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5 10:14:45 作者:ZS文王

工作报告也是一种有效的沟通工具,能够让团队成员和领导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和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均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6375件,结案6240件,结案率97.6%,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罚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效裁判的此类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1人,重刑面占10.7%,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平安黄山区建设。

推行规范量刑,注重依法保障人权。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对73件刑事案件实行规范化量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80人;为经济确有困难的17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期羁押问题,充分彰显司法文明。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庭审中专门设置帮教程序,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罪犯165人,其中依法判处缓刑81人,尽力挽救失足者。20xx年我院刑事审判庭被命名为“黄山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时,采取以案说法、举办讲座、上街进行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36件,审结4125件,结案率为97%,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516件,调撤率为61%。区法院黄山风景区法庭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议案件41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及行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件,有效推进了依法治区的进程。

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坚持依法执行和文明执行并重,分散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实现。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651件,执结率98%,执结标的达8900余万元。20xx年区法院执行庭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年区法院被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20xx年区法院被省高级法院命名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场所便民服务设施,简化立案程序,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努力做到受理及时、移送审理快捷;推行办案法官及信访工作人员联合接访制度,慎重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树立人民法院形象,我院规范了信访接待场所,诉讼服务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安检门禁等设施。在立案上,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注重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尽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倡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特别对事关民生的案件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因案制宜、有的放矢。采取主动引导、效率优先两项策略。把握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时机。做到关心、用心、耐心、细心四心并用。尽力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目的。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质量评查监督制度,突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节点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随案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对审判形势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通报,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司法公正。五年来,共评查各类案件6000余件,案件总体优良率97%,审、执案件合格率100%。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两个过硬”等学习教育活动,以宋鱼水等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五年来,全院有22个集体、32名个人获得省、市、区各级表彰、奖励和命名。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五年来,有270人(次)分别参加了市委、区委、本院和上级法院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通过连年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书记员业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法警技能训练等岗位练兵活动,促使干警钻业务、练技能,先后有20余篇法律文书和论文获奖,法警大队在20xx年全市法院第一届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为公正高效司法奠定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坚持“制度治院”、“从严治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40余项,编制了《黄山区人民法院制度汇编》,使队伍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推行廉政承诺制度,配备廉政监察员,强化内外监督,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廉政建设。

(五)积极推进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五年来,我院把加强“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作为增强法院服务保障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有力地改善了法院执法条件。经过积极努力,我院先后对上争取资金及物资装备共计810余万元,争取到2个“两庭”建设国债项目,总面积为1400平方米,两个基层法庭均已建成使用。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的区法院审判大楼也已正式投入使用。更新补配办案警车18辆、办公电脑160台,建成政法专网,实现了法院间的远程视频会议功能,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和办公办案质效。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法官定纷止争、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还须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不足、法官断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江西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

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江西法院工作报告,希望你喜欢!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发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

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20xx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一)服务大局成效显著。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1.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先后出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省“”规划、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等工作意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提供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开展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多发等专题调研,加强司法应对,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司法建议4487条。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与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与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沟通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和促进经济转型,依法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赛维公司与德国q-cells公司供货合同纠纷、与韩国重工保证合同纠纷等一批重大案件。围绕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提供司法服务,全力保障国家级重大战略决策实施。围绕深化国企改革部署,依法审理执行华意电器总公司破产重组、省电子集团与江西信达资产公司债务纠纷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434件,支持全省国企改革。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审理土地征收流转、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纠纷案件,促进全省城镇化建设。

3.依托审判,参与管理。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大力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

社会调查报告。

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切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65019件,建立健全老病残犯减刑假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扎实开展“网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及时评估排查社会稳定风险,组织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6571场次,深入推进综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97727件,上升8.4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14714人,上升7.56%。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案件8571件1516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打拐等专项行动,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91件774人,涉毒品犯罪案件3643件5045人,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25件247人,刘世波等称霸一方、民愤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严惩,该案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

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858件110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5件5460人,判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90人,吴志明、汤成奇等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处。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严格裁判标准,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3名被告人无罪。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17291件,上升4.01%;标的额607.39亿元。

更加注重促进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7036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促进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融资、证券、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5524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9663件,保护合法利息收入,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7970件,维护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6171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1666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138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96件,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更加注重促进科技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年主题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依法审理“景德镇”等驰名商标案件,审结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网络域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1634件。

更加注重促进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92件。规范涉外司法协助工作,加强与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福建、浙江、广东三省法院签署涉台司法事务合作协议,提高涉外司法审判水平。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496件,上升12.0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358件。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509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739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妥善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矛盾激化,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36%。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6件,决定赔偿金额125万余元。

4.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213952件,标的额329.96亿元。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清理执结案件9267件。不断创新执行举措,依法对9338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5010人予以司法拘留,235人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与金融、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查询机制,形成缓解“执行难”的工作合力。

(三)为民措施有效落实。

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司法便民新机制。

1.着力深化诉讼服务。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六统一”,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在案件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保、旅游纠纷等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各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78115次。

2.着力畅通救济渠道。

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4657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021万余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法院建立各项救助基金3569万余元,为368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935万余元。

3.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20xx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01%,比20xx年上升16.98个百分点。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建立健全司法协理机制,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17475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工作103882人次。

4.着力做好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全省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8501件,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坚持领导包案、预约接访、分级约谈、带案下访,落实信访责任制,清理并化解信访积案3787件。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科学的机制保障。

1.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实施细则,细化量刑标准,严格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审结十五种犯罪试行案件32164件48545人。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全省法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28285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4.12%。实行诉访分离,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129件。认真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准备。铁路运输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案件评查和未结案件清理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和庭长的层级监督职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网络侵权、破产等审判难点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301个,发布参考性案例639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审级监督,严把二审、再审审查关,审结二审案件56538件,再审案件2275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督,对审判质效实行动态分析、定期通报,强化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

3.健全考核管理制度。

省高院制定实施《江西法院五年发展规划》,按照“以管理促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要求,将考核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把岗位目标考核与法官审判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管理体系,各项审判工作依托科学管理得到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44%,上诉率、再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五)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官教法官、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不断提升法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38期,培训47352人,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77.76%,比20xx年上升14.09个百分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遴选常规化、竞争上岗制度化,全省法院公开遴选法官246人,764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晋升领导职务。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整治,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员、廉政谈心、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加大对审判、执行、司法拍卖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诉讼收费和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74件76人。

4.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先进典型巡回宣讲,评选表彰全省首届“十佳法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展现奋发向上、文明和谐的精神风貌。五年来,全省法院有113个集体、115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9个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优秀法院,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省高院机关和寻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六)基层基础全面加强。

加强监督指导,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1.加大基层指导力度。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指导,开展司法巡查,组织院长专题研讨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法院班子领导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中、基层法院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换届后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本科以上学历由82%提升到99%。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基层法院审判纪律、庭审作风、司法礼仪等方面问题,开展“作风效能年”活动,促进基层法院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63757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1.31%。

2.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为中、基层法院增加1400多个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招录1414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法律人才,为38个国家贫困县定向招录101名干警,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紧缺的问题。落实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部署,积极争取支持,全省法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2295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了8654万余元,同级财政安排经费增加19286万余元,基层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规范经费管理,认真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基层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大物质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基层办案条件。

