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村创建工作制度(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8 13:38:16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的实行可以避免冲突和混乱,为人们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教训,以避免重复和不必要的问题。

法治村创建工作制度范文

我区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通过建宣传栏、图书角、长廊(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景观,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与此同时,定期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和“老娘舅”作用,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形成敬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风尚。

把法律法规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教育广大农民遵纪守法,做一位好公民,这对繁荣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法治村的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强化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帮助农民在对人对事的处理过程中辨明是非,用法律手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通过各种宣传,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有效提升自身素质和修养,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和管理农村工作。

曾经,涉及到法治方面的各类宣传活动常常被忽视,法律在调整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许多农民对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蒙在鼓里,置法律于儿戏,有些人甚至干了违法的事被公安部门传唤时还感到受冤和委屈。如时常被新闻媒体披露的不经批准乱占耕地建房、私自搭建扩充厂房、乱砍乱伐林木、子女随意虐待老人不依法赡养、青壮年农闲季节聚众赌博、个别贪婪者盗挖古墓文物非法买卖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践踏了法律,也对社会风气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当前,许多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前期普法教育活动偏少,遇事用传统习惯方法解决多、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少,因此,要让民主法治新风尽快刮遍乡村,亟须司法部门针对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结合我国现阶段的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化进程,让农民把法律法规时刻铭记在心中。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司法部门的尽心尽职、有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农村民主法治一定能够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也会不断增强,农村的社会风气也能朝着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法治村创建工作制度范文

xx月6日下午,新民市委的书记顾少清主持召开法治环境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议。

会上,新民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彦对新民市交通环境现状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和工作汇报。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顾少清指出,开展交通环境专项整治既是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也是“幸福新民共同缔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关系到新民市交通安全的加强、市民素质的提升,对于展示我市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顾少清强调,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加强联动,协调解决影响我市居民出行、影响我市整体形象的交通环境问题。今年要重拳整治这一顽疾,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顾少清要求,各部门都要围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这项任务,加强联动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要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整治不仅仅是一项活动,决不能“一阵风”,要把取得的良好成果,形成常态化机制,进而持续巩固,让群众看到新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

新民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柴静祥,新民市政府副市长吴绍斌,新民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彦,以及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辽滨街道、东城街道、新柳街道、西城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政法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法治村创建工作制度范文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1、每月派出两组人员,每组两人以上参与“驻乡巡村”。每组人员每月“驻乡巡村”时间不少于5天,并填写“驻乡巡村”工作日志,做到对各自责任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销售和使用“两品一械”情况明、底子清。做好《xx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驻乡巡村月报表》、《驻乡巡村工作记录》,督促当地涉药单位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工作。

2、各工作组对所包乡镇村、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卫生所(室)、药店要100%监管到位,白天无人的卫生所(室)应做好夜查工作,确保监管不漏一村一所。

3、每次“驻乡巡村”要与乡镇协管员同室办公,对协管员进行手把手、零距离的辅导培训,要指导协管员如何协管、如何收集和上报信息、如何举报假劣药械等,确实做好传、帮、带工作。

2、“驻乡巡村”人员要指导药品协管人员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落实药械协管月查季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药械协管活动记录、检查记录、协管办季报表、村信息员季报表、乡镇药械举报记录、乡镇问题药品(专项检查)协查记录、“驻乡巡村”记录和1个供应网络档案的“5+3”记录制,做到“九有一完整”:即有组织、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场所、有活动、有作用、有奖惩、有网络分布图、资料完整。

3、“驻乡巡村”人员要认真填写“驻乡巡村”工作日志,对所驻乡镇的基本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后,详细记录驻点时间、人员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建议。

4、“驻乡巡村”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求监管相对人限期整改反馈,由监管人员定期回访,确保所查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驻乡巡村”人员要利用农闲、晚上时间,在农村学校、村部等场所每年对每个行政村开办1至2期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班,下乡巡查时应在责任区乡村显著位置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同时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并利用墟日上街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3、“驻乡巡村”人员要加强对“驻乡巡村”工作的宣传,通过简报、汇报材料、经验介绍以及各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反映和跟踪报道“驻乡巡村”工作开展的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4、积极做好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假劣“两品一械”展示,做到“两品一械”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创造条件指导当地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中药材,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认真总结“驻乡巡村”好的做法和经验,每个工作组每次驻点后要做好情况小结,并在每周一工作例会上汇报交流。

