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写作范例(优秀19篇)

时间:2024-01-12 11:45:02 作者:字海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经历的整理和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精选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我作为_区2011年度招考录用的新公务员中的一员参加了由区人事局和_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2010年_市第_公务员初任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培训班紧紧围绕“快速适应岗位,争当合格公务员”这一主题,精心安排庆阳市委党校学识渊博的教授专家开展深入浅出地授课,使我较为系统的学习了《公务员法》、《公文写作》、《成就事业的五大要素》、《从和谐自我到和谐社会》、《经济法》、《我国的法治体系》等一些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认清了公务员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严格遵守《公务员法》的要求,在创新中不断迎接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各种挑战。

一是明确了党的大政方针,政治理论素养有了很大提高。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内涵,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明确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极大提高了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三是明确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尤其是“从和谐自我到和谐社会”、“学习、忠诚、敬业、执行、创新——成就事业的五大基本要素”等课程的设置。通过解读“和谐”、“自我”等含义,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内涵,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三是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四是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今后我必将加强自身学习,落实“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公务员。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我通过公务员教材学习,使我认识到一名合格公务员的成长是一个前景光明、充满希望同时又需要付出努力和心血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长期的过程。我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深刻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重要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决定》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共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符合农村实际,契合农民意愿,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战略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还认真学习了《公共经济》、《公共危机与管理》、《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读本》等理论课程,我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依据《公务员法》的要求,迎接新时期社会发展的挑战。

一、新时期公务员面临素质能力的挑战。

(一)宏观判断能力的挑战。公务员能否依据科学的宏观判断来正确处理具体事物,直接决定党和国家政策贯彻落实的问题。如果宏观判断能力不强,就会限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如果公务员不努力提高自己的宏观判断能力,就难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公务员只有具备较强的宏观判断能力,才能准确理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公务员作为国家履行管理职能的主体,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只有在把握宏观大局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党和国家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精神,才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采取正确的行动。如果缺乏宏观判断能力,就容易对政策的理解发生偏差,或断章取义,或以偏概全,直接影响工作的效果。

对于基层的新任公务员,如果缺乏敏锐的政治鉴别力,不善于从大局出发去分析和判断问题,就有可能造成矛盾转化,使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因此,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着力培养宏观判断能力,准确判断形势和任务,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准确把握问题的性质,剖析深层次的原因,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和发展趋势,从而迅速抓住主要矛盾。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从大局着眼,从小处着手,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学习心得)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公共服务的挑战。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公务员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满足当前公共需求呈现出来的多样化,复杂化趋势的需要。要提高自身公共服务的能力,首先,要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公务员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本前提,因此,公务员特别是新任公务员,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国家职权。其次,要维护社会公正,提高透明行政的能力。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提高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认真贯彻听证制度。最后,要强化效率思想,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是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公务员要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意识,用有限的资源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

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只有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清政廉洁、公道正派、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恪守“公务员精神”。公务员精神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三是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四是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供销社系统的公务员,需要加强基本功的锻炼,经常下基层、了解基层职工工作、生活、学习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再进行分析,得出工作经验,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在实际工作中,虚心学习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以增强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情况、分析问题的能力,形成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三)创造性地工作。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公务员在工作实践中,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要做到创新,必须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要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一般认为,义务即应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限制或约束。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涵义:

第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一方面,公务员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必须依法主动地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另一方面,公务员负有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不得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等。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公务员是行使公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如果不作规范加以严格限制,就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而且,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志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石和保证。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是各个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应当树立宪法至上的思想,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模范和楷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意义是对于宪法的忠诚。所谓对宪法忠诚是指以最好的能力与智力,以自身的言论与行为来维护宪法的权威与促进宪法的落实。就积极方面而言,对于宪法的忠诚就是要凡是有利于宪法实施的事情都尽最大的力量去做,就消极方面而言就是凡是有害于和不利于宪法的事情都应当予以反对和回避。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公务员应当按照权限履行职责。这包含两层涵义:第一,该权限是明文规定的权限。公务员行使权力、履行公职应遵循依法原则,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公务员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超出法律的规定行动,否则就是滥用职权。第二,该权限属于实体法上的权限。实体法是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公务员履行职责所依照的权限是实体法上所规定的权限,例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食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位的公务员在进行食品卫生执法时可以依照这一规定,审查批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件,其只能在这一范围内行使权力,而不能超越这一权限从事消防器材等方面的审批。

(2)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在这里,所谓程序是指权利义务实现的步骤、顺序和方式。公务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因为公正的、公开的程序能够使得实体的权利义务得到公平的实现,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众、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对行政程序规定比较集中的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等。公务员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其权限,例如,食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位的公务员在审查批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的时候就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有关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等法律程序进行审批。

