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崇拜的英雄初二(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2 00:43:08 作者:飞雪

优秀作文通过恰当运用比喻、象征等修辞手法,增强文章的艺术感。鉴于大家对优秀作文表达方式的关注,小编挑选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我崇拜的英雄初二作文

你知道中国第一个登上太空的宇航员是谁吗?他就是——杨利伟叔叔。他在最艰难的一刻坚持了下来,成功地登上了太空。

杨利伟叔叔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非同一般的梦想——坐着飞船飞向那神秘的宇宙。杨利伟叔叔长大后,为了这个梦想做了很多努力。

他被选为宇航员同时也开始了刻苦的训练。每当杨利伟叔叔觉得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直觉告诉他:“你不能放弃你可以的你要为你的梦想而战斗。”每当杨利伟叔叔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又会重新站起来训练。

月15日,杨利伟叔叔的老婆突然生了一场重病。现在,杨利伟叔叔有两个选择:要么留下帮助家人陪伴老婆看病;要么马上登船。在这艰难的时刻,杨利伟叔叔把家事推托给了妈妈,选择登上月球。

最后,杨利伟叔叔和其他两个宇航员一起乘坐神州五号登上月球。在飞上月球的过程中,顺利经过了黑洞,登上了月球。

杨利伟叔叔这种一心就要为梦想而战,他的这种精神,我真佩服!

老师点评:是的,杨利伟叔叔之所以能成功,就在于像你在这之中所说的:“他在最艰难的一刻持了下来”。希望你把这句话当作你心中的格言。

作者|天台小学四(7)班徐恩泽。

我崇拜的奥运英雄苏炳添作文

“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是奥林匹克运动广为流传的名言,也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体现。我崇拜的奥运英雄——苏炳添,就是这样的选手,也许他与金牌无缘,但创造的历史记录值得中国乃至整个亚洲铭记。

能进入百米决赛是每个亚洲运动健儿不敢幻想的奢望,只有跑进10秒才有希望。为此,苏炳添2014年底,选择了一个比较大风险的决定:就是把起跑脚换了。为什么要换?是因为想要得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新的节奏,这样的话在100米才可能会有一个突破。而做这个改变和选择太难了,改变之前门了很多的专家:不做出一些改变的话可能很难突破10秒,参考了刘翔的“八改七”,所以苏炳添最后狠下心来做出了这个改变。就像刚开始是,右手吃饭,突然间变左手,你夹都夹不到,怎么不难呢?苏炳添刚开始,连起跑怎么发力都完全不会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东京奥运会男的头半决赛三组对决过后,中国“飞人”苏炳添以9秒83的成绩创造了新的亚洲纪录,成功入围男子110米决赛,也成为首位闯进奥去百米决赛的中国人。而在奥运赛场上,9秒83也是一个极竞争力的成绩。2016年里约奥运会,博尔特夺取金牌的成绩9秒81,苏炳添只比博尔特仅仅慢了0.02秒。32岁的中国飞苏炳添通过多年以来的努力,终于站在3100米跑道上。

看了比赛,我真是激动得快哭了!太不容易了!简直是一战封神!像刘翔所赞扬的那样,这是中国奇迹和中国速度,这也是亚洲奇迹和亚洲速度,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每一次踏上赛场,苏炳添的脑海里都只有一件事:竭尽全力跑出“中国速度”,为祖国添彩!能打破亚洲纪录,打破黄种人的极限站在东京奥运会百米决赛的跑道上,所有梦想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现实!

苏炳添在采访中强调,半决赛就是自己的决赛。是啊,人生路上每一步都要有的精神,我要向苏炳添学习,他是我崇拜的`奥运英雄。

我所崇拜的偶像初二作文

这雅舍为我所用,这一房一床,一桌一凳,一花一石,一碗一筷,都为我所用。雅舍虽比不上豪宅大院,但纵然有他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之房微显凌乱,但十分朴实。被单床铺堆成一团,虽然说不怎么整洁,但总有淡淡的“艺术”气息。雅舍虽然门窗不严,却让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笛声,关门声,吃饭声,炒菜声随时从阳台随着春风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关上灯,才合眼,细细聆听,或有老鼠在门框上磨牙之声,或有老鼠攀爬之声,或有老鼠吃薯片之声。使人不得安枕。来者在雅舍格外猖狂,弟妹之玩具零散一地,几件衣服被咬出几个破洞,穿上甚有时尚之意。最使人心疼的为薯片,饼干散落一地,不由地觉得可惜。但我仍安之。老鼠药一出,老鼠自然绝迹。他若再来————放出一猫,看他们如何。

