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通知大全(18篇)

时间:2023-11-09 00:10:16 作者:XY字客

在写通知之前,我们需要明确通知的目标和受众,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写作。下面是一些通知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技巧。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了既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又能保证春节期间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xxxx研究决定,员工的春节休假规定如下:

1、按照国家规定春节放假xx天,起止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9日。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

2、春节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节日期间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值班人员要求如下:

3、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1月25日至27日)值班的人员,按实际值班天数给予补助:

5、为了喜迎新春,要求各部门在休假前进行一次卫生大清理,同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祝大家在今年的暖冬年过个幸福美满,开心快乐的健康新年!并通过你们向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愿你们全家幸福安康!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某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xx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19号)和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元月1日起执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结合中冶建工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每年安排在岗职工暂时休息不工作的时间。

第四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按各类岗位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

第五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第七条累计一年内待岗3个月及以上职工,不再安排年休假。在待岗3个月时限内确定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的岗位工资。

第八条年休假的审查条件以上年度为基准。职工内部流动时,调出单位须提供该职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对外调人员,用人单位应向原单位索取该员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

第九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休假10天以上的也可以分2次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岗位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年休假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并以组织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实施。职工提出申请休年休假的时间与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生矛盾时,由单位另行安排职工休假时间。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份以前拟订年休假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送交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实施。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休假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安排,报上级主管领导备案;公司班子成员休假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年休假一般由职工本人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审批表(见附件1),按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单位安排休假的,一般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见附件2),职工接到书面通知后按安排时间休假。

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二)职工本人提出了书面申请,单位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另行安排休假时间而未休的;。

(三)职工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统筹安排原则已安排休假而未休的。

第十四条职工在休假期间,确因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中途回单位工作的,职工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后,原则上续休剩余假期或在当年另作安排。确实不能安排的,职工的剩余假期天数应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往返路费(限境内)。

第十五条职工休年休假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见附件3),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督促检查执行年休假制度情况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团所属各单位部门:

20xx年春节将至,为使公司和员工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x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x月15日(星期日)、x月28日(星期六)上班。20xx年除夕是x月18日,是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所属办公室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部位如仓库、办公用电设备、机房等场所的安全。各单位要认真清理一下文件资料,将重要文件保管好,贵重物品放在安全处,防止被盗。财务部门要保证保险柜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稳固。保证门窗的`关闭和落锁,并由该部门负责人落实到位。

三、节假日期间为事故多发期,在节日期间返乡的员工要注意旅途人身、钱物安全,假期结束后请按时返回公司。

集团公司祝全体员工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附:公司全体员工于x月5日午饭后开始整理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要求做到:地面整洁、桌椅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各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于5日14:30分开始检查各公司、部门的卫生安全情况。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某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冀人社[]1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及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本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要做出表率,带头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加强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对职工年休假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事假、病假、考勤和岗位工作a、b角制度,处理好正常工作和依法休假的关系,保证工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

各单位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意愿,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等相连接,相对集中的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职工年休假应当当年安排,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

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职工的年度休假信息和休假安排,在安排休假时间的同时统筹安排工作或生产任务,做到工作和休假两不误,确保公共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监督。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都应安排休年休假。确因工作或生产经营的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方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须按照规定对应休未休的职工按未休天数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职工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应按干部管理的权限进行审批。

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实施。

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用人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对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由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带薪年休假问题,职工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相关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二零**年四月九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xx全体员工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的`鼎力支持与理解,恭祝贵公司新的一年里生意兴隆,万事如意!在新的一年里我司会更加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春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春节放假时间:20xx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2月25日(正月初十)正式上班。外地客户:1月25日停止接件,1月31日停止发货。市区客户:1月28日停止接件,2月3日停止送货.请合作伙伴安排好产品制作周期,放假期间我司不安排任何工作。

节假日我司无人值班,为保证过节期间不影响各公司业务,真诚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如贵公司年前有加急件,请及时与我司客服联系,核实发货日期,以免误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放假我司不安排送货和业务事宜,所有订单需求的客户,请在放假后处理。

以上事项给您带来的不便,望给予谅解和支持,谢谢!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广大商户:

春节将至,为了让大家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江苏叠石桥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于20xx年春节期间放假休市,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2月7日(农历腊月廿二)至20xx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一)止,共计20天,20xx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二)开门营业。

1、为迎接新年开门红,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将于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一)进行卫生清扫及复市准备,届时商户可进行新品陈列出样等准备,非统一管理的市场外沿街等门市也需严格遵守休市通知安排,不得提早开门。

2、放假休市期间,请商户提前做好安排,告知采购商客户,请采购商朋友们待春节假日结束后再来市场采购。请商户将商铺外设施及货品收回,并妥善保管商铺内财物,货物较多的`请适当搬回工厂或仓库。

