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3 23:27:38 作者:紫衣梦

和谐社会是建立在法治和法律法规公正执行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稳定有序的社会形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和谐社会总结范文,用于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设和谐社会的思路。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虽然还没进入社会,还是一个在学校读书的一名普通学生,但是通过这个学期的毛论课的学习,我明白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下就是我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些见解。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高高地举起了和谐的旗帜。对外,我们倡导建设一个和谐的世界;对内,我们把建设和谐社会摆上突出位置。和谐,成为中国内政外交重要的价值追求,也成为新时期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的新智慧。

人心和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是相互关联的整体。人,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整体的要求,归根到底,要靠千千万万个体的人去践行。一方面,建设和谐社会是亿万群众的实践,他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能不能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他们能不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参与者和自觉实践者,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另一方面,个体内心世界的和谐及同外部环境的和谐,也就是人生的和谐,本来就是整个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越来越多的人实现人生和谐,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就越来越高;和谐人生的代际交替和传承,就是和谐社会的永续发展。因此,在从宏观上准确把握建设和谐社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高度重视个体和谐,切实关注个体和谐,着力促进个体和谐,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尽可能多的人们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以个体人生的和谐推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当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民主”一词的原意,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民主一定要尊重和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人民群众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绝大多数人意志的新型民主。我们党在总结国内外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六全会再次强调,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发展形式,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公平正义作过深刻和全面的系统论述。他们认为,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真正公平,“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公平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决定分配,分配的前提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公平及其实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他们还认为,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及其实现还有自身的特点: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依据只能是劳动,也就是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分配的结果必定是不公平的。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社会主义社会最大的公平就是阶级差别已经不存在。只要是有劳动能力的人,社会都会为他们发挥才干提供平等的条件,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各尽所能”。三是社会调剂,也就是说,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必须作必要的扣除。扣除下来的劳动产品用于再分配,包括救济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从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规则看,它必须包含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四个原则,是一个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这四个原则是:第一,保证基本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讲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和受教育权利等。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就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建立在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证的基础之上。与此同时,必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避免只有少数人受益的“有增长无发展”的情形。第二,机会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平等发展机会,具有大致相同潜能和相同意愿的社会成员应当有着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在参与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分配之前,机会平等的原则要求摒弃先赋性因素(比如身份、家庭出身、性别等)的影响,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第三,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根据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在社会财富等社会资源的形成过程中,每一个社会成员所投入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有差别的,因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有差别的。按贡献进行分配,就是要把每一个人的具体贡献同自身的切身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做,有利于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四,社会调剂的原则。也就是对一次分配后形成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普遍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人们能力、机会以及具体环境的千差万别,由于制度和规则等方面的不完善、不配套,由于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中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在初次分配之后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合理乃至不公正现象。因此,在初次分配之后,社会有必要进行再调剂。这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以所得税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转移支付体系。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公平问题,比如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农民、工人(特别是失地农民和下岗失业工人)等社会群体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对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公平问题,要做全面、科学的分析,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对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解决,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对一些敏感性问题,既要克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官僚主义,又要防止进行人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状态,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人协调发展的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追求。本文从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出发,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以及中国传统哲学基础。

关键词:和谐社会哲学基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大同。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社会,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断追求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社会建设具体实践中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理论成果。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谐社会也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构想,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的“大同”理想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和思想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体系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包括人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也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谐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是一种良好的社会发展状态。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以人为本”,凸显了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肯定和尊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和价值取向。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合规律与合目的相统一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类历史视为自然历史过程的同时又把人类历史视为人的活动的结果。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要求,也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普遍联系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用联系的、全面的而不是孤立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客观上要求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和辩证法发展观作为最一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立足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总体布局。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无处不在,它是事物存在的普遍规律和根本原则,正如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指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

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和解决各种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回避矛盾,而是用积极的态度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我们既要充分调动国内的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丰富的创造力,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又要正确把握复杂的国际局势,积极争取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给我国现代化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的国际环境。

三、中国传统哲学基础。

中国人以和为贵,自古以来和谐的理念就有所体现,和谐被广泛用来形容家庭关系处理融洽、国家治理太平等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释思想分别从不同侧面对“和谐”进行了大量的论述,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思想资源。

孔子是中国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礼运大同篇》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嫉者,皆有所养”的内容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对“和谐社会”的成功构想。

道家主张遵循“道”的规律,以“道”为最高法则来实现天与人、天道与人道的和谐、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要求人顺应自然本性。老子也构建了“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虽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

