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6 15:21:33 作者:琉璃

7.学校是我们奋斗的舞台,让我们展现才华和实现梦想。范文八:学校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页,感谢学校给予的机会和平台,让我走向更广阔的未来。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某某年12月11日起实施。

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人事管理制度http://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人事管理制度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结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全员聘用制,是指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自主用人、教职工自主择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控和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及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校长与受聘的教职工签订。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内容制定。

第七条 聘用合同期限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八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不因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第九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用期间,因特殊情况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变更后,受聘人员的待遇也根据变更后的岗位作相应变动。

第十条 受聘人员须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方可参与应聘竞争。应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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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岗位的,须具备教师职业资格;应聘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岗位的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或接受过岗位培训。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签约双方约定的聘用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章 岗位任用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编制数,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岗位的设置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兼顾工作需要和职务结构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岗位分二个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系列。

第十四条 岗位要求

一、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三、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四、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五、请假有关规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值日领导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任课教师工作日内上午签到,后勤职工上下午签到)。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有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并调好课;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主管中层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级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7、其他规定

(1)公假。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2)事假。教职工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但每学期事假累计一般不要超过10天。

(3)病假。凡因病请假的教职工应持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产假。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5)凡上述原因请假者,在规定天数工资照发。事假按学期累计计算超过10天者,从第11天起,请假一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以每月30天计算)。病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经批准旷工时间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将上报有关部门停发工资,经教育无效的辞退。

六、关于计划生育

1、所有教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已婚育龄女教工要按局及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康检,男教工按时上交家属康健本,准时销号。

3、新招聘的女教工要按照学校的有关政策依法生育。

4、已婚怀孕女工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5、调出的已婚育龄女教工按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计生手续。

第四章 人员待遇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职务确定,并按照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奖,合理拉开档次。

第十六条 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学校按上级规定为受聘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承担应当支付的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教师因各种原因换岗的,换岗期间,本人身份不变,教龄计算、教龄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现岗位确定。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教师身份退休。

第十九条 经批准办理了内退手续人员,内退期间,其待遇参照退休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工资调整,则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退休手续待到龄时办理。

第二十条 由学校选派外出学习的,报销往返路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习期间生活补助;由于自己原因需要外出学习的,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参加支教的教师享受学校正常待遇,并按照教体局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

第二十二条 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真做好受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聘用合同使用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统一样式。

第二十六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聘用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学校人事调解委员会或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事行政部门书面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某某某负责解释。

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学校、幼儿园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条:严格规范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幼儿园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幼教以上资格,学历达到幼儿师范专科以上或经过一年以上相关培训。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新提拔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校(园)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县局通知为准)。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应服从组织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组织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评估,对成绩较差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民-意测评。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拖沓,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成绩较差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成绩仍未进步的学校校长应接受组织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成绩无进步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八条:在全镇学校、幼儿园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绩效考评中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园)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导直接免职。涉及法律责任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干部人事原则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领导岗位空缺,应从干部后备库中的人选中优先提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提拔,必须由组织考察及民-意测评获得通过后,报县局批准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条: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退居领导岗位后,应自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向组织提出离岗要求。如本人坚持离岗,中心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及中心学校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视具体情况对在同一学校任职达五年以上的校长逐年进行交流,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层次岗位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

二、学校、幼儿园教师人事管理

第一条:教师年度考评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综合评价的常规工作,是我镇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模选优,交流换岗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力依据。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必须服从执行本校教师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接受学校考核。

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上报县局。

第三条:学校、幼儿园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应按县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请假条,病历卡及县级及以上医院院长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上交中心学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2、产假:应向中心学校递交请假条,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经中心校签注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3、其他婚假、丧假、事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四条:擅自离岗。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者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局。任何学校不得隐瞒教师擅自离岗,不得同意教师请人代课。

第五条:教师人事调整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编制及相关教师具体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教师绩效考评居末位,尤其在全镇教学业绩评估中居末位的教师进行戒免谈话,并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民-意测评由中心学校人事专门会议确定是否异地交流。

第七条:每年新增员教师按政策及县局安排落实工作岗

位。小学新增员教师原则上分配至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铜钱坝小学等缺编学校任教。各学校、幼儿园有义务做好新增员教师及其他教师的工作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教师上报中心学校予以另行安排。