市局年终将会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年度县(市)局绩效考评办法》有关内容之规定对我县“驻乡巡村”工作进行考评。我局也应按市局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对各乡镇“驻乡巡村”工作进行。

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的实施意见》(x发xxxxxx号)要求,结合xx县广电事业实际,xx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制度建设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责和权限,逐步实现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行政监督职能和机构的适度分离。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效地减少和防止“两错”的发生。四是实行执法督察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个案的审核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和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成立督察,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3、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创作,增强吸引力和关注度。努力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1年)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规划,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关要求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完成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各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单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广电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观点行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协调、部门分工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者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实效。围绕法治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深化“法律六进”、“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等系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标准,细化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要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工作成效。强化落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和加强法治单位创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xxxxx

年 月 日

牵头部门:区委法建办 责任人:刘比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巴南的决定,全面落实全民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巴南”、“法治巴南”、“和谐巴南”建设,推动巴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安巴南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平安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民普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体系为保证,以“三区”建设为已任,以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畅通巴南、平安巴南、健康巴南、诚信巴南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巴南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尚法的浓厚氛围;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保障;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初步形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增长10%以上;所有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所有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所有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巴南建设成为全市打官司最公正、最方便、最便宜的地区之一。

到2015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0%以上,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100%,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90%的'村和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在全区重点培育出3个普法示范镇(街道)、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2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打造普法工作亮点。通过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

年终总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工作站,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和1个法制宣传栏、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区电视(广播)台要开设法制专栏。每年举办30场农村法制讲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狠抓落实。

(3)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工作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主题公园。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做好全区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考试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依托市、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不少于20小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并与职称晋升、争先创优和经济待遇挂钩。

(6)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商圈、步行街、公园、车站、港口、大型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7)扎实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将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看守所、拘留所等都要设立法制学校,配强师资、配齐设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帮教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全力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

(8)扎实开展“法律进中介”活动。依托司法、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组建中介组织学法用法宣讲团。按照全市统一编发的学习资料,将法律学习作为中介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进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中介组织年检注册的重要考核内容。将中介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的情况作为从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正常经营。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和企业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完善民主执政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人大及其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到2012年,基本健全党委民主决策体系。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我区力争2015年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

2.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自治功能。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

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六个巴南”建设,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到2012年,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到2012年,全区9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类中小企业3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四)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建立健全文件审查制度,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审查登记。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主要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不低于90%,当事人对法律文书(判决、裁决、调解书)的履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五)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司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健全侦查、检察、诉讼、刑罚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抵制不当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责任制度。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警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监督活动。

3.促进社会公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在平安巴南建设中得到实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有关社会组织要通过建立农民工、女职工、青少年等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司法权威。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慎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0%以上。

5.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严肃处理为地方(部门)利益搞执法特殊化事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对执法枉法者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加强法律服务

1.坚持司法为民,重视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继续推行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诉讼和执行。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到2015年,建设2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200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群众不出镇街、不出村即可打官司。

援助面达100%,受援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以执行、涉诉信访、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当年司法救助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年度司法赔偿案件兑现率达到100%。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市场经济。法律服务要为政府开展城乡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企业改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法律参谋和顾问,增强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要运用法律服务手段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行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市场。鼓励我区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到毗邻区县、乃至镇街建立分支机构。品牌律师事务所要“请进来、走出去”,到区外市外设立分所。到2012年,力争培育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文明公证处1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七)完善监督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手段,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自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查处追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各种监督渠道。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时并举,加大网上评议案件、案件登记信息系统等科技反腐的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风评议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3.强化对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监督。到2012年,人大对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初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

5.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6.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积极培育法律文化

1.开展“六个一”法律文化工程建设。以“创建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模范镇(街道)、成立一个法治新闻协会、创办一个法律文化网站、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举办百场法律文化讲座。到2012年,初步培育出具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

