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笔记和心得(优秀14篇)

时间:2023-11-28 00:04:44 作者:雨中梧

读书心得可以激发我们的思维,拓宽我们的思路,让我们对世界有更深入的认识。以下是一些读者朋友分享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在写读书心得时有所启发。

作为阅读心得的名著读书笔记

我们这学期课文有《晏子使楚》这一课。

文中晏子是齐国的大夫,去访问楚国时,楚王仗着自己国势强盛,百般侮辱晏子。比如在城门旁开了个五尺来高的洞;说他们国家没有人了,为什么派他来;说齐国人没出息。但是晏子却用机智巧妙的语言回敬楚王。从这以后楚王不敢不尊重晏子了。

这篇课文无处表现出语言的魅力,让我们时刻感受语言表达的艺术。但是我有时候就太会运用语言。有一次,我与同学发生了争执,激烈的争吵使好多人来劝架。但她不但没有停止,反而越说越凶,声音越来越大。我本想回想回敬她几句。但是一想的那一课,晏子受到侮辱都没有发火,我这算什么呢?于是,我压住自己的火气,对她说:”咱们别吵了,我给你道歉!“她一看我这样,有些不好意思啊?”哎,没,没关系!“于是,我们俩重归于好。哇,语言真奇妙,竟然让我们和好了。我做了一个”耶“的手势。

在我们生活中,那都需要语言,我们每天都要用语言进行交流。精练得当的语言,让我们有效的和他人交流;机智巧妙的语言,帮我们摆脱尴尬;幽默风趣的语言,让我们开怀一笑。

亲爱的朋友们,学会用语言吧!

借鉴的名著《故乡》读书笔记心得

重归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我本应该满怀潮涌般的激动与喜悦,可当渐近故乡时,我看到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我之所以悲凉不是来至重归故里后又要公卖我聚族而居的祖屋与家什并永远离它而去的失落,却是见到儿时的玩伴闰土之后命运之墙屏隔并模糊了我美好的少年的故乡回忆。

要不是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光顾我还一直沉浸在美好少年时的回忆里或者会更作无尽的遐想。乡邻的穷俭贪利总让我哭笑不得,现实总让我的美梦破碎。一天闰土在我的盼望里出现了:身材是长了一倍,脸却由先前的紫色圆脸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好象他的父亲一样周围胀得通红,红活圆实的手。

鲁迅回故乡,是为了买房搬家,接自己的母亲和侄子;鲁迅离乡,是因为故乡的人和事。

严肃正经的讲解,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心中那份对文学的挚爱,具体说是对鲁迅的敬意。我联想到历史课上的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或许跟小说的背景有那么一点关系吧。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两千多年来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嚣张气焰,并且在思想上开启了民智,促进了民族的觉醒,但是却有其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的,在社会的底层尤其是农村,甚至在上层社会,仍然还存在着封建残余,比如后来的袁世凯复辟,掀起反孔复古的逆流,就是例证。而《故乡》中的杨二嫂、中年闰土便是社会底层的典型代表,他们在封建思想的樊篱下甘于庸俗,保持着封建统治下固有的国民的奴性。

如今,当我再次翻开书页,有关《故乡》的往事也如同潮水般涌来,在我平静的内心击起一簇簇浪花,晶莹剔透。

我还在沉思着,试图磨练一双犀利的眼睛,像托尔斯泰一样洞察世界,像契诃夫一样捕捉人间的冷暖。

精选名著《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心得

对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讲非常有趣。的确,初读此文,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趣”。

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文章的气息,“鲁迅式”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我竟有两种不同的感受!

