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高考(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8 07:07:25 作者:雁落霞

河北的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包括传统的京剧、山水画和农民画等。河北的总结范文如下,希望对大家了解河北有所帮助,同时也能为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河北高考一本分数线预测,河北今年一本分数线预测

其实历年的高考分数线都是一年高一年低,2017年河北文理科一本录取分数线是比较低的,所以2018年的分数线会比2017年的高一些,但是也不会差太多,所以小编预测:

一本一批(理):491分。

一本一批(文):521分。

河北高考一本分数线预测,河北今年一本分数线预测

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

但是,光看录取线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同一个学校内不同的专业录取分数都不一样的。比如ab两个学生分数一样,也报同一所大学,a报的专业比较热门,b报的专业比较冷门,b被录取了,a却不一定会被录取。

河北高考难度系数分析,今年河北高考卷难不难

今年河北文综难度和模考相当,不过政治大题目由两题变为三题。一名考生表示,今年的考试中出现了不少热点性的话题,政治试卷中出现了分析中国诗词大会为何深受市民喜爱的'文化背景等。今年的文综题目贴近社会热点,“考试更侧重于热点话题,一些政策类的,历史、地理的难度有点大,政治的难度还好。”而且数名考生普遍反映做题时间有些紧张,尤其是到最后政治做题时间不够用。

河北高考作文

1.余音绕梁:古人曰“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如果文章的结尾能有“余音绕梁”三日之效,让人执卷流连,反复吟咏,那也是很不错的。如朱自清在《背影》一文的结尾“唉,我何时再与父亲相见。”一句“唉叹”把思念父亲的感情表露出来,而这唉叹之后留下的空白让读者去体会,使读者感情完全溶在一起。

2.真情动人:一位作家曾说过:“情感是文章的生命。”黄秋耘也曾说:“欲语惟真,非真不语,非全真不语。”富有真情的结尾,自然会引起读者的共鸣,请看这样一外饱含深情的结尾:“妈妈,收起您的眷念与哀伤,用母亲的那颗博大的心来尊重我今生的选择,依旧为我骄傲为我祝福吧!您的理解与尊重,才是我行走远方时最好的背囊!”。用真诚编织深情,用诚挚打动母亲,使真情与诚挚成为全文的灵魂,并在读者的心头荡漾开来,散发出幽远的馨香,沁人肺腑。

河北高考作文

眺望历史的霭霭烟云,康有为正慷慨挥毫,“强国必先强民,强民必先强体。”是的,欲铸造辉煌的泱泱大国,需要你我每一颗砾石的坚毅。

时代的浪潮拍打社会的水车,一切欣欣向荣地迭代着。然而,在繁盛的外表下,仍存在掩不住的层出的问题。青少年肥胖率飞涨,近视率飙升,体脂率高居不下……“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不可不让人为之心忧。“佛系青年”大行其道,丧系文化蔓延,精神软骨病侵蚀理想……精神上的日渐衰微更令人心焦。强健个体的必要性,在这样的时代语境里极为突出。

强个体,必先强其筋骨。如果人生是弩,我们要把自己锻成最硬的柄,最韧的弓。旧有爱因斯坦坚持徒步走到皇宫;今有钟南山不辍锻炼,换来奔波在一线的身体底气。强健的体魄是源头活水,是高塔下的累土,是无数人生成就的不移基座。身体若是羸弱的,便常常带来精神的颓靡,成为横在前行路上难以逾越的山。于是乎我们可见,强健的体魄能为个人的生命燃起不熄的火把。

筋骨构成支架,精神却是填充血肉。王开岭曾说,“即使还在匍匐,也要一寸一寸地前进。”精神的生生不息,能够让我们的血更澎湃,生命更充盈。我们不能否认,万物生而不齐,体格上的缺陷或难避免,而精神上的站立却从不被桎梏。史铁生在壮年失去了他的双腿,再也无法奔跑在秋日的公园,无法为了理想奔走呼号。但他执起笔,扶正自己的志气,写下了“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中国,正是有了像这样的精神之焰,一步一步站立着走到了现在。

处于百年之唯有大变局,历史三峡风雨飘摇。疫苗还未全世界普及,病毒却多处变种;中东战事看似减息,实则暗流汹涌;国际关系空前承压,中国面前,有着远比过去五千年面临过的所有一切更艰难的挑战。

然而,毛泽东有言,“生而强者不必自喜也,生而弱者不必自悲也。”。这世上从来没有能永远骄傲跋扈的强者,也不会有永远处于下风的弱者。忆古,流光溢彩的阿房宫毁于一炬;望今,曾被排挤于世界外交行列外的中国愈加强大。我们不该丧失希望,而该凝聚起滚石上山的力量。不息的锻炼可以强健筋骨,抵御肉体上受到的威胁;而不渝的追求可以推动国家发展车轮滚滚向前,酿造出最美的中国伟梦。

“人者,动物也,则动尚矣。”我们青年是萌动的百卉,是新发于硎的利刃,是中国唯一的接班人。唯有每个能动个体的自强,才能顶起强盛的国家。我们不仅要锻炼我们的体魄,更要淬炼我们的品格,在涅槃的烈火里,燃出盛大而崭新的中国。

河北高考作文

学校开运动会,最后一个项目是“山羊过独木桥”,规则是学生从独木桥两边同时上桥,在桥中间时两人相遇会有一个人下桥一个人通过,但在这个项目的预赛时,有一对同学在桥中间抱住转身,双双通过,裁判认为这样做有争议。根据此材料写作文。

【优秀范文】。

河北高考难度系数分析,今年河北高考卷难不难

2017年河北高考数学与2016河北高考数学难度方面相对持平,在选择题和填空题方面难度有所提升,解答题方面难度有所减缓。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创新,尤其是选择填空压轴题。试卷内容上体现新课程理念,贴近中学数学教学,坚持对基础性的考查,同时加大了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的考查,如理科第2、3、10、11、12、16、19题,文科第2、4、9、12、19题。

