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读后感孔乙己(实用19篇)

时间:2023-12-20 11:06:41 作者:QJ墨客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或文章的思考和感受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使我们更加细致入微地了解作品的内涵和价值。小编挑选了几篇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肉体。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在这篇小说中,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主线索,揭示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生活,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沦落成为当时人们饭前茶后嘲笑的对象,从而深一层次的暴漏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现状。当然,我在这篇小说中品味到的不仅仅是这种现状,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我暂且从小说的三要素来分析这部作品。

他是一个生活贫困,却自恃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在酒馆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说明了他的生活贫困,以致地位低下;“穿长衫”,他本人想说明自己的一种身份,一种特殊的身份,在他的观念里,自己不能和其他短衣帮的劳动人民同等,自己是读书人,似乎比他们还高一等。作品中的“排”出九文大钱,更显示出了他生活贫困却死要面子的迂腐。

他是一个年龄挺高的人。我们暂且不去谈他的真实年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青白脸色,有皱纹,有一部蓬乱花白的胡子。没有直接对他的年龄进行描写,通过刻画他的外在人物形象来传达这种意思,惟妙惟肖。

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穷困不堪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能是没有钱去买针线去补,也可能是不会补,没有这种本领,当然,也可能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自认为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他是一个很可爱并心地善良,可笑又可悲的幽默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说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来炫耀自己,迷惑他人。讲“偷书”为“窃书”可笑至极,自欺欺人。在自己贫困潦倒时,拿出自己手里仅有的几个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在这样的处境下,能够拿出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一般人也是很难做到的。

无论是怎样的性格和形象,都为作品主题的展现埋下了伏笔。在《孔乙己》中,用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来表现孔乙己一个科举失败又以读书人自居的迂腐形象,巧妙的运用比照手法,语言准确精炼,生动幽默。

文章主要是分三个大的局部来交代的。首先,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环境,为下文介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做铺垫。其次,着重介绍孔乙己的肖像、社会地位、言行以及性格,孔乙己的读书经历说明了封建制度的罪恶,等级观念辅食了当时人们的心灵,实属可悲,作为整个故事的开端和开展环节。最后,写的是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的结局,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以及当时的凄凉处境来看,他的死是必然的,使得故事到达了,以至结局。

这部小说通过对孔乙己一生悲惨的描写,残酷的科举制度的罪恶,表现了群众的冷酷麻木,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也说明了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从而更加深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

我对读书人产生那么一点点认识,是从一篇中学课文开始的,叫做《孔乙己》。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绝对让人过目难忘的形象,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可以说衰到了极点。他没有固定工作,好似也没有固定收入,老是穿着一件长衫,那件长衫上有很多补丁。

我比拟能理解他的这个做法,其实就像我今天来现场,穿的是平时不大爱穿的西装。这件西装也不是什么名牌,但是我觉得到一个严肃场所,出于对大家的尊重,应当穿一件比拟正式的衣服。孔乙己的,他不在乎人家看不看得起他,他要穿上他的长衫。

而孔乙己更可怜的是,他想看书,有时候也许是买不起,就拿别人的书看,别人说他偷书。他辩白说:这叫窃书,不能叫偷。别人不听,把他的腿给打断了。他还要告诉别人,不要取笑我。孔乙己是一个很穷的人,但买一碟茴香豆也要分给小孩子吃,教他们这个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看到这些,你会觉得,他是好可怜的一个人。

我不知道孔乙己这人在历史上是不是真的存在,但我知道有一个人一定存在,这个人就是《红楼梦》的曹雪芹。如果我们能够穿越历史见到曹雪芹,我想曹雪芹的形象就跟孔乙己是一样的,他一定也是穿着都是补丁的长衫。曹雪芹身边很多的人一定觉得:他没什么本领,他一点都没有用。在那个时代,他不是一个畅销的作家,但他呕心沥血地要把自己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写下来。这就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命运。

我不能穿越这个时代到那个时代,但我觉得他的错误是他生不逢时。我相信如果孔乙己活到今天,他能够告诉大家,你们知道中华的文化,有多么优雅,有多么精致吗?光茴香豆的“茴”字就有四种写法。我相信如果那样的孔乙己活到今天,他会被邀请去《百家讲坛》,也许他会比于丹更加风行一时,但是他不那么走运。

