备后指出,实训基地的规模不够大,且辐射面不够广泛,这是学校在未来发展中应着重需要改进的。最后举行了挂牌仪式,有我中心代表与河南工程学院的领导同志共同揭牌,此项工作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第一条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尝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

(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

(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第十八条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

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捐赠、资助。

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第三十九条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经许可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第四十三条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绵阳职业病鉴定中心

下面是绵阳政务网发布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办理指南。其中有说明。“”你是2009年10月29日去办理的,那么鉴定结论最快是在2009年12月27日以前就可以下来。不知道这里说的60日是否包括法定假日,如果不包括的话,那么最快是在2010年1月21日以前才能拿到。我不晓得我的计算是不是正确的哈,,建议你最好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询问清楚,如果可以的话,让工作人员也帮你计算一下到底好久才拿的三。。这样你就不用那么着急了哈。。。

办事事项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办理机构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办事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桃园路192号

服务内容概述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相关事宜

政策法规依据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2、《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

申报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份;

2、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四份);

3、医疗机构出据出具的医疗期满的证明、有效伤病情诊断、检验检查报告、病历等资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和职业病患者需提供工伤性质认定书;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事流程1、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审查受理鉴定资料;

3、组织鉴定;

4、下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表格下载单位和职工可从绵阳市政务网劳动保障局站点下载。

办理时限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收费标准280元/人 (绵财综[2007]6号)

备 注。

10月26日,秋色尽染,原绵阳市天然气化工厂74岁的退休老工伤人员刘怀高拖着歪歪斜斜的身体,冒雨一大早来到市社保局张道斌局长办公室,深情的将一面写有“感谢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恩惠民,感恩社保”的鲜红锦旗送到张局长手中,真诚的感谢党和政府对老工伤人员有了这么好的政策,衷心感谢市社保局业务经办科室的同志对老工伤人员耐心细致的关心和帮助。

刘怀高1981年9月在为单位押运煤炭的'途中,发生翻车事故导致由右肩骨骨折和脑震荡,长期活动受限,就连洗脸、穿衣、吃饭、洗澡都十分困难,经工伤鉴定为伤残8级。直到退休和1997年天化厂宣布破产时其工伤待遇也未得到解决,为此先后多次写信给国家领导人并上访中央、盛市相关部门要求解决工伤待遇。

今年,市社保局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发[2015]10号和川人社发[2015]10号《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刘怀高老人既无承继单位又无托管部门、体弱多病,老工伤费用又无法清算到位的实际问题,多次主动与其原主管部门协调并将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管理,今后产生的旧伤复发医疗费和康复治疗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决了刘怀高老人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市社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社会保险目标管理,每年年初进行安排布置,着力解决好社会特殊人群突出矛盾,让“老工伤”人员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程序,凡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的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已将其全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从用人单位向人社行政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后的次月起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保证了老工伤人员待遇足额及时发放,及时准确的解决好老工伤特殊人群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全市社保机构的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在工作中政策宣传深入细致,政策执行严格把关,做到政策适用一致、执行标准统一,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过激情绪,没有出现一起老工伤上访和群访的问题。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300多名“老工伤”人员及供养家属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江西省职业鉴定中心

5月19日本是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的日子,大学生小张却欲哭无泪:5月初他的报名被退回,而至今他也还是没弄清不能参加考试的原因。记者了解到,此次考试报名过程中,还有一些考生与小张有同样遭遇。有考生称,有报名成功者是在河北幸福在线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后报的名,怀疑该机构成了“官方惟一指定报名机构”。

对此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杨玉华称,该中心并未指定河北幸福在线职业培训学校为惟一培训机构。但同时他表示,该学校是目前河北省境内惟一一家具备该项培训资质的民营培训机构,此外,对于河北省境外的.培训机构提供的结业证书该中心并不认同。