(3)公务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这里,认真履行职责的涵义有三层:一是应亲自履行职责,非有正当理由,并依照规定程序,不应将自己的职责委托他人来履行;二是应按时办公,不得迟到早退,请假须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上级领导批准;三是不能擅离职守,一般情况下应坚守岗位,遇到突发的特别紧急的事件,应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才能离开,出差、休假也应及时回到自己的岗位。

(4)公务员应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享有较好的福利待遇,工作比较稳定,这虽然有利于稳定公务员队伍、维持社会安定与秩序,但也容易带来公务员效率低下、官僚作风严重等问题。因此,规定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的义务有利于公务员高效地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公务员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我国宪法提出的要求,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须依靠人民。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任务就是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的公务员都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人民群众分散的意见科学地结合起来,形成计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然后再在群众中加以贯彻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并且依靠他们的支持来完成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这是由我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在国家机构及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他们实行监督,以保证其不折不扣地代替人民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公务员应当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这首先是基于公民义务而产生的,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可见,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我国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务员对此更是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的安全主要包括:国家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权不受威胁;国家的社会秩序不被破坏;国家的秘密不被泄露。国家的荣誉是指国家的荣誉和尊严,它主要包括: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国家利益的范围十分广泛,对外主要是指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指相对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国家利益。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有人看到这个题目,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偷菜游戏与公务员的行为养成有什么关系?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其实,非也!偷菜游戏与公务员行为养成有着十分直接的联系,而且对公务员的行为养成极为不利。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尽的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以下几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遵守纪律,恪尽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可我们的公务员玩了偷菜游戏后又有那些表现呢?有的同志一早起来就忙着偷菜;有的在上班时间偷偷偷菜。这就使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精力及尽职程度大打折扣,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渎职。报纸上不是有这样的报道,某省某医院的医生因为上网偷菜,贻误了对急诊病人的诊治,造成了病人的死亡。虽然这件事没有发生在公务员的身上,但对公务员来说应该有类比作用,应引以为戒。从理论上讲,玩偷菜游戏,在意识上与国家的法律背道而驰;损人利己,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低俗贪婪;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背离。

也许,有人会说,你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要知道,这只是游戏而已,并不是真正的偷。此言差矣!

煤矸石本来就是石头。就是因为在几万年的时间里与煤挤在一块儿,煤里的碳便渗入了石头里,石头于是变黑,成了煤矸石。关于狼孩、猪孩的事,在世界各地均有报道。这些狼孩、猪孩就是因为从小与狼,与猪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渐渐练习,才养成了狼、猪的习性,成为狼孩、猪孩的。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随着时间的足够久远,“偷菜”这个游戏里的偷就会慢慢地影响了玩偷菜游戏的公务员的思想和行为,使公务员走向堕落、贪婪和腐化的。

这在孟母三迁的传说里最能得到证明。孟子小时候随母亲与屠夫为邻居,于是,孟子便经常以杀猪为游戏。孟母怕影响了孟子的成长,就迁到了街市。于是,孟子就又学习商人的样子以买卖为游戏。孟母于是又把家迁到了学校旁边。这才使孟子把学习的重点放在了对先贤圣哲的道理的研究上。最终成就了孟子“亚圣”的身份。

凡事都是因小而成大的。成语积沙成堆,集腋成裘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思想的演变也是如此。当量的积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会产生质的飞跃。“不积珪步无以成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当公务员热衷于偷菜游戏并乐此不疲后,就一定会销蚀其意志,使其走向堕落、贪婪和腐化的道路上去的。

因而,公务员应该远离偷菜游戏,并以高尚的娱乐活动代替之。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回归到《公务员法》所要求的义务中,并真正履行起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国家公务员考试把政府和广大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申论试卷的内容,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正是基于此,笔者从研究和辅导申论的角度出发,对当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的特点从命题、资料、测点三个方面谈几点看法。

一、从命题上看:主题鲜明,意义重大。

继去年的弘扬黄河精神、乡土文化问题之后,广受人们关注的社会道德问题(省级、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本文称a卷)和安全文化教育问题(市、地级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本文称b卷),又成为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申论试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众所周知,社会道德问题和安全文化教育问题,一直是我国近年来社会热点话题。道德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安全文化教育,树立“生命第一”理念,都将为我们做到人与自然和谐、推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无疑,这又是抓住热点、围绕发展、唱响时代主旋律的考题。因为这样的命题,试卷主题十分鲜明,考生一下子便能抓住材料的中心。试卷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应试考生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个无声的“动员令”,意义重大深远,不可低估。

