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历险记读后感(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9 22:29:16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感受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方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从中汲取写作的灵感和技巧。

历险记读后感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因为书中有个神奇的世界。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狼孩历险记》,我建议大家也来看一看这本书,相信读了也会获益匪浅的。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毛克利,他经历了很多事。他本是人类的孩子,被丛林中的狼族收留,长大后赶走丛林祸害大红狗,杀死丛林恶霸瘸虎邪汉……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对大家有利的事儿,成为了丛林中的守护者,受到大家的尊崇。

毛克利非常有智慧。被猴子劫走时四肢不能动,就用棕熊伯鲁教他的鸟的语言,向飞鸢智儿求救,给黑豹巴希拉和棕熊波鲁传递消息,让他们来救自己。我不禁想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困难,有一次我没有带钱,回不了家。然后我去一家商店借了一元钱,回家妈妈把钱转给了老板,现在想想,当时我还是挺聪明的呢。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要善于想办法解决,千万不能坐以待毙。

书里面有一个大反派——瘸虎邪汉。邪汉恃强凌弱,看毛克利弱小就老想吃掉毛克利,可是看大象哈蒂巨大无敌,就它灰溜溜的,真是欺软怕硬。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天天欺负一些弱小的同学,他这样的做法让我很痛恨,我绝对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物呢。大象哈蒂聪明又忠厚;黑豹巴希拉很威武,对待毛克利像自己的孩子一般;巴尔道虚伪自私,想要抢毛克利用自己的力量获取的虎皮……他们都为书本增加了很多的光彩,让故事更加有吸引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信的话你也来看一看吧!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面的两个主人公淘气男孩尼尔斯和大公鹅莫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遇上了小精灵,因为得罪了小精灵,结果被变得很小,同一只想飞上蓝天的公鹅莫顿,来到世界各地,开始了奇妙之旅。

莫顿是一只年轻的公鹅,它有理想、有抱负,想在蓝天上自由飞翔。尽管在学习飞行的途中失败了很多次,但永不放弃,继续寻找飞行的技巧。在途中,他遇到了大雁们的嘲笑,它并不就此回到农舍,接着过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好日子”,而是继续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莫顿的精神值得我们赞赏,它只是一只公鹅,但它在某种方面甚至超过了人。有时,当我们遭到人嘲笑,只会摇摇头,就此放弃。而公鹅莫顿,却在遭到大雁们的嘲笑时,一个人暗自努力。但莫顿的成功还离不开一个小小的力量,那就是尼尔斯。尼尔斯在莫顿没有力气时,将莫顿的头推到池塘里,让莫顿喝上了救命的水。这就像是在黑暗的森林里,一个孤身一人的旅行者迷了路,在他快绝望的时候,另一个人带他走出了森林。

而尼尔斯是一个原本很淘气的男孩,当他与莫顿、雁群一起在空中旅行时,养成了为别人着想,乐于助人等好习惯,最终重新变回了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当莫顿将尼尔斯载回家时,尼尔斯的父母将莫顿、灰雁邓芬和它们的儿女关进笼子时,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毅然决然的去救莫顿一家。没想到帮助别人的举动也解放了自己,他重新变为了人。

尼尔斯和莫顿在旅途中互相帮助,为对方撑起了希望的太阳,最后也成全了自己。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书,我想将此书推荐给大家,你一定会在书里找到你想要的答案的。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代表作,一共有24篇小故事。书中有一个小朋友,名字叫做尼尔斯,他是一个很顽皮、不爱学习、贪玩,还喜欢搞恶作剧的小男孩。主人公通过一次奇妙的旅程,使他从不爱学习变成了很善良、很勇敢、很懂事的孩子。

尼尔斯一开始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儿,后来骑着自己家的大白鹅遇见了鹤、小鸟、大雁、狐狸等等,开心的和她们飞翔、玩耍、历险、舞蹈……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贪婪的乌鸦和狡猾的狐狸?,这个故事讲的是尼尔斯有一次不小心掉在了一群乌鸦的嘴边,乌鸦们一直欺负他,而在这些乌鸦当中有一只乌鸦并不坏,还对他很好,不但放了尼尔斯,还把他带回了大白鹅身边。看到这里,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因为善良的人遇到的事情就不会变的太糟糕,就像尼尔斯也能遇到好的乌鸦,还会得到乌鸦的帮助。

后来,他和大白鹅回到了家,可是尼尔斯还是没有找到小精灵,尼尔斯失望极了,他以为自己再也变不回去了,可爸爸妈妈见到他却非常开心,这时尼尔斯才发现自己已经变了回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是谁都应该做个善良的人,心存善意、不做坏事、帮助他人,只有这样才能交到更多朋友,世界才能越变越好!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这里面的故事,我推荐你们也去读一读吧!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假期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这个暑假,你一定读了很多书吧?我就向大家推荐《丁丁历险记》(20多册),它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现在,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丁丁在刚果》(第一册)吧!

