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单方违约合同协议书(通用13篇)

时间:2023-10-29 21:44:38 作者:飞雪 实用单方违约合同协议书(通用13篇)

合同协议为交易各方提供了法律依据,方便维权和解决纠纷。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和学习。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甲方现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房屋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剩余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房屋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房屋转让款_____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房屋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房屋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协议书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二、乙方基本情况: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2、甲方属二手车经营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落籍所在地办理落籍手续。

4、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

2、违反本合同。

3、违反本合同。

4、违反本合同。

5、违反本合同。

6、违反本合同。

7、违反本合同。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协议书

甲方(卖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将该房屋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的房屋一套、柴间,产权面积分别为1_3.88平方米、_.76平方米(包括公摊在内),房屋结构为框架,用途为住宅。

2、甲方房屋在出让前不存在任何抵押、债权债务等权利瑕疵。如有出现任何权利瑕疵,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应确保有权出让该房屋。

1、房屋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再付购房款人民币。

4、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为乙方之日,乙方付清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元。

1、甲方应在乙方付清款项时,立即将该房屋的房产证、门牌证等有关权利证书交付乙方,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1、该房屋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水电过户等手续。如甲方故意拖延的,甲方按每日人民币__0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达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拒绝履行交付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月利率1%计算已支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3、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支付款项的三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包括赠与、转让、出租、或从事商业活动。

2、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附件一为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为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协议书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售房人和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农民安居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因拆迁所分得的农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标房)及相应的储藏室等卖给乙方。房屋、储藏室等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

二、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乙方得到该房屋一切手续后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签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终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如乙方终止合同不愿购房,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五、甲乙双方交易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及手续费等,今后该房拆迁还房等一切均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该房需经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时市场均价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甲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反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书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公司名称)(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虽然系登记为戊方是法定代表人的民政集体企业,实际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伙经营管理,共同投资时间为_____年______月,合伙经营期间___年______月五人在_______地址新出租土地并拟新设立公司,五人对原公司资产及新公司(尚未注册)资产均享有权利。20xx年原合伙出资及股权比例为:甲方______元20%、乙方______元20%、丙方______元20%、丁方______元10%、戊方:_______元30%,由于戊方退出合伙企业,经五方协商对原来的企业及欲新设立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作价,甲乙丙丁平均份额收购戊方股权,为避免纠纷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达成如下退伙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五方合伙经营的原___________公司(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兹经五方协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伙,原执照法定代表人不做变更。第二条戊方退出合伙的时间为本协议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产生的债权债务、新老公司资产统一评估做表,作为本协议附件,所有资产作为大家合伙期间的总资产全部计入应分配总额,总资产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老企业经营权及新企业注册后,由甲乙丙丁四方继续经营,____________所有财产及债权归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伙补偿费用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乙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丙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丁方应给戊方______元,上述资金可以在新老公司的业务回款中,分批支付给戊方,第一年年月日之前不应少于付款70%即万元,第二年的年月日之前付清万元。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今后甲乙丙丁四方经营的企业效益好或坏,均应按照第四条的约定向戊方支付认购款,不得以货抵债或以债抵债,公司没有回款支付的,应以个人家庭收入向戊方付款。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虽然甲乙丙丁各方在今后的公司运营中股权比例不一致,但是,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时,大家按照出席人数平均行使表决权,分红时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第十一条退伙之前或之后的经营管理____________产生的债务自本协议签订后,戊方不在承担和享有,出现本协议第八条的情况除外;第十二条两年内甲乙丙丁四方没能付清戊方退伙补偿款的,戊方有权选择继续持有新老公司股权还是不再持有股权,届时如选择不想持有股权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向四方主张偿还合伙欠款,全部回款收到后再履行转让股权的法定变更手续;第十三条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五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关机构备案或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约各方签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合同解除:由于甲方请求中止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采购合同”,及与该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一并解除。解除时间为:年月日。

2、合同解除的效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扣除违约金后返还甲方,“采购合同”及与其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不再履行。合同按约定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3、退款安排: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____元预付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按原“采购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并开具人民币____元的收据给乙方。除此之外甲乙双方没有发生其他往来款项及货物、发票等事项,故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相互无其他补偿。

4、退款指定账户说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向,由乙方退回关于“采购合同”的定金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

5、甲、乙双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商品价格及优惠政策等)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其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提供的各种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种、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渠道等)以及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过程总知悉的乙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告知任何第三方。

6、双方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别无其他权利义务要求和任何纠纷。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协议书