申报通过,报名却被退回。

小张学的是法律专业,今年7月毕业。为就业考虑,去年年底他开始自学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教材,准备参加今年5月19日的考试。今年3月,小张托朋友小刘替自己报名,不久申报材料获通过,并拿到了交纳29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费和5元考试考务费的发票,公章落款是“石家庄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小刘是大专学历,学的是中文。报考前她曾咨询过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得知在石家庄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报名即可,于是替自己和十几个朋友报了名。然而5月初,小刘接到该学校打来的电话,告知考试暂时取消,让她前来退费。

奇怪的是,小张发现有朋友拿到了准考证,这位朋友是在河北幸福在线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后报的名,培训费用为3800元。

报名遭拒理由说法不一。

考试并未取消,为何报名被退回?小张等人通过朋友小武咨询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刘瑶(音)称:“接到省里面通知说暂不接受报名。”刘瑶表示这次“退回去”的是在未接到通知前接受的报名。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田琦称,今年各市都不允许接受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报名。

然而当记者向田琦求证时,他表示自己并未传达上述内容的通知,而是电话通知各市严格按照标准来接受报名。

5月23日,刘瑶和记者约好当天下午给予解释,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没有联系到她。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副主任杨玉华介绍,今年上半年河北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初审后,4月19日报名信息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成功与否以5月12日下发到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准考证为准。

3800元参加培训才能成功报名?

小张告诉记者,他的朋友李女士去年报名并通过了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的考试,她是先在河北幸福在线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然后通过该校统一报名的,准考证上盖的公章是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同样是去年,他的另一位朋友是通过自学,然后在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报的名,其准考证上的公章是“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也通过了考试。

小张说他在事后了解到,这次只有通过河北幸福在线职业培训学校才能报名,他怀疑自己报名不成功的真实原因是没有参加该校培训。

小武在向河北幸福在线培训学校咨询后知,在该校报名须参加其培训,个人培训费用为3800元,团体报名可优惠,会员价为3420元。

报名是否必须参加培训?杨玉华称,这要按照申报条件的规定进行。不需要培训的考生可以自己在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报名,而需要培训的就要参加培训。因为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要求比较严格,他“倾向通过培训来提高专业知识”。

西安市职业鉴定中心

再剩下一个多月,首批90后高校毕业生就要走向工作岗位了。但是,在昨天举行的西安市人才招聘会上,90后求职者寥寥无几。人才市场的负责人和学校的教授都表示,90后的求职理念与80后相比有了一些新变化。

90后。

找工作不着急公司最好每月组织旅游一次。

昨天,在西安市人才市场,转了一圈的90后求职者小赵对记者说:“这里没有合适我的工作,再看看吧,找工作这事要看缘分,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要看舒适度,急不得。”22岁的王同学来自西安培华学院,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论文答辩完后,她和几个好朋友去山东日照玩了一圈,目前还在家里待着。“不着急,慢慢看。”成了她找工作的惯用语,家境殷实,她并不愁生计问题,总是觉得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最重要。“要有漂亮的工作环境,每月在3000元以上,上下班时间要固定,不能加班,每个月公司最好能组织旅游一次,公司气氛要活跃,不能让人感觉到不开心,最好在家附近……”这是她对未来工作的期望。她的同校好友小刘说,双休,工资2500-3000元/月,有三金,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她所期待的,但是她更加看重工作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企业。

招聘条件写23岁以上90后被排除。

在招聘会场,记者看到不少招聘企业似乎有些歧视90后。很多家招聘单位均表示,喜欢招聘一些有经验、年龄大一些的,有的单位干脆将招聘条件写成“23岁以上”,直接把90后列在招聘范围之外。这是为何呢?一些企业的负责人说,其实也不是他们不想招聘90后,而是很多90后把工作看得很随意,想走就走,想留就留,经常迟到早退,还不敢把他们说得太重。