年轻记者丁丁与他的爱犬米卢在火车站站台上与他的朋友们告别,原来丁丁受够了单调无味的.生活,想去非洲拍照片。在刚果,丁丁找到了向导小黑人可可。一路上,丁丁与米卢遇到了鳄鱼、可恨的秘密乘客(坏人)、猴子、一大群鹿,他们到了巴包隆人领地,毁灭了想除掉他的巴包隆巫师与秘密乘客的阴谋,因为他的威信太高,成了巴包隆人的大首领。然后巫师与想杀死丁丁的秘密乘客又挑拨马土乌部落的大首领与巴包隆人打起战争,丁丁用电磁铁把箭和长矛全部吸在哪里,由于马土乌人没有这种科技,所以丁丁也当上了马土乌人的国王。秘密乘客在一棵大树下把丁丁打倒,还好,丁丁最后被一个神甫救了,当上了非洲刚果老师,在上课中,用海绵和水把一只误进学校的豹子赶跑……最后丁丁回了家乡比利时。

这本书太让我发笑了――丁丁、米卢、可可、巴包隆人、马土乌人、秘密乘客给我半个小时快乐时光。丁丁幸运、聪明、善良、可爱、机智勇敢,是一个“五好青年”。所以,他穿过了无人能过的刚果森林,得到了刚果人民的喜爱。

我觉得丁丁不特殊,我们个个也能成为丁丁。他只是有勇气、有自信。勇敢让人自信,自信也让人勇敢。

历险记的读后感

最近,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名为《吹牛大王历险记》的书。读完后,我的内心久久难以平静。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为闷豪森,他是一个神秘的骑士,是个勇敢聪明的人。他的一生经历了许许多多奇怪而又令人难以置信的事,这些事都十分离奇。他选择在十九个晚上将这些故事讲给别人听,大家都以为他是吹牛大王。

书中的故事都扣人心弦,主人公的聪明才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其中有个故事尤其令我记忆犹新。那一次闷豪森看见树上有几只山鸡。山鸡一会儿咕咕叫,一会儿喳喳叫,好像在说:“你没有了弹药,看你怎么捕到我们。”闷豪森生气极了,他拿了一根铁杆,放在枪管里一开枪,正好山鸡全都打中了,掉在了附近的草丛中。闷豪森走过去,他大吃一惊,山鸡居然是熟的。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啊。

我与闷豪森相比,面对困难的勇气还是远远不够的。记得那一次,我信心十足地在玩滑板,滑了还几次都没有成功,我就像:这该死的滑板,它让我跌了好几跤,我以后再也不要学了。妈妈看穿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只要你坚持不懈,滑板就一定能学成。”听了妈妈的话,我又努力地练滑板了。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终于学会了滑板。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做人的道理:人生的道路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只有勇敢的去面对,坚持不懈地去努力,才能取得成功。

文档为doc格式。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一个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能听懂鸟语的小人。在聪敏的领头雁昂考和她的雁群的的帮助下他骑在鹅背上旅行,途中,他遇到了狐狸的追踪,遇到了滔天大浪的冲击,遇到了神奇的海底城,还遇到了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由此,他从一个懒惰,不爱读书,总是欺负携物的坏男孩,变成了懂事,通达的男孩。

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中,我可以用三个词语来形容他,勇敢,聪明,善良。

说他勇敢吧!他见到比自己大的动物时,他一点也不害怕,他敢于上前面对,而不会退缩,他会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让它们自己进入大人们的圈套。

说他聪明吧!他在被乌鸦抓走时,会沿路巧用口语向路边的携物留下自己经过的路,让大白鹅能找到他;还有,他对于追踪他的狐狸一点也不害怕,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它赶走,最后,他还让它成了一户人家的“看门狐狸”!