1.体现新课标理念,重视对传统核心考点考查的同时,增加了对数学文化的考查,如理科第2题,文科第4题以中国古代的太极图为背景,考查几何概型。

2.关注通性通法。试卷淡化了特殊的技巧,全面考查通性通法,体现了以知识为载体,以方法为依托,以能力考查为目的的命题要求。

3.考查了数学思想、数学能力、数学的科学与人文价值,体现了知识与能力并重、科学与人文兼顾的`精神。如理科第6、10、13、15题,文科第5、12、13、16题对数形结合思想的考查;理科第11,文科第9题对函数与方程思想的考查;理科第12、16题对数学的科学与人文价值的考查。

4.体现了创新性,如理科第19题,文科第19题立意新、情景新、设问新,增强了学生数学应用意识和创新能力。

今年河北省高考分数线【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第二批(普通)本科控制线第二批本科控制线又称一般本科线,是所有本科院校录取新生的底线。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今年河北省高考分数线,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充分注意文理兼招的专业。

由于某些文理兼招的专业易为一些竞争力不强的考生所突破,所以填报这些专业可以圆一些考生的院校和专业梦。像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门类下边的绝大多数专业都能实行文理兼报。

交叉突破。

就是文科考生报考理工科院校的文科专业,理科考生报考文史类院校的理科专业。这些年随着高校学科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来纯文史类或理工类院校都在朝着综合类院校的方向发展。

正是由于新开设的非传统类型的专业还不广为人知或虽知但还没有认同,因此,报考的人数相对较少,使考生可以较低的分数被录取。

填报志愿要防止“剪刀差”

挑学校时看院校最低分,选专业时挑学校热门专业。考生要知道热(冷)门专业与分数直接相关,本人分数与拟选专业分数要求形成很大反差(称作“剪刀差”),其结果是虽被录取,但却被调剂到了很不满意的专业。

高考结束了随之而来就是报考志愿问题。俗话说的好考的好不如报的好,这句话确实也是有这个道理。就是在报考专业的时候,一定要报考自己喜欢的专业。有很多人就上了这个当,报的专业考上了最后不是最喜欢的。因为不喜欢的专业,你到时候在工作的时候也不感兴趣呀,也不会去努力的。

所有在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我推荐你使用《蝶变志愿》进行填报,蝶变志愿不仅可以根据考生的喜欢的专业进行填报,还可根据mbti和霍兰德性趣测试,测出适合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发展方向。

蝶变志愿的整个界面给人的感觉就是轻松,要说这类app的板块设计基本都差不多,但是这款我很喜欢,特别是高中生吧,学习本来很累,再看app的时候不要色彩太浓,这个蝶变志愿的颜色就很好,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视觉效果上我给他满分。

河北高考难度系数分析,今年河北高考卷难不难

和2016年相比,2017年河北高考语文试卷难度适中,但在试题结构、赋分、题型、能力要求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既遵循了稳定性和继承性,又体现了创新性。试题材料重视传统文化,着眼社会、关注人文;重在考查学生的语文基本功和基本能力,从而凸显考生的语文素养。总之,其突出特征为“国际视野,稳中求变,关注社会,凸显素养”。

总体而论,2017年的河北高考试卷保持了“一点四面”的基本命题思想,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做出调整,让语文试卷走向平易化、人文化,较之往年更好地体现了《考试大纲》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对近年来高考语文改革呼声的一种回应。

河北高考难度系数分析,今年河北高考卷难不难

2017河北高考理综卷物理部分,较好地贯彻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的命题指导思想,体现了以基础知识为依托,以能力考查为主旨的指导思想。在保持历年来一贯的严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基础、体现方法、突出思想、考查能力,力求公平、公正、客观、全面。试卷的整体难度呈阶梯型分布,有较好的区分度,体现了新课程的理念,有利于高校科学地选拔人才,对高中教学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同时试题也考虑了不同省区的教学实际。

今年的'试题总体难度较往年有所上升,灵活性增强。选择题整体难度比往年略有上升;实验题考察形式新颖,对学生的基础知识与变通能力要求较高;计算大题设问层次分明,计算难度有所下降,但对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要求提高;选考题比较中规中矩,平稳过渡。选择题、实验题和计算题三种题型的难度起点都较低,都是由易到难的连续性难度设计,易、中、难比例合理,以中等难度为主,拓宽难度分布范围,对大部分层次的考生进行了有效的区分。多数题目难度不大,但计算题依然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较高,具有较明显的选拔效果。

河北高考作文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再看“弱者如果勤自锻炼,增益其所不能,久之也会变而为强”之语,深以为然。在到中流击水的途中,体魄上的强弱关系会因勤惰之行而转换,而这一道理又岂限于体育之中?因此,请允许我谈一谈:胜人者有力,自勤者强。

勤自锻造,助个人“直挂云帆济沧海”,搏击巨浪。在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天赋高低之差无法避免,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自勤精神则可以帮助起始的弱者迎澜直上,逆转命运。正如西晋左思,本“貌寝,口讷”,天资平庸,但他从未放弃勤勉奋进,为赋三都,便“门庭藩溷,皆著笔纸,遇得一句,即便疏之”;反观年少成名的陆机,却从未动笔,只懂得嘲笑左思道:“须其成,当以覆酒瓮耳。”终于,左太冲《三都赋》出,洛阳纸贵,陆机也只能拜服搁笔了。于个人,莫叹黄河冰塞川,且凭自勤济沧海。

勤自锻造,助集体“直向金刚水际行”,横跨怒涛。众人聚为集体,或许在初始阶段尚显弱小,可只要拥有自勤精神,便拥有了“为山者,基于一篑之土,以成千丈之峭”的可能。君不见东林学派,起于无锡书院,却凭自勤而对抗宦寺,终成“一支重整道德的十字军”;君不见西南联大,组于昆明绝徼,却凭自勤而弦诵不绝,终兑“便一成三户,壮怀难折”之理想;君不见中国共产党,成于南湖红船,却凭自勤而筚路蓝缕,终领人民击破铁屋,走出“万家墨面墨蒿莱”的莽原。于集体,莫叹出没风波里,且凭自勤水际行。

