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事案件情况报告(优秀19篇)

时间:2023-11-26 21:24:12 作者:QJ墨客

情况报告的撰写需要注意客观、准确、清晰等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下是精选的情况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在撰写时有一定的帮助。

情况报告

为长效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根据《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30号)文件精神,以及公司财务交叉检查工作安排,xx公司于x年6月21日对xx公司(以下简称:xy)进行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x年6月,我公司成立了财务交互检查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张红。

省公司财务主管:余青。

成员:高红、张英。

此次财务交互检查,主要对x年和x年1-5月份财务工作进行互查,通过检查相关文件以及文件的执行情况,翻阅凭证、现场询问、报表核对等方法进行。xy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一)会计机构。

1、xy公司独立设置了财务部门,,目前该部门设财务主任1名、专业会计人员2名、出纳1名;制订了《财务部岗位分工表》。

2、财务人员调动,有工作交接表,签字齐全。

3、办公场所配备符合基础规范要求。

(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1、全面预算管理内部分解执行情况:xy根据省公司下达的x年各项预算指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内部预算分解,年度预算落实到各部门。

2、财务管理制度:经与本公司财务沟通,xy公司按照省通服制订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内部未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通过对凭证的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会计原始凭证不齐全,如x年6月转账45#中,陕西昊晨建设公司的工程款9万元无风险管理部审计报告。整改建议:根据省公司风险管理部要求,超5万元工程支出需要进行内部审计后方可列帐。会计人员对超5万元工程支出需提请省公司风险管理部进行内部审计后方可列帐。

2、外来原始凭证在编制完记账凭证后,未加盖证明已报销的印章。

整改建议:外来原始凭证在编制完记账凭证后,会计人员应该在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证明已报销的印章,避免造成附件重复入账等问题。

3、x年6月转账54#的原始凭证中,由“双生通鼎货运部”出具的金额为84870.00的发票中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整改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自x年2月1日起,除金融行业、正规邮政部门收据等特殊票据类型外,合法的发票上只能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4、xy分公司在x年1月27日(省公司发文号为陕x年16号文)由“xx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更名为“服务有限公司中捷科贸分公司”,而x年6月转账47#、转账51#、转账52#、转账53#凭证附件中的发票抬头仍为原公司名。

整改建议:对外取得的发票,必须字迹清晰,其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外取得发票的审核应该严格按规定执行。

5、银行调节表中存在的调节项无摘要和产生日期,x年6月2833户银行对账单无银行业务专用章。

整改建议:银行调节表中的调节项应注明摘要和产生日期,银行对账单应附原件。

(四)成本费用方面。

1、x年6月银付27#、12月银付4#中招待费发票台。

头为“陕西贸易有限公司”应列支在存续账目,不应该列支x分公司。

整改建议:费用的列支应该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账实相符。

(五)存货管理。

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按规定计价,收发、请领手续齐全,财务部门定期与业务部门对账,对于盘亏盘盈及时按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六)资金管理办法。

执行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现金和各种存款及有价证券等按照会计制度认真核算,按期与银行对账相符,无悬账和不符情况,财务专用印鉴、钱、支票、账认真执行分管制度。

(七)收入管理方面。

收入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正确核算,无不合理提前和滞后入账现象,无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八)往来帐款管理与核算。

内部交易内部往来核对一致并充分抵销,关联交易核对一致。

(九)固定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新增固定资产正确计价,入账及时。后期折旧处理严谨合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对于盘点结果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十)税务管理。

1、印花税计提错误。印花税率对物流、仓储收入印花税均按0.5‰计提,而仓储服务费印花税率为1‰。

整改建议:应按不同的税目正确计提税金。

(十一)档案管理。

1、历年会计档案均在企业会计机构处保管。

整改建议: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接收会计档案,对封装整理完毕的会计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归档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

通过此次财务交互检查工作,可以对被检查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了财务工作质量,降低了外部审计的风险。

在此次财务交互检查工作过程中,我公司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避免在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错误,同时,也对被检查单位在各项财务工作中较好的方面进行了学习和借鉴。

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xx工商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克服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的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开展好市场巡查工作,所里成立了以所长、以巡查队长为副组长、每位监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巡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市场巡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月份以来,所里先后多次组织全体同志利用每月例会时间,学习市局《中原红盾市场巡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市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实施办法》、以及市局《关于在市区分局开展中原红盾市场巡查集中行动“五个一”竞赛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搞好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市场巡查的重心和目的,使大家统一了思想,在认识上高度重视,并为搞好市场巡查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为搞好市场巡查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规范,借助中国红盾论坛等介绍的各地市场巡查工作经验、做法,先后制定了xx工商所市场巡查规定、市场巡查制度、市场巡查人员职责与任务,以及市场巡查月、季、年工作计划,网格化管理区域图等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经济户口台账、个体户总台账、行政指导月统计表、市场巡查情况月汇总表、行政指导意见书等样表和文书,通过完善相关规定和文书,为规范开展好市场巡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确定了巡查到位,重点监控,规范管理,快速反应的巡查原则,并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和所里人员实际情况,以及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将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责任到人,确保了监管巡查到位。

市场巡查工作作为基层工商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我所已经形成共识,巡查工作搞好了,许多工作就轻松了。所以,在今年的市场巡查工作中,我们首先从摸底巡查入手,普遍走访,全面推进,普遍巡查的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商标广告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巡查人员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片到段,划组到人,逐户上门巡查。巡查中,针对巡查重点对照检查,检查结果在巡查记录上逐项填写,并由相对人签字确认,不搞坐地想象,凭空瞎编的巡查记录。普查结束后,按照经济户口台账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包括字号、负责人、经营范围、联系方式、注册号、经营地址、核准日期、执照变更情况、验照情况、前置许可及有效期、市场巡查情况、以及信用等级情况等,市场主题相关情况,一看经济户口就一目了然),同时根据普查结果,重新建立了市场主体总台账和分类台账(简单分类),通过普查,澄清了辖区市场主体底数,为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我们辖区600来户市场主体,所占类别不多,相对比较集中,主要以小百货、土产五金、服装、化妆品为主,因此,我们巡查的重点按照年、季、月计划的要求集中在这些行业开展巡查,先后开展了包括无照经营清理在内的多次重点巡查,8月份联合好迪化妆品公司开展了重点检查。特别是八月上旬,我们按计划对xx进行了重点检查,两栋楼50层,巡查人员逐层巡查,一举打掉了一个打着工商部门旗号要求商户订报的窝点。在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中,我们还对五一、端午、仲秋、十一等节假日,以及酒类、食品、校园周边等进行了专项巡查。

在市场巡查中,开展行政指导是今年5月30日市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要求,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八项原则要求,设计印制了行政指导意见书,并通过宣传、调解、建议等方法,以口头、书面、电话、约谈等方式进行行政指导,及时消除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苗头等,通过行政指导这种方式,改变了以往只重处罚,忽略服务的监管思维,赋予了市场巡查工作更多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拉近了监管与被监管者的距离,增强了工商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

为克服做样子,走形式,在市场巡查中,我们坚决克服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纠而无果的形式主义,针对每周巡查情况,利用周一例会讲评,提出问题,解决难题,汇总总结,并对不懂的及时向分局请示,随时向兄弟单位请教,尽量科学规范地开展好市场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巡查市场主体53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10户,开展行政指导66户次,其中发出书面行政指导41份,通过电话或口头等形式行政指导25次,即时处罚13件,一般程序案件8件,处罚金额1.6万元,调解纠纷17件,查处无照经营14户,同时,在市场巡查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分局分转的75家由市局、分局登记的各类公司制企业等进行全面筛查摸底,对不属于本所的企业予以退回。对属于本所辖区的企业,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由巡查人员对网格内所有企业开展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工作,目前已完成38家公司类企业基础经济户口的建档工作。占辖区企业总数的58%。另有23家企业因地址不详,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未建立,对9家不属于本所辖区的企业予以了退。