一是让大家共同面对,共同思考。一年一度的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不能不说是“大考”,在考场上是在考考生,可是考试一旦结束,试题就必定打破了原有的局限性,迅速扩展到全国各地。那么,这自然就引起了国内不同人群的思考。正是这种无界限的让国人共同面对,共同思考,将唤起人们的忧患意识,让人们都来关心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共同写好“申论”这篇大文章。笔者认为,能令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来广泛地思考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无疑,这应该是命题者的初衷。

二是让大家共谋良策,共谋发展。如何弘扬和传承中华美德,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如何树立“生命第一”的理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面对眼前这么大的考题,别无选择,只能是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

可是良策何来?只能是走群众路线,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共谋发展大计。只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创新,才能解决问题。笔者感到,这正是申论命题的题中之义。

二、从资料上看:合理调整,更趋科学。

一是内容精当,字数稳定。a卷资料以社会道德为中心,正负面材料充分对比,突出正面先进事例,呼唤中华美德,讴歌社会主流;b卷资料围绕“公共安全”问题一一列出,从不同角度说明了人们缺乏必要的危机意识和“自救”避险能力,揭示了由于管理监督缺失导致现代城市运行中的脆弱性,最后引出古代罗马哲学家塞内加关于人类灾难的哲学思考。两卷资料选择精当,内容集中,通俗易懂,说服力强。a卷给定资料共9则,全文6200字;b卷给定资料5则,6700字。与前几年相比,字数相对稳定,资料容易把握,这是申论考试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二是紧凑有序,层次分明。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往往都比较零散,是未经加工或半加工的“语言文字的碎片”,上段与下段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所以有的人一打开试卷,就如坠入云里雾中,觉得眼前的文字“乱糟糟一片”,不知从何下手。然而,2012年两张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却一改这种情形,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相对来说,资料结构紧凑,清晰自然,排列有序,看不到零散与混乱。整个资料逐次展开,自然顺畅,层次分明。斧凿的痕迹甚少。给定资料这样调整,更趋科学、合理。

三是中心明确,段意清晰。以往的申论考试,把握试卷给定资料的中心内容或其反映的主要问题,都是考生应试的一个难点。可是,2012年两份申论试卷的给定资料,只要认真读下去,便直接“可圈可点”,无须翻来覆去地审读。因为每一则资料的中心都非常明确,并不费解,而且内容相对集中。除个别外,段意均在每则资料的第一个自然段中,清晰可见,以下各自然段便围绕这一段意展开。命题者这样设置给定资料,更能测试出考生真实的能力和水平。

三、从测点上看:考查实践,突出能力。

1、题量稳定,难度适中。一是试卷题量相对稳定,2012年申论试题延续前两年的设计,a、b卷均是四道大题,第一题中包含两道小题,考生答题文字在2100字左右,难度适中。联系构建试题的诸多因素,这种布局相对科学,可视作题量有稳定之趋势。二是试题命制悄然变化,过去试题命制对应的资料指向并不具体,而是泛泛指出“参考给定资料”,范围之大自然增加了考生应试的难度,而今年的试题,除a卷第一大题第1小题外,a、b卷试题均是一道题对应一则资料,这无疑为考生答题提供了诸多方便。三是试题题型有所创新,考题中出现了反驳观点题,a卷第二题让考生根据给定资料,反驳“网民a”的观点,这种驳论题型新颖,对于考生来说,回答有一定难度。应用写作题文种多变,a卷第一题第2小题让考生写一则“编者按”,b卷让考生写一份宣传稿,文种每年每卷虽呈多元变化,但未离开应用文范畴,这样既看出对应用文写作的重视,贴近公务员工作实际,也体现了命题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2、应用写作,多元突出。自2010年申论按报考层次两卷分立始,至2012年连续三年,应用写作题变化颇大,即每年每卷中均有一道应用写作题,出现文种多元化趋势。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以一道题替代作文题。2003年、2004年申论作文题,是让考生写一份“讲话稿”、“报告”。

而从2010年开始,连续三年命题均以一道题的形式独立出现,替代了当年应用写作的申论作文题。毫无疑问,这样命题,既考查了考生的应用写作能力,又保证了对考生议论文写作能力的测试。第二,是以内容重点替代全文。非常清楚,以前的应用写作题均是申论作文题,这就要求考生,从头至尾写出“讲话稿”与“报告”的全文。