2.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开展法律文化户外宣传活动,在商圈、街道、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文化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文化灯箱广告、电子字幕广告。在社区内制作法律文化宣传展板、专栏、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领作用。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繁华地段,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发放法律文化宣传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组织精干力量特别是作协、文联、社会文化力量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法律文化精品。充分发挥“老年歌舞队”、民间艺人等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推出一大批“短、平、快”的艺术新作,满足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文化需求。

4.加强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法律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设法制栏目,进一步繁荣法律文化。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电视台、巴南报社、区文联、区作协,各镇街、村(居)。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法制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区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其工作职能,增强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法制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开展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交流,相互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和奖惩等挂钩。大力表彰奖励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制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经费投入。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法建经费的投入问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要将此项“软”目标当成“硬”任务来推动,务必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巴南法制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提高法建经费最低保障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0.3元,2012年达到人均0.5元。同时,确保市财政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法建经费及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街镇、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学者参加普法宣讲团,鼓励和支持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人民调解员和各类离退休司法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普法宣传网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并充分发挥作用。要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要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相结合,促进各类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司法考试等方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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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

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

会议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

总结。

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奖惩激励制度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奖金挂钩。

五、办公室职责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4、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制度1.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按照普法规划要求,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人学校课程范围,并采用多种形式(如参观展览、专题讲座、司法人员讲法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2.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治校工作网络,并聘任校外具有较高法制专业水平的法制校长,聘请校内有一定法制水平的教师做普法教育的老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正常的教育。

教学。

活动。

3.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的监督。

4.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各种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5.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询育人大计,共商学校管理策略,以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6.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慎重管理学籍档案,不瞒报、漏报或者随意毁弃学生学籍,依法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做到一般不开除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符合法定程序。

7.建立家访、信访、电话访谈等多渠道的家访制度,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并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做到全方位的、立体的、多层次的了解学生、接触学生,共同会诊学生的成长与进步。

8.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和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制止未成年人涉足酒吧、网吧、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杜绝学生从事吸毒、贩毒、赌博和参与黄毒等非法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拒腐蚀、防蜕变的能力。

9.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网络,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件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10.建立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学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普法老师用试卷形式进行,教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并与年终奖惩挂钩,与评模、评先进挂钩。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xx年,我区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活动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创建百家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居)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第一区”这一现实区情,以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地发挥,从而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社区“四个民主两公开”有序地进行。一是完善依法建章立制。各社区居委会要以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为载体,按照“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指导制定社区干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居民公约、财务公开及财务监督制度、居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凡是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按章办事。制定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措施有落实、考核有标准;二是强化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各社区要加强指导居民认真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社区事务公开透明。要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和居民的要求,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文艺表演等形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注重发现培育典型,按照以点带面、推广辐射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居民自治;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各社区要充分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发挥社区法制宣传队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活动室、社区文化广场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法制文娱活动。辖区内做到无民事矛盾激化,无集体上访,杜绝黄、赌、毒现象的出现,从而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街道社区法治氛围。切实维护街道社区安全稳定,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保障居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完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社区要以调解、治保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健全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六个一”机制(有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一所法制学校,有一份法制专刊,有一支法制宣传队,有一个法制专栏,有一个法律专柜)。要抓好法制宣传队建设。各社区要组织一支法制宣传队。法制宣传队要定期自编自导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要把社区各楼院文化程度较高,懂法律、善服务的人组织起来纳入“普法宣传员”中,做到“一幢一长”,让广大社区居民及时了解、掌握法律常识。要加强社区法制学校管理。各社区市民法制学校(可依托在社区文明市民学校)要做到学法有计划、有活动、有登记、有落实。要坚持每季度一堂法制课,邀请社区挂钩律师、公证员或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讲座。要加强法制宣传栏管理。各社区要在各居民小组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每月一期。在每个楼院设立“法制宣传花苑”,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期刊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举案说法,达到普法目的。要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联系离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组成法律自愿者队伍,采取预邀服务制度,设立法律服务窗口,接受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要配备一个法律专柜。各社区要将涉及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图书角,定期对居民开放,并由“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要有一份法制专刊,各社区要通过征订《法制日报》、《人民调解》等书籍,通过自学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社区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各社区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抓好重点,有针对性的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组织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挂钩律师、公证员为依托,以社区法制学校为阵地,充分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举办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及现身说法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加强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学校、活动中心,针对老年人(退离休人员)的特点,着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之自觉抵制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挂钩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讲座,办理法律服务事务、调处纠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有效载体,巩固老典型,培育新试点,着力抓好本年度2个试点单位,不断推进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展法律进社区新领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围绕“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有为社区”这个主题,在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律师、公证员,将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分别指派挂钩到社区中。要通过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指示牌及向社区住户分发法律服务联系卡、宣传页、反馈卡等形式,沟通相互间关系,保证社区居民能够及时、便捷地与挂钩的法律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获得所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区、市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桥华社区、瑞光社区两试点社区的督促指导,以点带面,力求更全面、更有效地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以身作则,把创建文明单位提到突出位置,特制定文明创建制度如下:

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创建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有一个创建工作网络,各办公室创建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环卫设施配备适应工作需要,实现垃圾袋装化。

四、校园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用具摆放有序、整洁,电器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无事故隐患。

五、秩序良好,各种车辆摆放整齐,学校内部无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六、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能定期开展除病灭害活动,无饲养家畜、家禽及放养家犬现象。

七、教室、办公室垃圾全部袋装化,健立垃圾袋装化后收集运转机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过夜、不暴露,日产日清。

八、“见缝插针”,绿化带增长,绿化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绿化上档次,有一定文化品位。

九、创建文明学校,目标要求: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

十、经常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创造性。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新灌云”的工作主题和“秉持强劲增势,全面跨越提升,加快转型升级,确保首战必胜”的总体要求,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和推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繁荣秀美幸福的新灌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到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法制学习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持证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

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大宣传措施。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监管,进一步扩展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的覆盖率,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优化监督工作,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向执法对象征询意见,了解办案人员宣传法律法规是否到位,是否根据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执法是否文明。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以廉洁促公开。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切实抓好企业的诚信守法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法治工作机构。指导和帮助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力争达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活动、有实绩。

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动员他们聘任法律顾问,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引导他们不但要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而且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一支知法、守法、用法的企业法制工作队伍。大力加大对企业家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采取职工学习小组、读书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经营的氛围,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矛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努力营造促进我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分级验收、分层定级”的总体思路,通过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质量合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强的企业经营单位,命名为“诚信守法企业”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升全县各类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灌云做出积极贡献。

(三)切实深化企业民主管理。

在局属企业不断完善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制度,促使企业劳动合同签约率达98%以上,继续推进工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平等协商要根据企业的情况,不同类型的企业应有不同的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应对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标准等进行集体协商,同时,不同行业也可以重点就行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工资水平等进行集体协商。从而推动工资平等协商工作,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

(四)切实完善职工调解组织和调解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工会的作用,企业成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车间成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班组设立职工矛盾纠纷调解员,形成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职工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支持企业职工调解组织独立自主、依法调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职工调解组织接近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及时化解职工中的矛盾纠纷,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基层,促进和谐企业、平安企业的建设。

(五)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

全面制订并落实系统内“六五”普法规划,把“六五”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在年内计划举办两次法律讲座,提高局机关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法制教育培训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局党委负责对局机关人员、企业厂长、经理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各企业负责对本企业职工的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年内不少于二次。局党委学习中心组,年内也举办1-2期法律专题学习。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单位在办培训班时,可以聘请县委党校或司法局等单位的专职人员或法律顾问来培训班授课,也可以由本单位负责同志准备好培训材料,对职工进行培训。健全干部职工的自学制度,对不同层次,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的书目,进行自学。要强化领导,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普法学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要具体抓,要确保培训经费的落实,不断推进全局系统的职工普法学习工作,提升实际成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吕涛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吴建冬同志任副组长,侍亚军、何浩、孙建亚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建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步、朱建国、孙德怀同志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

2、严格责任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实行法治建设一票否决制。

3、加大考核力度。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本系统内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通过检查来查隐患、找漏洞,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及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主任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教导处、总务处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1、每学期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按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教导处、总务处和相关的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1、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者,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细则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

2、本制度细则由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档为doc格式。

平安创建工作制度

1、社区管理组织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制度齐全,工作有记录、有档案。

2、治安秩序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无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无“黄、赌、毒”窝点。