勤自锻造,助民族“舳舻千里旌蔽空”,撕裂狂潮。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能帮助一个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的`,唯有不惧坎壈的自勤精神。遥想新中国成立之时,积贫积弱,百废待兴,正是凭借着一代代华夏子孙的勤奋努力,民族之轮才最终啸傲万洋。看,那是月球表面的悠悠倩影,是自勤让嫦娥五号在月桂树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听,那是137亿光年外的电磁之声,是自勤令中国天眼在贵州山谷中“南修窝凼落星辰”;触,那是横越55公里的跨海大桥,是自勤教港珠澳大桥在伶仃洋上“长桥卧波,未云何龙”。于民族,莫叹惊涛拍岸卷,且凭自勤旌蔽空。

行文至此,再览“生而弱者不必自悲也”之勉励,不由深深振奋。各位同胞,何必唏嘘自己肩膀尚稚,无须在意他人初始领先,愿我辈都可以高扬自勤之帆,无视巨浪、怒涛、狂潮,默默努力,化扁舟为艨艟,去驶向那自我超越的横流沧海,纵涌波涛。

能胜人者谓有力,可自胜者真曰强。

河北高考作文

烟云大地渺茫无际,人生伊始,从来都有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譬如有人生来养尊处优,有人生来困苦无依;有人智力卓群,有人天资愚钝。于是乎,强弱两者时常被浅薄的定义划出冰冷的分界与显性的'隔阂。然而,强弱之间是否真有毕生难跃之天堑鸿沟?吾言非也!世道如棋局,变化不容覆,人生亦如此,于我辈青年而言,纵然赠我以无物,亦能自力攀青云。

诚然,倘若时间不再线性流淌,或许强弱二者能在某一瞬间定格。然而,百年长河的尽头拂来一阵清风,历史深处有余温,毛泽东先生遒劲果决的论断尚响彻耳畔:“吾生而弱乎,或者天之诱我以至于强,未可知也。”字字珠玑,每一声音调都重重地锤击青葱的心灵。

生之弱者之奋发,可如利刃之新发于硎。客观现况的缺陷容得下主观意志渴盼光明的天地,容得下无所畏惧的试错与步步踏实的拾级而上。回溯历史,越王勾践也曾是囚于他人的“弱者”,却未尝废其志,卧薪尝胆终复旧国。平视今朝,出身山村的贫寒学子黄国平慨然负担接踵而至的苦难,把书读下去,走出坦荡前途,不枉一世。挣扎与奔跑从不是徒劳无功,增益其所不能的艰辛或许少有人感同身受,但不变的真理是:弱者自强赴山海。

生之强者如若自命不凡,不屑进取,到最后只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乃至泯然众人矣。犹如仲永的才华禀异终究在不习研修和追逐功利中消磨,犹如项羽的攻陷秦都却最终自刎乌江。当强者不再企望迁徙和远方,听任蔓草湮路,恒久围困在重重叠叠的定位和一时的自我满足中,强者也就失去了引以为傲的天分与资质,行向深渊。

在这高歌猛进又暗流汹涌的时代,我们重读毛主席的《体育之研究》,探讨强弱两者的对立转化,意义正在于重申“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常识,在泛滥的自由主义和消极处世态度的盛行中,唤醒迷惘怯懦的灵魂,为“人格缺血”的时代病递上一剂良药。有言道:“一个能够升起月亮的身体,必然驮住了无数次的日落。”一时之弱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未想过改变。平凡并不应被鄙夷,应当鄙夷的是本可以走向辉煌却沦于人海,末了却只知归咎于“内卷”和“躺平”,从未清醒地审视自身,设定发展轨迹,朝着理想前行。

青年们,身处这个社会,身处这个曾经备受屈辱却最终重新站立于世界舞台熠熠发光的国家,就要带着一种不卑不亢的拼搏姿态:乾坤未定,强弱孰分。强身健体也好,挑灯夜读也罢,君子以自强不息本就容许多元方式的存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我辈青年与前人促膝长谈,重新汲取力量,以更坚毅的精神在中华复兴之路上披荆斩棘,对着世界宣告中国青年的骄傲:“纵天地曾赐我以无物,我亦自力攀青云,剑指长霄赴沧海!”

河北省高考作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元。

(大写):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条。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

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1.7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0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3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1.14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8.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8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9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9.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1.20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0.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2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2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3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31条和第32.2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1.24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33.2款规定确定。

1.25小时或天:指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6中标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认可的,中标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价格。

1.27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合同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8成本费用:指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含有管理费和其他合理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

1.29工程款: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

1.30合同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31永久工程:指根据合同约定应实施、完成的永久性工程。

1.32临时工程: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

1.33分包工程:指合同工程中,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

1.34单项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组成合同工程的单项工程名称、内容和范围等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5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36施工机械: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它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1.37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包人、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

1.38基准日: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订立日前20日为基准日。

1.39变更: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59条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改变。

1.40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并非己方的过错,而是对方的过错或责任发生的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己方向对方提出的费用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行为。

1.4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武装封锁、罢工、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和政府或卫生部门发布的影响正常工作的疫情。

1.42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1。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2。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3)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适用于招标工程)。

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

商等文件)。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2.3。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不影响合同工程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的解释,按第69条规定处理。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1。

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

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履行合同期间,发包人、承包人均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

规。

3.3。

发包人、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标准与规范。发包人应提供标准与规范或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国家没有但行业有的,约定适用的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国家和行业没有但河北省有的,约定适用的河北省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提供中文译本;有异议时,以中文译本为准。购买、翻译标准、规范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施工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投标报价前说明要求;承包人自主报价并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