而如今的命题方式,是以内容重点替代全文。如2010年国考a卷第三题,要求考生拟写《关于将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报告》的内容要点。用内容重点替代应用写作全文,更能突出应用写作中各文种主体的写作要点。这样设题,独辟蹊径,彰显精要,测点清晰。第三,是以要求替代一般写作。三年来的应用写作命题,不是笼统地让考生去写某一个应用文,而是命题时就某一个应用文文种提出明确的要求。如2012年国考b卷第二题,让考生从“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日常安全须知”三个方面写一份宣传稿。这种以命题要求替代一般应用写作,无疑就扩大了应用写作文种的内涵,而且突出了文种的特点,更具针对性。

3、作文要求,难度趋大。我们必须看到,在应用写作试题“独立”成题脱离申论作文之后,申论议论文的写作难度也随之增加。首先,选题难度不断加大,如2011年a卷是如何弘扬黄河精神,2012年a卷是呼唤中华美德,此种选题不可谓不大,令很多考生手足无措。其次,试题要求发生变化,如2012年b卷同2011年形式相似,仍然是从一段“给定资料”画线部分具有很强理论色彩的论述中引出话题,即对人类灾难上升到哲学高度进行思考。但要看到,这种“思考”是统领全文的纲。这样命题,增加了考生写作难度,实质是让考生进入理论思考层面,更能彰显考生的写作能力和理论水平。最后,作文写作要求调整,出现“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的字样。这种提法与去年的“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的提法要科学得多。虽然只是几字之差,但体现了申论的特点。从这一调整“修正”中,我们不难看到申论作文命题的科学与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到,申论试卷的不断调整变化,无一不说明申论的发展、成熟、完善。正是因为这样,我们说,当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申论试题,就是紧紧围绕人们关心的社会热点话题,坚持以我国可持续发展这个主题为魂,唱响时代的主旋律,让人们共同努力,去创造我们美好的未来。

公务员法纪学习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务员法纪学习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在此背景下,我深感学习公务员法纪的重要性,并且通过学习体会,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公务员法纪能够使我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是我工作的基石,在学习公务员法纪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意识到,公务员应当恪守职责,不得违法乱纪,要正直廉明,廉洁奉公,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一个人的职业道德是由其个人品德和道德情操构成的,而学习公务员法纪就是认识和领会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过程,使我们深深明白,只有坚守职业道德,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学习公务员法纪有助于提高我职业素养。公务员法纪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通过学习,我不仅了解了自己在工作中的权益和义务,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正确地运用法规和制度,使我的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例如,在执法过程中,我了解到只有依法办事,才能达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在日常工作中,我也要时刻遵守制度,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要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

此外,学习公务员法纪还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维护法制建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不断增加自己的法律素养。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纪,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增强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意识。只有了解法律才能做到发挥作用,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和义务,这对于公务员来说至关重要。

最后,学习公务员法纪是加强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学习公务员法纪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独立学习,还要加强交流和合作。通过小组讨论、经验分享等形式,能够让我们深入了解公务员法纪的核心内容,增强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需要与部门同事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只有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务员的职责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之,学习公务员法纪是公务员们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通过学习公务员法纪,可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职业素养,理解和维护法制建设,加强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相信只要我们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写作心得体会范例

近年来,写作作为一种沟通交流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无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写作都起到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也逐渐总结出了一些写作心得和体会,下面就来分享一下。

第一段,开篇引入。

总体上来说,我的写作心得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写作方法方面,例如如何构思、如何分段、如何措辞等;二是写作态度方面,例如如何积极面对写作难题、如何保持激情和耐心等。接下来,我将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展开谈论,为大家分享我对写作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拓展论述。

首先,我们来看看写作方法方面。在我看来,构思是写作的关键,任何一篇成功的作品,从构思到输出,都需要经过反复的思考、计划和精心设计。所以,写作前要先仔细考虑写作的主题和目的,然后准确地把握读者的需求和期望,最后设计一个具有逻辑性和可读性的框架,这样才能顺利地展开后续的写作。除此之外,在分段和措辞方面也需要很多的细节处理和技巧掌握,例如合理运用标点符号、符合语境的词汇选择等都对文章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第三段,案例分析。

光有好的写作技巧还不够,写作态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一个写作者,遇到困难或失败是常有的事情,如果遇到挫折就轻易放弃,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功。这时,坚定的写作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记得我曾在一篇论文中遇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一度感到十分沮丧和无助,但是在同伴们的帮助下,我振作起来,凭借着艰苦卓绝的毅力,终于克服了难点,完成了一份满意的作品。

第四段,总结反思。

写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与总结,提升自我素养和才能,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身体也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断拓宽视野,开拓学习新技能和知识也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第五段,结尾总结。