说他善良吧!这一点,我也十分高兴,他一开始只会欺负携物,经过骑鹅旅行后,他开始保护携物。他在途中还帮助过很多携物,如:他帮助被人类抓住的松鼠妈妈找到了她那三个小松鼠;他帮骨头错位的小灰雁丹菲拉回了骨头......经过这些事森林里的携物都非常喜欢他,在他有困难的时候,森林里的携物都会来帮助他。经过住么多事,他回到家,还帮助他家的一匹马,拔出了插在它蹄子里的忒片救了他。

从尼尔斯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从尼尔斯的旅途中,我学到了更多!

历险记读后感

海豹历险记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有(法)黎达的8个短篇和(法)罗贝尔的‘海岛之迷’。

黎达是人性描写动物知识的大师,我爱好植物,我一直在想怎样写好人性化的植物观察日记。以下是我对学习她的写作模式怎样用于写植物观察日记的感想:

‘海豹历险记’中通过海豹领袖的曾孙史卡夫作为主角,带领着海豹家族,历经磨难,找到了幸福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怎样用植物群体中的领袖的历险来描写人性化的植物故事。

‘棕熊妈妈的管教’是棕熊妈妈毛粗粗怎样教育孩子成长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以某一个植物的妈妈,教她的种子宝宝成长的故事模式。

‘跳树能手’讲了一个小松鼠翎翎和小孩小让的故事,我也曾经用种模式来写植物朋友的观察日记,如果那一天能写出‘跳树能手’这样的日记,我想我的植物日记就能加精了。

‘会走动的‘大毛栗’’是用‘我’对小刺猬一家人言行的解释和翻译写的故事,当你对植物爱的深深的时候,你不知不觉会产生和它们交谈的感觉,把你想对植物讲的话写出来,我想这样的日记真情。

‘海岛之迷’既不是黎达的作品,又有它不同的风格,建议把它另行编辑。

以船长苏纳斯的‘联盟’号在海岛上所见所闻,‘海岛之迷’描写的‘会失踪的小岛’,‘三个真实的鲁宾逊故事’,‘二个漂泊到海岛上的人当上国王的故事’和‘幽灵岛的故事’,读起来联成一篇,情节曲折离奇,让人爱不释手。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这本书选自英国作家吉林卜的《丛林故事》中最优秀的篇章。这是一部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它不仅描写了大自然和动物的心理,而且着意阐释了自然界的规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他以他的聪明才智带领狼群度过许多难关。最后,他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狗”那一章,它讲述了狼群探知一群想统治天下的红色野狗要经过他们的所在地迁移到北方去,狼群打算大战一场,杀杀红狗的锐气,决定由莫格里来指挥战斗。莫格里去找蟒蛇“卡”来帮忙。卡告诉莫格里怎样对付红狗,莫格里照卡说的做了,就这样,森林里发生了一场惨烈的战斗,当然也是一场辉煌的战斗,狼群赢了。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葱头历险记读后感详葱头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刚放学回家后,我急匆匆地放书包,跑到阳台上去看我的葱。我看了既伤心又开心。伤心的是有一棵葱死了,开心的是其他的葱都长高了,有几棵特别引人注目,长得比较粗壮。我真希望我的每一棵葱都能茁壮成长,长得像大蒜。

大海历险记读后感

意志、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和生存知识是生存的必需品,有了这些就可以在危险的时候脱离危险。

他们在坐快艇到海上玩,船沉了。他们为了喝到淡水,想尽办法用蒸馏气来蒸出淡水来。当他们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的鱼饵是香蕉,一条也没有钓到。多利想到鱼喜欢阴凉的地方就聚集在了船底,结果爸爸用渔网捉了好多鱼。解决了肚子的问题,鲨鱼和低气压向他们走来,他们用一颗坚持下去的心克服种种困难在第21天的时候获救了。

意志是在生存的必需品种最重要的,没有意志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有一颗坚持下去的心也是很重要的。有一次,我在家做了一个不会沉下去的鸡蛋,我把鸡蛋放在清水里,我往里加了一勺又一勺的盐,当加到5勺的时候,我就泄气了,我把东西一扔就不做了。现在想想多利一行人的困难多大,这么一点点小困难我就不做了,真不因该。

这三个东西是生存的必需品。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是一本科学漫画书。全书共有章,每章后面都有《丛林生存常识》的科普知识介绍,非常生动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述列奥和他叔叔以及宝箩在亚马逊丛林的历险经历。列奥他们误入亚马逊丛林,历经千辛万苦,花了四十多天的时间才走出丛林。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不少丛林生存知识,大开了眼界。

