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管理论文杠杆率(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7 17:16:51 作者:琉璃

银行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是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撑。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一些银行的网点分布信息,方便大家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银行。

银行管理论文

当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商业金融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形势以及风险的种类也愈加多元化,在应对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银行也需要面临严峻的财务管理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当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方面创新财务管理的模式,使得自身财务管理能够趋向于完善;另一方面应当对金融服务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提升银行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在当前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加深的背景之下。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商业银行结合相应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财务融通、财务支付以及相应的网上操作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需求,但同时客户在网上进行操作和资金的支取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系列潜在的危险。传统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立足于现实、封闭的环境之下,往往财务风险发生概率非常低,而互联网则恰恰相反,其较高的开放性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日益完善的现代化社会,银行在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面临的挑战便是财务体制的建立,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前客户发展的不同需求来构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体系。

虽然当前阶段,互联网金融产品一直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体制,在不断的创新自身的产品,但是很多产品依然处于试验阶段,没有到达成熟的地步,这些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的结合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一定的安全性问题。其次,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之下,银行的相关财务管理模式需要涉及到各方各面,还需要对流动财产进行一定的风险管理。例如传统存款体系根本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的相关技术手段,而当前如果想要结合互联网技术,便要将传统存款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使其能够完成线上和线下双重存储的模式。

最后,线上交易过程中往往缺少了对客户身份的有效识别,很多时候不法分子会借助这一漏洞进行一些违法犯罪事件,导致银行机构出现严重的财务风险,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互联网时代下,针对以上银行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主要问题以及局限性,可通过多种有效对策加强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之下,商业银行在构建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从全面系统的角度出发,进而有效的提升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第一步,重视财务风险的识别体系建立,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合理的预判财务风险的类别,进而为商业银行更好的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使银行能够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及时将资金进行转移或调配,最小化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损失。

第二,在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借助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通过数据处理以及数据挖掘技术合理的预测未来市场的风险动向,获取到第一手的资料,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剖析,进而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理论基础,以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决策。

第三,构建市场风险管理评价体系,在进行风险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一方面应当重视人才的培养,引入高素质人才,在进行风险管控过程中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增强风险管理的工作效率。

2.调整财务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跟随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的优化及调整传统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使银行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能够做出有效的调整;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对相关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通过提升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稳定性来降低银行面临风险的概率。在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上应当重视对其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机制建立。

3.重视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在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重视对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作风的培养,通过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文化建设,对机构内工作人员产生正向的熏陶作用,进而使每一个人员都能够按照制度办事、具备良好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应当重视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定期的引进一些优秀的专家进行培训工作,加强当前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技术能力。

最后,银行工作人员自身也应当不断的学习,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之下,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银行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当做出优化和调整措施,逐步优化自身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机制,为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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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层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当作大事来抓,要积极吸收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内控管理理念,要坚持业务开拓、内控监督齐头并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坚持内控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二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让他们熟知各自岗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提高他们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使每位员工成为业务运营过程中实施内部控制的一个节点。

内部控制机制作为一种在业务运营中时时监控和每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动态监督机制,它是以健全的规章制度为基础,以部门内部和岗位自身的自我约束、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上级对下级的授权控制为内容,以科学监控方法和独立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以防范各种风险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总和。

一是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检查机构。二是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随着银行也电子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成为可能。

内部控制机制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内控环境的评价,是指内控执行人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否完整可靠;内控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及作用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内控人员的内控能力是否与其责任相匹配;内控用人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监督层对内控是否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等。二是内控风险识别的评价,是指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是否明确,二者的关联程度如何,管理层为确保整体目标实现的参与情况和承担责任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建立了对内部和外部内控风险预测和识别机制,即内控风险预测是否透彻和恰当,内控风险评价概率和频率依据是否准确可靠,是否建立了内控风险的预测和识别的反应机制。三是内控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价,是指执行部门是否都设有恰当的风险监控活动;内部风险控制活动是否保证内控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通过内控活动的实施是否及时有效地化解相关风险。四是内控信息及时反馈的评价,是指是否建立了各种有效的内控信息交流反馈系统,即岗位员工通过内控责任的履行,发现可疑和不轨行为是否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管理层,管理层是否将内控信息以一定方式及时转达给有关人员有效履行其内控职责,达到内控的预期效果;内控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交流手段与方式是否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等。

把“创新为先”、“团队协作”作为运行人员有所作为的指导原则,把“认真负责”,“勤奋敬业”作为运行人员的工作作风,把“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作为运行管理的内控文化,大大增强了全辖员工特别是运行人员的合规操作意识。