第八条:幼儿园缺编需增派教师时,由中心校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统一安排。

第九条:在部分学校人员编制饱和的情况下,中心学校推行青年教师到艰苦边远或缺编学校支教制度。超编学校应派出教龄最短的年轻教师到缺编学校支教至少一年,由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指标。在确定支教人员后,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派遣单。支教期满即调回原工作单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按编制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各职称按职级实行限额聘任管理。高一级岗位无空岗时,下一职级不行晋档和晋升职称。

凡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后,需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对申报人数多于岗位数时,根据申报人任现职的年限、学历、完成课题的级别和数量、参加工作年限、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数量、时间等条件来进行综合考虑。在以上条件都相同时,以在本镇单位内工作时间长者予以优先考虑。在土车坝小学、漩水坪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和校际交流的教师优先安排晋升。

第十一条:教师离岗,返岗必须由本人到县局办理相关

手续。返岗人员不能坚守岗位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二条:本镇教师未及时经县局批准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未下调令)到本县公办学校任教导致本镇师资短缺,中心学校将扣减该教师绩效工资用于聘请代课教师。

第十三条:当年晋升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不予调动。

第十四条:教师到龄退休以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准,其退休日期在期中考试前则于该学期提前退休,若在期中考试后则工作顺延至该学期结束,超退休时段工作期间由任职学校(幼儿园)适当发给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及时合理安排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相关学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各学校(幼儿园)临时聘用人员未纳入本管理制度。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再铸我校辉煌,依据邓湾乡人事管理方案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 业绩(50分)

1.考勤(10分)签到:上午7:30——8:10  下午1:30——2:10(冬令时1:50--2:10)每天座班五节。每缺签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节扣2分。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写好请假条调好课双方当事人签字,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  2.教学常规(10分)

2、按《徐门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评估。

3.教学质量(30分)按乡竞赛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质计算。

二. 政绩 (50分)

2.学科竞赛:凡在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市,县,乡级奖项的分别奖8,6,4分

3.体,卫,艺工作:凡完成学科基本任务以外,主动申请代其它学科的,经学校研究分配能够完成任务的每多一学科奖20分。

4.校园管理:凡在职责以外主动承担校园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奖10分。在班级 管理中失分的要减去,减完为止。

5,优质课:凡参加乡以上优质课教师,除本人晋级,评先同等条件优先外,分别奖4,6,8分。

6,凡发现教师乱推销引起不良反应,经调查核实,实行“一票制”作为末位淘汰对象。

以上两项合计得分就是本学年度个人工作的评估,分数的多少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六条办学类型:(应载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

第七条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资产与经费。

第七条学校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举办(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章组织。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二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理)事会记录由董(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七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本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核准。

第十九条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条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五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六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主要任务。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是xxxx公司(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学校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xxxxxxxx.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xx万元。

第十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培训,培训层次为x级。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十三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以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届任期x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下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二条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

(六)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二十三条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法定代表。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校长)xxxx。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二十八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章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条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到省民政厅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办理注销手续,自省民政厅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xx市×××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xx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属联合办学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真实。)。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

(一)办学规模为:;。

(如:年培训××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远程教育等)。

(四)办学范围为:;。

(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

(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

(六)招生对象为:;。

(如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如双证书制度,即经培训结业的学员,颁发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万元,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

(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如为联合办学,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

第十二条学校经费来源。

注册资金为万元。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的合法学费等收入;。

(四)捐赠;。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的是举办者的持续投入、办学积累,也可以是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合法收入。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四章学校的决策机构与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设(理事长、董事长)1人。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人。(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最低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人数应有确定比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其成员。)。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

年。(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任期一般3-4年。)。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就任前,原(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职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由举办者推荐;涉及教职工代表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变更,由决定。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一次)。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

………………。

第十八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至少10日)。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理事会、董事会或者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既不委托又不出席的视为弃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会议记录或纪要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成员)以及学校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并推选—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理事(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理事(董事)或者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理事(董事)或者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理事、董事或者其它决策机构成员)及财务负责人。

第五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身份证号,居住地。

(章程中应明确载明×××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理事长、董事长、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校长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在中国内地定居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六章资产管理与经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校长(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会计制度中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监督,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后,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六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

(要求〈或不要求〉。本条是办学章程必列条目)。

第二十七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不低于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本条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会议确定。合理回报的比例、回报的操作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示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及向社会公示的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等相关材料报审批管理机关备案。(此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填写。)。

第二十九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本条内容限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

