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入公司股份申请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04 08:53:18 作者:QJ墨客 2023年入公司股份申请书(模板17篇)

公司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产品质量、市场需求和管理能力等因素。以下是一些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实用指南,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管理资金。

公司股份协议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公司简介

万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土石方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具有深圳市政府工程承建资质和房地产开发资质,同时在世界各地拥有承包建筑工程经营资格。

并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金牛奖等奖项。

2000年以来,公司发展态势良好,能抓住契机,把握好“核心竞争力”及人才团队的建设,建立好治理机制、制衡机制及“激励与制约”机制,公司以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金融保险等领域多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59年来,市建员工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1。

伍,公司始终坚持诚信守约,依法经营,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连续十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多次荣登深圳市“守法纳税大户”排行榜,被国家经贸委评选为“全国100家连续十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当选深圳市优秀施工企业、广东省企业100强、深圳市企业100强、深圳市民营企业50强、“2007年度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金质品牌企业”、“2008年中国建筑业综合实力100强”、“2009年中国城市建设建筑施工最具综合实力100强”、“2010年深圳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

市建不断与时俱进,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企业制度,不断进行市场创新,意识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以良好的形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市建将坚持“一业为主、多元发展、多业并举”的经营策略,通过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形成六大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规模和积聚效应,提高产业素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产业竞争力,打造以资产经营、金融地产协同建筑施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企业生产经营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增长。通过规模经营,获得规模效益,打造高效运作的市建品牌。先后成立了深圳市中泰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中泰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携手在粤、赣、湘、鲁等地展开了城市综合体的投资与建设,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深圳市中泰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酒店管理与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经济信息咨询。是一家跨地域、国际化的酒店管理公司。公司与国外著名酒店管理公司合作,培养现代高级酒店管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投资星级酒店和输出管理,通过酒店质量管理体系、高品质的专业化酒店管理服务和高效的市场推广战略,打造“中泰来”酒店管理品牌,成为集酒店管理、酒店顾问、酒店培训于一体的专业酒店管理公司。公司旗下拥有的酒店包括四星级的深圳市戴斯酒店、湛江中泰来大酒店、江门中泰来大酒店、及井冈山地区唯一的五星级酒店——井冈山中泰来大酒店,在建中的珠海喜来登大酒店。

公司在编员工合计480人,中专以上学历334人,占总人数的69.58%;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合计238人,其中高级职称33人,中级职称100人,初级职称105人;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合计92人次,其中一级建造师50人次,二级建造师42人次。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4月。2009年4月党委换届。现有党员(含预备党员)132人,公司总裁兼任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四名。下设党支部七个。我公司团总支成立于1985年5月,随着团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共青团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9月。现有团员99人,团委委员五名。下设团支部四个。

2011年9月。

公司股份协议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乙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乙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甲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乙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甲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甲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当甲方个人业绩达到30万元/月时,乙方愿让出10%股份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公司股份协议

______公司与______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甲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林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乙方: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卢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1.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2.原______公司:资产总值10000万元,负债总值7000万元,资产净值3000万元;____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4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万元;现______公司资产净值为4000万元。

3.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原____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4.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1:3调换;原______公司发行股票_________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2:1调换;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______年10月30日前。

6.鶺公司和______公司合并时间为______年1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______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帐册和文书移交,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

甲方: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份公司简介

易所发行上市(股票简称:用友软件;股票代码:600588)。

用友连续多年被评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是中国软件业最具代表性企业。

“用友erp管理软件”系“中国名牌产品”。

用友的企业管理/erp软件、集团企业管理软件、财政管理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财。

及培训教育等产品业务线,覆盖众多行业领域、不同规模和成长阶段的企业/机构信息化需求。

用友拥有中国和亚太实力最强的企业管理软件研发体系,规模最大的支持、实施、培训服。

和创新的解决方案。

以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用友集团,定位于企业及政府、社团组织管理与经营信。

用友审计软件有限公司、成都财智软件有限公司等在内的投资控股企业。

用友集团的经营宗旨是做客户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发展目标是成为世界级管理软件和电。

子商务服务提供商。

用友nc,12年来,对标国际,持续创新,已经发展为中国应用最成熟、最完整、最适用的中国企业集团管理软件。用友nc拥有4000家企业集团客户,拥有3000多人的高端人才队伍和300多家高端产业链伙伴,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是中国高端管理软件市场第一品牌。

用友nc以“全球化集团管控、行业化解决方案、全程化电子商务、平台化应用集成”的管理业务理念而设计,采用j2ee架构和先进开放的集团级开发平台uap,目前形成了集团管控8大领域15大行业68个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是中国大企业集团管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首选。

深入应用soa架构,支持企业进行“应用云”和“高性能云”平台部署,率先引领企业集团的管理信息化进入高性能时代。

2010年,是全球经济格局洗牌最为关键的一年,中国企业集团将赢来全面崛起的幸福机遇,用友nc,与您同在,助您成功!

