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8 19:16:25 作者: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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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全省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省市局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打击“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了实施方案,并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打击“三无”食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部署和落实。突出强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真抓实干,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将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责任,进行详尽的安排和部署,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认识不足,食品质量和经营秩序不规范问题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和无着无证经营食品的问题尤为突出;食品市场监管手段,尤其是质量监测手段和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源头治理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法制体系建设和落实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等。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通过几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秩序多年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已经触及,但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治本的任务仍然繁重。从食品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发生的特点看,由于受利益机制的驱使,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案件易发多发,变换花样,禁而不止;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市场行为固有的短期型和盲目性的克服,法制观念的增强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等,都决非旦夕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贯穿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全过程;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来看,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内问题,而是属于全球性的国际问题;从食品自身的安全性能而言,零风险的食品是不存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正如吴仪副总理在总局呈报国务院的《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工作抓得不错,望再接再厉。食品安全永远要抓下去,丝毫不能放松。

二、农村食品安全是监管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地区。

从目前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最艰巨的任务及最薄弱的环节仍然在农村。从经营主体来看,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点多分散、涉及人员众多面广、监管任务繁多重大。从查处违法行为来看,去年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占全国的90.46%,查处的不合格食品占全国的52.09%,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件发生在农村。从执法监管人员数量和执法手段来看,农村执法人员很少,农村基层工商所建设滞后,执法手段落后,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等一些原始手段上。从各地整治情况来看,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转移到农村。

三、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亟待全社会关注和治理。

从食品安全全局来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涉及内容复杂、政策性强,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问题成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难题。从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来看,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大多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贫困人员,其经营收入往往是全家唯一的生活来源,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有的检查时或关门或逃走,有的取缔后另起炉灶,有的强行取缔时,则会形成“寻求生存权”与“履行职责权”的对抗,极易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成为困扰各地的一个社会难题,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实施社会综合治理。

四、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治本环节。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经营者自律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但仅仅依靠经营者自己落实自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高度重视引导教育、社会监督和工商督查等外在措施。我们要认识到,目前对不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行为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经营者自律制度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必须努力建立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相统一的机制,鼓励与规范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行为,形成工商积极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社会密切关注与监督的自律制度建设建设格局。这里的关键是:要让广大经营者通过实施自律制度真正体会到与提高其经济效益是正比关系,这是落实企业经营者自律制度的根本原则,只有这一原则得到体现,才能切实把自律制度扶上自觉自愿自律的绿色通道。

六、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应对机制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首要任务。

品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概率不会减少,就是说零风险的食品安全是很难存在的。而流通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环节。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带来的食品数量是很大的,现代化的营销网络带来的食品市场是很大的,生活社会化需求的提高所带来的食品经销者和消费者的数量是很大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所带来的受害后果是很难估量的。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主要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质技术保障体系、问题困难应对体系、成绩责任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等。重点是如何应对媒体,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如何控制问题食品,最大限度遏制其传播;如何落实第一现场责任,充分发挥应对者的主观能动性;等等。

七、建立科学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基础。

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与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关系并不是有了制度就一定能保证有预想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从上到下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还要看到,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不仅仅是政治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止是简单的原则,而应具备可考量的`标准。这就是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既要又有规范,又要有考量的标准,才能发挥其作用,仅仅强调“必须”如何、“禁止”如何的规定,仅有原则或者号召、态度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既要有明确要求,又要有规范的程序。程序是落实这一制度的有效性的保障,缺乏认定以及操作执行的程序,往往使制度流于形式。再说,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应该构成一个科学的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很复杂,有的看来很简单,但是涉及多种因素,在制定这一制度的时候应该系统地分析问题,把责任当作一个科学的系统来设计,使之互相补充、互相支持、避免疏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复杂的问题却用单一的规定去解决,往往是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的原因。如,怎样健全完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这里的关键是明确权限和责任,但不仅仅是层层分权和分责,而是要突出两头:高层的决策权和前沿的机动权。可以说没有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就没有高效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中最可贵的就是积极行动,最可怕的就是消极不动。而一线执法人员审时度势的机断专行,往往成为成功处理的关键要素。权力向下分散,责任向上集中,这是高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的核心。既要必须清晰准确地说明要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又要明各级行使机动权时的范围和条件;既要向下属授权,又要做到虽“授权”但“留责”。只有随时准备为下属承担责任,才能真正调动第一线的主动性,否则将大大扼杀第一线主动行动的积极性。从而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中,若没有与高层决策权威相结合的前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会陷全局于被动。