以前我从课本上学到可以由树木的年轮来辨别方向,树干朝南那面受阳光照射比较多,年轮比较疏,而朝北的年轮比较密。但是在亚马逊就不适用,由于它靠近赤道,太阳就在头顶,树的四周太阳照射均匀,年轮就没有疏和密,这就不可能用年轮来辨别方向。

亚马逊在南半球,看不到北极星,不能用北极星来辨别方向。但是南半球的人可以看到南十字星,它指向南极,它是南半球航海的路标。

在亚马逊丛林里取水很不方便,怎么办呢?有趣的是丛林里有一种可以出水的树,叫做“好杯树”,把它砍断,它就会哗哗地流出好多水,足够你解渴。

人没有盐是不行的,会头晕,四肢无力。但是在亚马逊到哪儿找盐呢?原来亚马逊有一种树叫“扎尔达树”,把它砍下来,烧成灰,这些灰就是盐。

亚马逊丛林真是什么都有!但是,列奥他们如果不懂得丛林的生存知识,就很难走出亚马逊丛林。

知识就是力量!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丁丁历险记》是世界连环画中的经典。主人公丁丁公作为一名记者,从不记录人们告诉他的东西,他总是自己去调查。并且不惧怕任何人和任何势力,因此他成为了和平和正义的象征。下面是本站小编向各位推荐的丁丁历险记读后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我看过许多非常棒的漫画,比如充满奇妙的多啦a梦,让人笑得死去活来的老夫子,可爱的阿衰,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数那妙趣横生的丁丁历险记。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作风。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拿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来说吧!有次,我写完作业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一根钢笔的笔筒不见了,我马上像小鸡啄米似的寻找笔筒。俗话说“狗急跳墙”,可我这只“狗”不管怎么急也跳不过墙。顿时,我暴跳如雷,真想用颗原子弹把我的笔筒给炸出来。就在我焦急万分时,站在我旁边的宋建波对我说:“你掉东西了?”我很不耐烦,已经垂头丧气的我哪有心思理她,便怒气冲冲地说:“要你管吗?”她听了我的话后,二话不说就径直向讲台走去,然后又像旋风一样转回来,手里还拿着什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耷拉着脑袋把手中那十分耀眼的东西递给我,生气地说:“这是你的吗?”我不屑地看了一眼,嘿,还真是我千呼万唤的钢笔筒。我正准备向她陪不是,她却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都是我读丁丁历险记后的最大收获。

外马五年级:张学胜。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丁丁历险记》。全套共有22册:《丁丁在刚果》、《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独角号的秘密》、《丁丁在西藏》、《绿宝石失窃案》和《丁丁与丛林战士》……等等,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这套书的主人公叫做丁丁,是欧洲某出名刊物的独家记者。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米卢。丁丁和米卢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一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我最敬佩的就是丁丁那种不怕困难,敢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和遇事冷静思考的生活态度。也就因为丁丁那种精神,所以每次幸运之神都对他宠爱有加。比方在中国时,他被毒品头子抓起来,但他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巧妙的从坏人眼皮下逃走,最终化险为夷。后来还救出人质,将坏人一网打尽。

如果把我与丁丁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在学习中就经常存在畏难思想,遇到稍微难解的题就不想多动脑筋,遇到不会写的字就总想问大人,从不肯自己动手去解决困难。而《丁丁历险记》中这样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如果有一道墙挡在你的面前,你就要毫不犹豫地冲破它”。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这样做,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看了《丁丁历险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无数的困难与挑战,但千万不能放弃主人公丁丁和米卢,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困难,而勇气和与信念就是最好的武器,我们要像丁丁那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妈妈送我一套比利时著名作家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我很喜欢,爱不释手。这套书有《丁丁在刚果》、《丁丁在美洲》、《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等22本。主人公丁丁是一名记者,他的足迹遍步全球,他的经历很神奇。他有个寸步不离的伙伴,是一只淘气的小沙狗,叫白雪。好些关键的时刻,都靠它化险为夷。丁丁还有个好朋友,是阿道克船长,他是个有名的洒鬼,总是笑话百出。我非常喜欢丁丁的勇敢和善良。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进行科学创造要敢于尝试,地球是我们最佳的生存家园,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地球。坏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冷静,才能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不久前,我读了由埃尔热创作的《丁丁历险记》,这一套书讲述了丁丁和他的朋友们和坏人作斗争的惊险事件。