3.加快基础建设步伐。

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全省新建27个法院审判大楼、200个人民法庭,有32个审判大楼、38个人民法庭在建中。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远程立案、庭审直播、视频提讯试点等信息化应用,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升。全省法院建成数字化法庭290个,对外网站全部建成。

(七)接受监督自觉主动。

全面强化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1.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全省法院执行、涉农审判、人民陪审员、量刑规范化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的专题审议,主动邀请代表对立案信访、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248件,省高院办理73件,办理工作获得省人大表彰。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3648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1457人次。

2.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094件,省高院办理44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12635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229次,办理抗诉案件1092件。健全司法监督员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

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加审判活动的范围,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17560件。推进审判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省有7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有72个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上网、79个法院推行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2666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只有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才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履行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政治、法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只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才能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注入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管好队伍,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只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才能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持续增长,涉诉信访问题突出,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办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二是有的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司法作风、司法水平有待改进;三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四是基层法院面临人才流失、“两庭”建设负债等突出问题,物质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94704件,审结261725件,分别上升8.07%和5.73%;其中省法院受理4426件,审结3761件。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993件,判处罪犯27939人,分别上升6.82%和1.0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40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判处放火、爆炸、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4721件,判处杀人、绑架、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24件,判处“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374件。加强对刑事大要案审判的监督指导,依法惩处王伟涉黑团伙等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判处集资诈骗、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688件,维护了市场秩序。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工作,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674件9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特别是判处了浙江消防总队原政委程永利受贿案,渭南市城建局原科长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典型案件,强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坚决破除一切特权行为,对公职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建立审批报备制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对2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省法院制定实施细则,全面推开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80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决治理超期羁押,实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和开庭审理,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裁定变更刑罚,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服务全省发展。省法院下发《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监督指导三级法院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全省工作大局。全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15万件,上升3.62%;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03件,上升36.65%。

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实施“稳中有为、提质增效”战略,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各类股权确认、转让案件1605件;全面执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审结相关案件2287件;平等保护境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64件,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着眼经济转型、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174件,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网络直播方式集中宣判典型案件,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加强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应对,下发《关于银行卡伪卡盗刷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纪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案件2.59万件,审结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建设工程施工案件1597件,审结资源开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370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经济运行风险。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保障涉诉民生,解决损害赔偿、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纠纷4.41万件。着力促进“三农”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工报酬案件3260件。密切关注老人、妇女、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化解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3.62万件,一件赡养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深化涉军维权“陕西模式”,深入65家驻军单位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审理涉军案件254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西北五省区涉军维权联席会上介绍了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8.49%,促进案结事了。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维持行政行为802件,占29.67%;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29件,占12.17%。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参与秦岭北麓违建处置,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制定了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异地管辖《规定》,规范行政诉讼代理,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省法院和各中院坚持向同级政府印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建议1190件,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依法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1件,决定赔偿675.96万元,实现了请求人的赔偿权利。

三、加大执行力度,实现胜诉权益。坚持把破解执行难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突破口,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执结案件4.19万件131亿元,实际到位率88.5%,上升2.34个百分点。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消极拖延执行案件134件、涉民生案件1968件、金融债权案件341件,化解涉执行信访114件,化解率位居全国前列。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49名,限制出入境、高消费215人次,决定罚款45.7万元,司法拘留38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44人。省法院和各中院、30个基层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省公安厅联合实施被执行人车辆查控,与22家银行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14.8万件次,初步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工作格局。

四、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西安市3个区县法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依托铁路法院在西安、安康两市开展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方案已向最高法院报批。改革审委会制度,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突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职能,省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出台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直接办案规定,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界限。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5853名,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扩大陪审案件范围,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83.24%,促进了司法民主。

打造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利用信息网络整合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全省新收案件流程信息同步上网,减刑、假释案件同步公示,当事人上网查询案件信息3.77万件(次);网上视频、图文直播庭审2589件,“微直播”审判执行1014场次,实现了“天天有直播”。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6.9万份,排名全国前列。执行工作实现了办案进程网上可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上公示,执行悬赏和拍卖网上公告、执行举报投诉网上受理。深化“法院开放日”活动,万名群众受邀走进法院,零距离感知司法;利用官方微博发布司法信息17.2万条,增进了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发回改判和指令再审案件评查通报、跟踪反馈机制,省法院业务庭到各中院集中通报案件质量27场(次),随机抽查裁判文书3.41万份、庭审4019个,促进了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开展企业融资拆借、民间借贷、不良债权转让等疑难案件研讨,发布参阅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坚持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机制,针对突出问题限时督办整改,加强审限监控,推进均衡结案,全省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明显改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7%,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8.98%,二审改判发回率下降5.81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18.49%。

创新参与治理机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深化“一村一法官”和审判“五进”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将2.83万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基层。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帮教机制,对356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刑罚,促其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刑满释放、非监禁刑人员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延安市富县法院推出“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被最高法院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推向全国。

五、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强化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出台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坚持已有司法为民措施基础上,推出10项新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诉讼服务。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设置,“门诊式”化解简易纠纷2.3万件。开通“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有效拓展司法服务领域。落实民事小额诉讼制度,速裁案件936件。网上受理信访138件,视频接访447人(次),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程序,采取阅卷、询问、听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70件,其中省法院1469件,再审后改判71件、发回重审68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省法院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61名,全省法院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448万元,决不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全省涉诉信访台账,按照“一起信访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实现了“清仓见底”。省法院成立涉诉信访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指导,促进问题就地解决;抽调资深法官对进京赴省访案件集中评查剖析、倒查责任,促进了整改落实,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实施“诉访分离”,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全省法院接待群众来访下降43.1%,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根基。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32个集体、43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指导富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为标杆,省法院班子成员联市、处级干部联县,全程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各中级、基层法院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了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国家法官学院以我省司法为民实践为题材编写了全国法院群众路线教育读本。省法院逐项落实19项整改任务,带头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带领全省法院队伍营造清风正气,把党的纪律和人民司法光荣传统立了起来。

不断增强素质能力。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两学一读”活动,进一步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着力克服“本领恐慌”,省法院开办“陕西法院大讲堂”,举办审判执行业务、司法政务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法官干警1.35万人次;加强审判理论研究,17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评比中获奖。落实“双千计划”,选派资深法官到政法院校兼职任教,聘请法学专家担任特邀咨询员,拓展了人才培养渠道。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省法院面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98名,机关各部门全部选配廉政监察员,强化了内外监督。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监督力度,推行“双述双报告”制度。对4个中院进行司法巡查、83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法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对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训诫57人,党政纪处分51人,维护了司法廉洁。

努力巩固基层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为基层法院招录人员76人,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一线工作制度,实行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锻炼;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基层基础建设,新建标准化人民法庭12个,配发各类装备1808台(套),人才向基层流动、保障向基层倾斜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巩固。狠抓信息化建设,扩容升级四级专网,建成全省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深化网上办案办公,信息化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向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12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寄送专刊、电话短信等方式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参与调解219人次;组建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团,实现与代表委员结。

