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热门18篇)

时间:2023-12-04 14:18:42 作者:笔舞

写读书心得可以促使我们主动思考、独立思辨,并从中获得启迪和改进。接下来,我们将共同分享一些读书心得的精彩瞬间,相信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同的思考和启示。

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的论语心得读书笔记

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大家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但是请想一想:纵观世界历史,有哪一位思想家象孔子这样两千多年还被后人这样仰慕和传诵?孔子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汉初,大儒叔孙通向刘邦说“夫儒者,难于变革,可与守成”。斯言一出,遂使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成为两千多年来各朝代长治久安的“守成”之学。建国已五十多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就应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进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用心乐观,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

人生,就要有用心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给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

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贝多芬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充满着毁灭与更新的涤荡的年代,战火不息。同时,他孤独自闭,命运悲惨。而就是在那样既不稳定的环境中,他仍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这一撼动人心的作品!可连丘比特也不曾眷顾他,他心爱的人相继死去,相继离开,又给他原本脆弱的身体增添了巨大的打击。

在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

当拿起《日出》的剧本,必须要整理好自己的心绪,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年代,才有办法切切实实的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个扭曲心灵的形成,也才有办法真正体会到曹禺老先生写这个四幕悲剧剧本的真正含义。

我特别喜欢读《日出》,无论它用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心中,它是那么细腻与自然,也让我们现代人可以永远铭刻那段悲惨的历史。

当我读到这样一个个细腻的情节,会让我不由得佩服曹禺老先生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与笔下那最真实的文字,因为他通过一个四幕的剧本,通过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悲情的剧情里,让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可以对那个时代感同身受了,并且对那个黑暗的社会表示愤愤不平,当出现一些让我心觉痛恨的对话时,我甚至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剧本中很少涉及欢乐的场面,我想,曹禺先生不是缺少会写欢乐场面的心,而是那个时代,再大的喜都是从悲中来,只有用浓浓的悲情的色彩,更可以烘托出时代的特征。

高一读书笔记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文小说,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我很喜欢小说中的女主角——简爱,她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在我的眼中,简爱就是坠落凡间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

简爱之所以能深深地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不是因为她最终的爱情救赎,而是因为她有一颗从来都不被人性丑恶侵蚀而异化的心……世情百态,尝遍苦痛;尘世纷扰,我性依然。此种信念和力量,唯简独有。

简爱的童年是苦涩的,从小无父无母,被迫寄养在舅母家。少爷的专横,小姐的傲慢,夫人的恶意,仆人的偏见,都在折磨着她。然而这些还不够,随着舅父的去世,舅母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一所从肉体到精神对孩子们进行宗教束缚摧残的所谓慈善机构。在那里,冷酷的院长将她无情地隔离,对她进行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海伦是她唯一的阳光,简爱第一次感受到了爱的沐浴。不幸的是,海伦在院长的欺负中患上肺结核,最终死去了。简爱趴在海伦的墓上,向生命中的每一束阳光告别,从此她变得坚强、勇敢。

夕阳西下,霜雾弥漫。简独自散步,罗切斯特骑马而来,缘定一见钟情。然而当心目中的王子为了试探她而假意要娶某贵族小姐时,她愤怒地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贱,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就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勇敢的,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追求的是两颗心的平等结合。当幸福即将要来临的时候,罗切斯特的疯妻出现了,简爱并没有委屈求全,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愈是物质空前凸显的时代,愈是要仰望道德的星空!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绽放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闪亮而美丽,她的信念,有如磐石坚韧而不移,她的所想所为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是生命的极善极美极爱。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大千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却用心里那盏永不息灭的烛光消融了人世冷漠的冰霜。

高一读书笔记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平是不够的了。

高一读书笔记

《小团圆》是一部标准的自传,以第三人称叙述的自己的半个人生,以告慰自己的心灵。

序中所说,张爱玲多次修改《小团圆》,却在好友劝诫下不予发表这篇文章,因文章中所提及人物,大多是玲的家人,人们不由得对号入座——确实是这样。而人物保密之描述,包括同性恋,不伦私情,婚外恋情,堕胎等,无不坦诚外露,人们大抵会当个八卦报来读,而很难单纯把这本书看做一篇小说——我也是如此。

我很赞同她对于胡兰成的描述,有一种类似偷窥的微妙感。但他的出场却描述的相对简单,简单的没有太多感情色彩,褒义词只有一个:略显英气。另有一段写他坐在沙发上,是个特写的镜头。九莉看到他的侧面,心里生出了点意思。他们在一齐是必然,情场老手如果捕捉不到异性发散的气息,那就跟胖子不爱吃饭一样,是不可能的事。

《小团圆》在进行了三分之一的时候,男主角邵之雍最后出现,一本书都读去了半指厚。而在这之前,女主角九莉生活中的零碎都有描述,香港求学,遇见战事。间杂着生母蕊秋的情史若干,女学生的生活轶事,家族私事等。

现实中很多事情都是很险恶的,但不去想,就能开开心心地生活下去。但在《小团圆》这个自传中,张的感情以盲目的形式出现,以被骗为过程,最终又以被抛弃为结尾。感觉还是挺可惜的。

高一读书笔记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这本书以简?爱的几句话开篇,引出简?爱这位奇特女子,并通过这位女子平凡的、奋斗的一生中的一些事迹来体现这位女子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等独特的人格魅力,并从中穿插了笔者的所感所悟。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也和你的一样充实。”相信看过《简?爱》这本英国文学史上经典著作之一的人对这几句话并不陌生。那是书中男主人公罗切斯告诉简?爱,说他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并要求深爱着他的简?爱继续留下来当家庭教师时,简?爱拒绝的答语中的几句话。这是简?爱的平等宣言,也体现了作为一名女性的尊严。