综上所述,写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需要我们扎实地掌握和不断实践,只有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才能不断提升自我,取得更好的成绩。在以后的写作中,我也会继续不断尝试和创新,在实践与探索中不断进步,以拥有更多的写作心得和体会。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写作心得体会范例

作为一个热爱写作的人,我多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如何让自己的文字更加优美,更加生动。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写作心得体会,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二段:文章的开始。

写作的开始是最重要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读者对文章的第一印象。所以,我们写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门见山,不要在开始处浪费太多的篇幅,更不要用一些没有实质内容的废话。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动人的描写、生动的场景或者引用有趣的事例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第三段:文章的中间部分。

文章的中间部分是最重要的部分,它是文章的内容主体。在这个部分中,我们要尽可能的提供丰富的信息,不断地给读者带来新的东西,要让读者感到阅读我们的文字是有价值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叙述时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不应该在叙述过程中跳跃太快或者断断续续。最后,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单词拼写、语法错误等等,这样可以提升文章的整体质量。

第四段:文章的结尾。

文章的结尾也是比较重要的,它是写作过程中的一次总结和回顾。在这个部分中,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文章中提到的主要观点和重点事项,并对这些事项做出简要的总结。同时,我们还可以适当地向读者提出一些问题,引导读者做出思考。

最后,我想说的是,写作是一件需要不断学习和不断进步的事情。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进行反思和总结,记录自己的点滴体验和感受,并不断汲取他人的经验和智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写出更加出色的文章,展现出我们最好的一面。

总之,作为写作爱好者,我们要不断学习、努力进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写出精彩的文章。希望我的写作心得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在写作的路上探索前行。

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乡镇

近日,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次重要变革。作为一名乡镇公务员,我深感新公务员法对我们的影响和启示。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新公务员法强调公平竞争。在这里,公平竞争不仅是指招聘录用的程序规范、透明,更表现在遴选过程中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乡镇公务员招聘需要更严格把控人才选拔的标准,在遴选体验、校验人员资格、审查成绩单等方面进行加强,并时刻保持着警醒性,让录用结果更加公正合理,也保证了政府干部的公正性和社会的公信度。

第二,新公务员法提倡科学管理。科学管理包括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执行标准、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以及提高干部职能和能力等方面。在乡镇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这也能够更好地服务百姓群众。

第三,新公务员法着力落实绩效考核。领导干部需要明确绩效目标、监督实施情况,并建立完整的考评系统,对工作和贡献进行量化评估,对成果进行科学归纳总结。这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更有考核意识,更有紧迫感。

第四,新公务员法鼓励公务员自我完善。很多公务员在职称评定、学历提升、职务晋升等方面缺乏动力,新公务员法为此提供了新的机制和保障。政府应重视人才培养、员工教育培训,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并对于积极性不高的人员,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五,新公务员法强调廉政风险防范。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乡镇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白、坦荡,有效防止廉政风险。在卸任时,不仅要如实公开个人财产、收入等情况,更要深入该镇、该村等活动场所,宣传好新规定,呼吁巩固意识,深化思考,切实做到目标。

新公务员法实施,给乡镇公务员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提升自己素质、检视自己工作作风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现工作中应该改进的地方,进一步完善自身能力并真正做到“不负众望,不负深夜”。

公务员法治宣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法律和法规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与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管是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还是对公共资源的使用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了解法律法规也能帮助公务员更好地处理问题,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因此,我始终坚持学习和了解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将其贯穿到工作中,同步落实。

二、公正执行职务。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要为人民服务、服务群众。公务员要全身心地维护公共利益,忠实地履行职责,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所以,公务员要始终执行职务,真诚对待市民、守护社会稳定安定,做到工作中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公正。

三、主动接受监督。

公务员是为市民服务的,要时刻保持本职岗位的高度敏感和主动性,在工作中时刻主动接受社会监管,耐心地听取批评和建议,并及时纠正自身不足之处。公务员要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和批评,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思考,不断完善自身的素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尊重。

四、坚持诚信原则。

公务员是国家机构的支柱,要在工作中遵守管理规定、立法规范和职业道德,坚持诚信原则,保护公共利益,抵御虚假信息和腐败行为。同时保持诚信和公正,是公共形象和稳定的前提。公务员要讲究言行一致,在工作中坚持用实际行动打消市民的疑虑,争取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五、共建和谐稳定社会。

公务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者,要为提高社会信誉度和服务水平而努力。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带动他人,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加强和市民的沟通和交流。公务员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赋予群众相关权利,确保社会事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此共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公务员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健全对于确保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观念习惯和工作方式,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勇于接受监督和建议,坚持诚信原则和共建和谐稳定社会,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筑牢法治基石。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修订草案调整和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相关规定,体现出公务员管理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体现出“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任用标准。