3、防范措施严密有效。巡逻人员落实,责任明确,重点要害要害部门“三防”措施到位。

4、人口管理严密扎实。暂住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租赁房屋入户率达到100%,社区房管站达标。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无从新违法犯罪,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犯罪率不超过上年。

5、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完善消防档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市政消防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防车通道畅通;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整改不及时单位。

6、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居民公约》成为居民自觉行为,社会风气良好。

7、民间纠纷调处及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无“民转刑”案件。

8、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安置工作和扶贫帮困活动,对贫困居民的帮扶措施具体有效,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9、积极组织开展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由帮教组织、帮教制度、帮教记录,帮教率达到95%以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再就业率达到95以上。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区民族团结,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为促进社区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法理规范化建设,现制定20xx民主法制创建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监督委员的作用。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和议事监督委员会,坚持好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的原则,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

一是坚持好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二是实行好三公开(即: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使居民对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提高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一是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定期上好法律辅导课,配置好法律图书,供居民借阅。培养居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积极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

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排。

2、实行依法治校工作例会制度,行政领导开会集中研究依法治校的开展情况,布置依法治校的有关具体工作。

3、坚持依法办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

4、加强民主治校,完善教代会、民主理财、校务公开等制度,调动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5、坚持开放办校,充分发挥家长、社区等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广开言路,定期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法规划,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师生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师生的`守法、护法意识,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7、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杜绝随意侵害师生权益的现象,建立并实行校内申诉制度。

8、对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

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并总结。

2、政教处每学期安排2次以上环境教育主题内容的国旗下讲话,并进行总结。

3、每位教师要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加强对语文、品德、自然、健康、社会的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期末有总结。

4、定期组织师生参加环境知识学习、环保知识测试和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增强环境及环境保护意识,一学期进行总结。

5、“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邀请环保部门专家作环保方面的专题讲座,总结学习到的经验体会。

6、积极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校园网的资源,为学生进行环境知识学习与探索创造条件。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一学期进行总结。

7、组织师生参加环境教育方面的探究性学习、创新设计、论文、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演讲、社区活动等各种环境教育与探索活动,并总结。

8、对于在环境教育活动及相关比赛中取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总结。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为保护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为了将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积极开展了以“我自护,我平安,我自爱,我健康”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依法治校及创建平安打算。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局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制订了《菅庄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安全制度,实行了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积极悬挂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通过宣传橱窗、墙报板报、手抄报、广播等形式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掀起创建的高潮。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对本校11个中队所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队活动进行了调研,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出了一封有关安全教育的公开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抓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每周坚持升国旗和国旗下讲话,学校领导和老师经常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时常利用晨会和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教育,认真做好班晨会记录,范文《依法治校及创建平安打算》。

四、学校与每位班主任、教师及家长签订了创建“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并与学校考核相挂钩,强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

五、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我也有责”的主题班队会和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手抄报的比赛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扩展了学生的安全常识。三月底在全校举行了交通安全的图片展览,组织学生参观,全校召开了以安全教育为专题的的班队活动调研听课活动。

六、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重视子女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主题和节假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书》,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我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具体活动,提醒家长们在家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组织中高年级的学生开展进营业性网吧的危害性的专题讨论,揭示其危害性,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游戏厅房、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场所。针对毕业班学生的特点,学校开展了争做合格毕业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刻苦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和出色的表现毕业。及时召开了毕业班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取得家长的配合,来共同使学生走好青春期的生活、学习道路。

七、结合安全教育日,我校每期要开展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与消防大队取得联系,为全体老师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八、重视学生和老师的法制教育,卫生纪律教育,行为养成教育,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邀请派出所指导员胡传伟同志作法制讲座,通过家长学校巡回上课,与家长取得沟通与配合。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了司法公安相关同志进行了预防青少年年违法犯罪的法制报告,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我们在教师中开展的法制教育要求从加强师德入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能严格执行。

九、加强了教师值日值周力度,维护校园清洁,保护学生安全。劝阻非法设摊者离开,教育学生不买小摊小店内的不洁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排。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努力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氛围。

三、经常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严格财经纪律。

五、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侵害。

六、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学科类课程。

七、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决策规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八、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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