围绕《会计核算规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业务监管人员和柜面人员素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大力营造运行人员学业务、增知识、提素质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纠违规、促内控、防案件百日集中教育整治活动”,将账户管理与核对、反交易与错帐冲正、查询查复交接环节等列为主要控制风险点,并在部分网点进行业务规范试点,进一步促进内控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加强优质服务,要始终坚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所在岗位的主要职能定性为“客户关系管理和维护”,不断加强和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并极力营造温馨、最有个性的营业环境。了解客户,熟悉客户的资料,需要做到和客户像朋友一样,在他们最需要帮助时伸出自己的手。20xx年7月份,一位老人家来银行办理存单转存业务,把20xx多元遗忘在柜台上,且自己浑然不知,后来我经过多方打听到老人家地址,当把钱送到她手里的时候,她热泪盈眶,无比激动。以这种情感营销为纽带,做到了在服务中营销,在营销中服务。要相信,只要秉着“客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理念,真诚最终会感动客户。或许这样的工作是琐碎的,但平凡和琐碎中却蕴藏着无穷的快乐。在这种注重细节的贴心服务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营销技能,寻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奉献是美丽的。在自己的岗位上,用真善美谱写着一曲曲激动人心的奉献之歌。我们有着如此优良的传统,就要把这些优良的传统继承下来。在过去,我们同心同德收获了很多果实。但是那只是代表过去,要想取得更大的辉煌,我们必须在传承优良传统的同时有所创新而且是切实可行的创新。

财务管理是商业银行一切经营活动的核心部分,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商业银行如何在预算、资产负债、资本、成本、风险、业绩评价等各方面推进财务管理创新,有效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提高各管理层的经营效率,适应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需要,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不断探索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完成从传统财务管理向现代财务管理的转型。但是,和国际惯例仍有差距,财务管理理念还有较浓的传统企业财务管理色彩,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有较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预算重短期、轻中长期,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重目标制定与分解,轻监督和控制,造成财务调控机制失效。三是重外部风险,轻内部风险,导致财务风险较高。四是重业绩评价,轻激励机制建设,导致业绩考核功能弱化。那么,如何推进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创新呢?笔者认为,当前财务管理创新的思路是:建立一个“以成本效益原则为基础,以信息系统为平台,以预算管理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手段,以业绩评价为依据,通过内外部审计强化监督”的财务管理体系。这对财务管理的理念、人员素质,以及对财务管理的目标、手段与职责定位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有以下几点思考:

推行“财务伙伴”、“全面风险管理”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战略成本管理的模式。“财务伙伴”理念,即财务管理工作应该为银行各项业务发展、新产品的推出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而不仅仅是编出几张报表,提供几个数字。财务人员要通过数字发现问题,并对解决问题提供财务上的专业意见。要通过提供财务信息和分析等专业角度,对各类风险给予评价和结算,通过预算、资本分配、风险资产配置、盈利能力分析、业绩评价等财务手段进行预测和控制,特别是要关注法律、法规和税务方面的风险,以及声誉和经营权风险,以维护银行的市场地位。

在推行新的财务管理理念的同时,银行应将成本管理视为战略行为,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环境、企业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和财务承受能力等各个方面合理安排成本投人,制定最佳的成本管理模式。在组织机构体系上,应实行扁平化管理。成本核算的观念要贯穿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为提高财务预测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如对利润指标的下达,可以从分支机构历史发展规律、同业市场份额占有比率、领导期望和可预见因素等四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虑。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历史业务数据,分析寻找其业务发展规律,在不考虑其他三个方面因素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回归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利润敏感性分析法等数学方法,对其业务发展规律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并利用该模型对历史业务数据进行测算,查找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确定其他三项因素对差异的影响,进而确定各项因素所占的权重。在实际预测时,可根据各项因素的权重,对预测数据进行修正,得出诸如日均资产及负债、期末资产负债规模、负债成本及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内部结构、费用总额等业务指标预测值,并以贷款利润率和存款利润率等指标进行校正,最后以此作为下达业务指标的依据。

应逐步实现对资金、费用、固定资产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按权限审批,逐笔监控。区域总部要把有限的资源向效益好、管理好、有发展潜力的分行、支行和产品倾斜;对管理混乱、效益差的分行、支行的费用和固定资产要坚持压缩;对长期规模小、效益差的营业网点进行撤并,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财务风险的控制。市级工商银行要按照总行要求建立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机制,不仅可以规范财务行为,而且可以大大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源使用效率。

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广的“麦肯锡利润报告系统”,为推行激励机制,引导科学考核提供了有力的业务平台。运用回归分析法,设置科学合理的数学模型,可以分析单个产品效益、部门效益、客户效益、单笔资金效益以及员工贡献效益。当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中,考核客户经理的主要指标是业务拓展类指标,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分配办法。此方法最大的弊端是业务指标中没有一个共同的支点———效益,业务指标和员工薪酬的对应关系不一致,客户经理的综合业绩难以准确体现。我们可以尝试以资产负债指标为考核指标,通过财务预测,运用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作为调节杠杆,得出客户模拟利润,寻找利润和工资的比例关系,从而客观公正地评定客户经理的业绩。

迅速培养一支素质高、重管理、善开拓、公正务实的财务管理队伍。要抓好人才准入环节。要根据人民银行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严格选拔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际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商业银行财务管理队伍中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还要抓好培训环节和履职考核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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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务管理论文范文

