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初二初二(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5 21:43:33 作者:雅蕊

一篇优秀的作文能够打动人心,让读者对于文学的魅力产生更深的体会。以下是一些经典作文的欣赏和点评,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借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一本书作文_初二作文_初二作文

当我拿着那本厚厚的书,费力地翻开第一页时“……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的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我不禁惊叹:“啊,好美啊,要是我能亲眼看见这场景就好了”。于是,我带着好奇的心读了下去。

为什么他们的命运都是那么悲惨?就好像少平一样,即使他失去了郝红梅、高考又落榜,但是他还有晓霞,可惜晓霞去世了;还有润叶和少安,唉,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在一起啊,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但是只因为润叶读了高中并进县城当教师,因为一句“门不当户不对”,就使两个人分开了,然而少安就娶了秀莲、润叶就嫁给了向前,但是最终还是以悲剧收场,秀莲得了肺癌、向前出了车祸,瘫痪了。

我们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也许会像孙玉厚勤劳朴素、忍辱负重;像孙少平自强自立;像王满银游手好闲,只是在于我们是哪一种人。也许,也会像王世才一样地死去;只是在于有多少年的寿命,总之无论如何,我们都会不幸地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我们平凡的人改变不了的宿命。但是我想,即使我们改变不了宿命,不管我们的命运如何,我们都应该想少平一样——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我们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生命。

所以,去奋斗吧,在这个平凡的世界创造出不平凡的自己,留下那不平凡的事迹吧!

初二学生作文:你是我的一本书

翻开那本熟悉的书,扑面而来的仿佛使我依存的气息。轻轻抚摸泛黄的书页,妄想让他永不消逝。

记忆回到四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我回来了!”一进门,我便大声宣告着我的到来,生怕家里人听不见似的。语气中带着些厌烦,与明媚的阳光仿佛不搭。无人应声,轻轻踱步到阳台,想享受慵懒的阳光带来的温暖,却一眼看到了你。

你惬意地躺在沙滩椅上,红润的脸庞因阳光的照射显得更加富有活力,丝毫看不出病态。手捧一本长长的书仔细研读,一副认真的神情。凑近一看,原来是王羲之的行书字帖,封面上沾着几滴大大的墨迹。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墨香的气息。

“咳!不就是本字帖吗?有什么好看的!”突然发出的不屑吓了你一跳。你猛然从墨香萦绕中抬起头来,说:“话可不能这么说。每一笔每一划都极为精湛,需要好好研读。’或许是你的一席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亦或是墨香的吸引,我依偎在你旁边,也看起了弯弯曲曲摸不着头脑的字体。

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你沉浸在高深的书法世界,我沉浸在萦绕的墨香中。许久,许久。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落山,以夕阳的余晖为背景,宛然构成了一幅“祖孙共读图”。

多么想让世界永久停在那一刻,让我一直感受你的气息。因为,我们谁也没有向对方说起自己这天的经历。你刚刚查出绝症,正忍着病痛。而我也一整天不顺心。

第二天,你便收拾东西到医院住下了。墨香与消毒水的强烈反差让我回不过神来。病床上,你左手打着点滴,右手仍捧着那本字帖。封面上的墨迹因为我昨天的练习更浓了。我凑过去,贪婪的呼吸着熟悉的气息。

一天天过去了,仍旧是你躺在病床上,我靠在你肩上,一起品读那本字帖。只是因为你在医院无法临摹,封面的墨迹慢慢变淡,变旧。直到有一天,你被推进手术室,我哭喊着追着医生。他们无情地将我关在门外,我大声哭喊着,手中紧握着那本字帖。靠在洁白的墙壁上,轻轻抚摸着仍旧看不懂的笔划。这时才知道,我已经将对你的感情,寄托在字帖中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喜欢昆虫吗?你仔细观察过它们吗?树上歌唱的蝉,花间劳作的蜜蜂,夏夜打着灯笼的萤火虫。每一种昆虫都有独特的生活习一性一和本领。《昆虫记》这本书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情节描述了它们的生活,展现了它们的个一性一。

