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热门24篇)

时间:2023-12-02 21:35:23 作者:LZ文人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以下是几篇优秀的工作汇报参考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作过程中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春节,近日,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到辖区沿街商户签订《新华路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宣传和传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在辖区楼院发放宣传彩页,让居民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把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工作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更加美丽,为创造美好家园献出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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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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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二轻联社等部门,对辖区内各超市、商贸、批发部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门店35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195箱、爆竹263件。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网站、新闻报道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宣传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自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成为了各行各业“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的指导性措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15条硬措施”的要求,强化了部门安全责任意识,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使应急管理部门更理直气壮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该局成立了我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布署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布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夯实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格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社会平安稳定。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215号文件精神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度夏,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3―15日,我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铅厂石底河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实地检查,该仓库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做到库外有防爆挡土墙,进库前需要先行释放人体静电,仓库顶安装了一排防雷击防护设施,仓库不同区域建有多个防火水池,在库外空坪,大量栽种了果树、绿化树及其他植被,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室外温度,库内烟花爆竹分类存放、码放层数均没有超高,库区内物品存放有安全通道间隔,通风隔热措施到位、效果好。

1、防爆挡土墙植被未长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靠山角消防水塘水位偏低、水量不够。

1、对存在问题第1点,xx公司已在挡土墙上种上了景观树,下步将对裸露泥土进行植被覆盖。

2、对存在问题第2点,仓库责任人也一直在想办法,主要是会渗水而造成水塘不满,目前已在用水泥浆修补渗漏缝。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督察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二、开展联合检查,了解市场详情。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三、取缔非法经营,整顿市场风气。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太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销售必须管安全”以及“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永安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相关科室、永安镇派出所、x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工作。

永安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永安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在“永安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重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广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禁燃区的禁放监管工作。

春节前后,镇党委书记邓永清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先后x次带队检查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分管领导张xx带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次,安办及其他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余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x处,现场整改x处,岁末年初开展检查期间暂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我镇充分运用横幅、短信、微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弃燃烟花爆竹,倡议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计发送宣传短信xxx余条、微信xxx余条、横幅x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弃燃”意识,过低碳环保生态年,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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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营造我校在春节期间欢庆、祥和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社会公共安全做出贡献,确保春节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我校根据20xx年x月x日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示,认真开展禁炮活动,现就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庄勋洋。

成员:

2、工作职责。

负责20xx年春节期间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的统一筹划和部署,并具体落实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活动的开展,对该活动负有领导和监督的职责。一有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

6、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解决在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廿九)之前,重点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学校安全检查组人员检查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7、总务处牵头,组织我校后勤组人员检查学校全部建筑物,关好门窗,防止校外的烟花冲进学校造成不良后果。20xx年1月27日除夕晚上,由学校总务处主任xx老师、保卫处主任xx老师和值班保安坚守,准备好灭火器、湿拖把、水枪、水带等设备,密切注视学校外(尤其是靠近学校围墙处的居民住处)的烟花燃放情况。

8、在春节期间,我校每天的值班人员、值班保安人员都坚持向保卫处汇报当天我校安保情况,再由保卫处负责汇报至领导小组。

9、1月26日下午,我校保卫处主任xx老师和副主任xx老师参加了xx市20xx年暨“两节”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及微型消防站培训。

我校历来都比较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尊崇“安全无小事”的管理原则,一直以来都能以安全为核心去落实各项教学教育和德育工作。在此次的活动中,我校能够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从而为我校安稳度过春节佳节提供了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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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 、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根据凭祥市安委办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韦宁负总责,镇长黄礼财任组长,人大主席莫 莉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内),由施 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钰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春节期间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销售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社区,对合法销售商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上石社区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非法烟花爆竹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春节以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边防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上石社区市场整治打击。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销售点已全部关闭。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20xx年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锡山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各专项整治的计划中把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现将有关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制定各专项整治计划时,将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并成立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责任小组各人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力度,有效的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按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打牢入口关,对原有全区xxx家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条件审核,落实整改xxx条,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安全经营得不到保障的xxx家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经营资格,一律不予许可;对于已发证的经营单位,分两次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人次达xxx人。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复查,督促销售单位有效的整改隐患,同时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并对已核准的xxxx家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管理,将各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录入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实施跟踪监管。