摘要:文章通过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发展现状情况的分析,提出改革建议与应对措施,从而使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能更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现代商业银行实行“垂直领导”及“双线负责制”,这种传统体制造成的后果就是分、支行财务主管只对其分、支行领导负责,从而形成了分散的财务管理体制[1]。这种制度不但不能使财务管理职能得到发挥,反而降低上级的权利,同时又放大下级的权力,在造成工作效率降低的情况下又加大了经营风险。显然这种财务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发展。另一方面“重算轻管”是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方式,主要是重核算及财务处理,轻成本及盈利控制,同时缺乏对财务资金的监控和分析,财务资金的投放不严谨造成资源浪费[2],存在严重的顾此失彼。

2.资源分配利用率低。

商业银行财务费用一般由变动费用及固定费用组成。而变动费用上,特别是对相关业务的资金需求上,领导层不能十分准确地对下级做出合理的相关指标。在这种情况下致使费用资源配置利用率十分低下。在固定费用上,只一味的去追求加大固定资产投资,使得某些固定资产过于饱和,导致利用率低,财务资源严重浪费。成本上,相对过于简单的计算方法,也没有进行深层次的探究资源管理方法。从而造成相关不必要的开支,加大了成本费用。由于自身资源配置不当,商业银行下级机构在创造利润的动力不足的多方面的情况下,导致实收资本的充足率多年来处于低水平状态,从而严重制约和影响银行整体经营管理。

3.风险与收益均衡的意识较弱。

商业银行最重要的经营活动就是放贷款,但由于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局限性,商业银行和企业接收到的财务信息存在差异。银行给企业贷款的时候很难保证贷款资金能否及时有效地收回,一旦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就只能通过法律去追回贷款的资金,但一般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很难获得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由此银行的风险防范就比较被动。另一方面现阶段商业银行对损失规定的责任及约束措施不强,导致了大部分银行通过扩大贷款来增加收入的同时又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缺乏计划,使得风险和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增加[3]。

4.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及管理素质的不足。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工作不仅复杂,而且量大,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承担着巨大的压力,甚至一些财务工作者出现了无法胜任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从业工作者专业知识水平不够高,无法胜任财务工作;二、银行没有及时进行对员工高层次、有效地专业培训及心理辅导,造成员工工作管理能力下降,不能够完全的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对财务管理者的要求。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还处在比较粗放的阶段,在学习和借鉴西方优秀的管理体制基础上结合我国“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框架、减少重复的管理层级。同时理顺内部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银行经营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盈利和财务安全相统一。为了更加高效的财务决策,应该进一步提高财务计划指标、优化绩效考评,可通过相关分析法,如回归分析法及杜邦分析法等来对相关数据进行有效计算,以此用来作为分析各项预测所占比重的一个衡量标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商业银行的流程,实行系统完备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有效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2.优化资源配置。

商业银行可以设置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按月考核”,“年末总评”的方式,根据“财务成果最大”和“财务状况最优”的原则,最后将考评成绩与各行费用相挂钩[4]。通过激励制度将资源向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倾斜,优化网点布局,整合管理,对地理位置十分偏僻且业务量极少的地区应撤销网点的设置;而对于效益好的机构网点,应扩大其经营范围,增强经营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实力。商业银行通过这种优胜劣汰的方式降低成本,集中资源的管理,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3.建立先进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

风险管理体系是预防和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能够确保商业银行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实施风险预警[5]。商业银行通过一些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和互相制约的机构和岗位,而将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两者相结合起来,并且通过风险管理去寻找风险与发展两者相平衡的最合适的位置点,有效做到提前防范风险,从而在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

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十分优秀的理论水平、足够的社会实践经验以及对数据具有较强的敏锐感。首先应控制从事财务人员的进入财务行业标准,除了责任感强、思想素质健全外,还应要求他们做到业务水平高,综合实力强,严格执行上岗持证制度。同时可通过提供给财务人员再教育的机会,或对出现的新业务或新形势做一些必要的培训指导培养一些工作能力强的优秀财务人员。

三、结语。

通过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改革与探索的问题分析,使我们意识到我国商业银行财务管理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这与商业银行现在所经历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发展、人文自然环境等因素相关。而在全球化日趋完善的现在,商业银行所面对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越来越难,只有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进行不断地改革与创新,恰当合理的财务管理活动可以增强和提升商业银行经济发展水平,只有这样我国商业银行才可以在日益竞争的经济社会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参考文献:

银行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经济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具体体现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追求。中间业务借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信息和信用优势,提供中间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具体分析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策略,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指利用银行自身的金融信息、信用、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中间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水平,而且对商业银行经济利益的获取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1.1管理意识不高。

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缺乏成本管理意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商业银行缺乏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同时,与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对投入产出比的重视。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300多种,但是,拥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中间业务较少,很多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投资较大,但没有较好的回报。

1.2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定位不准确导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准确的市场定位是商业银行开发中间业务的关键。例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要求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业务内容及客户人群。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缺乏完善的市场调查,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很多方面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可能导致中间业务出现亏损现象。