4通讯联络。

4.1。

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4.2。

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约定发送通讯。

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另一方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

5工程分包。

5.1。

承包人可依法分包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但下列情况例外:

(1)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2)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设备。

5.2。

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分包合同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承包人有义务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5.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坏、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均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5.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价款全部支付给承包人,除合同另有规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意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价款。

如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能表明已向分包人支付其应得的任何款项等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付的应得款项。

5.5。

无论何种原因,当本合同终止时,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也随即终止,但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应得所有款项。

6发包人提供资料。

6.1。

发包人应按第14.1款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齐发布。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对其就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7.1。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完备的,并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的义务。

(2)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

(3)工程质量保修的一切义务。

7.2。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清单项目,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8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8.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指令承包人保护好现场,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致使上述文物等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2。

本合同已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应视为承包人在报价时已预见其对施工的影响,并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

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在施工中受到影响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正方案,并发出施工指令,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9事故处理。

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及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10专利权。

10.1。

承包人在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和自身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如因其商标、图案、工艺、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他开支,均应由承包人承担。但因遵守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而造成的侵权,则属例外。

10.2。

发包人、承包人各自对属于自己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除外)和合同工程,均应认为是发包人的财产.。

13.3。

如果承包人依据第70.4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并赔偿因而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现场提供便利和协助。如发包人未付完相关款项,承包人有权留置施工现场,直到发包人付完款项为止。

二、合同主体。

14发包人。

14.1。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发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土地征用手续、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已完成,使施工场。

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可能出现的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范围。

内的指定地点,同时保障水、电供给和线路通畅。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约定的施工场地的主要。

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

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投标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以书面形式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签定施工合同后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交。

底。

(8)协调处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等工作。

(9)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可以将其中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招标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上述工作所需款额,除合同价款已包括之外,均应由发包人承担。

14.2。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4.3。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数量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14.4。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如果未注明时间,发包人应在能使承包人可以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工的时间内给予承包人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但发包人保留其工作人员、雇员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

14.5。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发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的要求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14.6&,nbsp;。

发包人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15承包人。

15.1。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2)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正常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及要约标志。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5)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合同工程或其某单项工程已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5.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如果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且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改正后的7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发包人可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进行补救,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该笔款项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5.3。

承包人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为实施合同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15.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合同、一套完整图纸、适用的标准与规范、变更资料等供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检验时使用。

15.5。

在承包人设计资质的允许范围内,如果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设计,或为了。

配合施工,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完成设计,则承包。

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此类设计图纸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审批。即使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仍应对其设计图纸负责。

15.6。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为下述人员从事其工作提。

供配合和协助:

(1)发包人的工作人员。

(2)发包人的雇员。

(3)任何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

此类指令如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设备、

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应按第60条、第66条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或。

索赔。

15.7。

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

16现场管理人员任命、确认和更换。

16.1。

发包人应任命、确认代表发包人工作的现场管理人员,该类管理人员可包括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发包人任命、确认的现场管理人员如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在未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更换无效。后任管理人员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16.2。

承包人应任命代表承包人工作的承包人代表,该代表的人选由承包人依法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招标工程的承包人代表,应为投标文件所载明的人选。

承包人代表如需更换,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否则更换无效。承包人更换承包人代表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后任承包人代表应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代表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16.3。

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监理工程师履行的职权外,监理工程师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未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16.4。

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承包人代表履行的职权外,承包人代表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临时任命的一名合适人选,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未将有关文件送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之前,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发包人代表具体人选,同时在开工前以书。

面形式任命发包人代表,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

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经承包。

人同意外,发包人不应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另有限制。

17.2。

发包人代表应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

然隐含的权力,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

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

18监理工程师。

18.1。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具体。

人选,同时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监理工程师,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

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18.2。

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监督。

和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试验和检验承包人使用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

材料、设备和工艺,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

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8.3。

除属于第69条规定的争议外,监理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发包人。

应予认可,但下列事项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1)根据第5.1款规定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2)根据第13.1款规定批准承包人将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移出施。

工场地。

(3)根据第15.5款规定批准承包人的设计。

(4)根据第28条规定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5)根据第29.2款规定发出的工程开工令。

(6)根据第32.2款规定发出加快进度的变更指令。

(7)根据第42.5款规定使用替换材料。

(8)根据第54条规定发出使用暂列金额的工作指令。

(9)根据第55条规定发出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的工作指令。

(10)根据第59条规定指令或批准工程变更。

(11)专用条款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8.4。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

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有必要,监理工程师也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令48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则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已被确认。

18.5。

如果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承包人可不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18.6。

监理工程师可按第16.3款规定授权给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亦可将其授权撤回。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权,对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监理工程师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但监理工程师保留因监理工程师代表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设备错误加以反对的失误而否定该工作、材料、设备,并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未按第16.3款规定,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18.7。

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工作出现失误,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19造价工程师。

19.1。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

师具体人选,同时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造价工程师,并将有关文件。

送交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19.2。

造价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工程。

计量和计价、工程款的调整和核实、结算价款的编制、调整和复核、签。

发支付证书,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价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9.3。

除属于第69条规定的争议外,造价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但下列事项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1)根据第54条规定使用暂列金额。

(2)根据第55条规定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

(3)根据第60.3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专用条款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9.4。

造价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价工程师提供的指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有必要,造价工程师也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造价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果承包人在造价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令48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则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造价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已被确认。

19.5。

如果承包人认为造价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承包人可不执行造价工程师的指令。

19.6。

造价工程师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工作出现失误,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应依据第16.2款规定在专用条款中写明承包人代表具体人选,

同时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任命承包人代表,并将有关文件送交发包人,

授予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全部权力。

20.2。

承包人代表应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应予认可。

20.3。

如果承包人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确需暂离现场,则应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可按第16.4款规定授权给其临时任命的一名合适人选,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临时任命人行使承包人代表授予的职权,对承包人代表负责。临时任命人在承包人代表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代表应予认可。未按第16.4款规定,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20.4。