人们以为蝉歌唱是为了呼唤同伴,可是,如果同伴就在面前的话,你也不会费掉整月的工夫叫他们吧。蝉还是一个耳聋的歌唱家,不过,这并不碍事,因为它有敏锐的视觉。

樵叶蜂可是个天才剪刀手,它要在树叶上裁几片标准的圆用来凑成一个巢底。它每次裁出的叶片都与它的巢洞大小完全相同。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人类看似发达的科学,其实远不及这些小动物呀!

如果问你最喜欢哪种昆虫的话,你一定会选择美丽的莹火虫吧。一只只萤火虫就像是从月亮上掉落下来的一朵朵可一爱一洁白的小花,让每个人心里充满诗情画意的温馨感受。可是,事实上它们只是一群凶恶无比的食肉动物。它们最喜欢吃蜗牛。它们的身上长有两片颚,这两片颚可以组成一个钩子,它们就用这把钩子把毒汁送到蜗牛的皮肤中,过不了多久,猎物就会失去知觉,然后,几只萤火虫凑到一块,把身一体里的消化素注入蜗牛的肉里,过不了多久,蜗牛肉就会变成“可口”的汤汁供萤火虫饱餐一顿。

我们可真是不能小看这些平凡的小昆虫呀!

《昆虫记》这本书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我心中那个未知世界的大门;这本书还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对昆虫世界的了解;它还像一串问号,连起了我的求知与不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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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袁炳蔚。

今天我推荐的书是《战马》,我推荐书的流程大致分为五个板块。一、了解作者,二、大致内容,三、写作背景,四、推荐理由,五、精彩片段。了解作者,英国的迈克尔莫波格出生于1943年,职业作家,文学家。毕业院校:伦敦大学,主要成就是儿童桂冠作家,代表作有《岛王》《战马》《蝴蝶狮》。大致内容:有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他有一匹名叫乔伊的马,这匹马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马。乔伊在艾伯特家做了几个星期的农活,因为当时英国和法国正在打仗,所以马很值钱,艾伯特爸爸想保住农场,只有把这匹良马卖到军营里,乔伊由此变成了一匹战马,是尼克尔斯上尉的坐骑。除此以外,还有另一匹良马:托普桑,是斯图尔特上尉的坐骑。在一次战争中,尼克尔斯上尉和斯图尔特上尉牺牲了。这两匹良马一开始被德军用于运送伤员,后来又被运用于运输武器。由于吃的不是很好,托普桑累死了,乔伊被两国抢夺,最后分到英国,找到了他一开始的主人艾伯特。写作背景:这本书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双方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写的,以一匹马的视角展开,写出了作者对和平时代的追求,对战斗的不满。

2、如果有同学不会写心理描写的,我建议你去看一看这本书,里面有大量的乔伊的心理描写。

3、他的电影获得了奥斯卡奖。精彩片段:忽然,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还夹着杂音。结果,我们快走到树荫那里时,托普桑一下子跪倒在地。我停下来,等他站起来,可是他没有起来。他躺在原地,喘着粗气,就那么一下,他抬头看了看我,这是在求助--我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出来。接着,他猛地向前扑倒在地,翻滚了一下,就不出声了。他吐着舌头,眼睛盯着我,但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弯下腰用鼻子蹭他,发狂似的推他的脖子,试图让他动一下,让他醒过来,可是,本能告诉我,他已经死了,我已经失去了我最亲爱、最要好的朋友。

我的分享就到这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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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对生物学有过了解的人对这个名字都绝不会陌生——达尔文。达尔文是19世纪著名的生物学家,他在《物种起源》中提出了‘进化论’,从而在生物学上开启了一个新纪元。而我推荐的这本书《在小猎犬号上追随达尔文》明确的阐述了达尔文的身世,当时的社会背景,达尔文的超越与不足之处。