对联。

络、定向服务。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13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加强律师执业保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省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诉讼群众有意见,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法院司法为民措施落得不实,还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表现,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推进司法改革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个别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损害司法公信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凸显,司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继续深化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履行审判职责,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公正司法,提升诉讼服务,建设过硬队伍,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陕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推进地方法规体系完善;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水平;切实推动全民守法,通过审判“五进”、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担任法制副校长等途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总结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制定我省法院司法改革《方案》,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审级制度,优化职权配置,明晰审委会、院(庭)长、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预防、及时纠正机制,决不让无辜者受到法律追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案件执行进度,确保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研判,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监督指导规范化。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围绕满足多元需求,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杜绝暗箱操作。建设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服务职能。用好“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联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做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健全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五是围绕提高素质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进“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大逐级遴选力度,完善职业保障,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强化对基层的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弘扬司法正气。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筑牢制度篱笆,坚决扫除司法腐败,让人民法院始终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稳固防线。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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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xx年12月18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法院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1月任县法院纪检组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执行工作。近两年来,围绕岗位职责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本院执行工作现状,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基本履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院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xx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90.1%,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自20xx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年底就要写总结报告了,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法院年度的工作报告,欢迎大家来阅读参考哦。

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和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

四年来,共审理各类案件14,390件;

诉讼标的额13.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42%和9.47%;

执行结案2659件,执行标的额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9%和11.59%。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57件,惩处犯罪分子1803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0人,5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113人,判处有qi徒刑的人数达到561人。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的重点始终对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对准盗窃、诈骗等危害群众的多发性犯罪,对准危险驾驶、危害食品安全等新类型犯罪,特别是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该重判的重判,该严惩的严惩,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11年6月至12月期间,王加利、肖敬龙等五名犯罪分子,携带绞钳、撬棍等作案工具,交叉结伙,先后窜至**、**、**、**等地,大肆盗窃,疯狂作案51起,窃取财物价值二十余万元。

在抓捕过程中,还刺伤民警、撞击警车,情节恶劣,我院分别判处王加利、肖敬龙16年和15年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依法审判各类民商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加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审结工资福利、劳动合同、农民工维权等案件904件,化解了劳资纠纷,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注重行政诉讼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行政处罚执行会战63次,执行涉案当事人980余人,执行标的额700余万元,改善了行政执法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出台落实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执行工作,不断加大对执行“老赖”的制裁力度,共对14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筹资百万余元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完善救助实施办法,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救助了32名家庭贫困的当事人。

去年5月份,在全省反规避执行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表态发言,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2、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是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落实了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城镇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等,减免诉讼费140余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了领导包案、分级负责等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抓好案件苗头预警分析,建立了接待、分流、处理机制,化解了一批上访老户,有效控制了越级访和重复访,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稳控任务。

二是积极推行调解结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调解成果转化,扩大调解适用范围,把调解运用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行政审判中,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年来,民商案件调解结案3470件,调解结案率为75.64%,位居**各县市区法院前列。

三是依托便民工作站,广泛开展巡回办案。

组建巡回法庭,深入社区村居、厂矿企业,开展巡回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方便了群众诉讼,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去年年初,我院向社会郑重承诺要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巡回办案过千件,把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

目前,我院已建立起以乡镇法庭为龙头,以便民工作站为支点,以巡回法庭为前哨的便民审判网络。

四年来,巡回法庭共审理案件4575件,调解结案4337件,服判息诉率达94.8%,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三、积极开展能动司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更新服务大局理念。

与市企业改革会战指挥部、经信局、商务局、人社局紧密配合,稳妥审理涉企案件,实行“无震荡”破产。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市委部署,专门研究有关问题;

先后抽调9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旧城拆迁改造、信访稳控和企业改制等工作一线,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了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搬迁等重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是着力规范审判方式,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为深化行政诉讼方式改革,对行政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在**市率先试点行政诉讼案件简易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去年11月28日,**全市法院对我院首起行政诉讼案件简易审进行了观摩。

三是注重抓好审判质量,创新审判管理机制。

实行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判决书、裁定书由庭长、分管院长层层把关,有效杜绝了违规办案、滥用保全措施等问题。

四是创设专业法庭,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针对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增多的情况,2008年设立了民三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加强了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衔接联络,实现了审判队伍专业化、调判一体化,提高了案件调解撤诉率和自动履行率。

共审理交通事故案件945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5.6%,自动履行率达到81.9%;

为遏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设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实行了家长承诺制,推行了圆桌审判,落实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加强了对青少年犯的回访帮教,建立了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少年刑事审判模式。

同时,深入学校、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述案例、以案说法。

四年来,共举办法制专题报告会68场,受教育学生和群众达2万余人次,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明确提出“向党组成员看齐”,为全体干警做出表率;

坚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解决队伍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为迎接建党90周年,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参加了系列纪念和教育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唱响未来”歌咏比赛中,我院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是以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庭审观摩,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参审水平。

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470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67.64%,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以狠抓“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案件的监督约束,加大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力度,消除管理真空,实现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之下,对市委的指示、市人大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对市委、市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事宜,及时研究,认真办理。

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我院执行工作、民事诉讼工作的报告。

2010年10月对我院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对于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决议,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落实,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市人大。

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庭审观摩、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赠阅报纸等方式,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局面,进一步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10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55名人民陪审员,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保障了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年来,共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事项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16件,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262件,向各级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1700余份,通报工作情况23次,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总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稳步提升、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单项工作获得全国先进,主要业务在全省有位次,整体工作居**市前列。

先后获得“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创建五化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年被命名为“**市优秀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我院综合审判大楼,是全市重点工程之一,即将完工,大楼的建成将有力地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个别干警群众利益和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

上述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将更加繁重。

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x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主线和发展基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市开创富民强市新局面,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求真务实、创先争优,扎扎实实地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x大胜利召开。

20**年,**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案件质效,严格规范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0月,**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件,审执结13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和下降6% ,结案率65%,实现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涉诉标的4575余万元。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维护社会稳定。

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件,审结20件,同比分别下降3.23%和4.76%,判处罪犯23人。

依法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持有qiang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罪10件10人,盗窃罪6件8人,滥伐林木罪3件3人、故意伤害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各1件。

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

“阳光执行”,举行执行听证会,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

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查控执行案件,将失信企业、失信自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自动履行,主动移送执行率100%。

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 落实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

完善便民诉讼。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强引导当事依法提起诉讼和申请。

在立案大厅墙上张贴立案登记流程图、案件审理流程图、首问责任制度等有关内容,方便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及审判流程等事项清晰明白,并提供相关诉讼材料供当事人取阅。

从今年5月起,贯彻落实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5月1日至6月30日共立案77件。

推进采用电子送达。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

1-10月共接待群众来访209件次217人次,来信1件,涉诉信访0件。

推进司法公开。

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

1-10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5份。

学习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开通官方微信,完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推进微博直播庭审常态化,积极适应全媒体环境,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年邀请驻县各级人大代表13人次旁听案件庭审。

增强司法民主,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20**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45件。

拓宽审判职能。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优化人民法庭功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诉讼接待站服务措施,切实发挥法官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重视和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梳理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向党政部门和企事业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发挥司法活动对于优化党政的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功能。

20**年共发出司法建议3份,其中2份回复采纳。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

为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的措施,依法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司法救助标准,争取上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20**年,对2件案件困难当事人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9.5万元。

健全法律援助机制,依法为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

为6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减免金额10930元。

三、 坚持公正廉洁,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

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六难三案”问题入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与庭审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在遵守纪律、庭审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0**年开展审务督察8次,对全院干警的出勤情况、窗口作风、庭审作风等情况进行了审务督察。

打造学习型法院。

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组织开展“法官论坛”,由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和各业务部门庭长进行授课,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专项业务培训。

20**年,共举办“法官论坛”4期,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约60人次,其中16名干警参加法官素能培训班。

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成文化长廊。

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大批新书充实图书室,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干警积极向上心态。

理,开展党总支换届选举,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年,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2名入党申请人。

制定20**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启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年发出廉政和作风监督卡200份,没有收到投诉。

法院工会工作报告

维护法院职工合法权益是法院工会的基本职责,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法院工会。

希望对你有用!