承包人代表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立即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书面报告,抄送发包人。属于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的,其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属于承包人责任的,其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1分包人。

21.1。

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个人不应承揽分包工程。发包人不应直接指定分包工程分包人,也不应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21.2。

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应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承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分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承包人负责,并应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2承包人劳务。

22.1。

承包人应雇佣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一览表”中指明的人员,也可以雇佣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人员,但不得从发包人或为发包人服务的人员中招聘雇员。

22.2。

承包人应完善雇佣员工劳务注册手续,并与其订立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雇佣期间,承包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为雇员提供和保持必要的食宿及各种生活设施,采取合理的卫生和安全生产措施,保护雇员的健康和安全。

(2)保证雇员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

(3)充分考虑和尊重法定节假日,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4)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榜公布合同工程中标合同价、进度款支付情况、雇员工资发放时间和投诉电话。

22.3。

承包人如需在法定节假日施工,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如需在夜间施。

工,除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外,还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如无特殊原因,

只要不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周围环境,监理工程师应予同意。

但为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或为工程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的作业,

则不必事先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2.4。

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承包人拖欠其雇员工资而造成群体性示w、游行等一切责任,应由承。

包人承担。对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工期不予顺延。

22.5。

承包人雇员应是在行业或职业内具有相应资格、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对有下列行为的任何承包人雇员,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撤换:

(1)经常行为不当,或工作不负责任。

(2)无能力履行义务或玩忽职守。

(3)不遵守合同的约定。

(4)有损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行为。

22.6。

承包人应自始至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雇员内部发生任何。

无序、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以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

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2.7。

如果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详。

细的统计表,该表内容包括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各类职员和各个工种、

各等级的雇员人数等。

三、担保、保险与风险。

23工程担保。

23.1。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3.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止。

23.3。

发包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3.4。

承包人按第23.1款的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发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对等的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23.5。

支付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支付担保之日起至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完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后28日止。

23.6。

承包人在对支付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和造价工程师,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额。

23.7。

发包人、承包人均应确保合同工程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顺延的要求。若合同一方未能保证延长担保有效期,另一方可向其索赔。

23.8。

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并签订担保合同。

24发包人风险。

24.1。

发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24.2。

自开工之日起至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发包人风险为:

(1)由于永久工程本身或施工而不可避免造成的财产(除工程本身、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外)损失或损坏。

(2)由于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除承包人外)疏忽或违规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

(3)由于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或其部分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由于发包人提供或发包人负责的设计造成的对永久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失或损害。

25承包人风险。

25.1。

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25.2。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承包人风险为:

除第24条和第26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但不限于此)的损失或损坏。

26不可抗力。

26.1。

不可抗力包括因包括战争、**、武装封锁、罢工、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和政府或卫生部门发布的影响正常工作的疫情。

能以数值表示的不可抗力因素,以专用条款的约定为准。

2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抄送造价工程师。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分别按第31条规定索赔工期、按第66条规定索赔费用。

26.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顺延,由双方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在永久工程上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

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带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用于本工程的周转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应由发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4。

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

27保险。

27.1。

发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保险。

(2)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4)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可以将其中部分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

27.2。

承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

(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3。

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向另一方提供有效的投保保险单和保险证明。如果发包人未投保,承包人可代为办理,保险费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投保,发包人可代为办理,保险费应从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

27.4。

发包人、承包人应遵守本合同保险条款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未遵守,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引起的损失。

27.5&,nbsp;。

当合同工程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有关资料。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应相互协助做好向保险公司的报告和索赔工作。

27.6。

当合同工程施工的性质、规模或计划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本合同保险条款的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因而造成的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27.7。

从保险公司收到的因合同工程本身损失或损坏的保险赔偿金,应专项用于修复合同工程这些损失或损坏,或作为对未能修复合同工程这些损失或损坏的补偿。

27.8。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工期。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28.1。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项工程的,承包人还应编制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28.2。

承包人应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取得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28.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结束后的7天内一式两份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月进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施工、安装、试验以及发包人工作等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说明。

(2)材料、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制造商名称、地点以及进入现场情况。

(3)索赔情况和安全统计。

(4)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28.4。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出承包人的实际进度和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要求支付任何附加的费用。工程进度计划即使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9开工。

29.1。

工程开工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已经领取了施工许可证。

29.2。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42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7天内开工。

29.3。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书面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在该情况下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9.4。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第29.2款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开工令的,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30暂停施工和复工。

30.1。

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令,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工报审表要求复工;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报审表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

30.2。

如果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持续70天以上,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准许复工。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监理工程师未予准许,则承包人可以作如下选择:

(1)如果此项停工仅影响合同工程的一部分时,及时提出工程变更或索赔,取消该部分工程,并书面通知发包人,抄送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

(2)如果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合同工程时,则根据第70.4款规定解除合同。

30.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承包人因而造成的损失。但下列情形造成暂停施工的,发包人不予补偿:

(1)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暂停施。

工。

(2)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施工调整部署,或为合同工程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应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应按照第26条规定处理。

30.4。

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经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直至收到包括第62.2款规定的应付利息在内的所欠全部款项。由此造成的暂停施工,视为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

30.5。

暂停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受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因而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应按第30.3款规定处理。

31工期和工期延误。

31.1。

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工程的工期,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合同有单项工程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单项工程的工期。

31.2。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基准日以后实施的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规定。

(2)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4)发包人代表或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的人为因素。

(5)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

(6)工程变更。

(7)工程量增加。

(8)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每周累计停水、停电、停气超过8小时且造成停工的。

(9)不可抗力。

(10)发包人风险事件。

(11)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变更,但修正错误除外。

顺延工期的天数,应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

31.3。

当第31.2款所述情况首次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并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发出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情况,以备监理工程师查核。