这本书是哈佛大学的历史学教授杨照写的。书的前一部分写了达尔文的身世。他的爷爷也是著名的生物学家,文学家,与当时许多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颇有往来;而他母亲则是来自至今依然著名的陶瓷世家。而达尔文则深受他爷爷的影响,以他爷爷的生物学观点为基础提出了‘进化论’。

这本书中还为提出了‘用进废退’说的拉马克平反。今天,我们常用‘进化论’来批驳拉马克的‘用进废退’说。然而,人们殊不知达尔文的‘进化论’从拉马克那儿承袭了许多看法。

本书中还写了达尔文当时的创作背景,达尔文其实在乘‘小猎犬号’之后就开始写了《物种起源》,可迫于当时教会的打压一直没有发表,直至1895年,直到另一个人华莱士也提出了进化学说,达尔文眼看这功劳要成别人的了,于是立马出版了《物种起源》。这在当时是个轰动,书的一至三章立马售完,当时许多人看完后都感叹说‘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我早没想到。’可他们却不知道这本书的创作更是精妙之处。

这本书还涉及到了达尔文的创作《物种起源》的超越与不足之处,达尔文把众所周知的生物的结构区别与鲜为人知的生物变化合在了一起,更加通俗的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达尔文在前几章对生物的变化与进化进行举例,然后针对当时生物学上难以解答的问题用‘进化论’予以论证。而他巧妙的先论证简单的,再论证难点,最后把他难以解答的问题隐去。有人说,《物种起源》这整本书就是一个长论证。但达尔文也有一些错误的观点,但即使是错误的观点,就现在看来,这些论证的过程也十分让人信服。

这本书《在小猎犬号上追随达尔文》可以让你更多的了解达尔文以及他创作的《物种起源》。使你感觉达尔文尚未离开。

初二学生作文:你是我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故事。每本书也有故事。长大后,我们遇到了不同的人,就像看不同的书。曾经有一个女孩,亮如向日葵,背着我这辈子最依恋的一本书。

雨天。我听到伞下有说有笑,不经意抬头,笑得很灿烂,拨开乌云,就这样肆无忌惮的盯着我的眼睛。我活着,我的记忆与现实不谋而合,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也对我灿烂地笑了笑。我伸出手想和你打招呼,默默说着你的名字。还没出声,只留下刷肩的侧脸。我默默地抽回手,伞上的水珠打在我的手心,给我一种冰冷的触感。我一动不动地站着,默默地握着拳头,好像想抓住什么,但徒劳无功。只是心里一个微弱的声音:“亲爱的朋友,你好吗?”凉爽的雨划过天空,我低下头,让记忆呼啸而过。

什么时候开始的?你和我一起疯狂,和我一起无情的笑,在你难过的时候牵着我的手。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看不到你在我身边了。

初次见面,你灿烂的笑容拉开了相识的序幕。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个会笑的孩子。记得你一直说微笑是魔术,微笑带来美。你说过你会一直对我微笑。我们的qq签名是同一句话:我们要相视而笑,直到世界末日。自从我们分开后,这句话就没变过。那时候你告诉我要微笑,要乐观。

我还记得老邱走的时候,我的眼眶都被泪水染红了,而你紧紧的抱着我,耐心的擦干我的眼泪,轻轻的拍着我的后背。你说,“刘小耀,别哭了。一切都会过去的,至少你还有我。”我睁大眼睛,看着你等了一会儿。我看见我的脸映在你黑色的瞳孔里。你温柔的声音又响起:“你一定要坚强。你以后要面对的事情会更多,你容不得自己的软弱。”直到我们分手,我再也没有流泪。亲爱的,没有你,我终于学会坚强。