中国传统思想中对理想社会制度的设计,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而存在着种种缺陷,但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他们的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从哲学的角度认识和解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对于深化对和谐社会的本质和科学内涵的认识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理论也有重要价值。和谐社会是的提出既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又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目的,是和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总结与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是在对中国传统思想精神借鉴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具体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仍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礼记・礼运》。

[6]《老子・八十章》。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摘要:心理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四个层面,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关键词:和谐;心理和谐;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时代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要注重人的心理和谐的培养与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这一论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指的是社会生活和状态的和谐、安定,也包括社会成员心理的和谐和安定。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就不能不重视社会成员的心理和谐问题。和谐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而不和谐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因此,和谐社会孕育心理和谐,心理和谐造就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要素相互配合、相互统一的系统工程。其中保持心理和谐是这个系统工程的基础和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曾说过,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起点也是终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基本的治国理念,尊重人、关怀人、发展人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解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人们的心理状况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影响,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是由个体的人所组成的,离开了人的健康和谐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健康和谐。人的心理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实质,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1心理和谐的界定。

1.1和谐。

在《辞海》中,和谐与协调并称,指配合(或搭配)得适当、匀称、协调而不生涩、不别扭。中西方自古就有许多和谐的理念。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整个天就是一个和谐”,“和谐的最高境界是灵魂的和谐”[2]。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已把“和谐”视为重要的哲学范畴。中国自古就有“家和万事兴”,“和为贵,谐为美”的思想。儒家学派倡导“和而不同”,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结合、统一、共存。总之,和谐是指存在差别的各组成成分相互协调地联系在一起,处于一种平衡、协调、融洽、统一的状态,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的统一[3]。

1.2心理和谐。

人的心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错综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内容组成,各心理过程和内容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各种心理现象。因此,心理和谐就是指基本心理过程和内容彼此之间,或者各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动态的均衡、完整、协调一致的自在的轻松状态,以及认知、情绪情感、意志和行为以及人格的完整协调,同时能够与外界环境进行有效的沟通,较少内部或外部冲突[4]。心理和谐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心理构成要素上的协调性。主要指知情意上的协调、人格上的协调以及心理过程与人格之间的协调。2)为人处世上的理智性。表现为没有或很少有过激行为。3)心理体验上的愉悦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喜怒哀乐,但积极愉悦的体验占主导地位。4)表征意义上的总体性。心理和谐的人也有心理矛盾、冲突的时候,心理的某些成分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和谐,但它能将这样的冲突和矛盾控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和尽可能小的范围。5)持续时间上的稳定性。总体意义上的心理和谐在一定时期相对稳定地表现出来,甚至构成了一个人相对稳定的特质。

总之,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生命充满活力,内心体验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心理和谐的人善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坦诚地看待外部世界和自我内心世界,能够愉快地接纳自我,承认现实,欣赏美好的事物,而且能够大度平静地生活和接受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总之,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体现。

2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

从结构上看,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它由三个关系空间组成,即自我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5],如图1所示。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每个人都生活在这三个不同的空间里面。林崇德认为,从心理和谐的角度上说,围绕这三个空间,心理学必须研究以下六大关系的相关课题: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机器的关系以及中国与外国的关系[5]。由此,有学者认为,心理和谐主要包含自我和谐,人际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3]。还有学者认为,从结构上看,心理和谐是一个系统,它由个体内部心理和谐、人-事心理和谐和人际心理和谐三个子系统组成[6]。综上所述,心理和谐主要涉及四个层面,即自我和谐,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如图2所示。

2.1自我和谐。

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觉察是一种心理经验,是一种主观意识,在人们的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而区别于周围其他的物与其他的人,这就是自我。自我和谐是rogers人格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是指自我内部的协调一致以及自我与经验之间的协调[7]。roger认为,自我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而自我与经验的不和谐是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因此,自我和谐是构建心理和谐的基础,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自我和谐涉及个体与自我的关系,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我和谐反映的是构成心理内部的各个成分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统一的关系状态。人的心理本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心理要素即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反映客观事物,又直接或间接地被客观事物所刺激。协调和统一常常是人近乎本能的内在的心理要求。狭义的自我和谐是指自我意识的和谐。自我意识是一个人对自己以及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觉知。自我意识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相当复杂的心理系统。自我意识和谐就是要做到正确的认识自我,产生积极的自我体验,恰当的调控自我,延伸自我并创造自我。自我和谐的人善于平衡心理,理性、乐观、豁达。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充分发挥自身的潜能;能够善于调节自我,以坚韧不拔、知难而进的态度对待困难,以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精神对待挫折,以欣喜有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荣誉[8]。