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_%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解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份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将持有公司的股份与乙方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____%的股份共________元出资额,以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3、甲方应承担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义务,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5、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6、甲、乙双方之间的股份转让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7、因股份转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由承担。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公司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10、公司股东会关于甲、乙双方股份转让的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内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地址: 市 路号。

乙方: 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市 路 街 号。

上述双方公司系原 市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 市股份有限公司与 市股份有限公司。现分立的双方就分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现有净资产 万元,由 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万元, 市股份有限公司接受 万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 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新股 万元,若股票发行成功,该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 万元,新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每股面值1元,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三、原公司发行股票 万股,现每两股折合一新股,按股票号码顺序,前 万号股票持有者向 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万号以后的股票持有者向股份有限公司兑换新股。 四、分立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西药制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中药和微生物药品,原公司下属第一制药厂归公司管理;下属第二制药厂由公司经营管理。

五、进行分立的日程为: 年 月 日到 日双方共同清理财产帐册,对原公司财产进行分割,并按期交割完毕。 年 月 日起原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复存在,股份有限公司,股分有限公司正式营业。

六、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过程中,双方难免产生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不影响工厂生产,分立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一切都应友好协商进行。

七、分立各方要求原公司股东大会应在 年 月日前批准本合同。

甲方: 市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乙方: 市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合同

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根据天津市《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依托公司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代表内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以公司工会法人名誉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组织。

第三条 持股会会员是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承认持股会章程,并按规定自愿出资的职工。

第四条 持股会会员出资形成的股权通过持股会统一持有和管理。会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持股会以其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不承担任何与持股会相关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 持股会资金不能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不得上市交易,不能进行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

第二章 持股会的设立

第六条 设立持股会须具备天津市《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得投资主体同意,职工自愿参加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 持股会名称为职工持股会,住所在。

第八条 持股会的出资总额为万元,,在公司中的股份总额为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职工持股有关问题决议;

(二)对出资形成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三)在持股会内部转让出资(股权);

(四)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持股会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通过持股会向公司出资(参股);

(二)按出资数额承担企业经营风险;

(三)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权如下:

(一)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修改章程;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四)对持股会股权变更、收益、管理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职工持股会有关重大事项经大会作出决议后实施。有关规则如下:

(一)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实行会员大会制,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

(二)会员代表由会员推选产生(由几人推选一名代表,依企业实际决定)。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发出公告,通知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

(四)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表决议案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章 理事会

第十三 条理事会是持股会的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责:

(一)组织、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管理内部职工持股名册,向会员发放出资证明;

(四)制定职工持股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向会员办理分红事宜和股权转让手续;

(五)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四)签署持股会会员出资证明;

(五)代表会员依法进入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六)持股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 会员出资管理

第十五条 由理事会建立持股会会员名册和账户,作为持股会管理会员出资的依据。

第十六条 持股会会员名册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及出资证明号码;

(二)会员出资金额、所占比例及出资的变动情况。

第十七条 持股会必须向会员发放出资证明,作为会员出资凭证;会员依据出资证明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出资证明由持股会理事长签发。出资证明与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七章 会员出资转让及受益

第十九条 会员的出资不能抽回,不能继承,可依法在持股会内部转让。具体规定如下:

(三)在公司终止前六个月,停止收购职工出资和股权转让。

第二十条 会员出资受益:

(一)按股分红;

(二)公司股本溢价增值(含以所有者权益转增股本);

(三)公司清算收益分配;

注:本章程只起示范作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删减有关内容。补充或删减的有关内容需要国家和企业章程保持一致性。

附件一 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

附件二 职工持股会出资证明

附件一

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出资证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理事会审核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职工持股会出资证明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类别:职工内部持股

股额(大写):_____元,股份:_____股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股份转让申请书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注册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册资金:________万人民币。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拟投资资金:________万人民币。

股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所属股权类型:_________________原始股/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出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占比: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比例为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________有限公司原始股股东,持上述股份。

企业盖章: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莱特”)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于近日收到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送达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为“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主体建安工程”的中标单位并与国海建设签署了相关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143,731,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方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彭茜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b—07地块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及国海建设与发包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及国海建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的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发包方信用状况良好,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发包方: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一)建安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主体建安工程

2、工程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金鹰路以南、上海路(未建)两侧

3、总工期:6某日历天

4、承包方式: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合同

5、合同总价款:130,435,元(含税)

(二)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桩基础工程

2、工程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金鹰路以南、上海路(未建)两侧

3、总工期:60个日历天

4、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

5、合同总价款:13,295,元(含税)

