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2 03:01:26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是为了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定。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些规章制度的实际案例。

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上课时备课的实践,是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组织教学能力综合体现,应做到:

一、教学思想正确,既教书又育人,要激发学生的'潜能,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

二、教学目的要明确,着眼于大好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启发学生思维,要求是学生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有所发现,有所创造。

三、教学重点要准确突出,每一节课都要有突破重点的方法和分解难点的途径,使绝大部分学生能掌握重点突破难点,觉得难点不难。

四、教学内容要体现新旧联系,由旧引新,讲新带旧,做到深浅适宜,易于掌握,学生是否掌握应通过课堂提问、当堂检测和作业等途径了解。

五、教学方法恰当灵活,要充分体现“教为主导,学位主体,练为主线”的原则,真正达到教得自如,学得愉快,练得扎实。

六、教学步骤清楚,讲评正确,课堂容量适中,充分提高单位时间的教学效益,尽量减轻学生课外过重负担。

七、教学语言要清晰、规范、精炼、准确,通俗易懂,有节奏感,有逻辑性,有感染力,使用普通话。

八、教学态度自然打发,衣着朴素整洁,举止庄重,不穿奇装异服,不佩戴首饰,不化浓妆,不衣冠散乱。

九、板书要整洁,清楚、使用,有启发性,归纳性、条理性,便于学生复习、记忆和反馈。

十、以身作则,按时上下课,提前三分钟侯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中途离堂,充分利用没一分钟的课堂教学时间。

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课后托管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疫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新冠肺炎在校内的传播,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晨午晚检制度。

1.每天早晨、午间、晚自习前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调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配合学校晨午晚检工作,未经体温监测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3.师生晨午晚检情况每日汇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报告学校医务室。

4.如发现有疑似病例,及时隔离,登记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5.晨午晚检工作务必细致认真,做到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6.学校办公室、工会做好面向教职员工,政教处和班主任做好面向学生及家长的关于学校晨午检制度和要求的宣传工作。

7.晨午检时间以外,在校人员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1.检测时间及地点:走读学生分年级、错峰在上课期间每天早晨、午间、晚上入校时,必须校门附近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住校生在上课期间每天早晨离开宿舍和晚上返回宿舍时,必须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查。

2.检测人员:由值班教师和保安负责测温工作。

3.检测方式:以红外线体温仪检测为主,辅助询问、观察等形式。

4.问题处理:在晨午检中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特别是出现发烧、猛烈持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

(1)将其带至隔离观察;

(2)立即上报学校晨午检工作小组负责人;

(4)在晨午检记录单上填写登记;

(5)必要时,通知医务室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

(6)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询问医院诊断结果,做好跟踪了解,并上报晨午检工作小组。

5.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填写缺课登记表。若因病未能到校,则按上述第5条处理。若因事未能到校,则须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员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的`晨午晚检工作,任何人员进入校园都需进行体温检测。

2.自我检测及汇报:所有教职员工按所在部门,每日8:00前汇报自己身体状况,各部门将情况汇总晨午检工作小组。

3.入校检测。

(1)地点及检测人员:在校门附近,由值班教师和保安测温。

(2)检测方式:以红外线体温仪检测为主,辅助询问、观察,异常情况做好记录。

(3)问题处理:在晨午晚检中发现教职员工体温异常,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禁止入校,并要求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向学校及时通报诊断情况。

4.教职员工在工作期间或校外出现发烧、猛烈持续咳嗽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教师应立即向政教处、办公室等分管部门主任汇报;食堂工作人员向食堂负责人汇报。并履行请假手续,尽快到医院就诊,并及时通报诊断情况。

5.请假教师需按学校请假相关条例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1、教师须按时上中心,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不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时间内,教师不得外出(外出宣传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时间外出应做好外出说明(外出时间和返校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离开学校应说明原因,私自离开学校当旷工、早退处理;请事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则以旷工计算。

1、每月满勤,奖励30元。

2、大中心课课时按超中心级基本人数每课时每人2元奖励。

4、旷工一次以课时工资的三倍来罚款。

1、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3、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建议和意见可在下课后反映。

4、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中心,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5、爱护辅导中心财物,不损坏桌椅;否则,照价赔偿。

6、下课后禁止下楼,禁止追逐打闹,做有意义的游戏。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课后托管安全管理制度

孩子的安全牵挂着每个教师和家长的心,我们应把孩子的安全时刻放在首位。为了预防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生活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每位老师的安全意识。

二、教师要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实例让学生认识到不注意安全所带来的后果,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生活老师对孩子的饮食、午休、学习情况做详细的.记录,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在校的状况。

四、我们会高度负责保证孩子的安全,保证每个孩子不脱离老师的视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午托中心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做到慢步轻声靠右行。