那时候我性格内向,不与人交流,班上朋友不多,也不想主动与其他同学交流。像沙滩上的沙籽,未知。偶尔男生会恶意刁难,但你总是站在我面前,用最坚定的态度把我带上翅膀。六年级班上有个征文活动,你拼命推我参加。在你的“压力”下,我只好乖乖的去做。后来我意外获奖。我还记得老师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下意识的转过头看着你。你知道,我很开心,露出洁白的牙齿,向我做胜利的手势。似乎从那天起,我不再自卑。我学会了勇往直前,不再胆怯,不再犹豫,只因为你在我身后为我鼓掌。

你是我的书,一个难忘的故事。你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但我知道一个人不可能只有一本书。但是一旦遇到,就满足了。

后记:现在找不到那个漂亮的女孩很久了,但我很幸运有过去。曾经,它是世界上最美的词。

初二学生作文:你是我的一本书

在不断的接触中,我知道你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跟着身体很弱的母亲。每天放学,教室里的声音渐渐安静下来,走廊上的人群如流水般散尽了。黑板被擦得一尘不染,透着一种严肃的白光。日光灯也已经关了。你仅靠着天边的几抹残霞的微弱的光写着作业。一次,我回来拿忘带的作业,就这样撞见了你,你十分坦然,说家里没课桌,不好写。你说完一句话,总是一眯眼,呈现出两条又细又长的弧度,像是两颗流星在寂寞的天空划过所留下的光影,美好却短暂。你拉起我的手,神秘地向我眨眨眼,把我带到校外一家小铺前。小铺的主人是一位中年妇女,皮肤像黄蜡,干巴巴的,几条皱纹稀疏地布在额前。你走上去,叫她妈,扶着她让她休息,动作利索的围上围裙,熟练地炸了根香肠给我。接着你开始大声叫卖,风铃般的声音摇晃在初春的残暮里。

在你身上,我学会了成熟。

课堂上,老师发下绘画比赛的报名名单,我向你莞尔一笑,因为绘画是你的特长,同学们也不怀疑你的实力。就当快要选定时,一双手举了起来,她如一粒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轻声说:“我也想参加!”讲台下一片窃窃私语。我看了看你,又看了看满脸惊讶的老师,只见你咬了咬嘴唇,下唇上留下了一道惨白的齿印。你紧握着双拳,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你突然站起,说:“老师,我弃权!”话音一落,湖面的涟漪越荡越大。老师又问:“你确定?”你一阵犹豫,点了点头。后来,我问你原因,你平静地说:“被别人否定的滋味不好受。我嘛,都已经习惯了,再被否定一次也没关系。她就不一样了,我希望在一样的情况下,她能好受点。”你又笑了,三月的春光闪耀在紫藤花上,淡淡的紫色一点点漫开。

在你身上,我学会了谦让。

在你身上,我学会了包容。

你是我的一本书!一本引领我成长的好书!伴着春夏秋冬,在我的心灵中墨香四溢。

初二考场作文:你是我的一本书

在茶的清香中,我模糊的看到了一个欣长的身影——苏子。微颔首,捋须笑,绝世独立,你是我的一本书,品读你,读出你无惧挫折的潇洒。

掠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乌台诗案”刚了结,你却再度面临打击,无奈经历一路风尘,到达了被谪之地——黄州。

夜深,人方静。残月如钩,稀落挂梧桐,于夜色的无尽黑暗中独徘徊,你的凄凉,你的无助,也只被弯月洒落的银白之辉所知。面对被贬流放的现实和尽是苍凉的夜,你抬头注视着残月,如你般独处夜空,无星陪伴,无人赏识,念此你长叹“寂寞沙洲冷”。