丁丁是一名记者,头上长着一撮酷酷的黃毛,可他一点也不像记者,他有时可以侦破案件,像个名侦探;有时胆量无穷,像个冒险家。他有一只忠实的小狗——米卢,还有他那些搞笑的同伴——爱酒如命的船长阿道克,破案率超低的侦探村邦和杜庞,耳朵超聋的发明家向日葵教授。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奔向月球》,里面讲的是丁丁、阿道克、向日葵、沃尔夫和误入火箭的杜邦、杜庞乘着由向日葵教授设计的登月火箭奔向神秘的月球,收集许多宝贵的数据,和一个想劫持火箭的外国间谍展开了斗争,没想到活尔夫竟然是他的同谋!但是,靠着丁丁的机智勇敢,终于战胜了他们,并把他们关在了底舱。但是,在返回地球的路上,间谍挣脱绳子,拿着手枪逃了出来,没想到活尔夫和他搏斗起来,搏斗中,枪走了火,把间谍杀死了。然而,困难远不止这些,但丁丁一行人一一克服,顺利回到了地球。

《丁丁历险记》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低头,不气馁,知难而进,奋勇前行,胜利一定会向你走来。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暑假里,亲爱的蝴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很多好图书,其中有《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22本的丛书,今天我圆满的读完了整套书。

们的帮助下不怕困难,不害怕危险和各种困难作斗争的故事。在许多国家历险的时候还结交了好多朋友并帮助警察抓到了很多的坏蛋。我真的很喜欢丁丁和小狗白雪。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红色拉克姆的宝藏》,故事讲的是丁丁和阿道克船长要去海里寻找250年前的红色拉克姆的财宝,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科学家,科学家的耳朵不好用,每次丁丁问东他答西,总是答非所问的,特别搞笑。但是他制造了很多的机器,其中有鲨鱼潜水艇给丁丁帮了很大的忙,丁丁用这艘潜水艇找到了传说中的沉船。经过大家一起配合,最终找到了拉克姆的宝藏。其中在故事结束的时候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善始必善终”。

我很佩服丁丁的勇气,他是个很勇敢的人而且还很聪明。遇到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总是可以化险为夷,他也是幸运的。我要向他学习,遇事情多动脑筋,不怕困难,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我都已经看了二十多遍了。

现在,让我来把主人公介绍一下。

第一个猜猜是谁?他很勇敢、聪明、和幸运,而且是个年轻记者,还有,在书里他的名声可远了,那就是丁丁。米卢是丁丁最宠爱的小狗,他很淘气,但很勇敢。当丁丁有危险时,它总是拼了命地去救它的主任,当然,有时很倒霉,比如:被鹦鹉咬,被车撞,从洞里摔了下去腿受伤了,等等。还有丁丁在《金钳螃蟹贩毒集团》里认识的老酒鬼,阿道克船长,为什么叫他老酒鬼呢?因为,他一听到“威士忌(一种酒)”就会精神抖擞。向日葵特里芬教授,他呢有点耳背,听不清人家在说什么,比如:船长问:“你是不是向日葵教授?”他回答:“不,我是向日葵教授。”

我最喜欢看《绿宝石失窃案》了,(.)因为很搞笑。讲得是:卡斯塔费尔一位唱歌很难听的歌唱家要到船长家做客,她送给船长一只很让人讨厌的鹦鹉,当船长打电话的时候总是烦他,后来那女人竟然要和船长结婚,船长听后气爆了。第二天,她的珠宝不见了,丁丁请了杜邦杜庞(双胞胎侦探),结果,在侦探和她谈时,她一下想起她把珠宝放在沙发上了,真是个马大哈。