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全县涉及食品安全的重点监管对象包括:全县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其中包括141.9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110个无公害农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8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600户食品经营户,4个定点屠宰企业,745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80个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全年5000余次农村群体性聚餐。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组织开展各类重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局依托政府平台,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协调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负重加压,克难奋进,积极创造条件,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协调和餐饮监管工作,连续多年荣获“省级文明行业”、全市食品安全优秀县、市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等称号,并成功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一)强化规范管理,全面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我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分解,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提升食品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一是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食安办承担日常工作。乡镇(园区、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农委、林业、质监、工商、药监分别履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职责。其他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各乡镇与行政村、各监管执法部门分别与管理相对人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乡镇及各环节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健全预案,强化防控。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修订了《涟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涟水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印发了《涟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快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还制定了《涟水县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及时排查隐患,迅速整改落实。

三是注重考核,严格奖惩。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细化量化,确保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考核中发现领导不重视,制度不落实,或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按照《涟水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在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表彰了2012年度25个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48名先进个人。

(二)强化专项整治,积极破解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工作中,我们能够统筹力量,整合资源,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围绕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11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项:

一是重要节点专项整治。春节、“五一”、“两会”、端午节、“江苏省自行车锦标赛”、“能仁寺佛牙舍利影骨迎请安泰暨法华古寺主体落成庆典”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6户、食品经营户4200余户次、餐饮单位113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2起,查封假冒伪劣食品200余公斤。

二是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县扎实开展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猪肉来源和索证索票情况,严查私屠滥宰、无检验检疫证明、注水肉及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累计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14家、农贸市场29个次、肉类经营户290余户次、餐饮单位89家,检查中未发现企业使用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取缔无照经营户6家。

三是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月15日-6月15日,县工商、食品药品、城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累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60户,查获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60余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件,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户4户、无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户14户,取缔流动摊点13个;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物储存、餐饮具消毒、食堂基础设施配备及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及索证索票等情况,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管理不规范行为,均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四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三月份以来,县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全面整治,针对无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印发《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告知书》,告知餐饮单位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有关规定,督促其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必须索取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及餐具消毒合格凭证,严禁购置、使用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整治行动中,累计取缔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9家,责令10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持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停产整顿,印发《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告知书》500余份。

五是中高考期间专项整治。为了考生在考试期间,能够吃上放心食品、喝上放心饮品,确保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我们组织工商、城管、商务等相关部门,以校园周边、考点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饮料、熟食、即食食品、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考生就餐有接待任务的学校,逐一进行了过细检查,分别与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考试期间,每个考点派驻3名卫生监督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使用、服务人员的操作规范以及剩菜剩饭的处理,都实行全天候监管,确保考生饮食绝对安全。

(三)强化载体推进,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行动。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淮安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我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两大体系”,即食品安全执法责任体系和信用管理体系;大力实施“八大工程”,即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放心生产”、“放心油脂”、“放心厨房”、“放心餐具”、“放心检测”、流通监管效能电子监察和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着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中,主要体现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龚李萍对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许多指导性和建设性意见。龚书记还亲自主持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打算,并亲自审订《涟水县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沈县长主持召开了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动员会和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沈县长还深入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生产企业等场所实地视察和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是细化活动任务。在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制定相应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县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对职能部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汇总,并通过几上几下讨论,逐步形成了《涟水县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责任人。各职能单位能够围绕活动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召开联席会议。实行月例会制度,县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食品安全行动专项工作会议。按照序时进度,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任务分解表中的某一项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目前,已经分别召开了放心餐具、放心油脂、大宗食品集中招标、学校食品安全等4个专项工作会议。特别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有近100名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教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组织了培训班,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分管人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邀请市局相关处室领导来涟授课,效果好、反响大。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由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每个月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主要是听汇报、看现场、暗访等形式。目前,已经对餐具消毒、学校放心油脂、学校食品安全、食品检测等四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安全意识相对缺失。一是思想上存在本位主义。少数从业者为了个人利益,违规违法从业现象时有发生。而一些乡村为保护地方产业,对于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常常是掩过饰非,不愿意主动暴露问题。二是种养源头存在一定污染。不少农户在种植上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在养殖中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直接影响食品安全。三是食品加工存在违规生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证照非法加工生产食品,没有必要的卫生设施,生产加工不按规范要求操作。