20xx年,我院工会在院党组和县总工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结合工会自身特点,充分调动职工的聪明才智,强化自身建设,突出维权、参与、创新职能,推进民主管理、推进职工素质提高、推进文化建设、维护院区稳定,保障安全生产,增强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一年来的。

工作总结。

如下,敬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以激发干警积极性为着力点,在县域经济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作用。

(一)、20xx年初,我院工会根据尼勒克县总工会安排,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各项竞赛活动。

(二)我院工会组织干警开展你追我赶、相互拼比、相互团结,审判案件质量获得实效最明显的一年。通过吸收工会干部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举办工会干部理论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会干部综合素质。

二、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干警活动和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为了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提高干警的审美情趣,工会在年初就制定了详实的文体活动计划,先后在“五一”、“十一”、“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举行文艺演出、歌咏比赛和篮球、跳绳、踢毽子、乒乓球、拔河等活动。让干警即锻炼了身体,又磨练了团结拼搏的精神。

三、大力实施干警素质工程,开展干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xx年我院工会在党组大力支持下,不断寻找机会、创造机会派出干警培训,共培训20余次,30余人次参加.

四、实施女职工“两个工程”工作。下发了关于“工人先锋号”、“五一文明岗”等先摸评选的通知,我院二年来涌现出1个“五一巾帼”奖,1个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奖,1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奖和工会工作先进工作1名,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工会开展了座谈会和健康、知识问答活动。

五、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推进维权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院工会积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会工作,反映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取得到党组的支持和解决。20xx年6月院党组专题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及时召开了院党组与院工会联系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认真听取了工会工作汇报。针对工会当前以及今后解决的议题和建议,进行协商和讨论,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我院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落实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权益。

1、开好一年一次的职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大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信息管理机制,以职工大会为载体,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及时反映职工心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领导了解民情、职工参与企业管理、集中职工集体智慧搭建坚实平台,真正体现职工大会加强民主管理的作用。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就院党组的重大决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开。今年主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资奖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好的环境。

七、落实扶贫帮困政策,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工会主动为员工排忧解难,特别对那些生病住院和生活处于困难的员工,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对员工生病住院的,工会亲自上门探望,送去慰问品,同时在精神上给予安慰。春节前,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员工家庭分别给予了经济补助。看望走访了离退休老病号、遗属20户次,并亲自为他们送去节日慰问品,倾听他们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的节日慰问工作,将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心坎,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

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征订《工人日报》1份,《工人时报》汉、维各1份,《中国工会财会》1份。

九、工会经费收、管、用步入良性管理轨道。20xx年,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2%工会经费按时拨付到位,院工会按时上交上解经费。县总工会审查小组来我院工会审查20xx上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经费使用情况较好,违规较少,我们按照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经审制度和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20xx年,尼勒克县法院基层工会在县总工会和院党组强有力的支持下,通过全县各基层工会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得到了县总工会的表彰和奖励。

工会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努力,现已经逐步走向了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进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十一、20xx年工会工作思路、任务及措施。

20xx年是深入贯彻中国工会xx大精神的一年,新的一年。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和团结稳定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紧密结合加哈乌拉斯台乡实际,全力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以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勇气,以干大事,创大业的气魄,争先进位,奋力赶超,为加哈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1、我们要按照县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会实际,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把全国工会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贯彻到工会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会服务,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合凝聚力。抓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要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努力把基础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全国工会xx大精神及坚强集体,努力形成某事业、干事创业的合力。

3、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书屋”和文体活动室建设。20xx年要使我院工会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干警阅览室和文化活动室,使职工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加强工会新闻报到工作,力争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畅通,努力扩大工会影响力,创新职工技能素质培训方式、载体和手段,20xx年全院干警各种培训要达到80%以上。

4、积极参与干警切身利益当中,使我院职代会建制率力争达到99%以上,厂务、校务、站务、院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有效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审计工作。强化经费审查,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我院工会主动接受县工会每年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审查,以有效的财力,确保工会事业的发展。总之,20xx年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任务艰巨而有光荣,我们决心在县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凝聚力量,积极奋进,为加哈乌拉斯台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20xx年,在院党组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工委的直接领导下,我院工会组织圆满地完成了本院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了工会“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的作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不断深化拓展“送温暖,办实事”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事业,丰富和活跃我院干警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中,大力加强高素质干警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迫切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法官”的机关建设新目标,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在各项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上下功夫。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法院,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作用,努力建设新型的高素质、高绩效的干警职工队伍,积极参与配合党组织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终身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学习理念,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地不断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争创学习型庭室,争当知识型法官。深入开展“双学三创”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机关“三个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实干,为建设繁荣,文明建功立业。

一年来,工会组织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工会的“纽带、服务、凝聚、维护”作用,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思想,以塌实和全方位的工作成为干警的贴心人,只有找准了位置,才能有的放失,才能有所作为。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解和掌握会员情况的重要性,这是维系工会和会员密切关系的必经之路;工作要有积极性和超前性,这是激发会员热情的良好工作姿态,在这个问题上是我们工会工作者今后更加需要完善和努力的方向。

二、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是工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工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深入开展“建家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夯实了维权基础,保证了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认真学习了市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精神,对“建家活动”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如何把“建家活动”搞好,如何把“建家活动”和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在对“建家活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计划和措施,坚持“建家活动”原则,明确目标和标准,依靠群众,创新发展,务求实效,力争跨入规范化职工之家的行列。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的重要体现。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始终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干警、职工服务的宗旨,注意倾听会员呼声,了解会员情绪,把握会员需求,把干部职工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干部职工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干部职工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营造即使会员心情舒畅,又干劲十足的精神生活和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送温暖、办实事、保健康对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困难群体的问题和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解决现实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利用机关工会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逐步加大对送温暖工作的物质投入,不断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和新的帮扶渠道。进一步完善全员覆盖,全程服务的“送问暖”工作网络,严格履行“三必访”、“四落实”工作制度,做好对困难干部、职工走访和帮助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险的作用,及时做好对患重病干部、职工的医疗费理赔工作,努力为干部职工看病治病,排忧解难,并逐步扩大参保范围、险种,使受益群众延伸;在往年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基础上,在自愿的前提下,又办理了部分干警的安康保险,今年理赔35人,近万元。通过这项工作努力降低大家的经济负担,并逐步扩大职工互助保险范围,使受益群体不断延伸。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身体素质,是创建高绩效机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建设高绩效工会的客观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是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他不仅可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使干部职工在参与的过程中愉悦精神、锻炼意志、塑造品质、增强体魄,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益,而且有利于促成加强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的要求,围绕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围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突出“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器材和条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运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干警、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提高机关干警、职工的身体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提供身体保障。

继续抓好业余文体活动骨干队伍,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形成领导重视,工会牵头,多部门协作,骨干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好我院业余足球队、篮球队、田径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象棋队、围棋队、太极拳队、健美队的活动,今年妇委会又新成立了女干警踢踏舞队,常年坚持活动。同时开展法官合唱团、书画摄影爱好者联谊会等活动,把有爱好,有特长的人才组织起来,采取统一组织、自愿参加、坚持业余、不断提高的方法,展现法官的风采,使内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成为我院“与时俱进、再铸辉煌”的重要途径和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同时,还要加强与基层法院工会的文体比赛与活动交流。