十一月份,分局举办市场巡查网络应用操作培训以来,繁荣街工商所高度重视,切实把应用操作的学习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在当天派出四名同志参加培训后,又请分局信息中心的常炜同志为每名市场巡查人员分配权限、核实工号。并从分局内网下载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巡查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大家对照操作说明中业务环节的操作详细说明,从日常巡查和计划巡查两方面在内网测试系统模拟练习。同时,集思广义,经过反复操作练习,对长达15页的用户使用手册的巡查业务操作说明进行了简化。在练习过程中,对大家不懂的环节,及时请教。经过大家反复操作练习,目前所里市场巡查人员已基本掌握了操作流程,在测试系统统一进行了巡查录入,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上是xx工商所在20xx年的市场巡查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

情况报告

县委转来xx镇xx村委会xx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求助信》,我镇收悉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xx年7月6日派出由主管农业的领导为组长的调查组到xx村实地了解情况,并现场走访了村民小组长xx,村民代表xx等同志,现将有关的情况汇报如下:

xx村小组,位于xx镇xx村西北部,人口xx多人。本村小组距离村委会约6000多米,距离最近的村小组拱仔口也约有4300米,仅有一条宽约3米的泥路可达,每逢下雨天,此路崎岖难行。本村小组因为簸生活条件差,大部分农户已搬迁,其中搬迁到清远的有14户,xx村村委会崀头村民小组的有19户,冲口村小组的有22户(这两处又叫xx新村),剩余12户仍居住本地。村民主要的生产生活来源靠本村开垦的几百亩良田。

该村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林业资源和水资源,据据村民说,该村的矿产资源有铅锌矿、铜矿、褐铁矿等,其中铅锌矿的储存量比较大,品位可能在10度以上,具有比较大的开采潜力;而林业资源则有经济林1xx亩,生态林xx亩;水旱田xx亩。

(1)由政府帮助移民,剩下良田、土地由政府开发,搞绿色开无污染种植业;

(2)要求政府帮助建设硬底化公路。

2、xx村于90年代进行进行全村搬迁,但当时仍有5户没有搬迁。据村民小组长xx介绍,现经常有村民回迁,在xx村的常住户数比当时向县委求助时的8户还多了4户,其中的原因有村民分家分户和外迁村民回迁。现常住的村民都不愿意搬迁,他们要么是生活困难,无经济能力搬迁;要么是担心搬迁后的后继生活难以维持,还是要回到xx以种植水稻为生,增加了生活的日常开支,生活更加困难。

3、村民的收入比较单一,仅靠种田为生,生活比较贫困;种田还是靠牛耕地为主的比较落后的耕作方式,完全无法实现现代机械化耕作.

5、居住在本村的村民的劳力都比较少,有几户是低收入困难户,甚至有一户是家中有一妇女长年有病,同时带一个在校学习的小孩,仅靠男主人一人种田为生。

级扶贫办的文件精神,已规划该村剩余户数全部搬迁。

2、如上级能对该村村级公路给予立项实行路面硬底化,据村民小组长xx,现全体村民愿意集资xx万元,将于今年xx月到账xx万元,余下x万元将以生态公益林的收入作抵押向银行借款,生态公益林的每年收入为xx万;或以山场的出租收入还贷,山场的出租收入为每5年xx元,已收了一个5年,出租的.期限为30年.据实地行走,有两条路选择,一是xx至拱仔口,该路全长约xx米且陡坡多、坡度大;二是xx至新xx村(由xx村委会xx组经过),该路全长约3000千米,该路段比较平坦,有部分的路段的坡度小,相对第一条路的资金投入较少。

情况调查报告

4月23日是世界阅读日。4月22日,由东南商报和宁波市妈妈大学公益俱乐部共同发起的针对幼儿家庭的《xx年宁波市亲子家庭阅读情况调查报告》新鲜出炉。从报告中的一系列数据看,亲子阅读的必要性已经深入人心,只是如何和孩子一起阅读,多数父母还多多少少有些困惑。

本次问卷调查对象为宁波大市区近40家幼儿园的家长,回收有效问卷共443份。

作为2岁8个月娃的家长,我参与了本次调查。我在孩子出生时就开始有意识地引导孩子阅读,并特意为她布置了拥有柔软的地毯、漂亮的儿童沙发以及1000多本中英文绘本的图书角,但在孩子阅读习惯的培养、书目的选择、阅读技巧等方向上,我和其他400多名参与问卷调查的家长一样,在摸索中前进。

女孩比男孩在阅读时间上略早。

我女儿,同事们习惯叫她徐小姐。8个月大的时候,徐小姐打开了她人生中第一套书《我妈妈》,依偎在我怀里边看图边听我讲故事。那时她还不会说话,但我能感觉得到,小家伙还是很喜欢这些书的。当然,仅限于父母陪她一起阅读的时候,她一个人是无法集中注意力的。

我家的情况也许挺有代表性。根据报告,女孩在3岁前开始阅读的比例达到49.21%,而男孩则是45.26%,女孩比男孩进行主动阅读的时间要早一些。这与语言能力发展特点相一致,男孩的语言发展能力比女孩发展更为缓慢些。在阅读时间上,男孩比女孩略长一点,半数女孩每周阅读时间仅为1~3小时,男孩阅读3小时以上达55.18%。

此外,孩子阅读时间与父母陪伴阅读时间几乎一致,可见孩子的习惯和父母的陪伴息息相关。

爸爸更注重激发孩子阅读兴趣。

徐小姐出生的时候,育儿微博上关于亲子阅读的宣传已经铺天盖地。我当时。

选书完全靠网上相关书评和自己喜好。很多书估计她到6岁都看不了,比如《格林童话》。

先生对我的选择颇不以为然,他偶尔也会给女儿买书,大多是关于自然科技类。我一度以为徐小姐不会感兴趣,没想到她来者不拒,而且更喜欢爸爸给她讲。昨晚我听到先生用生硬的普通话给她念一本关于昆虫的书,两人居然看了一个多小时。

报告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妈妈是孩子阅读启蒙的第一人,妈妈在孩子“0~1岁”就开始和孩子一起阅读的比例达到21.5%,而爸爸仅为3.51%。但爸爸比妈妈更注重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从数据来看,爸爸激发孩子阅读兴趣的比例为94.74%,妈妈激发孩子阅读兴趣的比例为89.9%。如果孩子每周都有一定的时间和爸爸一起阅读,那么孩子对阅读的兴趣将会在爸爸的引领下不断提升。

此外,在书籍主题的选择上,爸爸更注重科普知识类书籍的选择,而妈妈更加注重情感品质和儿童安全类书籍的选择,父母如果都陪伴孩子阅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范围将更为广泛。

你会给孩子制定阅读计划吗?