(二)在寝室、或教室不让学生做危险的游戏,以免伤人伤己。

(三)教育学生不触摸电源、拔插座、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生活教师对所负责宿舍、晚自习辅导所用教室的电源、插座一定要做到无人时及时关掉,减少安全隐患。

(四)低年龄孩子的床铺要尽量安排在下铺。值班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孩子无故离开宿舍,对生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多加关注,注意安全。

(五)孩子午睡前老师统一组织孩子喝水、上厕所,然后排队进入午休室;每个孩子一张独立的床铺;他们进入睡眠状态的前10分钟,老师播放催眠轻音乐帮孩子入睡;当他们睡着以后,会有两位生活老师在午休室看管孩子,不让他们趴着睡、蒙头睡;如果孩子出现发烧或咳嗽等异常情况,我们老师会及时和家长联系。

(六)教师对所负责宿舍的门窗要及时落锁,注意防盗。

(七)就餐时不准打闹、说笑、疾跑,不准大声喧哗,以免烫伤、摔伤等现象发生。中午的饭菜是根据孩子的饮食状况和习惯营养师合理的.给孩子搭配。饭菜一个月基本不重复(除孩子们特别喜欢的)。孩子的餐具每天都会消毒。

(八)教师要随时掌握所管理学生的情况,午休、晚托作业辅导必须检查清点学生人数。

(九)非学校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宿舍,生活教师不得容留他人在宿舍住宿。

(十)教师要和家长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及时沟通学生的有关情况。如果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席时,教师应及时查清原因,如出现意外,及时上报学校。

(十一)值班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不得擅自离岗。

六、各生活教师要根据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对表现好的学生和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奖惩。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教师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先带孩子看医生,听从医生的建议去医院就诊或进行特别看护,需要通知家长的要及时通知家长。

八、为更好地规范本午托班孩子的午、晚托秩序和孩子的行为规范,需要家长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不要让孩子带玩具到学校,午托部给孩子们准备了玩具和一些益智书籍。

2.孩子如请假,请家长在上午十点钟之前,以电话告知午托班老师。

3.家长给孩子带的药交给午托班老师,说明孩子服用的具体时间、药量和方法,老师按家长的说明照顾孩子服用。

4.孩子午睡前老师统一组织孩子喝水、上厕所,然后排队进入午休室;每个孩子一张独立的床铺;他们进入睡眠状态的前10分钟,当他们睡着以后,会有两位生活老师在午休室看管孩子,不让他们趴着睡、蒙头睡;如果孩子出现发烧或咳嗽等异常情况,我们老师会及时和家长联系。

5.晚托的孩子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作业,老师会打电话给家长来接,等待过程中可以选择课外书籍进行阅读,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请提前电话通知我们,我们安排老师负责看护孩子的安全。

6.如果家长临时让亲友来接,请提前电话通知我们。

7.如孩子有特殊情况,在饮食上有禁忌,请及时告知午托部老师。

8.家长接孩子时,必须与老师打完招呼后方可接走。

9.家长如果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或是有好的建议,可以和我们午托部老师联系进行沟通。

课后托管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xx区政府(福府办〔20xx〕77号文件)和xx区教育局(福教发〔20xx〕10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准备于20xx年10月开始举办学生午托班,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孩子的午餐供应和午睡问题,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

一、学生午托班由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主要负责管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收费和管理。

二、学校聘请专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明确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规范管理。

三、学生的午餐供应由学校食堂承包,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标准和管理规范,总务处加强食堂管理,校医负责对学生食品的卫生监督。

四、班主任积极协助总务处加强对学生午托班的管理,重点做好学生的纪律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五、生活教师负责每天学生午餐与午睡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杀,保持良好的`就餐和午睡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生午餐前与午睡前必须认真做好人数考勤,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书面请假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并及时告知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做好登记。

2、学生中午有急事或生病需请假回家的,生活老师必须与家长联系确认,由家长亲自到学校接回。

七、生活老师负责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是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规范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和关心学生。

八、安全办和总务处定期对午托班进行卫生、消防、设施等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午托环境。

课后托管安全管理制度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1、教师依据备课内容精心组织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调换教学内容,不允许只备不教或只教不备;教师不得随意终止教学活动;不做与本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擅离教室、接打电话、聊天、会客、做私活等。

2、教师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组织教学,教态亲切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语言精练易懂、声音清晰,提倡语气轻松化、儿童化、趣味化。

3、教师教学应充分运用教、学具进行直观教学;营造轻松愉悦的心理氛围,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教育环境创设;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信息等教育手段,开展电化教学,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4、课堂教学要充分体现:教师为主导,幼儿为主体的教学思想,给幼儿充分动脑、动口、动手的自我训练机会,坚持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多途径多手段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关注幼儿能力与情感的全面发展。