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事业正在发生着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随之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对其加以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我国法律发展的与时俱进。修订草案中提到的“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的相关规定,广大公务员应当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淡薄,是乱作为、假作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此外,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的有关规定,这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修订草案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内容。修订草案中明确,“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修正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公务员身份的定位,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取消“非领导职务”,讲公务员职级调整成四等十二级,领导和职级划清界限,便于管理。

修正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也激发和调动了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识。同时也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务员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公务员要时刻加强自我思想教育,深入反省,进行自我批评,改正思想和工作上的失误与不足,沉着冷静,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添砖加瓦。

公务员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公务员是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行为举止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秩序。因此,公务员要始终以法治思维为指导,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能力,以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的态度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逐渐体会到公务员法治思维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下面将从“树立法治思维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公共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和“注重个人操守”的五个方面,谈谈我对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心得体会。

首先,树立法治思维意识是公务员法治思维的起点。法治思维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只有深入理解和坚定信仰法治,才能真正树立起法治思维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切实感受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当我面对一个问题时,不再凭个人的喜好、主观意愿做决策,而是首先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法律精神和法律要求,确保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在与他人的交流中,我也坚持以法律为依据,通过法治思维来引导他们,使他们理解并遵守法规,从而形成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其次,学习法律知识是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基础。公务员要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基本的法律素养,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因此,我开始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我利用业余时间阅读法律书籍、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通过学习,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精神和内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更好地以法律的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

第三,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是公务员法治思维的核心。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其最基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在公务员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主动地为人民解决实际困难,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将服务人民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积极倾听人民的声音,了解人民的需求,及时解决人民的问题,不辜负人民对公务员的信任和期待。

其次,主动接受监督是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必然要求。公务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个人操守,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行为需要受到社会和人民的监督。我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动力和动力,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保持更高的敬业精神和操守,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行为。在接受监督的过程中,我经常主动向同事和上级请教经验教训,接受不断改进和进步的指导。

最后,注重个人操守是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内在要求。公务员要始终保持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树立起法治思维的崇高目标。我时常反省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按照法律执行公务,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做到忠诚奉献,守法诚信,廉洁奉公。

总之,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培养和发展是公务员从事工作的必然要求,它对于公务员的个人发展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公共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注重个人操守,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国家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公务员法治思维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希望通过个人的努力,与更多的公务员一起,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国梦。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布了“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刘立飞等32名在一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被确定为“最美公务员”。这32名优秀的公务员长期扎根奉献基层,用“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担当精神、“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攻坚精神、“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引领着广大公务员的“最美”样子。

你的样子,是绘就真情为民的“最美”底色。在脱贫攻坚一线,你奔波于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前线,用双手参与每一户贫困户的生活,用双脚丈量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汗水与真情换来每家贫困家庭的脱贫致富;在疫情防控一线,你夜以继日地在这片深爱的土地上,逐人逐车地排查,舍生忘死地守在人流密集的小区要道,不顾自身安危地处在疾患与病毒都是未知数的最前线;在司法为民的一线,你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公正司法的初心,办好一件件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子,解决好一个个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用办案千件零错案、解纷千起零投诉生动演绎“认真、勤勉、负责、担当、公正、耐心”的职业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这,就是你真情为民的样子,真美!

你的样子,是展现时不我待的“最美”速度。在疫情之下,你跟疫情赛跑,仅用24小时,设计开发了“城市大脑·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系统”,实现了利用大数据开展疫情分析预测和防控工作,仅用48个小时,设计完成了第一版“健康码”。经过29轮次技术调整、14个版本规则完善、63项功能应用迭代、连续工作72小时,杭州“健康码”成功投入使用,疫情防控有了新的方法和手段。汛期期间,面对圩堤垮塌的险情,你不顾危险,第一个跳入水中,在混浊的洪水中慢慢用脚试探,带领党员干部在水下封堵渗漏洞口,终于确保了圩堤安全。这,就是你时不我待的样子,真美!