31.4。

如果延期的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按第31.3款规定的14天之内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然后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事件发生的详细资料,并在该事件终结后的14天内提交最终详细资料。

31.5。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31.3款和第31.4款(发生时)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终)详细资料,则视为该事件不影响施工进度或承包人放弃索赔工期的权利,监理工程师可拒绝做出任何延期的决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第31.3款和第31.4款(发生时)规定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终)详细资料后的28天内,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顺延工期的理由或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顺延工期的天数;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如果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天数。

32加快进度。

32.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顺延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与进度计划不符或不能按期竣工,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加快进度。承包人应按第28.4款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期竣工,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可按第70.3款的规定解除合同,也可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承包人既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也不能免除其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2.2。

如果发包人希望承包人在计划竣工日期之前完成合同工程,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为加快进度而编制的建议书。承包人应在7天内作出书面回应,该建议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加快进度拟采取的措施。

(2)加快进度后的进度计划,以及与原计划的对比。

(3)加快进度所需的合同价款增加额。该增加额按第60.1款和第60.2款规定计算。

发包人应在接到建议书后的7天内予以答复。如果发包人接受了该建议书,则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令,相应调整工期,并由造价工程师核实和调整合同价款。

33竣工日期

33.1。

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协议书约定合同工程计划竣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竣工日期迟于计划竣工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3.2。

实际竣工日期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未能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使用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4误期赔偿。

34.1。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计划竣工日期内竣工,承包人应按第56.2款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但误期赔偿费的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4.2。

误期(实际延误竣工天数)按第33.2款规定的实际竣工日期减去计划竣工日期,即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实际延误竣工天数=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上述各相关日期,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确定。

五、质量与安全。

35质量的管理。

35.1。

发包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5.2。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35.3。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按照工程的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36质量目标。

36.1。

发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省标准的规定。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

质量评定,应以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合同没有约定的,应以国家、行业、省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6.2。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按第69.4款规定调解,所需的费用及因而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应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36.3。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

(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4)组织或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

(5)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6)承担的其他工程质量责任。

36.4。

承包人应建立和保持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工程实施前,监理工。

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和贯彻质量要求的文。

件。承包人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

任何责任和义务。

37工程的照管。

37.1。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用于和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转由发包人负责。

如果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前,发包人已就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颁发了竣工验收证书,则从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承包人无须对该单项工程负责照管,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应继续负责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至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7.2。

承包人在负责工程照管期间,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承包人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坏,保证工程质量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8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8.1。

发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并按第64条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

(2)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发包人违反上述规定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8.3。

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承包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保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及排水设施畅通,实施必要的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和设置必要的绿化带。

(3)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应分类存放。

(4)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器材,合理布置安全通道和安全设施,保证现场安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5)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

(6)为了公众安全和方便或为了保护工程,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政府的要求提供并保持必要的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7)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承包人违反上述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8.4。

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未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的48小时内仍未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派第三方采取措施。该款项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38.5。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

38.6。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达到环境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为现场所有人员提供并维护有效的、清洁的生活设施,并在颁发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的28天内,清理现场,运走全部施工机械、剩余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场地和合同工程的清洁整齐。否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出售或处理留下的物品,所得金额在扣除因而发生的各种支出之后,余额应退还给承包人。

39放线。

39.1。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令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包括基准线、基准高程)书面资料;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或放样进行检查验收。

39.2。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原始基准点对合同工程进行准确的放样,并对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的正确性负责。

39.3。

如果永久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超过合同规定的误差,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合同约定为止。如果这些误差是由于发包人书面提供的数据不正确所致,则视为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纠正指令,顺延延误的工期,并由造价工程师根据第60条规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加额。

39.4。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位置、标高、尺寸、定线的检查,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作准确性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基准点、基准线和其他有关的标志,直到永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0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40.1。

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需要承包人进行钻孔或勘探性开挖(含疏浚工作在内)工作,除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有此类项目外,否则此项工作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专项指令,并按第59条规定处理。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招标人供应材料、

设备明细表”的要求及时提供,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

质量负责。发包人应在所供应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清点,并按承包人的合理要求堆放。

41.2。

河北省高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位商人发现并买下了一块晶莹剔透,大如蛋黄的钻石,他请专家检验,专家大加赞赏,,但为钻石中有道裂纹表示惋惜,并说:“如果没有裂纹切割成两块,能使钻石增值,只是一旦失败,损失就大了。”怎样切割这块钻石呢?商人咨询了很多切割师,他们都不愿动手,说风险太大。

后来,一位技艺高超的老切割师答应试试,他设计了周密的切割方案,然后指导年轻的徒弟动手操作。当着商人的面,徒弟一下了就把钻石切成了两块,商人捧起两块钻石,十分感慨,老切割师说:“要有经验,技术,但更要有勇气,不去想价值的事,手就不会发抖。”

要求选择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回顾近几年课标卷的作文,2009年考查了“弯道超越”,2010年考查了“罗森塔尔效应”,2011年考查了“中国腾飞”,2012考查了“船主和船工”的故事,2013年考查“工匠师傅和徒弟”的故事。可以说,近年来的考题在审题上难度都不大,学生大都有话可说。

1.一脉相承,难度适中。近几年课标卷均采用了寓言故事的形式进行命题,原因在于,不断有省份加入课标卷,2013年加入的有甘肃、青海、西藏、贵州,为了平稳过渡,为了保证课标卷的规范性,也为了让更多新加入的省份适应课标卷,这种沿承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2.角度宽泛,容易发挥。材料提供了四个要素,即商人、专家、老工匠、年轻工匠。从商人的'角度,可以写“价值”,现实生活中,我们正是考虑到了“价值”才不会贸然行动,从四个人物角度均可以立意。老切割师并不是没有能力切割,而是因为经历的事情可能很多,有所顾虑,所以不愿动手,因此可以写“谨慎”,过度的谨慎会失去良机。年轻的切割师因为有闯劲,所以成功了,所以可以写“勇气”,“胆量”等话题。