2.2人际和谐。

人际和谐反映的是个体与他人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条件。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人,人的本质只能在人与人的各种交往关系中得到充分体现。人际和谐决定着人的本质,决定着社会的质量,决定着社会的发展方向。人际和谐的特点包括人与人之间能够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能够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3]。

人际和谐的人乐于与人交往,具备良好的交往技巧,悦纳他人,尊重他人;同时也为他人和集体所接受,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与所生活的集体融为一体,从而满足自己的归属感和安全感的需要。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归属感是一个社会人的心理需求,个体希望得到群体成员的认可与支持。当个体被他人或某一团体所接受时,会增加个体的正性情绪,缓解个体压力,降低负性情绪[9]。人际和谐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人与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个体对群体产生归属感,人的心理上产生安全感。

2.3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就是亲近自然和关怀自然[10]。人类与自然是矛盾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向环境排放废物;二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及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在“适度”的范围之内,社会才能正常发展。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中国儒家提出“天人合一”,注重“人道主义”;道家提出“道法自然”,侧重于“天道主义”。天道与人道的互补合构,孕育了‘天人合一’的大思维、大理念、大文化、大命题,充分体现了炎黄子孙超时空、贯天地、通物我、保太和的大智大德。所以,“天人合一”是儒道哲学所期许的宇宙生态和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文化综合思维模式的最高、最完整的体现。从深层内核看,环境问题是个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问题。“天人合一”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想境界,此一深层价值内核在今日中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及其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是理想的社会发展模式。与自然和谐的人能够善待与人类共同存在的生物和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尊重和认同其他生物乃至环境的价值,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对造化怀有敬畏之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发展,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8]。

人与社会和谐涉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人与社会和谐,包括个体的群体归属感、人际关系和谐、个人地位发展、社会角色适应、环境安全感等内容[10]。人与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这是因为人不但有自然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属性,既是独立的自我,同时又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都必须建立在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尤其党内腐败、行风不正、贫富悬殊等问题。而与社会和谐的人,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同时,与社会和谐的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形成与该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人格,自觉遵守该社会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树立和实践正确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努力推动社会有序发展[8]。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发展史是个人与社会统一发展的历史。个人全面发展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社会公正是个人与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只有个人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个人才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3关于心理和谐问题的几点思考。

3.1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

心理和谐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系统,四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自我和谐是心理和谐的基础,是个人心理健康的标志,它的和谐与否会影响到个体与他人、与自然及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又会促进自我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本身就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际关系直接会影响到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与否会影响人们对社会的看法,影响人与社会的关系;反过来,人与社会的和谐又会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在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中,才有可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因此,心理和谐的四个层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系统,人的心理和谐要注重四个层面的全面和谐。

3.2心理和谐是由不和谐——和谐——不和谐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

心理和谐和其他事物一样,是会发展变化的,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和谐,它是一种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人的心理和谐即可以从相对的比较和谐变成不和谐,又可以从不和谐变成和谐,因此,心理和谐与否是反映某一段时间内的特定状态,而不应认为是固定的和永远如此的。人就是在心理和谐——不和谐——再和谐这样循环往复中成长进步的[11]。当心理和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会出现新的不和谐,个体通过自我调节系统,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来解决不和谐问题,消除不和谐因素,以达到新的心理和谐。心理和谐还具有时空特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心理和谐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人更多的时间处于和谐与不和谐之间。

3.3心理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

心理和谐是比较而言的,绝对的心理和谐是不存在的,人们都处在较和谐和极不和谐的两端连续线中间的某一点上。一个人偶尔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行为和心理,并不意味着心理不和谐。心理和谐指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状态,而不能只看一时性的偶然现象。心理和谐还是一个发展的、变化的概念,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也因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存在差异。心理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状态,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

3.4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

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集中体现和本质属性。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心理健康是以人的自我关系状态为心理内容,以和谐状态为健康标准的。而传统的心理健康观是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观的重要基础。因此,现代中国人心理健康的本质就是自我关系世界的全面积极和谐,它包含了个人自身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及人与意义世界和谐四个方面的内容[10]。这与心理和谐的结构体系是一致的。但心理和谐不等同于心理健康。心理和谐存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心理要素的相互联系之中,侧重于要素之间的横向关系;而心理健康则侧重于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呈现的特性或状态。但是,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和谐,心理不和谐将影响心理健康。

3.5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

主观幸福感是衡量个人生活质量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diener等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的总体性评价,反映了个体的社会功能与适应状态[12]。心理和谐是人的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和生存状态。心理和谐的人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度,较多的积极情绪,较少的消极情绪。因此,主观幸福感作为一个综合的心理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体的心理和谐程度。主观幸福指数已经逐渐成为了评价一个国家国民幸福程度的重要指标[5]。

4结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实际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基础。因此,心理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心理学工作者应该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关注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5],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人的心理和谐的构建。心理和谐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相对的理想状态,心理和谐是心理健康的本质特征;主观幸福感是心理和谐的重要心理指标。因此,建立恰当的参照体系、确立适当的期望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塑造积极的人生观是促进心理和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9]。

参考文献。

2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75.