1.3操作流程存在漏洞。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存在着许多操作流程漏洞。甚至部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为了招揽存款而进行亏本经营。但是,这些存款并不能弥补中间业务成本的支出。同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成本和利益核算中,缺乏对成本管理的全面考虑及掌控,尤其在人工成本管理方面。例如,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发展,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采取了信用卡优惠政策,积极购置技术设计。但是,在信用卡管理中并没有考虑余额管理,导致信用卡放贷的利润降低。

1.4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尤其在中间业务的运营环节,缺乏规范的成本管理标准。成本管理制度是对中间业务操作流程及运营的成本规范,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

2.1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应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充分了解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概念和内涵,加强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重视,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管理方法。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进行指导。同时,商业银行应组织中间业务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业务人员树立科学的成本管理意识,积极将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另外,商业银行应积极转变传统的利润观念,改进依靠放贷获取利润的观念,从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2.2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

中间业务的市场定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极为重要。只有具备合理的市场定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才能吸引更多客户,实现客观的利润回报。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发应进行详细、充分的市场调查,积极了解市场对中间业务的需求,全面了解中间业务客户群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完善中间业务服务,提高中间业务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特征制定相应的中间业务,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符合客户的需求。

2.3优化中间业务流程。

优化中间业务流程是商业银行提高中间业务利润收益的必要措施,并且,在优化中间业务流程的过程中要积极落实成本管理思想,简化中间业务流程,减少业务人员,积极优化业务技术,降低业务操作成本。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设置一些投资成本较低且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项目,建立多元化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另外,对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应对其进行改造,提高中间业务的利润收入。

2.4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

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是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建立适合银行发展的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加强对成本管理的监督,设立适合中间业务发展的管理目标,并积极设置严格的成本管理考核机制。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正是利用银行自身的信用及业务优势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工作。其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质量有着较大影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意识不高、缺乏市场定位、操作流程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商业银行必须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优化中间业务流程、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研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追求经济利益,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银行管理论文

零售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利润的主要来源。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零售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并就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方式过时、产品种类过少、品牌意识不强、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应调整运营思路、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创新产品系列、强化客户体验感、改进营销策略等措施,以期对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改进建议。

银行零售业务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提供的金融服务,比如个人存贷、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金融咨询服务等。相对于其他业务而言,零售业务客户对象主要是个人,具有交易金额小,交易分散,风险系数较低,收益稳定且便于发展各类业务等优点。但是,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状况总体情况并不乐观,存在产品单一、创新力差、营销渠道建设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等问题。本文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国内外金融环境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现状和出现的各类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零售业务、提高自身竞争力及缓解来自金融市场的压力提供一定的借鉴。

1.1各种业务类型的发展参差不齐,未能针对性地进行深挖和开发。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按类型来分,可以分为零售负债业务、零售资产业务和零售中间业务。负债业务主要指居民储蓄存款等,这类业务竞争非常激烈,也是市场相对饱和的业务;资产业务主要指居民消费类型,尤其是房贷消费,这类业务当前发展迅猛,在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刺激下,发展空间仍然巨大;中间业务主要指业务,这类业务盈利能力差,很多商业银行并未予以重视,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这类业务未来将呈现较大的发展空间。

1.2零售客户分散、量多,总业务规模巨大,但未进行有效分类。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客户数量庞大,但从年龄、文化层次等来看比较分散,差异程度大。不论哪类客户均应享受同等质量的服务,然而这样就会出现同质化的问题。因此,一方面我们应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考虑效率,让一些优质客户享受对应等级的服务,以留住优质的客户;另一方面应该对客户群进行市场细分,在渠道改革的基础上,以低成本、集约化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差异服务,以便确保零售业务规模,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

1.3同一客户的零售业务被各个部门强行分割,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

同一客户,尤其是一些高端的个人客户会有不同的支出类型,有用于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纯粹储蓄等,不同的支出类型对应银行不同的部门,而每个部门提供的服务方式和质量是不一样,从而难以为客户提供一个全面、一站式的服务,因此整合方面做得还不够。

1.4零售业务经营渠道分割,各渠道相互独立。

当前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渠道各自独立运行,渠道与渠道之间各自为阵,相互独立,特别是渠道网络松散,两两之间未能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没有将现金交易转变为转账交易,将柜台服务转变为自助服务,以节省人财物时,提高效率。

1.5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较少、单一复制现象严重。

当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没有根据各自银行自身的特点开发和创新一些针对特定个人阶层的新型金融产品,直接表现是居民个人的投融资方式仍然是纯粹的存款和贷款,而且业务规模体量很大,但其他基金、国债等理财产品、保险业务、业务以及自己开发的金融产品却相对较少。

2.1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方式过时。

第一,将零售业务等同于存贷业务,降低了零售业务的价值地位。把零售业务缩小等价于存贷业务,忽视混淆了银行零售业务在整个商业银行发展壮大中的真正价值与重要地位。在目前银行工作生活中,大部分银行集中精力发展零售业务中的存贷款业务,特别是存款任务的达成更是成为众多商业银行个人业绩考核的唯一标准。甚至在银行招聘过程中,还产生了以招聘人员能否拉到存款或是拥有能够完成存款任务的家庭社会背景作为一个招录使用的重要因素。这样无疑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效率低下,经济效益难以提升。第二,忽视客户本身,产生片面追求银行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在受到“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拥有庞大的业务量”的传统经营观念的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只是在不断地追求存款金额及各类业务总量,却把为银行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忽视了。以至出现各种问题,如客户价值未能体现、服务品质没有改进、员工工作能力难以提升等现象。