3、春节放假休市期间内需进行施工、装修或者其他必要作业的,请到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或登记备案等,并且做好安全措施。

4、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为省级重点消防区域,请商户提前做好消防设施及安全隐患检查,防盗防冻防火,休市期间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城祝所有商户和采购商朋友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20xx年,中国叠石桥与您同舟共进,再创辉煌!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蜜蜂班全体教师祝您节日愉快!期末将至,为了使您早日了解我园的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xx年春节放假安排为:2月3日(星期五)、2月4(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春节是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期3天,放假调休7天。

20xx年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共7天。其中,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

放假期间,请家长朋友引起重视,全面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和教育工作。

1、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一切从孩子的安全出发,以防为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孩子注意生活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不玩不安全的玩具,要根据天气的变化做好幼儿的保暖工作。

2、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保证饭菜质量和营养平衡,切忌暴饮暴食和偏食,要少吃或不吃零食,多吃蔬菜水果,养成按时进餐和自己进餐的好习惯。

3、提醒孩子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利用假日时间带孩子外出适度活动,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总之,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你我共同的心愿。祝您和孩子节日快乐、新年进步、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4日(星期六)照常休息。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调休补休。4月7日(星期二)教职同学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20xx年4月5日(星期日)的.课程调整到4月6日上,原安排在4月6日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xx年清明节值班表,于20xx年4月3日前,统一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xx年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你们好!

根据国家关于20xx年春节假日时间的具体安排,公司对春节放假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2月4日至20xx年2月10日春节放假,共七天,20xx年2月11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2、春节放假期间全体员工及领导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6、春节放假期间在公司值班人员一律禁止使用电脑以外的所有电器及办公设备。祝全体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带薪休假调整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你们好!

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春节放假做出安排,具体如下:

放假时间为:

20xx年1月18日(周三)至2月5日(周日),放假19天,2月6日(周日)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节前工作安排,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全体员工在节假日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预祝全体员工,新老客户,新年快乐,身体健康,生机勃勃!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筒称年休假)制度,对于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考勤台账;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实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领导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需报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分别由单位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报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定。各地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制订全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各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既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或普遍发放、平均发放等违反规定滥发工资报酬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20xx年x月x日

带薪休假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了新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间,单位一般不再安排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的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享受了寒暑假的;请事假达到20天的;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等7种情形工作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休年休假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但确实也有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假不好请啊。”在乌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6年的梁女士因为单位不让休假而苦恼。据了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像梁女士这样工作多年未能请年休假的现象并不少见。

对此《实施办法》明确,确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不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同时,明确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据了解,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增强职工的健康意识,鼓励职工休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特点,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做好工作人员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职工带薪休假通知

相关的调查显示,能享受到这一待遇的,全国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实施五个年头,就职于股份制企业、商业企业、小企业中的为数不少的员工因担心丢掉“饭碗”,只能与带薪休假擦肩而过。

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我国自20起施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按照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有媒体近日披露,相关的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这一待遇。

餐饮业员工称带薪休假可望而不可求在一家餐饮连锁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已经10多个年头的袁彬说,自己在餐饮业从服务员干起,业务上各个环节对他来说轻车熟路,如今担任管理工作已经多年,但带薪休假对他来说可望而不可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带薪休假,目前国有企业和央企执行情况较好,但是股份制企业、商业企业、小企业成为“重灾区”。“一些超市等年休假执行不是很理想,存在问题较为普遍,由于岗位少求职者多,多数员工为了保住‘饭碗’委曲求全,这方面的投诉也是屈指可数,这些企业中至少有一半没有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一位业内人士坦言说。

员工休假遭拒可匿名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社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他表示,单位应按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若员工休假遭拒,可到人社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担心实名举报会被用人单位解雇,亦可采取匿名举报的方式,劳动监察部门有义务对举报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职工带薪休假通知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带薪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处罚措施。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制度

在日本,一年中较长假期有三次。5月份红日子最多:3日是宪法纪念日,4日是绿色之日,5日是儿童日,这三天再加上周末两天,也就连成了个“黄金周”了。8月份有盂兰盆节,是追祭祖先、祈祷冥福的日子,那时各地都要举行各有特色的庆祝活动。日本各公司视情况决定放假天数,有的一个星期,有的长达半月。另一次连续假期在年末年初,基本上也是各企业自定休息天数,休一两天的情况也是有的。另外,日本还规定会社职员有带薪休假,看工作年限决定假期长短。

韩国。

在韩国,如果法定节假日与周末(周六或周日)重叠,就不再顺延补休。但中秋节和春节两个节日除外,可以顺延补休。当法定节假日与周末不相连时,政府一般不会人为地将它们凑在一起。个人可灵活利用自己的带薪年休假来弥补这个缺憾,凑成较长的休假天数。