就是那个不那么走运的孔乙己,今天我们应该把他当作一面镜子,来照照自己的内心。当今时代,因为知识的更新是那样的快,没有人会永远地站在知识的浪潮前面。我们心态也是这么起起伏伏。有时候,当你掌握了一些前沿的知识,别人对你非常尊敬,你这时候容易自我膨胀,最后变成一种傲慢来伤害别人。而有时候,你所醉心的学问并没有受到重视,人们也许不爱听你讲这些东西,这时候你的那种焦虑又会转化为自卑来伤害自己。

做个读书人,做个热爱知识的人,你的尊严到底在哪里?我想,不是靠知识改变了命运,也不是靠知识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更不是靠读书写论文当上了教授。

作为一个读书人,你可以没有大学的学历,但你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所伴随的知识的意义,并且找到你伴随这种知识的内心快乐。这种快乐就好似你会去研究茴香豆的“茴”字究竟有几种写法,并且给你身边的人,这件事比吃茴香豆本身更加让你觉得快乐。在这个时候,你才能够体会一个读书人的尊严所在。谢谢大家!最近《超级演说家》里,有个人演讲的题目叫《读书人》,他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展开,他口中的孔乙己是一位毫无功利心的、生不逢时的可怜的读书人形象,这与我记忆中的孔乙己有很大的差距,于是我决定重读《孔乙己》。

确实,正如《读书人》中的观点,孔乙己身上有着一种对知识的执着追求,穷得没有书可看,偷也要读书,对知识的研究也究根究底,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这种严谨的学术精神确实可贵;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教伙计茴字的四种写法,但热脸贴了冷;他自己穷,但他买来的茴香豆也会分给小孩子们吃,说明他很善良。种种表示,他是一个本质良善的读书人,但孔乙己的生活穷困潦倒,《读书人》把原因归结于他生不逢时,假假设孔乙己生活在现代,他依靠他的学识可能比于丹更风行一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只能姑且认为《读书人》选择性地提取了孔乙己身上的一些特质,想唤起大家不要怀着功利心去读书,传达读书的目的在于书本上的知识给我们带来的内心的充实与快乐。如果,我们重读《孔乙己》,了解孔乙己的全貌,我们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假假设孔乙己活在现代,以他的做事方式,他的境遇仍然不会得到改善。

孔乙己是读书人,但没有考上秀才,在同样的科举考试制度下,他至少输给了其他的读书人。没考上秀才没有关系,至少我会读书识字,在那个时代里,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我依然可以找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他没有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好不容易别人给他介绍一份抄字的工作,他竟然干了几天就携带着笔墨纸砚偷跑了,估计他觉得抄字是没有前途的事情,从而也没有人再给他介绍工作了;他除了有点文化以外,其他什么都不会,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再加上,他固执的认为我是个读书人,怎么能干下等人干的事情,干体力活自然也不会去干。这样他根本就没有了经济,以至于他只好去偷,我想他应该不仅只是偷书,他也会去偷一些别的,不然他怎么生活。他自视甚高但又活得卑微,成天穿着那件象征着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手里有点闲钱,就去咸亨酒店喝一碗酒,或吃一碟茴香豆,他不顾周围人的嫌弃的眼光,也无论怎么不把他当回事儿,取笑他,羞辱他,他也毫不理会,只是有时候说到痛处了,他会胀红了脸回两句嘴,然后在别人的笑声中离开。你说一个人,一个读书人,不能自己养活自己,你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又能怎样,又不能当饭吃;你说我不世俗,我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可是你现在连做人的起码尊严都没有,谈什么追求和理想。固然,在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有不少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人性的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但这些问题我们个人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在罅隙中求生存。考不上科举的人大有人在,独独孔乙己这类人把自己的日子混得不如丁举人家的一条狗。

所以,要是孔乙己穿越到现代来,估计他虽不会被像丁举人这类人打死,但他始终是被人瞧不起的。现代社会中孔乙己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四肢健全,头脑正常,但通病就是好高骛远、好吃懒做、不爱干净,而且还有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生活没有个正形,他们大多数没有成家或者家庭破裂,成天浑浑噩噩的生活。偶尔有人同情他们,给他出个主意谋个生路,他会有一万个理由招呼你,怨天尤人,久而久之,同情他的人也没有了,而他,十几年如一日的老样儿,生活潦倒、孤独终老。

孔乙己,可怜又可恨,鲁迅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就是一个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孔乙己》读后感