为推动机关文化生活和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工会积极组织和参加了“20xx年**市全民健身万人长跑”;组织参加了市政法系统首届运动会和市直机关第22届运动会;在组织参加市政法系统文艺调演中,我院创作演出的文艺节目分获特别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组织参加了市文明办、市纪委举办的大合唱比赛,分别荣获二等奖,为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贡献;组织参加了市政法系统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分别荣获团体第一名和男子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参加了“银行杯”全民登山活动和“安利杯”万人健行活动;组织了全院规模的五次登山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增进了院领导与干警的了解,增进了干警间的感情,也增进了庭处室间的了解;完成了省法官协会书画摄影展作品的征集和选送工作;坚持每月为干警职工放映一次。放映了《张思德》、《东京审判》、《牛玉儒》等十多部影片,把教育与娱乐很好的结合起来;为全院工会会员发放游泳更衣证,促进了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总之由于领导重视,工会组织得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无疑为我市法院争了光,为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我院的文化体育活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形成了为增强身体素质,做好强身健体工作,人人重视健康,踊跃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今年我们组织我院的篮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进行了定期训练,并同共建单位,部分区、市法院进行了多场友谊比赛,通过比赛,活跃了文体生活,陶冶了干警情操,促进了我院同社会及区、市法院间的了解和沟通,为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按照市总工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机关工会工作的意见》,加强机关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精心打造全市工会“温暖到家、维权到位”的服务品牌,真情浇铸机关工会“心系干部职工、情洒千家万户”的服务理念,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领导信任、干警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围绕法院先进文化建设开展好工会工作,使之有更加深层的内涵,在审判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讨。要从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履行工会的职能和加强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干警职工服务的理念,逐步深化“干部职工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服务品牌。强化对工会委员和小组长的业务培训,创造条件组织工会干部学习考察,密切与基层法院机关工会的联系和活动。

加强组织建设。逐步完善机关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对新任工会小组长的业务培训和分类指导。要加强民主建设,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做好准备,逐步试行《机关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党政领导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探索机关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加强对机关工会特点和规律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的新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审计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合理。在落实工会各项财务制度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财务管理要求,设有专职财务人员,对各项财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按时自查,对上解经费更是制度化。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院党组和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下,在全体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努力下,围绕着“工会是党组织与干警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于审判事业的帮手,是服务于干警生活的挚友,是向社会展示法官风采的窗口”的工作宗旨而不断努力,一定要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院党组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总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反对“四风”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上级安排,落实好“三亮三评”。我院工会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圆满地完成了本院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发挥了工会“桥梁纽带,帮助服务,活跃凝聚,参与维护”的作用,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不断深化拓展“送温暖,办实事”的工作领域,为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丰富和活跃我院干警的文化体育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精神统领工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在各项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造就高素质法官队伍上下功夫。为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法院,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努力建设新型的高素质、高绩效的干警队伍,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创先争优”“三示范”多项政治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地不断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争当学习型党员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创学习型庭、科、室,争当知识型法官。

一年来,工会组织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牢牢把握工会的“纽带、服务、凝聚、维护”作用,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思想,以踏实和全方位的工作成为干警的贴心人。只有找准了位置,才能有的放失,才能有所作为。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解和掌握会员情况的重要性,这是维系工会和会员密切关系的必经之路;工作要有积极性和超前性,这是激发会员热情的良好工作姿态,在这个问题上是我们工会工作者今后更加需要完善和努力的方向。

(二)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职工之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规范化干警之家活动,是工会贯彻落实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工会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维权职责,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深入开展“建家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夯实了维权基础,保证了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认真学习区总工会文件精神,对“建家活动”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如何把“建家活动”搞好,如何把“建家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三示范”创建活动相结合,如何把创建高绩效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在对“建家活动”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计划和措施,坚持“建家活动”原则,明确目标和标准。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购买十几万元的健身器材,安排专门的健身房。对老干部活动室、干警之家重新装修、重新装备,力争跨入规范化职工之家的行列。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为干警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是工会落实精神的重要体现。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始终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干警、职工服务的宗旨,注意倾听会员呼声,了解会员情绪,把握会员需求,把干警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干警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干警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做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营造既使会员心情舒畅,又使会员干劲十足的工作氛围,在实际工作中,妥善处理好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困难群体的问题和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解决现实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的关系。最大限度的利用机关工会现有的人力和财力,多办一些好事实事。积极争取各方面的人力和财力,逐步加大送温暖工作的物质投入。

落实老干部的生活待遇,是事关老干部切身利益的大事,随着我院老干部年龄的不断增高,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行动不便,疾病困绕,住院人数逐年增长等一系列问题在渐渐呈现,针对这样的现状,刘兵副院长亲自到xx区第一人民医院,邀请副院长邱国兰来我院为离休、退休、离岗老干部讲授健康知识,切实加强老干部保健意识,保证老干部的身体健康,他深入浅出的讲解,把医学保健理论,变成了实用的常识,让人感到朴素、亲切。

邱院长抽出专门时间和老干部沟通交流,老干部认真咨询医疗问题,讲座和咨询有效地结合起来,针对老干部张允定的身体状况,当场进行诊治和指导,系统解答老干部常自君、杜思平、顾金富提出的有关健康问题,邱院长当即留下手机号码和与会的老干部约定,若身体健康需要帮助,及时联系,讲座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身体素质,是创建高绩效机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建设高绩效工会的客观要求。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是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工作的优良传统,它不仅可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使干警在参与的过程中愉悦精神、锻炼意志、塑造品质、增强体魄,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而且有利于促成加强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区总工会的要求,围绕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围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突出“围绕中心,促进工作,活跃生活,凝聚人心”的工作思路,装备新的健身器材,调整更好的场地,建立新的健身活动中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图书阅览室,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运动,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干警、职工广泛参与,不断提高机关干警、职工的身体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提供身体保障。

近几年,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经常安排布署文化建设工作。20xx年全区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活动比赛,我院老干部合唱团荣获第二名。20xx年我院荣获全区颂读经典比赛,荣获优秀奖。20xx年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荣获优秀组织奖。20xx年南阳市广场舞大赛女子法官艺术团荣获二等奖,9月26日我院法官参加农运会举办的“果然风情之夜”大型歌舞晚会,激情放歌《我爱桃花、我爱家》,唱出了法官热爱家乡、喜迎农运的心情。20xx年参加南阳市雅安赈灾大型义演、南阳市金秋助学大型义演、南阳晚报社组织的走进社区大型义演、南阳市长寿工程大会义演。河南省广场舞大赛好法官艺术团获铜奖,声动南阳我院老干部获第四名,20xx年组织老干部参加xx区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三八节运动会、南阳市老干部运动会、南阳市中级法院老干部书画比赛,荣获多个奖项。举办重阳节老干部戏迷票友会,参加南阳市南水北调正式通水大型义演、在南阳市夕阳我最红才艺大赛上,荣获南阳赛区冠军、荣获全省优秀奖。参加由河南省宣传部、河南省文联、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敬老协会组织的中国梦、敬老情原创文艺作品大赛,楚新建创作的文艺作品《老伴》荣获优秀奖。