第一种是:鲁迅认为在“百草园”和在“三味书屋”一样快乐,玩耍有玩耍的乐趣,学习更有学习的乐趣。使人全文感受到了鲁迅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与爱恋。

但是,当时的教育是封建的,所以,第二种就是:鲁迅用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来反衬“三味书屋”的封建,从而批判封建的教育。

对于我个人来讲,我更相信第二种,鲁迅,这位民主战士不就是用笔当武器,一直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精神,日复一日、锲而不舍的奋斗吗?就手法而言,这种反衬、暗讽的手法更符合鲁迅。

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第一种,我希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所有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科学的教育,都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

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人们回味的。当然,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方法却让我获益颇多。例如:鲁迅对百草园的描写不仅细致入微,但却不显得“散”,因为他是按层次描写,使人理所应当的进入情境。另外,他用了多种感官,有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问到的。正是这样,人们不仅感受到了百草园的生机,更赞叹鲁迅先生的高明。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不仅有文学上的收获,更是一种心灵的洗礼,洗掉现代的虚伪,重新听听最真诚、最感人的东西;重新感受人类的智慧。

鲁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才、豫亭,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笔名鲁迅(lution)源于革命revolution。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19初,入仙台医科专门学医,后从事文艺创作,希望以此改变国民被麻木的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

上了初中以来,我们就在课本上学过了这篇课文。现在寒假里,唐老师让我们读的《朝花夕拾》中又出现了这篇文章。再读一番,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感,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老师管束着,这也是我们所有孩子的企盼。

现在,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学习,也少了许多自由。平日里,我们早上5:50就得起床,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休息。一天下来,已经很累了。本来想趁寒假暑假休息休息,没想到假期里爸爸妈妈安排得更“紧凑”。

我多么盼望大人们能带我到海边、郊外玩耍。每当海水涨潮时,我就光着脚丫,卷起裤脚,在沙滩上挖螺、捡贝壳、捉小鱼、放风筝……春天,去郊外踏青,去享受春日的阳光;秋天,迎着习习的凉风,在田野上四处奔跑……那种完全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定然和在“百草园”里玩耍的鲁迅先生有着同样的快乐。

再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心中不由得想要以后建立一个像“百草园”一样的园子,还孩子一个像鲁迅一样绿色自由的童年。

鲁迅先生在描写百草园的时候,用了很多手法,比如拟人等,但是鲁迅先生用拟人的手法略多一点,比如把蟋蟀在鸣叫写成在弹琴。这样现的更美啦,令我在读的时候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当时蟋蟀在弹琴、油蛉在低唱的美丽情景,让我们有无限的向往。

鲁迅先生在文中写了长妈妈讲的一个故事,文中那个读书人在纳凉的时候被妖蛇所纠缠。后一位和尚救了他,收了妖蛇。在文末鲁迅先生还写了教训——倘有陌生人叫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应,我绝的,虽说这个故事有点迷信,但是这样子的话,我们也就会乖乖听话了(就类似于以前妈妈总是说不听话的小孩子会被狼吃掉)。

在他们读书的时候,虽有不听话的人,但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还是蛮好的。

鲁迅先生真不愧是一代伟人文章写的是那么完美啊!充满魅力的百草园!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提起鲁迅,人们常常会想起他严肃庄重的面孔。读了《朝花夕拾》后,令我感触颇深。特别是其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它向我展开了鲁迅的童年之窗,将我带进了鲁迅的童年,让我看到了鲁迅先生也有顽皮的一面。

鲁迅的童年,是沉浸在灿烂的阳光中的。无味的冬天也藏有童趣,在小小的不玩耍中,充满了幻想,严肃的学习中也不乏快乐。

百草园是“快乐”的。“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这些都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三味书屋是“枯燥”的。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就是鲁迅先生的生活。但是,在学习之余,鲁迅先生还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让枯燥的学习生活中,又充满了生趣。

看了鲁迅的童年,不禁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我们的童年可以说是幸福的。看,我们有有趣的玩具、美丽的洋娃娃……我们当然是幸福的。但我们似乎少了大自然的熏陶。我们一直在接爱父母的关爱,生活在温室中,父母把我们保护的无微不至,然而,正是由于这样,我们缺乏了对大自然的了解,缺少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

看着鲁迅先生的快乐童年,羡慕之情由然而生,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童年啊!