时代前进的路上,必有改革维新,有的人激于奋进,不断前进,引领潮流;而有的人躺下就再也不起来,或因时代的缘故,或因黑暗的背景,他们失去了上进的机会,只得闭上眼睛装睡,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能去上进,而是他可怜地无法这么做。他们带着一种时代的悲哀,成为旧社会的牺牲品,可悲,可叹。

一袭破旧的长衫,长长的指甲,那些半文不白,迂腐得让人听了便发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构造了孔乙己给人最初的印象。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他出口成章,少时必定饱读诗书,希望通过科举,改变命运,过上安稳舒适的日子,也不枉昔日囊萤映雪,寒窗苦读。

然而,时代变得太快太快,封建王朝风雨飘摇,一个崭新的民国自乱世中崛起,文化转变,制度革新,新到统治读书人思想两千多年的“孔孟之道”再也无法跟上它们的脚步。踌躇满志的他,推开屋门正打算用平生所学谋求一官半职时,惊异地发现,周围的一切,都变了,人们利用着新式的语言交谈,大清朝变成了民国政府……他可怜无助地揉着自身的看惯古文的小鼓眼,彷徨地观察着这个新的社会。

他碰过无数次壁,遭遇了数不胜数的嘲笑欺辱,每当他张口想要申辩什么,那一口迂腐的旧朝语调又激起看客们的哄堂大笑,他伤心、痛苦、无助,面对这全新的,他所陌生的社会,他无法跟上,更无力回击,只得无奈地微闭双眼,昏昏沉沉地“睡”去。

迫于生活,他无奈偷书,现行当场,他竭力地申辩道:“窃书不算偷!”固守着自身身为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他看不起其他人,对谁都一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样子,自身穷困潦倒,他只得以“君子固穷”、“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来自我安慰,他固守着封建礼教的最后壁垒,在资本社会苦苦坚持,别人劝说道:“你不要太执迷不悟”。

他放声嘲笑对方:“你才执迷不悟呢,可怜人!”,其实,他自身当然知道是自身顽固不化,然而如果自身承认,那就意味着连自身最后一点颜面也丧失殆尽,他只能固守,不能后退。

在时代的潮流中,他只得苦涩地闭上双眼,任凭时代的号角如何嘹亮,他就在那儿“睡”着,不是他不想顺应潮流,而是无力去顺应潮流,那前朝的封建礼教根深蒂固,他只得眼看毫无出路却又必须一路走下去,带着那前朝文人最后的尊严与深沉的悲哀,默默地,走下去。

作为看客的我们不应再一味地耻笑他的迂腐、执迷不悟、不识时务,而应从中吸取经验,不努力改变自身,迎接我们的只有淘汰与落后,装睡的人叫不醒,但醒着的人却必须不断进步,赶上时代的脚步,才能避免有一个孔乙己的悲剧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平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的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孔乙己读后感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我“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明白,你其实是在欺骗自我,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我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可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应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期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我。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孔乙己读后感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孔乙己》读后感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

日记。

》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我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终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我的脸面,依然坚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应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掌控自我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杯具。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能够经过自我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终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可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能够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仅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终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我,当自我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我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期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我。

孔乙己读后感

今日(1月21日),我们学校组织去了北京鲁迅博物馆参观。在去之前,我以为鲁迅是个衣食无忧(毕竟有个《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证),只可是文字太激烈,是当局不喜之人罢了。参观后才明白,鲁迅生平竟是一波三折,从绍兴到南京到……一路有哭有笑,有爱有恨。

我重新拿起《呐喊》,打开《孔乙己》……。

“我”在鲁镇咸亨酒店专管温酒,注意到唯一一个站着喝酒又穿长衫的人便是孔乙己。他以前帮人抄抄书,可过会儿,那“文房四宝”全没了。之后,他偷书被人发现,打断了腿,却说自我跌倒。再之后,也不知怎样死了,可店家只记得他欠十九文钱。

孔乙己就是封建时期的一个穷读书人的形象。自我没身份,秀才都不是,又很自负。本身没钱,又不会经商,只好偷些书看,或偷一些东西去卖。

如果他安分守己倒还好,可偏偏十分要面子,老上酒店。不仅仅如此,还老“之乎者也”地想把很多东西糊弄过去。

从这篇文章中能够看出当时不少不得志的书生,为了看书被打死了。他的目的怎样看都没有问题,但他的方法是个问题或应当说是唯一的办法。这也就是使社会退步的原因。

在孔乙己腿被打残后,也没有一个人可怜或者说关注一下他,人们只是一如既往地拿他找乐子,就像对待阿猫阿狗一样。当孔乙己死后,唯一记得他的人也许仅有掌柜了,毕竟他还欠着十九文钱。