3王登峰,黄希庭。自我和谐与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学解读。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3(1):1-7.

5林崇德。“心理和谐”是心理学研究中国化的催化剂。心理发展与教育,2007,23(1):1-5.

6陈赵阳。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和谐心理建设探析。攀登,2007,26(3):94.

7rogerscr.atentativescaleforthemeasurementofprocessin:steinmyork:freepress,1961:184-256.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一、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及其主要改革过程和成果简介。

1947年南斯拉夫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苏南关系开始恶化。苏联撕毁合同,同时撤走驻南专家,并在1948年操纵欧洲共产党情报局将南共开除,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摆脱僵化的“苏联模式”由以铁托为首的前南斯拉夫领导人开始进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自1950年开始的,结合本国实际而形成的以工人自治为基础逐步向其他方面扩散建立起来的经济、政治制度。

(一)经济成果。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以工人自治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1950年《工人自治法》的颁布,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国有企业由工人委员会及其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之后,又将工人自治逐步扩大到其它领域。1953年颁布其它法令,允许农民自由退出生产合作社,强调集体化自愿原则。同年年底,大多数生产合作社解体,粮食产量提高,食品供应得到改善。农村基本实现个体农民为主的私有经济,后又在农村发展农民个体自治联合组织。1956年开始,南斯拉夫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逐渐减少,扩大企业的自主经营权,逐步实现南斯拉夫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1979年时,前南斯拉夫人均gdp已经达到2635美元。

(二)政治成果。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在政治上,实行以社会自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

“1963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第三部宪法,规定除党和军队外,所有国家机构和社会事业单位均应实行自治原则,”同时将国名改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之后南斯拉夫又进行了多次修宪,扩大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限。1971年再次修改宪法,设立联邦主席团,并在1974年起实行代表团制的议会体制,由基层自治单位公民选举代表团,再在代表团中选举各机构管理代表,同时要求代表团成员不脱产。除此前南斯拉夫又实行“协商一致”原则。代表团制的创立,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组织形式的丰富,也密切了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理由分析。

虽然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有了一定发展,最终却以前南斯拉夫解体宣告失败。这其中包含着多种复杂的理由。本文仅从其改革过程中的自身理由,即指导理论、政治、经济三个方面其分析探究。

(一)缺少科学的理论指导。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这是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提出的。无论是革命还是国家建设都需要理论的指导。虽然南共一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形成系统的直接以建设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为目的的科学理论体系,导致其在改革后期国内出现了各种混乱的思想。这是前南斯拉夫解体以及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改革失败的根本理由。

(二)改革过程中权利过于分散导致政治体制运转不灵。

社会自治是前南斯拉夫为克服苏联模式的弊端而推行的政治制度,通过削弱联邦权利来加强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利,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然而前南斯拉夫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过分的加强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利,导致严重的权利分散。因此联邦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大为削弱,导致严重的地方集权主义。“协商一致”原则被地方或基层所滥用,导致国内重大理由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因而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在立法上,联邦同共和国直接的立法有许多不同甚至冲突之处,导致很多理由不能得到一致性的解释。因而导致其政治体制运转不灵。这也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最终走向失败的重要理由之一。

(三)经济上始终没有形成独立市场。

前南斯拉夫为突破僵化的苏联模式的经济体制,通过社会所有制取代国家所有制。逐步减少或取消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行平等竞争以打破垄断。前南斯拉夫在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且自始至终的市场。前南斯拉夫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当中最早实行开放政策,却由于冷战时期国际环境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上的差异的影响,其在引进外资上并不成功。经济上的理由,也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的又一重要理由。

三、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启迪。

(一)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

中国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并以此进一步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自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各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都坚持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国的实际进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推动中国更好的发展。

(二)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确保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有效地将群众所想所求反馈到中央政府,可以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联系,防止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脱离。但是在深化社会主义改革之时,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必须防止人大代表腐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利益,保护我国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真正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确保我国这样一个拥有五十六个民资的多民族国家的完整和统一,防止极端民族主义、独立主义、沙文主义,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防止地方集权。