名著经典读物红楼梦读书心得《红楼梦》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的书是《红楼梦》,这本书是我国文学名著中的经典之作,也是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家族的衰败,贾府原来很是兴旺,可是后来贾府的人死的死,走得走,贾母在的时候这个家还算可以,贾母死后这个家就彻底不成样了。

林黛玉眉目如画,娴静娇弱而且天资过人,但我还是觉得她太可怜了,她的母亲在她小的时候就去世了,黛玉自己从小多病,身子弱不经风,最后死的还那么惨。我很不喜欢薛宝钗,要是没有薛宝钗林黛玉也就不会死去。

我还很喜欢王熙凤,这个人极为聪明,心眼少说也有一千多个,我最喜欢王熙凤《借刀杀人》那一篇,在那一篇中明明是她自己想要杀尤二姐,最后却赖到秋桐身上,王熙凤这一招真是高,但同时我也感到她过于歹毒。

贾府真是可悲,最后落魄到那个程度,正所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场红楼中的梦事,写尽人间悲欢。”不过一个家族在那个由胜到衰的时代最终还是逃不过衰败的命运,还是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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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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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名著《水浒传》读书笔记400字-关于水浒传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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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水浒传》读书笔记400字--2020水浒传读书心得优秀范文。

名著红岩读书心得读书笔记

《红岩》是一部中*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抗战到底!

读完《红岩》,看着眼前这个繁花似锦的世界,脑海里显现的却是江姐坚毅的脸庞、瘦弱身躯,蓝色旗袍上那鲜红的毛衣,就像是一面鲜红的旗帜在迎风飘扬。

读完《红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

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这句话。

读完《红岩》,我深深震撼于书中主人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正是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构成了红岩精神,它是革命烈士对共产主义信念的执着追求,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这也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如今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我们青年要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身怀远大抱负,为实现自我的价值而奋斗,为实现中华的伟大复兴中国而拼搏!

红岩,这面用鲜血染红的旗帜将永远在我心中飘扬,引我迈向前方!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么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

火红的年代,赤胆的忠诚,革命者穿透一切的目光,这是我读完《红岩》之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镜头。与电影《建党伟业》相似,《红岩》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中国共产党热血沸腾,火一样的革命热情。斧头劈翻旧世界,镰刀开出新乾坤。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怀着共同的情感,不惧敌人的枪口,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染红了我的心。

《红岩》描写了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屈的斗争。《红岩》塑造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不论有多疼,都一声不吭。还有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出他是那样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不,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有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

还有一个让我震惊的人物:小萝卜头宋振中,一个十岁的孩子,虽然他的亲人都被敌人杀害,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还加入了共产党,凭自己的智慧帮助了共产党员,为革命做出了贡献。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刚、陈瑶、双枪老太婆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啊!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70年峥嵘岁月,6000年血色中华。历史的长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我们的祖国始终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无论是苦难还是辉煌,都是我们的绚丽篇章。

1948年至1949年,是新中国成立前最黑暗的时期。在重庆,共产党的地下活动比任何时期都要活跃,而同时,敌人的镇压和迫害也比任何时期都要残酷。在渣宰洞和白公馆,许多共产党员靠着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毅力,谱写了一曲曲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赞歌。

在众多人物中,江姐无疑是典型代表。那一声“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令我的心为之一震。是的,她用自己的行动鼓励难友,与黑暗抗争;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秘密,与信仰同在!江姐是一位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将刻骨铭心的痛化作坚定不移的信仰,用血色音符谱出一曲无言的生命之歌。

在《红岩》中,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孩子。他不满9岁,却在渣宰洞中度过了8年。瘦小的身子、明亮的眼睛便是他的特点。“飞吧,你飞吧!”这稚嫩的声音直透到我的内心深处。蝴蝶是幸运的,失去了自由又重获自由,反观小萝卜头,从小就生活在黑暗的压迫中。这孩子是一朵纯白的花,充满了生命力。然而,他还未绽放便被身后巨大的黑洞吞噬了……。