在创新和深化队伍建设的探索实践中,xx区法院党组深深认识到,法官执法的能动力、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法院形象的公信力均需要文化支撑。因此,xx区法院党组立足于创先争优,着力于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上动真情,出实招、用真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1、找准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

xx区法院把制度建设、绩效考核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制定了详备完善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将干警的晋升、晋级、提拨、奖励与个人业绩挂钩,实现由约束向激励机制的转变,从而构建公平的竞争机制,形成开明、开放、包容、仁和的精神格局。

2、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

铸炼高尚做人、快乐工作的理念是xx区法院文化建设的着重点,目的是以精神层面的提升拉动工作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干警工作幸福感指数,使争先创优成为干警的内在需求。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制定年度。

培训方案。

有计划地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养成干警敬民、尊民、爱民、仰民、亲民的发自灵魂的人文情怀和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终的深入骨髓的职业操守从而以德养廉、以德昌勤、以德助能提高工作质效。

3、弘扬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点。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文化必须具有政治性,这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闪光之处。要体现法院文化的政治性,必须强化干警的政治观念,陶冶干警的公平正义信念。主要方法是由院政治部按计划组织干警进行政治学习,由院研究室向干警荐书热读,从而用政治理论武装干警头脑,用先进文化浇灌干警心田,确保每一名干警都成为有维护公平正义力量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4、强化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

丰厚的知识储备是干警积极参与和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原动力,因此,xx区法院高度重视干警的知识提升,把学历教育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力点,制定了《强力推进研究生学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计划按实际发生额拨付年度专项资金,每年确保4—6名干警攻读研究生学历,利用八到十年时间使研究生学历占干警人数的60%,逐步构建高学历者优先使用、高学历者优先重用的重知识、重能力的用人格局,形成学习者更优生存、学习者更高发展的倡学、用人理念,养成学习为本、不断学习的良好院风,从而将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确保xx区法院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

5、提供法院文化建设大舞台。

为了助力法院文化建设,xx区法院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文化建设工作组,精心搭建文化建设助力台。经过近一年的酝酿筹办,xx区法院的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廉政警示教育室简洁、明快、庄重、大方,设有历史回顾、廉政故事、廉政建设。

规章制度。

古代贪官谱法官楷模现代警示录新权力观名人字画等板块,图文并茂,内涵丰富,既能为参观者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又能强化参观者的自律意识和廉政信念。图书室格调温馨静谧典雅古朴,现有图书20xx余册,可同时容纳二三十人阅读。图书室配置有三台专用电脑,保障既可网上查阅,又可借书阅览。藏书涉及法学哲学文学医学自然科学等范畴,为干警陶冶情操提升专业素养提供了良好的场所。文体中心面积近200平方米,宽阔敞亮,健身器械齐全,适合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锻炼需求。老干部活动中心舒适明亮,宣传页面内容丰富,棋类书籍齐全,是院老干部聚会交流学习活动的好地方。

廉政警示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建成投入使用,是xx区法院继20xx年成立老干部合唱团、女子舞蹈队、女子合唱团、打造干警格言长廊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从严理院、优警兴院建院理念的具体体现,为xx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搭建了一个更高、更快、更强发展的助力台。

按照区总工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加强机关工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工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领导信任、干警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围绕法院先进文化建设开展好工会工作,使之有更加深层的内涵,在审判文化、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不断的探讨。要从新形势下更好地为履行工会的职能和加强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牢固树立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干警职工服务的理念,探索机关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加强对机关工会特点和规律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的新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院党组和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支持下,围绕着“工会是党组织与干警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于审判工作的帮手,是服务于干警生活的挚友,是向社会展示法官风采的窗口”的工作宗旨而不断努力,一定要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忠诚、为民、廉洁、公正这一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区总工会工作促进会精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维护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素质工程为重点,努力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20xx年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长抓不懈,在深化“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会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以此统揽工会工作,并不断创新工会工作,工会工作的创新主要在努力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团结广大干警投身到我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把切实为干警说话办事、更好地维护干警合法权益上创新;在加强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加强机制建设上创新;在自身建设和改革中创新。努力做到认识有提高,计划有创新,思想有创意,实践有突破,工作有成效,使工会各项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适应我院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加强源头参与,加强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

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加强干警的民主监督,是干警知院情、议院事、监院政、尽主人之责任的好形式,是充实、完善职代会内容的好方法。要通过举办政务公开研讨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坚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公开热点、解决焦点问题的工作原则,通过职代会、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干警及时公开法院的重大决策、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事项。只有做好公开工作,才能切实增强院务公开的实效,提高民主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干警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重点是提升职代会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职代会条例》要求,严格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民主,要确保干警的政治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和体现;二是要把法院的改革和发展、干警的切身利益、干警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议内容,既要体现民主意志,又要推动发展;三是在20xx年下半年适时安排进行职代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四是把“司法公正、执法为民”活动与班子建设、党委建设、“建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公正与审判、廉政队伍,广泛开展干警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和帮助干警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五是采取形式的岗位练兵、倡导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法官干警队伍,加强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创建工作,教育和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成才,为法院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困难干警的实际困难,确保干警队伍的稳定。

帮贫扶困是工会维护干警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从工会组织的特点出发,满腔热情地为干警做实事、办好事,凡涉及干警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办,特别要重视关心困难干警的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干警的真实情况,当好干警群众的第一知情人,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完善“送温暖”工程的具体措施,注重“送温暖”的效果,及时帮助困难干警,使他们切实感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继续开展干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要因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干警多样化、内容有益化、参与群众化、活动经常化,不断满足干警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工会的活动。一是要围绕xx区法院春晚、“七一”、“国庆”为主题,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的筹备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优秀法院的演讲、报告会、座谈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培养法官干警爱岗敬业精神;三是要继续开展“双争”、“三示范”创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科、文明家庭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增强干警队伍的凝聚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六)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规章制度。

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能,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报务大局的能力,努力创建规范化工会。一是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台帐建设规范;二是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重点,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三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干警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努力提高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做好妇、青工作。

妇、青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妇、青工作,重视组织建设,结合妇女、青年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素质工程”、“巾帼建功立业”和“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充发发挥女干警“半边天“的作用。要通过举力各种业务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女干警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女干警特殊利益,要支持女干警独立自主的开展形式多样,适合女干警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广大女干警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提高女干警队伍素质。

法院工作报告

根据市中院《关于落实最高法院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我院对xx年至xx年期间法院系统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问题关心不到位,工资关系半年时间还没有理顺清楚,影响到了他的工作积极性。

自由主义的行为在我的身上还时而不时的出现,不能很好地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的篇章中列举的种种自由主义时时有所表现。这是自己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有时不能听取别人正确意见,对一些同志的善意批评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总觉得面子上拉不下来,这是自己虚荣心在作怪。比如针对自己工作方法简单,与同志勾通较少的问题,在个别谈心时有个同志就曾鲜明地给我指出来,但自己听了只是哈哈一笑,没有做到闻过则改。