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引导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宝贵的意见和倡议。同时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机关进行民主监督,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改革中,共产党必须引导各民主党派敢说话、说真话,真正落实社会主义民主。在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上,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使理由快速集中解决。

(三)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过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实践所证明的符合我国实际的经济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经济飞速发展,人民收入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理由,如住房理由、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理由、贫富差距拉大理由等。但是不能因为理由的产生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本身。解决这些理由的关键是:在充分利用市场调节这个“无形的手”的同时,必须坚持国家宏观调控这个“有形的手”。党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是否幸福放在经济发展方向规划的首位,不仅仅以经济数字的增长作为其制定规划的参考标准。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地方主义”,杜绝地方性垄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理由。特别是要鼓励国内企业的科技创新,使我国对外贸易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科技密集型产业的转变。从而真正地提高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语。

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改革与探索虽以失败告终,但这并不能掩盖其在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的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是被历史证明了的符合中国国情发展道路,然而却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唯一道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虽然充满了坎坷,但是近五百年历史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处处都充满值得我国学习借鉴并克服困难的经验财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只有在不断地吸收借鉴这些经验的同时做到理论创新,才能带领我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参考文献。

[1]乔志忠。铁托的建国之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得失谈[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4):66.

[2]列宁。怎么办?[a]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第3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4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提出有一个过程,它的内涵科学、丰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念的提出和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应从多方面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经验到理论、从想法到规范的确立。从此,中国正式迈入和谐社会理论的实施阶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问题,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继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及其任务。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阐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决定》中提出的28个字的总要求:”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总要求具体表现在:到2020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等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奋斗目标和任务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汲取人类思想史上丰富的和谐社会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不仅直接使用和肯定了“社会和谐”的命题,而且生动地描绘了未来和谐社会的情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建立一种克服资本主义内在弊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人联合体”,以达到和谐的境界。

(二)深化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总结的成功执政的基本经验。从根本上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目的,更好地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理念,反映了我们党在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有了更成熟的认识。

(三)深化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有严重失误,主要表现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最终导致“”的悲剧。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轨道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有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并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给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发展,这也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全面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生活比较殷实的社会,同时又应当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认真解决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腿长、社会腿短”的不和谐现象,让人民群众不仅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更加富足的物质生活,同时又能充分体验政治民主和文化繁荣所带来的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都将进一步得到体现。这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人民长期奋斗和不懈的努力,我们已经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有利条件。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必须牢牢地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正确途径: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入与自然相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

(五)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摘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目标。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社会管理体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同样需要社会管理体制。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第一个是“民主法治”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就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二个是“公平正义”,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城乡、区域发展二元结构扩大的势头不断收敛,高收入和低收入者比重较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扩大的“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确保这个格局的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全体成员的人均收入水平普遍提高。

——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提高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的基础上,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更加合理,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质量显著提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职能转变有较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个是“诚信友爱”,即“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就是要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日益巩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

第四个是“充满活力”,即“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就是要做到,全社会团结和睦,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各方面的创新相互促进、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逐步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第五个是“安定有序”,即“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就是要做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和秩序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和秩序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第六个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就是要做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落实,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水平全面降低,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生态和环境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最后一个层面是总的目标,就是“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前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后者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远目标。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职责,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中工作和生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谐相处。

2、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安定有序。

民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法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督促政府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要督促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精神文化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要督促政府高度重视和处理矛盾,努力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融洽的社会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坚决打击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假冒伪劣、“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禁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每个人都能从中获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与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要督促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安定有序的运行机制,使社会运行呈现出持续、连续、平稳的运行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

3、加强干部任免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艰巨任务。能否选准、用好、管好干部,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事业,带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是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择和确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坚持干部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群众公认,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任命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使选举、任命干部按照人民意愿和社会需求依法用公共权力,促使他们廉洁勤政,依法行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大扶贫力度,完善扶贫机制,加快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2。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转移,扶持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项目,加快这些地区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扩大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援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持措施。

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实行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积极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扩大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4。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医学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6。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搞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严肃处罚违法行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和谐建设美好的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领导能力等方面着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需要指出的是,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候,有许多问题是要深入探讨并加以注意的。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都是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为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必将极大地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必须和社会具体实际联系起来,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以安定有序为基础(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诚信友爱为品质,以充满活力为状态,以先进文化为灵魂,以民主法制为保证。确实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医疗、上学、买房、就业等问题。