不过,有一家企业例外,北京桑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招聘负责人齐先生说:“我们并不排斥90后,我们公司重点招聘的就是90后。因为他们年轻有动力,还富有创造力,而且新人一般也比较好用。从早上9点到现在,前来登记填表的10多个人中有5个是90后。与80后相比,90后的能力可能稍微差了一些,但我们会用培训的方式,让他们多实践多锻炼。”

专家。

将梦想与现实结合起来用好90后是个新课题。

西安市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说,90后确实跟80后有些不同,找工作并不着急,而且工资的期望值与企业给出的`待遇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制造业企业给出的工资是不超过2000元,很多90后希望工资高于这个标准。

陕西理工学院粱中效教授也说,90后与80后在找工作方面,最大的不同就是80后重在事业,通常从一而终,而90后重在生活,更加关注工作的舒适度。建议刚刚踏入社会的90后们,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负责任,在注重生活舒适度的同时,要避免眼高手低,从小事做起,一步一步慢慢来。将梦想与现实结合起来,这样所期待的生活才会实现。另外,用好90后是个新课题,希望企业不要歧视90后,发扬他们的优势,慢慢改正不足,相信90后会打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作者:姬娜。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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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为doc格式。

西安市职业鉴定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00六年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市劳发[]37号)精神,二00六年技师、高级技师全市统一考试将安排两次:6月25日和12月22日。经研究,同意西安技师学院等单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前培训工作(详见附表)。希望各培训机构加强力量、做好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西安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机构一览表。

西安信用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并授权面向社会实施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的专门机构,受西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社会团体以及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考核工作以及培训指导.

本站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西安信用协会作为陕西唯一一家示范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报名、培训、鉴定及管理单位。近年来本站以“积极、负责、创新、高效”的工种作风,树立“走出去、请进来”的服务理念,以目前就业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积极为企业在职员工和大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先后与西安培华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北大学人文经贸学院、西安联智电子科技公司、西安万千百货公司、西安高科度假酒店等单位建立了长期、深厚的`合作关系.

本站可对几十种职业工种进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管理类职业有:信用管理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房产策划师、智能楼宇管理师.

计算机类职业有: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课件设计师.

机械电子类职业有:电子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数控车床工、数控加工中心、铣工、钳工等.

艺术类职业有:动画绘制员、摄影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装饰美工、形象设计师、花卉环境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

建筑类职业有: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监理员.

餐饮服务类职业有: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育员(育婴师)、保健按摩师、足底按摩师、商品营业员、医药商品购销员等.

经本站鉴定考核、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可做为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以及确定劳动者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

注:根据国家阳光政策,其中部分工种可免费进行鉴定。请来电或直接来单位咨询。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国内首个获得人保部人才评价体系认可的碳交易类培训班日前在京结业,来自国务院扶贫办、各地能源、环保等龙头企业的40多名学员获得相关《职业培训证书》。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低碳之路是中国“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内发展的必由之路;人才培养被视为建立未来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基础能力建设。《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eb)主席段茂盛则反映,国内碳交易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具有专业背景的行业专家较少,且优质人才难以适应中国碳市场快速推进的诸多新要求。业内人士预测,国家或地方政府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相关人才培训政策及从业人员资质标准。

人保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宋建在中创碳投“低碳经济与管理”高级课程首期培训班结业典礼上表示,“低碳经济与管理”是该中心开展的“前沿产业应用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协作全国紧缺人才”(cettic)职业培训项目的其中一项。相对于全国统一教材的职业资格体系而言,cettic对社会新需求“反应更快”,目前所涉知识或技能接近百个,年培训接近20万人次。cettic官方网站显示,该项目具有“部委行会品牌,学校技术支持,证书全国权威”等优势。

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一位业内专家表示,一些产业界、金融界人士至今还对碳交易存在误解,比如觉得碳交易就跟炒股票一样简单,比如把中国碳交易现阶段的商品化和未来的金融化混为一谈;比如把碳排放大户的能源企业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活生生”对立起来,使他们错失了转型升级或布局新能源的良机。