相对无言,惟有泪千行。一壶浊酒,一杯素樽,一者孤人,独饮,灯火明明灭灭,在幽暗冷风中,不知何时便会熄灭,犹如此刻的你。醉眼朦胧中,你忽然念及昨夜的梦,梦中,你身已回故乡,妻子如往常一般,小窗前,正梳妆,柳眉,明眸,丹唇,皓齿。十年时间并未改变他分毫,在这段岁月里,两人阴阳两隔。也许,那佳人已认不出了你罢。是啊,十年的宦海沉浮,帝给你的是两鬓白霜,你无言,惟有泪千行。

一蓑烟雨任平生。你的世界里,雨愈下愈大,可你在滂沱大雨中却越舞越烈,面对坎坷,也都让其随风而去。谁知挫折已然将你从顽石打磨成耀眼之玉。

面对种种不快,你了然,放大挫折只会将自己推入更深的苦海。于是,你选择了意念,选择了面对。你的决然让你摆脱了痛苦,化蛹成蝶,终究完成了“东坡突围”的千古佳话。瞧,你现在可以洒脱说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瞧,你可以潇洒认定: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万丈深渊,只见得你如凤凰般浴火重生,冲出涅槃,在历史长河中,掀起属于自己的滔天巨浪!

你见惯了满月风华,圆满无缺,却你弦月睿智的空缺,窥视了人生的真谛。

你观遍了浩瀚沧海,无边无际,却以溪流灵动的渺小,探寻出生命的奥秘。

你识尽了喧嚣红尘,繁华喧嚷,却以木床沉默的清新,顿悟了心灵的深意。

你是我的一本书,一部永远也读不完的书。品读你,回味千年。

一本书

我向大家,它就是《绿野仙踪》,它是美国弗兰克鲍姆写的。

大家跟我一起认识一下作者吧!弗兰克鲍姆是美国著名作者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

这本书讲了一个善良的小姑娘良多萝茜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互相帮助。虽然途中遇到了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最终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看了他们奋不顾身救同伴的故事,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友情的珍贵,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互不认识到成为真心朋友,然后一同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她们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启发是只要我们以诚相待,她们都会成为自己的朋友。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我们都应该互相帮助。

我爱这本书,它给我带来了快乐,它给我带来了勇气。

一本书

我看了叫《皮皮鲁和魔方大厦》一个叫来克的小学生不爱学习。有一次他玩儿魔方的时候,发现魔方在变大,他钻进一个叫“玻璃城”的小国,来克从他们嘴里知道,有二十六个小国,来克在魔方里认识了布猴、小兔、老虎……来克和乐乐乐还有小哥路去炸弹城,一颗酒炸弹把人们炸醉了,力力老板开了一家日历公司,把日历卖给大家,一位老爷爷捧着日历急急忙忙往家走,来克问老爷爷你为什么这么着急,老爷爷说:“时间是最珍贵的,我要把日历藏到家里慢慢用。”来克也懂得了珍惜时间,我在想来客回去一定也会好好地学习了。

一本书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随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题记。

每个人都是伴着书香长大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钟爱的书,每个人都会因为什么人改变。可以让你懂得很多,也可以让你改变很多。

一片汪洋大海,一位最平凡的老渔夫。看似平凡,但这背后,又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老人与海》这本书用动人的文字向我们描绘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捕鱼的经历。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是在第八十五天,老渔夫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拖着老渔夫的船往海洋深处走。经过两天两夜后,老渔夫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并将大马林鱼挂在小船边。但是血腥味很快引来了凶狠的鲨鱼,鲨鱼们分食着老渔夫杀死的大马林鱼。虽然最后老渔夫将鲨鱼一一杀死,但是大马林鱼还是难逃被鲨鱼分食完,成为鱼骨的命运。最后,老渔夫拖着一幅巨大的鱼骨头,身心疲惫地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寻找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这残酷的现实。

这本书以大马林鱼象征人生的理想和人类作为生命本身所不可避免的所有欲望,鲨鱼象征无法摆脱的悲剧命运,大海则象征变化无常的人类社会,老渔夫不语的不幸遭遇象征着人类总是与厄运不断抗争,总是试图改变自己命运的精神。命运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关键是你有没有一颗改变命运的心。