在给孩子读什么书上,我和先生一直很随性。每每都是想到什么读什么,或者是针对孩子的某一问题来选书。比如不喜欢刷牙,就找关于刷牙的绘本,注意力不集中,喜欢磨蹭,就找培养良好习惯的书来读,后来发现效果不大。慢慢地我们也发现,成长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阅读是为了愉悦,为了认识更大的世界,而不是为了受教育。就像著名童书出版人、儿童教育作家三川玲说的那样,孩子也不是病人,绘本也不是药材,我们不能像开药方一样给孩子选择“药到病除”的绘本。把阅读功利化不但不会让人爱上阅读,而且会远离阅读,甚至憎恨阅读。

什么年纪该读什么书,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培养孩子自主阅读的兴趣,使她在没有大人陪伴的情况下也可以沉浸在喜爱的书本中,我们依然很茫然,也很希望得到专业的指点。

制定阅读计划对于培养孩子阅读习惯至关重要。根据报告,制定了阅读计划的家长,其对孩子阅读量满意程度要比没有制定计划的多一倍。此外,制定计划后,阅读3小时以上达56.92%,反之阅读时间在3小时以上的达46.32%。阅读计划,有督促家长陪伴孩子一起阅读的作用,可以保证亲子阅读时间。孩子的阅读量会有所提升,家长对孩子阅读量的满意度也随之提升。

但制定适合自己孩子的阅读计划并非易事,多数父母认为,主要问题在于对于读什么、怎么读、如何提高孩子的阅读兴趣等方面存在困惑。这个结论可以从“您是否参与过亲子阅读的相关学习和培训”这一问答中找到原因,83.97%的父母表示没有参加过亲子阅读的相关学习和培训。为此,报告建议,致力于推广阅读的公益组织需要找到家长的阅读需求,然后整合学校、社区、政府等相关资源,为家长设计好服务项目,对接服务需求。公益阅读推广体系中,有序的宣传平台、强有力的妈妈义工团队、专业的阅读指导团队、众多的阅读服务点以及富有创意的阅读课程等都是必不可少的。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通向成功之门的铺路石,书是进步的阶梯。如果人们不读书,那就没有精神的粮食,所以大家都离不开书本。那大家都喜欢什么书呢?这都往往因人而异,有的喜欢漫画,有的喜欢童话,有的喜欢伊索寓言……对于大家的课外阅读情况,我做了一个详细的调查。

读的有20%,有孩子自己决定的有55%。从这个统计中我们可了解到家长对孩子读书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我觉得家长应该多抽时间去帮助孩子阅读。

从上面这些统计中,我知道了看课外书,可以增长见识,开拓视野。在扩大知识面的同时,提高对事物的认识能力。而且我们还可以通过课外书,多多地积累运用,这样对我们的作文与成长是很有帮助的。我还希望同学们尽量利用看电视、玩电脑的时间来多看课外书,并能做上笔记。我还要呼吁各位家长要多抽时间去督促、帮助孩子们读书。有些同学就因父母不督促,看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专门跟别人打架、谈恋爱,从而走上了歪路。可见,父母的督促是多么的重要啊!就比如我妈妈的一个表第,就要因他的父母每天都下地干活,对他的学习也不过问。因为学习差,学校里的人也不和他一起玩。他感到很孤独,只能以看武侠小说作伴。他渐渐长大了,对武侠十分痴迷。有一天他就像书中的大侠一样去打人,使一个人身受重伤,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我希望同学们应该有选择的看课外书,即使父母不督促,也要选择合适自己的读物。

3月27日下午,“xx年度苏州市民阅读调查报告”新鲜出炉,这在全省各市中还是第一个。苏州市文广新局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联合组织实施的这一调查项目结果表明,反映个人阅读状况和公共阅读服务水平的“居民阅读总指数”,苏州市比xx年提高了2.53点,证明苏州的全民阅读又有新的发展。

苏州历来有崇尚读书、重教育人的传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塑造城市精神、培养文化气质、促进文明进步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战略,广泛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居民阅读总指数等数据的提升,正是这一举措的直接成果。

阅读总指数同比提高2.53点。

测算结果表明,xx年苏州市居民阅读总指数为76.73点,比xx年的74.20点(全省第一)提高了2.53点。该项数据为苏州首次发布。

提高了3.66点。

成年居民图书阅读率下降3.7%。

xx年苏州市成年居民包括书报刊和数出版物在内的各种媒介综合阅读率为88.6%,比xx年的87.6%提高了1个百分点。

其中,成年居民图书阅读率为59.6%,比xx年的63.3%下降了3.7个百分点;报纸阅读率为57.6%,较xx年的60.2%下降了2.6个百分点;期刊阅读率为47.5%,较xx年的44.6%高出2.9个百分点。

成年居民包括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光盘阅读、pad(平板电脑)阅读等数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69.6%,较xx年的60.7%高出8.9个百分点。

报纸期刊人均阅读量在增长。

xx年苏州市成年居民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5.02本,较xx年的5.58本有所下降;报纸和期刊的人均阅读量分别为96.17期(份)和11.43期(份),而xx年分别为84.26期(份)和8.05期(份);人均阅读电子书4.36本,较xx年的3.62本高出0.74本。

xx年苏州居民年人均购书5.39次,较xx年的4.07次/年高出1.32次/年。其中,59.0%的苏州居民表示在xx年至少购买过一次图书。同时有61.2%的数化阅读接触者愿意接受付费阅读,且能够接受一本电子书的平均价格为2.13元。

xx年,苏州居民对个人数内容的阅读量和纸质内容的阅读量的评价较xx年均呈增长态势,尽管数内容的阅读量在增加,但纸质读物仍是大多数苏州居民倾向的阅读载体。对苏州居民倾向的阅读形式的研究发现,近六成(57.2%)的居民更倾向于“拿一本纸质图书阅读”。

人均每天手机阅读45.26分钟。

调查表明,xx年苏州市成年居民的上网率为79.8%,较xx年(77.6%)高出2.2个百分点。居民人均每天上网时长为86.72分钟,较xx年的71.11分钟高出15.61分钟;人均每天手机阅读时长为45.26分钟,较xx年的32.44分钟高出12.82分钟。

在手机阅读群体中,人均每天微信阅读的时长为33.48分钟;人均每天电子阅。

读器阅读时长为10.73分钟,较xx年(7.84分钟)多出2.89分钟;此外,苏州市成年居民对pad(平板电脑)阅读的接触时长为26.92分钟,仅次于上网和手机阅读。

未成年人平均每年读8.9本书。

xx年苏州市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86.8%,较xx年苏州市平均水平高出了2.2个百分点,人均图书阅读量为8.90本,比xx年苏州市平均水平7.89本多出1.01本。

0—8周岁孩子家长9成有陪读习惯。

xx年苏州市0-8周岁儿童的家庭中,有陪孩子读书习惯的家庭占90.6%,略高于xx年苏州市平均水平(89.4%)。这些家庭中家长平均每天花费27.53分钟陪孩子阅读,较xx年苏州平均水平下降了2.32分钟。

情况报告

大学四年,于我而言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四年。在领导的关心和照顾下,我不断进步成长,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都收获颇丰。现将我大学四年的学习和工作总结如下。

学习方面。

我深知21世纪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改变命运,因此,我从未放松过自己对学习的要求。在学习上,我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自制力和自主性,使自己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能拒绝*,积极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我也非常注重学习经验和方法的总结。我认为好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我在时间的安排上遵循科学规律,使学习达到效率化。大学是富含学习资源的地方,所以我积极阅读涉猎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我坚持独立思考,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这可以让我们受用一生。

正是凭借这这份对学习的热爱与认真,我大学四年都获得了优异的学习成绩。平均绩点在3。5以上。20xx~20xx学年度,我获得了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称号。20xx~20xx学年度,我获得了“学习优秀生”称号。在英语氛围不浓的生物专业背景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生命不息,学习不止。

工作方面。

从大一刚进大学校园,我便积极投入到校园工作中。很荣幸地,我被吸收成为系文娱部的一名干事。从此开始了我长达三年的学生会工作历程。20xx年,我参与部长竞选,成为了系文娱部部长,组织构建部门文化,培训指导部门成员,多次组织系内大小型文艺汇演活动,歌唱比赛,舞蹈比赛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这极大地培养和提高了我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及独立思考的能力。