厨房里有一个必不可少的`设备,即————冰箱,为我所用,为我所爱。翻开冰箱:鸡,鸭,鱼,肉,冰淇淋,可乐等一应俱全,让我的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拿出可乐雪碧,配上蛋糕,便迫不及待的开吃。虽无“大家闺秀”的模样,但人生在世,活的自在便好,颇有“吃货”之意。直到晚上,还未就寝,便引客人来取食蛋糕屑,也免了打扫之意。

雅舍最宜月夜,雨夜,那是,阳台之上,花花草草随风摇摆,雨丝飘飘洒洒,花叶上悠着点点的雨珠,皎洁的月光铺满大地,细雨蒙蒙之时,推窗展望,一切若隐若现,一片弥漫。

雅舍为我所用,为我所爱。雅舍为我家,我对雅舍之情溢于言表。

我崇拜的英雄邱少云作文

战士们,也不是抓住匪徒的警察,他们是我们身边默默无闻的清洁工,他们十几年如一日地打扫着大街小巷,在哪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

有一次“三八”妇女节,妈妈让我陪她上街,路过一个广场。

时,我突然闻到了一股令人直想呕吐的气味,我扭头一看,原来是一位清洁工阿姨正在清理垃圾。我捏着鼻子,跑过去问那名阿姨,:“阿姨,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你为什么不休息呀?”那位阿姨扭过头来笑而不语,而是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啊!多么伟大的英雄呀,他们的心灵就像一朵盛开的百。

合花。

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名清洁工阿姨拾到了一个。

皮夹子,她打开一看,里面有十几张百元的钱,那位阿姨吓了一大跳,赶紧把皮夹子交给了公安局,让民警找失主。

一个小时后,一对夫妻来报案,说他们的皮夹子丢失了,里面有一千五百无钱。民警让他们看了看皮夹子,他们连连点头说:“这就是我们的皮夹子。”夫妻俩向民警问了清洁工的地址,亲自去了清洁工的家,非要给她五百元作为酬谢,而清洁工则坚决不要。

是呀,伟大的英雄真是无处不在呀!

五(2)班张梦婷。

我崇拜的英雄初二作文

回溯历史长河,浩瀚的中国历史历历在目,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故事重新显现。微风阵阵,浪花朵朵,我仿佛听到了无数英雄在历史的岸边正发出慷慨的激昂。我庆幸自己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与他们邂逅,这是我的福气,然而在冥冥中他们却给了我更多的鼓励和激情。我看到了楚大夫行吟泽畔,九死不悔;魏武帝挥鞭东指,壮心不已;陶渊明悠然南山,采菊饮酒;李清照人比黄花瘦,幽梦锁愁。

汨罗江畔的屈原。

汨罗江畔,一位长发蓬乱的人向我们走来,在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我们看到了他对楚国的忠诚与热爱,但一脸的忧思已让我们无法看到楚国的'希望。怎知道这样一位爱国诗人今天就要抱石沉江!叹息,叹息!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正是因为这样,你选择了沉江,带着你那满腔的爱国热情向天长啸。历史没有错,人也没有错,人离去,英魂却留世,我们看到了,我们感觉到了你不朽的灵魂――不屈。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一切,在你沉入江底的那一刻也就注定了一个英雄的诞生,你是伟大的,伟大得我们只能拜在你的脚下瞻仰。为了国家能够做出如此牺牲,自古以来能有几人?然而,我们的英雄屈原做到了。

刚毅豪迈的曹操。

一世奸雄,叱咤三国。叹沧海一粟,感老骥伏枥,挥鞭东指,千里壮志,不厌山高水深,祈盼天下归心。

烈士暮年,杀场点兵。好一个人中龙。曹操活得精彩,一声长啸,惊起蛟龙掠过浅滩到浩瀚海洋上击水三千,一声高歌引得大鹏越过深渊在广袤天宇扶摇直上。惊叹,惊叹!一生不悔的选择,刚毅的性格,胜过刘备势比孙权。这才是真性格,真丈夫!你豪情万丈,用自己火热的激情奏响了一首首优美的乐章。那千古绝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如今还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羡慕你的英姿飒爽,叱咤风云,横槊赋诗!你不愧为一代豪杰,值得尊敬。

归隐田园的陶渊明。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这也许就是陶渊明归隐的理由;“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这也许就是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这也许就是陶渊明的田园生活。简单,平淡却自然。

我所崇拜的偶像初二作文

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活的特别有力量,让人敬佩不已。就算是聚光灯下的明星,他们也是每天熬夜拍戏,尤其一些刚出道的新人,为了获得人们认可,每天拼命练习,唱歌、跳舞、演戏,几乎是样样都很在行,却很少有人看到他们付出了多少。