当然,也有刘思扬掩护白公馆的人安全越狱,倒在了机枪的弹雨中,倒在了用鲜血染成的红岩上;成岗在狱中坚持出版《挺进报》,在威逼利诱中坚守气节;许云峰以顽强的意志用手指挖通了石壁,把通道留给了同志,自己带着对胜利的坚定信仰勇敢就义……。

那个黑暗的时代过去了……。

风霜雪雨70载,华夏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就如同浴火重生的凤凰,五星红旗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地!当年江姐和她的难友们在狱中绣的五星红旗已经遍布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扬在世界之巅!小萝卜头所向往的自由、快乐、幸福,早已在祖国的花朵身上实现。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多少英雄志士的血染红岩,才挣得今天的安居乐业啊!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孕育的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它随着涛声拍打着岸边礁石,荡起浪花朵朵。我们的革命先烈用“顽强的精神”与“不屈的气节”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胜利之歌!

热铁烙在胸脯上,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人的意志呀,在地狱的毒火中熬炼。像金子一般亮,像金子一般坚。

名著读书笔记和心得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我头脑异常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我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十分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以往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明白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此刻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此刻为止应当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此刻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以往“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终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此刻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可是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我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并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此刻,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可是,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日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明白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所以,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并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并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此刻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明白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并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齐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齐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可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学生名著读物《红楼梦》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心得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这个暑假里,我十分认真地阅读了名著《红楼梦》。我想,红楼梦应该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所以我发表的任何评论和感想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所著。故事情节十分曲折,主要描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对个性解放和人权平等的要求,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红楼梦》还叙述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由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虽然有的同学对我说,读《红楼梦》不读死人才怪。但是,我仍然热忠于它,热忠于它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爱故事中的主人公,尤其是爱故事中的“凤姐”,――王熙凤。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在故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反派角色。可是,我仍然喜欢她。这并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她的才能。王熙凤是荣国府炙手可热的管家婆,王熙凤凭着她的万人不及的聪明才智和猴一样的敏锐和精灵,征服了贾家上下人的心。王熙凤办事十分泼辣,因此,在贾家十分有威信。

但是,人无完人,这样的精明能干的女子到底也不完美。王熙凤的不贤良和弄权舞弊,也遭到了世人的严厉谴责。但是,事实上,曹雪芹却十分同情这个使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犯”。为什么?这谁也不清楚,也许只有问早已长眠于地下的梦阮了,然而,最后,王熙凤的身体表现出来的心理变态,都是薄命所致。

其实,王熙凤的本性并不坏,她每有恶念,莫不是有人推波助澜,趁热打铁,就只能她孤军奋战,是不会有那么多人冤死的。但是她一有善念却总是事与愿违,徒劳无功。

因此,我同情王熙凤,更热爱这个人!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悲剧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同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第四代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现在黛玉在敲怡红院的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现在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而且还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名著作文《简爱》读书笔记简爱读书心得

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名著读书笔记

《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

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我觉得,《金银岛》是一篇十分有趣的幻想文,文中的吉姆、西尔弗、弗林特、利夫西都让人印象深刻。在情节的安排上,这本书处处暗藏玄机。尤其在同一艘船上安插的一批批窥视宝藏的海盗,把股市的张力推到极致,紧紧的抓住了读者的心。

我觉得,这本书中除了情节曲折,变化离奇的趣味外,书中人物也栩栩如生。水手的生活,海盗的行踪也被刻画的活灵活现。故事的主人翁吉姆,在一个小海湾经营着一家名本鲍将军的客店。之后,来了位比尔船长,他经常讲给吉姆一些吓人的故事。