20xx年7月,我从多个竞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我系学生会团总支书记。除了协助辅导员完成各类通知和工作的上传下达,我还积极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加强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生会的整体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除了学生会的职务,我还是班里的一名班干部。20xx年,在同学们的推选下,我成为了班里的文娱委员,负责班级里的文娱活动,策划并组织班级出游活动、各类知识技能竞赛;参与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和其他班干部良好互动,共同提高班级凝聚力。

大学四年,我既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优秀大学生,也不断尝试走出校园,体验社会带给我们的洗礼。这其中,包括各种志愿者工作,学校实习和支教工作。

20xx年的广东省运动会和20xx年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我都是大学生志愿者中的一员。在志愿者的队伍中,我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事情,也因此,我被评为“省运会优秀志愿者”和“大运会优秀志愿者”称号。我将会坚定不移地走在志愿者的道路上,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他人。

20xx年,我积极参与学校发起的义教活动,深入偏远地区的小学进行教学。尽管每个星期都要走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去上课,但内心是快乐充实的,没有什么比看到小孩的笑脸更让人满足的了!

20xx年,我有幸成为一名生物实习教师。我认真向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学习,请教,他们也非常乐意地为我指点,传授教学经验。尽管只有短短的两个月,但我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理论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我希望,在教育领域,我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宽广!

思想方面。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以及自身修养。20xx年12月,经过一年的考核期,我成为了一名正式党员,从此,我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该有的素养。

以上是我对自己大学四年基本情况的总结。在这即将毕业的时刻,我要以崭新的姿态,走进明天,走向未来!

工作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各级工会中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

围绕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及开展工作情况普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突出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情况,肯定成绩,发现典型,找出不足,提出对策。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4、推荐1—2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亮点的基层工会,或抓建家、评家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分别形成典型经验材料。

各市、县(区)、产业工会、区直机关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就开展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3000字左右),与推荐的典型经验材料(包括电子版)务于11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区总组织部将择优向全国总工会推荐。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单位每年4月30日、10月31日前报送一次本单位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也可以随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区总将以此为依据,在每次评选表彰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时,通报表扬一批开展建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三、区总将在适当时候对开展会员评家、建家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此次各单位自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在深入调查、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有数据、有分析的自查报告,力求翔实、有针对性。要高度重视建家与评家工作,将其作为推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两个普遍”的重要载体,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抓好,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情况报告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力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措施。几年来,共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人246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9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更好地落实目标责任,我们成立了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长xx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基层科、宣传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初步形成了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协调,乡镇司法行政机关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四种法制教育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机制。主动与县教育部门联系,在全县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教育局领导的密切配合下,全县中学都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

二是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

以漫画、图片作宣传展牌,在全县学校巡回展览。我们向省、市普法办以邮寄形式,收集关于吸毒、网吧、不尊重长辈和老师等一些漫画图片,共制作160块展牌,深入各学校巡回展览,让学生观看和自我对照剖析,并要求每一名学生写出《观后感》交给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评阅。通过巡回展览,不少学生深受教育和启发,同学们感慨的说:“平时我们听法制课倍感乏味,而看这些图片让我们还有些吸引力,也领会了很多法律知识”。

三是开展把法律带回家的主题活动。

组织县普法讲师团,在各学校巡回宣讲法律知识。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吸纳法律和授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成立了xx县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全县各学校巡回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义务教育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课。结合生活中实例案件进行以案说法,让学生通俗易懂,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县共有中小学生2。6万余人接受法制教育。

四是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活动。

结合青少年实际,在xx电视台常年开辟“普法之窗”。青少年尤其是十三四岁的青少年,很容易在法律上产生一些模糊认识,对一些犯法,罪与非罪的辨别亟待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我们购买了一些愚教于乐的专题法律节目片,在xx电视台以“以案说法”和“一问一答”等形式开辟“普法之窗”。让学生们观看后晓知以理,懂知以法,使他们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识。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县团委、县妇联和十个乡镇设立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让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全县基本上形成了由团县委、县司法局组织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具体指导,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动介入,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系点主动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二是简化了工作程序,畅通了工作渠道。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我们简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程序,规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同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先承办再申请,以节省工作时间,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确保任务分解落实。为了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列入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了奖惩措施,签订了《法律援助责任书》,规范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数量和质量落到了实处。

四是建立了督办机制,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效果。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量和效能逐步提高,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一是积极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辩护。在为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指定辩护过程中,我们法律援助律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承办律师积极到法院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并及时到看守所会见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未成年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家庭所造成的危害,并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向法院提出犯罪嫌疑人罪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指定的案件,律师全部接受无一例拒绝办理的情况发生。通过律师的辩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得到了减轻,达成了“以教育、感化为主,以惩罚为辅”的目的。二是加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由于未成年人没有行为认知能力,往往在家庭纠纷等案件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我们把未成年人的伤害、抚养、财产分割、受教育权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到了有问必答、有案必接,让未成年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法律援助的实惠,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情况报告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涉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即乡政府各涉农部门、各村民委员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涉农资金检查做到二个全覆盖,即全乡23个村检查全覆盖,在柏林乡涉及到的涉农资金全覆盖。检查内容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的3大项补助类资金,即粮食直接补贴(含种粮大户和国有农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含良种良法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包括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助)。二是水利方面的2个项目类资金,即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涉及检查的时间范围是xx年至xx年9月份。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各项程序是否到位。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打卡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各项档案资料是否保存完整,手续是否完善。六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检查方法。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村全面自查和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23个村全面进行自查,村委会主任是本次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乡政府及时召开重点检查协调会,从财政所、农经站抽调6人分成3个重点检查组,每组7-8个村,要求每村至少走访农户5户,并详细登记走访农户登记表,对每项涉农资金打卡情况详细了解,搞清来龙去脉。走访结束后所有走访表集中到财政所惠民资金会计手中与打卡台账核对,梳理、查找问题。

本次走访活动3个组共走访23个村45个村民组115个农户,检查中未明显发现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冒领涉农资金现象,涉农资金能够及时打卡发放到位,农民对上级涉农政策和乡村干部服务工作基本满意。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元,xx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47.53万元,xx年元至九月一卡通发放退耕还林补助9.83万元。

xx年我乡未发生省级农业排涝电费补助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经费。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群众对涉农补贴项目、标准等知晓率低。

(二)发放信息不能及时反馈到村干部和农民手中。

(三)农民土地流转不规范,有村民组长包办现象。

(四)乡村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有些死亡等情况不能及时通知村民更换涉农存折。

(五)信息维护不及时。

(六)银行打印的项目简称不准确。

(七)群众对早、中晚稻上报种植面积与群众实际种植面积有疑惑。

五、下一步工作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准确、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村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协调配合,明确各村主任是涉农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进一步加强发放信息宣传工作。自xx年11月份起所有发放信息必须在乡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直业务主管部门在造册完成后都必须将造册信息反馈到村,以便各村在村公开栏及时公布以及村干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六、建议。

(一)县财政局恢复短信通知制度,以便群众及时知晓发放情况。

(二)县财政局与县信用联社加强沟通,进一步规范项目简称打印工作。

2县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民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该局集中安排4月18至20日3天时间,由分管负责人带队,五个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村入户实地对全县各镇(园区)的民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xx年、xx年度的农村低保、五保、优抚、救灾、孤儿救助等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及政策落实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违纪问题。此次检查按每镇(园区)随机抽取一个行政村,并按每类对象各抽查3-5户,做到检查面全覆盖。同时,根据检查的情况,该局将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