有句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有承受得了别人所不能承受的苦,才能成为别人所敬佩的样子。

所以有很多伟人都是令我非常敬佩的,比如毛主席,他创立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也用小米加步枪击退了敌人,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还有周恩来主席,他谦逊和蔼,对人总是很亲切的样子,而且他精通六国语言,对中国的外交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

还有制造了“两弹一氢”的科学家钱学森,在面对外国人的阻碍和刁难时依旧坚定不移的决心回国,因为他心里始终都装着祖国,也始终在为了祖国而奋斗,研究导弹的那段日子,为了保密性,就连和家人都分居两地,很少联系,直到研发成功的那天,才让世人看到了他的贡献。还有发明了杂交水稻的袁隆平爷爷,他是在我们看来最不像科学家的科学家了,他质朴醇厚,每天和粮食庄稼打交道,却不辞辛劳,最终解决了很多人的温饱问题。

像他们这样为人们的幸福生活而奋斗的伟大的.人们还有很多,他们都是我所崇拜的人,也是因为有了他们,人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作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英雄,其中有史学家、数学家或是作家,当然,我心中也有自己崇拜的英雄。

我心中的英雄是孔繁森,他生于1944年山东聊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18岁参军,在部队干了7年,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复员后,他先当工人,后被提拔为国家干部。1979年,国家要从内地抽调一批干部到西藏工作,时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孔繁森主动报名,请人写了“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条幅。刚到西藏,他又写下“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以此铭志。

进藏以后,孔繁森担任日喀则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当地党委考虑到他年轻能干,征求本人的意见后,派他到海拔更高的岗巴县任县委副书记。在岗巴工作的.3年间,他跑遍了全县的乡村、牧区,访贫问苦,和当地群众一起收割、打场,干农活,1981年,孔繁森奉调回山东,先后当上了县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林业局长、聊城地区副专员等职。

1988年,孔繁森在母亲年迈、3个孩子尚未成年、妻子体弱多病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再次带队进藏,拉萨市副市长,分管文教、卫生和民政工作。为了发展当地教育事业,他跑遍了全市8个区县所有公办学校和一半以上的乡、村办小学,拉萨的适龄儿童入学率从45%提高到80%。全市56个敬老院和养老院,他走访过48个,给孤独的老人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因西藏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条件较差,他每次下乡时都特地带一个医疗箱,买上数百元的常用药,送给急需的农牧民。一个医药箱虽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来说,却往往是性命交关。

1992年,拉萨市黑竹、工卡等县发生地震,拉萨市副市长的孔繁森赶到灾区。在那里,他收养了12岁、7岁和5岁的三个孤儿曲尼、曲印和贡桑。孔繁森将他们带回拉萨,照管他们的生活,教他们读书识字,夜里孔繁森就同孩子们挤在一张大床上睡觉。年幼的孩子常在夜里尿床,他就不厌其烦地洗换床单。节假日只要有空,他说带上他们逛公园,逛商店,给他们买衣物。孔繁森虽然是副市长,但他每次下乡去,总要带些自己的钱给生活困难的乡亲,往往一月刚过半,工资就花光了,有时连伙食费也不够交。他自己经常吃榨菜拌饭,却不愿让孩子和他一样受罪,钱不够怎么办?孔繁森就献血换钱来给孩子添补营养。市长格桑顿珠见孔繁森负担太重,领走了曲尼。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中,因车祸辞职。在孔繁森的葬礼上,挂着一幅对联,形象地概括了孔繁森的一生,也道出了藏族人民对他的怀念上联: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视名利安危淡似狮泉河水,下联:二离桑梓独恋雪域,置民族团结重如冈底斯山。歌曲《走进西藏》就是对他的赞颂。

你崇拜的英雄作文

警察是份平平淡淡的职业。只有人们在有困难、有危险时才想到他们,当我们在节假日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们却在坚守着岗位。

我的爸爸就是一名平凡的人民警察。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平凡的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但我敬佩他,因为他对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他办理的案子多次被登上报纸电视。在我眼里,我爸爸是一名非常优秀的人民警察。

今年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_建国七十周年大庆保障任务,爸爸有一个多月没有回过家了。不是值班就是各种勤务,经常加班到深夜,甚至一夜都不休息。

有几次我放假了去爸爸单位呆了几天。爸爸总是工作到深夜,随时领受任务。这种情况无论是寒冷的冬天还是炎热的夏天,他们都一如既往,风雨无阻。

爸爸是我的榜样,是千千万万个人民警察中的一员,平凡而伟大,你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号。