2、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一是队伍难保证。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8个职能单位中,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到10人,其他的都是综合执法人员。我局于去年9月份承担餐饮监管职能以来,经县政府协调,借用了卫生监督所5名同志协助工作,但监管力量依然深感不足。24个乡镇(办事处,园区)党政办主任都是兼职协管员,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经费投入难保证。我县全年经费预算仅为1.5万元,而盱眙为50万元、准阴区为21万元。乡镇经费预算更是少得可怜。三是检验力量难保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更加复杂,现有检测资源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3、监管覆盖受到制约。一是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对象相对分散,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仍然是监管的难点和重点,监管盲点依然存在。二是畜禽私宰屡禁不止。市场销售的畜禽产品不少是从业者自行宰杀的产品,销售地点不稳定,很难实施集中检疫。三是食品市场经营无序。特别是农村流通领域的经营主体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食品批发部,平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查验等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4、关注程度不够理想。一方面,思想上不够重视。一些单位没有将食品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无专题规划、无专题部署、无经费预算,食品安全工作几近边缘化。另一方面,行动上比较轻视。有的单位对于县里安排的食品安全工作只是象征性地传达一下,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落实,有的甚至是束之高阁,不闻不问。

针对存在问题,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切实承担责任,大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让食品安全工作真正成为群众放心工程。

1、加大投入,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一要增加人员。在人员编制上,建议县里给予政策倾斜,从人力上给予保障。职能转换后,按照规定,年底,将从相关职能部门划转一部分人员到我局,但相对于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编制还可能难以保证。二要增加经费。县乡两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三要增加设备。普及装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提高食品快速检测水平,增强食品检测工作的技术支撑。

2、注重规范,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一要完善“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实现县、乡、村信息共享,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正常、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二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扩大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从信息提供、宣传教育、协助监管等方面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提高社会关注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三要建立县级食品检测中心。针对目前各自为政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建议由县政府统一协调,整合有关部门的检测资源,建立一个较规范的县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以提高全县食品安全预警工作水平。

3、重心下移,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监管水平。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县广大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普遍呈现规模小、分布广、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特点,导致监管成本过高、监管效果难以得到全面保证。目前,农村艰巨的监管任务和有限的监管资源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称,乡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由党政办主任协管,党政办主任事务繁杂,对食品安全工作很难实施有效监管。建议借鉴宜兴等地成功经验,县里给予政策支持,在乡镇设立专职人员、专项经费、专门办公场所,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干事、有场所办事,尽力消除农村监管盲区,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实现全覆盖。

4、强化责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关注度。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实施“食品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实施一票否决。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无论哪个乡镇、哪个部门或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强化工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体系、流通网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做到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xxxx年,在镇党委政府、县食安委及县食药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强化“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为指导思想,以“巩固、完善、强化、提升”为基本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全力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的食饮安全。现将xxxx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继续深入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调查摸底中对许可证过期、经营事项变更、延期、设备不符合经营规模、弃业等生产经营户分别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把许可准入,严格现场核查。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已100%录入了被许可的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xx镇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1户,其中从事流通食品的63户,从事餐饮服务的19户,从事食品加工小作坊9户;今年以来,新办许可证5户,变更登记1户,注销3户。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经营意识。适时分期对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使其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2次,参加培训人员268人次,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26册;健全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合格证和健康证持有率为100%。

通过对许可准入的严格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工作部署方面,按照网格化监管的模式,首先协调镇政府先后下发了“xx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xx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对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整体工作以食安委和镇政府“一专三员”的管理模式和框架为基础,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xx街道为重点监管区域,进而带动和辐射各村社的管理工作。其次,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管理人员分段管理进行了合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指定专人上报食品药品各类信息、报表及工作总结。再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机制,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为100%;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100%,并亮证经营,制度齐全;按照“谁监管、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并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严把食品许可准入关,提高经营者安全经营素质,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和运用了适合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收到了很好地监管效果。