针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大都集中在农村的特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区、镇、村三级的安全监督体系与责任,对重点地区存在突出问题的经营点,区、镇、村三级联手强化监管手段;对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今年,针对由于历史原因xxx形成的自然烟花爆竹一条街的情况,区、镇、村三级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组织xxx烟花爆竹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在xxx村委的有力配合下,确保了整治方案的有效实施,使得xxx村烟花爆竹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的好转,基本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xxx区重点着力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工作,通过整治确保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旺季销售来临之前依法持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烟花爆竹排查情况汇报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召开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xx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我们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在去年开展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中,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我乡按照每个村1-2个点,集乡3-6个点来布点规划。配合协调县安监部门将全乡原来的`93个持证户,整合核减为现在的31个持证户,全乡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安全得到了有效整顿、规范和保障。

今年,县政府部署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是继去年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之后,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布点成效的巩固,是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次大型专项行动,我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现将我乡"百日行动"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在县4月14日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后,我乡迅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落实县会议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市监、安监、司法所、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4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xx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并按乡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实效。

去年的布点规划,经营秩序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春节、清明期间,无证经营、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的情况呈现死灰复燃之势,有证户状告无证经营的事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将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全乡悬挂横幅6条,张贴通告21份,持证户和无证户逐户发放了宣传单,发送了手机消息,并经常性、长期性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子显示屏飘字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烟花爆竹经营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乡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一是4月23日-24日,由乡政府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全乡所有商户,挨家挨户检查摸底,看是否有无证经营现象,并予以登记,告知其违法经营事实,同时宣传整治行动的处理措施。此次摸底行动,共清理全乡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现象的商户达110家。二是5月8日,针对第一次摸底情况,再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持证户存在的不规范经营,不安全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无证经营户,下达纠正无证经营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登记其存货和来源,责令其自行处理存有的烟花爆竹。三是6月10日-11日,乡领导小组第三次组织,针对无证户自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书面告知,对自行整改确有困难的,协调持证经营户收购,对态度不好的,予以严厉批评教育,作为下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持有证户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对8个持证户定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设备器材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三是有4户经营人不懂灭火器材使用,对其现场进行了示范培训。经培训后,受训人都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四是无证经营户已自行整改65户,其余户均已承诺自行纠正到位。

各位领导,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远远未达县政府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配合安监部门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处理。积极探索以有证户协作的方式,对无证经营,非法渠道供货的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同时建议县安监部门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杜绝向无证户供货的行为,加大对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 ,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 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 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 、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 体系,强化 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烟花爆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我镇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镇长李益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总结了我镇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各村委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厉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管理力度等。针对各种机制,我镇实施了“一对一”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议贯彻落实力度使全镇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我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到的隐患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国土,村建,文化,交通,食药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1月23至24日进行了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砖厂)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要全面落实好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年检情况,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安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烟花爆竹经营网店进行规范化指导,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烟花爆竹经销户必须设立专卖店,并且远离火源,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无经营资格的店主没收其货物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4、制定完善抢险预案,对我镇新增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实行专人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加大对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最低损失。

5、与食药所对全镇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没收,及时消毁,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6、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考核,有效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交叉检查情况汇报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接到上级通知后,码头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知所有机关人员周日全员上岗,一上班就由镇长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党委成员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镇以片为单位,分为三个检查小组,每组10人,由片长任组长,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每组安排一辆专职车辆。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四是落实部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和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利用21日大集时间,镇政府赶印完成500份宣传资料在集上进行发放,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和对非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经营烟花爆竹的1个体户进行排查。检查组深入到32个村,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了全镇村内92个小卖部和镇区内43个相关门店。

经检查,卢同凤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有存货30箱, 1个五金电料门市存有小鞭炮1箱,是为孩子结婚准备,农村小卖部和农户内都没有销售和存放情况。

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每村设一名烟花爆竹专职监督员、信息员,定期汇报有关情况,每村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二是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检查组每周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局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

烟花爆竹排查情况汇报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xx年,我局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重新规划。目前,我县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两家(其中一家正在建设中),零售经营点22家,在县城城市建成区内设专营店6家,在全县各乡(镇)共设专柜经营点16家。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把好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对全县各零售点逐一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零售店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组织完成烟花爆竹许可的各项工作。

在烟花爆竹监管过程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芮城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并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区逐一进入各个超市、副食零售店发放《公告》300余份,开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在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六严禁"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土产公司批发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的102号仓库,责令拆除。在存储监管环节,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扎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安全消防等工作。在批发销售环节,严格执行流向标签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零售市场监管环节,重点打击私储、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16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400余件,清理零售经营点50余家,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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