5、教学活动应注重各领域间的整合、相互渗透,强调教学活动中班级教师间的'协调、支持、合作。

6、教师要不断提高课堂驾驭能力,注重教学的艺术性,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课后托管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课后托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护卫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汇报主管,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托管班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托管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业后,学生加餐(牛奶、果珍、点心、水果等).八、学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戏、读书,需有人看护。

九、必须家长亲自到场接走孩子。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专门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行政、班主任为成员,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特制订如下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车辆系统化管理。与公交公司签订协议,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驾驶证号、载客人数、车况等校车管理档案,严格审查驾车司机资格。

2.实行动态监控。定期调查车辆安全状况,调度、抽查、车检等各项规章制度。

3.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让学生了解乘车管理制度。

4.乘车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好乘车秩序;学生乘车时要互帮互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5.学生下车后要和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说:“再见”,讲究文明礼貌。

6.学生在等车时不能随意丢垃圾,以及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在车上不允许吃零食,大声喧哗,更不能发生争抢坐位,不得在车上看书,写作业,更不能在车上玩玩具,尤其不允许携带危险物品(如刀,棒等)。

7.学生在乘坐校车时不得吵闹,甚至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欺负、恐吓年龄小的学生。

8.学生每天早晨要准时到指定地点等车,不得随意更改乘车地点,如果遇到要更改乘车地点的,家长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申请,否则,不得随意更改站点。

9.候车时在指定区域排队候车,依次排队上车。乘车学生必须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路队长应该听从随车照管人员的安排,协助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应该与随车照管人员商量,由随车照管人员来处理。

10.学生每天早晨应提前5-1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如果因为有事而不能乘车,应及时告诉路队长或班主任,以防产生安全隐患。

11.车辆行驶中不要随便走动,不将手、头伸出窗外,不随便将杂物扔在车厢内、外,确保车辆整洁和安全。

12.乘车者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待车门完全开启后依次下车,以免引发安全事故。下车时请注意车门外是否安全,特别提醒注意车门的右边是否有非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辆在通行。

13.如遇车辆机械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乘车学生不要随便下车,应听从驾驶员或随车照管人员现场指挥,遵循安全、有序、迅速的原则。

14.学生下车后必需直接回家,不允许在外逗留,甚至不回家,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如屡教不改的,学校将与家长协商解决。

15.负责跟车的老师每天上下学时要清点好跟车线路上的乘车人数,如发现少人应及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做好记录;在侯车时要管理好纪律。

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托管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解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保障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关于加强市内四区小学生托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台湛路小学托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学生托管问题,全面促进小学生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托管对象

学校对每一个在校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对下午放学后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时回家的小学生进行托管,特别是年龄小、离家远、放学后家中无人照顾的学生。

三、托管程序

每学期第一周,由家长向学校递交申请;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属实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时间、托管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学校备案后,学校安排有关人员予以看护托管。

四、具体要求

1、托管时间(周一至周五)从学生放学到18:00分结束,托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延长时间。在家长提出申请后,允许学生提前结束托管。

2、托管教师由各组护导教师轮流担任,全面负责托管学生的出勤、作业完成、个别辅导、活动安排及思想教育、安全保障。

4、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托管时间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

5、坚决不允许教师利用托管时间集体上课和补课。学生作业量严格按照“减负”规定控制,不得以托管名义增加作业量,一经查出,对该托管教师严肃处理。

6、托管时间由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尤其是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

7、学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值班领导轮流巡视,对托管时间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规定请各位教师严格执行,如有违反,酌情处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追查个人。每位教师的托管工作与年底量化直接挂钩。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一、二年级周一至周五统一在15∶50放学,三、四、五、六年级周一放学时间在15∶55,周二至周五放学时间在16∶30。每次接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接学生地点:

3.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色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分批到学校,但是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

4.在回学校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5.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6.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付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孩子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来接孩子,(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学校后学生休息15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学校。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6∶20—6∶35为课间休息

4.6∶35—7∶30进入第二堂课

三.上课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记录并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不得玩弹力球,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不得去打扰。

四.沟通

1.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周一次)

2.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最好每天家长接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

3.与老师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带课的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带课种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种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课向值班老师咨询,不要把问题带到第二天。

4.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多鼓励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要严厉的批评(比如:某某今天的字写的比以前有进步多了,很聪明背书背的很快,以后要把字写的更好就跟好了),对于同年级的学生作业量相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默写背诵的竞争,看谁默写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背书也一样,同一个年级的背诵任务都是一样,只是教学课程的进度上有所差异,所以当天只要作业完成好,当天的背诵默写任务完成,可以指定一篇进行集体背诵.看背的快背的快的可以先到老师这边来背诵。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

二、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要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监督好辅导教师的延时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整改。

四、延时服务放学时辅导教师须组织学生整队,按指定的路线带出校门。

五、对不遵守相关延时服务规定的学生,辅导老师须及时批评教育,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进行追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家长如有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须到传达室外接待,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学生,辅导老师接到家长假条后,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处教给家长来接。