(一)抓日常巡查与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无论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还是清理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执法人员都能够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较重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移交,对较轻的违章行为,给予行政指导,实行人性化监管。对于轻微的违章行为当即能够整改的现场整改,当即不能整改的当场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生产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并遵守职业道德,进而规范了他们的经营行为。

(二)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并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每个经营户必须做到进货有台账,记录全、信息准、可追溯;辖区超市实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清真食品、临期食品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在专柜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了提示牌。

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法》。按照规定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注册83户,应用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其中包括4个学校食堂、8家餐饮店,62户销售店。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店。

(三)清理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监管方式,重视被抽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的清理和清查工作,一旦发现,立即封存上报或者就地销毁处理。

(四)运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诚信建设、负面清单、投诉举报等工作,达到社会共治,以此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

1、我们在xx街道从事食品销售及餐饮经营的47户门店内,张贴公布了禁止经营的“负面清单”,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认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流通户分级分类监管率达到了100%;对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监管率达100%;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率达到了100%。

3、深入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700份,对群众举报反应的案件,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调查处置反馈率100%。

(五)抓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农村集体聚餐是食物中毒的高发环节,我们对集体聚餐坚持严格的申报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已备案管理的有41家;其次对流动厨师进行严格管理,凡参与的厨师必须持《培训健康合格证》上岗,辖区共2人流动厨师已全部纳入备案登记。

(六)抓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县局快检任务,我们制定了每月快检工作计划,确定了快检的重点项目及批次。今年以来共检测了150个批次,完成了全年检测任务。

(七)抓示范创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人。我们在巩固去年创建示范店的基础上,极力做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使大部分经营者重视了荣誉和信誉。经过严格考核将有1个学校食堂,1家餐饮服务户共2个经营单位将要达到示范店的标准。1家超市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责任要求,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学校周边及食堂环境治理工作。

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小作坊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在元旦、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食品主要是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及儿童、老年食品。开展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餐饮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整治中,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整治了17家餐饮单位,被违纪计分13次。在今年的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56户次、餐饮户75户次、小作坊56户次、被违纪计分总共47次。

辖区内有药械使用单位19家,其中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12家,个体诊所2家,药店3家,化妆品经营户4家(包括2家超市)。年初制定了药械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药械监管档案,和使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督促完成了辖区内规范化药房验收工作。本年度开展了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两小的专项整治、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化妆品四非等专项整治工作、52批次的不合格化妆品的整治。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48户次。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和实际与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体制问题。食品属于大区域、大范围内流通的商品,搞食品管理和其它农村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应该做到按上级行政区域的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人员问题。1、由于xx镇多至14个行政村,近年来工作千头万绪,镇干部人数和精力有限,很难真正发挥一专三员的管理机制,包村干部也不能安下心来学习食品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2、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经验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食品检测工作方面。

(三)经营户的问题。目前食品经营户存在小、散、脏、乱、差等现象相当突出,也存在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很淡薄,因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以上存在的问题都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解决。确保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xx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

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流通

2012年,我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打防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民、高效的基本原则的同时,严格把好审核关,根据日常监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和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条件符合后发放行政许可;二是在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过程中,对实际不经营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变更许可登记项目后在进行验照、换照,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有效,对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验照、换照。三是根据有关要求,规范乳制品等重点监管食品的行政许可行为。截止11月,我县现有各类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24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164户,内资企业78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

2、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与100%的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一是及时更新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确保责任书的内容涵盖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责任和义务。二是在日常监管的过程,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指导,告知经营者未履行的责任、义务和违反的法律条款,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树立依法行政的工商形象。三是片区责任人对所管辖的片区食品经营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经营户的变动信息和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做到及时签订,不留死角。

任, 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宣传,让食品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要性,树立食品经营者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同时更应该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二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耐心细致的对经营者讲解鉴别和发现问题食品的相关知识,让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食品。三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4、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的责任,做到100%的食品经营者落实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可追溯制度。一是在过去建立食品安全进销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对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户,一律要求使用食品批发一票通。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对进货单据按照进货日期顺序装订好食品进货单据,并保存完整,留存2年。