然而由于比尔船长意外的死亡,吉姆踏上了寻找宝藏的漫漫征途。其中对独脚水手西尔弗的角色塑造,尤其是人人印象深刻。他有时凶残,有时温和;又是充满厌倦之气,有时又颇具绅士风度;有时又沉稳冷静,有时又贪生怕死,最后甚至发展到抛弃其部下的地步。人性的善良,邪恶与贪婪在他身上显露无疑。

《金银岛》中有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少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以及一份神秘的藏宝图,至今,以这生动有趣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

名著读书笔记

其实,当我们捧起《红楼梦》时,对此进行细读品味,就会发现“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只是一个空泛而美好的愿望。归根到底,惟其艰难,主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爱情的价值感。我们并不能偏激的说谁对谁错。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比名利,比金钱,比青春都要重要一点点,不多,就一点点。

袭人可以说是里面最可怜的一个角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日后宝玉成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有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这事也是有看法的。当我看到袭人开始在人前搬弄是非,想让黛玉搬出去的时候,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凡人容易犯的毛病,自私,软弱,首鼠两端。可她应该得到谅解,因为不是不同情他人,就是不怜悯自己。

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名著读书笔记

《格林童话》写的很精彩,一口气就看了十几篇故事。下面,我谈谈自己的阅读感受吧!

图书梗概

《格林童话》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养料”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

名著读书笔记

茶花女,一个平凡却又脱俗另类的名字,一个只属于那个女子的唯一名字。一切的故事、一切的悲伤、一切的痛苦都由此衍生,一切的光辉、一切的圣洁、一切的高贵都由此展露。 如果说当初玛格丽特为了自己的生计与生活而堕入了无比罪恶的黑暗深渊,那么她得到阿尔芒那份真诚之爱的时候就是神赐予她走出那阴暗墙角的重生机会。她是一名堕落的女子,小心翼翼的珍惜和呵护着这生活中等待已久的绚烂曙光,放弃浮华虚幻、纸醉金迷,只为能够牢牢的锁住阳光,将自己完全照亮和温暖。谁又能理解这爱对于玛格丽特的可贵与重要。但是从墙角中走出的花朵,无论多么执着与坚强的追逐着金色光芒,却还是被世俗的尘土和伤人的目光折断了美丽的花茎。就在那一瞬之间,本应该完完全全的走向幸福,却还是退回了那个潮湿罪恶的墙角。为了让阳光能够普照到每一寸土地,为了不让阿尔芒被自己的阴影所沾染。玛格丽特放弃了自己那触手可及又如此昂贵的爱情,只因为她已经太累太累,无法再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一直走到太阳之下。也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分享而让别人感到厌烦。

只是茶花女玛格丽特而已。

换了一株又一株。阿尔芒知道真相以后,只能够痛苦的忏悔和求神的宽恕,他认为他害死了这个真心实意爱着他的女子。阿尔芒或许偏激和有错。但这只是悲哀的命运安排。恐怕是无法改变的。因为人心的丑陋和黑暗一旦进发就难以抑制。愤怒是可以掩盖暂时的爱。玛格丽特没有去恨他。他们之间的一切无法以一个“情”字就能衡量。因为这昏乱的世界中,纯洁无暇的完美爱情是多么的不可求。他们之间对对方的爱却都是纯粹而实在的。

阿尔芒看见这个在尘土中消失的女子已经只是腐烂的臭味和白骨而已了。他惊愕、他痛惜,变得虚弱无常。但却很坚强的说着自己没事。因为他也想通了,玛格丽特会得到永生的原谅和解脱的。因为她赎罪了。而阿尔芒自己会带着这份念想也继续赎罪。

那洁白的茶花摇曳在风中,在玛格丽特的墓前美丽的盛开着,散发着阵阵的清香,那香味似乎悠远的飘摇着,飘的悠远、香味不变,真的非常的远,直飘入我们的心中。

名著读书笔记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可是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明白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明白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那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本事。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可是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明白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那里能够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可是应当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向抱怨着什么,可是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此刻所拥有的一切。