3.关注提示,准确立意。材料中已经告诉我们了,年轻切割师成功的原因是“经验”,“技术”,“勇气”,同时也是因为忘记了“价值”,没有考虑“风险”。所以我们可以围绕其中任何一个要素来立意,也可以综合把握,写“成功的条件”。

4.合理联想,综合把握。作为这道作文题,考生可以联系“改革开放”,“我们的学习”等,有时候我们放下价值的考虑或许更能成功,因此可以写“放下才能承担”。

5.暗含辩证,写出深刻。任何一件事都不会随便成功的,年轻的切割师的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知识,技术等,所以考生从这个角度思考,可以从辩证的角度想问题,让问题更为深刻。

河北高考作文

叶子被风托起,洋洋自得地飞上了蓝天,但转瞬间又被吹落,它只能短暂地飞翔;鸟儿依靠自己的.力量搏击长空,虽然有苦有累,但这才是永恒的飞翔:不依靠自己的力量,飞翔只是短暂的;依靠自己的力量的飞翔才是永恒的。

像烟花,依靠的是人们给它的力量,纵使在万人仰望时,发出云蒸霞蔚的灿烂光芒,在落幕后也是空无一物。《红楼梦》中的四大家庭,钟鸣鼎食之家,在元妃省亲时,大把大把地弃掷金钱,但他们靠的不是自己的真材实料,靠的是元妃的受宠,对权臣的打点进贡,最终辉煌只是一时的,大观园落了片白茫茫的真干净。如若他们靠自己的力量在朝中作贡献,或许不会受到那么大的打击。但是依靠别人,再成功也是短暂的,像叶子短暂的飞翔。

有些人的飞翔却是永恒的,他们的光辉如北极星般永久地照亮天空,因为他们是靠自己力量的。俄国科学史与文学史上的北极星--罗蒙诺索夫,他的名字将永垂人类史册。他原是一位贫苦渔民的儿子,为了读书,他冒充贵族子弟去上学,险些为此而被流放边疆;后来国家出钱送他去德国深造,他又被抓去当兵,九死一生地逃了出来;在做雷电实验时,好友利赫曼被雷电劈死,但他不惧生命危险,把实验继续了下去,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夙愿:“在俄国大地诞生自己的柏拉图和牛顿。”几百年过去了,他北极星般的光辉仍旧照亮人类的天空。这才是永恒的飞翔,依靠自己的力量搏击天空。

河北高考作文

报上有一则新闻说,有一个农民工在一富豪的别墅里砌墙搞装修,被狗咬伤导致急性肾衰竭。这位农民工作为原告将狗主人告上了法庭,而被告的律师竟然在法庭上问原告:“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

现在,我们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那么,收入拉开距离是理所当然的。中国搞了几十年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一代伟人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贫穷。”现在谁也不想让中国社会再回到阶级对立的时代去了。读了这则新闻,我感觉现在贫富太悬殊,两极分化较严重,这不但是一种社会存在,而且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开始争夺舆论的正统地位了。律师属于是社会的精英,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居然问得如此理直气壮,说明上等人和下等人的观念,己经在社会上占据相当大的阵地,以至于在公开场合说出来,己经没有任何顾虑。人们对所谓仇富心理都抱着批判的态度,看来现在应该重新估量。且不说不公平竞争和****分子的存在,起码它反映了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到不合理程度的现实。现在,人们最在乎的还不是金钱的多寡,而是自己在社会和群体中所处的位置,我想所谓面子观念就源于此。有些人只要有一点能力,就有炫耀的冲动,如炫耀身份,炫耀消费。目的何在?就在于显示:我占据着社会的高位,我比你们高贵,我的生活比你们富裕。他们从这种炫耀中,从处于社会高端的现实中,得到精神享受,感到很有面子很荣耀。而那些处在低级台阶的人们,则会觉得自己贫穷没有面子,于是产生惊恐情绪。他们一方面对高位的人表示愤恨;另一方面又慌慌张张地、千方百计地、甚至是不择手段地往上爬,决不愿意子子孙孙生活在底层。还有一类人,对权贵阿谀奉承,力尽拍马之能事,先做孙子再盼望做爷爷,一旦做了爷爷,立刻就是另一副嘴脸。

我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应该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上。如果没有这个前提,社会要和谐只能是一句空话。如果有人主张回到平均主义的年代去,我看不会有人赞成。毕竞,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人民的生活都有了明显的改善,有一部分人经过合法经营和辛勤劳动确实先富了起来。如果先富帮后富,最终一定会达到共同富裕。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认为共产主义前提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社会的和谐。没有阶级对立,没有贫富之分,人人都有饭吃个个都有衣穿,这就是我们所向往的和谐社会!

河北省高考作文

张金波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

今年我省高考作文题目延续了以来高考作文出题的思路,属于给材料作文。不过,今年所给材料和去年有所不同:去年是关于汶川地震的时事性材料,今年则是寓言性材料。

寓言的叙事模式和20的“乌鸦抓羊”非常相似,都是“一个当事人,多种意见”。本题的“当事人”是兔子,它是短跑冠军,可是学游泳对它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学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学会。“多种意见”指的是培训班教练野鸭、评论家青蛙、思想家仙鹤的意见。在野鸭看来,兔子只要刻苦努力,就可以学会游泳。评论家青蛙则认为应当发展特长,思想家仙鹤觉得多学本领没错,但不一定非要学游泳。