二、工作取得的成效

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上级安排布置的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今年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集市、城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杂店、城乡批发部、超市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法定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截止目前,我局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5人,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1906户,检查农村市场102个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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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1、元旦、春节期间,为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经营户969户,取缔无照经营2户,立案查办销售过期食品案件1件,罚款2000元,没收过期食品23公斤。

2、开展了含黄曲霉素m1超标乳的市场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24户。

3、开展“瘦肉精”专项市场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 20人次,检查经营户105户次。

4、按照《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2年云南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商发〔2012〕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辖区范围内的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对本辖区酒类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此次检查,发现酒类经营户基本能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查验记录还有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质检报号字号登记不规范。没有发现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42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经营户数668户次,检查市场10个次。

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分局、工商所开展了辖区内流通环节问题食用油脂清查工作,要求分局、工商所要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及时掌握辖区食品经营者库存问题食用油脂产品数量和接受消费者退款退货情况,如发现食品流通经营者不立即下架、停止销售问题食用油脂产品,或藏匿问题产品,囤积居奇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截止6月6日,在我县流通环节内未发现云南丰瑞油脂有限公司问题油脂产品,清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91户次,出动执法车辆23辆次,检查超市35个次,检查集贸市场63个次。

食品经营户1087户次,出动执法车辆14台次。

7、中秋节和国庆节来临这际,为切实维护“两节”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为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我局认真开展了“两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日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的总体部署,突出商场、超市、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查处月饼经营违法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食品批发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和检查,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检查行动共出动我局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1167户次,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件2件,案值0.03万元,罚款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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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星级猪肉经营示范户培育

创建活动

1、为认真贯彻xx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让xx县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猪肉,打造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xx县工商局按照《xx市工商系统创建星级猪肉示范户实施方案》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xx工商局创建星级猪肉经营示范户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标准,规范创建方法,落实督察指导。在全县城区68户鲜猪肉经营户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推荐,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最终确定了5户鲜猪肉经营户为2012年宁洱县星级猪肉经营示范户,并于6月29日正式挂牌。

原则,结合片区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指导,督促、帮助经营者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自律制度、改进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质量。目前我局已完成60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三)、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更好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截止11月,在城乡集贸市场、超市开展了食品质量快速检测111组。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达到高效能监管的要求,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局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共有食品快速检测仪3台、食品快速检测箱3台。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1、为了进一步提升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维护食品安全持续稳定好转的形势,6月20日,我局紧紧围绕“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消费”的宣传主题,开展了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规;展示宣传板4块,展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悬挂宣传标语2幅;现场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充分展示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手段和决心。通过此次宣传,让广大群众对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宁洱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规范调味品市场秩序,促使调味品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切实保障流通环节调味品市场消费安全,2012年10月16日,xx县工商局开展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调味品违法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声势。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展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展板;二是现场抽样检测。三是现场开展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活动共展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展板4块;活动宣传横标1条;食品现场快速检测3个品种3组;发放调味品安全知识宣传单1000份;出动执法人员9人。

今年以来,我所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序,初显成效。现将半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户次,各类食品案件立案宗,结案宗,查获各种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公斤,涉案货值达.元,罚没入库金额.万元。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我所充分结合该所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中,与各相关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到各片区组。

三、制度规范,统筹安排。

我所认真指导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承诺书。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流通许可关。 我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对不具备准入条件,坚决不予办理准入登记;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截止目前,我所共发出《食品流通许可证》张。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日常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中,我所主要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进货把关、销售和退市等自律机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提供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上半年未发生突发事件。

六、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巡查力度有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够扎实

和深入,食品市场巡查工作针对性还不够,尤其是其它所辖区结合部以及城乡小食品店的巡查还不到位,存在过期食品;边远山区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仍然存在监管盲区。

(二)、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不够完整和规范。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材料方面,存在会议记录不详、不规范的问题,对食品安全的材料和会议记录应详细,不要简单记录甚至一笔带过,巡查记录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应记录详细,以及处理过程,尽量完整、规范,各项制度、文件应归类保管或装订。

(三)、散装食品的管理有待规范和加强。食品经营门店存在散装食品经营不卫生,防尘、防蝇措施不够;散装食品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不能清楚辨别,需加强指导和管理。

(四)、食品安全和法规培训有待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开展较少,需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相关知识,共筑食品安全的防御体系。