你的样子,是彰显逆水行舟的“最美”担当。哪里有困难,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你的身影。你身着一身警服,以担当彰显英雄本色;你身穿白大褂,以生命践行医者使命;你披上红战袍,以行动守护群众安全,你义无反顾地坚定逆行,托起了无数生命的希望,传递着人性的最大温情和社会的最美大爱。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你用责任和担当,树立新时代公务员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本色和精神风貌。你奔波于脱贫攻坚一线、坚守在疫情防控最前沿、冲锋在防汛救灾紧急关头,知重负重、攻坚克难。这,就是你逆水行舟的样子,真美!你,是胡银宽、刘立飞、钟毅,你是32名“最美公务员”,你是所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

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谁都希望有个“最好”青春,成就“最好”人生,但“最好”不会自己到来,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并付出艰苦的努力。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布“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这些“最美”的奋斗事迹感人至深,“最美”的奋斗精神激人奋进,年轻公务员当以“最美”为参照坐标系和奋斗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锻造“最好”青春。

以“最美”为志,忠诚担当。古人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又说:“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说的是人要立志才能成事,而且志向要高远,才能成大事。年轻公务员立志,就当向全国标杆看齐,以“最美”为目标,才能做到“最好”。这次的“最美公务员”们都来自基层一线,被评为“最美”,首要的一条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平凡岗位中无私奉献。要以他们标杆,立志做实事、做对人民有益的小事,立志做好事、做好对国家有益的每一件事,立足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终生的追求,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征程中保持定力、矢志不移。

以“最美”为师,锐意进取。三行人,必有我师焉。32名“最美公务员”虽然来自不同岗位,但每一位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要注意观察他们做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标准,在观察思考中领悟到这些榜样背后的“成功学”。要学习他们敢于叫板艰苦一线的奉献精神,面对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敢于像海南的张庆福一样坚守岗位,困了就倚在墙角打个盹儿,吃睡都在码头岗亭里。要学习他们扎根基层、不胜不休的奋斗精神,努力在一线服务群众,像黑龙江的沈淼一样当群众的“老闺女”,像陕西的靳康鹏一样做村民的“玉米书记”。要学习他们干一行爱一行,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像辽宁的张彪、江苏的聂永平等一样,立足岗位,认真做好涉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要学习他们的聪明才干,像浙江的钟毅、广东的刘志刚一样,善于用科学的方法、科技的手段改进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智慧担当。

以“最美”为镜,补短纠偏。“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最美公务员”是在实践中经过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具有普遍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要以他们为镜,对照检视自身不足,寻找差距,发现短板,净化心灵,提升境界。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扎根基层,敢闯敢干,真情为民,甘于奉献。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严于律己、坦荡无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以“最美”为鞭,策马奔腾。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学习榜样,向榜样靠拢,关键要付诸行动,切实把那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以踏踏实实的行动向“最美”致敬。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立行立做,不断锻炼提升自己,为抓住新时代新征程的建功立业机遇打好基础,随时准备挑起重担、奋勇前行。事贵有恒,学习“最美”也贵在坚持,要拿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决心,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扎实苦干,日积月累,努力在不断磨砺中成就事业,铸就“最好”,不负韶华。

公务员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和国家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器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国家治理和服务社会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想,守法用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为人民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公务员法治思想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经验谈一下个人的思考和体会。

一、理性处理案件,严守法律红线。

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代表,必须在处理案件时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守法律红线。在实践中,我发现有些公务员会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自己的情感和个人观点投射到处理结果中,没有理性处理问题,导致案件被上级单位或者司法机关当做重点监管对象。因为上级单位和司法机关的监管对象,通常就是在处理案件中,存在不当干预、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公务员。

二、严格执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公务员的工作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对社会有一定责任和义务。因此,为了避免不良风气、推进廉洁从业,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很重要。在实践中,我发现许多公务员缺乏职业道德观念,一旦面临利益冲突或压力,就会出现拿下会议费、接受礼品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作为公务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公正、公平和廉洁的态度服务人民,不能将个人的利益放在更高的位置。

三、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品牌。

优质公共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公共服务职务中,公务员应注重人民的满意度和体验,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品牌。在开展劳动之前,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深入反思,积极进行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只有建立一支素质优良、待遇合理、服务满意的公共服务队伍,才能实现知行合一,让人民在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赋予公民更多权利。

作为公务员,我们要时刻坚持依法行政,让政府的服务更为透明和公开。公务员的职业行为务必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依靠重大政策和工作关键核对决策,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保护,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民自己参与决策,以及对决策进行监督。

五、加强行业监管,有效整治违法违纪行为。

在公务员队伍中,虽然受法律规范庇护,但仍存在些人利用职权和资源不当谋取私利,甚至违法违纪。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加强行业监管,以强化规范和法律手段遏止违法行为。公务员作为一个国家管理和服务的名义,本应在服务和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职业道德的高度、法律法规的遵守,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职业素质,遵纪守法,健全自己的内在要求,打造一个廉洁勤政的新形象。

通过以上的几点体会,我们认识到作为一名优秀公务员,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需要始终坚持法治思想。只有把握好职责内涵,展示公务员的精神风貌,才能默默奉献,将更多可贵的精神财富献给人民,努力让社会发展成为更为繁荣、强大、和谐的共同家园。