工作情况报告

学校领导首先在校行政会上向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认识体卫艺专项督导检查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和加强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其次向全校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决心共同把体卫艺教育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学校一贯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管负责制。工作流程为:校长—分管领导—体育卫生艺术教师一条线。学校主要领导积极学习国家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政策和法规。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中,都把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内容作为重要的一项。学校还有专项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总结,从而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可靠的保障。

1、加强师资培训,构建优质教师队伍

学校一直把优化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队伍作为提高体卫艺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来抓,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学校按规定配备专职体育教师6名,音乐艺术教师2名,美术教师3名,健康教师1名。在全县艺术节和各项大型活动中,学校屡获殊荣。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课程管理计划,按要求开足与开齐体、卫、艺等综合学科课程,体卫艺开课率达到100%,音乐、美术每周2节,一二年级体育每周4节,三四五六年级体育每周3节,健康课每周1节。

3、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学校是规模相对较大的一所学校,近几年对学校进行了仿古维修,资金较为紧缺。但是,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在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完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的体卫艺各种设施和器材按一类标准配备。学校先后投入10万元,购置篮球架、乒乓球台、网球架以及体卫艺课程所需的所有器材。学校环境整洁美观,设立有舞蹈室、音乐室、及体音美器材教室。学校投资10万元对操场进行了改造,学校运动场地面积相对增加,学生运动过程更加安全、舒适。

4、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强化管理,制定制度,分工协作、建立良好、高效的工作秩序。学校体卫艺常规工作——上课、早锻炼、课间操、大课间、及各艺术队训练等活动,均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如遇重要活动,各组老师团结协作、一起参与、发挥特长、相互帮助。每周四下午第三节,为学校学生兴趣活动开展时间,兴趣设有国学、合唱、舞蹈、篮球、象棋、朗读、作文、奥数等小组。学校开展的校园集体舞大赛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赢得了县教育局和各兄弟学校的好评。在今年举行的体操比赛中,学校又获得了全县示范学校的称号。

为了更好地调动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体卫艺活动的积极性,学校把要求班主任掌握学生体质状况、督促学生参加体育、艺术活动作为对班主任期末考评工作之一。全校性的体育、艺术活动,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率达到100%,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较小,采取轮流活动的方法,坚持小型多样,时间错开的方式,使课外活动得以坚持。全体学生统一做操,统一管理,坚持每天的2操1课,保证了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每天的广播操、集体舞、眼保健操各班有专人检查,并把“两操”评比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比联系起来,形成制度。学校每期组织一次大型教师运动、学生运动会,项目有拔河、跳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同时,也培养了孩子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热爱家乡,保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5、学校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建立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老师配合学校后勤处做好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学校每年都组织食堂卫生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卫生部门的上岗培训,并持有健康证。

(1)学校对食品卫生严把采购第一关。食品加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进行,学校建立食堂当天饭菜留样制度,从食品源头保证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学校自开办食堂以来,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

(2)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学生打防疫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做好防近、防龋、防腮腺炎、防流感、预防血吸虫的宣传教育工作。

(3)重视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师生个人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学校校园及教室的卫生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个人卫生每天检查一次。

6、体卫艺工作成效显着。

近年来,学校的体卫艺工作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2009和2011年在……片区学生运动会上,……校学生分获男女生乒乓球第一名。2009年在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文艺演出中,学校参演的舞蹈获一等奖。在今年全县举行的体操比赛中,学校获得了全县示范校的称号。

近年来,学校体卫工作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大力扶植。虽然学校做了很多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学校的硬件条件还不达标,功能室的建设还不完善;体卫艺教师教学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学校要不断加强体卫艺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培养,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尽力解决学校功能室的困难,不断向高层次的目标迈进。

总之,学校体卫艺工作的开展,给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有力的保障。今后,学校还将在这方面工作中不断努力,促进师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教师的事业成功和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情况报告

县纪委:

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后,我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结束后,我局迅速组织人员,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学习***同志的讲话和***同志的工作报告,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并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使每一名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克服侥幸过关心理,算好“政治账”、“经济帐”、“家庭账”,绷紧廉政建设思想弦。

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国法,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开好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做好述职述廉报告。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把廉洁自律落到实处。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司法所整体工作。以建设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司法所工作始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制定学习规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周五下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学习,从思想上筑牢防腐防变的防线。

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人,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延伸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使机关干部做到不能、不敢、不愿违背有关廉政规定。

四是建立廉洁勤政个人档案。每月对每名干警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记录个人档案,做为评先树优、提拔推荐的主要依据。

五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签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情况报告

中级职称申报“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在9月5日起至9月21日,我公司符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员工魏涛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申请,并提交了其毕业证、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初级职称证、聘书、业绩成果及发表的论文等有关证件和材料。期间9月20日,在申报人**进行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的基础上,我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申报人**进行了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全体员工对我公司2013年度中级职称推荐人**均无异议。

公司于9月21日,召开了中级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会上认真阅看了申报人魏涛的申报材料,确认其所报材料属实,如有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申报人**对其提交的毕业证、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初级职称证、聘书、业绩成果及发表的论文等有关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了保证。如有不实,**本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我公司结合申报人**的述职报告和材料、证件、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研究,推荐**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同时将推荐人**在公司进行了公布,接受员工的监督。

**。

2013年9月21日。

情况报告

根据寿光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医疗广告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通知下发后,我院立即召开了由院长主持,院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医疗广告的自检自查工作。会上,一是学习了相关文件和法律,深刻分析了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带来的影响和危害,积极参与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成立了专门的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医疗广告自检自查相关工作;三是确定了检查范围、检查方法及检查重点。

根据会议内容,我院检查小组全面开展了医疗广告自检自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医疗广告的地方进行全面、深入的清理检查后,并未发现我院存在播放医疗广告现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广告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宣传、制作、播放的各个关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抓起,从制度上落实,切实加大医疗广告的监管监测力度,坚决杜绝违规医疗广告。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思考,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新机制,不断推出新政策,逐步健全广告管理的长效机制。

刑事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农民犯罪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经济利益或非法利益而形成的,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才能通过缓和、解决广大农民需要与社会物质承受力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要带领广大农民千方百计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生活得到改善。必须坚持农村经济体制和市场化改革方向,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

2、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私营企业,不但能够缩小城乡差距,而且有利于解决现阶段农村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通过加大农村非农业行业的就业力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分布,以使不愿从事农业劳动的剩余劳动力有事干。

3、建立劳务输出输入管理机制,加强对民工的管理。

农民犯罪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管理的民工中发生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建立“输出有组织,输入有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治理。民工输出地要对外流人员统一组织建立科学的预测、跟踪制度,引导有序、有目的输出。民工输入地也要完善管理体制、用工制度,把进入本地区的外来民工纳入严格的管理和监控,切实保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民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在普法教育中要围绕农村实际,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讲深讲透,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把法制教育同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在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打击力度的同时,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严格落实好义务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限于城镇居民,广大农民还不能享有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农民养老、医疗、就业等基本上只能依靠自己,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但对稳定农民队伍和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对避免农民犯罪,减少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民犯罪在现阶段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农民犯罪有农民自身内在的因素,也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只要整个社会都来重视农民犯罪问题,确实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就一定能使农民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调研情况报告

总结。

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必要条件,中共河口区委党校在调研工作中,动真的,来硬的,求实的,收效明显。区委党校科研团队为了做好课题的前期准备工作,掌握河口区发展的实际情况,丰富升华课堂内容,自2011年3月22日起,历经两周时间深入镇街、区直单位和企业进行了调研,收获很大。