协议事由:乙方欲购买甲方位于栋单元室房产一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每平米单价____元,总金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地下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每平米单价____元,总金额____元,(大写:___________)。甲方欲用此价格将房产出售给乙方,由于此房屋属于甲方银行按揭贷款____元所购买,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交易,因此甲乙双方立定此协议。(甲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gf-20xx-0171)。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月按时使用甲方原还款账户(中国银行户名:____卡号:6)进行月供还款(还款时间为每月10日,还款金额根据银行利率调整)。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定,自协定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房屋首付款____元(大写:__________),以及甲方已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共计____元(大写:_________)此费用有甲方持有各种缴费收据为证。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定,若乙方严格按照此协议还清甲方银行购房贷款后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按当时国家规定过户费用各付一半。甲方付给乙方____元(大写:______),作为过户抵押保证金。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在此期间无条件为乙方办理物业中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若甲乙双方中途出现无能力执行此协议,则由继承人继续执行此协议。

注:以上各种各种费用均以甲乙双方所开收据为证。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此协议或不严格按照此协议执行,则甲方不予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若乙方严格按照此协议执行至还清甲方银行贷款之日起,则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若至时甲方无故不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经双方协定房产将归乙方所有。

3、若甲方中途提出毁约,则甲方必须退给乙方所付甲方所有金额,以及乙方所还银行所有贷款金额全额,并付给乙方此全额的30%违约金.

4、若乙方中途提出毁约,则甲方不退给乙方所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以及银行还款金额。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解聘协议书与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20xx〕号聘用。

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经漳平市xx(指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调整工作。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乙双方互免对方赔偿(补偿)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个人档案。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因同志考上,经其本人提出解聘申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我校同意与同志于年月日解除20年月日双方签订的"特岗教师"聘用合同.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主管部门见证(公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位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约定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网络营销推广及网络公关工作,为甲方的市场营销提供专业服务。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红微博文化艺术网络营销推广战略合作服务协议》。

第二条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万圆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2、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月日年月日。

单方违约租房合同

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因此,协议解除本身就意味着双方解除,而不是单方解除。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二、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多少合适。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三、合同单方解除的程序。

合同单方解除的程序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其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程序,合同法第96条规定:

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如果我们因为不可避免的原因要单方解除合同就要使用到协议书!以下是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

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xx年12月20日起至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

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一、空置期租金、管理费损失

二、房屋中介费用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出租人寻找另一承租人通常是通过委托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

当然若出租人不采用委托房产中介的方式,则房产中介费用可不予考虑。

三、新租赁合同的免租期

在很多情况下,商铺的出租人都会对新的承租人给予一定的免租期,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收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

此种情形下,出租人通常基于合同约定和商业惯例不收取承租人免租期的租金。

一般而言,如果新的租赁合同中有免租期的规定,因免租而遭受的租金损失也是会被认定为实际损失的。

四、新旧租赁合同租金的差价

因前一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不得不寻找下一承租人,前后两个租赁合同的租金可能并不相同。

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租金高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不存在损失一说。

如果后一租赁合同的租金低于前一租赁合同的租金,则两次租赁合同的租金差价可能会被视为出租人依据前一租赁合同可获期待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可能会主张由前一承租人承担。

由于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争议,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词,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

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

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

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

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有较详细的规定。

一、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

需注意的是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非违约方一方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的违约责任仅指法定违约责任,并非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特别法定解除权在各有名合同中有较详尽、明确的规定。

为了便于区分,可以将特别法定解除权分为任意解除权和违约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违约事实的存在,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而违约解除权则须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因此获得解除权。

1、任意解除权规定在以下法律条文中。

《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在合同履行中,当这种信赖关系受到破坏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围绕运送行为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要求,以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目的。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个条文的共同点是合同的建立都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一方则要对因行使解除权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还在以下条文中规定,《合同法》第232条、第215条、第236条、第195条、第337条。

2、关于违约解除权。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是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法律在给予先给付义务人不安抗辩权的同时,又对行使不安抗辩权作了严格的限制。

先给付义务一方应依据法律先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同时,对后给付义务方所存在的《合同法》第68条所列的情形负证明责任。

只有当后给付义务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时,先给付义务方才能行使解除权。

也就是说,先给付义务人在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这条规定赋予了权利人较宽松的法律环境。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对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选择使用。

《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此时出租人解除的是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第一个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亦应终止,承租人对次承租人(不知情的)负违约责任,承租人赚取的差价租金,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出租人。

《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条规定的是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违反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围绕承揽人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条件展开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

也就是说,承揽合同有一定的人身性,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合同法》在赋予了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同时,对合同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限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只有准确把握该项权利,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合同违约协议书参考

致彭天春女士:

你好!