总之,我们要根据经济发展能够提供的条件来解决好社会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中寻找发展动力、依靠人民推动发展、使发展造福人民,深刻揭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深刻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刻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凸显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

任何理论都有体现其本质的突出特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

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人民,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提出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的根本标准;等等。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始终是人民的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论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进一步凸显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以人民为中心,生动诠释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生动诠释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它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无论处在什么历史方位,都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都不会忘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论发展到什么历史阶段,都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不变的初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创造历史伟业。这是尊重历史规律的必然选择,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

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以人民为中心,既是理论命题,又是基本方略;既是政治立场,又是根本要求。它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标准,强调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深刻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指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我们党作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论断,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这深刻揭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间的紧密关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始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力量所在。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让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一定能够劈波斩浪驶向光辉的彼岸。

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希望中国人民过得好,也希望各国人民都过得好。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赞同,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产生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作为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正在造福越来越多国家的人民。

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要担负起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历史责任,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本色,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永远做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要求,而且是新时代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筑牢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我们党具有自我革命的巨大勇气和魄力。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应当认识到,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敢于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党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直面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连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并加强经常性教育。在自我革命过程中,始终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诚恳让人民群众评判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顽瘴痼疾,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密切。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李西安学生学号:院系专业:数学系所在年级:指导教师:孟文静完成时间:

信息与计算科学2010级。

内容摘要:

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和社会整体性的理念,建立完整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急迫任务。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六届四中全会、民主法治、社会团结、社会稳定、小康社会。

和谐社会有多种不同类型。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这主要是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和谐社会的论述归纳出来的。

从广义和狭义的区别上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狭义的。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则是广义的。正因为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从社会学角度界定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同时,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属性。它应该是一个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能够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产力的社会;一个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人们能够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相处、民主协商、自由发展的社会;一个人民群众通过己的辛勤劳动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既然社会和谐是一种属性,它会渗透或体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它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点。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社会。这些特点包括:一是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经济持续增长,人们生活逐步改善;二是社会各阶层人们互相尊重,平等友爱,融洽和谐;三是实行和谐的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协调各方利益;四是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们素质大大提高,社会充满活力。五是改革择时有序,法制逐步健全,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社会管理规范有序。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验以及世界各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表明,减少低收入群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鼓励人们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富裕起来的同时,利用财政、税收、保障、福利和救助等工具进行社会整合和社会调节,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这是加强社会团结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当前,应特别注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扭转财力过分向上集中的态势,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目前中国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中央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翻了一番还多。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现在穷乡镇和富乡镇财政收入有“天壤之别”,负债运营的乡镇财政估计占全国乡镇的2/3。相当多乡镇困难的财政不得不依靠“财政空转”(用贷款上缴县级财政)、“买税”(花钱挖其他地方的税源)和“垫税”(用个人或乡镇名义借款垫税)过日子,即便如此很多乡镇还经常拖欠工资。而中央和省级机关周边宾馆,常常住满“跑钱”、要项目的地方政府派出人员。据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目前已超过8000亿元。因此,控制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出、缓解基层财政的紧张局面,是目前调节基层干群关系的必要措施。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

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要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3。

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甚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级别的工资可根据物价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整。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保证政权正常运转的支出,不允许国家全额财政供给的部门进行所谓的“创收”和进行工资外的收入分配,严格“收支两条线”。国家公务人员要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检查制度。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致富。

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目前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漏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

要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的局面,继续加强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差距相差20年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争取把农村目前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5、促进城市化,改变就业结构龄人口。

抓住中国目前劳动年龄人口社会抚养系数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劳动年龄人口)两头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的人口机遇”期”(demographicwindowofopportunity),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目前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6、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把“以人为本、投资于人”作为提高人口素质和建立“人力资源大国”的国家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把高等学历的人口比例从目前的约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务医生比例从目前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7、建立全民的节约型社会。

要逐步扭转中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争取达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长”。

各种新的发展机遇和影响因素表明,中国很有可能打破10%的平均经济增长率难以超过20年的以往规律,进入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周期。在未来的15年,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的稳定与不断完善,不出大的波折,中国就会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新成就,为国际发展经验作为特殊的贡献。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中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的指导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浪潮已经波及全球。当今世界,和平是发展的主流。人类的文明在不断取代邪恶与战争,人们向往民主自由、和睦相处,反对战争建立一个和谐世界已经是世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社会主义和谐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积极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读后感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中国文化自古以“和为贵”。西方近代最早提出“和谐社会”概念的是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他认为,在自然体系内存在和谐的秩序,在社会体系内同样存在和谐的秩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了关于“自由人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的发展阶段,往往既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目标跨越。如果政策把握得当,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为了创造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同时,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我们党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为了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并把新的社会阶层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必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要特别防止出现在经济建设上舍得投入,而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无所作为的倾向,要切实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促进经济建设与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同共进。