一、基本情况。

1、前期准备充分。为了顺利完成此次调研,我们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一是多次酝酿拿出方案,报请领导批准和支持。二是汇总今年各项科研课题和。

教学。

专题,根据课题和专题需要拿出问卷,找准调研的重点和方向。三是协调联系镇街和相关区直单位及企业,做好调研接待准备。

2、调研情况。自2011年3月22日起,历经两周,先后到了新户镇、义和镇、河口街道、六和街道、仙河镇、孤岛镇、经贸局、金融办、开发区、农业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等单位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了听情况介绍、疑难咨询、实地考察、发放问卷、个别交流等机动灵活的方式,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主要收获。

研相结合的方式,从听觉和视觉角度,客观了解了河口区各个方面的发展概况:如正在实施中的新户镇的“一城一中心四个片区”的发展蓝图和申报乡镇市的构想;义和镇迎接黄蓝两大战略所做的对接工程;河口街道按照“围城发展、为城服务、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工作思路所进行的社区、城郊、沿海的发展战略;六和街道利用区位优势,突出招大资、建生态、改村居、推社区的工作重点;仙河镇立足实际,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海洋经济、临港服务和民生工程成绩斐然;孤岛镇迎难而上,在经济发展、民生工作、生态建设和基层党建等方面正在有序推进。这些都为我们所承担的课题做了较为充分的前提准备工作,也极大充实了我们在党校课堂上的授课内容,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看到了河口区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激励了我们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工作境界。

敏感抓住机遇,和北京青年商会结对子,成为北京青年商会基层对子第一人;河口旅游局立足自身优势,创新思路创办“相约黄河口”、“魅力湿地。逍遥河口”品牌。这种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团队,也提升了我们的思想和工作境界。

3、学习到了成熟的基层经验,开启了我们的工作思路。

伟人讲过,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次调研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来自基层的创新思路和经验,给我们理论工作者提供了思考的素材。比如在基层党建方面,河口街道通过探索,2009在各个社区年创建“特色支部”,评为东营市基层党建“创新奖”,之后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城乡党组织“五联五创”工作,被评为2010年全市基层党建“书记创新项目”;六和街道积极实施农村党建的“1121”工作,大力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委会提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新户镇、河口街道都有不错的做法和经验。在农村改革方面,去年农业局牵头的深化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也在有序开展。这些都能给我们启示,引领我们的思考。

4、历练了党校的科研团队,提升了党校的声誉,为联合攻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真分析,认真归纳,保证了此次调研的效果。各单位对党校的这次调研也是异常重视,都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接待和介绍,选择的参观点都是和我们课题专题相关的本单位的精品亮点,一些单位对我们的课题和专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要求与党校联合破解单位难题,愿意寻求共同关注的课题联合攻关。

总之,感觉这次调研活动意义重大,在获得丰厚收获的同时,还开启了党校与镇街及相关单位的紧密合作,对提升党校教科研工作定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刑事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刑事控告书的格式,写法: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

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即^v^刑事控告书^v^。2、控告人的身份。

包括控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控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3、被控告人的身份,基本与控告人的事项相同。

(二)正文。是刑事控告书的主体部分,包括控告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1、控告请求。主要是请求公检法机关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控告人通过控告所要达到的目的。

控告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2、控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这里所说的事实是被控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要具体写出被控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目的、动机、手段、情节和结果,这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以便于人民法院查证核实。理由,就是以所叙被控告人的犯罪事实为依据,分析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自己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明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的具体条款和构成的罪名,并重申控告请求。

(三)尾部。依次写明:致送公检法机关的名称、控告人签章、时间和附件名称。

刑事案件分析报告【】

各安保人员:

《www.》。

四、对保安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上报,由安保部答复和改进。应严格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五、工作人员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不得安排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支行承担。

六、负责协调解决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人员及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七、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表现不好经教育不改的,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要求保安公司及时教育或调换不适合的保安人员。

八、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九、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刑事案件情况说明范文

由于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情况说明”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笔者总结出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出具主体主要为两类。一类是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其涉及内容一般为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案件管辖、自首立功等内容;另一类为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类主体大多为被害单位、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其内容一般为涉案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关情况说明、规章制度的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等等。

第二,并无规范的名称。实务中存在“情况说明”,“关于……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关于……的说明”等名称,并无统一、规范的名称。

第三,从形式上,由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有侦查人员签名,并由侦查机关盖章;但由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只加盖单位的印章,并无签名。

第四,从内容上,笔者归纳为实体类、程序类、证据事实类、事项汇报,共计四类情况说明。1、实体类情况说明。即侦查机关及其具体办案人员,以文本形式出具的,就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知悉的,针对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据以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如何量刑的待证事实进行陈述和解释的书面说明材料。2、程序类情况说明。即侦查机关以文本形式出具的,就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各类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等问题,进行陈述和解释的书面说明材料,比如对案件管辖、强制措施、告知情况进行的说明与解释,又如对诉讼活动中证据收集的主体、方式、手段、保管、运输等证据收集过程的解释与说明。3、证据事实类情况说明,一般指侦查机关以文本形式出具的,就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知悉的,在其本身诉讼活动、程序运行情况之外的,有助于推断证据本身是否可靠、可信的情况进行陈述和解释的书面说明材料。比如说证人是否诚实、记忆是否健全等,又如侦查机关针对多次证人证言之间所存在的内容矛盾而做出的解释和说明。4、事项汇报类情况说明。即指侦诉机关为汇报与解释诉讼活动中较重要事项所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侦诉机关制作这类情况说明并不是为了对案件实体事实与程序事实进行解释,而主要是出于工作方便制作,或是为应对监督、考核而进行的记录。比如就特定需侦查事项说明无法查明的原因。又如就诉讼中不关乎法律问题的较重要事项进行记录,如法制宣传情况等等。该种情况说明并不以审判为目的,一般不引发程序法效果或证据法效果。

而笔者近期接受委托代理的一起诈骗案,监察委(本案一开始是以职务犯罪立案调查的)就出具了证据事实类的情况说明。在该起诈骗案中,仅有仇某一人能证明究竟是否存在诈骗行为。然而作为关键证人的他,2020年5月29日接受完监察委的询问后,回家自杀身亡。此份证言更是疑点重重,首先此份讯问笔录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名;其次没有《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最后仇某在证言中反复强调自己不识字,但笔录的最后却亲笔书写“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所说一致”的文字。在辩护律师提出排非申请后,等来的便是监察委出具的这一纸《情况说明》(如下图所示),以此证明该份关键笔录的合法与真实,最终一审法院也将其作为定案依据。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出判决及哪些情况会延期

一个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处理都有期限要求。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出判决?侦查阶段,出现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会延长侦查期限。同样的,法院审理时也可能延长期限。那么哪些情况会延期审理刑事案件?下面是本站小编根据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出判决及哪些情况会延期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你参考。

(一)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查期限。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三)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四)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注意,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又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指当事人的申请在短时间内,仍不能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审判活动无法进行;。

二是指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需要另行更换人员的,可以延期审理。

格言。

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它的一个含义就是过迟做出裁判是不公正的,也是非正义的。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长期的羁押仍然得不到法院的判决也是不公正的。如果您的亲友被超期羁押,您可以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提起申诉、控告。

浅谈刑事案件中的“情况说明”

摘要:“情况说明”这一证据材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作为定案证据被广泛运用。然而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又未见于法定的八类证据之中。不是所有的“情况说明”都具有证据的属性。通过对“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的梳理,我们发现“情况说明”除了不能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这三类证据之外,可以成为其他四类证据。

