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畜牧屠宰工作总结(实用14篇)

时间:2023-12-22 12:42:00 作者:HT书生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这里,为大家分享几篇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屠宰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20xx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1、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调职工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

2、组织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做好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要求职工严格做到遵守作息时间,并制定考勤表由专人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站长请假(书面假条)同意后方可,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责必究。

5、制定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上墙。要求当天值班职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班,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6、做好畜牧兽医服务“110”平台工作,要求接到群众割服务电话后立即登记,驻片兽医在三天内完成,并由监管兽医不定期抽查防疫割情况,确保服务落实。

屠宰工作总结

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xx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xx]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2021年为了更早完成和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我镇畜牧兽医工作按县畜牧兽医局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结合曹武镇的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防疫工作是我们一年工作中的主要工作,为了更好的控制疫病的流行,我们对辖区28个村2个社区的畜禽分春秋两季进行了免疫注射工作,全镇共免疫生猪万头(次),耕牛4000余头(次),家禽195万只(其中蛋鸭万只),国家强制免疫的“二瘟四病”的免疫密度分别到了猪99%,牛100%,家禽95%以上,有效地保证了我镇的防疫质量和疫病的控制。

曹武镇是一个养殖大镇,多年来出栏生猪、家禽和畜产品都占据着京山重要位置,由于过云的检疫手段持后,检验检疫人员有时不负责任,检疫工作相对比较疏忽,去年省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县局及时的为我镇配备了各种检验检疫器材,我们及时对检疫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并多次带检疫员到县局有关科室实地操作演练,使之掌握了电子出证的基本知识,全面实施电子出证,废止了过去的手工出证,对需调往外地和进入屠宰场宰杀的畜禽及时派检疫员到场到户临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能出据检疫证明。严把产地检疫关,使我镇调往外地的畜禽及产品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让广大居民吃上了明白肉、放心肉。

今年,国家为了彻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拟定全国50个畜禽养殖县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我们湖北确定了六个县市为试点县市,我县被列为六个试点县市之一,获得了该项目的国家扶持资金3650元。因此省局、市局多次到我县进行调研,对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并和多家有机肥场进行对接,按照省、市、县局的安排,今年九月份起到明年九月止,我县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已向县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申报了16个养殖规模户(其中生猪养殖户8户,规模年出栏1000头以上;蛋^v^户,常年存笼5000只以上),待得到上级批复后,我们将组织部分养殖户外出现场观摩,实现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的完成我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生猪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食品安全,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肉品,在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下,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二、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销售肉品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对上市流通的肉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执法队员按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国庆节日期间延长上班时间,对来城东西南北四个集贸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加强监管,确保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让病害猪肉没有可乘之机。

三、加强夜间稽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猪肉类的食品安全良好。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加强对来城周边地区及屠宰户住所的夜间检查,共出动九人四次,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私自屠宰现象及屠宰窝点。国庆期间市场销售的近700头生猪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场,无一例病害猪肉上市,来城的定点屠宰率达100%确保了国庆期间的肉食品安全。

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

20xx年x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x日,县*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屠宰场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_____任组长,_____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_____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_____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我乡今年新修了_____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畜牧工作总结

今年,我镇畜牧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顺应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要求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不断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加快粮食过腹转化,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镇域经济的重大措施来抓,着力推进畜牧业向产业化迈进,向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迈进,向农业的现代化迈进,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效果,其主要标志是:

——畜牧业饲养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到今年末,肉牛饲养量24412头,同比增长13.3%,山绵羊饲养量3477只,同比增长18.8%,猪饲养量9000头,同比增长0.05%,家禽饲养量12万只,同比增长20%,全镇各类养殖专业户发展到140户,其中养肉牛黄牛86户,形成了畜牧业发展的稳固基础。

——畜牧业整体效益显著,在镇域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全镇畜牧业过腹转化粮食3246吨,占粮食总产量40.6%,畜牧业总产值2876.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9.6%。

