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经营承诺书范文(14篇)

时间:2023-12-13 12:09:14 作者:笔舞

在经营中,我们要注重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以提高我们的决策水平和市场预判能力。看看以下经营成功案例,或许可以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合规经营承诺书精选_

深圳市兴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人为充分履行与贵公司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及相关《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兴润园区内良好的经营秩序,在进兴润园区开展经营活动期间,承诺如下:

一、亮证诚信经营:恪守《诚信经营责任书》的规定,遵守贵公司制定的兴润园区管理规定。严格依法亮证、诚信经营,自觉抵制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的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进行任何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活动。

二、按约定品类用途经营:严格遵循兴润园区“分类经营、按时营业、统一管理”的原则,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三、不占用租赁房地产以外的公共场所经营:不以任何方式占有或者使用租赁房地产以外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地产以外的人行道、车道等),避免影响力兴润园区的整体形象、消防管理和他人正常经营。

四、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如下责任:承诺人郑重声明,若违反前述三项承诺之一的,应按照1000元/日的标准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在7日内予以改正。逾期15天仍不改正,或再次违反前述承诺的,承诺人即构成《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16.2条款约定的重大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o。

****年**月**日。

经营承诺书

军威苑综合市场即将开业,本着对所有消费者认真负责的原则,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的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商品,不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门店)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诚信守法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劣和过期的农资产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的农资商品;不发布虚假、夸大宣传广告。

三、强化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热情周到服务;店柜干净整洁,产品明码标价;进销开具发票,完整登记台账;维护经营秩序,严禁哄抬物价;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四、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积极配合和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敬请相关执法人员、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承诺单位(门店):(签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二〇 年 月 日

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承诺时间:

经营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精选_

1、烟台保监分局依法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延续、变更等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对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开展实施监督管理。

2、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事先经烟台保监分局批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相关机构在有效期满前2个月应向烟台保监分局提出延续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机构试点期间的经营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延续的决定。

3、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放臵于营业场所的明显位臵并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

二、保险兼业代理执业要求。

4、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需要变更许可证事项的,应事先报经烟台保监分局批准备案。

5、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只能在其主业营业场所内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

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7、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与保险公司及时结算保费和交接有关单证,不得挤占挪用保费。

8、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代理权限、代理手续费比例、代理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信息。交强险业务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4%,商业车险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8%,非车险业务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15%。如认为有突破此手续费区间的必要,需合作双方联合行文请示,说明理由并同意烟台保监分局举行听证或向社会公示,审查同意后方能突破。

9、代理手续费必须通过保险公司转账方式(银行汇款、网银付款、银行转账支票付款等)支付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一致、专用于收取手续费的银行账户。严禁收取任何代理合同规定手续费之外的利益。

10、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向主管地税机关领购《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取得手续费时向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11、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以被代理保险公司为单位建立业务台账,逐笔登记保单信息及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三、处罚办法。

12、车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台保监分局不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延续;

(2)不再符合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条件;

(3)内部管理混乱,未能按照规定管理兼业代理业务;

(4)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13、车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因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市场的,烟台保监分局依法注销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烟台保监分局不予延续;

(2)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吊销;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

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如存在上述行为,由烟台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15、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由烟台保监分局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由烟台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17、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烟台保监。

分局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1)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2)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18、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相关规定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烟台保监分局、车行各执一份。烟台保监分局联系部门:监管科。

请将下面的黑体字抄写在空白横线处本机构已对上述《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政策承诺书》详尽阅知并承诺遵守。

申报机构负责人签名:申报机构名称(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经营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以德经商,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合法竞争。

二、维护商城环境整洁,不准在商城内搭设各种棚架,不准在人行道、走廊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乱张贴广告标语。货物摆放有序、服务态度热情、虚心接受消费投诉和咨询。

三、严格做到商品标识与内在质量相符,不经营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三无”产品。对有实用价值的'旧商品,次品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四、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五、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依法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六、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受检率要达到100%,不使用木杆称,定量包装商品不存在伪造数据行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为践行文明诚信经营、争做文明诚信企业商户、建设文明诚信清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商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形象。特做出以下文明诚信经营承诺: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

二、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做到语言文明,卫生整洁,礼貌待客;

四、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积极争做行业榜样;

五、诚信为本,信用至上,诚实劳动,文明做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和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的监督。

监督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支行:

我司(重庆丰德实业有限公司)在贵行开户,预留银行印鉴章“杨孝甫”,因本人保管不当,不慎遗失,特向贵行申请挂失。由于我工作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杨孝甫”印鉴章。

特此申请。

申请人:日期:

申请。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支行:

我司(重庆丰德实业有限公司)在贵行开户,预留银行印鉴章“杨孝甫”,因本人保管不当,不慎遗失,特向贵行申请挂失。由于“杨孝甫”工作变动,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杨孝甫”印鉴章。同时我司承诺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债权债务与贵行无关,由我司承担。

特此申请。

申请人:重庆丰德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

经营承诺书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承诺书《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名称:(盖章)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xx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药害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合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营业期间药师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擅自变更许可条件,不经营假劣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的药品。

四、严格药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及时打印药品电子销售凭。杜绝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七、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

八、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九、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保证不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不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及时上传药品购进品种。

十一、如销售的药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十二、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药品gsp证书》等处罚,并承担法人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企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经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1号)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证上岗。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九、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未经安监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十、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台帐及档案。

十一、库房管理、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不违规储存、销售a级产品。

十二、采用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相应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服务。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四、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并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经营承诺书

文山道路运输管理局:

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xx年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严格遵守有关道路客运管理的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在经营期限内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许可,自筹资金统一购置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的大型高一级客车5辆(50+1+1座);中型高一级客车1辆(37+1+1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二、按许可经营的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经营:

1、严格按包车线路运行,不搭乘其他旅客。

2、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营运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

3、单程的去程包车回程载客时,向回程客源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4、所派出的车辆,持有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包车运输合同以及有效的《旅游车标识》和《云南省旅游车行车路单》运营。

5、认真执行旅游车出车前例保、报派、查检、派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不挂靠经营。

四、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按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五、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装车载gps系统。建立gps监控管理平台,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有效监控,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六、建立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保证优质服务。

七、培训驾驶员、乘务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乘务员领取了上岗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八、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确保原始资料完整齐全,并按时向行业管理机构上报旅游车工作率及相关情况等有关资料,保证数据真实性、有效性。

九、服从行业管理规定,自觉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处罚:

1、若有5%车辆违反,自愿停运学习、整改期为一周。整改期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恢复营运。

2、在一年内,对同一车违规而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过3次以上的,自愿放弃该车旅游客运经营权,上交该车所使用的《旅游车标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等。

3、若经营期限届满后,对未获得许可延续经营的车辆,由本公司自行处理并退出客运市场。

法定代表签名:经营企业签章:

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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