分析自身存在的以上几个问题,我认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思想作风整顿教育学习之所以重视不够、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主要是认为自己已经在以前的整顿中多次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知识,认为学和不学一个样,再加上自己存在懒惰思想,不想过多的动脑子想事情,下力气记东西。认真反思,我觉得自己做的和这次整顿活动要求的还有一定的距离,领导讲话和法律法规不是看看、记记就行的,更重要的是把它们的精神贯穿到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解决好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上所遇到实际问题。同时,我感到自己的思想懒惰,政治敏锐性不强也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面对许多新问题、新矛盾,自己缺乏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等靠思想,等上级文件和要求,靠上级和党组拿出具体办法,没有积极主动协助党组探索问题、提出建议。在维护干警利益,关心干警疾苦方面力度不大,特别是对目前干警当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了解的不多,关心的不够,甚至对一些敏感问题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怕沾在手里不好解决。这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忘记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法院领导,首先应当关心的党的事业,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这种情形,最根本的还是宗旨意识不强、党性锻炼不够。

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的关键,是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需要解决好的问题之一。过去认为zd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抓得比较紧,尤其是我们法院班子比较廉洁,整个法院队伍也没啥大的问题,所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旦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就会让一些不廉洁的风气滋长漫延,这些不正之风渗透到法官队伍中来,就会对法院党员干部产生影响。只有从思想认识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从自身严格要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由于认识不高,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对各种不正之风麻木不仁,由看不惯到习以为常、见多不怪。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高,暴露了自己缺乏立党为公的思想。是自己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表现。

继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一定要坚决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个人私欲不膨胀,思想道德不滑坡,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抓紧抓好对业务的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真正不断提高自己。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践行“三个代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这次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好的经验和思路只能从群众的实践中产生,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也只有在群众当中去发现。为此,作为政治处主任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干警在基层实践中创新,还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同志们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要把政治处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变成广大干警的实际行动。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务必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做人民的公仆。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当前,在政治处工作中协助各庭室妥善处理好涉及干警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认真落实好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正气促工作,抓典型树形象,与干警多勾通,多交流,少批评,多鼓励,充分发挥政治政治思想工作优势,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

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积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真正当好参谋助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注重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

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工作上要把自己当领导,站高点,看远点,身体力行,顾全大局;二是纪律上要把自己当同志,严律己,宽待人,遵规守矩,当好表率;三是生活上要和干警做朋友,听民声,察民意,关心疾苦,解决困难。

法院工作报告

20__年1月任县法院纪检组长,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执行工作。近两年来,围绕岗位职责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本院执行工作现状,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基本履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院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促进本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连续两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并在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近两年来的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地增强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自去年年初以来,主抓了“两个条例”主题教育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教育活动、“严格自律、秉公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两禁”专项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中院和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三是多措并举,构建监督网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构。通过实行“开门评议”,针对全院在民主集中制、机关作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寻找差距,倾听群众呼声,同时,加大对省、市两级法院“禁令”的贯彻力度,增强禁令的透明度,将省高院的“六条禁令”、市中院的“九条禁令”在院门口、审判庭挂牌上墙,公布举报电话,并组织对严禁酗酒和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进行专项检查,改变了少数干警过去工作日中午饮酒,影响下午正常工作的不良作风。四是严格落实法官法惩戒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纪2件2人,其中给予撤销助理审判员职务1人,行政记大过1人,适用“四告”制度2人,通报批评1人,既教育了违纪者,又教育了全院其他干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执行工作针对案件多、干警少、外界反响大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推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行程序,去年制定了《关于恢复执行的若干规定》、《强制执行措施适用规则》,填补了执行工作的法律空白,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__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20件,结案率达__%,其中实体结案率达55%,执行标的到位率达45%,在全市法院系统均居前列。今年以来,结合省、市两级法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制定了《执行来访接待暂行规定》,《关于执行程序公开的实施办法》,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缓解由于案件太多带来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提高权利人实现权利的程度,今年6、7月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执行会战,对利用早、晚、夜间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数十名债务人采了了拘传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102件,标的额到位13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止今年1——11月,共执结案件1082件,执结率达71。68%,标的额到位率达73%,在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20__年1月任法院纪检组长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导致理论水平不高、素质能力不能较好地适应本职工作。二是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三是在廉洁自律方面有时对自身的要求不够严格,存在公车私用、接受有关乡镇、单位宴请的情况,忽视了自我约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树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牢固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要求其它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其它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针对法院纪检组长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探索法官与法律之间的“隔离带”、“反腐墙”,制定相关事前防范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着力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建制度监督制约体系,为推进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法院工作报告

20__年,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技术科创新思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年来,我们坚持抓宣传,营造良好环境,抓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抓培训,提高鉴定队伍的综合素质,各项工作抓落实,司法鉴定技术辅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建立了规范的案件收办结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我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建立了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三统一的工作程序,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从立案、办理到归档的整个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实现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科设专人负责办理立案审查登记,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登记表。对委托事项不明,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庭室进行补充。对应当提供鉴定评估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发现未经双方当事人质证的,及时退回业务庭进行质证,防止因鉴定依据的证据材料未经质证、认证,导致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而引起重新鉴定程序,我科自实行三统一工作程序以来,从未出现过一起因为工作程序不当而导致当事人上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了顺畅的信息交流机制。

为了委托鉴定案件能够顺利办结,我科在审判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间建立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比如对我院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受委托中介机构作充分说明,又对中介机构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审判执行人员或当事人进行反馈,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或执行,实现了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既确保审判、执行部门需要委托的案件及时委托,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了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我科的委托工作质量。另外为确保鉴定质量,我科人员在工作中还与中介机构鉴定人员共同查资料、出现场,主持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一次不行两次,三次,直到双方当事人能够认知认同,达到了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规范管理,缩短鉴定周期。

我科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基本原则,在鉴定机构的选定、督办、送达等工作中,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为提高工作效率,我科对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等活动分别限定了完成期限,要求技术科工作人员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协调督办,确保案件在限期内完成,为此我科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催办制度,即对在办鉴定评估案件,每周排查一次,详细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鉴定中出现的问题,对鉴定周期长的及时了解原因,提示鉴定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并跟踪催办,如果司法鉴定机构无故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技术科承办人员就要承担责任,极大的缩短了鉴定周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优化服务环境,帮助审判人员开展庭外调解。

今年,我科为响应省高院的号召,在司法技术工作中引入调解机制,通过座谈和调解,使一般性技术问题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配合下,许多纠纷在庭审前、庭审中得到了解决,为化解矛盾打下了基础,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深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好评。由于我县是人口大县,村庄分散,道路不好等情况,为了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即使一只牲畜、一座农房也要驱车百里进行鉴定,做出科学、客观、公正、及时的结论,使案件得以顺利结案;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和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想方设法与鉴定机构多方争取,邀请他们到当地进行鉴定,既提高了鉴定效率,又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我们不辞辛苦的工作,为我院调解工作垫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通过我们的努力,就成功调解三十余起案件。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全省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依法审理民商案件,保障市场有序竞争,促进社会诚信。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犯罪专项活动,深化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建设,保障和实现胜诉权益。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落实司法改革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认真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廉政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机制,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依靠群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一、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强化队伍建设,深化法院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积极投入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依法稳妥审理自焚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555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加大调解力度,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及“3341”项目工程建设的案件。

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注重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到21.88%。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和出境、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推行“一线工作法”,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清理金融债权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二是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节点、各个层面抓起,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从提高审判质效抓起。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和预警提示,提高办案效率;依托法院三级网络,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提讯,节约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期限。从强化监督指导抓起。严格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10169件,改判、发回重审1853件;审结再审案件423件,改判、发回重审121件。其中审结民商事抗诉再审案件151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占20.5%,以调解等其他方式处理120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分析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全省法院二审、再审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从深化审判改革抓起。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制作,依法从速审理。从推进司法公开抓起。公开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十大案件”,录播重大敏感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全省法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3759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司法民主,省法院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四项制度,推动涉诉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扎实开展联村联户行动。协调10个省直“双联”单位为永靖县帮扶项目43个,项目资金7400余万元,各单位自筹帮扶资金350万元。突出法院特色,加大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就地化解纠纷31起。选派14名年轻优秀干部轮流驻村挂职。