1、本项目合同的实施将加大公司在建筑产业方面的比重,项目总金额为143,731,元,占公司某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本项目合同总价人民币143,731,元,合同结算金额按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中标通知书》

2、《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主体建安工程施工合同》

3、《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陈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2.s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5000万元,负债总值10o00万元,资产净值5000万元,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8000万元,负债总值8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0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15000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5000万股计5000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o00万元。其中。

原s公司持股500o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y公司持股1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5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s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_________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y公司发行股票5000万股,旧股票调换_________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5o00万股_________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2月30日前。

6.s公司和y公司合并时间为1993年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_________。

1992年10月20日。

附:双方合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表格,注明由_________会计事务所提供。

公司股份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湖南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工程总承包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湖南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吉首市政府旁边

三、主体工程概况: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分六期开发,第一期为九栋11层,18层的小高层等。

四、建筑面积:第一期约5.5万平米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室外附属总体、绿化、小区道路、空调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等)室内外装饰装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份为湖南省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建设工程合作项目,转让股份为总工程项目15%的股份(即甲方50%的股份),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转让股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第三条:自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起,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工程项目的一切进展情况,并对乙方的股金及收益负责,乙方收益和甲方同步获取,如出现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项目出现亏损等负债情况,甲、乙双方按本项目股份50%的风险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章程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

第四十一条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四十五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第四十六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第四十七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四十八条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

第四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召集会议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在报经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董事会收到该要求后三个月内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监事会或者股东因董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由公司给予监事会或者股东必要协助,并承担会议费用。

第五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第五十四条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五十六条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十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回购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售;。

(七)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二条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六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十四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六十五条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第六十六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六十七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六十九条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七十二条对股东大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七十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四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七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七十七条董事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七十八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七十九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十条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章前条所规定的披露。

第八十一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十二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十三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十四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八十五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八十七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八十九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九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九十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十四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其中,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副董事长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均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九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股份合同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出资额为叁拾萬元整(30万元),占公司总股份的100%(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购总价款为叁万元整(30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30%的股份以拾万元整9万元)转让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甲、乙双确定,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期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安信地板友谊国家广场店股东会出具股份出资证明通过。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份合同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根据天津市《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依托公司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代表内部持股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以公司工会法人名誉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组织。

第三条持股会会员是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承认持股会章程,并按规定自愿出资的职工。

第四条持股会会员出资形成的股权通过持股会统一持有和管理。会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持股会以其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享有股东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不承担任何与持股会相关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持股会资金不能购买社会发行的股票、债券,不得上市交易,不能进行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

第二章持股会的设立。

第六条设立持股会须具备天津市《关于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得投资主体同意,职工自愿参加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持股会名称为职工持股会,住所在。

第八条持股会的出资总额为万元,,在公司中的股份总额为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职工持股有关问题决议;

(二)对出资形成的股份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三)在持股会内部转让出资(股权);

(四)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持股会会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通过持股会向公司出资(参股);

(二)按出资数额承担企业经营风险;

(三)执行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权如下:

(一)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修改章程;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四)对持股会股权变更、收益、管理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为持股会最高权力机构,职工持股会有关重大事项经大会作出决议后实施。有关规则如下:

(一)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实行会员大会制,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

(二)会员代表由会员推选产生(由几人推选一名代表,依企业实际决定)。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需提前发出公告,通知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

(四)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表决议案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章理事会。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持股会的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责:

(一)组织、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管理内部职工持股名册,向会员发放出资证明;

(四)制定职工持股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向会员办理分红事宜和股权转让手续;

(五)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四)签署持股会会员出资证明;

(五)代表会员依法进入股东会、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六)持股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会员出资管理。

第十五条由理事会建立持股会会员名册和账户,作为持股会管理会员出资的依据。

第十六条持股会会员名册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及出资证明号码;

(二)会员出资金额、所占比例及出资的变动情况。

第十七条持股会必须向会员发放出资证明,作为会员出资凭证;会员依据出资证明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八条会员出资证明由持股会理事长签发。出资证明与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第七章会员出资转让及受益。

第十九条会员的出资不能抽回,不能继承,可依法在持股会内部转让。具体规定如下:

(三)在公司终止前六个月,停止收购职工出资和股权转让。

第二十条会员出资受益:

(一)按股分红;

(二)公司股本溢价增值(含以所有者权益转增股本);

(三)公司清算收益分配;

注:本章程只起示范作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删减有关内容。补充或删减的有关内容需要国家和企业章程保持一致性。

附件一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

附件二职工持股会出资证明。

附件一。

职工持股会入会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出资证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理事会审核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职工持股会出资证明。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类别:职工内部持股。

股额(大写):_____元,股份:_____股。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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