七、下步工作计划。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的宣传。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加强针对农村、山区直接送货下乡经营者的监控,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

(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食品监管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乐东食安办《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通知》(乐食安办20xx1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制,统一部署。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我局的一项主要工作之一。年初,我局根据省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一系列部署,制订了《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要区域三个整治重点,并提出了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半年来,在一把手的亲自带领下,我局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至今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大力宣传,加强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主动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社会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宣传、悬挂条幅等手段,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产品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三、严格监管,把好源头。

为把好源头关,我局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对全县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情况进行填平补齐,在确保完成食品和生产加工企业100%建档的任务的基础上:

一是大力开展对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规模以上企业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二是按照省局和县食安办的要求,制定了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3个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对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行为的监管,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明显提高。

三是加强对猪肉制品、食糖和固体饮料执法查处工作。至目前为止,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四是按照《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对白酒产品的整治力度,对7家小作坊生产的9批次白酒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是制定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上半年共抽查食品20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5%。产品抽查合格率比往年同期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依然存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较低。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2家,其中家庭式小作坊45家,占食品企业总数的86.5%。由于企业规模小,生产管理粗放,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无证情况普遍存在。无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企业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取证条件,另一个是企业经营状况差,无资金投入改进生产条件以达到取证要求。如我们在要求乐东腰果综合加工厂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工作中,就感受到困难重重,工作很难开展。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差。在目前列入监管的5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虽然全部均已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但的绝大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较差,场地脏乱,食品安全质量令人担忧。

以上问题的解决,非某一部门力所能及,特别是对一些覆盖面较大、涉及部门较多的食品安全工作,更需要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县食安委的大力协调,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群策群力、联合整治。

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市局保化处: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xx年大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县近期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总结如下:

1、我县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本次检查共出动16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店15家,化妆品经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20家,洗浴场所5家。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未标识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示了批准文号,无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今后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xx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x3户,企业4户。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xx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xx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集贸市场经营户96x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x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xx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xx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xx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x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xx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xx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xxxx坚决贯彻落实各类工作会议及各项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做到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履职尽责,围绕食品流通、餐饮示范全覆盖工程,努力开创xxxx工作新局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2019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食品药品从业单位x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x家,食品流通企业x家,食品加工小作坊x家,小餐饮小摊贩备案x家,食品生产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食堂x家,药店门诊x家。

(一)、划分网格化监管区域,落实监管责任制。

明确网格组长和监管员的责任,把任务、目标,细分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监管无死角,对辖区内的生产、流通、餐饮、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进行监管,为落实监管责任和食品药品经营者之间主体责任。设x个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底数清,责任明,对所员合理调配,每个责任区由两名以上监管员组成。所长与网格监管员签订三级责任状,网格监管员与食品经营户签订四级网格化责任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了监管与被监管对象的各自职责,提高监管员与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全方位保障辖区百姓饮食安全。同时,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区完善并整理食品药品经营户诚信档案x份,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行,监管所与食品经营者双向建档。

(二)监管内容使用表格量化标准,通过执法“回头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量化分级管理除了根据等级确定年度检查频次外,日常监管过程中要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主要要求根据要点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制定,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使得日常检查更具体、更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同时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中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定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的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将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一周内再对该家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只需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

(三)监管过程痕迹化。

1、确立执法监管员检查签到机制。

在执法过程中,签到表可以清晰地体现监管员的检查频率,有迹可循。

2、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规范与处罚并举。

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中,首次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情节较轻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次违反或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共计违法案件x起,处罚金额x元。

(四)监管手段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

1、应用移动执法设备。

每个网格化监管区域都配备x,电子文书省时省力节省纸张,出错可以及时修改,监管信息可以随时传至x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蓝牙打印机可以将文书随时打印出来在店内进行公示,也更加正规化。

2、推广电子追溯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x集食品安全在线监控、实时监控、投诉举报、移动执法、电子追溯、全民监督六大功能于一身,紧紧围绕全面检测、全面监控、全线可追溯三条主线。其中电子追溯系统可以清晰的监控到辖区内商家在哪里买的货品又销售到了哪里,做到上可追根下能溯源。通过电子追溯系统很大程度提升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追根溯源,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二次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