人才建设的滞后性已经给中国参与全球碳交易制造瓶颈。国内碳交易领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咨询人士透露:“虽然我国在开发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方面较其他发展中国家有明显优势,但中国作为一级市场的卖家将核证减排量出售给国外的企业、基金、国际机构等,定价权还处于劣势,成交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差较大。此外,中国的cdm项目将越来越多地受到发达国 家各种条件的限制。”

该人士称,这其中既受国际谈判进程、碳市场整体行情的影响,但也有“人的问题”。一方面,业主单位(如水电、风电等新能源企业)缺乏英语人才,不擅长到国际市场寻找买家;或者是对cdm规则的误用、滥用导致项目被否比例较高,其他项目甚至受联合国eb暂停签发的牵连。另一方面,国内金融机构缺乏对cdm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把握,投资水平与风险管理能力严重欠缺,使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上缺乏定价权。

即便对于碳交易中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而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也日益迫切。一个被联合国确认为指定经营实体(doe)的跨国“碳判官”工作人士向记者诉苦称,负责项目审定工作的人员,一是要具备工业背景,二是英语水平高,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工程师本来就少,即便有也大多不愿意从事这项“半年出差,半年写报告”的`苦差事。该人士称,中国的cdm项目全球最多,每个审核员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报告质量也不可避免地下降。

“随着低碳绿色转型的推进和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碳资产管理师、碳交易师、碳审计师将有望与注册会计师、律师一样,成为新的就业热门。”《京都议定书》谈判中国代表团原成员、培训主办方的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钱国强说道。

一位参与国家发改委决策咨询的国内专家预测,以碳交易市场为例,未来电力、能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可能将被分配限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排放超标的企业需要到市场上去购买排放配额或抵消信用。由于企业之间交易的商品为无形的碳排放权或抵消信用,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可靠是碳交易市场顺利运行的基础,这需要建立严格的标准和一套可信的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制度。

“这一切,需要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内配备专业人员。”钱国强预测,国家或地方政府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相关人才培训政策及从业人员资质标准。

以碳审计为例,钱国强表示,在进行碳交易之前,国家监管部门需要摸清企业的碳排放状况(俗称“碳家底”)。比如国家给某企业一年的免费排放配额只有100吨,企业如果如实上报排放量110吨,就要花钱买10吨的配额;但如果谎报为90吨,就能卖出10吨的配额并获利,“这些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埃”

“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的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mrv),是国内碳市场建设的基础工作。如何规范企业的上报行为,如何进行第三方的独立核查,采取怎样的抽查方式,这些都与碳审计息息相关。”钱国强进一步补充道,“对于当前不断涌现的自愿减排交易活动(ver)乃至未来强制性的中国碳排放交易系统(中国ets),如果因为碳审计滞后导致项目滥竽充数,很容易挫伤市场投资者信心,最终导致国内碳价格暴跌,严重影响碳交易市场稳定。”

今年初,国务院公布印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单独列出。国务院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科技研发队伍、战略与政策专家队伍、国际谈判专业队伍和低碳发展市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碳交易领域多位专家告诉记者,随着碳交易高端人才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培训师资设施的完善,碳金融相关职业有望纳入人保部等多部委编制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甚至进入国家职业资格的全国统一鉴定体系,从而有望解决碳人才“查不到职业资格,评不了高级职称”的困境。

当前碳交易市场最需要哪些人才?钱国强表示,一是政府和企业的管理人员。二是技术人员,主要是能开发、运用衡量碳排放和减排的标准和方法体系,如温室气体清单、碳足迹等低碳认证标准、碳交易及相关减排项目的核算标准和方法等。三是操作人员,主要是具体执行和实施相关标准的人员,包括碳排放统计与报告、独立第三方核查、登记注册系统运行与维护、碳交易操盘等。

业内专家指出,伴随中国的低碳转型,国内相关低碳领域的教育和培训业务日益火爆,仅作为环境交易所和多省cdm项目服务中心,一年就有逾10个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培训项目。但上述专家指出,低碳领域的教育培训基本仍处于标准不统一、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晰的相对无序状态。