公务员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治思想是指公务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违法和过失犯错的思想。在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公务员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必须摆脱行政择优、个人意志和非法行为的约束,始终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工作,全身心地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法治思想的培养,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素养和行政水平,真正落实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二段:公务员应该怎样加强自身法治意识。

作为公务员,加强自身法治意识就是要时刻保持警觉,遵守法律,严格遵守法规,从自身做起,由点及面,将法治观念融入到一言一行之中。公务员应该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福利、工资、合同和招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在工作中做到规范操作,切实增强法律素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段:如何确保公务员纯洁的行政行为。

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既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有纯洁的背景,不能有违法和不当的行为,要保持清正廉洁,以保证公务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为实现这一目的,公务员们应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避免违反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同时,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防止出现腐败现象。

四段:公务员应该如何提高综合素质。

公务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业务能力,更应该具备使用法律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素质。首先,公务员应该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养成良好的卫生、操作、心理等各项习惯,提高自身形象和认识,增强在工作中的职业思想和管理能力。其次,公务员需要了解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带领团队提高业务水平,再者加强自身的练习和磨练,及时总结经验,修正错误,降低违法行为的风险。

五段:结尾,展望未来。

公务员法治思想的培养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是一项持续的实践过程。随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公务员法治思想会逐渐成熟,成为公务员一个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未来的公务员将在行政行为规范、法律意识高度和技能素养多维协调方面达到更高的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公务员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想,主动拥抱变化,积极应对挑战。通过不断的自我培养,拥有全新的法治思想,提高公务员自身素质,为服务于人民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乡镇

第一段:引言(介绍新公务员法的背景和意义)。

自2018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开始实施,这也是自公务员制度实行以来的第六次修改。新公务员法在保留原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当下公务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如合并级别和职务、提高公务员待遇、完善考核机制等。对于乡镇公务员来说,新公务员法的实施更是带来了直接的影响和变化,这篇文章将以乡镇公务员为视角,探讨新公务员法的体会和感受。

第二段:拓展职务、提升待遇给乡镇公务员带来的改变。

新公务员法提出了拓展职务和提升待遇的改革,这也给乡镇公务员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鼓励乡镇公务员跨岗位创新和学习,同时对于优秀的乡镇公务员更是提供了广泛的晋升途径和福利待遇。这一系列的政策实际上是在激发乡镇公务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服务和治理的需求。

第三段:公务员精神和道德要求的凸显。

新公务员法明确提出了公务员精神和道德要求的要求,这也是乡镇公务员应该秉持和践行的行为准则。通过加强公务员的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乡镇公务员的社会责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政府和群众的彼此沟通与互动,让乡镇公务员更好地体现自己的主人翁精神。

第四段:考核机制的优化,提高了公务员工作效能。

新公务员法也规范了对公务员的考核机制,这不仅是对乡镇公务员的质量和能力作出了严格要求,更在提高乡镇公务员工作效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依照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标准,让乡镇公务员真正通过自身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果得到了认可,对于提升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提高的服务质量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新公务员法的实施下,乡镇公务员要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追求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和知识水平。同时,新公务员法也提示乡镇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保证服务透明、公平和便捷,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切实贯彻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结尾:

总之,随着新公务员法的实施,乡镇公务员应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作用,积极融入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真正做到服务为先,责任至上,共同推动经济和社会改善和发展。

新公务员法心得体会乡镇

2018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生效,随之,全国的公务员机构也开始全面推行新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一名乡镇公务员,我对于新公务员法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接下来,我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从多个方面谈谈我对于新公务员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提高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

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慎重决策、勇于担当”,这是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道德。新公务员法还进一步增强了公务员的廉政观念,要求公务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情况、不得滥用职权和封锁信息,不得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些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乡镇公务员,我认为,我们要牢记职业道德,才能不负人民重托。

第三段:促进了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

新公务员法鼓励公务员“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加强与社会和公众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这也就意味着,公务员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决策。新公务员法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和民主决策的程度,让广大群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决策中,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

第四段:强化了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任期管理。

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担负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实行任期制管理,任期内发现公务员有过错或者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或调整,不理解岗位义务、不履行岗位职责、懈怠失职、违法违纪等,都将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这些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的岗位责任,也加强了对于公务员岗位的任期管理。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乡镇公务员,我认为,新公务员法的颁布,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动力与依据,同时也加强了我们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责任。我将牢记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推动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公务员们,能够认真落实新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为政府的改革开放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公众更好地信任和支持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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