警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崇高而神圣。

教师简评:身边有个英雄的爸爸,你一定很自豪吧,他就是我们向善向美的标杆呀。

崇拜英雄的作文

我心目中的英雄,不是革命领袖,也不是奥运冠军,而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我的舅舅。

我的舅舅是一个标准的山东大汉,高大魁梧、挺拔健壮,豁达开朗、声音洪亮。他待人仗义豪爽,做事干脆利落,他像一颗大树,伸开臂膀给家人遮风挡雨,他像一艘大船,迎风破浪载着家人前行。

舅舅是孝顺的。为了能让姥姥生活舒适,他在自己住的小区里为姥姥买了一套大房子,又让我们家一起搬过去。每天早上,舅舅都要陪姥姥在小区里锻炼,然后一起吃早餐。舅舅说:姥姥年龄大了,只有每天看见儿女、孙子,才能没有牵挂,安度晚年。

舅舅是宽厚的。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我和妈妈一直跟姥姥、舅舅生活在一起。舅舅一直对我疼爱有加,从小到大,吃的、用的,表哥有的,我都有一份。妈妈单位远,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突然发烧,老师打电话给妈妈,妈妈马上向舅舅求助。舅舅二话没说就赶去学校。等妈妈赶到医院,我已经在打点滴。而舅舅已经抢在妈妈前面付清了诊费。

舅舅是正直的。舅舅是商人,却不是奸商。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舅舅店里玩。有个客户打电话说回家发现货物少了两件,舅舅马上说下次补给他。舅妈很不高兴,钱货两清,出门概不负责。怎么人家说少,就随便补呢?两件货就是几百块钱,这一天不就白干了吗?舅舅却说,如果真少了,补给人家就是应该的;如果是客户故意讹诈,我们赔了钱,下次他还好意思再坑人吗?吃亏常在,我们规规矩矩做人,本本份份做生意,我们不坑人,人家也不会总坑我们的!

这就是我的舅舅,平凡朴实,宽厚正直,他是我心目中的平凡英雄!

崇拜的人初二作文

如果我说的是我崇拜的人,我会把我们社区和蔼可亲的清洁女工算在内。

我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社区里的一些孩子一起玩。可能是我早上起床感冒的原因。突然潘江掉进了我的肚子里。我尽了最大努力去忍受它,但是我控制不了。我差点把肠子吐出来。就在我感到痛苦的时候,一个打扮成清洁工的男人推着一辆气味难闻的垃圾车。她弯下腰看着我,关切地问道:孩子,你怎么了?怎么了?”这时,一股难闻的气味迎面扑来,我感觉更糟了。“没关系,你不用担心。”我赶紧捂住鼻子,眯起眼睛对自己说:哼,又脏又臭,离我远点。阿姨可能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站出来。她只是站在远处,焦虑地看着我。我呕吐后,珍妮弗的人太多了,所以她慢慢地走回家。在门的尽头,我有意识地用眼角扫了扫刚刚呕吐过的地方。我看见看门阿姨正在用扫帚慢慢清理我刚刷过的脏东西。我的眼睛变得湿润了,从那以后我开始悄悄地注意她。

将来,无论刮风下雨,她都会准时出现在附近清理和运输垃圾。除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她还努力向人们宣传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并对被破坏的草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她经常鼓励孩子们一起种花种树。当有人遇到困难时,她总是会给予热情的帮助,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我崇拜的英雄模范雷锋作文

雷锋‘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每一次想起雷锋,就想起这一段话。有多少人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悔恨,为曾经虚度年华而悲哀。有多少人能像雷锋一样,永远的那么富有爱心,永远的那么真诚善良,永远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今日的世界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表现出更为开阔的空间,然而,我们曾经火热的心灵却开始变得冷漠,有些本不该变的东西也在变:亲情冷了,同居一楼,邻里相见不相识;友谊馊了,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成了互相利用的通行证。曾经,我们几十年来所景仰、崇拜和学习的榜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傻子。四十多年了,雷锋的名字曾经是激励我们几代人成长的路标,四十多年了,古老而年轻的中国正在蓬勃的发展,然而,雷锋的名字却随着我们生活的美好而渐渐远离了我们。有人置疑,有人嘲笑,有人批判,然而,无论我们经历多少变化和困惑,他的名字应该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头,他的精神应该是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永远的指南。因为,一个人要获得成功与幸福,不能缺少雷锋精神,一个公司要想成功,不能缺少雷锋式的好员工。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缺少雷锋精神。再平凡的.岗位都可以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只要你的人生观是正确的,你的工作就会有不尽的原动力。取得成功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的能力大小,而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任何时候,雷锋身上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勤俭节约的品质都是我们不断学习的要素。雷锋精神是不受时空限定的,无论现代科技怎样发达,无论人们的生存方式怎样改变,雷锋对世界和他人真诚的爱心永远是人间渴求的那种温暖,像阳光一样成为人类永恒的需要。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悲哀的民族;然而一个有英雄却不知尊重、不知珍惜的民族,则是一个可怜的民族。雷锋是我们这片古老的土地孕育的一位平民英雄。雷锋从来不会离开我们,而我们却曾经几度远离了雷锋。是的,几十年来,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再也不要穿带补丁的衣服了,再也不要忍受饥饿了,再也不要像雷锋那样经历那么多苦难了。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任何时候,他还应该是我们的榜样,何时候我们都需要雷锋精神。我们应该理解他、尊敬他。无论我们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我们永远也不能缺乏雷锋身上那种对他人和世界的关怀与爱。雷锋应该永远在我们身边,雷锋精神应该是我们每个中国人应该有的精神,无论你从事哪个行业,哪种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能力超越自己、超越他人。我们的国家才能进步,我们的生活。