第三十条学校存续期间,学校经费和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和办学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七章学校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学校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四)举办者自行要求解散,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五)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如:连续两年未招生的;办学许可证失效的等其他事由。

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要求,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学校章程修改的程序为:

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并在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于年月日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六条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本章程一并向社会公告后生效。

说明: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基本要求。

四、学校章程须用a4纸双面打印。

内部管理制度

1.商场自行车库只存放本商场员工上下班用自行车,超过一周不取的'车辆,行政部自行处理,长时间出差时,要向管理人员打招呼。

2.凭有标志车筐存放车辆。

3.要按规定位置放置车辆。

4.爱护车室内公用设备,损坏赔偿。

5.保持车室内卫生,不扔废弃物。

6.要文明存车,服从管理员管理,按顺序存放,不得损坏他人车辆。

1.凡属废旧包装物品,均由商场行政部统一回收,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商场各部门在拆箱或开包时,要尽量保持包装物完好,要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包装物品应及时送到行政部指定存放地点。

3.行政部设专人管理,回收的包装物要按类型、规格码放整齐,必要时要进行加工处理,及时联系回收单位,做好防火,防雨工作。

4.对外处理废旧包装物品要坚持尽可能多收益的原则。收入根据商场有关规定除上交财审部外,某余部分奖励上交单位和行政部。

5.回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行政部报请商场可对其进行表扬或奖励。

6.回收工作中行政部与各部门之间要做好登记工作。

为保证商场各项业务活动顺利进行,商场在购、销等工作中应加强法制观念,加强行业管理。

1.商场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手续齐备,特别是对方应提供的准运证、调运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批文、商标注册等各种证件,应在内容-亡、时间上与实际相符并要有专人负责存档、保管。商场经理要切实负起责任,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场经营部汇报。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工管经理及当事者的责任。

2.商场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

3.为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树立国有商业的良好信誉,各柜台对所售出商品的质量要实行“先行负责制”,避免出现因质量问题,从而发生纠纷。

4.如商场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专项管理的,要先向商场经营部申报,待手续完备后,方能经营,若违反制度,一经发现,追究其主管经理责任。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由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悬挂在总经理办公室墙上;专项商品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正本、主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

6.由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专营证副本、许可证副本。

7.各柜组、各部室因公事需要借用执照副本时,要向市场经营部出具盖有本部门公章的借条,借条内容包括:事由、前往单位借用人签字,用后要及时送还。

第一条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用品管理员统一负责。

第二条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用品管理室经理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管理经理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第三条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第四条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办公用品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第五条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第六条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第七条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主管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出纳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第八条办公用品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

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九条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第十条。

1.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发送室。

2.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3.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空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十一条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现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台账(卡片)。

第十三条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采取防虫等到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办公用品仓库一年盘点两次(6月与12月)。盘点工作由管理室主任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台账,使两者一致。

第十五条印刷制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以照盘存的台账为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一旦一批消耗品用完,立即写报告递交办公用品管理室主任。

第十六条必须对商场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作出调查。调查方式是,每月5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作出统计,向上报告。办公用品管理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据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十七条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第一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第一条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一条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直线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打码机等。

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项目队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使现场纳入公司的有效监控之下。

2、在每人的工作中体现敬业精神,真正实现生产的过程控制,讲究工作效率,讲究工作实效。

3、主动与上级主管搞好关系,项目部所有人员与社会各方的接触中,要从公司利益出发,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广交朋友。

4、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项目队部所有人员必须熟悉该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5、按时上下班,着装整洁,配戴工卡,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6、工作中互相配合,生活中互相关心。

7、办公室保持整洁,爱护公物。

8、保持宿舍卫生,讲究个人卫生,床铺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9、定期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使所有人员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10、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在每人的工作中体现敬业精神,讲究工作效率,讲究工作实效。

与上级主管搞好关系,广交朋友,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按时上下班,着装整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办公室保持整洁,爱护公物。

有事出门必须请假。

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例会制度。

1.生产碰头会。

开会时间:每周根据实际时间安排二次晚上8:00整开会。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参加人员:有关班组长及员工。

内容:一般情况摸底,亟待解决问题等。

2.生产协调会。

时间:每周日晚上8:00整开会。

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人员:有关班组长及员工。

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及下阶段任务,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人都要讲话。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会。

时间:每周根据实际时间安排二次。

地点:施工现场。

人员:有关班组长及员工。

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凡要求参加会议人员,无故缺席,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施工现场围档严密,牢固整洁。