你与我公司在201xx年02月01日签订了《福天·领秀城商品房认购协议》,按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通知你到我公司完善购房相关手续,而你未按照认购协议规定到我公司完善购房相关手续。经我公司工作人员多次敦促你来完善购房相关手续,到目前为止你仍未来办理。现你已违反与我公司签订的《福天·领秀城商品房认购协议》相关约定,已构成违约。请你在2013年04月16日前到我公司完善购房相关手续,否则,我公司按协议第三条第二款处理,并追究你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铜仁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04月13日。

单方违约租房合同

某油品厂于1月至7月从某分公司购买润滑油,截止底油品厂欠分公司货款35万元。

为使油品厂及让油品厂归还欠款,总厂(分公司改制时的存续公司)润滑油管理办公室业务人员于99年12月与油品厂签订了一份润滑油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向油品厂约定供润滑油4000吨,价格为“出厂价”,合同标的额大约为850万元。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合同有效期限为“6月30日”,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当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合同加盖总厂润滑油管理办公室印章。

合同签订后,油品厂按合同约定首次汇款75万元,总厂发货255吨,货款及运杂费61万元元,尚余款货款14万元。油品厂再次向总厂汇款82万元,由于当时总厂润滑油系统停工,润滑油没有库存,不能给油品厂发货,业务人员也未向油品厂发出通知,两个月后油品厂未收到润滑油,要求总厂退款,总厂扣除油品厂前期欠分公司货款35万元后,向油品厂退还货款61万元。总厂同时将扣回的货款转到分公司。

205月,油品厂以总厂违约为由,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是请求总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二是请求退还货款35万元,三是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将分公司一同追加为共同被告,承担上述责任。法院开庭审理时油品厂又追加诉讼请求,要求总厂和分公司承担合同总标的额10%违约金约85万元。

对于油品厂的诉讼请求,总厂和分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申请,理由是油品厂在四月份与总厂、分公司财务处销售科对账时,已约定了管辖,以致总厂分公司当地法院失去管辖权。

二、案例评析。

本案中,总厂和分公司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主要原因就在于:

1、擅自签订合同,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备,合同签订时留下纠纷隐患。

从合同签订形式看,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合同首先是要经过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信誉,相应的履约能力,特别是特种行业资质证明文件等;其次是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特别是经过法律审查、避免在合同中留下法律漏洞,导致已方在本起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不利境地。三是合同签订人员还需经过总厂法定代表人授权。而本案中,标的额达到800多万元的合同,在总厂、分公司属于重大合同,有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这一标的额的合同只有副厂级领导才能签订。然而业务人员没有经过上述合同签订、审查审批程序,擅自签订买卖合同。从合同的内容看,该份合同对产品规格、合同履行时间,付款或履行方式、交货地点约定是不明确的。原本为收回欠款而签订的合同,但在合同中对欠分公司货款事宜只字未提,也未说明本合同与原合同存在什么关系,更没有约定原合同所欠货款如何偿还。本案如果在签约前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律审查,根据总厂生产计划和履行能力,明确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确定双方违约责任的合理性、合法性,明确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则不会在合同中留下漏洞,不会引发本起诉讼,即使发生诉讼也能使已方处于一个有利地位。

2、合同出现不能履行情况,未能及时通知对方,导致自己处处被动。根据合同的约定:“款到发货”,然而,油品厂的贷款汇到总厂财务后,由于这份合同是业务部门擅自签订,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生产部门也没有该合同的生产计划,总厂当时停工无货,业务人员无法进行调剂,安排向油品厂发货,在无法发货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也未向油品厂发出通知说明不如期发货的理由。两个月后,润滑油价格上调,在这种情况下,油品厂提出了退款。

“款到发货”应视为对发货的约定,但这种约定是不明确。

的,对约定不明确的条款,我国法律对此作为补救性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总厂未能按期发货,是否构成违约,双方存在分歧,油品厂认为合同已约定款到发货,既然厂方将款打到了总厂的账上,总厂也确认收到了这笔货款,按交易习惯就应当按前次发货的规格、牌号发货,不需另行通知,总厂在无货情况下可以考虑延期交货。但应当通知油品厂说明情况,以便其对生产进行调整。而款到两个月不发货,也不通知,使厂方生产受到影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显然构成违约。油品厂同时依据《合同法》第68条关于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认为,自己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总厂在合同履行上缺乏诚实信用、已丧失商业信誉,提出终止合同的履行。还请求法院根据《合同法》第113条损失赔偿额的确定、第114条违约金的规定,判决违约方赔偿对方可得利益或增加违约金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总厂销售部门认为:合同约定款到发货,没有明确发货时间,同时油品厂汇款之后,两个月内也未通知总厂按什么规格和牌号发多少货,也未通知将货发到什么地点。符合交易习惯,没有发货不能认为违约。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体现。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重要环节,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中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告知义务,是主合同给付义务的附随义务。本案中,不能按期发货,总厂应当及时将不能发货的原因及有关事实及时告知油品厂,而总厂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已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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