崇拜的人初二作文

人生中有许多人值得我们去钦佩,也许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或许他正在默默无闻的为人类造福。

在造成,天还未亮,上学的路上依稀有几个模糊的影子。不错,他们就是默默无闻的,且平凡的额人。还记得小时候,在我眼里,清洁工只是一个被世人所瞧不起的人。有时候,和同学走在路上,还故意和他们过不去,丢东西在地上,而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看了一眼地上那静静得躺着的垃圾,低下头默默的继续扫下去`````长大后,好像开始变得懂事起来,更了解这花花色色的大世界。而在这个充满色彩的世界里,永远都有一种颜色----灰色,不显眼的颜色,却有着巨大的作用。灰色是什么?清洁工。在懂事了点后,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开始学会去尊重,理解,关心,包容人。再次在路上的时候,有垃圾也会自觉得找到垃圾箱丢进去。有时候没事时,看到他们在路上时,我总会把车尽量不往他们要扫的'地方那边骑去,尽量的让出道来。好像每个清洁工的很孤独,身边总有一些小动物,永远陪伴着他们到永远。

在万千的世界默默无闻的灰点们,请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你们会变成最灿烂最耀眼的金色。也许你不是明星,也许你们不是别人的偶像,也许……但你们却是这花花世界的保护者,没有你们,环境便会遭到破坏,我们便不能生存。

以我崇拜的英雄的作文

大家都该知道武松吧!他是水浒传里的一个人物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武松吧!

今天我们在班里开了一个小小的讨论会,讲的是武松打虎对不对?有人说:“不对,因为武松他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因此武松称不上是个打虎英雄。”

有的人还认为:武松是一个打虎英雄,因为它为民除害。”

在我看来,武松是个大英雄,因为武松那个时代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条大规定,而且武松打得是一只吃了很多条人命的一只大恶虎,他为民除害那是理所当然的了。

我的同学认为:武松打虎是一个大英雄。那天武松在山下的酒店喝醉了,他因为急着想回家就马上过山,谁之武松走到半路就见到了那只伤人的恶虎,恶虎向武松猛扑过来,刚好酒性大发,武松把那只恶虎给狠狠地打死了。

他为民除害,没有做滥杀无辜伤天害理的事情。因此武松是打虎英雄。

无论武松是不是英雄,都为民除去了一大害。大家说是吧!

我崇拜的英雄模范雷锋作文

我崇拜的英雄模范各种各样,有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多位英雄人物,其中,我最敬佩的就是专做好事的雷锋。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开药回来后,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雷锋找工地的管理员爷爷以军装作。

借条。

借了一辆小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广播员问他为什么来,叫什么,哪个部队的,他说:“我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力尽一份力。”

广播员广播了有位解放军战士在休息日来帮忙的这件事,工人们受到鼓舞,一个个都更卖力的干起来,还与雷锋比赛。于是这天下午提前了两个小时完成了当天的任务。他干完活还了车取了军装就走了,怕他们追问名字,于是留下了军友王大力的名字。当工地领导送来。

感谢信。

时,王大力说他没有去工地,大家这才知道是病中的雷锋做了一件好事,过了个特殊的星期天。

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啊,我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习,长大后多为人民服务!

以我崇拜的英雄的作文

题记----今天难得休息。整整一个下午,坐在电视前,不时看着表,等待着男子110米栏的开始,只为心中喜欢的那个奥运英雄---刘翔,细细的感悟着他的一切。

还记得2004年的那个夏天吗?在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中,他以秒的成绩夺得冠军,并平了该项目世界纪录。他也由此成为第一位夺得田径短道项目金牌的中国人,他创造了历史。我在激动和惊诧的同时更深深地记住了这个名叫刘翔的豪言:“谁说黄种人不能进奥运会前八,我今天就要证明给大家看,我是奥运会冠军!”