各位,醒一醒!还是让孔乙己为我们敲响布满灰尘的警钟,不要再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文中曾提到过。那让我们分析一下。首先,他站着喝酒说明了孔乙己没钱没势,不能进去坐着;可他又穿长衫,至少能说明是个读书人。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孔乙己读过书,认为读过书就高别人一等,便为上人,没读过书便为粗。其实这个想法并不完全错误。可读过书,但自我都只能勉强混饭吃又有什么用?可是就是一个虚伪的称号罢了。

二、孔乙己自尊心强。他其实是明白自我处境的,可他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正视问题,想显得自我高人一等。从偷书一事中也能够看出来,被问急了,口不择言,竟说出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当大家在说孔乙己时,其实忘记了一群人,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在孔乙己买酒时,在孔乙己腿断时,在小孩抢茴香豆时。他们就看着,笑着,玩着;时不时说上几句话,插上几句嘴,冷笑几声……他们可能身体是强壮的,眼神是锐利的,但心灵却是一片麻木。没有人同情孔乙己,更没有人为孔乙己打抱不平,所有人都明白他是个软柿子。

如今,是新社会,那封闭的铁屋子被打开了,大家惊醒过来!可当今仍有许多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手段;为了那一点自尊,杀死了求知欲和上进心!

鲁迅先生曾高瞻远瞩地说,中国人患的是心病,虽然今日也没有治好,但把中国人从亡国灭种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到今日傍晚,也不明白明天的太阳什么样,但我们能让今日的太阳又大又亮;我们不能阻止夕阳西下,但我们能让晚霞洒满天边;我们不能拒绝夜晚的到来,但我们能让黑暗中充满温暖;我们不能乞求时间停下,但我们能让时间的流失变得更加有意义;我们不能留住今日,但我们能留住一颗真心去创造更加完美的明天!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该作品中的主人公外号孔乙己。以下小编整理的关于孔乙己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

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

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

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

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

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

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

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

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

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

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

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

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

短衣帮的笑。

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

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

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

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

取笑孔乙己。

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

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写的《孔乙己》。

这本书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它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

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把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我要向孔乙己学习,学习他这种不拖欠、心地善良的品行

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所以,全社会更应当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己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一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封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的缩影,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一生是个悲剧,却成了他人眼中的喜剧,这是时代的悲哀,是社会的不幸,也更体现了世人的麻木不仁。

令我最震惊的是小伙计的笑,在孔乙己想教小伙计习字是,小伙计却觉得好笑:“一个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在我十二岁甚至现在我对乞者也只怀怜悯之心,无鄙夷之意。但小伙计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却对孔乙己的善意感到不屑。这是在社会的浸染之下才会出现的结果。可见社会的腐败,令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心中都没有了悲悯之心,就像一朵洁净的百合花装在墨汁瓶里,久而久之,白色的花也会被染成黑色。

文中最让人感慨的无疑是孔乙己被打断腿爬着来喝酒,又用手慢慢走出去的这一片段了。孔乙己在此刻面对人们的取笑已不再反驳,他用钱买了酒喝,在人们的哄笑中爬出。哄笑,又是笑,人们已经麻木到连最基本的恻隐之心都没有了。掌柜的在孔乙己死后,依旧心心念念着十九个大钱,这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人命不如金钱重要,可悲可叹!

孔乙己最后的悲惨结局与他自身原因也息息相关。“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不难看出,他自命清高,看不起劳动人民,自认为高人一等;他明明有劳动能力却偷书可见他懒惰;将九文大钱一一排开,他是虚荣的,是嗜酒的。但是他却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小伙计习字,他又是善良的。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封建制度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社会的冷漠,人民的麻木,自身的懒惰迫使孔乙己走向深渊,也迫使中国走向深渊,这正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原因。

面对传统文化,我们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面对人生中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麻木不仁的旁观者,也不能当懒惰,颓废的当事人,要成为积极的领路人,明是非的跟随者,这样才不会像孔乙己那样一步步迈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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