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租赁协议谁交税范文(14篇)

时间:2023-11-13 07:00:13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汽车租赁协议谁交税范文(14篇)

租赁可以提供临时使用的机会,适用于一些需要短期使用的物品,如工具、装备等。租赁市场监管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租赁市场的经营、行业资质、合同纠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如何选择适合的租赁物品是一项重要的决策,可以考虑品牌、型号、质量、价格等因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范文,供大家参考,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汽车租赁协议

为加快嘉峪关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xxx(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xxx(车主)。

20xx年x月x日。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年____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八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九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壹佰元/月/辆,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50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xx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万元,共计xx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_______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车主)的'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轿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每日200元违约金收取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免费。

五、承租方要负责与所租车辆租期有关的全部费用,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电子汽车衡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租金计算: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应交电子汽车衡的押金________元,应作为担保。

3、租赁费用从承租方的押金里面扣除,多余部款由出租方把设备(电子秤)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承担方。

1、电子汽车衡租赁的计费时间,由出租方把设备安装、调试好后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电子汽车衡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计算。

3、电子汽车衡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电子汽车衡安装拆回起吊设备及从出租方运到承租方场来回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电子汽车衡检定由徐州技术监督局负责,检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1、租赁方式:设备的租赁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但必须经出租方操作设备人员认定其操作资格,才能使用设备。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承租方对租赁电子汽车衡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承担的租赁其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损坏(正常损耗不在此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损坏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负责处理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损坏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产,尽量满足承租方要求。

(2)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设备的安全,严禁违章使用,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子汽车衡状态完好。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人: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

第一条乙方自购车辆入籍挂靠甲方,独立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第二条车辆名称、型号及相关证件号。

第三条经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则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经营权。

第四条合同期内,甲方代为乙方办理规费缴付车辆检审、投保(乙方须先交保险费)、理赔,协助处理行车交通事故,办理法定营运手续,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挂靠经营费用的缴付标准及方式。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选择按第项方式缴纳车辆挂靠服务费: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挂靠服务费,合计元整(大写)。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于挂靠车辆年审时缴纳。

2、按季向甲方缴纳挂靠服务费,大写大写仟佰拾元整。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每季度20日前缴纳。

注:未按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加收欠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向甲方缴纳年度风险防范金大写元整,牌证手续押金元整。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凭合同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费机关依法调整有关规费征收标准时,乙方应于调整规费的当月补缴调增部分的规费,不得拖欠。

三、特别约定。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与风险,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及手续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定车辆营运证照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险费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即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10万元;大于等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20万元;大于等于6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30万元,10吨以上50万元。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知情后应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合理赔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办理事故损失理赔手续。保险赔款收回清算时,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与甲方办理到期续保手续和缴付全部保险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的相关证明和票据以及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协助乙方对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或签署有关事故处理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同意全权委托和授权,且事故的最终经济赔偿责任和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如下要求服从甲方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法定证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经甲方验证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员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任意转包、转租或转让。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必须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时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审验和相关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状况不符合营运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运,并强制维护和保养,否则甲方停发一切营运证件,直至乙方将车辆技术状况恢复到合格标准为止。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其他交通运输法规,不得超载超速运输或从事各种违法运输活动。凡经有关部门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办理一切证件手续,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车辆年度审验,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审,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800元的罚款。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因抢险救灾活动,需要临时征用乙方所驾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紧急运输任务。

7、合同期内,如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时,乙方必须将车辆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由甲方报废处理。车辆的残值收入归乙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延时报废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驾驶执照吊销或因故致残,无法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时,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以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车辆转让手续,并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所需的一切代办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即按项目每次收取服务费元。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扣留、变卖车辆和解除合同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给付违约金8000-12000元。

1、拖欠挂靠费、规费及其他款项超过一个月。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车辆及相关证件转租、转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他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投保“商业三责险“。

4、乙方违反国家规定,不按时参加车辆、证件的年检年审。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且不服从甲方教育和规劝。

7、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严重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诉讼确认条款。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提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确认,确认请求内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满,合同若未续签,视原合同终止,(如乙方继续挂靠,原合同有效)车籍未转户前,乙方须继续缴纳挂靠费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参加国家规定的每年车辆年审年检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车辆转籍和终止经营权手续,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

5、合同终止后,乙方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6、本合同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人一方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六、车辆年检。

第二十二条乙方每年必须参加车辆年检,从车辆初登日期到第十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车辆年检周期,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三个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检时间,乙方故意拖延车辆年检时间,超期年检的车辆和未年检的车辆,车管所有权注销车辆户籍。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辆,年检超期罚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车辆挂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协议确认。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汽车租赁期限

喷嘴将有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续租车辆,实际归还日期为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租金、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日(月)租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大写),支票(_______)和现金(_______),由乙方在收到车辆时支付给出租人。

2.乙方收到车辆后,应向出租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支付现金支票一张。

3.乙方租赁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应按合同签订日期提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不按时交付的,收取200元滞纳金;长期拖欠的,每10天加收一倍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归还车辆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如果提前归还汽车,预付租金的余额将不予退还。

4.乙方租用的车辆每天行驶不超过200公里(24小时),甲方按规定收取超额行驶费,超额行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确定(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时间的,4小时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整天计算。

第三条喉舌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车况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车辆盗窃救援。

3.负责乙方租赁车辆的二次维护和年检..

4.协助乙方处理租赁期内的所有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

5.如果车辆发生故障,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的道路上提供免费救援。

6.在租赁期间监督车辆的使用和客户的声誉。

7.依法享有其他出租人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合法、正确、安全地使用车辆。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车辆油、刹车油、防冻液、胎压、灯光等的日常检查。每天,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进行上述例行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应事先获得出租人的许可。

4.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燃料费(应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5.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甲方向保险公司报告。乙方应提前支付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维修车辆),然后向甲方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及各种相关证明文件,甲方应据此向保险机构办理损失认定。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承保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差额。因交通违章事故导致租赁车辆被扣押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车辆累计租金总额的60%作为停驶费。因乙方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伤亡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如果车辆在乙方租赁期间被盗、报废或以其他方式丢失,自车辆丢失之日起至甲方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乙方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以及保险可扣除部分。

6.在租赁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后,如果租赁期未满,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支付固定的20%的汽车损坏费,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一辆替换汽车,不保证与原租赁汽车相同。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换车。(1)(2)

7.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外,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有义务协助处理乙方或甲方书面许可的司机发生的保险索赔。

8.租赁期内,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乙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及保险公司免赔额,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如乙方未能取得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理赔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保险事件中无法赔付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9.租赁期内,如乙方车辆需驶离___________(地区),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并自三日起出租。

10.租赁期内,如车牌丢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不仅应协助甲方及时完成更换手续,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支付更换车牌期间的租金、车辆检验费和换证费350元。租赁期内,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除应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更换手续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终止前更换驾驶证的费用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内,如果车辆正常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辆送回我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汽车零部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二手车按照4s店的维修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所有不被交管部门接受或保险不理赔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甲方车辆加速折旧(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计)。

1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归还公司,并办理车辆归还事宜。十五个工作日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押金总额将被退还。如有违章,甲方应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乙方应根据交通违章处罚文件将押金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其自身的部分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车辆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表》和《车辆租赁价格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本合同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汽车租赁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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