四是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五个建设”,着力打造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共有100个集体、1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强化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省法院班子连续5年被省委考核为好班子。协助地方党委对9个中级法院3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2390人,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对全省法院近万名干警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选调447人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26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察,全省法院受理举报线索527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4名,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6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执行和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大查访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

五是不断深化法院管理。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以质效保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努力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化司法审判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司法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司法人事管理。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评,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制定出台《直属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铁路、林区、矿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为基层法院协调招录公务员282名。深化司法行政管理。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9个,建设面积15.7万平方米。完成了338个人民法庭标识统一工作,启动了覆盖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建设。启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使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和其他政务工作更便捷、更智能、更直观、更公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综合素质不强,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执行难和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老问题由于成因复杂、牵扯面广,虽下了大气力整治,但效果还不理想;个别干警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编制紧缺,尤其是基层人才流失严重,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很多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司法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亟待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二、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省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

(二)主动服务全省大局。紧贴省委“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发展战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方面的案件,为加快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以及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审判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基层法院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争取和落实惠及基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高级法院既是最高人民法院之下第一层级的下级法院,又是若干中级法院和众多基层法院的上级法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高级法院。

希望对你有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

规章制度。

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

作文。

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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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制度、机制管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043件,办结42421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4%和0.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652件,办结1652件,同比分别下降12.2%和10.4%。

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58件,同比上升8%,判处罪犯4329人,同比下降1.4%。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坚持区别对待、严之有据、宽之有度,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审结杀人、抢劫、涉毒等严重犯罪案件194件,从严惩处罪犯27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4人,占该类罪犯的37.6%;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659件,判处罪犯855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1件,判处罪犯156人;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111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08件,判处罪犯110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3件,判处罪犯128人。强化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对2132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同比上升了8.6个百分点。制定《关于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刑事庭审功能,严把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事实、证据关。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5件,有效防止“替人顶罪”、证据不足被定罪等案件发生,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民商事审判注重案结事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766件,涉案标的额109.7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931件;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353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465件,涉案标的额29亿元。依法审理涉军维权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判结合,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共调解撤诉案件20758件,调撤率为62.7%。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判。青田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侨诉讼服务中心及涉侨审判调解室,高效妥善化解涉侨矛盾纠纷。

行政审判注重依法维权。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协调撤诉率为2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位列全省首位。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2%,同比上升了11.5个百分点。继续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集中指定莲都、龙泉、松阳3家基层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来丽水调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吸纳了该种跨行政区域管辖模式。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7件,裁定准予执行247件。召开市政府和市中院第八次联席会议,就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形成纪要。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决定审查执行工作的意见》,支持环保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建议和对策。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努力发挥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针对改革试点、企业帮扶和“三改一拆”中的涉诉热点问题开展了85项调研,共有24项调研成果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出台《关于为全市“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鼓励公益诉讼、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方面强化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司法保障。召开司法保障绿色生态发展主题院长读书会,凝聚共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公布典型案例,营造共同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氛围。莲都法院编印《“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宣传依法治水理念。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农村金改试点,出台《关于为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努力从司法层面回应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疑问,解决现实问题,促进试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助推经济创新健康发展,审结侵害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7件,加强主题宣传,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妥善调处涉企纠纷,推进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审结涉企案件7940件,涉案标的额89.4亿元。审结破产案件3件,涉及债权债务金额4.2亿元。妥善办理金融借款、担保物权实现等相关案件,努力化解金融不良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7.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505.2亩,厂房等房屋面积52.5万平方米。面对丽水涉房地产企业集资借款纠纷积滞的突出问题,经反复调研,确定分类处置、渐进化解的意见,以司法程序有序受理解决纠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院内部协作、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等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老案12件,甄别终结24件,落实第一批39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困难帮扶、教育稳控等工作。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6名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全面启用诉讼诚信管理系统,对当事人诉讼、执行失信和妨害司法行为予以记录,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4份,获采纳并反馈22份,有效发挥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大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开展“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出台《执行实施案件操作规程》,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推进“一性两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1805件,执结标的额58.1亿元,实际执行率为44.5%。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42144次,涉及案件数12476件,查询到银行存款22亿元、车辆11124辆、房屋11362处、土地2445处,并依法予以处置执行。强化压缩被执行人活动空间等间接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共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14329人,限制出境1993人,司法拘留225人。开展“打击拒执罪夏季攻势”等专项活动,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7人,执行威慑和惩戒体系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通过法官导诉服务、流程墙板明示、触屏电脑查阅等方式,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便民服务。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到档案、民政、公安等部门调取证据,有效缓解因“取证难”导致的“立案难”问题。自主研发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分案组建诉讼参与人和承办法官透明、留痕的网上交流群,方便案件各方即时沟通,并试点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强化巡回审判等诉讼服务,遂昌法院成立驻社区党员法官工作室,运用“诊疗式”工作法化解邻里纠纷,受到社区居民欢迎。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7家法院实现建院以来全部档案电子化,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开通12368司法服务电话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设立“丽水法院司法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将法官信息、诉讼指南、案件查询、司法网拍、裁判文书、庭审录像和举报投诉平台等扩展至移动终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获取司法资讯、监督法院工作。

着力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开设绿色通道,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0件,审结赡养、扶养和抚育案件72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龙泉法院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建立欠薪维权约谈制度,通过约谈企业主和工人代表妥善处理企业欠薪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66件,执行到位标的2030万元。做好扩大刑事辩护工作,共为512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通知(指定)辩护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达到92.9%。推行信访人法律援助引导机制,会同市律师协会建立信访人“一对一”法律援助引导机制,法官与律师合力化解涉诉信访纠纷。积极争取残联支持,全市法院同步建立残疾人专项司法救助基金,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残疾人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救助机制。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69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88.7万元。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深化“六公开”和三大平台建设。共对16342件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17271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组织网上庭审视频直播2次,微博图文直播9次,网站发布庭审录像67件。坚持“公开网拍优先”,在淘宝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厂房、土地、住房和汽车等物品480件次,累计成交金额10.1亿元,平均溢价率为29.4%,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457万元。

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99名,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6%,位居全省前列。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10次,组织7645人次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在“丽水信息港”全程直播首期法官论坛活动,法官和法学专家公开研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热点问题,吸引4000多人观看和参与网络互动交流,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严格落实市人大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主动报告法院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刑事庭审评比活动,对庭审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扎实做好定向分级联络工作,定期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检察建议工作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发挥法律监督在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审结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32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11件,维持12件,调解撤诉等9件。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年初即确定了加强审判、执行等49项重点工作,层层推进、重点督办、狠抓落实。全国首创法院智慧司法综合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引擎和人工智能技术,即时监控、分析案件各类信息,强化办案管理。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设,集中开庭审理,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出台《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研讨纪要》,统一裁判尺度。充分运用案件审级监督、审务督察、质量评查和“百案回访”等形式,提升办案质量。科学运用质效评估数据,结合合理区间值,每月开展异常波动数据专项分析,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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