2.2金融产品种类较少,缺乏品牌观念、自我创新能力较弱。

第一,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虽然近几年在全国提倡“科技兴国、创新强国”的大环境下,银行也积极响应了号召,针对零售业务中金融产品不断进行创新,但是大体上产品内容单一、种类不多。创新也仅仅是第一家通过潜心探究而开发出来,之后其他银行则进行复制,雷同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个性化与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非常少,传统产品较多,却忽视了对消费信贷、理财等高收益业务的开拓。第二,品牌意识薄弱。产品是固化的、不灵活的、同业竞争者易于模仿的东西,但品牌却是独一无二的、永不褪色的无形资产。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却很少创立自己的品牌,而是随便以业务名称替代;同时各商业银行都或多或少不能依靠自身已有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创新出其他行不能复制的核心产品,形成自己的优秀品牌,让顾客对金融产品产生高度的品牌认知意识,构成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2.3销售策略不清晰,促销网络亟需改善。

第一,营销策略不清晰。由于“以客户为中心,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经营思路的不明确和市场细分不到位,而且没有制定全面、恰当的销售策略,营销方案没有特色、专业指向性不强。第二,促销网络结构过时,营销组织不到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网络结构基本上是依据政府组织形式来设立的,比如依照专业进行纵向设立、按区域划分而形成的总分行制等类似结构,这种结构网络采取分级管理,层层反馈审核、信息反馈损耗大,时效性差,组织损耗成本高,岗位之间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功能重复或残缺的情形,最终导致整个网络渠道流通不畅。

2.4客户关系管理和服务滞后。

第一,客户关系管理不科学。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任一项金融产品和服务后,很少打电话或约见面对客户进行持续跟踪服务,并向客户了解办理业务后是否想变换业务或是否有不同意见等,根据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抗风险程度及时改变客户的投资方向,尽量稳定并增加客户的投资收益。另外,由于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客户信息收集系统和有效的客户分析工具,导致客户结构难以优化,客户信息不能共享,分工合作服务的策略实施困难等。第二,缺少人性化服务。商业银行客户众多、流动性大,然而银行可利用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有限,因此必须对客户进行分类,在充分利用有限的银行资源下,让不同级别的客户享受相配的服务质量,让所有顾客得到其应有的人性化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现有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普遍满足不了客户资产增值的需求,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仍然只是处在一般的、较低层次的水准,难以满足高端客户高层次的服务需求。

2.5从业人员素质亟需提升。

随着零售业务金融知识的不断丰富,当前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明显滞后,具体表现:一方面,专业人员较为缺乏。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负责零售业务的专业客户经理人很少,尤其是乡村偏远地区网点大堂经理、理财经理严重配备不足。另一方面,专业化的培训不到位。虽然我国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精心安排了一些培训课程,但是专业性不够强,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再加上受训人员很少认真对待,培训成效不大。

3.1调整运营思路,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

第一,强化“客户价值观”。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了客户、服务客户”的工作原则,并融入银行组织工作和业务操作流程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产品和人性化的服务。最终通过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建立稳定和谐的客户关系,以达到银行与客户双向价值的实现。第二,要在服务客户的理念基础上积极提出零售业务营销策略。在充分了解自身条件优势,深入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客户需求之后,找准市场定位、明晰经营管理理念和分等级实施营销计划,并区分客户价值,据此实行分等级的差异化服务。从而通过明确正确的经营理念和恰当的市场定位,从根本上发展商业银行零售业务。

3.2创新金融产品,增强客户体验感。

第一,要组织和开展好金融产品创新活动。首先应完善基础产品体系的内容,包括各类零售业务产品、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产品等;其次要重点研究开发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新式金融产品和品牌产品,如一对一高端客户定制服务等;最后要推出不同层次的客户群产品服务系列,控制产品的风险系数、稳定收益、简化产品的办理流程,有针对性地对大客户或重点客户群量身研发全新的产品。第二,要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客户体验感。银行开发的不仅是金融产品,而且是一种服务,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沟通的过程。所以,既要建立规范化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语言、行为、沟通技巧、着装形象等;还要实施差异化服务管理,对于高端的核心客户应更加注重为消费带来精神上的快乐。

3.3创新营销方案,加强营销渠道网络建设。

营销渠道是商业银行经营产品和提供服务的重要媒介和载体。首先,不应仅仅依靠传统的物理网络渠道,要尽量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自助服务平台,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其次,要不断开发和挖掘现有渠道的内在价值,创建出集营销平台、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优质服务平台等于一体的优质渠道。并且将该渠道的价值在银行零售业务流程和利润分配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最后,还要加强各类营销渠道服务的改善,推出银行按功能分区,提供更为人性化和智能化的服务。