因为这本书,我也受益了很多。印象最深的便是五年级那会儿,加入篮球队第二年了,成为了主力队员,但是成为主力队员后,训练量、运动量不断加大。一天,刚训练完耐力的我回到家,立刻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上,双腿已是异常酸痛。刚刚走回家的时候,下一个小小的楼梯就差点软在了地上。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不放弃然后退队好了,就不会吃这么多苦了!当时的我很纠结,抬头,看见木质的床柜上放了一本封面为海蓝色的书。书上,一位慈祥的老人静静的笑着,双目凝视远方,不知在看什么。这位老人,给了我一股力量,让我在篮球队里坚持了下来,以至于我中考的体育选项毫不担心!

命运,就是一种极限,改变命运,就是超越极限!老渔夫虽然已经年迈,但还是不会轻易放弃,这部小说向我们表现了一种不服输的人生观,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人也可以得道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渔夫努力了,并得到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是么?,可以让你成长很多,也可以让你改变很多。影响我成长的——《老人与海》。

一本书_

我今天推荐一本书,那是一本寓言故事,作者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一位名叫伊索的人,看完文中的内容你一定会赞不绝口。

首先它的封面就吸引了我。封面是一只狐狸,饥肠辘辘地在找食物,找到一些葡萄,被挂在了藤上,狐狸够不着就说葡萄很酸不好吃。右边是一只乌鸦很口渴,它找到一个杯子,里面有少许的水,但是瓶口又细又长,乌鸦喝不着水,它发现地上有许许多多的小石子,于是它把小石子放到瓶子里,最后乌鸦终于喝到了清凉的水。

《农夫与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不要对自己的敌人仁慈,即使它可怜,你也不应该对它仁慈,你心中应该一直想着它是你的敌人。

在《行人和熊》中,我发现了,在危险中抛下你,自己独自逃脱的朋友,根本不是你真正的朋友。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伊索寓言》,快点来买吧,心动不如行动哦!

一本书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它是任溶溶爷爷写的。里面这篇故事就是这本书的名字。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没头脑和不高兴。

没头脑是一个有头脑的人,但别人叫他没头脑,因为他记什么都打听个折扣,缺点零头。一天,他放学就到邻居家去玩,完了个半天才回家,邻居刚关上门,只听嘭嘭嘭的声音,打开门就看见没头脑。他说:“对不起,我的书包忘带了。”说着就脱下手套,进去拿了书包,走了。过了一会,嘭嘭嘭,打开门一看,还是没头脑。他又说“对不起,我的手套忘带了。”

没头脑真是个丢三落四的孩子。

不高兴是个做什么都不高兴的孩子。有一次,大伙要往东,他却要往西。大伙往西了,他又要往东,这种小孩谁还要跟他玩呀?又有一次,大伙要走平路,他不高兴走平路,要走泥巴滩。大伙看他老毛病又发作,就走平路了。不高兴在泥巴滩上走着嘴里还说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这个字还没说出口,他一下子摔到水坑里去了,他从水坑爬起来,他看到一位老神仙,老神仙说“我想看看你长大了以后是什么样的。”不高兴说:“我还有一个朋友,我也想让他长大。”于是,不高兴把没头脑也叫来了。

两个人一下子长大了。有一天,没头脑收到一张邀请函,邀请函上写着:请带好炉子、帐篷、干粮、零食去少年宫看戏,可是,他什么都没带,就到少年宫去了,到门口,一位守门员就问:“你为什么不带粮食呢?”没头脑这才发现他什么都没带。他说“啊哦,我忘带了!”守门员惊呆了,说:“戏在两百零二层楼,上去只能一步一步走,你不带粮食怎么上去啊……”

我们不能学没头脑丢三落四的,更不能学不高兴那样做什么事都不高兴。

一本书

我喜爱的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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