同学们,你们也去买一套来看看,因为实在太好看了。

三毛历险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狼孩毛葛利用他的智慧,勇敢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一直到他十七岁的时候奔向人间,最后成了一名出色的护林人,成了家,并有了孩子。而这一切,是通过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生花妙笔描绘出来的。以前的我遇到了一点小挫折就害怕总是流眼泪水,遇到难题也不动脑去思考,总是哇哇大叫。上课的时候还不专心。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要勇敢去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困难,都要靠智慧去化解。流眼泪,哇哇大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严格按照“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世界也会对我们有所启迪:目前的世界,环境污染,森林滥伐,公害无穷,在这种情况下,毛葛利故事译本的出现无疑是一服绝好的清凉剂。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保卫地球而加油吧!!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这是一本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大自然的小男孩莫格里,和居住在那里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大自然里,莫格里有许多的动物朋友。和蔼的狼妈妈,狼爸爸,狼首领阿拉克。教狼宝宝丛林法律的大熊巴鲁,黑熊巴希拉读《丛林历险记》有感读《丛林历险记》有感。当然也有可怕的敌人,瘸腿老虎谢尔汗,村里的猎人布尔迪阿。

莫格里从小就生活在狼群里,当他慢慢长大后,许多狼就不欢迎他在狼群里了。莫格里就用火烧伤了一些狼和谢尔汗,回到了丛林旁边的村子里。莫格里找到了他的妈妈,也遇到了可恶的猎人布尔迪阿。莫格里临时在村里做了一个放牛的牧童。放牛时,遇到了狼兄弟。狼兄弟告诉他,谢尔汗决定要杀死莫格里。可是莫格里并不害怕,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巧妙的方法杀死了谢尔汗。

效的行动。

玩具历险记读后感

拉菲是一头绒毛玩具水牛;珍珠鱼是一只蓝色的绒毛玩具珍珠鱼;塑料其实是一个红色的橡胶球。这三个玩具的主人是一位不满七岁刚刚上学的小姑娘。

三个好朋友生活在一起,相亲相爱又“争风吃醋”。她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拉菲丢掉了什么”。

每天晚上,珍珠鱼和小姑娘一起爬到又高又大的床上去睡觉,拉菲,塑料,独耳朵绵羊和玩具鼠们都睡在地板上,其他的玩具都不介意,因为她们知道小姑娘还爱着她们,可是拉菲却不满意了,她对珍珠鱼说:“怎么每天晚上都是你和小姑娘一起上床去睡觉,为什么我不能上去?”“因为小姑娘不想带你上去。”珍珠鱼说。拉菲生气了,塑料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拉菲上床了,可是拉菲不适合这样的环境,她觉得在床上太没意思了,后来拉菲再也没有到床上去。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要寻找适合自己的事,不要勉强,强迫自己,这样既没有效果又浪费时间。比如,我的一个好朋友她的.妈妈让她学钢琴,她不想学,那也没办法,因为如果不练琴的话,她妈妈就会打她,可是,她一弹琴就脑袋疼,她妈妈有办法:用力的掐她的脑门来缓解头疼,一掐就会把脑门掐紫了。每当我们看见她的脑门上的紫点,我们就会说:你又弹琴了。她也会很无奈的回答:对,我弹琴了。最终我的这位好朋友还是放弃了她的钢琴,因为实在是她很不喜欢,她的妈妈也明白了钢琴确实是不适合她。她不像我,我弹古筝三年多了,我很喜欢古筝,每年夏天都在云天广场独奏呢!这和我每天都坚持练琴是分不开的。

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选择,我喜欢。

《非洲历险记》读后感

《非洲历险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科普作家李毓佩教授,他用十分擅长的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童话故事形式,将抽象、枯燥的数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

本书围绕着主人公花花兔和酷酷猴来写的。分成了“智斗黑猩猩”、“寻找打怪物”、“非洲狮王”这三大部分展开描写。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花花兔和酷酷猴收到了一封来自非洲的信,上面写着听闻酷酷猴聪明过人,数学好,我们黑猩猩想与你切磋切磋。就这样它们就有一段新的旅程。

第二部分讲了大怪物向酷酷猴邀战,地址是一直向北走“气死猴“公里,酷酷猴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算了出来,气=7,死=1,猴=3.

第三部分讲了酷酷猴与花花兔一起走的时候,非洲狮王梅森去做客。

这就是非洲历险记的内容,哦!对了,你们知道它们为什么叫花花兔与酷酷猴吗?花花兔因为特别爱穿花衣服,头上还爱插几朵小花,所以大家交它花花兔。酷酷猴何许人也?酷酷猴是一只小猕猴,这只小猕猴可小看不得,,它聪明过人,身手敏捷。酷酷猴有两酷:穿着入时,名牌t恤加牛仔裤,这是一酷;二酷是计算速度奇快,解题思路独特,数学特别好。因此同伴就把这只小猕猴叫酷酷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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