3.4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当今社会同业竞争者越来越多,要想从中战胜其他竞争者,要么有自己的品牌优势,要么有独到的技术优势,在两者都欠缺的情况下,只有做好做强服务质量软实力。一方面要洞察消费者的内在需求,研发出相应的产品,让客户了解商业银行的各类产品及其收益与风险,便于顾客选择性地购买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已购买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状况,了解客户需求,帮助不同类别的客户进行有区别的选择收益产品,以使客户享受到稳定的收益。

3.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控制。

第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与控制机制。在开展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中,特别是贷款业务,在贷款前,首先应充分分析贷款人的信用等级、经济水平以及偿还能力和可承受的风险水平;其次,在贷款期间,应跟踪反馈贷款人的各方面信息,评价其偿还能力。当偿还能力较低时,要及时冻结贷款人抵押物,评估其财产净值,尽量减少损失。第二,应当增强银行网上门户环境的安全性,确保网络银行交易的安全。一方面各银行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针对网络交易建立严密的安全系数高的防护墙;另一方面应通过工作人员解说、散发银行单页、播放防范风险视频,大力进行宣传,使广大客户能够安全无忧的使用网络办理业务。

3.6加强理论学习和实操培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素质。

第一,要定期对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员工培训的课程专业性要强,应注重服务规范的学习来形成服务的优势;要培养学员敏锐的观察力,迅速捕捉到陌生客户的资料信息,并分析获取其需求,顺势创造出新的市场机会;客户经理是推动银行零售业务业绩的关键人物,应将其重点培训对象,结合现实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技能培训和整体素质提升。第二,要关心员工,正确评价员工价值。尽量让员工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位客户,并且给予一定奖励;要让每位员工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设立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为营销工作服务,提高银行效益;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员工升迁制度,提高员工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让员工明白在银行工作中不仅可以发展业务还可以成就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1]文湘.发达国家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状况及对我国商业银行启示[j].现代商业,20xx(15).

[2]王娜娜.我国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研究[j].当代经济20xx(11).

[3]黄建华.新姿态应对新趋势——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竞争策略分析[j].中国城市金融,20xx(10).

银行财务管理论文范文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工业经济社会逐步被知识经济社会所取代。知识经济时代全面提高了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科技知识在产业发展中不断渗透,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兴起发展,知识经济改变了财务管理的配置结构。传统的资源配置结构是以资本、机器为主要内容,如今财务管理主要以知识资本为基本配置内容。如何对知识资本进行计量管理成了财务管理的重要研究问题。

(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下,电子商务也随之兴起。电子商务是科技进步催生下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网络理财逐渐改变了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对财务进行在线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发展前景广阔,但同时其发展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也需要引起注意。

(三)财务管理的国际化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企业在发展中受到国内外环境影响因素的影响加深。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应对国际竞争,这也是我国企业经济长远发展的要求,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财务管理的国际化水平的发展。企业掌握的经济信息量越来越多,对财务管理的挑战和要求也随之增多。在财务管理中掌握世界市场的瞬息变化,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也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需要具备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我国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财务管理体系也在不断更新完善。但目前我国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忽视人力、知识资本的管理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传统的财务管理,注重的是对物质资本的管理,忽视了对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的重视,使得知识资本不能得到有效配置,人力资本也无法发挥对企业经济发展的贡献,且缺少人力资源的考核指标。这对整个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都有极大的影响。

(二)管理观念落后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国内外的经济环境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财务管理的理念也要得到及时更新和发展。但是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缺乏创新意识,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发展要求。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管理漏洞也使得我国的财务管理模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越来越远,对我国现代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也有制约作用。

(三)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中,有较高职称的比例少,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不能适应新环境下企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大多数人员仅仅局限于简单的账务管理,而相关的理财知识和信息技术处理的能力相对缺乏。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信息技术掌握能力较弱,会影响企业在新经济时代下的整体发展步伐。

三、新形势下我国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

新经济环境下,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要求财务管理体系也要不断创新发展,来适应经济发展的水平。目前我国要积极研究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促进财务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合理发展。

(一)更新我国财务管理观念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环境也不断变化发展,对信息数据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利用,已经成为了财务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新时期,我国财务管理观念不能再继续照搬传统的管理观念,而是要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对科学信息技术使用的观念,综合利用各种现代管理手段和管理理论,树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理念。

(二)积极运用新的财务管理手段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不断兴起。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也要及时更新管理手段,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积极将网络财务融入到企业资源管理规划中,实现在线理财和在线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三)财务风险管理和安全管理两手抓在经济发展中,风险与机遇并存,必须在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注意规避企业风险。财务管理中也包括风险投资管理。目前,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在发展中竞争日趋激烈。在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要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和安全管理。

(四)完善财务评价体系传统的财务评价体系,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经营业绩方面进行评价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评价指标得到更新,如经济附加值、自由现金流量、市场附加值等等。对财务管理和评价体系加以完善更新,使其更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状况,这也是我国财务管理体系在发展方向研究上需要重视的问题。