寓言故事一般都和现实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对材料进行认真阅读之后,不难发现故事影射了当下在人的发展问题上的一对矛盾,即是发展特长还是全面发展。“多种意见”是考生立意的重要依据,应加以深入分析。野鸭的意见无疑是值得商榷的,他看到了个人主观努力的重要性,却忽视了人的个体差异性,没有准确地给受教育者定位,没有做到因材施教。评论家青蛙强调的是扬长避短,看到了优胜劣汰的关键。但很显然,生活中“一招鲜”有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看法也不全面。思想家仙鹤能够比较全面地看问题,看到了受教育者先天条件的制约,不盲目模仿,不回避努力的因素,同时指出“条条大路通罗马”,多掌握生存本领没错,关键在于学习的本领要适合自己。这些意见给考生立意提供了重要启示。

在分析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找到两个立意角度:一是兔子的角度,兔子隐喻正处在发展时期的青少年;一是评论者的角度,培训班教练野鸭、评论家青蛙、思想家仙鹤隐喻对青少年负有教育责任的学校、社会、家庭等。站在青少年的`角度,可以从准确评价自己,给自己人生准确定位的角度来写,也可以谈人生有限,应当着重发展自己的特长,也可以谈社会需要通才,单一的知识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应当着眼全面发展,还可以把以上几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议论。站在教育者的角度,可以谈如何既发挥受教育者的长处,同时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个性特点,帮助孩子发展更多的适合自己的生存发展的技能,做到因材施教。以上这些立意都是比较准确的立意,不管选择哪一种,言之成理最重要。

就以上立意而言,议论文应当是首选文体。从近些年高考阅卷情况来看,散化议论最受青睐。记叙文也是不错的选择,可以通过具体的人和事来表达你的见解。如果写散文,当然最好是哲理性散文,但对语言要求要高一些。

题目的作用不可小觑。题目是阅卷老师判断考生立意的第一道关口,因此考生务必使自己的作文题目简洁明了,让阅卷老师能够迅速捕捉到你的立意,从而大大提高阅卷老师对你的作文的认可度。从考生反馈来看,“量力而为”、“认识你自己”、“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成功不远”、“寻找最佳位置”都是值得肯定的题目。“寻找特长,将其发展到底”这样的题目,反映出考生对材料的准确理解,但稍嫌嗦,不妨改为“将特长发展到底”。“转角有转机”,措词精炼,但有偏离题意之嫌。

特别值得考生关注的是,今年的作文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以前没有这样的提法。怎么理解“选准角度”呢?所谓“准”,不仅是不要脱离材料本身的含义,还要非常明确,是彼是此,不能模棱两可。“选准角度”的要求和以前“选择一个角度”的要求相比,突出了一个“准”字,对考生的束缚要多一些,考生要避免选择角度的随意性。这也就要求考生阅读材料务必认真,理解材料务必到位,避免角度不准而影响得分。“明确立意”,就是作文的中心要突出,观点要鲜明。你赞同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态度。比如,不管你认为兔子应该发挥特长,还是弥补不足,要明确地摆出来。辩证地看也可以,辩证地看也是一个明确的态度。

总之,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深浅适度,贴近大多数考生的实际水平,又紧密联系现实生活,命题的开放性和含蓄性都确保了考生有话可说,同时又有一定的区分度。

河北高考作文

为进一步展现我省良好形象,提升网上美誉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网络正能量,“我的家乡在美丽河北”征文活动开始啦,围绕热爱家乡、赞美家乡,展示家乡新变迁、人文情怀,展示河北风土人情,展示燕赵大地独特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完美结合。

本次征文分为文章、长微博两项内容,每月推出一项主题内容:

1月:回家过年。

2月:通往家乡的路。

3月:家乡的变迁在我的眼中。

4月:在家乡创业的人们。

5月:家乡的.精神文化生活。

6月:家乡的和谐音符。

7月:家乡的山水美如画。

8月:化不开的乡愁。

【投稿邮箱】。

河北省网信办网评处邮箱:

w***n@。

长城网邮箱:

c***x@。

河北作协会刊《河北作家》,是沟通全省作家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的平台。近年来在宣传党的文学方针政策,传播文学信息,加强会员交流,促进河北文学繁荣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团结广大会员,凝聚文学正能量,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文学助力,特举办首届《河北作家》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作家协会。

承办:《河北作家》编辑部。

二、征文范围。

本省广大会员。

三、征文要求。

1.美丽河北是环境之美、时代之美、生活之美、社会之美、百姓之美、山河之美、人文之美的总和,作家创作中应准确把握而非图解,一切美文均在征文之列。

2.体裁为精短小说(字数不超过10000字)、散文、诗歌(其他体裁暂不接收)。

3.参赛作品要求必须是纯文学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可读性。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出版。如发现有剽窃、抄袭以及非首发等情况,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5.来稿请注明“美丽河北·《河北作家》征文”字样,并写清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评奖及奖项设置。

征文截止后,将邀请作家、评论家、编辑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相应奖项。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奖牌(奖杯);获奖作品择优在《河北作家》刊发,并视情况结集出版。

五、征文时间。

征文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1日止。

六、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石家庄市槐北路192号《河北作家》编辑部。

邮编:0***1。

电子信箱:h***5@。

联系电话:0311-8***05李红英0311-8***3卢会发。

河北省高考作文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的半费医疗待遇。

5、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要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铁路各级关于路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铁路良好形象和声誉。

4、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铁路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5、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基层站、段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工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发生严重路风事件,或多次发生路风一般事件屡教不改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职工多人死亡事故、路外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情节严重的。

(5)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6、依据上述第3、4、5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再作出决定。

8、乙方因下述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2)因夫妻分居、家庭困难需要解除合同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1、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甲方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调解无效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责任大小和后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甲方技术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因未履行完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费和重新录用人员费等。

九、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内容作出如下变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河北高考改革

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对高考录取批次进行两项调整,方便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政策。

录取批次调整具体为: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放在同批次相应院校录取之后进行,使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充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将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放在本科提前批,尽量满足院校投档要求。

在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承诺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增加分值由20分“缩水”为增加10分投档。

同时,取消四类考生的加分资格: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今年的加分项目为: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前六名的考生,增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以上均限应届生)。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军烈子女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