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汇总13篇)

时间:2024-03-11 09:23:04 作者:琉璃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它对于保持正常秩序起着关键作用。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参考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借鉴其中的优点和经验,完善自己的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厂务会解决。

4、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厂务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要将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1、工会组织应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工会应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议题,积极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5、工会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的奖惩,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批。

3、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年度职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车间、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当场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据隐患危害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5、负责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并依据有关新法规制定新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宣传。

6、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及危害及时向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7、负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本厂安全规章制度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负责劳保标准的制定,劳保的发放、检查,并对购买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9、负责一类动火的安全检测、登高作业、下罐等危险作业和安全措施审批工作。

10、负责对进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本厂的特点及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事项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

11、负责制定本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2、负责全厂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统一管理。

13、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审查、培训;协助领导组织演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搞好所管辖部门及具体业务中的安全工作。

3、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则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1、在总经理领导下,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本工段的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组织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组织好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本工段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在工段执行情况。

3、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制定本工段动火项目安全措施,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参加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6、负责对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新来人员的班组教育。

7、协助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抓好本工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9、参加工段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试车中的安全措施的制订,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认真检查劳保穿戴或使用情况,检查安全作业证持证情况。

1、组织本班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及厂、车间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组织好本班“安全日”活动。

4、组织本岗位职工进行岗前学习,使每个职工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建立本班安全台帐,记录班组所有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活动情况。

6、要认真做好班前、班中检查,检查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7、班组内的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可靠。严禁本岗位职工带病作业。

8、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现象,要严加制止。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劳保穿戴和使用情况,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1、对在本岗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应积极配合动火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火时应认真负责,不得在动火期间离开动火现场。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并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厂所发劳动保护用品,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5、爱护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或启动不熟悉的设备、工具等。

6、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safetymanagement)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吧!

1

规章制度。

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以及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管理制度等。

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员工行为控制的有效途径,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而强化执行力建设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同时能够弥补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和执行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的需要。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首先应该设计制度系统图,围绕制度方案进行编写,定期清理并进行效果评价,然后归并更新后编纂发布,属于体系文件就纳入其中,属于无效的立即废止,能够合并的立即更新,让基层单位始终执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强化刚性。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体现尊重爱护员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种客观事实,把握尺度,不能动辄就罚,以罚代管,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意识上能够自觉接受制度,在行为上能够主动服从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则必须加强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对违犯规章制度行为严肃处理,否则,执行力度越来越小,执行效果越来越差。

(3)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提高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准确执行。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应明确拟订目的、执行流程、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方能为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书面依据。制度的拟订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能做到切实可行。为此,在拟订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管理制度的出台尽量保证一定时间的连续性,避免出台后短时间内反复修订。简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衡量一个企业执行力强弱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为是否体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标准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

制度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标准,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领,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执行转化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贯必须遵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能简单的当"二传手",要根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职责,加强针对性指导,向员工讲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可充分利用三大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事故快报、安全简报、写。

心得体会。

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达到宣贯的目的。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要保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须严谨,不能经常性的朝令夕改,让员工无所适从,最后导致好的制度、规定和正确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建立效用评价体系,追踪制度的执行效果,也就是要实现pdca循环闭环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普遍建立纵向的、横向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跟踪,对执行的效果评价需要加强。

(7)必须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实时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安全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制度。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够及时,制度的指导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体系,推动全员自觉执行。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胁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员工,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重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因此,要实现全员自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为天"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工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强职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效果,做到全员激励与重点激励相结合。最后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或者反向思维的形式,教育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增强员工凝聚力,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1.0目的。

1.1为了使公司各分厂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管理符合5s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2.1公司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料箱均属于。

2.11生活垃圾箱仅供倒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2.12废料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不重复使用的边角余料。

2.13铁屑箱可存放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切屑。

2.14焊渣箱可存放生产中产生的焊渣。

2.15危险废料箱可存放探伤使用后的剂罐及废布,机床使用的废旧油布、拖布及含油物品。

3.0各单位管理职责。

3.1生活垃圾箱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运,保洁人员定时清理,生活垃圾箱由安技环保部定置定位,将生活垃圾箱进行编号。

3.2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3铁屑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分类存放、处理。

3.4焊渣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行政事务部处理。

3.5危险废料箱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由使用单位定置定位,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维护,盛满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申报处理。

3.6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垃圾桶位置,如果需要先向安技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技环保部现场考察,确定位置后方可移动。

4.0考核分工。

4.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并对违纪班组、个人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4.2安技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执罚。

4.3行政事务部负责将安技环保部报送的单位、个人违纪罚款在责任单位的月度工资总额中核减。

5.0考核处罚。

5.1对不按规定乱倒、乱扔者罚款30元。

5.2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外壁有污染、悬挂物等不洁现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3无故更换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位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4发现不按规定存放生活垃圾箱、废料箱、铁屑箱、焊渣箱、危险废弃箱的责任人罚款30元。

5.5严禁将包装箱上的木方乱扔,乱扔者罚款50元。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20xx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xx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xx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xx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xx年至20xx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平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对公司使用的各种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化学品从购买到废弃的全过程的管理

3)定义

3.1化学危险品

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品)系指中华人命共和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或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化学品范围请参照《波力公司化学品清单》附件1

4)职责

4.1采购课、管理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中的管理;

4.2仓库课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中的管理;