“由于中国仍处在低碳转型起步阶段,而且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主导,因此政府需要在低碳人才支撑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作用。”钱国强建议,一是对中国低碳人才体系建设进行全面评估,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培训计划;二是制定相应政策与标准,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完善的人才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各类专业机构的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培养各类低碳人才;三是针对未来碳交易市场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组织、实施相应资质评定制度,确保国内碳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钱国强提出人才培养“两步走”的建议。先是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政府相关官员为对象开展低碳战略与管理类培训,从低碳理论、政策和相关实务等角度全面提高认识水平,以满足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对低碳专业人才的基本需求,“使其成为推动中国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此基础上,随着政策环境的发展和成熟,适时开展碳资产管理师、碳交易师、碳审计师等细分的专业职业资质培训。

厨师国家职业鉴定标准

为了使全国职业培训领域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专家以及即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对新的操作技能考核试题库的建库目标,命题技术原理、考核内容结构和具体考核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在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与企业用人要求之间建立一个有效实用的联系,经研究决定,以《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操作作技能考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国家题库操作技能考核题库的全部内容,以更好地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平性,使国家题库考核内容与要求具有科学合理的透明度。

为了使《手册》与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国家题库配套,更好地为培训、鉴定机构和考生服务,2003年我们对《手册》进行了修订,今后,我们会随着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以及国家题库内容的不断更新,逐步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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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手册》与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国家题库配套,更好地为培训、鉴定机构和考生服务,2003年我们对《手册》进行了修订,今后,我们会随着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程以及国家题库内容的不断更新,逐步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authorintro":{"show":"","all":""},"catalog":{"show":"

西式面点师(初级)

第一章 国家题库简介及复习要求

第一节 国家题库简介

一、国家题库的概念

二、国家题库的主要内容

三、国家题库的.权威性

四、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意义

第二节 国家题库试题卷简介

一、命题依据

二、命题原则

三、试题类型

四、答题时间

五、答案要求

六、试卷生成方式

第三节 复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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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家题库简介及复习要求

第一节 国家题库简介

一、国家题库的概念

二、国家题库的主要内容

三、国家题库的权威性

四、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意义

第二节 国家题库试题卷简介

一、命题依据

二、命题原则

三、试题类型

四、答题时间

五、答案要求

六、试卷生成方式

第三节 复习要求

一、全面阅读,加深理解

二、抓住重点,全面复习

三、降低焦虑水平,做好心理调节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一节 考核内容结构表及说明

一、考核内容结构表

二、考核内容结构表说明

第二节 鉴定要素细目表及说明

一、鉴定要素细目表

二、鉴定要素细目表说明

第三章 考核试题

第一节 馅料制作

试题1 奶油酱或黄油酱或克司得酱制作

第二节 成品制作

试题1 软质面包制作

试题2 清蛋糕类点心制作

试题3 果冻类甜食或混酥类点心制作

西式面点师(中级)

第一章 国家题库简介及复习要求

第一节 国家题库简介

一、国家题库的概念

二、国家题库的主要内容

三、国家题库的权威性

四、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意义

第二节 国家题库试题卷简介

一、命题依据

二、命题原则

三、试题类型

四、答题时间

五、答案要求

六、试卷生成方式

第三节 复习要求

一、全面阅读,加深理解

二、抓住重点,全面复习

三、降低焦虑水平,做好心理调节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一节 考核内容结构表及说明

一、考核内容结构表

二、考核内容结构表说明

……

第三章 考核试题

西式面点师(高级)

第一章 国家题库简介及复习要求

第二章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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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暂无详情。

郑州职业鉴定中心

日前,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该方案提出,以培训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三大主力项目并驾齐驱