关键词:情况说明;证据属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df73。

“情况说明”这一证据材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作为定案证据被广泛运用。然而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又未见于法定的八类证据之中。“情况说明”是否是一类证据,如果是证据又应当属于何种证据,如何规范运用等等成为我们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现今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被作为一类证据材料广泛的运用于各种刑事案件当中。笔者从以来我院受理的批捕、公诉案件中抽取200份审查报告,发现共有400余份情况说明,这里还不包括与本案定罪量刑无关的情况说明材料。从抽取的案件中看,有些案件的情况说明多达六份。虽然“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使用非常频繁,但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却难觅其踪。从1月1日实行的《刑事诉讼法》到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对“情况说明”的概念和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3条、7月1日实施的“两高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3)中有所提及。如《解释》第53条规定:“……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两个证据规定》中规定:“公诉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未经有关讯问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不能作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据”、“对破案经过有疑问,或者对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应当入卷的供述和辩解没有入卷的,是否出具了相关说明”等。《诉讼规则》中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物证、书证及其他证据材料,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相应的说明材料,写明获取证据的时间、地点、数量、特征以及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机关、种类等,并签名和盖章。”上述若干的文字表述,也只是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出具说明材料以及说明材料制作的基本规范,而没有明确规定“情况说明”出具的主体、范围以及证据属性。

正是由于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如,由侦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未刑讯逼供、查找未果、案件来源、捉获经过、不能鉴定比对指认辨认原因、案件管辖、自首立功等内容的情况说明;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关于通话记录、证明主体身份、证明职务职责、财物损失等内容的情况说明,等等。笔者认为,现有的“情况说明”呈现出以下五个特征:

第一,出具的主体主要为两类,一类是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其涉及内容一般为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其他涉案人员的处理情况、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案件管辖、自首立功等内容;另一类为其他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类制作主体大多为被害单位、嫌疑人所在单位,其内容一般为涉案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关情况说明、规章制度的说明以及嫌疑人的品格说明等。

第二,没有统一的名称。从调取的四百余份“情况说明”看,除大量使用“关于……的情况说明”外,还有“说明”、“工作情况”、“关于……的说明”等名称。

第三,形式上,“情况说明”基本上为书面形式。由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为相关侦查人员签名,并由侦查机关盖章。侦查人员签名的,常见的是一名侦查人员签名,但也有由两名侦查人员签名。由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一般为加盖单位的印章,而无出具人签名。

第四,内容上,可分为实体性情况说明、程序性情况说明。实体性情况说明是指涉及案件实体方面的说明材料,如关于自首、立功的“情况说明”;程序性情况说明是指涉及案件侦查程序方面的说明材料,如案件管辖、有关证据存在形式瑕疵的原因、针对技侦手段所获的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所作的情况说明。

第五,效力上,在审判实践中,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不出相反证据或合理的质疑,“情况说明”一般用来作为证据使用。

“情况说明”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繁,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查起诉环节甚至在庭审过程中,许多侦查人员和公诉人将“情况说明”当然地认为是定罪量刑的一类证据,甚至法院的许多判决书中还把“情况说明”作为证据直接加以运用。然而《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证据只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种,并无关于“情况说明”属于哪种证据种类的规定。由此,“情况说明”在法律上是否是证据,如果是证据,那么应当归属何种证据便成为理论界与司法界争议的一大问题。

情况说明是否是证据,以及属于哪种证据,理论界有以下四种观点:

[1]。

第二种,绝对肯定说。该种观点认为,“情况说明”应当归属于证人证言种类,并认为其是证人以自己的感官感知案情为前提来提供证言的,是对犯罪嫌疑人主动或者被动交付侦查机关审查的感知描述,它表现为书面材料是证人对所经历、感知的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文字反映,而不是固有的内容,符合证人证言的特征[2]。第三种,相对否定说。这种观点认为,大多数情况说明仅仅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能成为刑事证据的情况说明大多数应归入证人证言,少数可归入视听资料[3]。

第四种,相对肯定说。这种观点认为,从内容上看大多数“情况说明”均应属于证据,但因为形式上或多或少存在瑕疵,该“情况说明”属于瑕疵证据。从种类上,与案件具有关联性的“情况说明”,根据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虑应当保留的可以分别归入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书证或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法定证据形式中[4]。

1.一个前提:证据本身属性的理清。

在探讨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之前,笔者认为必须首先理清一个前提问题: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是仅指实体法范畴,还是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范畴。笔者认为证据所证明的内容不仅限于实体法范畴而且兼具程序法。理由在于: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何为案件事实?不仅包括案件是由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所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的实体性事实,而且包括嫌疑人是否被刑讯逼供、适用强制措施情况以及是否有违反诉讼程序的程序性事实。既然案件真实情况系实体和程序为一身的,那么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也应当兼具两者。第二,我国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中的“证据确实”从字面理解就是证据必须确定、真实,即是要求定案证据必须符合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那么怎样才能做到“确定、真实”呢?由于证据的收集是人所为的,那就可能会出现真实的证据和虚假的证据。如何在混杂的证据中甄别出符合“确定、真实”的证据呢?在实践过程中,在审查证据时,一般会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形式上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与其他证据做印证式审查的方式以筛选出我们内心确信的可以采信的证据。然而不是所有的证据的外化形式均符合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瑕疵证据的采信,就可能需要收集其他证据以证实该瑕疵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类证据便是证明程序性事实的证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所证明的内容既包括实体法事实,也包括程序法事实。那么作为证明涉及案件侦查程序方面的程序性“情况说明”就有了证据的属性。

对于上述四种观点,笔者倾向于部分认同第四种,即认为与证明案件事实及诉讼程序具有关联性的“情况说明”应当属于证据范畴,根据内容和形式综合考虑和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分别归入到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法定证据形式中。但笔者认为“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视听资料。

(1)“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有种观点认为,“关于自首、立功等的‘情况说明’,应当以笔录形式真实完整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其表现由公诉部门的检察官或者法官根据相关情况认定,因此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笔者不赞同该观点。如果是以笔录形式真实、完整地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那这个“自白和供述”就直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不是关于自首、立功等的“情况说明”;如果是侦查人员根据相关情况认定、出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但不是真实、完整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供述的笔录,这个“情况说明”就只能是书证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2)“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勘验、检查笔录。有观点认为,“对于查找未果的‘情况说明’,无论是赃物还是凶器等等的查找,均属于案件的第二现场、第三现场,是对现场的勘查检验,故应当将其归为勘验检查笔录”。这是值得商榷的。其实对于查找未果的“情况说明”并不是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状况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它只是一个关于查找未果的“说明”,不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更不是勘查检验笔录。

(3)“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由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辨认笔录和侦查实验笔录的收集程序以及格式有着严格的规定,故单纯的一份情况说明无论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无法成为辨认笔录或者侦查实验笔录。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侦查机关出具的“针对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辨认笔录可能存在由于时间久远而辨认错误的情况说明”,这类情况说明从形式上看,无法成为辨认笔录,同时也无法成为辨认笔录的附属材料;从实质上看,由于该系侦查人员的主观判断而非辨认人的主观意思表示,而丧失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4)“情况说明”不可能成为视听资料。有种观点认为,对于未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如果通过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予以证明未刑讯逼供的,应当归为视听资料[6]。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当然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而非“情况说明”。理由在于:第一,“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的本质即是记录被审讯人的供述和辩解,其与纸质的记录只是在记载媒介上不同而本质是相同的;第二,审讯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明目的不止是为了规范侦查人员的讯问方式,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的证据发生,让被讯问人翻供的理由变得不堪一击,更是为了客观反映被讯问人供述的内容;第三,一份证据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又为视听资料是不符合证据分类原则的。