二是正确处理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就业、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手段,逐步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正确处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法治是和谐的灵魂。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否则,“无法可依,就会无法无天;有法不依,法律没有权威,也会天下大乱。”当然,我们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必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抓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各级人大在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方面,大有作为。首先,在依法行使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要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力求所有人享有同样的权力和义务,必须符合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的最大利益。其次,要通过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侵犯。英国哲学家培根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犯罪不过是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污染水源”。司法公平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应把司法监督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通过司法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抓稳定,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另一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责任分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一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切实代表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决定重大事项、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还是处理来信来访,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社会保障、再就业、帮困助残等工作,关心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三是督促政府和司法机关加大社会建设和管理力度,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抓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求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同时也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尤其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前些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了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气、水污染严重,矿产及森林等资源遭到掠夺性开采,教训十分惨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履行好职责,把促进生态建设,保护资源和环境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促进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2005年2月又提出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总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工作共同愿望。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和发展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刻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的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只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了,农村繁荣了,才能加快构建和谐农村步伐,开创和谐农村的新局面。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来看,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农民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农民的就业权力未能得到根本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等。我们必须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从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收入差距来看,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群体差距当中,最大的是城乡差距。因此,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农村事业的发展情况来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示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内容极其丰富,涵义十分深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目标在新农村建设中具体体现。

1、生产发展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首先是发展经济,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而生产发展是基本前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只有生产发展,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生活宽裕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根本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根本目标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农民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生活宽裕就是要逐步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家庭普遍增加,有富余的财富,不断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过上富足的生活。这当中既包括衣食住行的保障,解决最基本的生计问题,还包括生老病死等社会福利保障。必须通过各种渠道,逐步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差距不大的公共服务。

3、乡风文明为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了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

乡风文明就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的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有了明显改善,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变。建设文明的乡风,满足农民的需要,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精神动力,而且可以引导人们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4、村容整洁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创造了和谐的美好家园。

村容村貌不仅反映农村形象,也影响到农村生产发展、投资环境和农民的生存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有利于提高农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农村赢得新的更大的发展创造条件。村容整洁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既要重视生态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又要合理规划布局村寨,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崭新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缩小了城乡差别,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

5、管理民主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民主自治水平,提高农民的参与层次,真正给农民平等权利,让农民当家作主。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农村改革。积极稳妥的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第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求助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投入,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第五,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当家作主。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最广大人民享广泛而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政治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切实保障农民在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机制。第一,提高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水平和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真正办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农民迫切想办的事。第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保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还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监督制度。第三,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使二者互为促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第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积基层,为农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措施,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切实解决农民官司难的问题。

(三)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和谐文化。

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有了明显改变,农民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但由于历史的、自然的、经济的多种原因,农村的精神文明程度还比较低,不少落后的价值观念、陈规陋习、生活方式,不仅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严重制约着农村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建设和谐文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文化条件。因此,第一,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激发农民的群众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第二,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尊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和谐的人际关系。第三,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的和谐创建活动,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第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保护和发展有地方的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进和谐乡村建设。为此,第一,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做到方便农民、服务农民、明确责任、提高效能。第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等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认真解决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早发展、早调处、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第三,广泛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五)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健在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展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第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为此,要提高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本领。第二,做好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要增强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提高领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本领。第三,要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第四,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制定好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引导农村根据城乡统筹战略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各个部门力量的整合,多种资源的整合和项目的整合,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参考文献:

(1)。

[3]吴邦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人民日报》,2006.10.20.(2)。

[4]李忠杰:《论建设和谐文化》,《光明日报》,2006.10.19(9)。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是古今中外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一般来讲,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的社会。人类社会实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中发展的,也是在和谐与不和谐的矛盾统种发展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在西方,自近代以来,有不少学者也先后提出过一些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思想和理论,蕴涵着许多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一些西方国家还提出和实施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这严重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属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范畴,两者是相互包含、相辅相成的。作为社会建设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包含“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这一要求的进一步展开和丰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现实的重大任务。