(五)加强财务管理的国际化进程国内外经济环境对我国企业的发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财务管理的国际化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的时代要求。在财务管理中也要树立全球发展观念,借助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机遇,推动财务管理的国际化趋势,促使我国财务管理体系的更加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环境下要认清形势,了解我国目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立完善现代财务管理体系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财务管理的国际化进程,使财务管理更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境内外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并表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的其他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本办法附件3的规定,披露杠杆率相关信息:

(一)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办法附件3的模板一和模板二披露杠杆率相关信息,或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查阅上述信息的网址链接。

(二)在季度财务报告中至少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信息。除披露当期数据外,商业银行应当同时披露前3个季度的数据。

(三)对杠杆率的各期变化、影响杠杆率变化的主要因素、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办法规定的杠杆率相关项目之间的差异等做出说明。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规定的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按照发布财务报告的频率,在财务报告中或银行网站披露杠杆率信息。

其他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信息。

商业银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当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延迟。

银行信贷管理的论文

文章通过对中、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调查分析与差异比较,提出了中国应借鉴国外银行的先进做法,尽快建立适应国际化竞争的信贷管理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信贷管理;风险防范;差异;对策和建议。

外资银行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准入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和计量、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架构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或信贷政策委员会)、风险评估部门、风险审查和管理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内部稽核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专业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即由若干(一般为3到5名)信贷审批官共同背对背独立审批,全票通过或者达到有效票数后贷款审批通过。而行长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强调独立、客观、公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垂直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和评估贷款风险,旧体制下信贷部“包办”信贷业务流程的局面得到了一定的改变,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分工合作和相互制约不充分。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评估计量和防范,将管理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准入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风险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软件工具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对客户的第一性进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集中控制。4.通过对信贷资产组合进行评估,尽可能地选择多种相关度较小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如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和敏感性分析,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和波动性较大的贷款其五级分类评级将会下调,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渣打银行设有独立的风险稽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度量和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较少进行行业研究、地区市场分析和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突然的表现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基础建设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带来较大的冲击。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审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信贷人员管理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垂直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并且十分重视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序列,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市场部门和行政方面的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在某些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提高贷款审批和风险管理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由于外部影响而无法尽职的可能。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分配实现人员间的权责制衡,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管理以控制信贷风险,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健全,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加大违规成本的方式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许多要求和规定相当严格,如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较为固定的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如在现有的风险评估部门、贷款管理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通过建立健全的信贷组织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分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是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信贷风险。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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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一兵.美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浅谈[j].新金融,1995,(6).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央行银监会拟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下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日央行发布公告表示,拟就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央行提出多项修改条款,其中包括将不再对贷款人提出强制担保要求。

《办法》第二十四条表示:“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办法》对新能源车的定义为,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同时,《办法》拟对车贷比例重新进行调整,提出“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具体比例由央行和银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据了解,我国用车贷款的现行规定为,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第四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四、删除第十五条第四项。

五、第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借款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文件”。

六、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扣除政府补贴,且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七、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信用评级系统,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内外评级结合,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对个人借款人,应根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信用级别;对经销商及机构借款人,应根据其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信用级别”。

八、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九、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建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十、第十、十一、十七条中的“资信”修改为“信用”。

本决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相关新闻。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修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意见的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促进汽车消费,央行、银监会决定对《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央行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汽车贷款发放实施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制度,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最高比例由央行、银监会另行规定。

比较现在实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修改后的办法对贷款发放比例重新给出限定,并且这个限定将由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划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信用评级系统,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内外评级结合,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

《征求意见稿》并称,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经贷款人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信用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对比原文为“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来看,修改后办法不再对借款人提出强制担保要求,信用良好的借款人更容易获得汽车贷款。

“这是个很微妙的时机。p2p网贷遭遇监管重拳,正纷纷转战消费金融市场,尤其是车贷市场更是成为了抢手香饽饽。”钱内助资深金融师认为,“此次车贷修改意见似专为互联网车贷市场而来,总体来看有利于互联网车贷和汽车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为即将到来的汽车金融红海做好了更完善的准备。”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客户获得服务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八条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第九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商业银行服务成本、服务价格对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市场竞争状况,制定和调整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及标准。

第十条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组织商业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成本调查;。

(二)征求相关客户、商业银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做出制定或调整相关服务价格的决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一条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十二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地区性明显差异需要实行差别化服务价格的,应当由总行统一制定服务价格,并由总行按照本办法规定统一进行公示。

外国银行分行根据其总行(或地区总部)的授权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按照以下程序。

执行:

(一)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的定价策略和定价原则;。

(二)综合测算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和收入情况;。

(三)进行价格决策;。

(四)形成统一的业务说明和宣传材料;。

(五)在各类相关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

(六)设有商业银行网站的,应当在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公示。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当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支出,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进行综合决策。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总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本机构服务价格工作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服务价格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服务价格管理总体情况;。