2、施工现场应按照公司认可的平面布置图组织布置。

3、标牌、制度齐全,板面整洁美观,钉挂、树立牢固。

4、现场、道路平整干净,无翻浆、无杂草,两边设有排水设施。

5、现场材料、模板、机具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成方、成垛、成堆,废旧物料及时清理,符合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内部管理制度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我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理解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理解的,礼金礼物务必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内部管理制度

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可以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大的合同由局党组大会批准。

第八条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反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内部管理制度

二、按规定做好原材料及其产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库手续,正确开具出、入库单,正确记账并输入erp系统中,做到随进、出,随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三、熟练掌握各种物品、材料和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其性能,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做到分类排放、数字准确、标识存放、帐实相符。

四、坚决拒绝手续不全的物品进出库,对本公司待加工品的进、出也要按规定填写出、入库单,并有经手人签字;对没有出库单和入库单私自进出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全部实行投标制,按照中标书中中标价格、数量填写《出库单》;未投标的新产品、应急产品一律由各厂区第一责任人签发《工作派遣单》发货。

总厂签发人:江兆坤。

放大架签发人:刘元春。

五、库管员要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对账。公司将每旬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对账,每月月底进行清资调帐,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账实不符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罚5元)。

六、库管员要保管好有关单据,对因失误丢失单据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张单据开的不标准的罚5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给予赔偿。

七、出入库产品名称做到跟erp软件名称相符,发现一处不符的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张单据名称不符的罚5元)。

八、外协加工单据每月月底前对完,到财务下帐。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应出据证明,作为外协加工户投标资格的主要依据。由于库管员、财务结算员原因造成外协加工户对帐、财务下帐不及时的,每拖一日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

九、外协加工返修的产品出门的: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由检查员出据《不合格品处置单》,工序流转库库管员开据《出库单》;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应增加冲减入库数手续。严禁白条出门。

十、产品退货。三包人员将现场服务单附件到东厂办理入库,《入库单》由东厂库管员开据,一式四份:质量部、营销部、财务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员以入库单、现场服务报告单作为财务报销差旅费附件;营销部以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冲减本月销售额,作为三包人员出勤记工的附件;质量部根据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拆卸、检查退货原因进行责任追究。退货产品经检查能够回用的,由东厂库管员开《出库单》,总厂开《入库单》存放到零件成品库。没有《现场服务报告单》、《入库单》的,营销部不得为三包人员记出勤,分管领导不得签字,财务出纳不得报销差旅费,违反以上规定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资,一律用排码号的单据开单,借用人、批准人应在单据上签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库管员收回;外协户借用收不回的由批准人代还。库管员一月一清,落实不到责任人的自己赔偿。

十二、厂区间工序产品流转,一律办理出入库手续,没手续的产品司机不得运输,车间不得卸车入库。当班库管员、司机未严格执行的扣责任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关单据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库单。材料入库时,经质检员质量检验后,库管员进行数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材料入库单,经入库人(送货人)和库管员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交入库人结算用,一联交财务部。

2、原材料出库开具部门领料单,领料单由领用人和库管员签字,将数量(吨或千克)核算出来。部门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领料人,一联交财务核算成本用,一联作为《出门证》。

3、生产投料单(下料《工作令》),需要库管员和工序加工人员签字。进入工序加工过程(工序流转库)。

4、委外加工出库,用“外协领料单”,该单也要经过领料人和库管员签字,领料单填写项目有:物料名称、规格、单位、工序、数量。本单一式四联,一联为存根,一联为外协户,一联为门卫,四联对账。

5、委外加工入库单。本单由库管员、质检员、外协送货人(入库人)签字。本单一式四联同第4条。

6、加工流程单(工序加工单)由车间主任、质检员及统计员分别签字。一联结算工资用,一联统计员保存,一联交操作者,操作者作为核对工资的依据。该单项目包括计划、实领、废品和完工情况。

7、成品出、入库单,包括组装、放大架车间和东厂三个地方。出库用销售出库单:一联为存根(白),二联为记账联(红),三联为随货同行联(蓝、该联经过客户方签字后交运费结算人),四联为车间主任(绿),五联仓库。

工具库出入库单同上。

内部管理制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行部长负责制。其他人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紧密配合部长工作,共同完成部门任务,共同致力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

法律事务部人员由部长、法律顾问、法务专员组成,其中部长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法律顾问负责法律专业性工作,法务专员负责事务性工作。