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喜欢上了他!其实我早已过了追星的年龄,但是他----刘翔,唤醒了我的生命激情,再一次点燃了我心中沉睡已久的爱的动力!我欣赏他的自信、乐观和幽默;喜欢他的朝气与率真;深深折服于他的才华横溢。

赛场上的他,总会在跑晚第一轮,接受采访时,面对镜头傻傻的做鬼脸;会在决赛宣读他名字的那一刻,眼睛露出锐利的目光.,气势凌人;会飞跃着登上冠军领奖台;会在升国旗时,坚毅自信的看着五星红旗缓缓升起;然后在决赛后面对着镜头,镜头里自信不自负.。当然,在孙海平教练旁边:他确变成一个平和、腼腆的小伙子.,谦虚地认真点头应答。

然后再说说刘翔在场上试跑时,脚伤又犯.....他仍坚持....结果第一枪有人抢跑,这时脚伤更厉害了,刘翔无奈退出.....

刘翔退出了北京奥运会的比赛,相信所有的国人都感到意外。但是,对于久久困于伤病的刘翔来说,退出比赛是他无奈,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他的选择。

运动员碰到伤病,不能避免。难道刘翔因腿伤退出了比赛,就可以否定他的一切吗?你们大错特错了!

崇拜英雄的作文

朋友,相信你心中一定有自己所崇拜的人。你知道我最崇拜的是谁吗?告诉你,我所崇拜的可能出乎你的预料,因为我崇拜的既不是古代的文豪,也不是当代的伟人,更不是当今走红的影星或歌星,而是《三国演义》中那个张飞。为什么?因为他看上去草率鲁莽,但却粗中有细,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说到张飞,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他是三国时期蜀国国君刘备的三弟,勇猛过人,性情豪放,与关羽、赵云等人并称“五虎上将”。张飞一生经历过大小征战数百场,胜多败少。他很粗暴,喜欢喝酒,但酒后常打士兵。他这点我不欣赏。你一定会说,这么粗鲁的将军,怎么能带兵打仗,又怎么会打胜仗呢?但事实证明,他不但会打仗,而且很会打仗。

在长坂坡战斗中,猛将赵云为了救公子阿斗,孤身一人杀入曹军数十万大军,如入无人之境,救出了阿斗。这令曹操很是恼火,于是派兵追杀,正巧遇到前来迎救赵云的张飞。张飞见敌众我寡,于是心生一计,命士兵砍下树枝,拴在马尾巴上,拖着树枝在林中来回驰骋,掀起尘埃糊弄曹操,自己却横刀立马,站在长坂桥上。一会儿,曹操带着曹仁、夏侯惇等人到来,看见张飞立马桥上,又见他身后不远处的树林里尘埃弥漫,疑有埋伏,都不敢上前。张飞厉声大喝:“我乃燕人张翼德也!谁敢与我决一死战?”声如巨雷,吓得曹军个个呆若木鸡,双腿发抖。张飞见曹操上了当,但又心生疑惑,于是又大声吼道:“战又不战,退又不退,你们到底想做什么?”谁知话音刚落,曹操身边战将夏侯杰便吓得肝胆碎裂,跌到马下。一时间,曹军丢枪弃甲,自相践踏,死伤不计其数,顿时溃不成军。

所谓“人不可貌相”。你别看张飞相貌粗鲁,他可真的是粗中有细。张飞最擅长的就是“调虎离山”。在刘备攻打西川时,张飞遇到一名为颜严的西川将领,此人年过半百,却有万夫不当之勇。他知道张飞的厉害,就坚守帐中不出。于是张飞心生一计,派人上山砍树,每天如此,并放出消息,说张飞什么时候也会去砍树。颜严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准备就在那天率军偷袭张飞。

一天,探子报告颜严,说“张飞”正在山上砍树,于是颜严摸了上去,举刀就砍,谁知这时喊杀声四起,又出现了一个张飞。颜严哪里知道,这是张飞的诡计,探子看的那个张飞是冒牌的,而眼前这个张飞才是真的。颜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结果被郑飞生擒了去。

我崇拜张飞,崇敬他的勇猛,崇敬他的忠义,但是,我更佩服他的粗中有细。

我最崇拜的英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新华学校四年级一班的王莉元。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抗日小英雄的故事:

同学们!1937年7月7日的一声炮响,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侵华战争,中华儿女为了保卫自己的祖国,争取独立、自由,走上前线,与敌人浴血奋战。他们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我。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这个抗日小英雄的故事,发生在华北抗日根据地。说的是12岁的龙门村儿童团团长海娃勇斗日本鬼子的故事。他每天一面放羊,一面放哨,监视着敌人的据点。一天,炮楼里的鬼子进山去抢粮食了,只剩下“猫眼司令”和几个鬼子兵。民兵中队长老赵画了一张攻打炮楼的路线图,并写了一封信准备把它交给八路军张连长。老赵把送信的任务交给了小英雄海娃。海娃一看信封上面插了鸡毛,知道是十分重要的(同学们,当时,凡是插鸡毛的信都是很重要的),于是他假装赶着一群羊以放羊为掩护送信去了。

没想到,海娃在山沟里碰上了鬼子,他灵机一动,把鸡毛信拴在了“老头羊”的尾巴里,瞒过了日本鬼子小队长。一路上海娃受尽了折磨,在一个深夜他好不容易从睡得像死猪一样的鬼子的大腿缝里溜了出来,他赶紧到羊圈里,小心地把鸡毛信从羊屁股上取了下来,一口气跑了几里路。很快,后面的鬼子追了上来,海娃又被他们抓了回去。他又把鬼子带到了一条山路上,可是鬼子的骡马不能爬陡峭的山坡,海娃乘机拼命往山上爬,愈爬愈远,这时,鬼子开枪打中了海娃的手。海娃忍着疼痛扯开嗓子喊“八路军叔叔……”,赶来的八路军消灭了日本鬼子,海娃把鸡毛信交给了八路军张连长,胜利完成了任务。

抗日小英雄海娃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克服一切困难,长大后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谈“英雄崇拜情结”及其悲剧《崇拜英雄》

《百种神秘感觉》是谭恩美创作中又一新的尝试,不仅带来中国传统的文化体验,在前世今生的轮回中又融入了新的色彩:结合了中国悲剧特点的西方悲剧因素。婉作为悲剧人物,同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忠诚、善良,单纯,她对妹妹奥莉薇亚——自己前世的生死之交的感情可谓至死不渝,这正是作者极力歌颂的。

谭恩美于1995年出版的《百种神秘感觉》(thehundredsecretsenses,或名《百种隐秘感官》)可以说是她的又一成功力作,并且是创作中的又一新尝试。在这部小说中,她以高超的叙事技巧、跌宕起伏的情节再次把读者带到亦真亦幻的虚拟世界。小说主人公婉(kwan)被看作是具有原创性和成功的人物塑造,《纽约时报》的clairemessud对她的评价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创造”(amemorablecreation)(messud,1995:d11)这一次,谭恩美不像以往的小说中把故事的中心放在母女关系的处理上,而是转移到了婉与她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奥莉薇亚的关系上。并且故事并非像以往谭恩美的小说结局多以主人公“大团圆”画上句号,充满理想色彩,如《灶神妻》和《喜福会》结局都是以母女矛盾最终和解为结局。而《百种神秘感觉》最后以婉的失踪为结局,这样的结局一反她以往的创作风格,具有典型的悲剧意识。

婉是小说悲剧的主角。婉的母亲,李澄,按照贝蒂阿姨的说法,年青时是露天市场里卖田鸡的农家少女。奥莉薇亚的父亲当时娶了她也是“因为他不得不”。婉之所以可以到美国来是因为生父在临终前受前妻鬼魂的托付而为之,否则“死后有恶报”。可以说婉的出身充满悲剧色彩。所以,这一主角的塑造,符合中国悲剧创作中悲剧人物不“高贵”的特点。