4.3各部门负责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

5.1.1请购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请购量,有计划地进行请购。

5.1.2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5.1.3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5.1.4购买化学品时应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运输能力进行调查,选择有运输资格的单位;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5.2化学品的标示

5.2.1根据化学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或危险特性,生产单位制作化学危险品标示牌,其内容包括材料识别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5.2.2所有化学品的存贮处都必须设置有效的化学危险品表示牌。

5.3化学品的储存

5.3.1新购化学品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责任者按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检查其是否包装完好,标示清楚。

5.3.2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仓库指定位置,仓库内应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备通讯、报警等装置。

5.3.3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分项存放,并贴上msds予以标识,化学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高度,仓库内做好防渗、防漏的管理。

5.3.4危险品仓库应由专人管理,要采取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入内的措施,禁止将火种、热源带入化学品贮藏场所。

5.4化学品的临时储存、分别保管

5.4.1各部门、生产车间必须选定远离火源,热源的合适场所作为使用中化学品暂存处,并作适当标示管理。

5.4.2对于生产车间保管的化学品的在库量,原则上以一天的使用量为限。

5.4.3暂时保管场所由专人管理,管理责任人负责其管理状况的检查和维持。

5.5化学品的使用

5.5.1化学品领用时,要做好出库记录,出库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散落、渗漏。

5.5.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于生产车间,以车间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发放并作用量、去向记录管理。

5.5.3对于现场临时存放的化学品,要标示明确,分类存放,防止挥发和泄漏。

5.5.4各部门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尽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挥发、不浪费。

5.5.5生产车间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应化学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学品。

5.5.6使用对于人体有害的化学品时必须根据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风等。

5.5.7禁止将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扫卫生、擦拭赃物等清洁用途(产品清洁除外),以避免接触火源引发火灾事故。

5.6化学品的废弃

各单位生产的废化学液应收集到容器内,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

《废弃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场所,废液的处理见《废弃物管理程序》。

5.7紧急情况处理

5.7.1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7.2发生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时,应按照相应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3对危险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后必须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纠正,进行改善措施。

5.8人员培训

对使用、管理化学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担任该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方法详见《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关文件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机(仪)器设备之运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凡生产线上所有机(仪)器设备之维修及保养皆属之.

3.1一级保养:操作人员负责

3.2二级保养:工程部负责,使用部门人员协助

3.3特别保养:厂外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部人员协助

4.1一级保养:

4.1.1生产线上机(仪)器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每日保养检查工作

4.1.2操作人员职责: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机(仪)器设备

4.1.2.2工作前检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机台上,工具应定点定位管理.

传动部份润滑是否足够

试车检查有无异常情形

4.1.2.3工作中检查:

操作时不得超越机(仪)器设备性能范围之外.

离开机(仪)器时应先行停机

随时注意使用状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注意产品之状况,以判定是否停机处理

发现异常情形,非权责范围内,应立即洽请单位主管检查并立即停机,找维修人员汇报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检查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电源是否确实并闭.

散热部位已降温或隔离,确保无火险隐患.

传动及滑动部份添加润滑油及机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级保养:

4.2.2维修人员职责:

4.2.2.1督促验证一级机器操作人员实施保养工作之成效异常反应之处理.

4.2.2.2特殊机械之润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调整

4.2.2.4损坏机件之更换及异常状况之反应

4.2.2.5依保养周期,配合一级保养同时实施保养工作

4.3特别保养:

4.3.2保修主管须填写[设备外修记录表]作为备查资料.

4.3.3维修人中:由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主管人员配合实施.

4.3.4设备修复后保修课及仓储课作维修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并签字,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付现场使用.

4.3.5维修结果由保修课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

4.4保养计划:

4.4.2保养计划之修订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经理(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施.

4.5机器设备之异常处理

4.5.1设备一级保养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若当场能修好且不必更换零配件是时,不必开立[请修单],若设备异常需请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须更换零配件时得由申请单位开立[请修单]交工程部负责修理.

4.5.2机器设备修复后,应将维修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维修记录内,记载维修日期,内容及更换之零件.

4.5.3机器设备修复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请单位主管进行交接,经双方确认已修好后在[保养记录卡]上.

4.5.4机器设备的防护罩每隔一个星期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4.5.5车间所有的安全装置严禁私自拆除.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

1. 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2. 重要安全设施要有专管人员,并加强日常监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

3. 按国家规定,每年安全设施投入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的20%,用于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

4. 对设备的安全设施要依据“四有四必”的原则,达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坑必有盖的要求。

5. 安全阀应灵敏、可靠,且每年应校验一次。

6. 防爆片应有资质单位制造,并有产品合格证。

7. 压力表应符合安装使用要求,确保正确性,每半年校验一次。

8. 液位计应保持清晰、易见,有防止破损的保护罩。

9. 安全设施发现有不完好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10. 温度、警示、警报、联锁各类电器、仪表等,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办公、工作场所。

第三条 疏散出口:

办公室疏散出口为走廊西头出口,各仓库疏散出口为出入库进出口;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安全出口:

除特殊情况外,窗口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第六条 安全疏散标识: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显著位置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第七条 应急照明灯:

办公室和仓库各个安全出口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第八条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仓储部,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第九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3、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第十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一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仓储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1.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0分工原则:

2.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卢雨)管理。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4.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产生尘毒危害的,应严格加强“三同时”安全管理,按规定配齐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严禁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5、企业内存在尘毒危害的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检查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运行及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6、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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