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还要继续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和谐社会长期奋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党和政府应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设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广大人民群众应以积极的热情,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作出贡献。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12-3班(19)李松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但由于我们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了以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群体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利益变动加剧,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三农”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潜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体现公平,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社会、行政等手段,抑制收入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重点解决好合理税负、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缩小城乡受益差距、增加就业等直接关系利益协调的各种问题。当然,公平是相对的,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相适应,但体现不出公平,就没有正义,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从广义和狭义的区别上来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狭义的。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则是广义的。正因为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从社会学角度界定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和谐社会问题的关键。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不发展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我们能有今天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得益于改革开放;创造中国更美好的未来,仍然要靠改革开放。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在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中实现和谐。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以及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稳定就没有和谐。稳定与否,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理论意义: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实践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社会运行有序,就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出现偏差则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目前,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等各种条件的约束,也因为我们努力不够,作为社会主义题中之义的平等、民主、自由等的实现程度总体上还不高,社会有序运行所需的法律、体制、机制、秩序、规范、组织、管理等还有不少问题,因而我们面对着大量严重的权利侵害现象、党群干群以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关系紧张现象、刑事犯罪案件发生率上升现象等等。社会安定在当前成为人们普遍的渴望和需求。对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强化秩序规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必需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协调机制的发育、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等途径,来保证社会安定和运行有序。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衡量是否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背景链接】。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标准表述】。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体表现为农村与城市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与经济和谐发展,政治与经济和谐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和谐发展。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对策措施]。

第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

二要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

三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2四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五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六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

七要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一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二要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四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五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六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

二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四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第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要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三要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

五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六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七要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一要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

二要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三要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四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和谐社会重在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友爱则是人际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因而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是在人格、权利、机会等方面追求人与人平等的社会,它力图从政治、经济等制度上解决社会成员融洽相处的历史难题。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这些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人民群众有效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途径还不通畅、不同社会群体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受益和表达意见的机会不等、社会互助机制尚未完善等等。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民主法治建设在一些方面滞后,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转型期出现较明显的不适应,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不够快等等。在当前,道德失范、交往失信的状况还比较普遍。解决这些问题,也要采用系统工程方法,从制度供给、道德规范、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引导和要求人们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当前重点要治理社会诚信问题。没有诚信,人际关系紧张,就不会有友爱;没有友爱,就不会有社会和谐;没有诚信友爱,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机械设计制造机器自动化专业。

2007级3班。

王玉麟。

自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国际形势新局面的大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的过程。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谐,达到整个社会的平等、互助和协调。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和谐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期,不和谐的的社会是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表现的内容不相符的,所以,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才是正确的。从辩证唯物主义来说,和谐应该是动态的,这才符合运动的绝对性,事物的矛盾性的特点。我们要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明我们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思想因素,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贯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

胡锦涛强调:“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特征呢?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正确把握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高度重视,又要从国情出发,不要脱离实际的口号。我们要构建的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发达阶段的和谐社会,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在这个发展阶段构件的和谐社会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所讲的和谐只能是相对和谐,这种和谐只具有相对合理性。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就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必须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才能实现,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必须有效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正确认识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求得社会和谐的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社会差别问题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社会贫困凸现;出现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社会成员流动性加大;构成结构重组,呈多元化利益格局,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以上这些问题一直会贯穿于党的执政治国的全过程,是中国共产党治国必须加以重视并解决的课题。因此,构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就是要着重解决好这些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中国共产党。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于治国的领导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为重要的是对中国共产党来讲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共产蛋是执政党,执政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必然体现。它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功能,发挥党在治国理政的领导作用,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治国的重要位置,通过提高自身的执政治国理政的能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许多其他方面的建设。

首先,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第三次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又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全新的国家发展道路与国家发展目标,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我国特定的国情,特定的需求决定着中国不可能选择资源型或依附型的发展模式,而必须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如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它要求我们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企业能够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国家创新体制的建设;要求国家为创新增加投入,持续增加科技的投入,创新对科技投入的机制。

胡锦涛还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

其次,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建设。

历史表明,任何政党的兴衰存亡,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这种作用的认可程度,也就是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并且保持了先进性。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课题。

“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探索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我们党永葆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不懈追求。

第三,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

什么是和平发展道路,怎样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呢?首先,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其次,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既要坚持对外开放,勇敢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把发展的基点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上,即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

最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发展,以中国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是为中国的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重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十一五”其间将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征程中难得的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总书记根据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型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一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委、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指明了人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为今后的道德建设确立了明确的价值标准与评价体系,这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和谐社会的构建,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经济关系的和谐。而落实荣辱观又是营造一个规范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

最后,还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中国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处在和谐社会的治国目标之中的一个具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治国大思路下的一项具体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观念,反映了十几亿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建设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使改革和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实现这一任务,必将极大地推进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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