(二)服务收费项目设置、调整情况和相应的收入变化情况;。

(四)服务项目的收入结构和评估情况;。

(五)服务价格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信息公示的方式和渠道;。

(六)与服务价格相关的投诉数量、分类和处理情况;。

(七)对客户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

(八)附表:本行服务的分类、具体项目、价格水平等情况;。

(九)与服务价格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办理代收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委托业务相关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客户因商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同,要求终止或变更银行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客户要求、相关服务合同或其他已签署的法律文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依法及时终止或变更相关银行服务和对应的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当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

第四章服务价格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应当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设有网站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文件文号、生效日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公示的各类服务价格项目应当统一编号。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客户相关权益:

(四)明确界定各分支机构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通过营业场所公示、宣传手册、网站公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并提供24小时查询渠道。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应当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列入同城范畴。

文档为doc格式。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杠杆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杠杆率管理的实施工作。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设定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目标杠杆率,有效控制杠杆化程度。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杠杆率报表。

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半年报送一次,未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季度报送一次。

第二十一条对于杠杆率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纠正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限期补充一级资本;。

(二)要求商业银行控制表内外资产增长速度;。

(三)要求商业银行降低表内外资产规模。

对于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还可以依法对商业银行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第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商业银行杠杆化程度,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的整体杠杆率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加强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杠杆率=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第八条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所定义的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扣减项。

第九条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中扣除的一级资本扣减项不包括商业银行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第十条商业银行在计算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时,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不考虑抵质押品、保证和信用衍生产品等信用风险缓释因素。

第十一条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为扣减针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准备或会计估值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

第十二条衍生产品资产余额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示的方法计算。

第十三条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按照本办法附件2列示的方法计算。

第十四条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一)表外项目中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按照10%的信用转换系数计算。

(二)其他表外项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计算。

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是指商业银行在协议中书面列明,无需事先通知、有权随时撤销,或由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恶化,可以有效自动撤销,而且撤销不会引起纠纷、诉讼或给银行带来成本的承诺。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计算并表杠杆率时,并表范围和计算方式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披露要求。

第十六条境内外已经上市的商业银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并表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的其他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本办法附件3的规定,披露杠杆率相关信息:

(一)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办法附件3的模板一和模板二披露杠杆率相关信息,或在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提供查阅上述信息的网址链接。

(二)在季度财务报告中至少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信息。除披露当期数据外,商业银行应当同时披露前3个季度的数据。

(三)对杠杆率的各期变化、影响杠杆率变化的主要因素、相关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办法规定的杠杆率相关项目之间的差异等做出说明。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规定的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按照发布财务报告的频率,在财务报告中或银行网站披露杠杆率信息。

其他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披露杠杆率水平、一级资本净额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等信息。

商业银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当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延迟。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杠杆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杠杆率管理的实施工作。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设定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目标杠杆率,有效控制杠杆化程度。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杠杆率报表。

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半年报送一次,未并表杠杆率报表每季度报送一次。

第二十一条对于杠杆率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纠正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限期补充一级资本;。

(二)要求商业银行控制表内外资产增长速度;。

(三)要求商业银行降低表内外资产规模。

对于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的,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还可以依法对商业银行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最低监管要求,其他商业银行应当于底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最低监管要求。在过渡期内,未达到最低监管要求的银行应当制定达标规划,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风险的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上明显还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风险并存,风险管理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融资信贷规模得到大幅度增长,银行在资本管理上的难度逐渐增大。我国的货币政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采取宽松的政策形式,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内需,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迅猛增长,资本管理的难度达到空前难度,企业不愿意偿付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面临着严峻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险峻。我国目前开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对金融市场的资金筹集和运用,这使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和资金支付困难的可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管理,但是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发展不完善,商业银行很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危机。最后,我国金融市场中利率、汇率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逐渐增加。我国近年来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央银行也通过利率调控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利率变化的频率和幅度正在进一步增加,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商业银行外汇交易和外汇业务规模逐渐增大,汇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在逐渐增加。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涉入使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2.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缺乏有力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缺失,相对来说比较分散,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中依然存在着靠经验、靠领导的工作方式,在信贷前不审查、信贷中不检查、信贷后也不复查的弊端。

3.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风险管理缺少专业人士指导。企业文化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灵魂和生命,企业文化中能否有效的融入风险管理意识决定了企业风险管理成功与否。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复杂性,对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否则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本质很难有精确的把握,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有必要。

1.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谨慎的监管制度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对金融机构流动性、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管理,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另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审时度势地确定金融监管的重点,考虑到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和货币政策的要求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正常的运作下去。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世界,金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要点,美国金融危机虽然对我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是却使得我们意识到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吸取发达国家发展的教训,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单个行业或者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更应该站在宏观的角度上加大审慎政策的力度。

2.加强杠杆率监管。《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使得商业银行资本套利的机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存在的缺陷可以用杠杆率监管来弥补,使得金融体系中的资本规模保持在一定的、合理的水平上。另外,杠杆率监管可以避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控制银行体系杠杆化水平的非理性增长和系统性风险的持续累积。

3.营造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我国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包括各个部门、各种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使风险意识深入全行的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当中,使每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关口。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商业银行杠杆化程度,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

第六条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的整体杠杆率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加强对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分析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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