名著读书笔记

作家简介: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

美国马萨诸塞州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1968——20xx年任教于马萨诸塞大学阿莫斯特分校,教授法律研究课程。

本书由弗兰兹-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一则寓言开始,讲的是法及混乱与矛盾。主人公遇到的具体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折磨。读罢寓言,你想要的可能不是一场思辨,而是一个简明的答案,因为寓言的含义是混沌的,逻辑上也不甚明晰。但在法的门前这个有纵深的环境里,无疑充满着张力,是你无法释怀,唯一的安慰是更多的思考和深入地追寻。

秩序当先的社会竭力培养人们对法的忠诚,并且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在法的门前,乡下人就习惯了等待和恳求,根本没想过还有其他出路;守门人则习惯了与乡下人的对峙,甚至没考虑向里面通禀一声。当权力关系充分内化后,权威便达到了极致,无权者卑贱意识也达到极致。可以说,政治上的投降与冷漠,源于长期的无权利生活体验。

看完这本书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律是一种执行,而不是口号。正如书中说的好:法律不是答案,而是一种手段。法律精神的贯彻在于具体的每一个案例和每一次的判决,不管你是用先例原则还是注重逻辑推理。所以在本书的第一章的第一节就用了:布满荆棘的丛林作为标题。其实在法律之路上,最大的“荆棘”就是在于法律原则的实践和贯彻。法律不是英雄主义,也不见得多么伟大。其实,恰恰相反,法律是一种琐碎,一种细致,深入到每个人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之中。就像书中p282所描述的纽约前五位最好的律师之一:马丁·厄德曼,他并没有为多少大人物或者说轰动世界的大案要案辩护,他每天所做的不过是为那些:抢劫犯、小偷诸如此类的人进行辩护,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他所做的不过是用法律的方式来保障每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即使这个人被这个社会所讨厌,但这就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并不意味着少数人的权益可以被侵犯。这也是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然享有雇佣辩护律师的权利,是的我们讨厌他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所讨厌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作为一个公民,不管他拥有何种身份地位,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当他们站在法律之门的面前之时,他们的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而马丁·厄德曼的工作诠释了法律之路上的真正的“荆棘”:法律能否对每个人的权利给予平等的关注,能否深切关心每个人合法权益被正确和恰当的保障!

本书也没有仅仅停留在对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则的探讨上,而是全景式的`对英美的法律体系进行了概括式的描述,包括了:法官、价值、陪审团、律师等等主题,这使得这本仅仅只有410页的书承载了巨大的信息量,在这些信息的背后,我看到了通过:律师、法官、陪审团制度、警察、对抗制制度等等共同组织起的一张法律的大网,各方在法律领域的博弈产生了利益、价值和公意。这也正说明了,不是先产生了法的精神,之后根据法的精神来构建整个法律框架,而是先有了整个的法律框架,然后在这个框架中加入了人的因素,由人在实践中来探索出适合这一整个框架和制度的精神和价值观。这个模式倒是很像书中所说的人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人不是由严格的三段论来推演出结论的,而是先在脑子中形成了一个结论,然后根据这个结论进行反推,努力寻找适合这个结论的条件,构成三段论,最后证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在看完全书之后,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困惑之中,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也陷入了这样的一种循环逻辑的悖论之中,我们先主观定性了一些行为,然后通过法律来将这些行为合法或者非法化,如果用这种方式来制定法律,无疑在一开始就已经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那么我们怎么能够指望这样的法律在未来能够公正公平的保证我们的神圣权利不受侵犯!

反观《法的门前》这本书,全书多用案例,甚至有19世纪的案例到今日依然被引用被论述,说明英美法的完善在于其长期的实践,有冤假错案,但是在不断的操作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修改,使得其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不断的实践和操作中在普通民众的心中种下了法的种子。对于先例的一次又一次的解读使得法律不再是一门枯燥难懂的上流社会的学说,更是成为了一门通俗易懂的大众科学,武装了广大的民众,使得他们在与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强大势力的对抗中不再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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