上班族无法全部使用带薪假期的比重韩国高居榜首。有61%的韩国上班族无法休满全部带薪假期。其中,原因主要是与工作冲突,10名上班族族中有6.3人回答曾因工作推迟或取消休假。

印度。

由于工作压力,29%的印度人无法为假期做打算。这让印度人成为继日本人和其他国家人民之后,第五位拥有最多未使用假期的国家。在印度,度假被认为是有罪的习惯。

调查显示,28%的印度人表示,因为公司领导不愿意让他们带薪休假,所以他们宁愿利用未使用的假期挣钱。多数印度人甚至在休假时继续上班。53%的印度人在休假时也经常检查电子邮件。据悉,印度人一年大概有25天带薪假期。

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劳动法规,雇主每年必需给雇员带薪假期,随工作年限增长假期要延长,一般短则二周长则一月,这是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假如员工放弃带薪假,雇主要补偿年薪的百分之四,这个比例虽然是固定的,但依法规,员工年薪也是随年限长增长的。

在加拿大流传着一个小故事,说是在加拿大的一个中型城市,有一位乞丐每天在固定的地点行乞。突然他消失了一阵儿,然后又满面春风的出现在工作位置上。旁人问他这段时间做什么去了,他回答:“我到夏威夷去度了四周假期。”这个故事是说这位职业乞丐拥有正常人的尊严和心理,但也反映出人们对度假的态度。

德国。

除每周5天工作制所带来的全年104天周末休假之外,根据德国《联邦休假法》规定,每人每年还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中不包括双休日和节日。德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五一劳动节、德国统一日和圣诞节、复活节、升天节、降灵节等。

灵活性强是德国休假制度的一大特点。除10月3日德国统一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法定节假日外,其他节日均由各州自行决定。每年7月和8月是欧洲最好的休假时节。每到这时,驰骋在德国高速公路上的房车络绎不绝,给人一种“全民休假”的印象。但假如所有人都选择在这个时候休假,企业和机构的工作必定受到影响。为此,德国企业和机构除安排让孩子小的员工优先休假外,还会提前两三个月确定员工休假安排,对暑期工作做出适当调整。每逢暑期,德国议会照例休会6周,政府机构在岗人员寥寥,一些小企业或小商店甚至会关门歇业。

法国。

自开始,根据工龄的期限和某些行业的'特殊性,法国大约有10%的人能够享有超过五周的带薪假期。社会党执政时又将日常工作缩短了一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仅35小时。凡超过的部分,都可以转换成假期。这样,假期最长的人一年可以有长达八周的假期。今天,外出度假已经成为法国人一年中除了圣诞节外最重要的活动。其中,约80%的人选择在法国国内度假,选择的度假地点不外乎大海、山脉、田野和岛屿。

瑞典。

瑞典的高福利举世闻名。在世界许多国家鼓励人们努力工作时,瑞典却提倡在职人员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其自愿休长假制度规定,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12个月的员工,可以在休假期间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带薪休假人员可以利用假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旅游、学习、照料子女,甚至可以开办公司,但不能打工再挣一份工资。

瑞典规定,带薪假期每年不得少于5个星期,有些企业的带薪假期甚至长达7个星期。加上其他法定节假日,瑞典人全年可享受的假期长达150天。瑞典人非常注重休假,他们很少在假期内加班。

美国。

在美国,带薪休假可以在一年中一次用完,也可以按需要分成多次使用,一次用半天或几天,有些公司还准许雇员按小时使用,人事部门会在支付工资时写清所剩假期的天数,帮助雇员保存最终的累计资料。在这些合法假期之外,某些效益特别好的大公司还有额外的福利。比如每年增加1到4天的带薪病假,雇员可以在自己生病的时候用,也可以用于照顾生病的家人。

美国的私营企业里,管理规定各有不同。不少小公司受财力所限,希望雇员在特定时间内使用他们的假期,公司会按雇员的工资对没有休假的人做经济上的补偿。如果雇员在年中被解聘、自行离职或退休,有关部门要计算此人在本年度中工作的总天数和已经用掉的假期天数,没有用完的假期应在最后一次工资中折成现金发给该雇员。

带薪休假条例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怀,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计划安排与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于每年3月底前,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对工作人员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年休假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工作人员休假时应填写《年休假备案表》。

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切实保证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四)对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年休假天数变动的原则是,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具体按如下办法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底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即按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10年或20年的,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五)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在下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年休假的,原则上不超过二次,每次不少于5天。对确实无法安排全天休假的,可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在妥善安排、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采取半天工作、半天休假等灵活休假方式,但累计休假不能超过本人应休假总天数。

带薪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权威解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答记者问)。

1、条例出台背景。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

**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又一重要举措。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条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天数。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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