我镇在发展畜牧业生产上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来抓。响应镇政府由粮食大镇变为畜牧大镇,实现主辅换位,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号召:一是在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中把畜牧业调整为重点,调整为农民增收、财政增税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在种植业结构中实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的三元种植结构。科学合理安排种植比例,尤其是引导农民种植饲料作物增加收入,用饲料作物比粮食作物效益高的典型做经验介绍开现场会,现身说法,带动种植饲料作物的积极性,全镇种饲草、青贮玉米一百多亩;三是进行畜牧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加快发展牛羊,突出发展肉牛,稳定发展猪禽,适度发展特种养殖;四是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来确定结构调整方向。畜牧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已在结构调整中建立,也为今后的扶持发展奠定了基础。我镇是以种植为主的农业镇,面对玉米多而牲畜少,耕地少收入少的窘境,在上下统一思想后叫响“主辅换位建设畜牧大镇,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口号,积极筹集资金,并在积极争取市局项目做大做强畜牧业。我镇上下形成了主辅换位,把畜牧业建成农村主导产业的良好氛围。

二、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畜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我们把畜牧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普及应用科技上,在畜牧业生产的各环节全方位地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开展科技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聘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主要题目有家畜繁育改良,动物疫病诊治及产地检疫,饲草饲料的种植及青贮料的制作等,受教育面达到90%。第二层面是养畜专业户的培训,我站畜牧人员组成讲师团,根据需要深入村屯讲课,集中培训7次,听课人数达3000人次。第三个层面是对家畜繁育改良队伍中的配种员;畜禽疫病防治队伍中的兽医、防疫员、检疫员;兽药饲料经营的业户分别进行了培训;二是推广在饲草饲料种植上,引进新品种,扩大种植面积,落实青贮制作技术规范,配备青贮机械和修建窖池。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面对面指导生产,我站把科技人员按村畜牧工作的侧重点落实包村计划,从青贮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到产地检疫进行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使下情上达、上情通畅,组织技术人员帮助规划指导,实行全程服务,尤其对生产的关键环节,派人日夜指导在现场,受到了畜主人的好评,全镇从事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中,全面进行了再教育、普遍晋升了技术职称,落实了防疫员工资,配齐配强了专业技术人员,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防疫方面,完成了基础建设,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及时扑灭疫情。主要抓住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完善猪、禽免疫程序,提高免疫效果,对猪和家禽重点传染病的免疫,在面上继续按要求进行三季集中免疫。对规模户饲养的猪、禽,按照免疫程序要求,采取不定期适时免疫办法,既保证了免疫效果,又节省了费用,危害猪和家禽的重点疫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完善牲畜口蹄疫免疫和黄牛两疫检疫措施。对牲畜口蹄疫一年进行两次预防注射,达到了免疫效果。黄牛布病、结核病检疫达到应检牛90%以上;三是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做到免疫证、耳标、登记建档同时进行,做到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在产地检疫、屠宰、运输、销售等环节上严格把关,推进了免疫注射和免疫标识制度的实施。同时协助市饲料监管站检查工作,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经营的业户进行监管,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饲料和添加剂及时查处确保养殖户的利益。在信息和市场上及时通报,使养畜户损失降到最低。四是防控高治病性禽流感工作高度重视,镇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分别制定了《松峰上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松峰山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松峰上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印发了3000份宣传单,发放生石灰10吨,消毒药50箱,并与各村主任签订了责任状,在市畜牧局和我镇全体机关干部,村屯干部及战斗在第一线的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胜利的打赢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战役,防疫家禽共计22037只,免疫率达100%。

四、坚持依法治牧,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畜牧部门负担着全镇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及提供社会化服务,还肩负着畜牧专业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是国家《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两法及八条例的执法主体。为此,在今年的行政执法中,提出了依法治牧的原则及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打防结合,确保畜牧业协调稳定发展,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班培训、出宣传车、设宣传日等活动,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兽医卫生监督员、兽医卫生检疫员等都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是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树立良好的畜牧执法形象。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定期召开征询意见会,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通过整改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各养殖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四是强化了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私屠滥宰、出售病害肉的业户予以惩处,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今年畜牧业生产形势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畜牧业的认识还有差距,生产的发展不平衡,产业链不紧,基础建设薄弱,资金投放不足,设备陈旧老化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今后我们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我镇畜牧业工作的更好开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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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7月9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办法》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1、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

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

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程序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领程序。

《办法》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提供病害猪的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将于208月1日起施行。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1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5〕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15〕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15〕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二、职能交接情况。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三、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四、工作开展情况。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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