部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权):

(一)全面管理本部门事务,带领本部门完成公司规定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以部门名义签署各项文件、文书;

(三)对本部门工作的各项事务享有最终决定权;

(四)其他职责(权)。

法律顾问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处理本部门的各项事务;

(二)负责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

(三)就专项法律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四)对诉讼案件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协助部长建立法律管理制度;

(六)办理由公司自行处理的诉讼案件;

(七)协调与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

(八)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法律专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部长、法律顾问处理各项事务;

(二)收发文件、招待等常规性事务;

(四)管理工作资料、档案;

(五)其他事务。

内部管理制度

1、办公室要积极促进各部门的沟通,并给予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相关沟通技能的培训。

2、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员工目前工作的状态和需求。

1、在公司中倡导坦率、真诚、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沟通氛围,倡导全员树立端正的沟通心态,要使沟通基于工作本身,让沟通帮助整个团队提高工作准确度及效率。

2、只要是基于事实的、有益于推进公司工作的沟通内容,一律要引起重视,与员工进行坦诚的沟通,并积极改进。

1、一般沟通。

(1)一对一的面对面谈话沟通。

(2)通过晨会、问题讨论会议、工作协调会议、员工座谈会、全体员工大会等方式沟通。

(3)通过工作报告、文件、任务单、内部刊物等方式沟通。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

(5)其他方式,包括宣传栏、总经理信箱等。

2、越级沟通。

对于正常的工作,各级工作人员要养成一种逐级上报的习惯,但当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进行越级沟通:

(1)下级对上级的管理方式产生意见,需要投诉时。

(2)下级对上级汇报的工作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得不到答复。

(3)下级发现上级的违规行为时。

(4)个人对公司的改革、发展有建议或意见时。

1、在各项与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下发之前,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要和相关岗位的员工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分析,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与流程的准确性与可执行性。

2、公司下发的文件、各部门要通过的、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全体员工。

3、工作中需要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时,可通过工作协调会议、任务单等各种方式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执行人进行沟通,保障工作配合时不会出现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的问题。

1、与管理人员。

(1)在新员工入职时,要与其进行入职谈话,介绍公司及工作的相关情况,并表达对其在公司发展的期望和祝愿。

(2)在员工试工期满转正时,要与其进行转正面谈,对其试用期的表现作出评价,表扬优点,指出不足,并提出对其今后的工作期望。

(3)在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时,要通过面谈,帮助员工寻找与工作目标之间的差距,与公司要求的差距,提出改进意见,表达对员工的期望,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4)当员工表现优异时,要表达出对员工的赞赏,并提出对员工更高的工作期望。

(5)在员工心态出现问题时,要立即与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改正心态。

(6)当得知员工家庭出现重要事件时,要对事件情况表达关注。

(7)须时常了解员工对自己管理风格、管理方式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改进。

(8)对于未发生以上情况的员工,也需保持最少每月一次的时间深入沟通。

2、与工作人员。

(1)当工作中出现需要与上、下级或同级同事沟通的事项,要立即沟通,以促进工作成效。

(2)不同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人员,彼此之间要加强沟通,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与信息的传递。

(3)对于本部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与上级进行沟通、促进改进。

(4)对于公司的发展与变革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时,可通过上级逐级上报或越级上报,以促进公司发展。

3、与各部门。

(1)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员工)之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研究与探讨,提高工作进度,高进工作方式的方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管理思路的交流与沟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提出;解决办法的探讨;进一步工作目标的研究、讨论与确定,以及所辖员工各类问题的处理意见的交流确定。

(2)总经理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深入交流和沟通,每季度与各职能与经营中心的部门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的员工)进行一次非正式形式的交流。内容包括:公司各方面进展状况的了解;公司政策改进的探讨;工作目标差距、问题指导,提出要求,督促进展,达成改进工作的一致意见;收集各类建议或意见。

4、与外部单位。

(1)与相关单位之间经常进行信息交流,相互吸收优秀的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改进公司的不足。

(2)安全生产部必须及时的调查居民对公司提出的不满意见和改进建议,情况属实,立即整改,并给予提出有用信息的居民适当的奖励。

在各个沟通环节中,凡需有回复的意见或问题,沟通双方必须明确反馈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回复。

公司任何一级员工,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经公司采纳后,可由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1、《外部联系对象清单》。

2、《外部联系和内部沟通记录》。

内部管理制度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务必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职责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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