凡是接到群众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投诉,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对投诉举报事件还原事实真相,对存在违法事实的依法处理,对不存在违法事实的进行询问与协调调查。

(五)、进行“搬家式”清理,做到店面美观洁净。

所在辖区内全面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已经初见成效。按照四个网格监管责任区,按片区、按街道集中召开商户动员会,针对辖区内未达标餐饮及流通商户大力整改,要求停业整顿店面升级,集中进行“搬家式”大扫除,无排烟排气设施的增设排烟排气设施,墙皮脱落漏雨的重新粉刷,彻底清理厨房内沉积油污,卫生死角等问题,没有明厨亮灶的打造“明厨亮灶”。

(一)规范监管员执法行为,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讲话精神,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培训,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和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性,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生。

(二)是重视执法队伍素质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为了贯彻落实x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知识和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体系,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创新能力、行政执法行动力,建设一支监管有力、工作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培训计划。要求平均每月进行两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1小时,严格培训记录制度和考勤制度。

(三)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为保障我辖区各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使食品从业人员了解并熟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各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根据2019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食品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且根据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为内容,强化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位,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齐抓共管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1、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进行整顿。

每到新学期开学伊始和学期末,开展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今年,我所辖区内学校食堂、托幼机构一共x7家,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共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x户次。经过春季和暑期两次专项整改,目前,x家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全部进行“搬家式”大清理。

2、餐具、末梢水定期送检,食品留样不定期抽检。

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是重中之重,末梢水和餐具春秋季定期进行送检。2019年对辖区内x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末梢水和餐具进行了抽样并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3、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学校中小学周边街道社区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校外“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工作,分片召开校外“小餐桌”动员会,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对不符合要求无法整改的场所予以取缔。目前,登记在册“小饭桌”x家,符合要求备案x家。

4、在药店、门诊、保健食品专营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药店、门诊严厉打击假药、劣药、过期药品,要求所有从业单位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做好进销货记录,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

为了严把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通过生动地讲解,让学生们了解什么是过期食品,怎么维权等和他们息息相关的知识,从而建立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

总之,在2019年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服务百姓,将各项工作都落到了实处。

食品监管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努力更新监管理念,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多管齐下,通过实施五到位落实《**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方案》全面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促进**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的好转。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强化领导职能。该局实行分管局长亲自抓,工商所长具体抓,各巡查队长分头抓的工作态势。并结合《**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方案》抽调专人组织督办专班,每周督办每月现场督察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组织、再动员、再改进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后一期的整治工作,形成了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重点巡查到位,强化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市局要求各工商所按照片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绘制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图,明确所长、分管副所长、片区监管人员、食品流通许可人员、食品快速检测人员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工商所与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网格监管员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做到明确职责、相互配合、高效监管实现市场监管无盲区,明确网格责任人履行职责及市场巡查内容,通过检查证照、五合一公示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有无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散装食品标签的规范性、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对散装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对食品案件进行查办等巡查措施,落实了各网格人员谁分管谁负责谁查办原则,有效强化了监管人员责任。

四是目标考核到位,强化绩效管理。今年以来**市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制定了《关于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考评方案》,提出相关要求:市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消保分局及督察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月对工商所进行随机抽查,每次抽查10个食品经营户;()工商所以所为单位每月20-30日对所内网格监管工作进行抽查、暗访、检查、督办。分别从巡查到位率、巡查问题发现率、检查问题转办率三方面对监管人员、工商所进行考评,看是否落实到位。先由工商所开展自评,再由局考评组开展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绩效。

五是重点督办到位,强化责任追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如食品经营户证照不齐,台帐建立不规范,过期三无食品出售等问题。**市局根据其违法情节按照分类处理、分级处罚的原则对违法经营户进行处罚,由消保分局和督察队对处罚落实情况实行每月即时检查督办。通过督办检查有效提高网格监管人员责任心和落实力,对落实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及时追究责任,促进了食品安全网格化市场巡查监管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局共下发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督察通报》7期,针对经营户违法情节不同对工商所下发《督察整改建议书》13份、《督察整改通知书》9份,涉及食品经营户210户,并要求各工商所对《督察整改通知书》中所涉及的经营户一律进行立案查处,全局共查办各类食品类案件7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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