该方案提出,我国将重点实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三个工作项目。

——技师培训项目。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该方案提出,从2015年到2020年,全国新培养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1000万人。其中,国家重点支持50万名(每年5万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围绕10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方案提出,从2015年到2020年,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其中,到2015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其中,到2020年底,国家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分地区、分行业分解任务分阶段落实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于2015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2015年,我国将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行业。到2015年底,任务完成过半。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培养任务。

2015年,我国将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完成国家重点支持的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和终期评估。

2015年,选择部分地区、行业启动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工作。到2015年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成500个,项目任务过半并进行中期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10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终期评估。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

方案提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方案提出,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等部门成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协调指导小组,负责计划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同时,建立健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实施计划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际,方案还提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加快开发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建立完善分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

江西省职业鉴定中心

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为适应江西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客观需要,加速技能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7月、9月、11月,分四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和鉴定对象。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主要是以国家试点职业(工种)和部分非试点职业(工种)详见附件一。具备鉴定条件的其他职业(工种)又有一定考生需要可以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鉴定考核。

凡从事上述96个职业(工种)社会各类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二、申报程序与条件。

申报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员应符合报考条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和上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工作单位证明均可报名。高级技能鉴定报名工作按隶属关系,属设区市管辖的到本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单位到其主管厅(局、集团公司、行办)或具有资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各接受报名单位,要组织参考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并将考生基本信息及所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准确录入国家考务系统。考务鉴定信息录入软盘数据和《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职业技能鉴定报各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安排表》提前20个工作日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确定本次鉴定人数和等级。逾期安排下一次鉴定考核。

申报高级技能鉴定人员必须按所申报鉴定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条件,暂无条件的按《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即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8年以上。申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眼镜验光员、钟表维修工、车工、铣工、维修电工、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在符合专业工龄的同时须持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级维修电工和焊工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严格审查考生申报资格条件,属逐级申报的职业(工种)必须审核原职业资格证书或原技术等级证书,并留复印件备查。

三、鉴定依据与试题。

职业技能鉴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复习指导丛书》及原劳动部《职业技能标准》、原劳动部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颁发《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各单位必须严格规范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质量严格执行统一国家标准、统一试题、统一鉴定所(站)条件、统一考评人员派遣、统一考务管理。

鉴定试题,属国家试点职业(工种)使用国家题库;非试点职业(工种)使用省题库(详见附件一)。对个别需申报鉴定(考核)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尚未建库职业(工种),在考生数量至少有一个标准班(即30人以)必须在鉴定考核前40天,书面报告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后组织相关职业(工种)专家,按《国家职业标准》和命题技术标准组织命题后,方可组织安排鉴定。各单位在批准鉴定前3天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取试卷。试题属国-家-机-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试题内容,不得截留备用试卷。任何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命题、改变考试时间和降低鉴定条件、标准。

四、方式与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鉴定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动手操作方式,对个别难以操作或暂时无条件操作的职业(工种),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定可采用笔试闭卷方式,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以试卷通知单为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80-89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全省理论知识统考时间:

技能考核于理论考试的第二天开始;具体时间见(详见附件二)。

五、鉴定组织与考评员的'派遣。

高级技能鉴定考务工作仍按隶属关系,由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有关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本市本单位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承担鉴定工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高级技能鉴定的考评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派遣,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统一考评员资格条件上做好推荐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派承担考评任务。

六、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凡经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合格以上人员,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证书打印系统管理软件中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和《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分析表》,加盖鉴定考核机构的印章,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鉴定培训费的收取。

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按原江西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25号)文件标准实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职业院校、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考核,认真把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为确保鉴定质量,各单位在鉴定实施前应加强培训,培训以《国家职业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材》为依据,凡属使用国家试题库试题鉴定对象可在省劳动保障厅图书发行站购买相配套教材或指导丛书,要求参考人员人手一册。(购书地址:南昌市文教络111号、购书电话0791-8510244、8515754)。为确保鉴定质量,省厅届时将派员实行质量督导。联系单位地址: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0号四楼),联系人:杨慧、谢忠祥、淦勇,电话:0791-6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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