(5)“情况说明”可以成为书证。实务中有观点认为,书证应是指“诉讼发生前,事件的实施者或者其他知情者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述的思想内容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7]。主张书证应当产生调查之前,即案件发生的实体过程之前,并且应当由案件的实施者或知情者制作,而侦查人员被排除在外。事实上,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8],其具有证据所有的普遍属性,即既能证实犯罪实体性事实,也包括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实。而构成书证的条件,一般认为: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而对于书证产生的时间及出具的主体则没有要求。如:关于案件的管辖的说明、妨害公务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xx执行公务的说明、关于自首立功的情况说明、关于证据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瑕疵的说明均属于侦查机关的公文书,应当归于书证当中,而且在有些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所出具的关于其职务、职权范围的情况说明,其内容和产生的效果与公文书相当,也应当归于书证。(6)“情况说明”可以成为证人证言。在近来的贩毒案件中,大量存在着已被合法化的诱惑侦查案件,而在此类案件中无一例外的都有一至两份由协勤或者民警以个人名义写的“关于xxx被捉获的经过”。该内容不仅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如何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的经过,而且是将如何诱惑侦查、如何与犯罪嫌疑人联系、交易的整个过程完整地记录下来。这类情况说明与其说是“捉获经过”,不如说是“作案与案发经过”,已经完全超出了“说明”本身含义,成为了一份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在本质上与证人证言无异。故在不考虑其形式上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该类情况说明已经具备了证人证言的特征,应当属于证人证言。

(7)“情况说明”可以成为被害人陈述。在许多财产性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的报案人由于在询问时未完全陈述或者未完全计算出损失情况,往往之后会写出“关于被盗窃财产的情况说明”。该类情况说明由于系被害人或被害单位所作出的关于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而应当归于被害人陈述。

(8)“情况说明”可以成为鉴定意见。有观点以“关于不能鉴定、比对的‘情况说明’”的制作主体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而不是鉴定人,因而得出“情况说明”不是鉴定意见的这一结论[9]。笔者认为“关于不能鉴定、比对的‘情况说明’”因制作主体原因不能划归于鉴定意见并无不当,但不能因此否认“情况说明”可以成为鉴定意见的可能性。“两高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24条中规定“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里明确规定了鉴定意见的解释权人为鉴定人而非侦查人员。那么由鉴定人所出具的关于解释鉴定意见的相关说明应当归属于哪类证据呢?笔者认为应当当然地归属于鉴定意见。因为对于鉴定意见的解释也是鉴定人员运用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对其所出具的鉴定意见的理由、鉴定过程所作出的解释,是属于鉴定意见的一部分。

不是所有的“情况说明”都具有证据的属性。实践中大量的“情况说明”不属于证据,如无法提取通话记录、查找未果、不能指认、辨认的“情况说明”等,由于其本身不能证实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仅仅是侦查人员为了让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而作的'说明,这类情况说明不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种类范畴。

三、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的规范。

通过对“情况说明”证据属性的梳理,我们发现“情况说明”除了不能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这三类证据之外,可以成为其他四类证据。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成了万灵丹药。翻开我们的卷宗,会常常发现在侦查阶段对于一些证据不知或者不愿按照法定证据形式的基本要求收集固定证据的,均以寥寥数语的“情况说明”代替法定证据。特别是在补充侦查阶段,对于公诉部门补充侦查提纲上所列举的补充内容,大量使用不同内容的“情况说明”予以“应对”。“情况说明”可以说已经成为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不能补充证据的说明,不想补充证据、甚至是故意不补充证据的托词。而对于原本可以进行询问而获取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侦查人员往往为了省事而让被害人、证人以“情况说明”代之。“情况说明”的滥用对刑事司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即使是正常使用的“情况说明”,由于其证据形式本身的瑕疵,内容记录难以客观科学完整,不能适用相关证据规则,导致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判断困难。面对如此多的问题,从规范刑事证据看,“情况说明”是否应当保留,如何完善,成为迫在眉睫的难题。笔者认为,对于属于证据范畴的部分“情况说明”应该进行规范后使用;对于可以转化为现行法定证据类型的“情况说明”应当进行转化;而不属于证据范畴的“情况说明”应该加以限制或者仅作为一种材料使用。

(一)应当保留并需要规范的“情况说明”

此种“情况说明”包括三类:一是由侦查机关出具的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且通过其他证据方式无法展现的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说明材料。如一些侦查人员根据相关情况认定、出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情况说明”、关于抓获犯罪嫌疑人经过的“情况说明”[注:这里的“抓获犯罪嫌疑人经过”即系通常意义上“到案经过”,与“案发经过”不同。]、对侦查的过程、方法等问题作出说明等,由于无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传统方式更为直观地获取,且现未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制度,从证据的必要性上看,此类的“情况说明”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二是对于取证的瑕疵问题进行说明的“情况说明”。由于《两个证据规定》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即不言而喻了。三是相关单位出具的关于涉案人员职务、职权范围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说明。

对于以上三类“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应当仅限于“书证”和“鉴定意见”两类。作为书证的“情况说明”由于其出具主体为侦查机关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文书的形式进行出具,统一名称、统一文书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而作为鉴定意见的“情况说明”应当严格按照鉴定意见的形式进行出具。

该种“情况说明”包括两类,一是侦查人员所出具的名为“抓获经过”实为“作案与案发经过”的证人证言;二是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以“情况说明”为表现形式的非公文书性质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对于第一类“情况说明”,其出具主体和出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原则,故应当按照证人证言的取证要求进行转化,并要求担任证人的侦查人员停止案件侦查工作,以证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过程之中。而对于第二类“情况说明”,个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的取证制作要求进行转化,而相关单位所出具的“情况说明”,由于并非公文书性质而为单位内部的个人所提供的,亦应当按照个人作证的方式进行转化。(三)应当限制运用的“情况说明”

这种“情况说明”即是前文所述的没有证据属性的说明材料,如包括不能调取关于指定管辖的法律文书原件、关于无法提取通话记录、关于查找未果、关于不能指认、辨认的“情况说明”等等。这些“情况说明”的存在,只不过从表面上看使得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问题都得到了说明,似乎使整个案件的证据体系显得“丰满”,从而清晰明了地勾勒出整个案件的完整概貌,但实际上起不到任何的证明作用。对这些“情况说明”,应该予以严格限制使用。它们可作为控辩双方法庭辩论的内容,但不宜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尤其不宜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中引用作为定案的根据。

参考文献:

[2]曾洪艳.办案情况说明能否作为证据使用[eq/ol].[-07-21].http:///?id=228f40&newsid=22874b952dfe.

[7]纪敏.证据全书[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26.

[8]陈光中.刑事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56.

[9]张少林.刑事案件中的“情况说明”之我见――与黄维智博士商榷[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5):16.

xiayang。

(thepeople’sprocuratorateofyuzhongdistrictofchongqing,chongqing400010,china)。

abstract:

“presentationofcondition”iswidelyadoptedinjudicialpracticeasthefinalproof,butduetoitsspecialty,itisnotclassifiedintheeightcategoriesofevidencesprescribedinlaw.notall“presentationofcondition”possessesthenatureofevidence.byanalyzingthetraitsof“presentationofcondition”,wefindthatitcanbeclassifiedasthefourkindsofevidencebesidestheotherthreekindsofevidencesuchasthestatementandjustificationofthesuspectsordefendants,audiovisualmaterials,recordsofinquisition,inspection,identificationandinvestigativetest.

本文责任编辑: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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