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回题及时通报。

课后服务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x教通[20xx]xx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在学校常规课程后增设两节课后服务课程。(法定节假日除外)

1、作业辅导

作业辅导为教师辅导学生当天书面家庭作业中的疑难点,督促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书面家庭作业,不另外安排课堂中的新知识,防止服务变补习。

2、兴趣课活动

兴趣活动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主要目标,活动地点在各专业教室(场地)集中上课(训练)。

(每生可选择两门不冲突的兴趣课)

1、一、二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手工制作、阅读、美术

2、三、四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象棋、书法、美术、奥数、声乐、阅读、手工制作、科学实践

3、五、六年级预设课程

4、七、八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排球、科学实践、美术、声乐、乐器、围棋、健美操、书法

5、九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书法、美术、篮球、声乐、乐器、排球

幼儿园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1、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托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午托机构管理,促进午托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午托服务的机构。本办法所称午托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课余辅导等服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午托机构应当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优质服务。

第四条午托机构的管理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安全标准与有关要求。

第五条午托机构必须具备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食品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有独立的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用餐场所,场所面积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2、具备自来水,冰箱、冰柜,消毒柜、池、盆等设施设备。

3、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

4、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

5、餐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

6、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00g,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7、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

8、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公共卫生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午休场所面积应与学生人数相适应,并实行男女分设,不得设置通铺。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采光通风良好,室内及时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清新。同时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对公共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3、配备安全有效的防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

4、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5、应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应保证午托机构学生的生活需要,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治安消防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场所安装每100㎡(面积不足的,按100㎡配备)应配备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4kg以上)、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器材。

2、场所内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禁止使用可燃彩钢板板房、电器线路敷设应符合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场所至少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应设有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门。场所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在门、窗、走廊设置或堆积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场所不应设置全封闭防盗窗。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如受条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时,应在室外设置独立的气瓶间,气瓶间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6、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和设施。

7、应在学生就餐、休息场所合适的位置安装监控设备,视频录像资料保存至少30天以上。

8、经营者应学会使用灭火器、逃生面罩等消防设施,并能引导学生安全疏散。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对演练内容、情况进行记录。

(四)建筑安全标准及基本要求。

1、应使用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房屋。

2、经营场所固定且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严禁设在建筑物的四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半地下建筑内。

3、有与服务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包括饮食餐厅和宿舍),不得超能力接待。

(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开办者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安全保障和学生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并在用餐场所和休息场所公示。

3、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相关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活动。

4、确保学生就餐、休息期间有人值守,建立学生、外来人员进出台帐。

5、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午托机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建立学生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午托机构的学生交予无关人员,学生离开午托机构之前,应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

(六)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1、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及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教育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发生传染病疫情,开办者应立即将有症状学生送医治疗,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4、发生火灾、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开办者应及时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并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向公安、消防、教育部门和学生所在学校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七)学生休息场所标准及基本要求。

1、场所的面积与接待学生数量相适应。一人一床,床与床之间有一定间距,不得设置通铺。

2、毛巾每人一条,有标识,不得混用,每日清洗、消毒。

3、学生休息场所必须安装通风设施或换气装置,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卫生间设洗手池、蹲便池,地面用防水、防滑材料铺设,每日应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

5、每个午托机构至少配备2个手提式灭火器。

(八)公示要求。

举办者必须对以下项目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举办者取得所有与经营有关的许可证(照)。

2、午托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

3、所有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县政府建立午托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教育、卫生、公安、消防、住建、物价等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对午托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进行注册登记,为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日常监管。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并定期发布信息;制定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就餐服务的午托机构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从业人员,要求其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在校内对午托机构的学生数进行统计,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并加强校外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没有资质的午托机构。对在职教师进行管理,不允许在职教师组织、举办和参与午托机构的教学和管理。

4、卫生部门负责午托机构的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治、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制定午托机构公共卫生安全有关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对患者及时实施救治。对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的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午托机构纳入辖区派出所治安重点监管场所,加强对午托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审查从业人员有无犯罪记录。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核发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

6、住建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房屋安全状况实施管理。

7、物价部门负责对午托机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对辖区内午托机构属地管理责任。

第四章审批条件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午托机构的审批条件。

午托机构举办者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资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具体审批材料。

第八条午托机构的审批程序。

午托机构举办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等。各审批部门在接到午托机构申请后,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

第九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中小学课余辅导的从业人员,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午托机构,不得在午托机构兼职。

第十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十一条午托机构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六章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办午托机构或在午托机构兼职领取报酬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明确午托机构法律责任。

(一)午托机构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午托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卫生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午托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存在治安隐患未及时整改或发生重大治安事件,不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或者隐瞒不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午托机构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23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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