的确,一个人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是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丑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己决定。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己贫苦的出生,普通的外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与真诚的爱情,过上了她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名女子,她称不上漂亮,还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那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却以她那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征服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颗美丽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己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美貌只是一时的,应用一颗美丽的心去征服他人。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面对恶势力与不公平,我们是勇于反抗,还是忍气吞声。令人赞赏的是寄人篱下的受尽委屈和不公待遇的瘦小的简?爱选择了前者。面对长得又高又大的表兄约翰?里德的暴打伤害,曾习惯服从他的简?爱终于忍无可忍,勇敢地站起来进行自我保护,与他抗争,骂他是“残酷的坏小子”“像个杀人犯,向歧视奴隶的工头,像那些罗马暴君”,还打得他大声嚎叫。然而原本是受害一方的简?爱却因此而被关进了恐怖的红屋子,在那里,简?爱在恐惧的同时,想到了舅妈里德太太的憎恶,她儿子约翰的暴力蛮横,她两个女儿的傲慢冷漠,佣人们的偏心,意识到了自己在盖茨黑德府是处于多么低微的地位,对于现实的清醒和痛苦的认识使她发出了“不公平啊——不公平!”的呐喊,并第一次认识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地位和权利。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爱情专一。

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尽管罗切斯特身体已有些缺陷,但她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看到这,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为这个平凡的,独立自主的女子拥有了她想要的幸福而感到欣慰吧。

简?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又何止这些,不然平平凡凡的她怎能魅力经久不衰,感动和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能流芳百世。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人生,但不管怎样,都应在生活中永葆一颗美丽的心。用心生活,自尊自爱,做最真实的自己。

红楼梦读书笔记_高一读书笔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缈,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最复杂的作家,他的作品《红楼梦》也是文学史上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品,《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成就是古典小说的高峰,作者只需三言两语就可以勾画出一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作者笔下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小说中出现的诗词曲赋都完美的和人物融为一体,当真是做到了“诗如其人”,而这些诗词也能为塑造典型的性格服务。

《红楼梦》的情节结构,也与传统小说大相径庭,他改变了如《水浒》《西游》的人物剧情单线发展,他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宏大的艺术世界,是众多人物角色活动在同一时间与空间,而且剧情的推移也有整体性,表现出了作者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艺术思想。

《红楼梦》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腐败,作者对其中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都进行了批判,作者自己应是提倡民主主义思想,这些在当时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中曲折反应。

不过《红楼梦》虽是四大名著之首,但其出世经历种种苦难,作者根据自己的身世,和自己经历的苦难写下这本大名鼎鼎的《石头记》,但在作者完成这本书之前就离世而去,只写下了前八十回。此书共一百二十回,有一百二十回程本,八十回脂本。后四十回署名了“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虽不知为何,但却只听闻老师提起过高鹗。

在此书中看到的看到的并不只是故事,还有人性、心理、成功、医学、政治、服装、文艺,学到的不只是爱恨,还有对生活的思考、对人物解读能力的提高、对是非善恶的辩证评价、以及自身洞察力的培养。必定,这是一个文学巨匠千古奇才用一生的血泪和才智写出的泣血之作,包含着他的见地和灵魂。

也许一个人一生要读很多书,可未必会受多大的影响和震撼。我很希望接触到红楼梦的人可以顺着机缘去感受它带来的另一个世界和另一种思考,细细的品味此书,可能会结下你与此书的情缘。

而《红楼梦》中塑造的众多人物形象,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他们会成为不朽的经典,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远放射着奇光异彩。

红楼梦读书笔记_高一读书笔记

《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悲剧。它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

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读书笔记笔记心得

你有一个漂亮的朋友吗?她们就拥有一个这样的完美朋友。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勉强高中毕业的人却能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一个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一个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就在法国社会上叱咤风云,最终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的人。是的,他就是杜洛瓦。

“人都是笨得像牛,而蠢得像驴,随便在字典里找一个你不懂的问题问你,你就会觉得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正当杜洛瓦生计烦恼时,他遇到了早年一齐当兵的战友弗雷吉埃。弗雷吉埃这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就成为了杜洛瓦飞黄腾达的开端。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能够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高一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陶行知文集》。读了之后深深感叹先生的“生活即教育”的理论,被文中深邃的思想所折服。

陶行知先生生活在灾难深重的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的,他毕生致力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改革中国教育,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活教育”的理论体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不愧为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实践家与伟大的实践教育家。学习陶行知、走近陶行知,对于今天我们搞好教育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与教育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陶行知的文集,内容丰富,娓娓道来,深邃的思想通过朴实的语言展现出来。我谈谈两点感想:

(一)生活教育就是“教学做合一”

陶行知先生在“答朱端琰之问”一章中详细解答了“教学做合一”的思想及做法。我理解为教师要教会学生去探索知识的本源,求知识的归宿。要学生学得“自得”,学得“自动”。并且,学得的知识与现实应是一致的。这让我想起我们的春游,带着孩子来公园之前我们教育孩子要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然而到了公园,孩子扔垃圾的时候,老师有时却熟视无睹,这不是“教学与做”分离吗?这应该引起我们老师注意,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否则,学校学的知识就变得贫乏,苍白无力。

陶行知先生又说:教的法子必须根据于学的法子。教师不能只管自己教,要让教的法子自然根据学的法子。要学生怎样学就须怎样教;学得多教得多;学得少教得少;学得快教得快;学得慢教得慢。陶行知这一思想不也就是我们所要倡导的——“因材施教”吗?。

陶行知的“教学合一”的教改思想,强调的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是在他杜威教师那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新的突破,这对于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一读书笔记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

高一读书笔记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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