婉在奥莉薇亚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扮演着妹妹的守护者的角色。她的特异功能——阴阳眼,与鬼魂交流的能力是小说结构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可是,最开始,她的这些特异功能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她最开始给人的印象,按照奥莉薇亚的描述,就是粗陋,甚至让人讨厌。如“古怪的老妇”,“一点也不害羞”,“灰暗土褐色的连身衣裤”,看到奥莉薇亚一家的时候,“丢下包包,挥动双臂并吼叫道:’’哈——罗!哈——罗!’’边喊边笑,她呼叫着蹦跳前来,就像我们家新饲养的那只狗”。由于奥莉薇亚的告密,婉的通灵功能被看作是心理障碍,并被强行施以电疗,电疗后一头乌发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阴阳头,使她看上去像是“在大街上被车辆碾压过的动物”。而等她的头发重新长出来的时候“像英国小猎狗的毛般钢硬耸立”。这些描述实际上是对婉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丑化。她的到来使得她的同父异母的妹妹奥莉维亚不得不面对自己另一半中国血统的事实,尤其是当奥莉维亚听到别人称呼自己“笨老中”时,恨不能让这个姐姐马上滚回中国去。而奥莉维亚的白人母亲能够接受婉只是因为她是个任劳任怨的免费帮手。婉却从不介意,对于这些伤害显得“幼稚无知”,对奥莉薇亚“比亲生的母亲更像慈母”。即使是面对受到来自妹妹的背叛、愚弄、鄙视和羞辱,总能宽容地接受。但是,这种接受并非由于无知导致的,倒是略有点类似中国成语“大智若愚”。所以,《纽约时报》用了“满怀智慧”来形容婉化解矛盾于无形中。而奥莉维亚对婉并非是没有感情的,因为婉“可爱”,“义气”,“忠诚”,如她自己所说“我怎可能不爱自己的姊姊呢?”,并且自己的生母不能给自己提供感情,给自己女儿的爱“菲薄如纪念品”。这种矛盾持续发展,直到最终婉的悲剧发生。

小说以现实和虚幻交替演绎铺开,以婉和奥莉维亚的现实生活为情节,交替以婉所描述的另一世界的故事,也就是她的前生——“怒目女”和奥莉维亚的前生——美国姑娘斑惹。婉和奥莉薇亚是同父异母的姊妹,这一点颇为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悲剧人物论:悲剧发生在亲人如父子之间、叔侄之间、夫妻之间的自家内部的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

悲剧的成因是性格冲突。奥莉薇亚童年经历的不幸——幼年丧父,缺乏母爱,对她的性格产生不良影响,对爱持有怀疑,导致后来的婚姻破裂。她一直生活在赛门以前的恋人艾沙的阴影中,她对爱情的怀疑导致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与赛门的恋爱是出于真心还是同情。“但当时我年轻,又愚蠢地坠入爱河。我混淆了引人怜悯与浪漫的情境,误把同情当作是拯救赛门于悲伤的指令”。而婉则是扮演了拯救者的角色,拯救奥莉薇亚于爱的迷惘之中,挽救了奥莉薇亚和赛门的关系。婉的这种中国式的对友情的忠心不二,也是悲剧产生的原因,正如婉所说,“我一直想让你知道,我真的是你最忠诚的朋友”。婉借助能与阴间的鬼魂进行交流,导演了一场与艾沙对话的事件,摆脱艾沙对他们的爱情的影响。因为婉是具有特异功能的,所以她到底是真正见到了艾沙还是纯粹出于帮助奥莉薇亚的目的而导演了这次对话不得而知。让人恐怖的是,奥莉薇亚居然看到了艾沙,并且她认为不是幻觉,“首先,我只将它当成是幻觉。但经过十七年后,我终于了解到心是拥有独立的意志,不管你多频密连根拔起你最深沉的恐惧”。按照婉的说法,“这不是神秘感觉,这是你自己的疑惑心,多虑心,毫无意义!”这也是对奥莉薇亚性格的一个批判吧。亦真亦幻,这正是小说吸引读者的地方。

婉最终以自己的生命换来对奥莉薇亚的'救赎。结局是很有特点的,它既具有典型的西方的悲剧意识形态,“强调彻底的失败、彻底的牺牲、彻底的奉献”——婉为了帮助奥莉薇亚寻找失踪的赛门而进入长鸣的山洞导致失踪,又具有中国悲剧特点,以大团圆为结局——奥莉薇亚最终与赛门复合。而婉的失踪,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完全是悲剧,可以说是婉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寻找到归宿——“结局?死亡不是故事的结局,而是表示故事尚未结束”。

悲剧的发生实际上是有预示的。婉回到长鸣,一方面是为了挽救妹妹的婚姻,同时也是实现前世对斑惹小姐的承诺。所以,婉的今生就是为了弥补这个缺憾,挽救自己的过失。奥莉薇亚对婉的特异功始终处于不完全相信的状态。这种状态直到故事的结局才被打破。当奥莉维亚看到婉取出斑惹小姐送给她的音乐匣子,并且看到上面的日期和签名,才彻底相信婉所说的所有一切有关前世的说法都是真的。奥莉薇亚甚至希望婉能通过特异功能找到赛门。所以奥莉薇亚相信婉具有特异功能,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她对于婉对自己妹妹的忠诚度的信赖。这种相互的信赖跨越时空,连通两人的前世今生。婉的离开,也许是另一轮回的开始吧!

所以,小说的结局,既具有西方的悲剧意识,又具有中国的传统悲剧色彩,喜悲交错,带有一定亮色,采用了传统艺术的艺术辩证法,并且传统色彩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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